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全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五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
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定实施;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全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制度概述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现代高校内部民主管理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高校工会组织推动教职工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高校内职工民主管理的最高形式,它是教职工直接行使权利的重要途径。
二、代表选举制度为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能够真正代表职工的利益,选举制度必须公正、公平。
根据代表大会选举规则,每位职工都可提名自己认为合适的候选人,同时代表候选人的个人特长、工作业绩和参与工会组织活动情况等进行评议。
选举中的所有流程都应当是公开透明的,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代表的真实性。
三、代表大会工作制度1.代表大会应当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制定好的规章制度或者方案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通过,使代表大会对高校工作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正确性。
2.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制定各种积极有益的工作议程和方案,引导和推动高校教职工自觉地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进步献计献策,以积极向上的精神和态度广泛参与高校的各项工作中去。
3.教职工代表大会还有其它许多职能,如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术评价、工作评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四、代表大会对高校发展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建立,有利于发扬高校民主制度、推动科学发展观的实施、维护和促进职工的权益、发挥教职工的积极作用,对高校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民主、科学、协调和进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会组织工作制度一、工会组织结构工会组织应由由书记、主席、副主席、常委和委员等组成。
由于高校工会面对的职工类型众多,因而工会组织的职能也多种多样。
工会组织的职能不仅要涵盖职工的劳动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教育培训、福利待遇、思想性等方面,还要倡导开展与高校匹配的渐进型制度改造,积极参与举办校园文娱活动等,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职工的权益和福利水平。
二、工会组织与职工之间的联系1.确保信息畅通工会组织应当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加强职工心理健康的建设和保健,及时向职工反映学校的政策法规、福利待遇等新闻,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内部的重要组织形式,起着沟通教职工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桥梁作用。
为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需要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的草案:一、会议召开1.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日程召开。
会议通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发出,并附带会议议程、相关文件资料等。
2.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需确保全体代表参会,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代表需提前请假,由副代表或备用代表代替参会。
3. 会议设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及秘书组成。
主席团负责会议的组织、主持、记录等工作。
二、代表提案1. 教职工代表具有提案权,代表可根据教职工的利益、需求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提出合理建议。
2. 提案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提案内容应明确、具体,并附上必要的背景材料和数据分析。
3. 提案须经过预审,由预审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代表大会审议的条件。
三、决策程序1. 教职工代表大会采取表决方式决策。
一般事项以简单多数原则通过,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应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
2. 会议期间,主席团根据议程依次提出议题,代表依次发表意见,主席团根据情况调整发言次序,确保代表的平等参与。
3. 决策结果需形成会议记录,并将相关决策通知到学校管理层,确保决策的实施。
四、会议纪律1. 代表大会会议纪律严肃,代表需坚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打断他人发言、扰乱会场秩序等。
2. 主席团负责维护会场秩序,保证代表的发言权和表达权,同时有权对会场上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
3. 代表大会应当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会议内容、决策结果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工进行通报。
以上草案仅供参考,具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最高决策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会议宗旨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教职工的重要民主组织,旨在促进学校师生共同发展、促进教职工和学校管理直接沟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二、会议程序1.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校长主持。
2. 大会提案分为个人提案和集体提案,代表可提出任何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环境、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问题。
3. 代表们在大会中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由全体代表进行表决。
4. 大会结束后,会议记录需及时整理归档,校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完成。
5. 大会决策事项需由校长亲自签字批准执行,必须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三、会议职责1. 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的积极性,发挥其在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2. 促进校园民主和谐发展,增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提升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会议管理1. 确保代表大会的公正、公开、透明和民主性,杜绝大会中的腐败、违纪等行为。
2. 设立代表大会管理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召开和管理工作,准备会议材料,协调会务事宜。
3. 保障代表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确保代表的提案得到充分审议和处理。
五、会议评议1. 每次大会结束后,需进行评议和总结,及时反馈代表的建议意见,推进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
2. 根据大会提案的实施情况,评估代表大会的工作成效和影响力,为下次大会的召开和进行改进提供依据。
这份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是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作和管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教职工的参与度。
希望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执行,积极参与代表大会,共同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
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学院教职工的民主管理、促进学院事务的规范化和高效运作,进一步发挥教职工的主体作用,根据《学院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权力。
2.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代表大会的工作。
主席团成员应反映各职称教师的合理比例。
3.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4.代表大会的职责包括:听取和审议院长报告、讨论和决定学院重大事项、选择或免职院长等。
三、代表产生和产生原则1.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方式为普选,代表产生率不低于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
2.代表产生原则包括:民主选举原则、平等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和代表责任制原则。
3.代表选举按照职称、岗位等进行分组,每个分组选出一名代表。
4.代表产生应公示,并确保代表名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代表任期和连任1.代表任期为2年。
2.代表可以连任1次,但在连任上限之后,需至少中断一届。
五、代表权利和义务1.代表有权参加代表大会,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
2.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后,代表有义务积极配合完成决议的落实。
3.代表需尊重代表大会的纪律,不得干扰或阻碍大会的正常进行。
4.代表需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六、代表大会的程序1.代表大会按照提前公告的议程进行,应提前发放会议材料供代表阅读。
2.代表大会应有充分的讨论和辩论环节,保证代表发表意见。
3.代表大会决议须经过表决,原则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七、代表大会的权力和职责1.代表大会对学院的事务具有决策权,特别是对于学院的发展战略、重大调整和事务规划等涉及全院的重要事项。
2.代表大会对学院的院长选举或免职具有决定权,对学院的财务收支、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具有监督权。
3.代表大会可以设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履行代表大会的职责。
八、代表大会的工作机制和监督1.代表大会行使权力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章程。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深化企业内部民主管理,加强职工权益保障,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节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我企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代表职工利益、参加决策的最高机构。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通过公正、公开的选举产生,代表职工行使决策、监督、协商、表达看法和提出建议的职能。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责包含: 1. 讨论和通过重点事项的决策; 2. 监督企业管理层的行为; 3. 进行协商谈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 表达职工看法和建议,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节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运行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企业管理层组织。
如有重点事项需要讨论决策,可以依据需要临时召开。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由企业管理层提出,职工代表可以提出议题建议,并在事先公示后确定。
第六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过半数通过即可生效。
重点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特地的工作组织,负责帮助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收集职工看法、组织议题讨论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应当认真记录,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决议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全体职工,并妥当保管相关料子。
第三节职工代表选举与任期第九条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公正、公开、平等、竞争。
选举方法由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代表讨论确定并公示。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及时书面请辞,由后补代表顺位接替。
第三章工会制度第一节工会组织与运行第十二条工会是我企业职工自己乐意构成的群众团体,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福利的组织。
第十三条工会组织设置由企业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共同商讨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第十四条工会组织应当乐观参加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权益,提出建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以下简称本社)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管理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权利和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共同办好邯郸市城市信用社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是本社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本社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行政领导班子应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第三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员工的三者关系,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行政领导班子须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及职代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可合并召开,称为职工(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制定、修改本社章程;2、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审议批准董事会或经理的;3、选举、罢免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本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企业财产处理方案,增减股权设置方案,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正和清算方案,员工培训计划;5、审议批准本社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6、审议本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决定本社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7、审议决定本社的集体草案、工资协议草案和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8、评议、监督、推荐本社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聘任或解聘的建议;9、本社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行政领导与工会主席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为本社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2024年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例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工会运作,深入推动学校民主政治的建设,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并确保教职工能够充分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 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我校工会的权力机构,负责监督并指导工会委员会的工作。
2.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需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会员出席。
3. 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并批准校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通过选举产生新的校工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等)。
4.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工会的日常运作由工会委员会(特别是校工会主席)负责。
大会通常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1. 工会委员会(特别是校工会主席)负责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 对于工会内部的重大问题,需经过集体讨论(首先在委员间进行讨论,再与校办进行协商),实行民主集中制。
3. 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一次,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工会主席需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包括组织发展(如会员吸收、小组划分等)、组织建设(如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同时需关心会员的生活和福利,对困难会员进行情况调查,并提出补助建议,经校办批准后实施。
5. 经审委员需严格审查和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财务制度。
同时,应针对学校特点,积极组织教职工的文体活动。
6. 女职委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 各委员之间需保持紧密合作,在面临临时或重大工作时,应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工会工作的开展。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一)基本要求1. 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其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主要工作内容1. 精心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做好群众工作。
教代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教代会工作制度及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四条教代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学校重大决策,讨论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讨论职称评审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和报告,审查学校的财务报告等。
第五条教代会代表应由全校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能在代表会议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责。
第六条教代会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学校的领导,并自觉接受上级教育工会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教代会设立主席团和专门委员会,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主席团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主席负责主持教代会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第九条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产生,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日常事务。
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 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提交的提案,对提案进行分类并提出处理意见。
2. 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资格,确保代表符合规定条件。
3.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决议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宣传工作委员会:负责宣传教代会的工作和决议,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5. 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第十条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一条教代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定期会议的议程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议学校工作报告;(二)审议学校财务报告;(三)审议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四)审议职称评审和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五)听取和审议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瓦房店市第十七初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严重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巨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严重事项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
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严重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分外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严重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博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巨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崇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幼儿园教代会工作制度和工会工作制度
幼儿园教代会工作制度和工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学校教代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组织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教代会组织机构1. 教代会主席:由学校团委书记兼任,主持召集教代会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领导教代会的工作。
2. 教代会副主席:由学校教师代表选举产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3. 教代会秘书处:设立办公室,由专职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和副主席进行工作。
三、教代会工作内容1. 组织开展教代会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理事会成员。
2. 组织开展教代会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学校工作。
3. 组织开展教代会常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日常工作,协商解决问题,促进教代会工作开展。
4. 协助学校团委开展教代会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化、科技、义务劳动等活动。
5. 组织开展教代会民主评议教师工作活动,促进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四、教代会代表选举制度1. 教代会代表产生方式:学校各年级教师代表、专业教师代表、职能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选举产生,按比例确定代表名额。
2. 代表候选人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学术水平较高,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3. 代表竞选程序:提名、初选、投票、公示、产生代表。
五、教代会工人工作制度1.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位,选举产生,协助工会工作开展。
2. 工会工作内容: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员工咨询、培训、关爱、慰问等活动,促进员工团结和谐。
3.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工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成员。
4. 工会活动开展:组织开展职工节庆活动、文体活动、健康活动、关爱活动等,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团结意识。
5. 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由学校统一核定拨款,用于工会开展各项活动,资金使用透明公开。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3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协商和参与学校事务的重要形式。
为了规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高其效能和效果,可以制定一套工作制度。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草案,供参考:一、代表选举和任期1. 代表候选人应为本校教职工,在代表人数和学科、工种、行政职务等方面应体现全面性和代表性。
2. 代表选举应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由组织部门负责监督和组织。
3. 代表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代表大会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1. 代表大会由全体代表组成,定期召开,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代表大会职责包括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参与学校决策、监督学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3. 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由常委会主任和常委组成,常委会主任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委会负责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
三、代表大会议程和决策程序1. 代表大会议程由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应包括学校工作报告、代表发言、提案审议等环节。
2. 代表大会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决议应经过全体代表讨论并通过,有关重大事项应采取询问意见、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四、代表大会信息公开和监督1. 代表大会信息应及时公开,包括代表选举情况、代表大会议程、决策结果等。
2. 代表大会决策执行应受到代表大会和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以上是一份简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草案,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2)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代表大会”)是指校内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全体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为了保障代表大会的顺利运行,制定代表大会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代表选举1. 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根据校内的选举程序,教职工通过普选方式选举代表大会代表。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教职工权益,促进校园发展,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决策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包括:1.讨论和审议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如薪酬福利、教学改革、职称评定等;2.监督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决策符合教职工利益;3.选举和监督教职工代表会的工作,促进教职工代表事务的透明和公正。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1.代表产生(1)代表产生方式:按照选举产生的方式,根据教职工总数相应比例选出代表。
代表样例可通过电子投票或实地投票产生。
(2)代表产生周期:每届代表产生周期为两年,并可连任一届,累计不超过四届。
(3)代表产生数量:代表总数根据学校教职工的规模来确定。
2. 代表的条件和义务(1)具有中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热心教师事业,乐于为教职工服务。
代表有权参与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策,并对其所选出的代表会进行监督。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1. 代表大会的召开(1)代表大会定期召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
(2)代表会议可以由校领导或代表会会长召集,也可以由代表会的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要求召开。
(3)代表会议可以线下或线上召开,线下召开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代表,并提供场地和相关材料。
2. 代表大会的议程(1)代表大会议程由召集人和代表会议筹备组共同确定;(2)代表大会议程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主席团、讨论和审议重大问题、监督学校工作等。
3. 代表大会的决策(1)代表大会对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师待遇、教育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2)代表大会决策的内容必须符合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3)代表大会决策需要通过广泛征求基层教职工意见,并进行投票表决。
五、教职工代表会的工作1. 教职工代表会的组织(1)代表会的主席由代表会选举产生;(2)代表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决策。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使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教代会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1、教代会要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历次教代会党委要专题研究,确定教代会主要议程,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等。
2、教代会筹备领导组由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之一。
筹备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3、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
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主席团成员,参加主席团工作。
必要时,党委接受主席团提请,就大会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4、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由校工会负责人主持进行。
二、定期召开,按时换届制度1、三至五年进行换届。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3、如遇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方可延期召开。
三、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制度1、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应全面落实,不可偏废。
2、每年教代会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至少要对其中的三项职权给予落实。
3、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上级党委考察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进行。
四、教代会报告制度1、每次教代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校工会以书面形式就会议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工会报告,待批复后,召开教代会。
2、会议结束后,要将会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
3、历次教代会前,校工会应拿出具体筹备会议的实施方案,报请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五、提案征集落实制度1、一般情况下每次召开教代会都应向代表征集大会提案。
2、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一个月。
3、提案内容主要应为学校改革和发展、管理、教学、科研、规章制度、队伍建设、生活福利等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
职代会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为保证职代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公司职代会相关方面的实施细则和具体程序。
主要包括会议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专门小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等。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制度这一制度包括届期和每年召开会议次数、会议议题、议程、决议形成与修改事项。
1、届期和召开次数。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为三年一届。
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领导、工会或1/3 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议题。
职代会议题应围绕增加单位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公司经营管理、分配制度、职工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确定职代会中心议题的一般程序是(A)工会在会前广泛征求职工代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B)工会与单位领导协商并提请党委讨论,形成初步议题;(C)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征求意见;(D)由工会向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3、预备会议程序(A)选举大会主席团;(B)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C ) (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D)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E)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4、职工代表大会程序(A)核实人数,致开幕词,宣布大会议程;(B)公司总经理做工作报告;(C)有关行政负责人就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作专题议案报告;(D)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作1报告;(E)表决大会决议、决定和各项方案;(F)致闭幕词,大会结束。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形成。
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程序是(A)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对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草案;(B)交职工代表讨论;(C)集中意见后进行修改;(D)在大会上宣读决议草案,征求职工代表意见;(E)大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以形成决议。
小学教职工工会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工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组织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教职工工会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第四条教职工工会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五条教职工工会工作要遵循团结、互助、和谐、发展的原则,努力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我校教职工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工会工作。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八条工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具体工作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
第九条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工会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3. 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基础;4. 具备一定的工会工作知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定,领导全校工会工作;2. 组织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3.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4. 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5.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6.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工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工会文件的起草、打印、发放等工作;2. 负责工会会议的组织、记录和归档工作;3. 负责工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4. 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5. 负责与上级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工作;6. 完成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参照《教育法》、《工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1、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2、教代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3、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4、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结构工资方案,教职工住房改革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重要方案。
3)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评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6)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工作,保障教代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代会的提案,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教代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5、教职工代表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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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峰初级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
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
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
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
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工会会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较强的民主政治意识,热心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和其他公益事业。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风正派,公正公德。
5.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6.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其代表资格应予保留,并视为调入部门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选举部门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因离休、退休本校的教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选举程序补选。
补选代表应由单位给校工会写出报告,镜同意后再行补选。
7.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撤)换(1)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
(2)停薪留职,离开学校。
(3)长期出国、外借、病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
(4)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
更(撤)换代表,由代表团写出书面报告送校工会,说明更(撤)换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经校工会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进行。
8、教代会通过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大会议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记票人名单等内容时,均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按同意、反对、弃权的选择一一征求代表的意见。
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议案,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三、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一种群众参政议政,参与监督和管理的民主形式,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减少或避免工作失误,保证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评议内容:对受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
定量评估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
定性评估领导班子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领导干部个人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三)民主评议干部的主要方式:被评议对象在教代会上述职报告。
领导班子的述职报告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口头形式向大会述职,领导干部个人作书面述职:在评议对象述职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工代表采用书面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的主要优点、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成立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制定每次民主评议干部的范围和具体评议方案,整理、汇报评议结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反馈评议结果。
对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评选情况,由学校党支部分别进行反馈。
对领导班子个人进行测评的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由民主评议干部领导小组整理成文字材料,待下次教代会时向代表们汇报。
(五)由学校民主评议小组制定的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提前通知被评议对象做好评议的准备,述职报告书面材料在召开教代会前一周印发给教职工代表。
每次评议前,要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选态度,熟知评议的程序及评议办法,正确地行使民主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利,防止利用评选干部搞非组织活动。
四、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一)提案的内容和条件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仅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改革发展、职工福利、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代表提案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校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的形成与要求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
提案内容分两大类:一是关系学校改革与发展、学校管理和教职工重大切身利益,且符合提案内容和条件,可作为提案提出;二是属于对学校其他工作或部门工作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一般不作提案提出,可作为意见、建议、批评提出。
代表提案的格式提出,一位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不需要附议者,亦不作为提案处理。
(三)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教代会每次发挥的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
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印制好表格,召集会议具体部署,讲清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
(四)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
主要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提案条件和技术规范。
符合这三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
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并由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属代表一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类,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时答复提案人。
凡作为大会议案的,应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立案后的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落实。
将提案表一份移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订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按要求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落实情况。
4.复审:提案在事实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一次提案处理情况调度,对出路不力或重视不够的部门给予警告。
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落实提案有阻力的,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
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是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届内所有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情况均向下届大会提出报告。
五、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学校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教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教职工代表有义务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培训的主要内容:(一)国家的法律、法规。
如:《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教师法》、《教育法》、《劳动法》、《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
(一)教代会基本知识。
如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当好代表等。
(二)教代会制度。
如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等。
(三)培训的基本形式和方法。
教职工代表的培训主要采用以会代调的形式,辅助形式有代表培训班、教代会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问卷测试、怎样当好代表经验交流会等。
培训的方式:专题讲座、印发学习手册、讨论会等。
(四)培训的组织。
教职工代表的培训以学校工会培训为主。
全体代表的培训要制度化,每年一次,一般放在教代会召开之前进行。
代表培训要点面结合,符合实际有针对性进行,突出实用性,培训时间安排可灵活机动。
六、教代会文书归档制度(一)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工作也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教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其重要的活动记载,都是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要立卷归档。
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承担教代会文书归档工作,应参照学校党政系统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规范的教代会文书档案,一式两份,一份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存学校工会。
(二)教代会有关资料立卷归档范围:1.教代会代表选举资料,包括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特邀和列席代表名单。
2.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审议的主要议案文本3.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4.大会议程、日程表、主持词、开幕词、闭幕词、兄弟院校贺信、贺词及嘉宾讲话等5.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文件及草案6.代表提案工作报告、提案表、提案登记表、统计表、教代会情况报告表7.主席团、工作委员会会议和活动的记录、资料等8.大会选票、选举结果、总监票人、记票人等有关选举的资料9.属于归档范围的其他文件及有关照片、声像等10.校工会关于召开教代会的请示报告等11.教代会文书立卷归档要指定专人负责,专橱存放,并按立卷要求表明卷目及每卷目录,便于查询,有条件时可将重要文书资料输入微机,由软盘存放,要建立教代会档案借阅、查询制度,保存档案的完整性。
七、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并及时写出调研报告。
八、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