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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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本制度制定。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及临时工人。

四、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的原则(1)综合管理原则:企业要统筹安全、生产、经济、技术等各方面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2)分级管理原则: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级别,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预防为主原则:企业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安全生产隐患的预防和控制。

(4)监管为重原则: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的内容(1)一级隐患: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一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整改责任: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负责;-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2)二级隐患:指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3)三级隐患: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三级隐患的排查要求:-整改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整改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以及后续预防措施等。

五、执行和监督(1)执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安全巡查员定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隐患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分类和整改。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1. 引言安全是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安全隐患是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需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管理。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以便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管理与处理。

2. 概述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安全隐患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的隐患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与影响范围,可以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 人员安全隐患:包括人员伤亡、职业病、身体不适等与人员有关的安全隐患;(2) 设备安全隐患:包括设备故障、设备缺陷、设备维护不当等与设备有关的安全隐患;(3) 环境安全隐患:包括污染、毒害、噪音等与环境有关的安全隐患;(4) 组织管理隐患:包括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胜任等与组织管理有关的安全隐患。

4. 安全隐患的分级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特大型、重大型、较大型和一般型。

(1) 特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极高,可能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不可逆转,恢复困难。

例如,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等。

(2) 重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高,可能导致较大伤亡事故或严重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难以控制。

例如,危险品泄漏、高空坠落等。

(3) 较大型隐患:指危害程度中等,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可控制。

例如,机械设备故障、电力线路短路等。

(4) 一般型隐患:指危害程度较低,可能导致轻微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后果轻微。

例如,日常车辆违规行驶、办公室设备故障等。

5. 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下:(1) 特大型隐患:对特大型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同时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

隐患等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隐患管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供应商和承包商。

第三章隐患的定义1. 隐患指在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活动中暴露出的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

2. 隐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 与本单位有关的隐患是指杨公司员工从事的辐射防护工作中存在的危害员工的事故隐患。

第四章隐患等级划分标准1. 一般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但暂时不会造成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

2. 重大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问题。

3. 严重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问题。

第五章隐患等级划分程序1. 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 隐患鉴定: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鉴定,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划分等级。

3. 隐患登记:对鉴定后的隐患进行登记,包括隐患名称、位置、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4. 隐患通报:对重大和严重隐患进行通报,由公司领导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第六章隐患整改措施1. 一般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天。

2. 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严重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立即停止作业,制定紧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不得超过7天。

第七章隐患整改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出具整改验收报告。

2. 验收合格后,安全生产部门会将验收结果通报到公司领导,并进行隐患整改效果分析。

第八章隐患等级管理追究1. 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对故意隐瞒、不报告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1.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化学品安全、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第四章治理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和部门。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责任人员追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1.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虚报整改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请及时修改完善。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煤矿。

第三条煤矿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是对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隐患分级第四条煤矿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隐患:可能导致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二)二级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三)三级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隐患。

(四)四级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隐患进行分级。

三、隐患排查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

(一)一级隐患排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二级隐患排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三)三级隐患排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四)四级隐患排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七条煤矿企业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情况。

(四)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五)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四、隐患评估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隐患评估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

(一)一级隐患评估: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评估。

(二)二级隐患评估: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评估。

(三)三级隐患评估: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评估。

(四)四级隐患评估:由煤矿现场负责人组织评估。

第九条隐患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隐患的严重程度。

(二)隐患的治理难度。

(三)隐患的治理期限。

(四)隐患治理所需资金、人力、物力等资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安全生产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事故环境隐患,以及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2.隐患排查:指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系统、有计划、全面的检查与控制。

3.隐患分级: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的危害等级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四条责任1.行政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评估本制度的贯彻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部门责任: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和整改、隐患分级和管理等。

第五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排查计划制定1.每年初由行政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

2.排查计划应明确排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排查责任部门不同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分别负责相应区域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排查内容与方法1.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施、设备、仓库、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隐患。

2.排查方法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设备监测、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章隐患分级与管理第九条分级标准1.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不同危害程度进行划分。

2.一级隐患:具有重大危害,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二级隐患:具有较大危害,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或造成相对较大人员伤亡。

4.三级隐患:具有一般危害,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或造成一般人员伤亡。

第十条隐患整改1.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各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一级和二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的全面覆盖。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两个等级。

第五条一般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二)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能够及时整改排除;(三)整改后不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重大隐患的认定标准:(一)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二)整改需要停产停业或采取其他特殊措施;(三)整改后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监控和责任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安全隐患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四)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九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本部门、单位隐患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二)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本部门、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治理第十条隐患排查:(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二)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分级标准进行分类、登记、上报;(三)对重大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隐患治理:(一)一般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二)重大隐患,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确保整改效果。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____,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____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____、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____部门。

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

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

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
是指对工贸企业进行隐患评估,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一般而言,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1. 一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如果不加以处理可能造成严重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2. 二级隐患:指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如果不加以处理可能导致一般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3. 三级隐患:指可能导致轻微事故的隐患,如果不加以处理可能导致轻微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4. 四级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但处理起来相对较容易,不会造成明显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在实施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时,通常会根据隐患对安全和环境的潜在影响、隐患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隐患所处的环境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

一般来说,一级隐患需要立即处理,二级隐患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处理,三级和四级隐患可以逐步处理。

工贸企业隐患评估分级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识别和优先处理各种隐患,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安全环境,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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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报告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隐患报告的管理流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二、申报义务1. 企业内部部门及员工应自觉接受隐患申报制度,认真履行申报义务。

2. 隐患发现者应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并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

3. 隐患发现者应保证所述情况真实有效,并能提供相应证据。

三、隐患评定与分级1. 隐患报告接收部门应对报告进行及时评估,并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等综合因素进行分级。

2. 分级标准:(1)一级隐患:具有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重大风险,需立即处理。

(2)二级隐患:具有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的安全事故,需在短时间内处理。

(3)三级隐患: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需在较短时间内处理。

(4)四级隐患:具有轻微的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定影响,可适当延迟处理。

四、隐患处理流程1. 对一级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并上报企业领导层,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立即组织处理。

2. 对二级隐患,应在24小时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开会讨论处理方案,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3. 对三级隐患,应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4. 对四级隐患,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处理程序,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企业领导层。

5. 处理结果应编制报告,详细记录处理过程和成果,报告需送至企业领导层审批。

五、隐患整改与验收1. 隐患处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 验收依据:(1)整改报告的真实有效;(2)整改措施已得以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3)整改问题未发现重复出现的情况。

3. 验收结果应由验收部门出具验收报告,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相关责任1. 隐患发现者: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隐患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并保证整改效果。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5篇)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5篇)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1、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A、B、C三个级别:A级隐患:是指重大隐患,由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B级隐患:是指较大隐患,由登封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办。

C级隐患:是指一般隐患,由登电煤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督办。

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A、B、C级标准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有:隐患的现状及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险程度及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a.治理的目标及任务,b.采取的方法和措施,c.经费和物资的落实情况,d.负责治理的单位和责任人,e.治理的时间和要求,f.治理安全措施和标准要求,g.负责验收的单位和责任人。

对于排查出的C级隐患要按矿井“五定”原则(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进行专项安排处理,由后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验收整改效果。

对于排查出的A、B级隐患,做到及时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对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现的A、B级隐患,下达的整改指令书,应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对于上级政府或主管部分排查的A、B级隐患,应落实隐患治理的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验收人。

在整改A、B级隐患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隐患排出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

A、B级隐患整改到位后,及时向负责挂牌督办的政府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机构)上报整改内容,并申请验收;对验收审查合格的,应及时对隐患进行核销,对验收审查不合格的,应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改完成。

C级隐患必须由矿长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布置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5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5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____》____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隐患前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和风险变更五个方面。

第二章基本术语第五条事故是指导致工程发生人员伤害、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

本办法重点考虑引起人员伤害的事故。

第六条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第七条本办法所提到的风险特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第八条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或其组合,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人、物、环境因素以及管理环节等。

第九条参照LEC的评估方法(附件7)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办法将风险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1.一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高于____分的(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2.二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____分到____分之间的(160≦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3.三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____分到____分之间的(70≦分数值<160)风险;4.四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低于____分的(分数值<70)风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任组长,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船机、安全等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

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车间及全体员工。

三、分级分类原则1. 隐患分级: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以及整改难度,将隐患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

2. 隐患分类:根据隐患的性质、来源和特点,将隐患分为以下类别:(1)设备设施隐患:包括设备老化、损坏、维护保养不到位等。

(2)作业环境隐患:包括作业场所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缺失、通风不良等。

(3)人员操作隐患:包括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安全意识不强等。

(4)管理缺陷隐患: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等。

四、隐患排查1. 定期排查: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 不定期排查: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3.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环节、特定设备或特定区域,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

4. 排查要求:排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隐患情况,包括隐患名称、等级、类别、地点、责任人等。

五、隐患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根据隐患等级,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2. 整改时限:一级隐患应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二级隐患应在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三级隐患应在7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四级隐患应在1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3. 整改措施:针对不同隐患类别,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设备设施隐患:更换、维修或更新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2)作业环境隐患:调整作业场所布局,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风条件。

(3)人员操作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4)管理缺陷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加强我企业的隐患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并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全部职能部门及员工,包含各个生产车间、行政办公室等。

第三条定义1.隐患:指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的潜在或实际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问题。

2.隐患分级:依据危害程度和风险等级将隐患划分为不同级别。

第二章隐患分级管理第四条隐患分级原则1.隐患分级应依照不安全性、严重性和紧迫性综合评估。

2.隐患分级应及时、准确地反映隐患的危害程度。

3.隐患分级应依据隐患排出的困难程度和期限要求进行。

第五条隐患分级分类依据隐患的不安全性、严重性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三个级别:1.一级隐患:指不安全性大、严重性高、紧迫性强的隐患。

2.二级隐患:指不安全性适中、严重性一般、紧迫性一般的隐患。

3.三级隐患:指不安全性小、严重性较低、紧迫性较弱的隐患。

第六条隐患分级管控要求1.对一级隐患,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暂时停止生产,并立刻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二级隐患,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限定整改时限。

3.对三级隐患,应依照企业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隐患考核标准第七条考核目的1.通过隐患分级考核,提高部门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有效减少和防止隐患发生。

2.通过隐患分级考核,为改进隐患管理工作供应数据和依据。

第八条考核内容1.对各部门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中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对各部门对隐患的分级准确性进行考核。

3.对各部门对一级和二级隐患整改时限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考核方法1.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考核:每季度组织对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的抽查,评估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2.隐患分级的准确性考核:每年组织对各部门的隐患分级进行抽查,评估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3.隐患整改时限的达成考核:每月收集各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评估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分级标准1. 一般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 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职责分工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负总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包括隐患排查、分级、治理、复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复查工作。

4.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四、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月至少一次,特殊时期和特殊作业项目应增加排查次数。

2. 隐患排查应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 隐患排查应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4. 隐患排查应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隐患部位、危害程度、整改措施、责任人等。

五、隐患治理1. 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复查。

2. 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 整改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六、复查与验收1.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复查,确认隐患已消除。

2. 复查不合格的,应继续整改,直至合格。

3. 复查合格的隐患,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七、奖惩措施1. 对隐患排查、治理、复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复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隐患排查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要履行隐患排查管理职责,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隐患排查管理体系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包括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确定隐患排查工作目标,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规范,明确隐患排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工作的威信制度,对于发现隐患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对于隐瞒隐患的员工应当进行惩罚。

第三章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隐患的不同级别,分级管理隐患排查工作,分为一级隐患、二级隐患、三级隐患。

第十一条一级隐患为重大隐患,可能导致生产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相关生产活动,停止使用相关设备,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二级隐患为较大隐患,可能影响生产安全,企业应当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消除。

第十三条三级隐患为一般隐患,可能对生产工作造成影响,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确保隐患不会发展成为一级或二级隐患。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隐患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隐患排查制度的员工或者部门,企业应当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情况应当给予辞退。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要求,建立自己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益增多,各类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安全隐患分级治理的原则、程序和责任,提高安全隐患治理效率。

2. 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隐患分级1. 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一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

(2)二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环境污染等较大后果的安全隐患。

(3)三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一般财产损失、一般环境污染等一般后果的安全隐患。

(4)四级隐患:可能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一般环境污染等轻微后果的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等级的划分标准:(1)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

(2)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3)根据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如严重、较大、一般、轻微等。

(二)安全隐患治理程序1. 发现隐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报告。

2. 确定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安全隐患等级。

3. 制定治理方案:根据安全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 实施治理:按照治理方案,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5. 验收评价:治理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价,确保治理效果。

6. 跟踪监控: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隐患不反弹。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同时建筑物的高度和规模也不断提高,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关注。

为了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其中,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是保障千万家企业和十亿职工心安的重要措施。

二、评估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2.1 目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及其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和遏制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和人员伤亡率,保证国家工业化方向的实现。

2.2 意义(1)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2)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3)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建设;(4)减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三、评估分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范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适用于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及社会公共场所、危险化学品等相关单位。

3.2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1)确定被评估单位和人员;(2)列出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制定评估标准;(3)进行评估与评分;(4)根据评分情况,分析问题与原因;(5)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

3.3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的要求(1)该制度应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相应评估标准;(2)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实现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的有效联动;(3)分类分级应充分考虑隐患等级及其可能的危害后果;(4)确保评估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公正。

3.4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的监督和监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评估与分级管理作为一项关系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工作,必须严格监督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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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评估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区域内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不能当日(不过夜)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风险类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二)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
1、重大危险源的重大事故隐患;
2、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的储存、运输和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重大事故隐患;
4、危坝,国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区域危桥及横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隐患;
5、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害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除一、二级重大事故隐患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领域)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落实。

对本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工作。

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要害部位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开辟隐患投诉举报渠道等活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及时登记建档、及时实施监控治理,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方案的内容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级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机构)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书,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并按分级挂牌督办规定落实挂牌督办。

第八条负责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六项内容,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第九条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整改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报告,申请验收,应当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完成;对整改过程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跟踪检查月报表制度。

各级重大事故隐患统计数填写到《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上报同级安委办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工作绩效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和核销,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确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先活动中给予表彰。

对漏查、漏报重大事故隐患或挂牌督办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等失责行为,甚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公司主要采用LEC法进行风险评价,LEC法即:D=LEC
式中: D —风险值;
L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发生危险情况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事故发生后的危害程度(C值) 风险值D(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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