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职责汇编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加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机构章程。
第三条教学管理制度适用于教育机构内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教学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学管理部门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教学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教学质量保障第六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审查,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育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加强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技能。
第八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激励机制,奖励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九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学生评教制度,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第十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巡视制度,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教学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计划制定流程,确保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材料审核流程,保证教学材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第十四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安排流程,合理分配教学资源,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教学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档案,完整记录教学工作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第十七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教学管理会议,研究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督导制度,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
第十九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通报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条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学管理投诉制度,接受教师和学生的投诉,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出回应。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学生、教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教学为中心,积极培养医学人才。
第四条临床学院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师生权利,倡导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院发展。
第五条学院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全院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院全体学生应尊重师长,遵纪守法,严守纪律,努力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第七条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学院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学生档案,综合考评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工应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的工作安排和教学活动的管理。
第十五条学院注重教职工的培训和发展,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院实施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院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教学内容丰富全面。
第十八条学院加强教学评估工作,定期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九条学院鼓励创新教学方法,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教学研究部门,促进教师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二十一条学院加强后勤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院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转。
三甲医院临床规章制度

三甲医院临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甲医院临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三甲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包括医师、护士、药师等医护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三甲医院临床工作应本着以患者为中心,尊重生命,恪守医德,确保医疗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三甲医院严格执行临床工作规程,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过程,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和连续性。
第五条三甲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医疗事故发生。
第六条医院临床工作应当依法实施,医师应当按照规定操作,不得违规或徇私舞弊。
第七条三甲医院应保障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医师工作规范第八条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医德道德规范,保持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医师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医师应当按照临床实践准则,合理开展临床工作,确保医疗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师应当依法规定进行医疗记录,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过程,不得篡改或造假。
第十二条医师应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医师应当时刻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
第十四条医师应当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如实报告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护士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护士在医院临床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规范操作,确保医疗过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护士应当维护医疗秩序和护理规范,保持医疗环境的整洁和安全,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十七条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关心患者的感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帮助患者尽快康复。
第十八条护士应当依法进行护理记录,如实记录患者的护理情况,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护士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安全,制定本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平、公开、规范。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应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中心,以发展全面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为导向。
第二章教学组织与领导第四条学校设立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2. 组织教师的教学培训和评估工作;3. 组织教师的教学研讨和交流;4. 组织和监督学校的教学考试和评价工作;5. 协调学校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6. 其他与教学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研组,负责教学研究与课程改革等工作。
第七条教研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研究和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和课程改革方案;2. 组织教研活动和课堂观摩;3. 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反思;4. 支持教师的教学创新和教学能力提升;5. 推广和应用教育技术。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学督导和教师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开展教学诊断和评估工作;2. 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指导;3. 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活动;4. 组织教学督导的考核和评价;5. 提供教学改善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第十条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课程设置。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发展需求和兴趣爱好,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的结构和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学科和兴趣课程。
第十三条学校应注重跨学科的融合和创新,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十四条课程设置应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和实习课程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创新教学和课程设计,推动教育教学效果的提高。
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

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床医学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扎实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2. 培养学生具有独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的能力;3. 培养学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内容1.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教学: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2. 临床医学技能培训:包括医学影像学、临床检验技术、临床操作技能等;3. 临床实习:学生在医院临床科室进行实习,参与真实患者的诊疗工作。
四、教学组织1. 教学计划:每学期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考核安排等;2. 教学团队: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包括主治医师、教授等,负责学生的教学工作;3. 实习安排: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习需求,合理安排学生在不同科室的实习。
五、教学管理1. 学生考勤:学生每天按时到达实习科室报到,不得早退、迟到;2. 教学秩序:教师和学生要相互尊重,遵守教学纪律,保持教学秩序;3. 学生考核:定期组织考试、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必要的补救措施。
六、教学评价1. 学生评价:定期进行学生的表现评价,包括学习成绩、实习表现等;2. 教师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态度进行评价,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3. 教学效果评价:每学期进行教学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七、违纪处理1. 学生违纪:学生如旷课、作弊等违反教学纪律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 教师违纪:教师如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影响学生学习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严格执行;2. 如有变更,须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3.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临床医学教学工作。
以上即为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师与学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办好医学教育。
医院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汇编

前言为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工作人员职责》《医院评价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并参照一级医院管理标准,编写修订这本《汇编》,望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并自觉遵照执行。
XX妇科医院2010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制度行政职能系统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二、人事工作制度三、请示报告制度四、院总值班制度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六、院长接待日制度七、安全保卫制度八、安全防火制度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十、岗前教育制度十一、保密工作制度医疗系统一、医务科工作制度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三、病历书写制度四、首诊负责制度五、医嘱制度六、查房制度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八、会诊制度九、病例讨论制度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十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十二、查对制度十三、处方制度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十五、出、入院制度十六、转院、转科制度十七、业务学习制度十八、高压氧疗科工作制度十九、麻醉科工作制度二十、疫情报告制度二十一、家庭病床管理制度二十二、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二十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二十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二十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三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三十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三十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三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三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三十五、药剂科工作制度三十六、煎药室工作制度三十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三十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十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四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四十一、手术制度四十二、手术前讨论制度四十三、手术分级制度四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四十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护理系统一、护理部工作制度二、护理人员会议制度三、分级护理制度四、病房管理制度五、探视陪伴制度六、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七、护理查对制度八、交接班制度九、事故、差错、缺点登记和报告制度十、护理文书管理制度十一、病案管理制度十二、治疗室工作制度十三、换药室工作制度十四、手术室工作制度十五、供应室工作制度财务系统一、财务工作制度二、财务管理制度三、现金管理制度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五、财务报销制度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七、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八、报废及赔偿制度九、门诊挂号、收费处工作制度十、门诊病人退费规定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后勤系统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三、领物制度四、洗衣房工作制度五、污水处理制度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七、高压氧舱防火管理制度第二部分工作人员职责行政职能系统一、院长职责二、医务科科长职责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四、护理部主任职责五、人事科科长职责六、门诊部主任职责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八、病案管理员职责九、总务科科长职责十、汽车司机职责十一、图书管理员职责十二、保卫科科长职责十三、保卫科人员职责医疗系统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三、总住院医师职责四、麻醉科主任职责五、麻醉科医师职责六、高压氧室主任职责七、高压氧室主治医师职责八、放射科主任医师职责九、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十、放射科技师职责十一、检验科主任职责十二、检验科技师职责十三、药剂科主任职责十四、主管(中、西)药师职责十五、药剂师(中西药)职责十六、药剂士(中西药)职责十七、疫情管理人员职责护理系统一、护理部主任职责二、病房护士长职责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六、病房护士职责七、手术室护士职责八、治疗室护士职责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十、主管护师职责十一、护师职责十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十三、供应室护士职责十四、高压氧室护士工作职责财务系统一、财务科职责二、会计员职责三、出纳员的职责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后勤系统一、总务科管理员职责二、洗衣房班长职责三、洗衣工职责四、清洁工人职责五、膳食科长职责六、职工食堂班长职责七、职工食堂炊事员职责八、污水处理员职责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一、院级委员会职责、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三、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四、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五、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职责七、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八、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第一部分工作制度行政职能系统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内部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临床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均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学院院长为本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院内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职员工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条临床学院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尊重学习,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师应按时备课、上课,严格掌握学术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料。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课程内容,确保教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学院应定期进行教师考核,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生考核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主动性。
第十条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讲,不得打瞌睡、玩手机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医疗制度,服从主治医生的指导,认真记录病情,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打架等行为,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外活动期间,学生应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言论时应谨慎,不得泄露学院内部信息,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表扬,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课休学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学院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惩处。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学院规章制度的修改应提前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教职员工、学生的意见,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生效。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院长所有。
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床部门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药剂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严谨治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临床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临床部门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五条临床部门设有一位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临床部门设立医疗小组,每个小组有一位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临床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组织制定临床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二)组织实施临床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三)组织协调临床部门各项工作;(四)组织临床部门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五)组织临床部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六)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医疗小组组长职责:(一)组织本小组开展日常临床工作;(二)负责本小组患者的诊疗和护理工作;(三)组织本小组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四)组织本小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五)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生职责:(一)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病历和处方;(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护士职责:(一)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护理记录;(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技师职责:(一)负责临床检查和治疗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检查和治疗记录;(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药剂人员职责:(一)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工作;(二)负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三)参与临床部门的药物治疗工作;(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临床篇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篇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的各项工作。
二、临床工作基本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临床工作应以患者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全面关注患者的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需求,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2. 规范化管理:临床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3. 团队合作:临床工作要加强科室间的协作与沟通,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持续改进:临床工作应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改进。
三、临床工作制度1. 诊疗规范: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诊疗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生在开具处方、实施手术等诊疗活动时,应遵循相关规范要求。
2. 查房制度:临床科室应实行日常查房制度,确保对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及时的评估和处理。
查房内容包括病情观察、治疗方案调整、护理措施等。
3. 交接班制度:临床科室应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患者的连续性护理。
交班内容包括患者病情、治疗措施、护理要点等。
4. 病历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应按照医院病历管理规定,认真记录患者病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5. 医学影像和实验室检查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应按照相关规范,合理使用医学影像和实验室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6. 患者安全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应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预防患者跌倒、压疮、感染等风险,确保患者安全。
7. 药物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药物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
8. 应急预案:临床科室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突发病情变化的应对措施,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临床紧急情况。
四、临床工作质量控制与改进1. 临床工作质量控制:临床科室应按照医院质量控制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医院科教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为使我院教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教学意识,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教学管理制度。
一、医院教学管理领导小组:由1 名分管业务的副院长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各科室教研组组长或者教学负责人,医教科分管科长、护理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教学工作会议(6 月和12 月)。
医教科负责接受实习生及轮转生安排,建立教学实习档案,按照计划完成带教任务,按照《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检查教学、实习工作,组织评教、评学。
二、科室成立教研组或者指定教学负责人:内一科、内二科、东外科、西外科、脑外科、骨一科、骨二科、麻醉科、妇产科、儿科、感染科、急诊科、五官病区成立相应教研组、科主任兼教研组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每教研组设教学干事若干名 (要求是本科毕业的主治医师),其他各科也应由科主任担任教学负责人或者此外指定。
根据各院校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本科室的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对实习生的带教、考核。
三、实习生入院后由医教科负责入院前教育,进科后教研组或者教学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实习生的教学和管理,在培养实习生技术的同时,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
四、科室必须把带教实习生工作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带教人员应挑选思想品德好,能胜任临床科讲授、指导实习、进行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考核等工作,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的本科毕业生两年以上的医师(或者以上人员)担任。
五、教研组组长或者科室教学负责人应时常检查各级带教人员临床教学情况,医院教学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催促。
六、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实习内容,实习生出科必须进行出科考试(书面理论考试和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并对实习生认真作出鉴定,上报医院教学领导小组。
七、具体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医教科应每月定期组织一次理论教学或者专题学术讲座,授课老师应由副主任医师或者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专职老师规章制度汇编模板一、前言为了加强专职老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本汇编旨在明确专职老师的职责权利,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学校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二、专职老师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3.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业务学习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6.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专职老师权利1.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权益,包括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培训等方面。
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评优评先活动,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4.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享有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成果转化的权利。
5.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6. 享有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专职老师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
2. 考核方式: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专职老师进行全面考核。
3. 考核程序:学校成立考核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5.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专职老师职称评定、工资晋升、奖励惩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专职老师奖惩制度1. 奖励: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专职老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工作不力的专职老师,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树立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学术规范,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严禁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本院实施教学管理的根本机构。
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实验室等应当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五条临床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不得有损学校和学院的声誉。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并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学院教学单位应当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当认真备课,讲课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符合,教学方法应多样化,注重启发学生思维。
第九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并遵守学术诚信规范。
第十条临床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实践教学第十一条临床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充分的实践机会。
第十二条学院将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和考核范围,学生要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实践教学活动,严禁私自脱离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地点应当符合教学要求,学院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并确保教学安全。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开展实践工作。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五条临床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工作,鼓励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六条学院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科研工作,指导教职工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十七条学院应当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支持,如实验室设施、科研经费等。
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XXXX医院临床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一、教学办工作制度二、教研室(教研组)工作制度三、教研室主任职责四、教学秘书职责五、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六、临床理论授课管理制度七、临床实习带教管理制度八、实习医师管理制度九、教学查房制度十、指导实习生操作制度十一、典型教学病例收集制度十二、临床小讲课制度十三、实习医师出科考核制度十四、带教老师管理制度十五、教学备课、预讲及授课制度十六、教师听课评课制度十七、临床本科教学专家督导制度十八、教学检查、评估制度一、教学办工作制度1、在医院党委和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临床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业务上接受学校指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临床教学与毕业实习、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各项教学及相关任务。
3、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和毕业实习计划,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经常督导检查,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工作意见,组织好课程评估和对学生的考试、考核工作。
4、积极实施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做好全院临床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为教师晋升、晋级提供依据。
6、科学管理教学经费与教学设备费、做好教学硬件管理和教学仪器的购置申报与维护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7、认真安排分配全院教室与示教室,提高教室的合理使用率。
8、做好教学基地医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工作。
9、为学生提供后勤生活保障及协助医学院学工部、学生年级办公室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教研室(教研组)工作制度1、组织安排本学科的日常教务活动。
推荐带教老师,负责对教研组带教老师的管理、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2、负责实习医师在本科实习的日常管理、临床带教和出科时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
按照安排完成本科生临床理论课及全院临床教学讲座,督促完成教案和课件准备。
3、教研室(组)每周应进行一次针对实习生的临床小讲课。
组织并规范教学查房,要求每月1-2次。
组织本学科临床教学和病例讨论,每月1-2次。
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高校教学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创新人才为宗旨,秉承育人为本、服务学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理念,全面推进教学管理工作。
第四条高校教学管理应当遵循依法治校、诚信办学、质量为先、服务为本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教学管理应当坚持育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成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个性化的培养模式。
第六条高校教学管理应当推行责任制,明确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健全教学管理组织结构,明确教学管理流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第七条高校教学管理应当注重科研教学一体化,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管理机构第八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包括教务处、教学开发中心、学科教研室等。
第九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贯彻学校的教学方针政策,组织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管理学生学籍和学籍档案,组织教学考试等工作。
第十条教学开发中心是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心,负责教学改革和发展、教学质量评估、教师培训和发展等工作。
第十一条学科教研室是学校学科教学管理的具体单位,负责学科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委员会,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教学计划,包括本科教学计划、研究生教学计划等。
第十四条教学计划应当合理设置课程,保证教学内容的丰富和多样性。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分制,推行学分制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包括讲授、讨论、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应急预案机制。
第四章教师队伍建设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包括教师岗位职责、教师评聘与晋升、教师培训等。
医疗卫生临床规章制度

医疗卫生临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卫生临床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工作,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控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及时改进工作不足之处。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医护人员恪守职业操守,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妥善管理,确保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章医疗服务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指导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全程管理和跟踪。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病例管理制度,对患者的病例进行规范化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护理质量评价机制,对护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抢救体系,确保突发疾病的及时处理和抢救。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医疗质量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医疗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不良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对医疗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教学医院教学规章制度

教学医院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学医院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教学医院内的教学活动。
教学人员、学生及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
第三条教学医院的教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确保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秩序第五条教学医院的教学秩序应当做到纪律严明,上下尊重,凝聚共识。
第六条教学人员应当恪守教学任务,按时参加教学活动,不得擅自请假。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敬教学人员,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听讲,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第八条教学人员应当以身作则,注重个人形象和言行举止,对学生起到榜样作用。
第九条教学人员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任何形式的侮辱、歧视、欺负行为。
第十条教学人员应当积极引导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鼓励学生自主思考和创新。
第十一条教学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或性骚扰。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教学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学管理,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热爱学习,勤奋钻研,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危害教学医院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不得损害教学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尊重师长,团结同学,融洽相处。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和个人财产,保持教学医院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各项教学安排,做到守时、守纪、守规。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教学秩序,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九条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各项教学职责。
第二十条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合理划分教学任务及工作内容,制定明确的管理计划。
第二十一条教学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教学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二十二条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教学会议,总结教学工作,研究解决教学问题。
第二十三条教学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教学档案和数据统计制度,做好资料归档和备份工作。
社区医院科教管理制度汇编

社区医院科教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社区医院科教管理,提高医院科教质量,增强医院的科研实力和医疗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医院科教管理应以人为本,促进医疗、教育、科研三者协调发展,突出医院特色,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科教管理制度适用于社区医院的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等科教工作。
第四条科教管理部门在医院中属于医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管理和推动医院科教工作者的科研、教学及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科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科教发展规划,加强对科教工作者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科教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医院应当重视对医护人员的科研和教学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科教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教工作者的科研和教学活动得到充分支持。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科教工作者的激励机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科研、教学等工作。
第二章科研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科研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资金管理、成果评价等程序。
第十条医院应当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支持他们申报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支持科研工作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加强医院与其他科研机构的合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科研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和激励优秀科研工作者。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医护人员的教学权利和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鼓励医护人员参与临床教学、实习指导等教学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教学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激励医护人员积极开展教学工作。
第四章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明确继续医学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和评价标准。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支持医护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升其临床水平和专业能力。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全部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全部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1.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2.坚持领导查课制度。
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查课后要认真填写查访记录。
3.教员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须经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并做好交接工作。
4.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
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并进行试讲,合格后上岗执教。
5.学员补课的规定。
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6.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
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学老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2、教学实施计划管理1.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电脑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理论教学和电脑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束学计划实施隋况。
各队长、组长也应加强对所属的教员举行检查。
3.计时培训管理。
教学负责人根据学员研究情形安排各阶段教学,实施计时培训制。
理论课时为30课时,实操课时为70课时。
三、教学日志记录管理1.电脑培训记实是考核学员培训学时的合法凭证,培训记实、教学日志上的信息应分别由教练员和学员根据教学情形按教学大纲要求填写,不得涂改。
2.认真填写培训记实。
训练结束后老师和学员必需认真填写教学情形和签字认可,任何人不得代签。
并加盖学校培训学时考核公用印章。
3.教务部门持计算机培训记录到人社局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计算机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部门约考。
4.计算机培训记录一式三份,培训结束时,XXX审核批准方能组织考试。
5.学校留存的计算机培训记录存入学员档案。
四、教学现场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一)教学现场检查1.教学负责人每天必需对训练情形举行现场检查,包括学员研究进度情形、老师教学情形和服务情形。
医学系工作制度

医学系工作制度一、总则医学系是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保证医学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系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管理1. 医学系教学计划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制定,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严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估等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3. 医学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医学系要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5. 医学系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
三、科研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科研组织管理,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效益。
3. 医学系要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4. 医学系要认真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行政管理1.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医学系要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安全。
3. 医学系要做好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系部运行的正常秩序。
4. 医学系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五、学生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奖惩、资助、就业等工作。
3. 医学系要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医学系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六、系部领导与教职工1. 医学系领导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好系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 医学系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医学教育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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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教学治理制度一、实习教学治理工作规范与程序为了规范教学治理,落实各项教学治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依照医院教学治理制度、学校毕业实习打算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教学治理程序与规范,供教学工作中执行。
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以科室为单位执行,由教学秘书在教研组长领导下负责实施。
不设教学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在执行中若发觉问题,或拟提出建议,请各教研组长(科主任)、教学秘书和带教老师向科教科反映,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一)实习轮科登记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实习轮科登记卡》作实习轮科登记。
2、本卡由实习小组长保存,入科时凭卡到科室集体报到,教学秘书在登记卡上签名后安排实习。
小组长于报到2天内将本卡送科教科阅签。
3、出科时小组长将组员的登记卡逐一交带教老师签名并记录考勤情况。
4、实习结束时各院校实习组长收齐各小组的轮科登记卡交科教科保存。
5、各科教学秘书负责实习生的出、入科教育并经常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关于实习生不按打算轮科的情况要及时发觉、纠正,并向科教科报告。
6、科教科定期(教学行政查房)或不定期检查实习生轮科及科室治理的情况。
(二)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卡》进行请假、销假的审批登记。
实习期间无专门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2、请假0.5—1天经科主任(教研组长)或教学秘书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经科主任审批后报科教科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先经学院审批,再报科主任、科教科备案。
病假须附病假单。
用其他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
3、外语等级考试、考研、专升本考试、学校集体活动或集体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可由实习组长凭有关通知直接到科教科办理集体请假(在审批登记卡上注明),免除科室请假手续。
小组长应在办妥手续后知会教学秘书。
4、假期结束,应分不于24小时和48小时内向科教学秘书及科教科销假。
5、见工择业限假14天,可累积用假。
超假后请假须报所属院校批准。
见工择业假必须是从事应聘、面试、试工等就业相关活动,不得转作他用。
5天以上的试工请假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要求试工的证明。
6、因试工等需要转点实习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经学校同意,科教科批准。
7、带教老师应将实习生考勤情况在实习鉴定表和转科登记卡上登记。
8、实习生缺实习时刻累计超过该科实习时刻的1/3者,作不及格论;达2个月者,不论何种缘故,作休学处理。
旷实习累计达2周者,作退回学校处理。
9、实习结束时实习组长收集请假审批登记卡交科教科保存。
10、带教老师和各级教学治理部门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和考勤治理。
(三)科室带教工作登记1、带教工作登记由教学秘书负责,以实习科室为单位,按学年登记。
2、带教工作登记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带教工作登记表》进行。
3、每学年结束,教学秘书统计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量,经带教老师和教学秘书签名确认后报科教科审核。
4、科教科依据医院教学打算和《带教工作登记表》统计全院的带教工作计算和发放带教费。
5、《带教工作登记表》作为年终考评、评选先进和个人业务档案资料存档。
(四)教学病例收集及记录1、教学病例收集按医院《教学病例收集制度》执行,各科室依照实习大纲和教学打算的需要收集足够数量的教学病例。
2、教学病例收集工作由各科教学秘书负责,不设教学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科负责人负责。
3、科收集的教学病例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病例记录本》记录。
4、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教学病例收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教学病例讨论及记录1、教学病例讨论每2周组织1次,按医院《教学病例讨论制度》执行。
2、每次教学病例讨论都应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上记录,年终交科教科保存。
3、教学病例讨论一般以实习轮科单位进行,由教学秘书负责召集和记录,讨论前让实习生做好预备。
4、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教学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记录。
(六)教学查房及记录1、各科每月组织1次以上主治医师教学查房。
教研组每年至少进行2次规范教学查房示范。
2、教学查房可参照我院《医疗教学查房规范(试行)》进行,可对带教的主治医师在教学预备、打算目标、操作指导、临床分析、启发教学、归纳总结、为人师表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和研讨。
3、教学查房的记录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进行记录,年终交科教科存档。
4、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教学查房的情况及记录,征求实习生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七)病区小讲课、技能训练及记录1、各科室每2周组织1次临床小讲课或技能训练,按医院有关教学制度执行,由各科教学秘书安排。
2、小讲课和技能训练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进行记录,年终交科教科存档。
3、临床小讲课应有2学时的讲稿,内容要符合要求,讲课内容为专科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鉴不诊断。
4、临床技能操作训练以本专科临床差不多医疗、诊断、检查操作为主,带教老师在操作前要进行理论指导,示范要规范、手法要正确,实习生操作中的不当之处要及时纠正,操作后有小结,并督促实习生做好器械清理工作。
5、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小讲课和技能训练记录,征求实习生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八)理论大课及教案1、理论大课以科教科统筹安排的全院性理论讲课为主,大科教研组可适当安排部分理论讲课或病例讨论。
2、理论讲课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
科教科负责制定每一学年的课程表,教研组及科室安排、督促带教老师备课,协调大课与病区小课的关系。
3、理论大课每月1—2次,内容为各科常见病的病因、病机、诊断、鉴不诊断及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
4、理论大课应有2学时的规范的教案、讲稿,有教案首页,内容符合要求,由教研组组织集体备课和评教评学。
5、科教科负责授课打算的执行记录和印发讲义。
6、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教研组集体备课的情况及记录,检查带教老师的教案、讲稿,检查讲课效果。
(九)实习考核题库1、实习考核题库的建立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
各科室考核试题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出题并报科教科存档。
科教科负责逐步建立全院的考试题库。
2、理论试题题型应包括名词解释、填空题、多选题、是非题、简答题、病例分析等多种。
题库的题量应足够。
3、题库内容应包括本科室要求掌握(或熟悉)的疾病定义、诊断与鉴不诊断、检查方法、治疗方法、典型的影像片及化验检查报告、典型病案等。
4、科教科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教研组、科室建立考试题库和考试治理的情况,检查实习生的考试成绩。
(十)出科考核1、出科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实习生是否掌握所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在实习生每次出科前最后一周内进行。
2、实习生出科考核由科教学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出题、监考、补考、评分、登记和保存试卷(三年)。
3、出科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理论考核成绩占60%,操作考核成绩占40%。
实习生出科考核不及格的,该科成绩为0,由学校负责重修。
4、理论考核应教考分离,难度适中,闭卷考试。
考题由教学秘书在科室题库中选取,每次考核应预备多份试题交科主任(教研组长)选定。
5、操作考核依据临床技能实习大纲,综合科室实际情况实施。
形式可采取床边考核或模拟人考核,某些不便于在病人身上操作而又必须考核的内容可采取口述考核的方式。
考核时应有2个或2个以上考官。
6、实习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等行为,考试人员或科室监考不力、评分错漏较多、徇私舞弊、治理混乱、试卷泄密损毁或其他阻碍考试的,要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十一)实习鉴定1、实习鉴定每次轮科进行一次,内容包括个人小结、学习记录、考勤记录、成绩评定、带教老师评语、科室鉴定等。
2、带教老师要随时记录实习生的考勤情况和学习情况,在填写实习鉴定时如实登记。
3、实习生应于轮科实习末周的星期三前将填妥个人小结及学习记录的鉴定表交给带教老师,带教老师1天内填好带教老师评语及实习成绩评定并转交给教学秘书,教学秘书集中实习小组的实习鉴定表交科室主任签名后,交回实习小组长预备转科。
4、实习小组长转科后2天内到科教科阅签转科登记卡时将是实习鉴定表交科教科,由科教科加盖公章、登记成绩并保存。
5、实习结束时,科教科整理实习鉴定表,填写“各科实习成绩表”和“毕业实习合格证明”,将实习鉴定表交实习组长带回学校(十二)教学行政查房1、教学行政查房每月许多于2次,于星期二上午进行,按医院《教学行政查房制度》执行。
2、教学行政查房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平常由科教科实施。
遇专门情况主管院长随时进行教学行政查房。
3、教学行政查房要紧检查科室教学治理、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包括实习轮科登记、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教学病例收集及记录、教学活动及记录、实习考核、实习鉴定等方面)的情况,发觉并解决存在问题。
4、教学行政查房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行政查房记录本》进行记录,填写“教学行政查房科室教学工作考评表”,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5、查房中发觉的可能要按医院《工作质量治理条例》处理的问题,由科教科报医院质控办公室处理。
二、教学工作治理制度1、教学工作在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组织实施。
2、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科教科、各教研组组长、各科教学秘书及带教老师组成教学治理体系。
各科室及各级人员教学工作情况纳入医院质控治理和年终考核的范围。
3、科教科负责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实习和日常生活的安排与治理,负责各科室、教研组和带教老师教学工作的治理,并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4、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持,科教科具体安排并执行,邀请有关科室主任及教学秘书参加。
5、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带教老师安排床边教学,会诊、病例分析等。
6、各科成立教研组,由科主任主持教学工作,定期检查教学情况,每年至少进行教务活动四次,年终向教学治理部门书面汇报教学工作。
7、依照学校毕业实习打算,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临床教学实施打算、教学进度表、实习轮科表及理论课程表。
8、要加强对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通过培训和学习使学生了解医院优质服务大流程的内涵,能在实习中主动做好黄金衔接口的有关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
9、在业务上要对实习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耐心教导,逐步放手。
带教老师要按照实习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并经常检查实习生在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和工作表现,关心他们解决存在问题。
10、科教科和各科室要适当安排临床实习理论讲课,督促实习生参加医院和科室的业务学习和晚自修,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