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英语第三版爱情就是谬误课文翻译
爱情是个谬误(Love is a fallacy)
我是那种很酷而且很有头脑的人。
深谋远虑、独具慧眼----把这些都加到我身上一点不过分。
我的大脑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锐利。
我只有18岁。
这么年轻就有这么发达的大脑可不是一件常见的事。
比如说,和我同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室友皮特·巴特就笨如蠢驴。
他是那种好小伙子,但仅此而已。
他是那种感情用事,喜怒无常,没有主见的家伙,更糟的是,他狂热地赶时髦。
我认为时髦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投身于每一次如潮水般涌来的狂热,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别人都这样盲目地随波逐流对我来说是极其癫狂的。
一天下午,我发现巴特躺在床上,表情极其痛苦,“熊皮。
”他还口齿不清地嘟囔着。
“熊皮?”我有些诧异。
“我要一件熊皮大衣。
”他哀号着说。
我这才明白他并不是有病:“你为什么要熊皮大衣”“我早应该想到熊皮大衣会再次流行,”他大叫起来,“哎,我真笨,我把钱全花在了课本上,现在我买不起熊皮大衣了。
”“你是说现在又流行熊皮大衣了”我有些疑惑。
“学校里的那帮大虫都穿熊皮大衣。
你近来都去哪儿了”“图书馆。
”我说。
自然,那帮大虫是很少去图书馆的。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我一定要搞到一件熊皮大衣!“他神情激动地说。
“巴特,理智点儿。
熊皮大衣有碍健康,它会脱毛,而且散发臭味,再说穿起来也太沉。
况且它也不好看。
它还----”“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这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不想。
”我承认。
“但是,我想,”他说,“我愿为得到一件熊皮大衣付出一切,一切。
”我的脑袋,这台精密仪器,顿时高速转了起来。
“一切”我死死地盯着他问。
我托着下巴深思起来。
太巧了,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搞到一件熊皮大衣。
我父亲上大学的时候就有一件,更巧的是,巴特有我所想要的东西。
确切地说,他至少有优先权。
我是指他的女朋友,普莉·艾斯碧。
我对普莉·艾斯碧垂涎已久。
必须说明的是,我对她的爱慕绝不是朝三暮四的。
她确实是那种很有魅力的姑娘,但是我可不那种让理智被感情玩弄的人。
高级英语2第三版张汉熙课文翻译
Unit 1 Pub Talk and the King’s English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只有闲谈最宜于增进友谊,而且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活动。
动物之间的信息交流,不论其方式何等复杂,也是称不上交谈的。
闲谈的引人人胜之处就在于它没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话题。
它时而迂回流淌,时而奔腾起伏,时而火花四射,时而热情洋溢,话题最终会扯到什么地方去谁也拿不准。
要是有人觉得“有些话要说”,那定会大煞风景,使闲聊无趣。
闲聊不是为了进行争论。
闲聊中常常会有争论,不过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说服对方。
闲聊之中是不存在什么输赢胜负的。
事实上,真正善于闲聊的人往往是随时准备让步的。
也许他们偶然间会觉得该把自己最得意的奇闻轶事选出一件插进来讲一讲,但一转眼大家已谈到别处去了,插话的机会随之而失,他们也就听之任之。
或许是由于我从小混迹于英国小酒馆的缘故吧,我觉得酒瞎里的闲聊别有韵味。
酒馆里的朋友对别人的生活毫无了解,他们只是临时凑到一起来的,彼此并无深交。
他们之中也许有人面临婚因破裂,或恋爱失败,或碰到别的什么不顺心的事儿,但别人根本不管这些。
他们就像大仲马笔下的三个火枪手一样,虽然日夕相处,却从不过问彼此的私事,也不去揣摸别人内心的秘密。
有一天晚上的情形正是这样。
人们正漫无边际地东扯西拉,从最普通的凡人俗事谈到有关木星的科学趣闻。
谈了半天也没有一个中心话题,事实上也不需要有一个中心话题。
可突然间大伙儿的话题都集中到了一处,中心话题奇迹般地出现了。
我记不起她那句话是在什么情况下说出来的——她显然不是预先想好把那句话带到酒馆里来说的,那也不是什么非说不可的要紧话——我只知道她那句话是随着大伙儿的话题十分自然地脱口而出的。
“几天前,我听到一个人说‘标准英语’这个词语是带贬义的批评用语,指的是人们应该尽量避免使用的英语。
”此语一出,谈话立即热烈起来。
有人赞成,也有人怒斥,还有人则不以为然。
最后,当然少不了要像处理所有这种场合下的意见分歧一样,由大家说定次日一早去查证一下。
love is a fallacy 爱情是谬误
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
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 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
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
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
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
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
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
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
love is a fallacy 爱情是谬误上课讲义
l o v e i s a f a l l a c y 爱情是谬误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
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
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
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
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
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
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
高级英语2 第三版 lesson4 爱情就是谬误 课文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斯·舒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
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
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
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
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
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这些品质我都具备。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
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
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
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
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
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
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浣熊,”他咕哝道。
5.“浣熊?”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8.“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再次时兴起来。
我真傻,所有的钱都买了课本,而现在却没钱买浣熊皮大衣了。
高级英语2第三版lesson4爱情就是谬误课文翻译
高级英语2第三版lesson4爱情就是谬误课文翻译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斯?舒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
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
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
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
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
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 这些品质我都具备。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
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
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
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
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
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
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 “浣熊,”他咕哝道。
5. “浣熊?”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 “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 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8. “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再次时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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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马克•吐温——美国的一面镜子在大多数美国人的心目中,马克•吐温是位伟大作家,他描写了哈克•费恩永恒的童年时代中充满诗情画意的旅程和汤姆•索亚在漫长的夏日里自由自在历险探奇的故事。
的确,这位美国最受人喜爱的作家的探索精神、爱国热情、浪漫气质及幽默笔调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但我发现还有另一个不同的马克•吐温——一个由于深受人生悲剧的打击而变得愤世嫉俗、尖酸刻薄的马克•吐温,一个为人类品质上的弱点而忧心忡忡、明显地看到前途是一片黑暗的人。
印刷工、领航员、邦联游击队员、淘金者、耽于幻想的乐天派、语言尖刻的讽刺家:马克•吐温原名塞缪尔•朗赫恩•克莱门斯,他一生之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时间浪迹美国各地,体验着美国的新生活,尔后便以作家和演说家的身分将他所感受到的这一切介绍给全世界。
他的笔名取自他在蒸汽船上做工时听到的报告水深为两口寻(12英尺)——意即可以通航的信号语。
他的作品中有二十几部至今仍在印行,其外文译本仍在世界各地拥有读者,由此可见他的享誉程度。
在马克•吐温青年时代,美国的地理中心是密西西比河流域,而密西西比河是这个年轻国家中部的交通大动脉。
龙骨船、平底船和大木筏载运着最重要的商品。
木材、玉米、烟草、小麦和皮货通过这些运载工具顺流而下,运送到河口三角洲地区,而砂糖、糖浆、棉花和威士忌酒等货物则被运送到北方。
在19世纪50年代,西部领土开发高潮到来之前,辽阔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占美国已开发领土的四分之三。
1857年,少年马克•吐温作为蒸汽船上的一名小领航员踏人了这片天地。
在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他接触到的是各式各样的人物,看到的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大干世界。
他完全地投身到这种生活之中,经常在操舵室里听着人们谈论民间争斗、海盗抢劫、私刑案件、游医卖药以及河边的一些化外民居的故事。
所有这一切,连同他那像留声机般准确可靠的记忆所吸收的丰富多彩的语言,后来都有机会在他的作品中得以再现。
蒸汽船的甲板上不仅挤满了富有开拓精神的人们,而且也载着一些娼妓、赌棍和歹徒等社会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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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
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 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
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
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
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
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
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
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
高级英语2第三版重点课文翻译
第一课迎战卡米尔号飓风小约翰。
柯夏克已料到,卡米尔号飓风来势定然凶猛。
就在去年8月17日那个星期天,当卡米尔号飓风越过墨西哥湾向西北进袭之时,收音机和电视里整天不断地播放着飓风警报。
柯夏克一家居住的地方一—密西西比州的高尔夫港——肯定会遭到这场飓风的猛烈袭击。
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三州沿海一带的居民已有将近15万人逃往内陆安全地带。
但约翰就像沿海村落中其他成千上万的人一样,不愿舍弃家园,要他下决心弃家外逃,除非等到他的一家人一—妻子詹妮丝以及他们那七个年龄从三岁到十一岁的孩子一一眼看着就要灾祸临头。
为了找出应付这场风灾的最佳对策,他与父母商量过。
两位老人是早在一个月前就从加利福尼亚迁到这里来,住进柯夏克一家所住的那幢十个房间的屋子里。
他还就此征求过从拉斯韦加斯开车来访的老朋友查理?希尔的意见。
约翰的全部产业就在自己家里(他开办的玛格纳制造公司是设计、研制各种教育玩具和教育用品的。
公司的一切往来函件、设计图纸和工艺模具全都放在一楼)。
37岁的他对飓风的威力是深有体会的。
四年前,他原先拥有的位于高尔夫港以西几英里外的那个家就曾毁于贝翠号飓风(那场风灾前夕柯夏克已将全家搬到一家汽车旅馆过夜)。
不过,当时那幢房子所处的地势偏低,高出海平面仅几英尺。
“我们现在住的这幢房子高了23英尺,,’他对父亲说,“而且距离海边足有250码远。
这幢房子是1915年建造的。
至今还从未受到过飓风的袭击。
我们呆在这儿恐怕是再安全不过了。
”老柯夏克67岁.是个语粗心慈的熟练机械师。
他对儿子的意见表示赞同。
“我们是可以严加防卫。
度过难关的,”他说?“一但发现危险信号,我们还可以赶在天黑之前撤出去。
”为了对付这场飓风,几个男子汉有条不紊地做起准备工作来。
自米水管道可能遭到破坏,他们把浴盆和提俑都盛满水。
飓风也可能造成断电,所以他们检查r手提式收音机和手电筒里的电池以及提灯里的燃料油。
约翰的父亲将一台小发电机搬到楼下门厅里.接上几个灯泡。
大学英语精读爱情就是谬误love is fallacy
5.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思*舒熟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
实在令人难忘。
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
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
它提出了论点。
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得更好吗?罗斯金呢?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关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
诸位不妨一读。
——作者注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
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一一这些就是我的特点。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孳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一一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哆’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
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
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
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
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见到一q9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浣熊,”他咕哝着说。
“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
“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
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我带着怀疑的眼神问道:“你是说人们真的又要穿浣熊皮大衣吗?”“校园里有身分的人哪个不穿?你刚从哪儿来?”“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有身分的人不常去的地方。
高级英语2第三版lesson4爱情就是谬误课文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斯•舒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
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
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
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
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
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 这些品质我都具备。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
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
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
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
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
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
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 “浣熊,”他咕哝道。
5. “浣熊?”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 “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 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8. “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再次时兴起来。
我真傻,所有的钱都买了课本,而现在却没钱买浣熊皮大衣了。
爱是谬论 翻译
爱情就是谬误1).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实在令人难忘。
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
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2).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
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
卡莱尔能写得更好吗? 罗斯金呢?3).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美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
诸位不妨一读o——作者注1.我这个人头脑冷静,逻辑思维能力强。
敏锐、慎重、聪慧、深刻、机智——这些就是我的特点。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发达,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你知道吗?我才十八岁呀。
2.年纪这么轻而智力又如此非凡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在明尼苏达大学跟我同住一个房间的皮蒂·伯奇来说吧,他跟我年龄相仿,经历一样,可他笨得像头驴。
小伙子长得年轻漂亮,可惜脑子里却空空如也。
他易于激动,情绪反复无常,容易受别人的影响。
最糟的是他爱赶时髦。
我认为,赶时髦就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见到一种新鲜的东西就跟着学,以为别人都在那么干,自己也就卷进去傻干——这在我看来,简直愚蠢至极,但皮蒂却不以为然。
3.一天下午,我看见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显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是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就请医生来。
”4.“浣熊,”他咕哝着说。
5.“浣熊?”我停下来问道。
6.“我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痛苦地哭叫着。
7.我明白了,他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精神上不太正常。
“你为什么要浣熊皮大衣?”8.“我本早该知道,”他哭叫着,用拳头捶打着太阳穴,“我早该知道查尔斯登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时兴起来的。
我真傻,钱都买了课本,可现在不能买浣熊皮大衣了。
love and logic课文翻译
love and logic课文及翻译Love and logic: The story of a fallacy爱情与逻辑:谬误的故事1 I had my first date with Polly after I made the trade with my roommate Rob. That year every guy on campus had a leather jacket, and Rob couldn't stand the idea of being the only football player who didn't, so he made a pact that he'd give me his girl in exchange for my jacket. He wasn't the brightest guy. Polly wasn't too shrewd, either.在我和室友罗伯的交易成功之后,我和波莉有了第一次约会。
那一年校园里每个人都有件皮夹克,而罗伯是校足球队员中唯一一个没有皮夹克的,他一想到这个就受不了,于是他和我达成了一项协议,用他的女友换取我的夹克。
他可不那么聪明,而他的女友波莉也不太精明。
2 But she was pretty, well-off, didn't dye her hair strange colors or wear too much makeup. She had the right background to be the girlfriend of a dogged, brilliant lawyer. If I could show the elite law firms I applied to that I had a radiant, well-spoken counterpart by my side, I just might edge past the competition.但她漂亮而且富有,也没有把头发染成奇怪的颜色或是化很浓的妆。
Love is a Fallacy翻译
Love is a Fallacy翻译爱是一种谬见爱情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情感。
它是一种强烈的吸引力和情感的表达,通常与浪漫和幸福联系在一起。
然而,是否真的可以依靠爱情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恋爱成功与否呢?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并通过一些例子来说明爱情有时可能只是个谬见。
首先,爱情经常被用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吸引力。
在社交媒体和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根据一个人的爱情经历来评价他们的魅力和受欢迎程度。
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许多其他因素对人的价值有着同等或更大的影响。
例如,一个人的品德、才华、智慧和人格魅力比他们的爱情经历更能体现他们的价值。
因此,单凭爱情来评判一个人是不合理的。
其次,爱情并不能保证恋爱关系的成功。
尽管爱情对恋爱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它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恋爱关系需要更多的因素来维持,比如共同的价值观、相似的兴趣爱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如果只是因为爱情而在一起,而没有这些关键的支撑和合适的配对,恋爱很可能会在现实的压力和冲突中瓦解。
所以,爱情并不能保证恋爱关系的长久和幸福。
进一步探究爱情的谬见,我们可以通过一些例子来展示。
举个例子来说,有一对男女名叫鲍勃和佩特丝,他们一直是好朋友,但鲍勃因为佩特丝美丽动人的外表而迷恋她。
于是,他坚信只要他向佩特丝表白并表示自己热爱她,他们就能够成功地成为情侣。
于是,他满怀希望地向佩特丝表白,但佩特丝却告诉他,她只把鲍勃当作好朋友,没有爱的感觉。
这个例子表明,尽管鲍勃深深地爱上佩特丝,但他对佩特丝的爱情并不能改变佩特丝的感受和意愿。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一对恋人克雷琴和杜威。
克雷琴深爱着杜威,但他们的性格和价值观存在很大的分歧。
杜威追求着冒险和自由,克雷琴却喜欢安全和稳定。
尽管克雷琴对杜威有着深深的爱情,也试图为了他们的关系而改变自己的性格,但最终他们还是分手了。
这个例子表明,爱情并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性和内心的需求。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爱情虽然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但不应该被过分理想化和过度依赖。
高级英语2第三版 unit4 课文翻译+课后英译汉部分划线 英语完整版
Unit 4 Love is a Fallacy爱情就是谬误Max ShulmanCharles Lamb, as merry and enterprising a fellow as you will meet in a month of Sundays, unfettered the informal essay with his memorable Old China and Dream's Children. There follows an informal essay that ventures even beyond Lamb's frontier, indeed, "informal" may not be quite the right word to describe this essay; "limp" or " flaccid" or possibly "spongy" are perhaps more appropriate.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
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
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
实际上,用“随意”这个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的”或许更恰当。
Vague though its category, it is without doubt an essay. It develops an argument; it cites instances; it reaches a conclusion. Could Carlyle do more? Could Ruskin?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
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
love is a fallacy 爱情是谬误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
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
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
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
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
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
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
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
因此我就会断定在明尼苏达大学谁也不会讲法语。
”。
这明显是一种谬误,这是一种草率的结论。
因为支持这种结论的例证太少了。
3. 牵强附会(Post Hoc)的谬误。
例子如下:“我们不要带比尔出去野餐。
每次带他一起去,天就下雨。
” 这是一种谬误。
下雨并不是尤拉蓓克尔造成的,下雨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综英三上Unit 4 Love Is a Fallacy 全文翻译
查尔斯.兰姆是一个世所罕见的性情欢快、富有进取心的人,他那笔下的散文《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无拘无束、自由奔放。
实在令人难忘。
下面这篇文章比兰姆的作品更加自由奔放。
实际上,用"自由奔放"的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并不十分确切,或许用"柔软"、"轻松或"轻软而富有弹性"更为恰如其分。
2尽管很难说清这篇文章是属于哪一类,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小品文。
它提出了论点引用了许多例证,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得更好吗?罗斯金呢?3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非但不枯燥乏味而且活泼、清新、富于关感和激情,并给人以启迪。
诸位不妨一读。
——作者的说明4我很冷静,也很有逻辑。
敏锐、精打细算、通透、敏锐--这些我都有。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强大,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透彻。
而且,想想看!我才18岁。
-我当时只有18岁。
5一个如此年轻的人拥有如此巨大的智力是不常见的。
以我在明尼苏达大学的室友佩蒂-伯奇为例。
同样的年龄,同样的背景,但却笨得像头牛。
一个足够好的家伙,你明白的,但没有什么上进心。
情绪化的类型。
不稳定。
印象深刻。
最糟糕的是,他是个时尚主义者。
我认为,流行是对理性的否定。
被卷进每一个新出现的热潮中,把自己交给白痴,只是因为其他人都在这样做--这对我来说,是无意识的顶峰。
然而,对佩蒂来说不是。
6一天下午,我发现佩蒂躺在床上,脸上的表情非常痛苦,我立即诊断为阑尾炎。
"不要动,"我说,"不要吃泻药。
我去找医生。
"7"浣熊",他厚厚地嘟囔了一句。
8"浣熊?" 我说,在我的飞行中停顿了一下。
9"我想要一件浣熊大衣,"他哭着说。
10我察觉到他的麻烦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大衣?"11"我早该知道,"他哭着说,捶着太阳穴。
love-is-a-fallacy-爱情是谬误
在进入今天主题,讲述我和小美的故事之前我想先给大家推荐这样的一片文章,其实正是因为我自己的经历我才深深的懂得了这篇文章的内在,而我希望将它跟大家分享,如果你在爱情里面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我相信这篇文章会给你一点启示的,当然同时,你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英文。
Love Is a Fallacy《爱情是个谬误》这是一篇我非常喜欢的文章,这也是在大学里我教授的三年级外语专业学生高级英语课本里面的一篇经典文章,国外的大学生也会同步在写作课学习这篇文章。
以前我喜欢它只是单纯把它当做一篇幽默的文章来对待,其实也没有深深的去体会过其中滋味,但是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为什么爱情是一个谬误。
主人公是一个非常自信甚至很自负的法学院大一男生Dobbie,他自认为又帅,又有才,他看上了自己室友的女友,很想得到那个女生,但是这个女生Polly 只是一个表面很漂亮但却很没有脑子的女生,所以Dobbie决定要先改变这个女孩,把她变聪明之后再得到她。
当然第一步是得先得到室友的同意。
室友是一个拜金狂,依然没有脑子,于是Dobbie用一件浣熊大衣作为交换条件就轻松得到了室友的许可,于是就和Polly开始约会了。
约会的内容就是教不同的逻辑谬误给Polly,为的就是让她变聪明,因为主人公认为逻辑是让人变聪明的法宝,于是约会就这么开始了,他教授的逻辑问题如下:1. 绝对判断(Dicto Simpliciter)的谬误。
例子如下:“运动是非常有益的,它能增强体质,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做运动!”,这个论断是明显错误的,因为运动有益是一种无条件的前提。
比方说,假设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有害,有不少人医生就不准他们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前提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
或者说,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就是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2. 草率结论(Hasty Generalization)的谬误。
例子如下:“你不会讲法语,我不会讲法语,皮蒂也不会讲法语。
爱情是谬论 翻译
Love is fallacy爱情是谬论Cool was I and logical. Keen, calculating, perspicacious, acute --- I was all of these. My brain was as powerful as a dynamo, as a chemist's scales, as penetrating as a scalpel. And - think of it! - I was only eighteen.我很酷还很有逻辑,并且聪明机警,头脑敏捷。
我的头脑就像发动机一样充满能量,像药剂师的秤一样准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你们想想,我才18岁呢。
It is not often that one so young has such a giant intellect. Take, for example, Petey Burch my roommate at the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Same age, same background, but dumb as an ox. A nice enough fellow, you understand, but nothing upstairs. Emotional type. Unstable. Impressionable. Worst of all, a faddist. Fads, I submit, are the very negation of reason. To be swept up in every new craze that comes along, to surrender oneself to idiocy just because everybody else is doing it - this to me, is the acme of mindlessness. Not, however, to Petey. 像我这样年轻的人就拥有这么大的智慧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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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就是谬误马克斯·舒尔曼查尔斯·兰姆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性情欢快且富有进取心的人。
他那令人难忘的作品《古瓷器》和《梦中的孩子》打破了随笔的羁绊。
下面这篇文章甚至比兰姆的作品更加随意。
实际上,用“随意”这个字眼来形容这篇文章或许并不十分恰当;用“柔软的”、“松软的”或“富有弹性”或许更为恰当。
尽管这篇文章所属的类别是模糊的,但可以肯定它是一篇散文。
它提出了论点,列举了例子,并得出了结论。
卡菜尔能写出比这更好的作品吗拉斯金呢那么,就读一读下面的文章吧。
这篇文章意在论证逻辑学远非一门枯燥乏味而又迂腐的学科,而是一种活泼、清新的事物,充满了美感、激情和创伤。
——作者注1. 本人头脑冷静、逻辑性强。
敏锐、精明、机智、灵敏、狡黠------这些品质我都具备。
我的大脑像发电机一样有力,像化学家的天平一样精确,像手术刀一样锋利。
难以想象吧!我才十八岁。
2. 如此年轻而又才智卓越的人并不常有。
就拿我在明尼苏达州大学的室友皮蒂·伯奇来说吧。
他跟我年龄相同,背景相似,却蠢笨如牛。
要知道,他是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可脑袋却空空如也。
他容易激动,情绪反复无常,易受影响。
最糟糕的是,他是一个爱赶时髦的人。
我认为,赶时髦是最缺乏理智的表现。
追随每一次新出现的时尚,身不由己地做着种种蠢事,仅仅因为别人都在这么做------在我看来,这愚蠢至极。
然而皮蒂却不这么认为。
3. 一天下午,我发现皮蒂躺在床上,脸上流露出一种痛苦不堪的表情,我立刻断定他得了阑尾炎。
“别动,”我说,“别吃泻药,我去请医生。
”4.“浣熊,”他咕哝道。
5.“浣熊”我停下飞快的脚步问道。
6.“我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他哭着嚷道。
7.我意识到他的问题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你为什么想要一件浣熊皮大衣呢”8.“我早就该知道,”他哭叫着,捶打着自己的太阳穴,“我早就该知道查尔斯顿舞再度流行时,浣熊皮大衣也会再次时兴起来。
我真傻,所有的钱都买了课本,而现在却没钱买浣熊皮大衣了。
”9.“你的意思是,”我满腹狐疑地问:“人们真的又在穿浣熊皮大衣了”10. “校园里所有的头面人物都在穿。
你到哪儿去了”11. “图书馆,”我说了一个校园里的头面人物不常去的地方。
12. 他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我一定要搞到一件浣熊皮大衣,”他激动地说,“一定要!”13. “皮蒂,为什么啊?理智地想一想,浣熊皮大衣不卫生,掉毛,味道难闻,既笨重又难看,而且……”14. “你不懂,”他不耐烦地打断我。
“这就叫时髦。
难道你不想赶时髦吗”15. “不想,”我实话实说。
16. “哦,可我想!”他断然说道。
“我愿意用任何东西换一件浣熊皮大衣,任何东西!”17. 我的大脑------这件精密的仪器一一立即高速运转起来。
“任何东西?”我仔细地打量着他问道。
18. “任何东西!”他高声肯定道。
19. 我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
恰好我知道哪里能弄到浣熊皮大衣。
我父亲在读大学时就有过一件,现在就放在我家阁楼的一个箱子里。
而皮蒂正好也有我想要的东西。
虽然他还没有完全“拥有”它,但至少他有优先权。
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波莉·埃斯皮。
20. 我早就渴望得到波莉·埃斯皮了。
我要强调的是,我想得到这个妙龄女子本质上并不是受情感的驱使。
她的确是个让人动情的姑娘,但我不是那种让情感控制理智的人。
我想得到波莉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完全是出于理智的原因。
21. 我是法学院一年级的学生。
再过几年我就要毕业做律师了。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一个合适的妻子对一个律师的职业生涯的重要性。
我所观察到的成功律师几乎毫无例外地娶到了美丽、文雅、聪明的女子。
波莉只差一条就完全符合这些条件了。
22. 她很漂亮。
尽管她还没有海报上的美女那样匀称的身材,但我相信时间会弥补这一不足。
她已经具备美女的潜质。
23. 她温文尔雅------我是指她很有风度。
她亭亭玉立,举止大方,举手投足都很清楚地显示出她很有教养。
她进餐时,动作优雅。
我曾见过她在“温馨校园之角”吃店里的名吃------一块夹有几片炖肉和多汁碎核桃果仁的三明治,还有一小杯泡菜------手指儿竟一点儿也没有沾湿。
24. 她不聪明,实际上正好相反。
但我相信在我的指导下,她会变得聪明起来。
无论如何,这值得一试。
毕竟,使一个漂亮的笨姑娘变聪明比使一个聪明的丑姑娘变漂亮容易得多。
25. “皮蒂,”我说,“你在跟波莉·埃斯皮谈恋爱吗”26. “我觉得她是个好姑娘,”他回答说,“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做爱情。
你问这个干吗”27. “你和她有什么正式的约定吗?我是说你们是否已经确立恋爱关系了,或者类似的事情”我问道。
28. “没有。
我们经常见面,但我俩各自都有别的约会。
你问这个干嘛”29. “她还有没有别的特别喜欢的人呢”我问道。
30. “据我所知没有了。
你问这些干吗”31. 我满意地点点头说。
“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再和她交往,别人就有机会。
对吗”32. “我想是这样。
你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33. “没什么,没什么,”我若无其事地说,接着把手提箱从壁橱里拿了出来。
34. “你去哪儿”皮蒂问。
35. “回家过周末。
”我把一些东西扔进了手提箱。
36. “听我说,”他急切地抓着我的胳膊说,“你回家后从你老爸那儿弄点钱,借给我买一件浣熊皮大衣,好吗”37. “也许我能做的不止这些,”我神秘地眨眨眼说,随后合上手提箱走了。
38. 星期一上午回到学校时,我对皮蒂说:“快看!”我猛地把手提箱打开,展示出那件肥大的、毛茸茸的、散发着怪味的东西,这就是我父亲1925年在他的斯图兹勇士汽车(译注:美国跑车中的翅膀)里穿过的那件浣熊皮大衣。
39. “太棒了!”皮蒂恭敬地说。
他把手插进那件浣熊皮大衣,然后把脸也埋了进去。
“太棒了!”他重复了一二十遍。
40. “你想要吗”我问道。
41. “哦,当然!”他喊道,将油腻的皮毛紧紧地搂在怀里。
接着他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机警的神色。
“你想用它换什么”42. “你的女朋友,”我直言不讳地说。
43.“波莉”他惊慌地低声说,“你要波莉”44. “是的。
”45. 他把皮大衣往旁边一扔,坚决地说:“没门儿。
”46.我耸了耸肩膀。
“好吧,如果你不想赶时髦,我想这是你自己的事。
”47. 我坐在一把椅子上,假装在看书,但我一直用眼角观察着皮蒂。
他很矛盾,犹豫不决。
他先是用面包店橱窗前的流浪儿的那种神情看着那件皮大衣。
然后他转过头去,坚定地咬紧牙关。
接着他又回过头看着那件皮大衣,脸上露出更加渴望的神情。
之后他又转过头去,但这次没有刚才那么坚定了。
他来回地转头,对皮大衣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决心逐渐动摇。
最后他不再转过头去了,只是站着,贪婪地盯着那件皮大衣。
48. “我和波莉好像并不是在谈恋爱,”他含含糊糊地说。
“也谈不上确定恋爱关系或者诸如此类的事情。
”49. “对,”我低声说。
50. “波莉对我算什么? 我对波利来说又算什么”51. “什么都不算,”我说。
52. “只不过是一时之快-------也就是开开玩笑罢了,仅此而已。
”我说53. “试试大衣吧,”我说。
54.“他照办了。
大衣埋住了他的耳朵,下摆一直垂到他的脚面。
他看起来就像一具浣熊的尸体。
他高兴地说:“挺合身的。
”55.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成交吗”我问,并伸出我的手。
56. 他咽了一下口水。
“成交,”他说,并跟我握了握手。
57. 第二天晚上,我和波莉进行了第一次约会。
这次约会实际上是一次调查。
我想弄清楚我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使她的头脑达到我要求的水准。
我先带她去吃饭。
“嘿,这顿饭可真美味,”我们离开餐馆时她说。
然后我带她去看电影。
“嘿,这电影真好看,”我们走出电影院时她说。
最后我送她回家。
和我道别时她说:“嘿,今晚玩得真愉快。
”58.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回到寝室。
我严重低估了这项任务的艰巨性。
这姑娘的知识贫乏得惊人。
仅仅给她提供知识是不够的,首先得教她学会思考。
这是一项不小的工程,最初我真想把她还给皮蒂算了。
但我又想到她那魅力十足的身材、她进屋时的样子和她拿刀叉的姿势,我决定努力一番。
59. 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我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做起这件事来。
我给她上起了辑课。
正好,我主修法律,同时也在学逻辑学,所以对于要她教的内容我都了如指掌。
“波莉”我去接她开始我们的第二次约会时,对她说:“今晚上咱们去‘小山’聊聊吧”。
60. “哦,好极了,”她回答道。
对于这姑娘,我要补充一句:很难找到像她这么随和的人。
61. 我们去了“小山”,这是校园情侣们约会的地方。
我们坐在了一棵老橡树下,她满怀期待地看着我。
“我们聊些什么呢”她问。
62. “逻辑。
”63.她仔细想了一会儿,觉得还不错。
“好极了,”她说。
64. “逻辑,”我清了清嗓了,“是思维的科学。
在我们能正确地思考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学会辨别常见的逻辑谬误。
我们今晚就来聊聊这些。
”65. “哇!”她喊道,高兴地拍着手。
66. 我皱了皱眉,但还是鼓足勇气继续讲下去。
“首先让来我们检验被称为‘绝对判断’的谬误。
”67.“当然可以,”她眨动着眼睫毛急切地催促道。
68. “‘绝对判断’指的是根据一种无限制条件的概括得出的结论。
比如说,运动是有益的,因此人人都应该运动。
”69. “我同意,”波莉认真地说。
“我是说运动太棒了,它能强身健体,还有其他很多好处。
”70. “波莉,”我温和地说,“这种论点是谬误。
‘运动有益’是一种无限制条件的概括。
比如,假如你得了心脏病,运动不但无益,反而是有害的。
很多人都需要遵从医嘱不做运动。
你必须给这种概括加以限制。
你应该说,一般来说运动是有益的,或者说,运动对大多数人是有益的。
否则你就犯了‘绝对判断’的错误。
明白吗”71. “不明白,”她坦白地说。
“但这妙极了。
再多讲点儿!再多讲点儿!”72. “如果你停止拽我的袖子会更好些,”我对她说。
等她松开手,我继续说:“下面我们来讲一种叫做‘草率概括’的谬误。
你仔细听着:你不会讲法语,我也不会讲法语,皮蒂·伯奇也不会讲法语。
因此我就断定在明尼苏达州大学没有人会讲法语。
”73 . “真的吗”波莉惊奇地说道。
“没有一个人会吗”74. 我压住怒火。
“波莉,这是一种谬误。
这个结论下得太草率了。
能证明这种结论的例证太少了。
”75 . “你还知道其他更多的谬误吗”她屏住呼吸问。
“这甚至比跳舞更有意思呢!”76. 我极力摆脱一阵阵的绝望。
我真拿这姑娘没办法,真的毫无办法。
可是,如果我不坚持下去,我就太没有用了,我继续讲了下去。
77. “下面我们来聊聊‘事后归因’的谬误。
听着:我们不要带比尔出去野餐。
每次我们带他去,天就下雨。
”78. “我就认识这样的人,”她感叹道。
“我的家乡有个名叫尤拉·贝克尔的女孩,毫无例外,每次我们带她去野餐-------”79. “波莉,”我严厉地说,“这是一种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