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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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理指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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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飞院人发[2003]12号关于转发《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分院、公司、航站、中心、医院、厂、处、部、室、局:现将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03]7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抄送:院纪委,工会。

学院职改办2003年9月25日印发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川教职改办[2003]78号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从2003年起,全省教育系统应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

今后,凡需报省评审的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和中学高级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按省人事厅规定的“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要求,将申报者的“个人业绩贡献”在所在学校(单位)内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的情况及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校(院)党委政审意见”栏中注明。

有评审权的高等学校也应按省人事厅的规定对申报者的“个人业绩贡献”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的情况及结果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校(院)党委政审意见”栏中注明。

同时,评审结束后其评审结果也应按规定在校内予以公示。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职称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坚持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肃评审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地、各校(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评审条件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民航行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该职
位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背景:申请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本科及以上学位,例如航空管理、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2. 工作经验: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在荷载管理、航空管制、空中
交通管理等领域有实际操作经验是加分项。

通常,申请人在这一领域拥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可以得到认可。

3. 相关证书:申请人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证书,例如航空运输管理师证书、
机场运输管理师证书、飞行指挥员证书等。

这些证书表明申请人已经接受了系统的培训和测试,并具有在航空交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技术能力:申请人需要展示出扎实的航空交通管理知识和技能,包括对空中
交通法规、空管系统和流程、飞行程序等方面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5. 身体条件: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关的身体条件,并通过体检来证明其身体健康
状况可以适应该岗位的要求。

总体而言,申请人在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中,需要展示
出自己在相关领域的学术背景、实践经验、专业证书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优势。

这些条件的满足将使其更有资格被任命为该岗位,并为民航行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做出贡献。

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备注:
⑴飞行教师申报评审民航飞行技术职务资格按飞院人发[2004]28号文件执行;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务资格按飞院人发[2005]6号文件执行。

⑵公开发表的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独撰要求,核心期刊以发表时的认定为准。

⑶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试行办法》(飞院发[1996]41号)第十九条规定,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职务档次的限制,按相关破格条件进行填报,并另附单位破格推荐意见。

⑷脱产学习在一年(含)以上的,学习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近三年工作量不小于规定工作量的1/3或近五年工作量不小于规定工作量的3/5。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

申报评审条件具体说明一、学历与资历条件(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工作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申报级别、学历、资历对照一览表(三)学历破格条件1、高中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业绩突出,获两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中级。

2、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经过专业培训,业绩突出,获一项市级以上优秀成果(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良工程奖等),并符合其他条件,可申报初级。

二、外语条件根据粤人发…2004‟289号、粤人发…2007‟120号、粤人社发…2015‟128号及粤人函…2008‟2407号文的精神,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资格均对外语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7)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正、副高级资格的;(8)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或按2005年6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的。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履行民用航空器驾驶等工作岗位职责,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飞行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三级飞行员(一)飞行时间要求1.从事运输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并取得副驾驶资格,总飞行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2.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总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二)专业条件1.具有飞行技术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较熟练地掌握机上设备的工作原理、使用程序和操作方法,并熟知飞行手册、有关条例细则和规章制度。

2.具有完成一般飞行任务的技能,能正确判断和处理飞行中的特殊情况,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考核要求本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且未发生人为责任飞行事故或事故征候。

(四)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2.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从事飞行技术专业工作满四年,经考核合格。

二级飞行员(一)飞行时间要求1.从事运输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总飞行时间不少于3000小时。

2.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应取得商用驾驶员执照,总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1500小时,其中担任机长累计年限满1年,累计机长飞行经历时间不少于500小时。

(二)专业条件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1)具有较系统的飞行技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某一分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

(2)基本掌握民航各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3)能了解国内外飞行专业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文件飞院人发[2003]12号关于转发《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各分院、公司、航站、中心、医院、厂、处、部、室、局:现将四川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教职改办[2003]7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抄送:院纪委,工会。

学院职改办2003年9月25日印发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川教职改办[2003]78号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从2003年起,全省教育系统应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

今后,凡需报省评审的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和中学高级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应按省人事厅规定的“个人业绩贡献”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要求,将申报者的“个人业绩贡献”在所在学校(单位)内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的情况及结果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校(院)党委政审意见”栏中注明。

有评审权的高等学校也应按省人事厅的规定对申报者的“个人业绩贡献”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的情况及结果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校(院)党委政审意见”栏中注明。

同时,评审结束后其评审结果也应按规定在校内予以公示。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是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职称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对进一步坚持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严肃评审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地、各校(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切实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制度,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顾全大局,主动担当,能够承担并积极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2.受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和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除外),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具有非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只能受聘至本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

4.受聘上一级岗位原则上应在现岗位上任职满3年。

二、教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1.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竞聘二级岗位:(1)人才类a.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b.国家“863”计划重大项目负责人;c.“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d.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e.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f.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g.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h.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i.“长江学者”特聘教授;j.省“333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k.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国内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奖项类a.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一);b.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c.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d.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e.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获得国内本行业最高奖项的。

2.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各一者;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各一者,可申报竞聘二级岗位:(1)奖项类a.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七)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b.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c.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d.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e.获得国家部委(局)颁发全国性的文化艺术类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个人文化艺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f.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g.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奖项。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

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63号【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和规章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5年6月28日实施日期:2005年7月28日)废止(原因:该规章的有关内容已经被《民用航空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04号)所取代,应当废止。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发布日期】1997.07.28【实施日期】1997.07.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63号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发布《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CCAR-147SE),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的开办和运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航空维修技术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技术基础培训的各级有关学校(以下简称维修学校),均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证(以下简称维修学校合格证),并按照本规定开展教学和培训活动。

本规定所称维修学校,是指取得第四条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专业维修学校合格证的教育培训机构。

未取得维修学校合格证的,不得开办和运营维修学校;在运营过程中,违反维修学校合格审定的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继续运营维修学校。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维修学校的合格审定实行统一管理。

民航总局科技教育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维修学校的审定工作,并对维修学校的运营活动实行监督。

第二章合格审定要求第四条民航总局按下列专业类别颁发维修学校合格证:(一)航空器机体;(二)动力装置;(三)航空器机体及动力装置;(四)航空电子;(五)航空电气。

第五条维修学校合格证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拟开设专业类别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二)拟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器材等的清单;(三)教员组成名单,包括教员的学历、职称、年龄、知识结构以及拟教授的课程、执照类别和执照号码等;(四)预计同时最多可教授的学员数;(五)维修学校运营管理规则;(六)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审指标

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审指标
推荐表“四、当前研究基础及未来研究计划”
相关附件材料
科研业绩
包括:
承担项目、任务等情况
成果或业绩的创新水平和获奖情况
对民航科技创新和行业发展的贡献
40分
推荐表“二、主要科技创新情况”
推荐表“三、推荐人选自我评价”
推荐表“四、当前研究基础及未来研究计划”
相关附件材料
科研规划
包括:
所属民航科技创新领域的相关性
拟承担项目、任务的前沿和创新性
规划的可行性
预期成果或业绩的行业影响
20分
推荐表“四、当前研究基础及未来研究计划”
推荐表“五、推荐单位发展需求与被推荐人的相关性及推荐单位提供的支持保障措施”
相关附件材料
发展潜力
包括:
科学精神
创新思维
成长潜力及发展的可持续性
10分
推荐表“二、主要科技创新情况”
推荐表“三、推荐人选自我评价”
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评审指标
指标
内容
分值
依据
科研诚信
推荐人选科研诚信度
一票否决制
推荐表及附件
科研领域
推荐人选科技创新民航符合度
一票否决制
推荐表及附件
个人能力
包括:
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科研组织能力
学术兼职和入选各类人才计划情况
学术地位、技术水平和行业影响力
20分
推荐表“一、基本信息”
推荐表“二、主要科技创新情况”
推荐表“四、现有基础及团队发展规划”
相关附件材料
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能力
包括:
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成长潜力
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学术兼职和入选各类人才计划情况
科研组织和管理能力

民航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

民航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

民航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民航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及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涵盖范围和对象属民航主体系列的工程技术(含飞机维护修理、设备及特车修理、计量检测、维修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可认定或评审相应的技术职务。

其中:一、劳务派遣制员工,在我公司工作满二年,并符合规定,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二、驻国外办事处、国内营业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原单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三、病假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恢复工作一年后方可参加。

四、全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期间,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五、离退休人员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六、受党内处分和行政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七、正在接受涉案审查,尚未查清结论的专业技术人员,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国家教育部承认的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或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员”级职务。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申报“员”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助理”级职务。

初级、中级职称认定条件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可根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职称认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2.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工作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务。

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 2018年

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 2018年

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 2018年
2018年的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主要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标准和相关国家的航空管理局规定制定的。

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
通常涉及飞行技能、航空知识、操作程序和飞行经验等方面。

首先,评审标准会对飞行技能进行评估,包括起飞、着陆、飞
行操纵、飞行规划和应急程序等方面。

评审者会检查飞行员的操作
技能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飞机操纵、飞行姿态调整、飞行规划和导
航等方面。

其次,航空知识也是评审的重点之一。

飞行员需要通过相关的
理论考试来证明其对航空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气象学、航空法规、飞行原理、飞行器性能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操作程序也是评审的重要内容。

飞行员需要展示其对飞
行操作程序的熟练掌握程度,包括标准起降程序、应急程序、通信
程序等方面。

最后,飞行经验也是评审的重要因素之一。

评审标准会考虑飞
行员的飞行经验,包括飞行小时数、飞行任务类型、飞行任务难度
等方面。

总的来说,2018年的二级飞行员评审标准主要是综合考虑飞行技能、航空知识、操作程序和飞行经验等多个方面,以确保飞行员具备安全进行飞行任务所需的能力和素质。

这些评审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飞行员的整体素质,保障航空运输安全。

航空飞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航空飞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航空飞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航空飞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的相关规定。

航空飞行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是确保航空行业安全和可靠运作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概述相关规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和审核程序。

背景航空飞行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是为了确保飞行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经验,能够安全地操作飞机并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航空公司聘用的飞行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和背景,以预防事故和保证飞行操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拟执业于航空公司的飞行人员。

这包括飞行员、副驾驶员和其他与飞行有关的职业人员。

所有拟执业的飞行人员都需要通过执业资格审核和执业准入程序,以确保其具备适当的飞行技能和背景。

执业资格审核程序1. 飞行人员申请:飞行人员需要向航空公司递交执业资格审核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教育背景、飞行经历、持有的执照和证书等相关文件。

2. 文件审核:航空公司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和准确。

任何未提供必要信息或存在疑义的材料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解释。

3. 资格评估:航空公司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执业要求。

评估主要根据申请人的教育背景、飞行经历和持有的执照等方面进行。

4. 面试/考试: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将被邀请参加面试或考试,以进一步评估其飞行技能和知识水平。

面试和考试的内容将包括飞行操作技能、飞机系统知识、航空法规等。

5. 执业准入决定:根据申请人的资格评估和面试/考试结果,航空公司将做出执业准入的决定。

如果申请人达到了要求,将获得航空公司的执业准入,并可以开始执业。

如果未达到要求,申请人可以根据航空公司的要求补充技能或知识,并重新申请执业准入。

结论航空飞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是确保航空行业安全和可靠运作的关键环节。

通过明确的审核程序,航空公司可以保证聘用的飞行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经验,以保障飞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文介绍了执业资格审核的步骤和要求,希望对相关人员和机构有所帮助。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嘿,朋友!咱今天来聊聊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这事儿。

您想啊,空中交通管理那可是个至关重要的活儿,就好比是在云端之上指挥一场宏大的交响乐。

这可不是谁都能随便干的,得有真本事,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就是检验这本事的关键关卡。

要通过这评审,首先专业知识得过硬吧?这就像是盖房子得有牢固的地基一样。

您得对航空法规、气象学、通信导航技术等等这些领域了如指掌。

如果连这些基础的都搞不明白,那还怎么在空中“排兵布阵”,保障飞行安全呢?再说实践经验,这就好比是厨师炒菜,光知道菜谱可不行,得亲自下厨操练,积累经验。

得在各种复杂的天气条件下,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还得保障航班有序高效地飞行。

要是没点实战经验,遇到点小风小浪就慌了神,那能行吗?还有啊,创新能力也不能少。

这就跟跑步一样,不能总是按老套路跑,得琢磨琢磨怎么跑得更快更好。

在空管领域,得能想出新的管理方法、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不然总是原地踏步,怎么能跟上航空业快速发展的步伐呢?另外,团队协作也很重要哟!空管可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是一群人的配合。

就像拔河比赛,大家心往一处使,劲儿往一处用,才能赢得胜利。

要是在团队里各自为政,那不乱套啦?再瞧瞧沟通能力,这就好比是桥梁,得把各种信息准确无误地传递出去。

要是表达不清楚,信息有误,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不就跟在高速公路上指错了路一样危险吗?而且,责任心更是重中之重!空管工作关乎着无数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这就像守护着珍贵的宝藏,一刻也不能松懈。

总之,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那可是相当严格的,只有具备全面的能力和素养,才能在这片广阔的天空中,担当起重要的职责,为每一次的飞行保驾护航!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9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9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

通运输工程)本科生学科 制员IIIa体检合格证有效,持有民航局颁
(交通运输)
发的管制执照并在有效注册期内(区域、
机场、进近执照有其一,多照者优先),
年龄符合学院公招对各层次人才的要求,
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件及
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研究生学科(电子科学与技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术)
等。
研究生学科(机械工程,动 航空类院校毕业,大学英语四级。具有正
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航空 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健康良
宇航科学与技术)本科生学 好的心理素质,无色盲色弱、先天性疾病
科(机械类,安全科学与工 、遗传性疾病、慢性疾病等。工作地点:
程类,航空航天类)
飞机修理厂。
不限
专科生学科(航空运输类, 航空装备类)
研究生学科(交通运输,力
学(可授工学、理学学
位),机械工程,仪器科学
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
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
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 身体健康,满足该岗位教师任职要求;985 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 或211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
学学位),交通运输工程,
4、能胜任飞行原理、飞行性能、载重平衡
与飞行计划等课程的理论和实验教学。
实验实训类 教师
理论教师 01003
1
航空工程学 院
无人机理论 教师
理论教师 01004
1
硕士
CET-6或相 当水平
不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硕士
CET-6或相 当水平
不限
不限 不限
研究生学科(机械工程,仪

民航中级职称评选规定

民航中级职称评选规定

关于2015年度民航主体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民航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完善和规范民航主体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民航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民航主体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工程系列:航空器维修与适航、机场工程、通用航空二、申报条件(一)按照民航局《关于印发<民航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民航人发[2009]108号)要求执行。

(二)评审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到2015年11月27日。

三、申报材料(一)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1、《民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要情况表》(见附件3)3、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4、论文和出版的刊物封面、版号页等(原件扫描)(二)纸质材料:具体详见附件1。

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为保证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因此要求各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在经过审核的表格和全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印章。

2、报送材料清单(附件1)统一填写完后,盖上单位印章,正面粘贴在材料袋上,材料袋应使用标准的档案袋。

四、上报材料的时间、地点和费用(一)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

(二)报送地点:办公楼221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高威电话:5549电子邮箱:77521@ (三)评审费:每人300元。

后附:1、《申报民航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送材料清单》2、《民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要情况表》4、《关于印发<民航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民航人发[2009]108号)股份人力资源部2015年11月10日申报民航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送材料清单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职务资格:所在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报送时间年月日民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职务系列:评审任职资格:填表时间:XXXX-X-X中国民用航空局基本情况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自高中起,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3个月以上的培训经历为有效培训)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评审审批意见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免试外语审批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简要情况表。

民航飞行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管理暂行规定

民航飞行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管理暂行规定

民航飞行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逐步健全将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的评价机制,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选拔用人机制,使学院一般行政职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程序、标准、过程和结果“四公开”的要求,现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党政群机关一般行政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任[1991]94号)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一般行政职务职级学院管理岗位上的一般行政职务职级分为:主任科员(主任干事)、副主任科员(副主任干事)、科员(干事)、办事员。

二、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定与晋升(改定)人员范围(一)任职资格的初定党政群机关中工作初期(见习期)、试用期期满转正的新进大学毕业生、新调入学院人员,可按本规定初定其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

(二)任职资格的晋升(改定)1、在聘担任副主任科员(含)以下一般行政职务的在岗人员、在聘担任副科长(含)以下领导职务的在岗人员,可按本规定申报晋升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2、业务管理机关中已在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人员,本人可在原岗位自愿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同意改定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

3、基层单位中纯属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已在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改定一般行政职务。

但年满45周岁且已在聘担任助师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人可自愿申请并由用人单位同意改定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

三、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申报一般行政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表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积极工作,爱岗敬业,能认真履行现任职务的岗位职责,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二)资历条件1、任职资格的初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初定科员任职资格。

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初期期满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初定副主任科员任职资格。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理论教师16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辅导员12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机务20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航务15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助理12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基建、机场3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医师2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油料1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9年3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模拟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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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飞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I-2)
备注:
⑴飞行教师申报评审民航飞行技术职务资格按飞院人发[2004]28号文件执行;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务资格按飞院人发[2005]6号文件执行。

⑵公开发表的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独撰要求,核心期刊以发表时的认定为准。

⑶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试行办法》(飞院发[1996]41号)第十九条规定,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职务档次的限制,按相关破格条件进行填报,并另附单位破格推荐意见。

⑷脱产学习在一年(含)以上的,学习期间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近三年工作量不小于规定工作量的1/3或近五年工作量不小于规定工作量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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