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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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荆楚理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为加快培养中青年教师,进一步提高工科类中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型,规范教师赴企业实践学习和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赴企业实践锻炼的基本条件1、在编在岗,年龄在45岁以下;2、实践锻炼的岗位与教师所教专业具有关联性;3、近三年内未到企业或单位实践锻炼。

二、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方式与时限挂职锻炼一般采取离岗或利用寒暑假进行,实行顶岗工作,承担企业的工作任务,积累实际工作经历,提高实践教学能力。

同时,利用学院教学科研资源和教师知识优势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挂职锻炼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在医院从事临床教学工作的教师,也统筹在实践锻炼之内。

三、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申请审批1、申请。

申请挂职锻炼的青年教师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申请表》,一式三份。

2、审批。

所在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后审核批准。

院(部)还应与挂职锻炼企业或单位签订《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协议书》,一式两份,院(部)存档。

3、办理.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手续。

四、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组织管理1、青年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期间实行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双重管理。

2、挂职锻炼期间青年教师应遵守挂职企业或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考勤由挂职企业或单位负责,考勤结果每月书面报告所在院(部)。

所在院(部)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挂职教师考勤情况。

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事先向挂职企业或单位和所在院(部)履行相关手续,院(部)按考勤管理规定予以办理;如无故缺岗,按院(部)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五、赴企业实践锻炼的考核评定1、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的考评考核由所在院(部)负责组织。

2、挂职锻炼结束后,挂职企业或单位要对挂职教师作出鉴定,填写《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

挂职教师要向所在院(部)提交挂职工作总结,所在院(部)对挂职教师的任务完成情况作出评价.考核资料由所在单位存档,并将《荆楚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鉴定表》报人力资源部。

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目的
围绕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双能型”师资培养,通过按有计划、分批次、逐步实施,鼓励支持教师挂职锻炼,丰富教师实践经验,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进校企、校地合作,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

挂职教师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和业务专长,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活动,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为挂职单位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应用,了解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政策措施
1.各院系应有序选派教师对口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地挂职锻炼(女教师孕产假和哺乳期间不安排挂职)。

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纳入院系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2.选派教师挂职锻炼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由学校或院系选派到挂职单位正式任职或顶岗工作、以兼职方式向挂职单位提供科技咨询或服务、与挂职单位联合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或项目攻关、在校外实验实训基地从事实践性工作,。

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产教融合,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已成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

本方案旨在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具体实施方案,以期达到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校企合作的效果。

二、目标和任务1. 提高教师实践能力:通过到企业实践,使教师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模式、技术研发、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升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2.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通过实践,将企业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相结合,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 增强校企合作:教师到企业实践,有助于增进校企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推动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三、实践内容和形式1. 实践内容:教师到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改造、产品设计、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活动。

2. 实践形式:教师到企业实践可以采取全职或兼职的形式进行,具体可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和企业的需求来确定。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 选择企业:学校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了解企业需求,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管理水平先进的企业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2. 确定实践教师:根据企业需求和教师专业背景,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确定实践教师名单。

3. 培训和准备:对实践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和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教师更好地适应企业环境。

4. 实践实施:实践教师到企业进行为期一定周期的实践,具体时间可根据教师和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5. 实践总结和评估:实践结束后,教师和企业共同对实践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学校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教师到企业实践,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强化专业技能,培养一批适合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挂职锻炼的对象1.学院在编专任教师(含实训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优先派送省级、院级精品课程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二、挂职锻炼的时间1.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每年不得少于二个月,可累计计算,鼓励教师集中挂职锻炼。

2.各院部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计划,统筹安排专任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时间。

三、挂职锻炼的申报与审批1.到企业挂职锻炼的专任教师须在前一学期提出申请2.教师个人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四、挂职锻炼的管理1.为确保教师挂职锻炼的效果和质量,建立由院、企共管机制。

2.学院人事处全面负责专任教师的挂职锻炼管理工作。

3.专任教师在非寒暑假期间赴企业挂职锻炼时,校内原则上不安排教学任务,教师在正常挂职期间严禁在校外私自兼课及做与挂职工作无关的其它兼职工作。

4.被批准挂职锻炼的教师,根据本人任课课程和专业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挂职锻炼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内容。

5.各系部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联系、组织阶段汇报等形式加强对挂职锻炼教师的管理。

6.挂职锻炼教师不可随意变更挂职锻炼单位和工作任务。

7.挂职锻炼教师请假需按挂职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需向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执行。

五、挂职锻炼待遇1.省内挂职锻炼:2.海南省外挂职锻炼六、挂职锻炼的考核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适应高等教育对教师实践技能的迫切需要,加强学校教师的“双师”素质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为广大教师职称晋升创造条件,学校将根据教学工作和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行业实践。

为了加强实践管理,规范挂职锻炼行为,确保教师实践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工作需要原则各系(部)应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拟定教师“双师”素质培养计划,同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选派条件、程序和要求,教师挂职锻炼。

挂职单位原则上选择与我校签订有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企业、行业或在XX及周边地区有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择优原则各系(部)应当优先选派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加挂职实践,逐步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管理原则挂职锻炼是培养教师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学校对选派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实行校、系(部)两级制度管理,服从安排,严格考核,确保效果。

(四)灵活控制原则各系(部)部根据师资队伍培训规划,在优先满足教学安排的基础上,可以全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选派教师挂职锻炼。

教师挂职期间若遇学校有重要工作需要召回,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基本要求(一)挂职对象与基本条件挂职锻炼主要针对在岗专任教师,基本条件如下:1.遵纪守法、热爱职教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工作认真,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验,有培养潜力。

(二)挂职形式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采用全脱产、半脱产或寒、暑假短期锻炼等方式集中或分段进行,挂职锻炼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教师所在系(部)根据教学和专业建设需要确定。

教师到企业、行业挂职锻炼有以下几种形式:1.在企业或行业担任一定的职务,参与企业的运营管理工作。

2.在企业或行业参与多岗位锻炼,承担具体业务。

3.在企业或行业担任我校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并参与岗位锻炼。

(最新版)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最新版)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行业职业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挂职选派类型(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

由上级部门下文,学校委派干部到政府部门、行业部门或其它事业单位进行挂职。

(二)二级单位选派。

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挂职单位应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区域内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大中型民营、私营股份制企业等管理规范的企业(公司)为主,原则上选择与我校签订有校企合作协议的行业、企业。

二、挂职形式和时间(一)挂职锻炼的形式分为脱产、非脱产两类。

(二)学校鼓励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时间进行挂职锻炼;确因工作需要,需脱产参加挂职的,五年内脱产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时间按文件或学校办公会执行。

三、选派原则及基本条件(一)选派原则1.应用性原则。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实践技能强的双师型教师。

2.择优推荐原则。

优先选派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或行政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3.专业相关性原则。

选派教师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和学校发展需要,参加与专业紧密相关的挂职锻炼。

4.统筹安排原则。

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挂职锻炼以不影响校内正常工作为前提。

(二)基本条件1.学校在岗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能满足挂职单位工作需要及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近五年无行业、企业相关社会实践经历(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选派程序及名额(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各基层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选拔并派出。

(二)二级单位选派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单位(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工作需要,每年可选派脱产挂职教师数不超过部门教师总人数的5%(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比例限制)。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台学院发…xx‟45号关于印发《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学院xx年9月28日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落实学校办学定位,提高教师实践技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第二条挂职锻炼是培养“双能型”教师的有效途径,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制定相应计划,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

第三条挂职锻炼人选范围。

凡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属于应参加挂职锻炼的范围。

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未在企业、医院、中小学等单位正式工作两年以上的中青年教师以参加全脱产挂职锻炼为主,其他教师以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挂职锻炼为主。

第四条挂职单位选择。

挂职单位原则上应选择台州地区范围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由各二级学院选择落实,报人事处备案。

第五条挂职锻炼任务布置。

各二级学院要给参加挂职锻炼的教师制订科学合理的目标,布置实质性任务,并在《台州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协议书》中明确其通过该阶段的学习锻炼后,专业技术、实践能力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即应完成的任务或取得的成果,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挂职锻炼时间确定。

教师利用教学时间全脱产参加挂职锻炼的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一般为1年,如挂职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学校批准可延长—2—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教师在全脱产挂职锻炼期间原则上不能安排教学任务(在挂职锻炼单位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及校外实践的除外),如确实因教学需要,必须回校上课的,应安排在挂职单位上班时间以外。

教师利用寒暑假或教学间隙时间参加不脱产挂职锻炼的,以半年为一个申请周期,每个周期在挂职单位实际上班锻炼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在认定“双能型”教师资格时实际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

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管理规定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快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实践锻炼工作目标(一)通过教师的企业实践锻炼,改善师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逐渐提高学校内涵建设水平。

(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见习、实习和就业岗位。

(三)进行专业市场调研,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定提供一手市场资料。

(四)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企业生产、管理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二、实施对象(一)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要求,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公共基础课教师赴企业参加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二)教师前往企业实践的时间一般为寒暑假,也可以在学期内无教学任务的情况下,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或由二级学院派出参加企业实践活动。

教师产假、脱产进修期间,可不参加当年的实践锻炼。

(三)鼓励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专业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教师,从事技术服务工作。

三、实施形式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可分为以下四种形式: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驻点指导学生实习;专题调研;合作研发(提供技术服务)等。

四、实施要求(一)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赴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是指脱产不少于一个月时间到行业、企业的某一岗位顶岗生产、服务或具有实质工作任务的挂职锻炼。

1.申请人填写《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制订个人实践锻炼计划,明确挂职锻炼的目的、方法、形式和预期效果等。

申请时需附挂职企业出具的同意挂职接收函(或证明)。

2.挂职期间,教师要做好工作实践记录。

3.挂职锻炼结束后,教师要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所挂职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挂职锻炼的主要收获,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对专业教学和科研的主要启示;可供教学使用的若干案例。

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暂行办法(修订)3.27

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暂行办法(修订)3.27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强化教师专业应用和工程实践能力,促进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的意见》(皖教人〔2013〕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对象学校选派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挂职需要。

4.近三年没有企事业单位相关社会实践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5.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挂职类型、形式及人数安排1.挂职类型。

主要包括校外单位安排的挂职锻炼计划(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等),学校、学院(部)安排联系以及教师个人联系的挂职锻炼计划。

鼓励各学院(部)依托学校各类产学研合作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实习基地等平台,组织开展挂职锻炼工作。

2.挂职形式。

挂职锻炼的形式分为脱产、半脱产(兼职)两类。

脱产挂职时间不超过6个月,半脱产挂职时间为6个月或不超过12个月,确因工作需要或上级部门要求延长挂职时间的,按实际需要或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鼓励教师利用节假日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其它时间进行挂职。

3.人数安排。

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安排,选派教师挂职锻炼,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

每年按不超过所在学院在编教师人数的10%进行择优选派,其中脱产挂职不超过2%,均列入学校资助计划。

由学校提供资助的挂职锻炼,每位教师仅限一次。

三、实施流程1.计划核定。

人事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核定年度挂职锻炼选派计划。

2.信息发布。

教师所在学院(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产学研过程中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将相关挂职信息发布并组织报名。

大学干部、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xx大学干部、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锻炼教师的管理,推进挂职锻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省教育厅中共xx省委组织部xx省财政厅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计划的意见》(x教人〔20xx〕x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x 教秘人〔20xx〕xx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师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有序选派,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明确职责、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挂职人员的选派第三条选派条件、挂职岗位、挂职方式按省厅有关文件规定。

第四条挂职时间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如果工作需要,经挂职单位和学校同意,可以缩短和延长挂职时间,但最短不少于半年。

第五条选派程序1、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根据选派条件择优推荐挂职锻炼人选;2、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汇总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学校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第三章挂职人员的管理第六条挂职人员管理1、挂职人员派出单位要和挂职单位加强联系,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交任务、压担子,分配具体工作,落实培养措施,严格进行管理。

2、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

保证在挂职单位的工作时间,兼职挂职要确保有一半以上时间在挂职单位工作。

有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挂职单位批准,超过3天的,由学校和挂职单位共同批准。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难以坚持工作,不能完成挂职工作任务的,经学校批准提前结束挂职。

第四章待遇及考核第七条挂职锻炼期间,挂职人员的一切人事关系不变,保留其原岗位、职务及工资等福利待遇,挂职结束后一般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设立专项预算经费,用于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交通、通讯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省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挂职锻炼暂行办法

挂职锻炼暂行办法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打造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实践(挂职)锻炼对象及人数1、学院在职专业教师。

2、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人数每学年不低于本部门专业教师总数的1/4。

二、实践(挂职)锻炼时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时间,每学年累计时间为5周。

可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三、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待遇1、教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参加实践(挂职)锻炼期间,工作量补贴由人事、教务部门按照学院课时津贴标准进行核算发放。

2、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原则上在本市的企业单位进行,如特殊情况需到外省市的,必须报院领导批示,发生的差旅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食宿、培训费用由本部门专项经费列支,超出部门报销能力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四、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1、各系要高度重视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工作,要作为人才强校的战略举措,把此项工作列入系部教师能力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要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每学期初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并负责落实本系教师实践(挂职)锻炼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确保教学工作与实践(挂职)两不误、两促进。

2、教师个人填写《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各系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进行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3、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与实践(挂职)单位进行沟通、组织教师阶段汇报等,为确保实践(挂职)锻炼效果,教师在锻炼期间应填写《学院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周志》。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师与企业实践经验的互补,学院决定推行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的管理办法,保障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挂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挂职工作是指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实际岗位进行工作,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模式和行业发展动态,以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

挂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如下:•加强学院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挂职工作,促进学院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模式。

•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际工作,能够亲身体验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提升实践能力和行业洞察力。

•更新专业知识:通过挂职工作,教师在实践中能够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为教学提供更实用的知识和案例。

•推动教学改革:挂职工作使得教师能够更好地理解产业需求和企业人才培养要求,为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3. 挂职工作的程序和流程3.1 挂职工作申请•教师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和学院的安排,提出挂职工作申请。

•申请书需包括个人挂职工作的动机和目标,预计挂职时间和所希望挂职的企业。

•教师申请书将由学院组织审核,确保申请符合挂职工作的基本要求。

3.2 挂职工作安排•学院在审核通过教师的申请后,将根据教师的挂职意向和企业资源,为教师安排适合的挂职机会。

•学院将与挂职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并明确挂职期间教师的职责和福利待遇。

3.3 实施挂职工作•教师在挂职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的工作制度和要求,尊重企业文化,完成岗位职责。

•教师应努力融入企业团队,与企业员工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教师应认真记录挂职期间的工作经验和收获,以便总结和分享。

•教师应及时与学院保持沟通,汇报挂职期间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3.4 挂职工作总结•教师在挂职工作结束后,应撰写挂职总结报告,详细总结挂职期间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挂职总结报告将由学院进行评审,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

教职工企业挂职规定

教职工企业挂职规定

教职工企业挂职规定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加快培养青年教职工的“双师素质”,实现教职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目标,现对学校教职工到企业挂职的有关规定如下:一、企业挂职的基本要求(一)年龄45岁(含45岁)以下的专业教师(含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实验员等相关人员),每年需完成4周(1周按5天工作日计算)以上的企业挂职锻炼任务。

每年考核一次,与部门年度业绩目标挂钩。

(二)挂职企业由挂职教职工所在的部门联系安排。

(三)教职工到企业挂职须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且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学习目的,以及挂职期间工作任务。

(四)教职工挂职原则上每年申请一次,且须在本年内完成挂职任务,不得分年度完成。

(五)教职工挂职可采用以下方式:1 .全脱产:指挂职人全日制到企业挂职锻炼,并集中连续安排2周以上时间(1周按5天工作日计算)。

时间安排:(1)一般为每年寒、暑假期间;(2)教学期间集中连续安排2周以上时间(在确实可以完成教学工作量,同时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到企业全日制挂职工作)。

2 .半脱产(业余):指挂职人在正常工作期间并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和工作情况下,利用工作之余兼职到企业挂职锻炼。

时间安排:(1)以天为单位分散安排;(2)教师兼职(如律师、设计师等);(3)给企业承担项目或技术研发,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

(4)完成校内实训室设备改造的。

(5)校内相关工程项目承建的(承建负责人可视为挂职锻炼)。

二、挂职教职工所在部门的职责(一)挂职教职工所在部门每年初需计划统筹本年教职工挂职工作,合理安排教职工的教学任务。

(二)挂职教职工所在部门根据专业、实训建设等项目合理统筹指定、安排挂职企业,并在安排教职工挂职前将企业名单报学校教务处、人事处(附件1),教职工不得随意挂职有关企业。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挂职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挂职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挂职管理办法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高等院校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搞好产学研用结合,实现企业与高校共赢;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学院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挂职锻炼。

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管理办法:一、挂职锻炼教师条学院专业教师。

二、挂职锻炼的形式1、挂职式。

教师在企业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时间一般半年以上。

教师在企业时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的已有知识与技术的同时,也在不断吸收企业管理、技术方面的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

2、跟班式。

教师在企业里不独立工作或只充当助手,跟随企业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工作日程与安排,工作流程,需要的知识与技能。

并做好笔记,进行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除,或进行院本教材的编写。

3、短期培训式。

教师在企业里工作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有一个具体的岗位,在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工作的内容,需要具备的能力,学习行业里的新技术,接受行业的新观念。

4、其他方式。

三、挂职锻炼的要求1、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不能人浮于事,只说不干,必须真正深入企业,参与生产、参与管理,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要发扬不怕苦的精神,以企业人员的身份要求自己。

2、教师到企业接受锻炼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及学院的有利条积极为企业服务,真正让学院、企业双方都从中受益。

可以开展职工培训、技术攻关、参与管理、推荐优秀毕业生等工作。

3、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既是对教师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好机会,也是对教师的修养、组织纪律观念的一次考验。

挂职锻炼结束一周内教师应完成一篇有价值的调研论文或作品,或取得一项专业技能证书。

4、为真实掌握选派教师的学习、工作情况,学院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派出督查小组,进行走访检查。

挂职锻炼结束后,要有挂职单位领导的鉴定意见。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引言为了促进学院与企业深入对接,加强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匹配,学院专业教师可以到企业挂职工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的管理,明确挂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挂职教师的选择和考核1. 选择标准1.具有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职称;2.在学院原有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两年以上,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3.具备出色的沟通、协调、管理和培训能力;4.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敏锐度;2. 考核标准1.挂职期间在企业内获得的工作成绩;2.品德表现;3.返校报告质量。

二、挂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1. 职责1.沟通企业和学院之间的信息和需求;2.为企业和学院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3.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实践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4.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并给予有效的支持。

2. 权利1.拥有与企业内常任管理者一致的权利;2.参与企业内管理决策,并有权发表自己的建议;3.在企业内享有相应的津贴和保护;4.拥有学院对挂职教师的支持与关注。

三、挂职教师应征流程1.择机发布公司汇聚的年龄、智商和年薪的数据学院将会根据企业所提供的岗位和职位,依据岗位要求、教师专业和能力考虑是否选择挂职教师,挂职教师将会同意或拒绝担任此项任务。

2.签署合同学院与企业搞好合作前,将进行严密地协商,双方签署合同,明确挂职期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事项。

3.发布学院内部公告学院会在学院内部发布挂职教师招聘公告,有意者提交简历,学院根据挂职教师的能力、素质、经验等条件进行筛选,公示通过面试且获得校(企)批准后正式确定挂职。

4.返校报告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限结束后,需要向学院提交返校报告,总结挂职期间的工作和体会,并对未来的教学和实践提出建议。

四、教学管理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学院将安排其他老师完成其日常的工作职责,并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方案

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方案一、背景校企双向挂职锻炼是指学校和企业之间开展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校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或企业员工到学校任教,以促进校企合作、促进教学科研和生产实践的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

二、目的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方案的目的在于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教师和企业员工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

三、实施方案1. 挂职对象确定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均可作为挂职对象,挂职对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挂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2. 挂职时间安排挂职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挂职期间,挂职对象需全身心投入工作,认真学习、实践、总结,完成挂职任务。

3. 挂职任务分配学校和企业双方需共同商定挂职任务,明确挂职对象的工作职责和目标,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4. 挂职成果评估挂职结束后,学校和企业双方应对挂职对象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5. 挂职经验分享挂职结束后,挂职对象应向学校和企业分享挂职期间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为今后的校企合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保障措施1. 学校和企业双方需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挂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学校和企业需配备专门的挂职指导老师或导师,对挂职对象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学校和企业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挂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实施方案的落实,有利于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加强教师和企业员工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积极配合,落实好挂职工作,共同推动校企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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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校)合作,促使学校课堂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激活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提高课程质量及利用度,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建立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学校)挂职锻炼。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效能原则
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进行,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第二条对口原则
原则上鼓励教师就近到大中型企业和相应行业以及校企(校)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对口单位参加实践锻炼。

第三条计划原则
各系部应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教师参加行业企业锻炼的计划,并报教研处、教务处备查。

第四条组织原则
挂职锻炼所涉及的教师应充分理解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方案》及本文件精神,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知识结构,支持教研处及各系部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尽自己能力完成好任务。

第二章实践锻炼的对象
第五条赴企业(学校)挂职锻炼的对象,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含教师、实验实训教师)。

实践性较强课程是指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教学内容具有实践技能的操作性,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开放性,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技能的示范性的课程。

第六条选派对象学校选派赴企事业单位(含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挂职需要。

4.近5年没有企事业单位(含小学)相关社会实践经历。

5.所挂职岗位与本人所从教的学科、专业紧密相关。

6.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实践锻炼的周期和形式
第七条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周期原则上为五年。

一个周期内,应有3至6个月的累计现场实践锻炼经历。

实施办法的第一周期为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以此类推。

第八条我校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挂职锻炼有两种选派形式:一是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实践单位并选派教师;二是教师自行联系相关行业企业(学校)单位。

主要有跟班式、带队实习式、累计式三种锻炼形式:
(一)跟班式。

跟班式是指教师在行业企业(学校)里安排一个职位或充当助手。

教师在行业企业时跟随行业企业(学校)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工作日程与安排,工作流程,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并做好笔记,进行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除。

此外,鼓励教师在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对行业企业(学校)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

时间一般在一个学期(四个月)。

(二)带队实习式。

根据学校安排,教师可到学生集中实习的行业企业(学校)进行带队实习式挂职。

教师在学生实习的行业企业(学校)里参与学生管理,并有一份具体的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工作的内容,需要具备的能力,学习行业(学校)里的技术,接受行业(学校)的新观念。

时间一般在一个学期(四个月)。

此项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三)累计式。

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包括周末等期间)或寒暑假期间自由安排时间到相应行业进行挂职锻炼。

师范专业类教师可到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听课、教学等工作,但需参与一门课程的讲授,在锻炼过程中了解中小学教学特点、中小学教师需要具备能力和中小学新的教学理念,提高自身教学能力;非师范类专业教师可到相应行业企业进行挂职锻炼。

挂职锻炼时间按天累计计算,累计达到22天记为一个月。

累计式挂职锻炼,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第四章实践锻炼内容
第九条实践锻炼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
1.非师范类专业教师要熟知学生就业岗位工作的环境、内容、形式、流程、方法及工作中设备的使用等;师范类专业教师要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小学教学的组织形
式、教学模式、教学设计思路、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

2.所有参与挂职锻炼的教师应提炼和总结出自己涉及的就业岗位所需的知识体系(包括专业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条件性知识及实践知识)、能力结构(包括构思与设计能力、操作能力、执行能力、研究与创新能力)及职业理念(包括职业观念、职业道德及职业态度),以便推进我校各专业的课程改革。

第五章实践锻炼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条各系(部)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每年5月、11月份以系部为单位将下一学期实践锻炼教师名单、单位、地点等相关事宜统一上报至教研处,审核后向学校提出报告,报学校审批。

学校批准后,组织教师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挂职锻炼审批表》,报请学校教研处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由其所在系(部)和挂职单位实行双向管理。

第十二条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前,均需与所在系部签订书面协议,由教研处起草统一制式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

协议一式三份,本人、系部、教研处各一份。

第十三条教师在实践锻炼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践锻炼所在单位有关
制度和纪律。

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的,需提前征求系(部)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向所在实践锻炼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第十四条各系(部)要加强与挂职单位的协调与合作,明确专门人员,共同做好对挂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

应与挂职教师、挂职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适时走访慰问挂职教师,随机检查挂职情况。

第十五条挂职教师应按照挂职锻炼计划,认真开展工作、学习、调研。

主要是在实践中了解挂职单位的管理运行状况、先进技术与流程、相关学科专业的技术发展、技术创新与技术设计及研发过程,参与挂职单位的管理、技术研发、服务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积极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参与科研成果报奖等工作;为挂职单位提供科技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六条系(部)应建立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的专项档案并装入教师业务档案中,妥善保管,确保资料完备可查。

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践锻炼审批表、实践锻炼工作计划、实践锻炼记录册、实践锻炼总结报告、合作开发或技术服务的邀请函(或证明)、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实践锻炼的成果和形式的其他资料等。

第十七条教研处应统计、公告每学期、每周期各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相关情况(实践锻炼时间和考核鉴定等)。

第十八条挂职锻炼的考核
1.出勤考核。

挂职教师的日常考勤由挂职单位协助管理,每月由挂职单位负责考勤的部门填写教师挂职锻炼考勤通报单》,按月向教师所在系(部)通报,系(部)根据《考勤通报单》如实考勤,并上交学校教研处。

2.任务考核。

教师挂职锻炼结束后,需填写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企业(学校)和学校对照教师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教师企业(学校)挂职锻炼考核打分表》,确定考核分数和等级。

最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1-100分)、良好(76-90分)、合格(60-75分)、不合格(<60分)四个等级,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3.挂职期满后1个月内,挂职教师应围绕挂职期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挂职收获、问题与不足及未来规划与设想等方面进行总结(不少于3000字),并进入个人业务档案。

4.挂职教师应遵守学校和挂职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工作,多出实践成果。

挂职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若因其言行影响学校声誉,学校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1)不能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挂职单位要求退回学校的;
(2)无故不接受挂职单位正常工作安排,工作表现较差,经挂职单位反映、学校查证属实的;
(3)工作纪律性较差,有事不请假,经常无故缺勤,被挂职单位通报或学校、系(部)巡查发现2次无故缺勤的。

第六章有关待遇
第十九条挂职锻炼期间,挂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身份不变,校内岗位、职务、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工作和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条考核合格者,按每月200元标准给予挂职期间交通和通讯补助。

第二十一条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上述相关待遇,年终考核按“不称职”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在企业(学校)挂职锻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教师,在评模、评优、职称评定、外派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三条相关行业企业(学校)人员到我校兼课,每天按100元标准给予交通和
通讯补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后,符合双师素质条件的,按照双师素质管理办法,认定双师素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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