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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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三)一般安全隐患(C级)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

3、氧气、乙炔瓶未设置专门存放设施。

4、施工现场的孔洞未加盖或设置防护围栏。

5、脚手架基础地面未平整、夯实,立杆无垫板。

6、脚手架未设置上下安全通道。

7、脚手架作业平台未满铺脚手板、脚手板未固定。

8、脚手架拆除不按顺序。

9、各类机具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线路破损未及时更换、配电箱无专人负责管理、配电箱不关门上锁、不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

11、使用热得快烧开水。

12、配电系统未设置重复接地。

13、移动配电箱直接放在地上。

14、未明确区域临时用电责任人。

15、起重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导致操作失误。

1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17、吊物捆扎不牢,钢管等材料单点起吊,支腿垫木不

合格,支腿未全伸出。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未安装牢固的硬临边保护设施。

27、跳板不绑扎,使用木方、模板等作跳板,无踢脚板。

28、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上下通道。

29、抛掷材料、工具。

30、高处作业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

31、挖掘作业基坑周边无护栏、无警告标志、设备作业半径内有人活动、堆土距离基坑不足1米、深基坑无人员上下通道。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抓住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从安全制度和措施的制定、落实以及风险性较大工程事故隐患的防范入手,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细分为排查登记、公示与

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全过程监控。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安质部牵头,工程部、物资设备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与,对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交质监发[2015]156号)”附件“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隐患排查登记、公示与告知、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具体操作按一下步骤执行。

(一)排查登记

对排查出的各种危险源对照“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行业基础版)”进行分析、分类、分级。对排查出的已分级的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建档管理。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在施工进场前向项目公司上报二级以上安全隐患编制详细的名录,明确安全隐患存续时期和控制方法,经自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送监理、业主单位。施工方案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的,应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加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和完善,并经自审后报送监理、业主单位。

(二)公示与告知

进行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公示: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安全隐患名称、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在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制作

危险源告知书,向施工作业班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当面告知,并要求所有参加告知人员签字确认。

(三)防范治理

建立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管理台帐,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的控制与管理制度,如果监理、业主单位有需要,则将管理台账和制度报监理、业主单位备案。

编制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控制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重大安全隐患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进行完善。),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各类危险源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作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开展教育培训,在施工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以及安全防护方案和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项目部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活动前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当明确工程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安全隐患,针对重大安全隐患(A级)和较大安全隐患(B级)施工的具体预防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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