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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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现状

与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根据国家卫生改革发展的总方针和卫生工作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要求,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卫生综合服务水平,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已成为各级政府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程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县改革前全县医疗卫生行业的状况

(一)基本情况

县为市近郊县,20XX年辖10个乡镇2个农牧场,总面积1255平方公里,总人口18.67万,其中农业人口14.7万。国内生产总值11.02亿元;财政收入5046

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78元。20XX年全县共有医疗机构99个,其中县级医院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3个,乡卫生院6个,厂矿、学校及村卫生室(所)87户。县乡两级医院拥有病床307张,业务用房总面积22899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684万元(评估值),拥有职工702人,其中在职514人,退养188人。20XX 年县乡两级卫生事业费356万元。

(二)改革的背景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主体是以事业单位名义出现的公立医院,是国家兴办的公益性机构,其费用主要由国家投入,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医院实际也已进入了准市场状态,医药流通领域已完全进入市场化,但在管理上仍然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医院现有的经营和管理机制与市场化竞争主体不相适应,一些体制性问题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

1、在管理体制上,一方面政府政事不分,使政府从办医院向管医院方向转变的道路较为艰辛。政府既对公立医院投入严重不足,也无力完全负担其经费,1993年县乡两级卫生院被定为差额拨款单位,每年按30%由县财政补差。之后的十年中,随着队伍的不断扩大,财政投入相对逐年减少,至20XX年财政补差

已下降到18%左右,财政拨付的事业费在保证发放退养职工工资实质已成为自收自支,同时还要将医院的部分经营收入用于承担公共卫生职能。这样,一方面公立医院仍然还打着”事业”、”公益”的旗号,享受各种税费优惠,而一方面却实质上已是企业化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功能。另一方面,非营利性医院产权关系的不明晰也易导致医院的国有资产代表权和经营权不分。医院院长承担的责、权、利难以统一,最终造成公立医院院长的权力畸形,即在某些方面没有任何权力,而在另外一些方面却又权力过大。

2、因财政连年无力增加投入,致使县乡两级医院设施设备极其简陋,服务水平很低,经20XX年8月资产评估,除县医院和丰登乡卫生院(正在区划调整)外,其余10所县乡卫生院固定资产只有527万元,其中8所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总计只有298万元,而负债已达115万元,部分乡镇卫生院因欠债已被诉诸于法律。政府以还款承诺维系医院经营。医院最好的设备也不过就是监护仪、x光机、b超机、心电图机,且很多已经很破旧,综合服务水平极差。

3、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在原有的管理体制下,改革前卫生系统共有职工702人,其中在职521人,退养188人,主任医师只有1人,副主任

医师17人,主治医师52人,高层次医技人员大多集中在县级医院。职工队伍退养比例大、负担重,科室带头人少,适用于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医技人员缺乏,结构不合理,因管理体制约束,连续几年不能补充新的医护人员,严重制约了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改革的措施

20XX年,县委、县人民政府本着”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引进市场机制,实行政事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原则,以”执法、服务、经营”为主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执法。结合20XX年机构改革,设立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成立”**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履行行业规范和准入职责,政府从直接经营卫生院中退出。

2、服务。设立”**县疾病控制中心”和”**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同时将公共卫生部分职能从各乡镇卫生院中分离,组建疾控、妇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加强村级疾控、妇幼队伍建设,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

3、经营。将公共卫生分离后的医疗部分,实行所

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按照”四个不变、三个确保”的原则进行改革。

①卫生院的性质不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的”发挥市场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建设社会化农村服务网络”的精神,在国有固定资产参与经营,保持卫生院国有的主导性质不变的同时,允许社会资金参与卫生院的发展和经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②职工身份不变。改革人事制度,卫生系统原有的离退休人员与卫生系统脱离,全部交财政或社保(合同制)供养,使医院轻装上阵搞改革。县乡两级医院在职职工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经营者实行全员聘任上岗,参与经营,获得工资报酬。确须解聘和病退的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按法定程序办理,职工达到退养条件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分别交财政、社保(合同制)供养。新聘用职工经卫生行政部门执业许可后,只与经营者形成劳动关系。

③隶属关系不变。各卫生院与卫生行政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必须依法接受行政部门的规范管理。

④财政投入政策不变。在全部承担退养人员工资的前提下,财政在全部承担退养人员工资的基础上,20XX年划拨100万元全部用于公共卫生,以后随着

全县经济发展逐年递增。新投入的区、市项目资金、设备做为国有资产积累,投入政策不变。

⑤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严格按照”一看思路、二看业绩、三看投入”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经营者,选聘的经营者必须是专业人才且对医院的发展有一定的投入。卫生院的国有资产经评估机构全面评估(土地除外)后,3000以下的设备、低值易耗品及流动资金由选定的经营者一次性购买(退出资金继续用于卫生事业,转化成固定资产);3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以”恒值”(租赁期内不变)参与经营,经营者按每年房屋4%、设备10%年初一次性向卫生行政部门交纳使用费。经营期满后,对医院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超过参与经营的国有资产的部分属经营者所有,从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⑥确保职工收入有所增长,投资经营者有所收益。放活分配制度,参予改革的卫生院仍然保持非盈利性质不变,确保职工工资总体水平在20XX年基础上逐年有所增长(合同约定),但内部允许打破档案工资,实行绩效挂钩。使经营者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实现收益最大化。

⑦确保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社会投入资金(除一次性打入卫生行政部门专户储存,由卫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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