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公司章程
矿业公司 公司章程
矿业公司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XX矿业公司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矿山机械设备销售及租赁;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三、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四、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出资方式:公司股东应以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
具体出资方式由股东协商确定。
2.出资额:各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应按照股东协议执行。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1.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
2.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行使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和投资策略等职权。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
3.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X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职权。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
4.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
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七、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公司的解散事由: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2.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按照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确认。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八、股东权利和义务1.股东权利: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按照规定转让和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等权利。
公司章程(优先股权利)
公司章程(优先股权利)本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旨在规定优先股权利的相关条款,以确保优先股股东在公司运营和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
所有持有本公司优先股的股东均需遵守本章程规定的条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制定目的为确保优先股股东在公司运营、收益分配、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全体持有本公司优先股的股东。
第三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优先股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第二章优先股权利第四条收益分配权1.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 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应先支付优先股股东固定的股息,后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3. 优先股股东的固定股息率应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规定。
第五条剩余财产分配权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优于普通股股东。
第六条股东大会参与权优先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
第七条优先股股份转换1. 优先股股东有权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将其持有的优先股股份转换为普通股。
2. 优先股股东行使转换权时,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优先股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优先股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其权益受到损害。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本章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content}。
出资人决定_公司章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础性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管理方式等基本事项。
公司章程的制定对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资人是公司的创立者和主要投资者,对公司的设立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本篇旨在探讨出资人决定公司章程的相关问题,包括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地位、权利、义务以及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等。
二、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地位1. 出资人定义出资人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实物、知识产权等资产的人。
出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地位(1)出资人是公司章程的制定者。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有权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并就公司章程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出资人是公司章程的签署者。
公司章程需由出资人签署,以表示对公司章程的认可和遵守。
(3)出资人是公司章程的执行者。
出资人需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权利1. 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出资人有权参与公司章程的制定,就公司章程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出资人的意见和建议应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2. 表决权出资人有权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补充和废止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应按照出资人的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确定。
3. 监督权出资人有权监督公司章程的实施,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异议,并要求公司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中的义务1. 诚信义务出资人在公司章程制定过程中,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隐瞒、虚假陈述或误导他人。
2. 出资义务出资人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3. 维护公司利益出资人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1. 初步制定公司设立前,出资人应就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进行初步制定,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管理等。
矿业公司章程
##矿业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X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三条 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公司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矿业##〔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X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X围:矿石开采、加工、销售。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X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于年月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股东##〔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命,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六章 股东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展监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股分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xx,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分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 年(或者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xx 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分总数:_______ 万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分每股票金额(面值):_______ 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分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再也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第十五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伤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旨在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运营,保障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设在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依法设立,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具体列举公司经营业务)。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公司股东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参与公司决策、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权益。
第七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1/3以上。
第九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等。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公司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末向股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十三条审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
第六章员工第十四条员工权益公司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招聘与解聘公司通过公正的招聘程序选拔员工,解聘员工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变更公司变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公司终止公司终止运营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2024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仅供参考。
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文(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公司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法定名称为 XX 公司。
本公司住所:中国___省___市___地。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分有限公司,每一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第六条本公司为 XX 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发起人分别为:......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方针第八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造材料、从事房地产开辟、承揽建造装饰工程。
第九条本公司的方针为立足本地,逐渐向省内外延伸,不断提高企业信誉,树立企业形象。
第三章第十条公开募集。
公司股分本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股分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分向社会第十一条本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分成等额股分,并以股票形式表示。
股票由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8000 万元。
第十三条100 股。
本公司实收股本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本公司发行股分为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每张股票为第十四条本公司股分可用人民币或者外币认购,用外币认购时,按收款当日中国 XX 发布的外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十五条本公司红利分配均以人民币支付。
第十六条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本公司发起人认购股分情况如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风险共担。
第十九条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必须以货币作出资。
本公司所发行的股分,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各股东利益共享、本公司在增资扩股时,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矿业有限公司章程.
----矿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经营宗旨:公司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诚实信用,遵循市场规则,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全面维护股东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加工、销售等。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第四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约束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管人员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营业期限和组织形式第五条公司名称为:“青海三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六条公司住所地:公司经营地: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第九条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建立能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保障股东依法享有平等地位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股权比例如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以下简称“----)”以货币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
第十三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约定将其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本公司在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向本公司办理其非货币出资的转移手续。
股东缴纳出资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四条公司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2022年最新公司章程
2022 年最新公司章程 word 电子版XX 公司章程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公司从事运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五条公司名称:第六条公司住所:安庆市宜秀区五横乡 XX 村(社区)第七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代表全体股东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辟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第九条公司具体职责为: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水面资源;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产生方式第十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XX 村(居)清产核资结果中的资产总值,本村(居)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造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第十一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为元,债权总额元,债务总额元,其中可量化经营性资产净额为元。
第十二条本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经营性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份所有,变成员为股东。
第十三条本公司可量化经营性资产金额全部按成员个人股量化到个人,不设集体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三章股份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五章董事会第六章总经理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九章通知和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AB股架构)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AB股架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律师注: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后,可以改变公司经营范围,但应该办理变更登记。
另外: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需要办理其他手续,并非营业执照上拥有该经营范围就可以经营该内容,比如盐、石油、危险物品、烟草等除了营业执照外必须另行办理许可证。
因此经营范围最后一句通常为“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出资人应足额缴纳出资额,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律师注:出资人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就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或者约定一个出资期限,在该期限之前足额缴纳。
所以,不交注册资本是一个误区,注册资本始终要足额缴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另外,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不要再将注册资本抽出,公司法不允许抽逃出资。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需要实缴注册资本的企业,抽逃出资会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矿业公司章程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宗旨:为开拓稀有矿产资源,把钪金属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强劲旳经济优势。
为了规范我司旳组织形式和实行行为,保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旳合法权益,通过有限责任企业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旳规定,制定我司章程并依法成立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企业名称:矿业有限责任企业第三条企业住所:第四条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6亿元人民币。
企业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实缴出资额。
企业股东应在企业成立之日起,按照出资比例定期缴纳出资额。
第五条企业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置。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旳所有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六条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旳依法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经营范围:钪、铜、金、铁及其他金属旳采、选、冶、深加工,产品销售。
第八条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我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股东与股份第九条企业既有注册资金 1.6亿人民币,为全体股东认定缴纳金额旳总和,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第十条股东出资明细表(单位:万元):第十一条企业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成立日期、企业注册资本、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缴纳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旳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企业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企业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企业申报注销,经企业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企业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旳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三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企业旳资本额,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对应旳义务。
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公司章程简单范本(通用7篇)公司章程是公司对政府作出的书面保证,也是国家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住所。
没有章程,公司就不能获准成立。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欢迎来参考!公司章程简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公司章程对外部董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外部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外部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部董事的资格与产生第四条外部董事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3. 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或者相关专业知识;4. 能够履行董事职责,具备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5.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外部董事的产生方式:1. 股东大会选举: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执行;2. 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其他方式: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产生外部董事。
第六条外部董事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外部董事任期届满,需要重新履行选举或提名程序。
第三章外部董事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外部董事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参加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要求查阅公司有关文件和资料;4.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提出质疑;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外部董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 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3. 客观、公正地行使职权,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外部董事的职责第九条外部董事的职责包括: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 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3. 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完善,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4. 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建议;5. 促进公司与其他股东、董事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合同范本)姓名:单位:日期:编号:YW-HT-003567公司企业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第三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票采取纸面形式,为记名股票。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第十八条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第十九条发起人的出资分次缴付。
首次出资情况: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二次出资情况: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湖州浙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浙江××××控股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浙江××××控股有限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是xxx有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对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个股东组成:股东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住所:杭州市###以股权方式出资×××万元,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第三章股份 (5)第一节股份发行 (5)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第三节股份转让 (7)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8)第一节股东 (8)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8)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22)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第五章董事会 (31)第一节董事 (31)第二节董事会 (35)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2)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3)第七章监事会 (45)第一节监事 (45)第二节监事会 (46)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8)第二节利润分配政策 (50)第三节内部审计 (52)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53)第一节通知 (53)第二节公告 (54)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4)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55)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57)第十二章附则 (5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长兴县长虹路桥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500753970802B”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20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Zhe Kuang Heavy Industry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邮政编码:313103。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采用科学管理方式,不懈追求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在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业务流程优化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不断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积极履行企业公民职责。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起人及认购股份数的具体情况如下: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十二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其他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三十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股东对所持公司股份有更长时间的转让限制承诺的,从其承诺。
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转让有其他限制的,以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三十三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