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摸底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8.11•【字号】建建发[2009]201号•【施行日期】2009.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的通知(建建发〔2009〕201号)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建工局、房管局):为保障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的要求,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等国家标准,经商省教育厅同意,我厅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2.浙江省部分具备乙级及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名单(略)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略)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附件1:中小学校舍建筑安全排查鉴定工作细则为保障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等国家标准,制定本细则。
一、校舍建筑排查鉴定范围及内容1.浙江省范围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已建校舍建筑;2.建筑排查鉴定内容: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校舍需进行建筑安全和抗震鉴定;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防御区的校舍,需进行建筑安全鉴定;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的校舍,需作进一步抗震鉴定;台风严重威胁区内的校舍还应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风能力验算。
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份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22〕 11 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表 3 - 1 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单位:平方米说明: ( 1 )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 1 ~ 2 个沙坑(长 5 ~ 6 米,宽 2.75 ~ 4 米,助跑道 25 ~45 米)。
(2)每 6 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 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 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 外乒乓球区(台)均按 12 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项目名称田径场(环形 跑道)篮球场(片)排球场(片) 室外乒乓球台 (张) 用地总面积18 班面积7031 ( 25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直 跑道)12162868533 12 班面积5394 ( 2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6082866288 24 班面积9105 ( 3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12165721089330 班面积9105 ( 300 米环形跑 道 100 米 直跑道)18245721150136 班面积9105( 300 米以上环 形跑道 100 米直 跑道)243257212109数 量13210数 量14212数 量1114数 量1216数 量1228表 3 - 2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单位:平方米说明:(1)表 3-2 依据学校校舍建造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 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 2 )表中建造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造用地面积。
表 4 - 1普通小学校舍建造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 用房总面积生均面积12 班 540 人使用 面积1770 34246625784.77建造 面积2950570 77742977.9618 班 810 人使用 面积422659建造 面积703109824 班 1080 人使用 面积512850建造 面积853141730 班 1350 人使用 面积6161056建造 面积1027176036 班 1620 人使用 面积7071245建造 面积11782075备注说明: ( 1 )本表按照校舍建造平面利用系数(K 值) 0.6 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造平面利 用系数(K 值)按 0.8 计算。
中小学用地标准
中小学用地标准中小学用地标准是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中小学校用地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所做的规定和要求。
合理的用地标准对于中小学校的教学质量、学生身心健康以及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教学区、功能区、生活区等方面来详细介绍中小学用地标准。
一、教学区。
教学区是中小学校的核心区域,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体育馆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校的教学区用地面积应占整个校园用地面积的50%以上,其中教学楼用地面积要满足每个学生的教学用地面积标准。
教学楼的建筑密度、绿化率、通风采光等也有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学生在良好的教学环境中学习。
二、功能区。
功能区包括图书馆、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多媒体教室等。
这些功能区的用地面积和布局应符合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
例如,图书馆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人数确定,同时要求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和藏书量满足一定的标准,以满足学生阅读和自主学习的需求。
三、生活区。
生活区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活动场所等。
根据国家规定,中小学校的生活区用地面积应占整个校园用地面积的20%以上。
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和床位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学生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食堂的用地面积和就餐座位数也有相应的要求,以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均衡。
四、其他要求。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用地标准外,中小学校的用地还需要满足相关的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
例如,学校周边要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学校建筑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学校要有节能减排的设施和措施等。
综上所述,中小学用地标准是保障中小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和利用学校用地,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标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监督和支持,共同努力,为中小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门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是指学校规划建设用地的基本要求,包括学校用地的总量、功能分区、场地布局等内容。
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不同方面对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学校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学校规划建设的基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总量应符合学校规模和功能的需要。
一般来说,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总量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功能设置确定,包括教学用地、生活用地、体育用地等。
在规划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学校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学校用地总量满足学校规模和功能设置的要求。
其次,学校建设用地的功能分区是学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学校的不同功能需求,学校建设用地应划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体育区等不同区域。
教学区应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生活区应包括学生宿舍、教师住房等生活设施;活动区应包括操场、游泳池、篮球场等活动场所;体育区应包括体育馆、健身房等体育设施。
各功能分区之间要合理布局,便于学生和教师的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
此外,学校建设用地的场地布局也是学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
场地布局要考虑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保证各功能区域之间的便捷交通和合理利用。
同时,要合理安排绿化空间和景观设计,提高学校的环境质量,营造适宜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总之,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管理者和规划设计者的共同努力,以确保学校用地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学生营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8(三)校园规划设计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11(二)校舍建筑面积11(三)校舍用房面积12(四)校舍建筑标准12(五)校舍安全标准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12(一)通用教学设备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南(doc 67页)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南(doc 67页)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2007.11.01深发改〔2007〕2235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供有关单位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参考使用。
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应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以及投资效益,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实现学校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
1.2 本建设标准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有关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1.4 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强调教育公平性,处理好近期需求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深圳市教育资源、用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先进合理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1.5 本建设标准是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校园规划设计、申报校园建设用地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校园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6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学校选址与规划设计2.1 选址2.1.1 学校选址应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完善的地段,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建筑容积率最大0.8,楼层数最多为三层,生均建筑面积按15平米(各种用房)估计,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积应满足:学生人数*15/2.0(平均楼层数)/0.7(容积率)。
如果学生人数是1000人,则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0714平方米(约合16亩)。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
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
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2、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3、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4、学校要有与规模性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5、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二、各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普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
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中,为了满足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对中小学建设用地的规划和标准进行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不仅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也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因此,制定合理的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对于城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应充分考虑学校的规模和功能定位。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学校的用地面积和建筑规模。
对于小规模的中小学,应该有适当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满足学校的基本教学和生活需求;对于大规模的中小学,应该有更大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满足学校的教学、科研、体育等多方面的需求。
其次,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应注重教学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配置。
在确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时,要合理配置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以满足学校的教学和生活需求。
同时,要注重教学和生活设施的功能性和实用性,确保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能够满足教学和生活的需要。
另外,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应注重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在确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时,要注重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合理规划和设计校园绿地、花坛、草坪等景观,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最后,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应注重安全和便利的原则。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场所,学校的安全和便利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在确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时,要注重学校的安全和便利,合理规划和设计学校的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确保学校的安全和便利。
综上所述,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环境,也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因此,在确定中小学建设用地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规模和功能定位,合理配置教学和生活设施,注重校园环境的绿化和美化,注重安全和便利的原则,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doc
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8(三)校园规划设计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11(二)校舍建筑面积11(三)校舍用房面积12(四)校舍建筑标准12(五)校舍安全标准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12(一)通用教学设备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江西普通小学、中学、高中设计规范要求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 (8)(三)校园规划设计 (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 (11)(二)校舍建筑面积 (11)(三)校舍用房面积 (12)(四)校舍建筑标准 (12)(五)校舍安全标准 (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12)— 5 —(一)通用教学设备 (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 (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 6 —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教育科研设计设施规划用地指标表8.0.1城市规模城市规模分 项 小城市小城市 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大城市 Ⅰ Ⅱ Ⅲ 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 2.4~3.0 2.9 ~ 3.6 3.4~4.2 4.0 ~ 5.04.8 ~ 6.0 人均规划用地(㎡(㎡//人)人)2.5~3.2 2.9~3.8 3.0~4.0 3.2 ~ 4.53.6 ~4.8普通初级中学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表3-2 单位:平方米 项 目 规 模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建筑用地 9751 13200 17751 20286 体育用地 8533 11260 11546 12154 绿化用地 3600 4800 6000 7200 用地合计 21884 29260 3529739640 生均占地24.3224.3823.5322.02说明:(1)本标准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表3-2 单位:平方米项目名称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36班1620人备注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用地面积建筑用地 4297 6139 5638 8054 7517 10739 9390 13414 10773 15390 体育用地 6288 8533 10893 11501 12109 绿化用地 1620 2430 3240 4050 4860 用地总面积 14047 19017 24872 28965 32359 生均面积26.0123.4823.0321.4619.97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中小学用地标准
中小学用地标准中小学用地标准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教育政策,对中小学校用地面积、布局和环境要求所做的规定和标准。
合理的中小学用地标准不仅能够满足学校教学、生活和活动的需要,还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中小学用地标准应包括校舍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规定。
校舍建筑面积应该充分考虑到学校的教学、办公和生活设施的需求,尽量减少浪费空间,合理布局,满足学校的日常教学和管理需要。
同时,用地面积的规定也应该考虑到学校的扩建和发展需求,保证学校有足够的用地面积进行教学和活动。
其次,中小学用地标准还应包括对学校周边环境的要求。
学校周边环境应该安静、整洁、安全,远离污染源和危险物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此外,学校周边应该有足够的绿化带和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休闲和户外活动场所。
再次,中小学用地标准还应考虑到学校的交通便利性。
学校应该位于交通便利、交通安全的地方,方便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出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学校周边应该有足够的停车场和校车接送点,方便家长接送孩子和校车的停靠。
最后,中小学用地标准还应包括对学校设施和设备的要求。
学校应该配备齐全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同时,学校还应该配备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和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
总之,中小学用地标准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标准,合理规划和利用学校用地,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用地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学校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障学生的权益。
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
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为了满足城区居民的教育需求,对中小学校的建设提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城市居民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促进城市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市教育质量,推动城市教育现代化。
首先,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城市人口分布和教育资源配置情况。
根据城市规划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中小学校的布局和规模,确保学校的建设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教育需求。
同时,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能够满足教学需求。
其次,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应当注重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建设。
学校应当建设宽敞明亮的教室,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教学条件。
此外,学校应当建设多功能的教学楼和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
另外,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应当关注学校的校园环境和安全设施建设。
学校应当建设美丽整洁的校园环境,绿化率要求较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应当注重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建设。
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同时,学校应当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综上所述,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市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城市教育质量,推动城市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性,加大对城区中小学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城市教育的整体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指标
《江苏省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指标》一、基本规定第条为了加强教育系统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教育系统发展的需要,制订教育系统建设用地指标。
第条教育系统项目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条新校区的建设用地,应根据土地的类别和所需数量,进行多方案的比较确定,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提出节约用地的措施,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学前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第条学前教育的用地包括建筑占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及道路用地,建筑系数≤30%。
第条学前教育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30%。
有条件的学校要结合活动场地铺设草坪,尽量扩大绿化面积。
第条学前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的规定。
表学前教育用地指标三、初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第条初等教育用地主要由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绿化科技用地等组成。
第条初等教育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30%。
绿化科技用地应集中设置,其人均用地指标≥ m2。
第条初等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的规定。
四、中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第条中等教育的建筑容积率≥,绿地率≤30%。
第条中等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的规定。
五、高等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第条本用地指标中未包括起伏较大不适于进行建筑的山地以及河流、池溏、湖泊等,除农场、林场、牧场、树木园、生物实习园外的各种专门实习用地,规模较大的学校的垃圾转运场等。
第条普通高等学校在工程的规划与建设中必须科学合理、节约用地,尽量集中紧凑地进行布置,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筑层数与建筑覆盖率。
教室、图书馆、实验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等项建筑的平均层数不低于层,建筑系数≥%;食堂、风雨操场、会堂、仓库及一些生活福利附属用房的平均层数不低于层,建筑系数≥%。
第条高等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的规定。
表高等教育用地指标六、特殊教育建设用地指标第条特殊教育用地指标一般不超过表的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加强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确保建设计划的实施和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效益,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财字〔2011〕9号,以下简称“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特制定本细则。
(二)按照“统一标准、全面提高,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总体推进,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本细则,各地可根据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二、管理体制与职责分工(一)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由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下同)政府负责实施,以县为主、有关部门配合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省对市实行目标管理,市、县实行严格的工程项目管理。
省政府成立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的实施。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地税和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负责“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应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配备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顺利实施。
(二)省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全省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1.科学制订“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细则、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标准和评估验收方案等规章制度,指导各地“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的实施,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2.统筹组织对全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状况摸底调查,汇总、分析有关数据,制订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分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
3.制订“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共同筹集”的办法,落实省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中小学用地标准
中小学用地标准中小学用地标准是指为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学校规模、教学设施、活动场地等要求制定的一系列用地标准。
合理的用地标准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还可以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因此,中小学用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中小学用地标准应充分考虑学校规模和教学设施的需求。
根据学校的规模和班级数量,合理规划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用地面积,保证教学设施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此外,还需要考虑学生的活动场地,包括操场、篮球场、足球场等,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活动空间,促进他们的身体健康发展。
其次,中小学用地标准还应考虑学校的生活设施和配套设施。
学生在学校除了学习外,还需要生活服务设施的支持,比如食堂、宿舍、医务室等。
这些生活设施的用地标准也需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生数量来合理规划,保证学生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学校还需要配套设施,比如停车场、绿化带、消防通道等,这些设施的用地标准也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确保学校的安全和便利。
另外,中小学用地标准还应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
在规划学校用地时,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保护周边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同时,还应合理利用用地资源,尽量节约用地,提高用地利用率,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这不仅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有利于提高学校用地的经济效益。
总之,中小学用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合理的用地标准可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有关部门和学校管理者应充分重视中小学用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学校用地的合理利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空间。
江西普通小学、中学、高中设计规范要求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 (8)(三)校园规划设计 (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 (11)(二)校舍建筑面积 (11)(三)校舍用房面积 (12)(四)校舍建筑标准 (12)(五)校舍安全标准 (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12)— 5 —(一)通用教学设备 (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 (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 6 —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深圳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2007.11.01深发改〔2007〕2235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供有关单位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参考使用。
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应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以及投资效益,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实现学校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
1.2 本建设标准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有关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1.4 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强调教育公平性,处理好近期需求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深圳市教育资源、用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先进合理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1.5 本建设标准是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校园规划设计、申报校园建设用地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校园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6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学校选址与规划设计2.1 选址2.1.1学校选址应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完善的地段,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
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中小学校是培养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材,学校的建设用地标准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和师生的生活环境。
因此,对于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学校的建设质量和师生的健康成长。
首先,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般来说,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面积应不少于X亩。
这样才能保证学校有足够的空间,建设教学楼、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各种教学和活动场所,同时还要保留一定的绿地和休闲场所,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其次,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位置也至关重要。
学校应尽量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段建设,避免选择在工业区或者污染严重的地方。
这样可以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
此外,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标准还包括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密度要求不能过大,要保证教学楼之间有足够的间距和通风空间,同时还要保证学校的绿化率,让学校周围环境更加优美,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
最后,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标准还应包括对于学校周边环境的要求。
学校周边应有完善的交通配套设施,便于师生的出行;同时还应有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师生的安全。
总的来说,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标准是保障学校教学质量和师生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建设用地符合国家标准,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也要加强自身管理,做好建设用地的规划和利用,为师生创造更好的成长条件。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能够为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标准确立更加严格的规定,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
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
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2、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3、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4、学校要有与规模性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5、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二、各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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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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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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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明时间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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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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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小
现有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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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初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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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单位: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标准(摸底)
年月日
体 育 运 动 场 用 地 (㎡)
学校类别及规模
建筑用地 (㎡)
总计
其
中
游 环形跑道(含
绿化用地 (㎡)
合计
平均每生用地 面积(㎡/生)
备注
地戏 场
100米直跑 篮球场地 排球场地 器械场地 道)
6班标准
3183
4328
150
3570
608
200
6300
35059
39 标明时间
备注
注:1、非寄宿制小学、初中的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设用地。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3、建筑用地面积按确定的建筑容积率(小学不宜大于0.7,初中不宜大于0.8)计算,公式如下:建筑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
学校可根据实际规模按上述公式测算实际建筑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