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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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2019最新整理-(备考辅导)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特点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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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宏观调控原则
国家例,又必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即通过税收的职能作用体现宏观调控的原则。如对购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出口,一般不予退税,但对购入的某些传统货物,考虑其所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给予退税,以保护我国传统出口货物的生产和发展;对黄金首饰、珠宝玉石等贵重货物,指定经营企业出口的可办理退税,非指定经营企业出口后不得办理退税,以适应现阶段出口贸易管理的实际情况,有效地防止出口漏税;对少数因国际、国内差价大而出口获利较多的货物和国际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以及没有纳入出口企业财务管理的个人携带出境的货物等则不予退税,以调节出口货物的利润和防止资源外流。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特点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从国民收入中筹集资金,即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而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税收的一种具体制度与税收的一般特性不同,它是货物出口后,将其在国内各环节征收的间接税退还给税收负担者的一种收入退付行为,它与税收筹集资金的目的恰恰相反。
(一) 国际惯例原则,也即公平税负的原则
所谓国际惯例原则,指的是一主权国家在参加国际经贸活动与国际分工时,为促进本国涉外经贸活动的发展,所执行的某项政策措施符合一定的国际准则。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的税收制度是不尽相同的。有的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有的国家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而有的国家不实行间接税制度,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也有高有低。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对于国际贸易来说,必然造成出口货物成本的税负不同,因而使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无法公平竞争。要消除这一影响,就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的间接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1. 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国家根据出口企业实际支付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与出口货物相关的内部税费,在规定的范围内予以退还的一种政策。

出口退税作为一项重要的财政和贸易政策工具,对鼓励出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2.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遵循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出口退税不偏袒特定企业和行业,按照统一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管理,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2.2 免税原则出口退税是对企业实际支付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进行退还,因此只涉及到与出口货物相关的税费,其他税费不予退还。

2.3 税负中性原则出口退税应当保证对企业的税负中性,即不增加企业的税负负担,确保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2.4 规范原则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需要建立明确的规则和标准,遵循规则操作,确保制度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3. 出口退税的流程3.1 申请阶段企业在出口货物后,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出口退税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相关文件。

3.2 审核阶段税务部门对企业申请的退税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货物的出口真实性、税费的实际支付情况等进行核实。

同时,还会对企业的资质和信用进行评估。

3.3 退税阶段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会将应退税款直接退还给企业,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退款。

4.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意义4.1 促进出口贸易出口退税能够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

4.2 优化外贸结构通过出口退税,可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比重,优化国内外贸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4.3 促进贸易平衡出口退税制度能够有效降低进口环节税费的负担,减少国内市场对进口产品的需求,促进贸易平衡。

4.4 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出口退税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减轻经营负担的政策工具,能够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5.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展望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在不断变化和完善中,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5.1 动态调整退税率根据国际市场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务部门可以适时调整退税率,以适应出口企业的实际需求。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的惯例,每个国家都鼓励本国商品出口,促进经济的发展,于是对进出口的商品、劳务或应税在国内负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来增加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一、出口退税三大经济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经济政策(又免又退),是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道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继之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经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增值税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供货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

适用于下列情形:(1)出口的货物前道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2)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不免不退),就是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援用装运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出口退税率1.一般规定:除单独新规定的退税率之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投资体制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出口商品两者差额扣减出口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2.特殊规定:(1)外贸企业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为征收率。

【注】可以享受退税配套措施的只有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出口环节销项税额免李建军了,如果不退税,就会造成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所以采用退税的法律条文。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中国出口,只能免税不能退税。

(2)转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应税行为,应当分开报关、分别核算,并分别申报退(免)税;否则从低适用退税率。

(4)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房产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税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先征计算。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在企业出口商品后,按照一定比例将应纳税款退还给企业的政策措施。

出口退税作为一种财政政策工具,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其顺利运行和有效实施。

本文将从合理退税、公平公正、扶持产业、权责一致以及法制化运行等方面,介绍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退税合理退税是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

合理退税需根据实际情况,确保退税的比例和政策制定与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和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退税比例过高可能导致财政负担过重,而退税比例过低则可能影响企业的出口竞争力。

制定合理的退税比例需要考虑到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产品竞争力以及国际市场的变化等因素。

应充分调研和研究,确保退税政策与实际情况相符,既能激励出口企业,又能保障国家财政的平衡和稳定。

二、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出口退税政策的重要原则之一。

出口退税政策应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未退税的企业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

在实施退税时,应依法而行,依据一定的规则进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获得应有的退税优惠。

公平公正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审计制度,加强对退税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退税政策被滥用或操纵,确保退税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三、扶持产业出口退税政策旨在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因此,扶持产业是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

政府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确定优先扶持的出口行业和产品,对这些产业给予较高的退税比例,以提振企业信心,并鼓励企业增加出口规模。

同时,政府还应鼓励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增加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通过退税政策的激励,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助力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四、权责一致权责一致是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

政府应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跨部门协调和合作,避免因权责不清而导致的问题和矛盾。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出口退税企业会计实务

因此,该企业可以获得100万元的出 口退税税额。
根据出口退税计算公式,出口退税税 额 = 100 * 1000 / 1000 = 100万元。
03
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退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01
02
03
出口退税科目
用于记录出口退税的金额 和相关明细,包括应退增 值税、消费税等税种。
应交税费科目
用于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 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 费税等。
当前,出口退税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我国经 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
零税率原则
及时足额退税原则
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是实行零税率, 即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率 为0,旨在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 入国际市场。
出口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退税 ,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并退还已征收 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确保企业及 时足额收到退税款项。
出口退税的实质是将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 费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从而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的 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的背景和意义
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当时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提 高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出口退税政策在促进外贸发 展、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风险应对
建立政策跟踪机制,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调整企 业操作,确保合规。
税务风险应对
加强税务培训,提高企业税务合规意识,规范税 务操作,降低税务风险。
操作风险应对
建立完善的出口业务流程,加强单证审核和数据 准确性管理,减少操作失误。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导言:随着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出口退税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吸引外贸企业和促进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

出口退税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政府为支持出口贸易而实施的退还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款的政策。

本文将介绍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基本原理、相关政策和运行机制,以及其对外贸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1.1 出口退税的定义和目的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支持出口贸易而实行的将向外贸企业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企业的政策。

其目的是降低出口企业的成本,增加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增长。

1.2 出口退税的原则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出口退税必须依照国家税法和相关政策进行,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退税手续。

2)公平公正:出口退税应以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对企业进行差异化待遇。

3)异地退税:根据出口产品的产地和实际出口地进行退税,确保税款退还到合法的出口企业。

4)退税真实性:退税申请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出口产品的情况,确保税款的合法退还。

二、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2.1 退税申请与资料准备企业在出口货物之前,需要按照要求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退税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口合同、发票、报关单等。

2.2 税款核实与审批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实企业提供的税款信息,确保税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3 退税审核与认定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并认定企业是否符合出口退税的条件。

审核时,税务部门会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的出口行为进行综合评估。

2.4 退税发放与管理经过退税审核认定后,税务部门会将退税款项发放到企业指定的账户上,并进行相应的管理与监控,确保退税款项的安全和合规性。

三、相关政策与措施3.1 出口退税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退税率各有不同,一般根据不同行业、产品的特殊性和竞争力等因素进行调整。

财会实操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流程

财会实操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流程

财会实操-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流程一、出口退(免)税的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

二、实行出口退(免)税的原因①各国税制不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大多数国家是鼓励出口贸易的。

因此,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竞争力。

②依照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种,虽是对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上是有消费者负担的,是对消费行为征税;而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因此应将其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退还。

③依据有关国际法管辖地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三、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方法账务处理程序如下:1.购进出口的货物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2、货物出口销售后:确认销售收入时:借:应收账款一应收外汇账款贷:商品销售收入一出口销售收入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库存商品实际发生的费用:借:商品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按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商品销售成本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应收的出口退税时:借: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五、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退税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顶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还。

出口货物退免税原则

出口货物退免税原则

出口货物退免税原则(1)公平税负原则。

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是保证出口货物公平参与国际贸易竞争的基本要求。

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历史和传统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这使得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的税收负担高低不等。

这种国际间的税收差异,必然造成国际贸易间出口货物含税量不同,导致各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不能做到公平竞争的结果。

消除这一影响的办法,就是按照国际惯例,对出口货物退(免)本国已征收到的间接税知识(2)属地管理原则。

各国的间接税是按属地管理原则来制定政策规定的。

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税收上都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包括课税权和减、免、退税权。

各国为对本国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制定的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在国内生产和消费的货物,对出口货物则不适用。

因此,按照间接税属地管理原则,我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征免退税规定只适用于中国境内,而不适用于境外。

对于在中国境内实行消费的货物,包括在国外生产的输入我国境内消费的货物,我国行使课税权;对于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在不损害别国利益的前提下,我国将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应缴或已缴纳的税款,然后再按输入国的有关税收制度及有关规定办理税收。

这样可以保证消费者购买的货物,其间接税的含税量彼此相同,从而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外贸知识(3)"零税率"原则。

"零税率"是指我国企业生产的出口货物所应缴纳的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为零。

"零税率"原则也就是"征多少税、退多少税"。

根据"零税率"原则,将出口货物在国内已实际缴纳或负担的税负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其可以用不含税价格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公平竞争,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知识(4)宏观调控原则。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宏观调控原则是通过税收的职能作用来体现的。

国家制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既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又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政策。

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

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及目前需要研究的问题第一部分出口退税规定一、出口退税基本概念(一)出口退税的含义出口退税是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各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是基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和本国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建立的。

1.《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由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明确规定:“补贴是其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做出财政支持或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由此给予的某种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三)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第一、国际惯例原则第二、属地管理原则第三、宏观调控原则(四)出口退税的历史沿革1.1980年至1984年出口退税制度建立的准备期2.1985年至1993年出口退税制度形成时期。

3.1994年至2003年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时期4.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的发展二、出口退税基本要素(一)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出口退税的企业范围,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税的企业和人员。

正式文件称为“出口商”。

(二)出口退税的货物范围1.一般退税的货物条件享受退税的货物一般应具备四个条件: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出口贸易,通过向出口企业返还已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的一项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出口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并探讨其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1. 出口退税政策的背景与目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背景是为了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的挑战,以及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通过退税机制,企业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出口产品成本补贴,降低出口成本,提升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进而促进出口贸易增长。

此外,这也有利于扩大市场份额,在全球供应链中更好地定位。

2. 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与操作方式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透明和依法依规。

具体操作方式包括:企业在进行出口贸易时,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税手续,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等;退税额度根据出口产品的分类、税率和税款金额来确定;退税款项一般以现金形式返还给企业,也可以抵扣企业其他税款或购买国内设备。

3. 出口退税政策的优势与利益出口退税政策为出口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的优势与利益。

首先,它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其次,退税政策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盈利水平。

再者,出口退税政策还可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在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的同时,推动国内经济结构的优化。

4. 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与挑战尽管出口退税政策对企业有很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影响与挑战。

首先,退税政策可能会导致企业过度依赖外贸市场,降低对国内市场的开拓和发展力度,增加了企业的市场风险。

其次,退税政策可能会引发出口价格下降,对企业盈利能力构成一定影响。

同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5. 出口退税政策的可持续发展与改进为了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进与完善。

首先,要进一步优化退税政策的程序和流程,降低企业办理手续的成本和时间。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解析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解析

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解析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出口退税政策在各国之间逐渐成为一种公认的手段,以促进贸易便利化和国际竞争力提升。

作为一种常见的贸易政策,我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对于推动出口经济发展、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和加强国际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我国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全面解析。

一、出口退税政策的背景和意义1. 出口退税政策的背景在全球贸易中,不同国家存在着不同的税制和税率,这导致了企业在跨国贸易过程中面临着税负差异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采取出口退税政策,将全国范围内向出口企业征收的部分或全部增值税退还给企业,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 出口退税政策的意义出口退税政策对于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够促进出口经济的发展,鼓励企业增加出口,扩大出口规模。

其次,它可以提升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其在国际市场中更具优势。

此外,出口退税政策还能够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

二、我国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1. 出口货物退税的基本原则我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按商品应税销售额退税、核销环节税款、依法合规办理退税手续,以及退税金额和贸易关系真实性相对应。

2. 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和方式一般而言,我国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以出口货物和技术服务为主的贸易活动。

实际操作中,出口退税的方式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为实物退税和电子退税两种,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

3. 出口退税流程和操作要求出口退税的流程主要包括退税申报、税款核销和退税核查等环节。

退税申报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报表,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纳税人在退税过程中还需要按照法定要求开展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以防止退税过程中的滥用和违规行为。

4. 出口退税政策的优势和问题出口退税政策的优势在于降低企业的税负和成本,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然而,这一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退税额度的限制和流程的繁琐等。

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一、出口退税计算方法的基本原则:1.实行先退税后征收的方式,即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前必须先缴纳税款。

2.退税额度一般按实际缴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应税额计算。

3.出口退税额度以实际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为上限。

4.出口货物的退税额度依据出口货物的性质、数量和应税金额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1.进口关税的退税计算:进口关税的退税计算是根据企业实际进口商品缴纳的关税金额进行计算。

退税额度一般为企业实际进口关税额的百分之90。

2.增值税的退税计算:增值税的退税计算是根据企业出口商品的原值和增值税的不同税率进行计算。

退税额度一般为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百分之90。

3.消费税的退税计算:消费税的退税计算是根据企业实际出口商品的应税金额和不同税率进行计算。

退税额度一般为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的百分之90。

4.基于出口商品的性质、数量和应税金额的退税计算:对于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出口商品,退税额度会有所不同。

具体退税额度由国家相关政策和退税办法规定。

通常情况下,退税额度与出口商品的性质、数量和应税金额成正比。

三、注意事项:1.出口退税计算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金额为基础,因此企业必须妥善保留好与出口有关的原始税票和单据;2.企业在申请退税前需要对出口货物进行分类和评估,以确定退税金额;3.出口退税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支付证明,确保申请流程的合规性和正确性;4.出口退税计算中的具体退税政策和退税额度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于不同行业和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以上是一般贸易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申请和操作,以确保退税金额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出口退税基本原理及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基本原理及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基本原理及计算方法出口退税,也称为出口退还税款、出口抵免或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鼓励出口贸易而采取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向出口企业返还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出口竞争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和计算方法。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原理:1.出口企业属地化原则:只有在国内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2.资金流程闭环原则:出口退税的核心是退税资金从国家金库流向出口企业,并且要求退税资金必须用于出口生产。

3.税种有关原则:出口退税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等。

根据流转环节不同,有前道环节税、后道环节税和进项税。

二、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1.境外退税法(1)退税率:根据不同的产品和行业,国家制定了不同的退税率,通常为13%、11%、9%等。

(2)退税申报: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提供相关出口销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3)退税金额计算:按照退税率计算出口产品的退税金额,例如产品出口500万元,退税率为11%,则退税金额为500万×11%=55万元。

2.境内退税法(1)进项税抵扣:企业在购买生产原材料和设备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出口销售产生的应纳增值税。

(2)退(免)税额计算:按照企业购进材料的金额和应纳增值税率计算退(免)税额。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1.退税流程:企业需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流程办理退税手续,包括申报、审核、审批等环节,确保符合退税政策要求。

2.退税资格:企业需符合相关条件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如出口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等。

3.退税范围:出口退税主要涉及增值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可能不在退税范围之内。

4.退税期限:出口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退税,一般是出口后一定期限内。

总结起来,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鼓励出口贸易,提升出口企业竞争力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

其核心原理是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返还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出口贸易发展。

国际经济与贸易外文翻译出口退税

国际经济与贸易外文翻译出口退税

01
出口退税的未来展望
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趋势对出口退税的影响
全球化和自由贸易协定增加:促进出口增长,提高出口退税需求 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提高贸易效率和透明度,简化出口退税流程 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关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对出口退税政策产生影响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出口退税的国际合作和协调
出口退税政策能够 促进出口贸易的增 长,增加外汇收入
出口退税政策能够 刺激企业进行技术 创新和产品升级, 提高产品质量和附 加值
出口退税政策能够 优化产业结构,推 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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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
出口退税政策应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 国际贸易的变化和发展。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的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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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的定义:出口退 税是指对出口商品退还其 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 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从而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
出口退税的目的: 鼓励出口,增强出 口商品的国际竞争 力。
出口退税的种类: 全额退税、差额退 税、零退税等。
出口退税的税收政 策:根据不同国家 和地区的税收政策 ,出口退税的税种 和退税率也有所不 同。
01
出口退税的优缺点分析
出口退税的优点
增加出口企业的竞争力 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降低出口成本 促进国内产业升级
准确翻译合同、 发票等文件,确 保信息传递无误
协助企业与海关、 税务等部门沟通, 确保流程顺利进 行
帮助企业了解进 口国政策法规, 避免因违反规定 导致退税受阻
提高企业出口竞 争力,增加与进 口国的贸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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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出口退税概论--出口退税的原则一、出口退税的概念出口货物退(免)税(以下简称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和流通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它是我国流转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税的原则出口退税之所以能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和接受,主要是因为采用了下列原则:(1)公平税负原则。

由于各国税制不尽相同,导致出口产品成本的含税量不同。

实行出口退税,进口国按本国税法征税,可解决这一问题,使出口产品能和进口国国内产品在税收方面处于平等的地位;(2)符合间接税属地管理的原则。

在国内销售、消费的货物,不论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都应该按照国内税法征税,这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出口产品由于是在进口国销售、消费,进口国为了体现其主权,不论该产品是否退税,都要按其本国的税法征税。

实行出口退税,不仅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更重要的是它符合间接税属地管理的原则。

(3)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

所谓征多少、退多少就是将出口货物所含的流转税负全部退还给出口商。

目前降低退税率不违反这一大的原则。

(4)宏观调控的原则。

国家在制订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时,既要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国际惯例,又必须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即通过税收的职能作用(经济杠杆作用)体现宏观调控的原则。

第二部分出口退税认定一、出口退税认定对象和时限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下同),应分别在备案登记、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资料,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到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认定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且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办理退税认定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如超出原核准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仍需按本办法办理退税认定手续。

出口企业在办理认定手续前已出口的货物,凡在出口退税申报期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可按规定批准退税;凡超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的,税务机关须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二、在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手续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及复印件;(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及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基本账户证明、退税帐户申请、一般纳税人批准证明等。

三、退(免)税认定的变更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四、退(免)税认定的注销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于备案登记解散、破产、撤销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对申请注销认定的出口商,税务机关应先结清其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上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个人。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第三部分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现行出口企业主要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准退(免)税企业(含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下同)。

我国现行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具体有下列五类: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对出口企业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凡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可汇总到出口企业总部统一向其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对只是提供货源,而没有取得外经贸部批准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市(县)外贸企业不可以申报办理退(免)税。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以及经省级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在规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年9月1日以后以货币采购的国产设备也享受退税政策。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含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亦可办理退税。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

这类企业有:(1)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2)贵重货物指定退税企业。

(3)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4)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5)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6)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7)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的企业;(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9)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10)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上述退税企业均是指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

二、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这两种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及其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其税目、税率(单位税额)均已明确。

强调要具备这一条件,主要是考虑我国退税以征税为前提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我们讲退税,只能是对已征税的出口货物退还其已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税的出口货物则不能退还上述“两税”。

否则,所退税款就没有来源。

免税也只能是对应税的货物免税,不属于应税的货物,则不存在免税问题。

那种把出口货物退(免)税视同出口补贴,要求对所有出口货物都予以(免)税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海关,这是区别货物是否应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它管理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现行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折算人民币入帐。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

目前,我国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只能适用于贸易性质的出口货物,非贸易性质的出口货物,如:向国外捐赠;不作对外销售而在国外展出的样品货物;个人在国内购买、国家又允许自带离境的已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等是不予退(免)税的。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将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核销挂钩可以有效地防止出口企业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有助于提高出口收汇率,有助于强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一般出口货物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情况下,才能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退税。

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二)特准退(免)税货物范围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6、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7、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8、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对港澳台贸易的货物;10、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在指定的加油站购买的自用汽油、柴油增值税实行退税;11、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12、对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委托保税区内仓储企业仓储并代理报关离境地的货物;一三、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为其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新企业及老企业的新上项目,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2000年前其出口货物要求继续实行免税的老企业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在2001年前实行免税;14、从1996年9月1日起,对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包括药品)等六大类国产品;一五、从1997年12月23日起,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的列名中国产物品;16、从1999年9月1日起,对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17、从1999年9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一八、从2000年7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出口的甲胺磷、罗菌灵、氰戊菊脂、甲基硫菌灵、克百威、异丙咸、对硫磷中的乙基对硫磷等货物;(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范围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5、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⑴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⑵饲料;⑶农膜;⑷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复混肥、钾肥、重钙;原生产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产品的小化肥生产企业改产生产销售的尿素、磷铵和硫磷铵;⑸农药生产企业销售的敌敌畏、氧乐果、六硫磷等免税农药;⑹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⑺电影制片厂销售的电影拷贝;(8)计算机软件(9)含金成份(包括黄金和铂金)的产品(2005、5、1起执行,要报批)(四)特准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1、在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以及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天然气;2、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煤焦油、生皮、生毛皮、蓝湿皮、湿革、干革的出口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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