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原创】财富管理业务篇券商资管业务与基金专户业务比较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最大的区别是什么?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一、用途不同:1、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业务的,比如股票买卖。
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是需要有席位的,也就是一种交易资格,但是个人没办法取得这种资格。
而证券公司有这种资格。
基金是把小股资金集合起来进行投资的。
基金公司就是公司制的基金,也就是这个基金是以公司法人的形式存在,在法律上有法人地位。
二、方法不同:1、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
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
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
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2、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
三、作用不同:1、当你想要投资到证券市场上的时候,就要借用证券公司的资格,也就是把你的钱存进它的户头,然后再进行交易。
实际的交易都是你自己在进行,只需要给证券公司一笔手续费,相当于租用交易席位的费用。
2、购买基金相当于把钱交给它,然后一切的交易都有它来负责,最终的收益扣除公司的运作成本就是你自己的收益,会返还给你。
但是在此期间你的钱的支配权在它手中。
证券公司是什么呢通俗的说证券公司就是超市导购的角色,让你在复杂的金融市场带领你找到要投的项目,证券公司俗称券商。
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有。
1、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一般是券商的一个业务部门,简称投行,专门帮优秀的企业上市融资一条龙服务。
上市就是投行帮企业公开发行股票,这叫IPO,股票一卖,企业拿到钱,投行的小目标就算完成了。
另外,公司上市后想融资,照样找投行。
2、主经纪商业务。
企业要投资股票等金融产品,想赚钱咋办,那就得先找券商,登记开户才能开干,这就是帮机构业务开户,管账户的业务。
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和基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和基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那么如何区分这几个概念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金融机构有哪几类?每一类机构有什么特殊技能?利益关系带来的影响1、金融机构有哪几类?在区别资管、信托、银行、券商、基金这些机构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中国的金融机构大致有哪些分类。
国内主流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券商)、保险公司其次:信托公司、基金公司(分私募和公募)、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分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最后:基金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这里的主流不主流分类主要是根据这些公司或者名词在非从业者中出现的频率来分的。
知道了有哪些金融机构之后,我们再分析一下国家给了上述机构哪些技能,而这些技能对于某些机构来说是独家的,也就是非他不可的(也就是牌照)2、金融机构的特殊技能银行监管部门赋予商业银行金融界最牛逼的技能就是可以吸收公众存款,而且是独家的,只有银行会这个技能,其他金融机构都不可以;商业银行第二大牛逼技能就是发放贷款,这个技能虽然不如第一个技能这么牛逼,但因为和第一个技能可以共同使用所以这个组合拳让银行一直稳坐中国金融界头把交椅。
银行剩下的附属技能我就不多讲了,大家记住上面2个技能,其他技能可以自行扩展学习;证券公司(也称投资银行、券商)证券公司的独家技能就是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股票的权限;其次可以操作股票二级市场的一些业务;最后是承销证券的技能;信托公司(也称影子银行)独家技能:木有牛逼技能:可以发放信托贷款(也就是说能放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就是银行和信托),投资股权,投债权等附属技能自学;基金公司独家技能:木有牛逼技能:从事证券类投资(比证券公司更加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独家技能:不良资产处置牛逼技能:投资各项资产(范围更大、监管较放开)汇总一下从上图可以看出来信托是综合能力最强的,所以题主在后期融资的时候碰到信托的情况是最多的。
讲完技能,然后讲讲实际上业务是怎么做的。
券商、基金、保险、信托比较
1、信托公司应当依照法律 规定和信托计划文件的约定 按时披露信息。 2、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 查询相关信息。 3、信托计划设立后,信托 公司应当依信托计划的不 同,按季制作信托资金管理 报告、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 情况表。
信托计划管理办 法:第三十四条、 三十五条、三十六 条
暂无明确税收政策,目前行业税 收政策参照公募基金执行。
认购费率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申购费率/赎 合同规定 回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合同规定 1、资产管理人应当根据资产管理 计划的特点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 专户试点办法:第28 定相应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 条 率。 2、资产管理人在设定管理费率、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信托计划的资金实行保管制 。对非现金类的信托财产, 信托当事人可约定实行第三 方保管,但中国银行监督管 信托计划管理办 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从其 法:第十九条 规定。 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应选择 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 管人。 合同规定
法律属性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证券资产管 理客户的委托资产属于客户,应当 与证券公司、指定商业银行、资产 托管机构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别管理。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 条例第 按照信托财产处理。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任何单位或 五十条 者个人不得对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 、委托资产申请查封、冻结或者强 制执行。
产品管理方
由证券公司主体或者资产管理分公 司主办。
1、传统资产管理业务可以由基金 管理公司主办,或者专项子公司 关于保险资产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 主办。 专户试点办法:第9条 理公司有关事项 司 2、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必须由专项 的通知:第六项 资产管理子公司主办。
券商VS基金“蛇吞象”或将上演
券商VS基金:“蛇吞象”或将上演作者:周海鹏来源:《金融理财》2011年第03期尽管与基金业2.5万亿的资产管理规模相比,券商资产管理业务1500亿元的规模仍显弱小。
但在诸多券商大佬眼里,基金业万亿“蛋糕”正是他们抢食的对象。
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望从审核制转为备案制的消息,或将拉开这场“蛇吞象”大戏的序幕。
“又输了!”比较完新基金与同期发行的某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销售数据后,上海某基金公司销售经理白桦(化名)发出一声叹息。
这是白桦第二次向券商认输,而他的遭遇,在基金业内已非个案。
从2010年开始,整个中国基金业都感受到了来自券商急速扩张资产管理业务的压力。
尽管与基金业2.5万亿的资产管理规模相比,券商资产管理业务1500亿元的规模仍显弱小。
但在诸多券商大佬眼里,基金业万亿“蛋糕”正是他们抢食的对象。
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望从审核制转为备案制的消息,或将拉开这场“蛇吞象”大戏的序幕。
券商放手一搏欲望的种子一旦迎来和风细雨,便会如野草般疯长起来。
伴随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有望从审核制转为备案制消息的传出,券商对财富管理市场的觊觎之心,很快从蠢蠢欲动发展成为雄心勃勃。
2010年底,证监会向各大机构下发了《关于调整证券机构行政许可的工作方案》,券商资产管理产品审批有望从审核制转为备案制,这一政策有望在两会后获得国务院批准并推行。
这意味着,券商从2011年开始,就可以放手在理财市场上“大干一场”,而2010年96只产品、798亿份的首募额,不过是这场新盛宴的开胃菜。
WIND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共有96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面世,超过了往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发行数量的总和。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券商加入到掘金理财市场的队伍中。
去年就有浙商证券、渤海证券、长江证券等多达15家券商申请推出了自家的“1号”集合理财产品,这使借此杀入理财市场的券商数量扩充至53家。
而令基金业侧目的是,仅去年一年,新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就募得了近800亿份,而且近四年来无论产品数量还是募集份额都呈快速上升趋势。
券商基金银行保险资管产品区别
专户试点办法:第28条
强调托管制度,不强调托管资格。
业绩报酬
可以提取业绩报酬。
专户试点办法:第28条
投资范围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 他金融衍生品; (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 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集管细则:第28 条(15条)
资管业务办法: 第23、24条;
赎回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托管制度 安排
合同规定
合同规定
强制要求在具有三方存管资格的银 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等其 他资产托管机构托管。
业绩报酬
可以提取业绩报酬。(合同约定)
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
是否有杠 杆限制 运作模式
是否允许 转让
信息披露 要求
税收相关 政策
法律属性
2、但出现因大量推出导致集合计划投 资的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在满足客户 适当性要求、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借 助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等前提 下,允许集合计划份额在符合资质要 求的投资者之间转让。
通过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 国证监会电子化信息披露平台或者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 客观准确披露资产管理计划批准或者 备案信息、风险收益特征、投诉电话 等,使客户详尽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 特性、风险等情况及客户的权利、义 务,但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 其他公共媒体推广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 额的参与和退出,为单一客户设立的资产 管理计划、为多个客户设立的现金管理类 资产管理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 产管理计划除外。
券商、基金、保险等自管计划的区别教学内容
“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使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保险、券商、信托、期货、诸多机构纷纷发行展资管业务,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日益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市场领域。
本文主要从资管业务的发行主体来研究不同主体如何开展资管业务一、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基金公司专户业务根据基金业协会数据,截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合计21197个产品,资产规模达125974.88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1、、法规体系《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2、、业务分类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其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其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对多专户)。
其中单一专户的委托人可以为自然人、机构、其他组织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3、、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业务规则(1)基本要求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初始委托财产可以为现金、股票、基金、期货保证金及其他资产。
其中单一专户可以是管理人主动管理型,也可以是被动管理即通道型一般单一通道专户必须具备条件为:A、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聘请的投顾或财务向管理人出具投资指令、B、管理人仅承担事务性管理职责、C、原状返还条款、(2)投资范围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可以投资现金、股票、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根据其投资范围可以细分一下投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5类、、A、股票类: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B、期货类: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C、固定收益类:投资与银行存款、金融产品的比例高于80%(含)、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D、非标类:投资于未在公开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资产权利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E、、其他类:投资范围及比例不属于以上类别的产品(3)备案须知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的备案日期为资产管理人、、资产委托人及资产托管人签署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基金业协会备案(之前是向证监会备案,现在是向基金业协会备案,如果想了解请查阅陆家嘴试验田历史文章——备案系统V3.0解析)此时委托财产并非已经到账,实践中这种情形也比较多,即资管计划成立生效,拿到了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表,进行交易所或者中登开户使用,但是并未运作,真正运作之日为委托财产到账之日(或下一个工作日),概括的讲单一资管计划签署即成立生效,但是资管计划并非生效之日起开始运作需注意的是基金业协会已经下发通知:已经备案的一对一产品,若未起始运作,但管理人已与委托人确认不再其实运作或按合同约定符合终止条件的,请公司进行终止报备(4)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可以随时开放,但是不可以通过交易所或者其他监管认可的平台进行份额转让4、、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对多专户)业务规则(1)基本要求A、现行监管下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对多专户)的类型只可以为主动管理型,监管明令禁止开展一对多通道业务、如果对多专户中涉及投顾的聘任的,仅仅有投资建议权,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B、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对多专户)委托人需为合格投资者,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关于合格投资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明确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a)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b)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期货权益、银行理财产品、债券、信托计划、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份额、股票、。
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国际比较
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的国际比较导读共同基金在美国市场占有最大的份额,也是投资者投资金融产品时的首要选择。
共同基金的投资者被划分为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
在美国市场,超过80%的共同基金被个人投资者所持有,这是由美国年金产品的普及和共同基金账户的特点所决定的。
文/苏薪茗财富管理起源于瑞士日内瓦,最早的私人银行业务出现于16世纪中期,第一代的私人银行家来自于法国的经商贵族,他们来到瑞士,专门为欧洲皇室和贵族阶层提供私密性的金融服务。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商业银行经历了利率市场化的洗礼,经营策略也逐渐转向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服务,此时财富管理的客户目标则定位于高净值人群。
90年代以后,财富管理迅速发展,成为多家跨国大型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
欧洲资管市场主流产品欧洲资产管理市场主要产品包括: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非可转让证券集成投资基金(UCIs,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s)、特定投资基金(SIF,Special Investment Funds)、风险资本投资工具(SICAR)等。
UCITS是根据欧盟UCITS指令的规定而发行的一种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的投资基金产品,也是目前欧洲资产管理行业中最为普遍的产品。
为发行UCITS产品,每个成员国必须将此指令作为国内法立法,UCITS产品才可以在欧盟自由流通。
自从1985年开始流通,根据欧洲资产管理协会的统计,2010年市场上大约有36000只UCITS产品,资产规模达到59930亿欧元。
UCITS主要以股权型、债券型、平衡型和货币市场型为主。
UCI是一种面向零售投资者、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基金产品,对投资人没有限制。
但是UCI不持有欧洲基金护照,因此不能在欧盟内自由交易。
天风证券刘翔以客户为中心,加快财富管理转型
资管新规正式出台,金融科技日新月异,全新业态不断涌现,让野蛮生长十年的私募基金行业再次站到转型的十字路口,而券商私募业务在经历十年佣金战后,也进入服务为王时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券商私募业务未来将如何发展?券商财富管理转型方向在哪里?以客户为中心,推动财富管理转型的天风证券,在经纪业务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思考探索。
天风证券刘翔:以客户为中心,加快财富管理转型受A 股市场波动影响,2018年2月证券私募基金规模开始缩水,平均单只基金募集规模也大幅下滑,这一情况持续到2019年4月才缓解。
私募基金行业的“野蛮生长”时代将告一段落,“存量”时代正加速到来,与此同时,券商经纪业务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压力,在佣金率下滑、新增投资者增长乏力的背景下,券商依靠低佣金率抢占市场份额的商业模式不可持续,未来的经纪业务转型势在必行。
鉴于居民财富大幅增加,高净值人士持续增多,不少券商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转型目标。
新市场形态下因势而变,高效、精准地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既是经纪业务成功转型的关键,也是金融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为赋能资管模式转型,帮助私募机构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天风证券自2017年开始,与新财富、雪球等多机构联合举办私募实盘大赛,2019年 6月,第三届私募实盘交易大赛启动仪式暨2019私募基金年度论坛在深圳再度启幕。
在启动仪式上,天风证券副总裁刘翔向新财富系统阐释了天风证券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转型升级新征程,和新形势下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新趋势。
“‘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体系化、智能化’的专业服务,给客户信任感与安全感,这是天风证券一路以来发展转型的‘尚方宝剑’。
”刘翔表示,财富管理是券商经纪业务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天风证券当前正在积极向财富管理转型迈进。
长期以来,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证券业发展中的短板,如今,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的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已被广泛认同。
在金融行业,只有获得客户信赖,才能真正走稳走远,不能从客户生命周期出发,不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不能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券商则终将被淘汰。
终于有人说清楚了:托管人和券商两种结算模式对比
终于有⼈说清楚了:托管⼈和券商两种结算模式对⽐学习还是要有需要有⼈逼认真的知识学习其实需要超强的耐⼒和纪律,我们希望通过组建⼀个学习群,把讲师拉⼊群,把爱学习的⼈聚集⼀起,通过⾼额奖学⾦激励等⽅式能够建⽴⼀个强约束的学习纪律。
【75%奖学⾦返还】资管及理财业务未来发展⽅向:坚持每天打卡30分钟,收获更多!具体活动详情:点击图⽚查看详情本⽂纲要第⼀部分:结算模式简析⼀、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结算模式⼆、银⾏间市场的结算模式三、期货交易的结算模式第⼆部分基⾦试点券商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与托管⼈结算模式的区别⼆、基⾦采取券商结算模式的依据和影响三、结语近期从证监会⼀系列的政策看,也逐步希望能打造⼀个完全在证监会风险管理框架范围内的交易、托管、结算封闭流程。
但是从实际的业务看,当前银⾏托管结算仍然是主流,资管的渠道银⾏代销绝对主⼒,只是交易环节必须通过交易所的交易单元,完全可控。
本⽂主要从基本知识普及⾓度解析交易所结算的模式对⽐。
第⼀部分:结算模式简析说到结算模式,会有⼈⾸先想到托管⼈结算模式和证券公司结算模式。
实际上,这两种结算模式,主要涉及的仅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登)结算的证券。
⽽除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外,还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登)、上海清算所(上清所)及四家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连商品交易所(⼤商所)和中国⾦融期货交易所(中⾦所))。
所以,想要了解⼀个交易品种是怎么结算的,⾸先要了解其交易场所,然后才能知道对应的结算机构,乃⾄最终的结算⽅式。
其中为了⽅便对⽐银⾏间和交易所结算模式差异,本⽂第⼀部分的第⼆章对银⾏间的DVP结算模式做了简单介绍和对⽐。
具体交易结算品种分布如下:本⽂暂不去论述结算制度、⽅式本⾝,仅简单探讨各种结算模式对⾦融产品交易结算的影响。
从整个场内交易的流程⼤致可以分为:资⾦募集(⼀般募集专户)、托管、交易(包括接⼝规范、交易单元、投资指令、事前验资验券)、清算结算流程。
关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对比分析
关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对比分析【摘要】【关键词】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业务、直接投资前言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居民的财富持续积累,如何高效利用手中的财富成为居民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今,作为金融市场中发展最为快速的金融服务之一,资产管理业务对实现我国经济转型、金融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资产管理业务不仅推动着我国金融服务创新,同时也加速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进程,作为管理财富的核心部分,资产管理业务同时也是一项包容性强、覆盖面广的金融服务。
本文以招商证券和新华保险为例,就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
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概况(一)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所有人将其资产交由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以期获得更为安全的投资回报以及更高的资产收益。
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则按照资产管理的业绩收取相应的报酬。
(二)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趋势2012年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针对资产管理市场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政策说明了资产管理时代已经来临。
资产管理服务已经在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获得准入允许。
资产管理作为一个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开始于2012年券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制的放松,虽然起步晚,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
由于政策的限制以及金融机构本身的禀赋不同,国内各类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发展极不平衡。
其中信托和银行的理财产品发展迅猛。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资产管理规模分别达到了10.91万亿元和10.21万亿元;其次是保险和券商资管,截至2013年年末的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8.30万亿元和5.19万亿元。
简单算术叠加后,截至2013年底,资产管理行业管理规模已接近40万亿元。
根据资产管理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规模,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15年,全国资产管理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50万亿元,达到52万亿元。
券商评级及证券类金融机构规模、资管、专户规模排名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复核,由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了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
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
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证券公司资管业务总规模排名(2015年6月底)为加强证券公司资管业务信息披露,基金业协会统计了2015年6月底证券公司主动管理业注:排名仅列示管理规模非零的公司的数据。
证券公司主动管理业务规模排名(2015年6月底)注:排名仅列示管理规模非零的公司的数据。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发布的公募基金规模、基金资管业务总规模、基金专户业务规模和基金子公司专户规模等4个排名榜单,截至今年6月30日,有统计数据的90余家基金公司合计资管总规模为16.13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达7.11万亿元,较2014年末的4.54万亿元增加2万多亿元。
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业务等在内的非公募业务规模已超过9万亿元,比去年底有较大幅度增加,表明基金公司的非公募业务已经凭借更快的增速超过公募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增长点更加多元化。
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与信托有何区别
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与信托有何区别第一,从监管层面来看。
信托公司是由银监会监管的。
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则由证监会监管。
第二,从法律层面来看。
信托拥有《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等一法三规,且《信托法》颁布已有12年之久。
其中,《净资本管理办法》能够约束信托公司盲目扩张,约束其无限扩大风险。
券商资管拥有13年修改过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但是该《办法》只对证券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资管计划时,予以净资本扣减,对资管计划对外募集资金则无要求,因此,无法约束其无限扩张规模、扩大风险。
基金子公司拥有12年公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办法》并未提及要求基金子公司对其净资本、风险资本的控制问题。
第三,从历史沿革来看。
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于1979年,即现在的中信集团,当时的董事长为后来的国家副主席荣毅仁。
信托业自2007年开始快速发展,目前资产管理余额逼近10万亿。
而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均是于12年三季度才被允许开展资管业务。
第四,从机构运作成熟性上来看。
信托公司经过了几十年的积淀,几年的快速发展,目前人员团队成熟,业务渠道稳定,资源完备,整体运营十分稳定。
而券商资管的人员团队则为刚刚组建,渠道、资源尚不完备。
基金子公司更是由于公司都是新成立,人员团队、渠道、资源、运作均不成熟。
从资本实力来看,,40家基金子公司仅2家注册资本上亿,其余除万家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鹏华基金子公司为3000万元外,其他基金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2000万元或5000万元。
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要求,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
第五,从业务范围上,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期货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基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一)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二)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从规章制度上基金子公司业务范围更为明确宽泛。
理财产品市场比较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和券商资产管理产品对比——券商多年来错过最大的业务就是固收业务第一、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的区别券商集合理财业务也称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顾名思义,就是由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客户的资产,由专业的投资者(券商)进行管理的一种理财产品。
它是证券公司针对高端客户开发的理财服务创新产品。
通俗地讲就是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并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一种理财服务,其风险和收益介于储蓄和股票投资之间。
证券公司是这种理财产品的发起人和管理人。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两类。
所谓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主要是考虑到投资风险的因素,其对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较多,一般来说,类似产品将其投资对象限定在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国债和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而投资于权益类证券和股票的比例不超过20%,收益能力不是很高,但风险相对偏低很多,比较适合于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选用。
限定型产品则包括了债券型和货币市场型两种。
非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是指投资方向不固定,除了可以投资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外,还可以投资股票、可转债、封闭式基金和ETF等资产,其可以根据相关投资品种的趋势进行灵活运作,尽可能追求最大化收益,该类型产品的收益率取决于券商的管理水平,其较为适合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选用。
在非限定型产品中,主要包括股票型、混合型、FOF和QDII产品四种。
券商集合理财与公募基金相比,主要有以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1、相同点:1)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和公募基金一样都是集中投资者的资金进行专家理财,均以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要投资目标,投资人的资产均设立专门账户,由资产管理人管理、由独立的托管银行进行托管。
2)两者都具有专业的研究队伍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2、不同点:1)准入门槛不同。
目前券商对参加集合理财的客户资金门槛有一定要求,一般首次参与的资金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而开放式基金认购起点一般为1000元,如果定期定额申购,起点最低可以降到200元左右;封闭式基金由于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没有限定门槛。
金融知识整理:比较券商、信托、保险、基金主要的差别2014版本
基金: 可以提取业绩报酬。 文件规定:专户试点办法:第 28 条
保险: 合同规定
信托: 合同规定
对比九:投资范围 券商: 1、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投资国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 等权益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 20%, 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2、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前款 限制; 3、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文件规定:资管业务办法:第 14 条;集管细则:第 14 条
保险: 1、向单一投资人发行的定向产品,投资人初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 3000 万元人民 币; 2、向多个投资人发行的集合产品,投资人总数不得超过 200 人,单一投资人初 始认购资金不得低于 100 万。 文件依注金融小伙伴平台 微信号 jrxhb2014 关注金融行业知识、热点、就业
信托: 由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由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
对比四:投资门槛 券商: 1、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个客户资金数额不低于 5 万元; 2、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 10 万元; 3、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低于 100 万元。 文件依据:资管业务办法:第 23、24 条;
对比十二:运作模式 券商: 由合同进行约定。
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为单一客户设立的资 产管理计划、为多个客户设立的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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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资管业务现状
一文看懂银行、信托、券商、基金、保险资管业务现状核心观点资产管理行业的本质是管理资产,即“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而管理资产的核心是管理价值和风险。
管理价值就是使资产取得收益,保值增值;管理风险就是将资产的损失可能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资金所有者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从2012年监管放松开始,混业经营发展到今天,资管行业的同质性愈发彰显。
但由于资管混业依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资管机构仍然存在明显分级,主要存在资金来源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通道机构的上下游关系。
资金来源机构为产业上游机构,以银行为典型代表,主要利用客户渠道吸纳资金;投资管理机构为中下游机构,以基金为典型代表,主要负责资金具体运作管理,实现收益;通道机构处于产业下游,以券商为代表,为银行等其他机构提供交易便利。
目前来看,投资管理机构,主要为基金公司,在同质竞争中最具优势。
首先,基金公司因为建立初衷就是管理资产,所以有丰富的历史经验和雄厚的人才基础;其次,在监管日趋严格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业务一直没有偏离资产本质,受到监管紧缩的压力就非常小。
保险资管的竞争力虽然不如基金公司,但强于其他类型资管机构,主要因为保险资管一来依托保费收入,有稳定资金来源,这一点可以与银行资管媲美,二来保险资管一直秉持资管初衷,除了为险资保值增值,还可以通过第三方业务拓展资金来源。
信托资管的竞争力排位第三,其资管能力良好,资管业务时间悠久。
虽然信托公司常常作为通道机构,为银行开展业务提供便利,包括贷款出表,投资非标等,但总体上信托的资管业务是没有偏离资管实质的。
券商资管竞争力弱于信托资管,主要因为券商资管对通道的依赖过于严重,而此轮监管开始严控券商通道,券商资管业务将受到较大影响。
银行理财在资管行业中的竞争力处于末位,虽然银行有最强大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在上游极有优势;但银行资管的运营模式严重偏离资管本质。
净值型产品一直冷清,刚性兑付一时难以打破,通道业务占比重,而监管又开始压缩通道,整顿理财。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
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
在基金子公司成立之前,基金是利用专户进行资管业务,而子公司成立之后,则有了专项计划,而专项跟专户的区别在于,专户的投资范围只能是债券、股票、存款等二级市场的标准化产品,所以其业务范围也就限制在了股票质押、定向增发等内容,而专项则是在包含专户投资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权、债权,也就是说除了不能直接发放贷款之外,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跟信托公司几乎一样,可以直接进入到实体领域,而这是基金专户、券商资管都所不具备的。
而且在当时信托遭到监管层各种限制之时,基金子公司作为影子银行的通道的出现则成了信托公司的替代品。
正是因为拥有了牌照的优势或者说是政策的红利,基金子公司类信托业务做的风生水起,发展速度很快,也成了许多公募基金开疆拓土的新利器。
基金子公司的业务特点。
首先基金子公司的劣势有以下几点:(1)成立时间短,无论是业务还是风控人员,相比经历过更多风风雨雨的信托来说,从公司层面看经验还是不足。
(2)注册资本大都在几千万左右,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出现违约,相比信托,更难实现兑付。
(3)相比银行、券商等机构,大都产品销售能力有限。
但基金子公司的最大优势在于其投资范围除了直接放贷以外几乎不受限制,而信托则在银监会发文之后在银信合作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所以根据以上优劣特点分析可以看出,基金子公司在通道业务上确实很有优势,而在自担风险的主动管理投资方面却不具备优势,所以大多数子公司的大多数业务都是以通道为主。
(当然由于风格不同,也有子公司通过挖来的信托团队来进行主动管理业务)通道业务与主动管理的不同。
所谓通道业务,则是与主动管理作为对应而提出的。
通道业务一般是指融资方与投资方已经提前沟通好了投融资方案,但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子公司作为中间的通道才能实现,由于是通道,所以子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是不需要真正进行尽职调查的,所以一个项目也相对可以做的容易一些。
而主动管理一般则需要子公司对于融资方融资的风险做真实的了解,然后自己找投资者。
财富管理业务篇券商资管业务与基金专户业务比较
【天风原创】财富管理业务篇券商资管业务与基金专户业务比较作者:张晨晟(现任职于天风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策略投资部,主要负责固定收益类组合的资管产品成立与管理,曾任职于爱建证券、申万菱信基金。
)中国财富管理市场迅速发展,由于中国目前仍属于分业监管,财富管理市场的机构主体与全球其他市场的分类存在较大差异,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总体分为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与基金专户)、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等形式。
笔者尝试将从业中相继从事的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等模式进行梳理比较,以期为客户提供更好地产品与服务。
1概念梳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称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同时为多个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称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业务称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专户: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或特定的多个客户管理资产的为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的称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总结:为方便券商资管及基金专户开展业务,两者设立产品均采取备案制,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
(原备案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现统一改为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产品成立的便捷度上,券商资管与基金专户不相上下。
2资产形式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应当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为货币资金基金专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法规中为明确具体资产形式,但就法规上下文理解,应为货币资金。
总结: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出资方式更为灵活,但目前市场上普遍接受及采用的仍是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对券商资管而言,目前均不具备优势。
券商资管业务知识点
券商资管业务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券商资管业务》①基本定义:简单说呢,券商资管业务就是证券公司当资产管理的管家。
它接受客户的钱或者其他资产,然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去投资运作,让资产保值增值。
比如说,你有一笔钱,自己不会投资或者没时间管,就交给券商,券商就会根据你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去炒股啊、买债券啊什么的。
②重要程度:在金融行业里,这是很重要的一块。
它让券商的业务范围更广,可以吸收更多的客户资金,为客户和自己创造收益。
对整个金融市场来说,也增加了市场的资金流动性和投资的多样性。
③前置知识:那想了解券商资管业务,首先得有点基础金融知识,像知道股票是什么,债券怎么回事,还有基金的基本概念。
要是连这些都不知道,理解券商资管业务就比较困难。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可大了。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一种理财途径。
就像我一个朋友,工作忙,自己对投资一知半解,把钱交给券商资管后,每年都有一笔不错的收益。
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通过它来管理闲置资金。
企业把钱交给券商管理,比自己闷头拿去乱投资靠谱多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金融学科里,券商资管业务属于资产管理这个大板块。
它跟金融市场的很多业务都有交集,像银行理财、保险投资等等。
就好比是一棵树上不同的树枝,互相有联系。
②关联知识:它和股票交易、债券投资、风险管理这些都有关联。
比如说,券商在进行资管业务时,肯定会涉及到买股票和债券,那就跟股票交易知识和债券知识挂钩了。
风险管理呢,就是要确保投资不会亏太多,要在一定范围内。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起来有点难度的。
关键就是要搞清楚投资策略和产品结构。
像有的资管产品结构很复杂,涉及到多层嵌套,这就像俄罗斯套娃似的。
不小心就搞晕了。
重点呢,就是要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④考点分析:在金融类考试中挺重要的。
考查方式往往是案例分析,给一个券商资管业务的案例,让分析投资策略、风险啥的。
有时候也会考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券商资管业务有哪些类型之类的。
基金、券商、保险、银行资管业务的区别
【基金、券商、保险、银行资管业务的区别】何谓资管?资管,即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
这个过程可以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谓之资管产品。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
当然,我们熟悉的信托也属于资管范畴,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基金子公司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3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开资管业务。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基金资管行业发展迅速。
截至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已成立62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很快将破万亿。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在操作模式上与信托最接近;且由于让利于投资者,产品收益高于信托,在募集速度和投资者喜好程度上更胜信托。
劣势: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自身资本实力不如信托;以降低费用,提高产品收益,压缩自身利益扩张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运作尚不够成熟,产品需要精挑细选。
券商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被誉为拥有了金融投资全牌照,能够开展信托公司能做的大部分业务。
券商资管一经放开,便迅速发力。
据统计,截至2013年3季度末,券商资管规模达到3.89 万亿元,目前规模已近4万亿,有强势超越信托之势。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营业部网点多,在客户资源、营销能力和投资证券市场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以及和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长期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渠道。
劣势:大部分为操作简单,缺少技术含量的通道业务,主要依赖银行渠道,难以形成持续竞争力;审批制,审批流程长,效率不高。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 - 完整版2015
基金子公司、信托、券商等资管业务的异同资管,即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
这个过程可以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谓之资管产品。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信托、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
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信托等发行的产品都属于类私募体系。
在基金子公司成立初期,大多发行类信托产品,或者大力发展通道业务,分食了许多原是信托公司和券商资管开展的业务。
一、各类公司资管业务简述基金子公司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3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开资管业务。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在操作模式上与信托最接近;且由于让利于投资者,产品收益高于信托,在募集速度和投资者喜好程度上更胜信托。
劣势: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自身资本实力不如信托;以降低费用,提高产品收益,压缩自身利益扩张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运作尚不够成熟,产品需要精挑细选。
券商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被誉为拥有了金融投资全牌照,能够开展信托公司能做的大部分业务。
券商资管一经放开,便迅速发力。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营业部网点多,在客户资源、营销能力和投资证券市场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以及和银行、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长期合作建立了良好的渠道。
劣势:大部分为操作简单,缺少技术含量的通道业务,主要依赖银行渠道,难以形成持续竞争力;审批制,审批流程长,效率不高。
保险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2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保险资产管理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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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原创】财富管理业务篇券商资管业务与基金专户业务比较作者:张晨晟(现任职于天风证券上海资产管理分公司策略投资部,主要负责固定收益类组合的资管产品成立与管理,曾任职于爱建证券、申万菱信基金。
)中国财富管理市场迅速发展,由于中国目前仍属于分业监管,财富管理市场的机构主体与全球其他市场的分类存在较大差异,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总体分为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公募基金(公募基金与基金专户)、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等形式。
笔者尝试将从业中相继从事的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等模式进行梳理比较,以期为客户提供更好地产品与服务。
1概念梳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称为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同时为多个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业务的称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基础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为客户提供的资产管理业务称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专户:基金公司为单一客户或特定的多个客户管理资产的为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的称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总结:为方便券商资管及基金专户开展业务,两者设立产品均采取备案制,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
(原备案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现统一改为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产品成立的便捷度上,券商资管与基金专户不相上下。
2资产形式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客户委托资产应当是客户合法持有的现金、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为货币资金基金专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法规中为明确具体资产形式,但就法规上下文理解,应为货币资金。
总结: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出资方式更为灵活,但目前市场上普遍接受及采用的仍是货币资金出资的方式,对券商资管而言,目前均不具备优势。
3准入门槛及设立条件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对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要求为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不少于2人,募集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不大于50亿人民币。
基金专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1)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资产管理计划。
其中,特定客户,是指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
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合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总结:对单一客户而言,券商资管产品的起点较低,更能吸引低净值客户。
然后,在实际操作中,券商资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仍会约定客户的初始委托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而对多个客户的产品而言,基金专户则更具有优势,其对客户自身的资产并无要求,更能吸引投资者。
且在投资者数量上,基金专户的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以上的并不受限制,便于做大单个产品的规模。
对单一客户而言,券商资管产品的起点较低,更能吸引低净值客户。
然后,在实际操作中,券商资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仍会约定客户的初始委托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在产品规模方面,无论券商资管产品还是基金专户产品,均要受到初始规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及产品规模不超过50亿人民币的限制。
4投资范围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由证券公司与客户通过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禁止规定,并且应当与客户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以及证券公司的投资经验、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相匹配。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可以投资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投资品种;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利率远期、利率互换等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投资品种;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可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
基金专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总结:券商资管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本没有投资范围,以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协商为主。
各类非标资产、股票定增、股权质押、委托贷款均可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进行操作。
但与银行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于受制于证券开户的影响,因此不能投资于权益类的标的。
在投资范围上,基金专户的投资范围远小于券商资管。
券商资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也基本涵盖了所有投资标的,特别列示了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提供了更为广泛的操作模式。
而基金专户的投资面较为狭小,仅为标准化产品。
而基金专户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略微弥补了这一缺点。
虽然基金专户的投资范围内并未列示其可投资于券商资管计划,银行理财计划或信托计划,但有不少基金专户仍选择了投资于上述计划,监管层也并未提出异议,算是一种默许。
5关联交易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将客户委托资产投资于本公司以及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事先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并要求客户按照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客户未同意的,证券公司不得进行此项投资。
客户同意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将交易结果告知客户和资产托管机构,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事先取得客户的同意,事后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利益冲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基金专户:未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总结:定向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明确表示,可投资本公司发行的证券,但需在事前取得委托人的同意,事后告知委托人并想证券交易所报告。
证券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指资产产品投资于证券公司或关联公司发行的证券。
基金公司没有发行证券的资格,不存在该类关联交易。
6产品备案券商资管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5日内将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发生重要变更或者补充的,证券公司应当在5日内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 日内,应当将发起设立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证券公司住所地、资产管理分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基金专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1)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为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在开始销售某一资产管理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销售计划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总结:为方便券商资管及基金专户开展业务,两者设立产品均采取备案制,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即可。
(原备案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监会现统一改为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在产品成立的便捷度上,券商资管与基金专户不相上下。
7其他投资限制券商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计划申购新股,可以不设申购上限,但是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的现金总额,申报的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20%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单只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专户: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的总资产,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资产管理人应当公平地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易理由等)进行监控,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严格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总结:申购新股的条款对于基金专户产品显得更为有优势,主要体现在申报金额上会大幅高于资管计划。
基金专户的限制为不超过总资产,券商资管计划则为不超过集合计划的现金总额。
但随着新的新股申购方式的推出,新股申购时不用再预先缴纳定金,基金专户的优势也随之不复存在。
这一规则日后是否会更改值得商榷。
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参照集合计划投资者不少于2人这条。
证券公司在成立小集合产品时,具有明显优势,可快速在定向资管产品与集合资管产品间相互转化。
而基金专户并未提及这条,一般操作中,也没有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产品的先例。
券商资管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对于回购融资比例没有限制,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40%的回购比例限制,不利于集合计划放杠杆。
基金专户在这方面没有限制,有利于做大产品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