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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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通用)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通用)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调解协议书的定义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在第三方调解员的帮助下,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

调解协议书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由调解员书写,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的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一般是具有可撤销性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签字,或者签字后不满意,可以自行撤销或申请仲裁或诉讼。

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自愿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除适用法律应当成立的合同外的任何内容。

”根据此项规定,调解协议书也是一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很多法院将调解协议书视同为裁判文书,调解协议书因其具有以和为贵,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往往被赋予同等甚至更高的法律效力。

以下是Q&A部分,回答调解协议书签字后是否能反悔的问题: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可以反悔,但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1.一般情况下,调解协议书签字后不能反悔。

因为调解协议书是消解纠纷的和解协议,调解员只在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等条件下,才会签发调解书。

调解员签发调解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不得反悔。

2.当事人签字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已受到损害或者出现重大误解,可以对调解协议书进行撤销。

调解协议书撤销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第一种情况是调解协议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调解员与当事人签署的调解协议书不符合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损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调解协议,在法院的判决下作出新的协议。

•第二种情况是调解协议书虽符合法律规定,但签约时当事人不能自主决定是否签约,因为签约是被迫的。

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签订和解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

当被强制签署调解协议书,而协议结果不符合被迫签署方的当事人意愿,另外一方及其代表人利用某种方式实施威胁、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恶意行为时,造成当事人损失,被迫签署方有权申请调解协议书的撤销。

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后果(3篇)

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那么,撤回仲裁申请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四)仲裁费用预付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当事人申请收集的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可以决定收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进行鉴定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后果1.仲裁程序终止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进行调解的,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2.仲裁费用退还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仲裁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员报酬、仲裁庭工作人员报酬、仲裁委员会办公费用、鉴定费用、证人费用、其他必要费用。

”3.证据保全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对已经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如果当事人再次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可以继续使用这些证据材料。

4.法律关系恢复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状。

如果当事人再次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重新审查仲裁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仲裁时效中断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时效中断。

劳动仲裁撤销 流程

劳动仲裁撤销 流程

劳动仲裁撤销流程一、了解可撤销的情形。

1. 双方自行和解。

- 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和用人单位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这个协议能够解决你们之间的争议,就可以考虑撤销仲裁申请。

比如说,用人单位答应按照您的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还有一些额外的补偿,双方对这个结果都满意。

2. 发现新证据影响原诉求。

- 要是您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个证据可能会改变仲裁的走向。

例如,您之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后来发现有公司的文件明确规定某些加班是不计薪的,而且您当时是知晓这个规定的,那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就想撤销仲裁申请了。

二、准备相关材料。

1. 撤销仲裁申请书。

- 这是最关键的材料。

您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帮忙写。

在申请书里,要写明您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还有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比如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然后,要清楚地说明您想要撤销仲裁申请的原因,是因为双方和解了,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

- 例如:“本人[您的姓名],于[仲裁申请日期]向[仲裁机构名称]提交了劳动仲裁申请,案号为[具体案号]。

现因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已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争议已得到解决,故申请撤销该劳动仲裁申请。

”2. 身份证明材料。

- 您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您是委托他人办理撤销事宜,除了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内容。

3. 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撤销原因而定)- 如果是因为双方和解而撤销,要提供和解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

和解协议上应该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并且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得到解决。

- 要是因为新证据而撤销,就要提供这个新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并且要说明这个新证据与撤销仲裁申请之间的关系。

三、提交申请。

1. 确定提交对象。

- 您要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受理您劳动仲裁申请的仲裁机构。

一般来说,就是您当初提交仲裁申请的那个地方。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在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这种情况可能会
给双方带来困扰和纠纷。

如果一方反悔,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当一方反悔时,另一方不要慌张或情绪化。

双方可以先冷静
地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想法。

可能是因为一方在协议达成后遇到
了新的情况或者思考再三后改变了主意。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重
新商讨,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反悔方坚持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程序可以帮助解决争议,保护受损害方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
应该联系律师,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另外,双方还可以考虑重启调解程序,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解决争端。

第三方可以帮助双方妥善处理矛盾,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该保持沟通,尊重对方的意见,以达成最
终的和解。

总的来说,当一方反悔时,双方应该保持冷静,理智地处理问题。

可以通过沟通、法律途径或者第三方调解来解决纠纷,最终达成共识。

这样不仅可以解决矛盾,还可以维护双方的关系和合作。

劳动仲裁申请撤销流程

劳动仲裁申请撤销流程

劳动仲裁申请撤销流程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的不断推进,劳动争议的发生几率越来越小,但是,一些不可避免的劳动纠纷还是会时不时地发生。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的劳动争议处理,我国设立了劳动仲裁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工人和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如果劳动仲裁申请不成立,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申请撤销流程。

一、仲裁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仲裁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仲裁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仍未履行的,仲裁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判或者撤销仲裁决定。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申请做出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二、劳动仲裁申请撤销的情形1、当事人协商和解成功任何时候劳动仲裁申请都可以申请撤销,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协商和解成功,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因为仲裁机构本来就是给当事人提供解决劳动争议的机会,如果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解决了问题,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仲裁。

此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协商和解协议书,委员会收到后,将仲裁申请撤销。

2、当事人申请不成立仲裁申请不成立是指在接受仲裁申请后,仲裁机构依据相关规定审核后认为申请不成立的情况。

比如,仲裁申请被拒绝或调解会上当事人拒绝调解等情形。

此时,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仲裁机构的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3、撤销原因不成立有时候,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申请时,撤销原因不成立。

比如,当事人因为申请不成立而申请撤销,在审理申请时,借口变换撤销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拒绝撤销申请。

三、劳动仲裁申请撤销程序1、提交申请当事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撤销后,应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指定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审查申请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规定,仲裁机构将受理撤销申请并向对方当事人通知。

劳动仲裁案件怎么申请撤诉

劳动仲裁案件怎么申请撤诉

劳动仲裁案件怎么申请撤诉随着社会的发展,⼈们⽣活的进步,在⽇常⽣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些纠纷来说,协商解决不了的话就会进⾏诉讼。

那么在⽇常⼯作过程中,由于⼯资等问题的出现,企业没有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造成⼈们领不到⼯资等现象出现。

对此劳动者就会对其进⾏劳动仲裁,但过程中,有些企业⼜想要和解,对此店铺⼩编为⼤家提供⼀下关于劳动仲裁案件怎么申请撤诉。

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申诉⼈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申请撤诉必须以书⾯或⼝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提出。

(三)撤诉的⽬的必须正当。

申诉⼈申请撤诉并不⼀定就会得到批准。

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审查。

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当事⼈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的。

(四)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

如果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则对双⽅之间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作出了决定和结论,他们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重新得到了确定,当事⼈就不能再申请撤诉。

劳动仲裁诉讼的程序问题⼀、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七⽇内,决定受理⽴案与否。

决定⽴案的,⾃作出决定之⽇起七⽇内向申诉⼈发出书⾯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

申诉⼈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缴纳仲裁费,补充相关材料;被诉⼈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缴纳仲裁费、提交答辩书和相关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案之⽇起七⽇内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名为⾸席仲裁员。

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法律法规明确的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指定⼀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审理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前,将仲裁庭组成⼈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通知送达当事⼈。

当事⼈接到开庭通知后,应当准时参加仲裁庭审。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退庭的,对申诉⼈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作缺席裁决。

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调解协议书反悔怎么办
如果一方在签署调解协议书后反悔,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沟通协商:首先,双方应坐下来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

了解对方的原因和考虑,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通过积极的对话,双方可以解开矛盾,重新确定达成协议的利益。

2. 重新调解:如果沟通协商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尝试找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进行重新调解。

调解员可以帮助各方再次讨论问题,并促使双方达成新的协议。

在重新调解的过程中,应继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力满足各方的合理要求。

3. 法律救济:如果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和重新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受伤害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以聘请律师,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起诉反悔方,要求其履行协议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将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4. 再次调解:如果陷入司法诉讼,双方可一再尝试调解。

法庭可以提供第二次调解的机会,以尝试解决争议。

调解仍然是双方争议解决的一种方法,可以提供更广泛的解决方案。

总之,当一方反悔时,双方应该尽力通过沟通、协商和重新调解来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救济,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

劳动争议和解撤诉协议书(精选5篇)

劳动争议和解撤诉协议书(精选5篇)

劳动争议和解撤诉协议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为了更好解决双方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本协议是经甲乙双方充分表达真实意思的基础上达成。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诚实履行,保守本协议秘密,双方均承诺,如违反本协议约定,自愿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支付乙方未交社保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元赔偿。

双方达成和解,乙方放弃其他诉求。

双方对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至此达成和解,元款项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后,双方一致同意自年月日起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之间自此不存在任何纠纷或劳动纠纷,乙方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义务。

乙方指定如下账号为收款账号:户名:开户行:卡号:二、甲方在年月日支付乙方元,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本协议签字按手印后邮寄至:,若乙方未在年月日将本协议蒋妍本人亲自签署并邮寄到位的,以乙方本人亲自签署并邮寄到该地址的签收时间为转款日。

3、乙方承诺,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再以劳动关系为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全部了结,任何一方不会向任何机关主张权利、也未向任何机关投诉或举报甲方,更从未配合任何其他员工或者他人做出过对甲方不利的任何证言、证据等,否则视为违约。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若乙方存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其他机关提起诉讼或者投诉的情况的,应在收到本协议元赔偿金时立即撤销仲裁案件或者其他诉讼或者投诉,否则视为违约。

4、自乙方收到前述款项之日,双方不再有任何争议,乙方收到前述款项当日,应向甲方出具收条证明本协议款项的履行,乙方未收到本协议约定款项的,该协议作废。

5、乙方在收到本协议约定款项后,不会向任何机关或法院诉讼或者申请、不会向甲方主张权利、不会投诉甲方、不会诉讼或举报甲方,更不会配合任何员工或者他人做出对甲方不利的证言证据等,双方应对本协议全部内容保密。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调解了想反悔要怎么办

【法律常识】劳动仲裁调解了想反悔要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了想反悔要怎么办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订以后,只要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不可以反悔。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仲裁庭在做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劳动仲裁调解,如果想要反悔的话,还要看双方是否签收了,如果双方签收了那么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这个时候劳动仲裁的条件就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一方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怎么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

怎么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

怎么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
在有的时候,⾃⼰有可能和公司⽅⾯会有⼀些⽭盾纠纷,这个时候会有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会涉及到⼀些调解程序,如果是有了劳动仲裁的调解书的话,如何进⾏撤销?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么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
劳动仲裁裁决书存在适⽤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中级⼈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九条⽤⼈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起三⼗⽇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适⽤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当事⼈隐瞒了⾜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为的。

⼈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的,应当裁定撤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需要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话,那么⼀定是这个仲裁裁决书是有错误的。

到时候可以直接让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民法院申请撤销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怎么办?根据民诉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调解协议不生效,法院应依法判决。

如果已签收协议书,只能通过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途径解决。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的计算(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0元至1000;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财产案件中请求数额与实际不符的,案件受理费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实际争议数额计算收取。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复制庭审记录或者法律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

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的金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

案件申请执行费用计算(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劳动仲裁协议签字了可以反悔吗明显不公怎么办

劳动仲裁协议签字了可以反悔吗明显不公怎么办

劳动仲裁协议签字了可以反悔吗_明显不公怎么办劳动仲裁协议签字了可以反悔吗劳动仲裁签了协议不可以反悔。

劳动仲裁调解书系仲裁委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依法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并且是在合法且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仲裁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仲裁调解书即生效。

不能再反悔。

法律规定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2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明显不公怎么办劳动仲裁明显不公的,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

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

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时候中断或中止(一)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

例如职工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不服,向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申诉,属于“有正当理由”。

职工对于用人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重新答复不服而申请仲裁的,重新答复的时间应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如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3篇)

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仲裁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仲裁裁决并非绝对不可撤销,撤销仲裁裁决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

本文将从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入手,分析撤销仲裁裁决对当事人、仲裁机构以及仲裁程序的影响。

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高效、便捷、保密等优势。

然而,仲裁裁决并非绝对不可撤销,我国《仲裁法》规定了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

当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旨在分析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1. 对当事人的影响(1)实体权利的影响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关系将重新确定。

一方面,原仲裁裁决所确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重新协商、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解决纠纷。

(2)诉讼时效的影响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但在此期间,原仲裁裁决所确定的诉讼时效将不再适用。

当事人应根据新提起的诉讼确定诉讼时效。

2. 对仲裁机构的影响(1)仲裁机构声誉的影响仲裁裁决被撤销,将损害仲裁机构的声誉。

仲裁机构应吸取教训,提高仲裁质量,以维护自身的信誉。

(2)仲裁机构经济利益的影响仲裁裁决被撤销,仲裁机构将失去收取仲裁费用等经济利益。

仲裁机构应采取措施,提高仲裁效率,降低仲裁成本。

3. 对仲裁程序的影响(1)仲裁程序的终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仲裁程序将终止。

当事人可以重新选择其他纠纷解决方式。

(2)仲裁程序的重新启动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启动仲裁程序。

但需注意,仲裁委员会应审查当事人是否满足重新启动仲裁程序的条件。

三、结论撤销仲裁裁决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涉及当事人、仲裁机构以及仲裁程序等多个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应充分认识到撤销仲裁的法律后果,以维护仲裁制度的正常运行。

为了减少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仲裁机构应加强仲裁员的培训,提高仲裁质量;当事人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应加强对仲裁裁决的审查,确保仲裁裁决的公正性。

仲裁申请撤回法律后果(3篇)

仲裁申请撤回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仲裁申请的撤回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中,当事人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然而,仲裁申请的撤回并非没有法律后果,本文将就仲裁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仲裁申请撤回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回申请。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仲裁申请的决定,或者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通知当事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仲裁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1. 仲裁程序终止仲裁申请的撤回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争议的解决,仲裁程序因此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撤回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

一旦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撤回申请,仲裁程序即告终止。

2. 仲裁费用承担仲裁申请的撤回涉及到仲裁费用的承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预交仲裁费用。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当事人已预交的仲裁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仲裁费用退还的具体规定可能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规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部分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规定,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后,仲裁费用不予退还。

3. 争议重新提起的可能性仲裁申请的撤回并不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争议的解决。

在撤回仲裁申请后,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重新提起仲裁或诉讼。

劳动仲裁后起诉流程

劳动仲裁后起诉流程

劳动仲裁后起诉流程
劳动仲裁后起诉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调解和仲裁,在劳动纠纷发生后,双方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仲裁。

如果调解不成功,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如果一方不服裁决,可以选择起诉。

2. 起诉前准备,在决定起诉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证人证言等。

确保你对纠纷的事实和证据有清晰的了解,并且明确你的诉求。

3. 提起诉讼,在准备就绪后,你可以通过律师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被告。

在起诉状中,你需要清楚陈述纠纷的事实、理由和诉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4. 庭前调解,法院通常会安排庭前调解,希望双方能够在开庭前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在庭前调解中,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员的协助进行协商,如果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就会终结。

5. 开庭审理,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在开庭审理中,双方将就纠纷进行辩论,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6. 判决执行,如果法院对你有利,被告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如果判决变为终审判决,被告仍不履行判决,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劳动仲裁后起诉的流程需要经历起诉准备、提起诉讼、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和判决执行等多个阶段。

在整个流程中,你可以选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仲裁调解“自愿放弃”后,可否再次申请仲裁

仲裁调解“自愿放弃”后,可否再次申请仲裁

仲裁调解“自愿放弃”后,可否再次申请仲裁编者按: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劳动法律援助与劳动法研究的民间机构。

其每月定期召开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邀请劳动法专业人士参与讨论,每每有智慧火花迸发。

应《职业》杂志之邀,义联将“典型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成果撰写为专栏文章,供读者分享借鉴,也欢迎广大读者提供劳动争议案例、发表评论。

【案情回放】骆某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农民工,1998年10月到某民办高校工作,自入职以来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学校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后来因该高校搬迁,于2008年6月20日与骆某解除劳动关系。

骆某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休日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龄工资等问题,与学校产生争议,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后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学校承认与骆某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同意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000元。

达成调解协议后骆某自愿放弃其他申诉请求。

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

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生效后,骆某以某民办高校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为由,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以补缴养老保险费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不予受理。

之后骆某变更请求,请求某民办高校支付养老保险补偿,仲裁委员会以仲裁调解书生效,且骆某“自愿放弃其他申诉请求”为由,再次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骆某向北京市某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学校未依据《劳动法》第72条为骆某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侵害了骆某的合法权利,遂作出了支持骆某要求学校支付养老保险补偿请求的判决。

【正方反方】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正方: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依据《劳动法》第7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养老保险,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可否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情形

可否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情形

可否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情形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它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申请双方的意见和证据,经过调解、协商达成的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协议。

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或者他们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这时他们就想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

那么,可否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呢?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通过调解达成的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协议。

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法的规定,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调解书是不能撤销的。

然而,法律也意识到了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可能会遇到新的情况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情况。

因此,劳动争议解决法对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撤销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调解书:1. 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发现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据;2. 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发现对方当事人隐瞒了重要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陈述;3. 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出现了重大的新情况,该情况对调解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4. 当事人在签署调解书后,发现劳动仲裁调解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况。

当事人申请撤销调解书时,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和所附证据,作出是否撤销调解书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撤销调解书的期限是有限制的。

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法的规定,当事人签署调解书后,申请撤销的期限为签署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

如果逾期未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撤销权利。

劳动仲裁调解书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但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解决法的规定,申请撤销调解书。

仲裁撤诉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书范文

仲裁撤诉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书范文

仲裁撤诉劳动仲裁调解书申请书范文# 劳动仲裁撤诉及调解书申请。

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您好!我叫[申请人姓名],我之前因为和[被申请人公司名称]之间的劳动纠纷向贵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但是呢,现在事情有了新的变化,就像剧情突然反转一样,所以我想申请撤诉,并且希望能拿到仲裁调解书。

一、撤诉原因。

1. 双方协商解决。

在仲裁过程中,我和公司那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协商,就像两个原本吵架的人突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谈了谈。

公司方面认识到了之前在一些劳动权益问题上处理得不够恰当,然后我们就针对我的工资、加班补偿等之前有争议的地方达成了新的共识。

他们愿意按照我们协商好的方案来解决问题,这就像在黑暗中突然看到了曙光,让我觉得没必要再继续仲裁下去了。

2. 为了保持良好关系(如果适用)我在这个公司也工作了一段时间,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

而且以后说不定在这个行业里还会有交集呢。

如果一直仲裁下去,就像在彼此之间划了一道很深的裂痕,以后见面都很尴尬。

现在既然能够友好地解决问题,我也希望能给彼此一个台阶下,大家好聚好散,或者说继续保持一种比较和谐的潜在关系,就像分手后还能做朋友(当然是在工作关系上啦)。

二、仲裁调解书申请。

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份仲裁调解书,这就像是给我们这次协商结果的一个官方认证一样。

这样我心里也踏实,公司那边也有个正式的依据。

1. 协商结果概述。

我们协商好的结果是这样的:公司会在[具体日期]之前,把拖欠我的[X]元工资一次性结清;对于加班补偿,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具体计算方式]计算,总共补偿我[X]元,也会在上述日期前支付到我的工资卡上;还有关于社保的问题,公司承诺会在[具体办理时间]内为我补缴[具体补缴时间段]的社保。

2. 调解书的意义。

这份调解书对我来说太重要了。

就像一个护身符一样,万一公司之后反悔了,我就可以拿着这个东西去找他们理论,而且在法律上也有保障。

这也是对我们双方协商成果的一种尊重和保护,让大家都能按照说好的去做,不会耍赖皮。

一方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方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方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另一方可以直
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在签署调解协议书后,一方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反悔,而没有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在10日内支付拖欠劳动报酬5000元,而用人单位没有按期支付。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5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16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方当事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协议书,而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因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只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而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如果是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所以,案例中的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的劳动报
酬,但可以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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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
劳动仲裁调解后反悔【1】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在向法院起诉前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所说的仲裁裁决不包括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依法对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的裁决,此外,在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主持双方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不同的,双方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内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后,该裁决书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对双方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即对仲裁裁决书,
双方均有十五天的起诉期限,过了十五天双方均未起诉的,仲裁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不同,仲裁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没有十五天的起诉期限。

因此,劳动争议双方在进行仲裁调解应当注意这两者的区别,以避
免如王某这样在签收后才反悔已经来不及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反悔起诉法院不予受理【2】
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以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起诉状》,称其在某煤矿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时身体受到伤害,经镇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兑现,认为赔偿数额较低,诉求另行增加赔偿。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吴某某在某煤矿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时身体受到伤害,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工伤赔偿法律关系,而此工伤赔偿法律关系已经镇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吴某某又以健康权纠纷提起诉讼,是以同一事实再次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诉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吴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不服一审裁定上诉,以原审法院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起诉人不是以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诉讼,不属重复起诉;其与煤矿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在不知道自己伤残等级的情况下经仲裁委调解达成,属于可撤销的协议为由,请求二审撤销原裁定,指定一审法院受理立案。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吴某某与某煤矿有限公司的健康权纠纷一案,已经镇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一、甲(某煤矿有限公司)乙(吴某某)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工伤赔偿乙方现金90000.00元;二、乙方自愿放弃按国家法律法规请求赔偿,甲方自愿同意支付上述赔偿金;三,乙方收到甲方一次性支付的工伤赔偿金90000.00元后,双方即解除一切关系。

经双方商定付款时间及方式,甲方于20xx年12月15日一次性支付现金90000.00元给乙方。

吴某某又以相同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在赔偿上诉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共计90000.00元的基础上,另行再赔偿上诉人伤残赔偿金39520.00元、后续治疗费7000.00元、鉴定费1300.00元、交通费800.00元,合计4862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据此规定,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裁定不予受理正确,上诉
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作出(20xx)昭中立终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我国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特色,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法定程序,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兑现的,劳动争议即算解决完毕。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依生效仲裁裁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已经依法解决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应息诉罢访,息事宁人,法律服务者更不能无事找事,费力伤财。

劳动调解反悔可再申请劳动仲裁【3】
案情
某来料加工厂员工张某,19xx年因工受伤被评定为三级伤残。

20xx年,张某与来料加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工厂终止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双方因一次性工伤辞退费问题发生争议,经所在镇劳动站劳动管理办理公室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工厂按照受伤时市平均工资支付张某一次性工伤辞退费60600元,并由劳动管理办理公室制作了《调解书》。

后者张某通过咨询律师得知,一次工伤辞退费的支付,应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应为117000元。

因赔偿所得相差太大,张某对劳动站的调解反悔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工厂支付一次性工伤辞退费的差额50000元。

问题
劳动站劳动管理办理公室制作的《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否受理张某的仲裁申请?
评析
劳动站劳动管理办理公室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王某的仲裁申请。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但调解机构(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只有国家授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制作的调解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另一方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站劳动管理办理公室对劳动争议双方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范畴,其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对调解书反悔而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只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的张某认为劳动站劳动管理办理公室的调解结果显失公平而反悔,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王某的仲裁申请。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王某的仲裁申请,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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