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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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8【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8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单晓剑张淑英徐青雅【审理法官】单晓剑张淑英徐青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晓成【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蓝海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桐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蓝海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桐蓝海幻王英豪王虎华【代理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晓成;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所涉1998年12月21日义乌市佛堂镇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召集王晓成等人召开房屋拆迁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及2003年8月11日经佛堂镇人民政府同意的移位报告,系佛堂镇人民政府与王晓成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等同于双方达成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权责关键词】行政允诺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质证关联性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对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所涉1998年12月21日义乌市佛堂镇村镇建设土地管理办公室召集王晓成等人召开房屋拆迁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及2003年8月11日经佛堂镇人民政府同意的移位报告,系佛堂镇人民政府与王晓成就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等同于双方达成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整合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号)和《清理规范全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实施方案》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精简整合我省政府和职能部门驻各直辖市(北京市除外)、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办事机构(以下统称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保留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保留宁波、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6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杭州办事机构,以及丽水市政府驻宁波办事机构。

保留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台州、丽水等8个市政府和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上海办事机构,以及金华市政府驻深圳和厦门办事机构、丽水市政府驻新疆和福州办事机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驻上海办事机构、义乌市政府驻上海和广州办事机构、嵊泗县政府驻上海办事机构。

二、整合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浙江省商务厅驻上海办事处整合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杭州市驻沪招商办事处整合到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

德清、长兴、平湖、海宁、桐乡、上虞、东阳、XXX、武义、定海、普陀、岱山、温岭、玉环、天台等15个县级政府及诸暨市建管局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整合到所属市市级政府(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整合到义乌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6.02•【字号】•【施行日期】2011.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义乌市人民政府:《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义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10〕38号)的要求,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全面贯彻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促进义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扎实推进国际商贸名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要求。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依法行政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义乌实际改革创新,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一)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能,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

朱振华、陈青菊民政行政管理(民政)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2【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86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少华张淑英钟雪丹【审理法官】冯少华张淑英钟雪丹【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朱振华陈青菊【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蒋磊、朱淑才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蒋磊、朱淑才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蒋磊、朱淑才【代理律所】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朱振华;陈青菊;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为:1、撤销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判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未征收补偿的占地30.52平方米垂直房履行征收补偿职能;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屋征收补偿款2196834.6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

【权责关键词】行政补偿合法第三人不予受理【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为:1、撤销原、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判令被告对原告所有的未征收补偿的占地30.52平方米垂直房履行征收补偿职能;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房屋征收补偿款2196834.63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履行日止)。

自-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

自-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

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于2010年12月20日搬迁至望道路300号新大楼办公,并正式更名为“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简称“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8日,是市政府集中多个职能部门,以窗口服务方式受理,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的办事机构,分综合管理层和窗口服务层两个层次设置。

综合管理层为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主要对“中心”各窗口的办事项目及工作人员进行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科三个科室;下辖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服务处、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中心”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实施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和全市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交易。

ﻫ“中心”各类办事项目实行“七公开、五制办理、五件管理”运行机制。

“七公开”即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事结果“七公开”;“五制办理”即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重大事项的并联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五件”管理即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等五种形式管理。

ﻫ“中心”设立网站和语音电话,提供服务指南、办件结果短信告知等服务,建立群众评议机制。

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实行365天工作制。

工作日正常上班,双休日实行值班制,部分窗口能办理业务;法定节假日特殊窗口实行值班制,正常受理、办理有关业务。

ﻫ“中心”宗旨:依法行政、规范服务、优化环境、发展经济。

ﻫ“中心”承诺:让方便留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当好政府“形象大使”。

行政服务中心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全年保持不变。

行政服务中心进驻35个窗口单位,除原365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外,还包括人劳社保局社保和医保办事大厅、国税局办税大厅、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运管分中心等。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9•【字号】金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城区政府、金义新区(金东区)管委会(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计划(2021—2025)》(浙委办发〔2021〕63号)、《浙江省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浙治水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市区供排水体制机制,系统提升供水保障、排水运维、污水处理、节水利用的能力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供排水一体化的决策部署,以“资源统筹、设施统管、标准统建”为目标,以创新运营养护机制为载体,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抓手,全面深化市区供排水一体化改革,加快形成政策完善、机制健全、厂网一体、智慧监管的供排水工作新格局,为金华打造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浙中板块贡献水务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2年底前,完成市区供水、排水设施统一运营,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运营;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基本建立供排水配套政策标准。

——2023年底前,全面提速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市区统一的供排水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供水、排水从源头到末端全程可追溯管理。

——2025年底前,全面补齐市区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基本实现市区供水管网、污水管网两个互联互通,供水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含解析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含解析

【高考政治】2024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押题模拟卷(一模)一、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1分,共5分。

)1.我国深入实施载人航天、探月探火、量子信息等知识创新工程,充分说明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推进伟大工程。

()2.针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央行可运用积极的货币政策,降低购房成本。

()3.党加强自我革命有利于党确立价值追求的人民性,增强党的感召力。

()4.在城市,社区中的老旧小区是否加装电梯的民主决策由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

()5.电影《长安三万里》用精美动画呈现唐诗丰盈悠远的意境,表明物质决定意识。

()二、单选题1(共16题,每题2分,共32分)6.位于昆明的古城村遗址,出土了青铜器、陶器、玉器、石器等文物4000余件。

该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商周时期滇池地区的聚落形态、环境变迁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线索。

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①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类摆脱野蛮状态,迈入文明时代②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③当时社会生产资料已经开始由氏族公有转为家庭私有④当时部落内的大事都是由氏族成年人共同讨论决定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7.山东威海刘公岛上的北洋海军炮台遗址中的大炮,是清政府从德国买来的“克虏伯”。

屈辱象征的“克虏伯”曾让他在这里驻足良久,陷入沉思。

据此,有可能思考的是()①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②必须找到革命、改革的正确发展方向③船坚炮利不适合中国国情④先进阶级领导是革命胜利的根本保证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在时代翻涌的波峰浪谷间,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之所以能够不断创新,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之所以能够不断突破,得益于从“落后时代”到“赶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的方位变换,得益于我们党团结带领亿万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拼搏在一起、奋斗在一起。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①要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②要不断地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③要不断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④要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9.郑州暴雨,他们筑起防洪墙,与洪水较量;重庆山火,他们冒着危险运送物资……一旦青年心中的使命感在关键时刻被唤醒,就会激发出冲锋的勇气和豪情。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30【案件字号】(2021)浙07行终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单晓剑徐青雅张淑英【审理法官】单晓剑徐青雅张淑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龚秀娟;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其龙龚秀娟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其龙龚秀娟【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双江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颖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吴佼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赵巧娟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颖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吴佼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赵巧娟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颖吴佼王英豪王虎华赵巧娟【代理律所】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稠城街道办事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被告】李其龙;龚秀娟【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李其龙、龚秀娟坐落于义乌市××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为此本案各方于2019年7月24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可撤销第三人证明重复起诉撤诉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李其龙、龚秀娟坐落于义乌市××号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为此本案各方于2019年7月24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春桂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春桂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春桂行政监察(监察)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1【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3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少华钟雪丹虞行【审理法官】冯少华钟雪丹虞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春桂;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春桂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黄春桂【当事人-公司】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赵杨根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毛建荣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杨根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毛建荣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杨根毛建荣王虎华王英豪【代理律所】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义乌市人民政府福田街道办事处【被告】黄春桂【本院观点】本案争议在于上诉人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权责关键词】行政允诺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户籍所在地第三人证明维持原判撤销原判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在于上诉人是否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情形。

首先,本案履职内容为对黄春桂户位于义乌市××街道××村被拆除的房屋办理土地确权审核手续。

《浙江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定工作。

本案所涉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审核确定属于上诉人的法定职责。

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路径探析

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路径探析

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路径探析作者:熊敏瑞石梦娣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02期[摘要]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对于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现行的行政复议机制尚不能确切发挥实效,不能够完全满足人民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制度现状与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矛盾。

近年来学界对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文章从我国近幾年来重点开展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的状况入手,分析多种试点模式并存状况下的发展趋势以及共同点;同时就目前开展试点较多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局模式进行分析对比,探索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效发展路径。

[关键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0292(2022)02-0056-05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现状畅通行政争议救济渠道的关键就在于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行政复议在我国也发挥着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1]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确立是在20世纪末。

1989年,我国《行政诉讼法》出台之后,国务院又于1990年制定了《行政复议条例》,对于行政复议这一争议解决方式进一步作出了系统规定,也进一步保障行政诉讼活动的正常运行。

1999年,《行政复议法》的出台正式确立了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行政复议制度建立以来,为纠正错误行政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能,促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

[2](P36-38)近些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呼声越来越高,其原因在于现行的行政复议体制模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方便、快捷、高效、多途径解决纠纷的需求。

就现行的行政复议体制而言:一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进行行政复议行为时其知识水平和选择能力有限,不能满足行政复议活动的实际需求;二是在选择之后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参差不齐,在某些部门还是存在纠纷不能正常解决的担忧,缺乏公信力;三是在实际上每个复议机关的案件量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

义乌市市政府七幢行政大楼单位分布情况

义乌市市政府七幢行政大楼单位分布情况

1、市政府大院市委办公室(政研室、决咨办)(县前街21号市政府大院) 西辅楼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办、法制办、经济技术协作办、金融办) 东辅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工作委员会主楼6楼市政协办公室及专门委员会主楼7楼市纪委(监察局) 主楼4楼市委组织部主楼5楼市委宣传部原人大政协楼4-6楼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原人大政协楼2、3楼市信访局正门东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楼8楼2、市政府行政二号楼(南门街213号原财政局大楼)市直机关党工委7楼市委党史研究室6楼共青团义乌市委5楼市妇联5楼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4楼民革义乌市支部6楼民建义乌市总支部6楼农工义乌市总支部6楼九三学社义乌市委员会6楼民盟义乌市支部7楼市计生委8楼市风景旅游管理局11楼市志编辑部10楼市机关财务管理核算中心2、3楼市电政办4楼3、市政府行政三号楼(江滨北路279号、281号原365大楼)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主楼17楼市发改委主楼20、21楼市住建局(规划局)(规划管理处、城建档案馆、散装水泥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主楼9楼、13-16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直属大队主楼6、18、19楼市商务局主楼7、8楼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副楼4、市政府行政四号楼(江东中路2号江东大楼)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16楼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15楼市民政局5楼市水务局11楼市统计局4楼市外事与侨务办公室15楼市体育局16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3楼市安居工程指挥部10楼5、市政府行政五号楼(丹溪北路699号北苑大楼)市财政局(地税局) 7-10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北苑大队3楼6、市政府行政六号楼(望道路新行政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5楼市公共资源办5楼7、市政府行政七号楼(宾王路)工商局西半幢4-6楼,13-19楼。

质量技术监督局东半幢11-19楼经信委8楼物流办7楼审计局9楼环保局东半幢4-6楼安监局10楼会展办西侧半幢12楼。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11•【字号】•【施行日期】2015.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义乌市人民政府:《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1日义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浙江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精神,结合义乌市实际,现就义乌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义乌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实施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公共服务,加快构建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体制。

(二)基本原则。

1. 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2. 围绕重点,服务改革。

以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龙头,同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相关部委确定的国土、金融等专项改革以及各项省级改革试点,加快“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城市建设,着重在国际贸易、国际陆港、现代贸易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推进市场、产业、城市、社会和政府转型。

3. 权责一致,依法行政。

《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研究

《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效果评估研究

《□胡加良(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浙江义乌322000)摘要:对浙江省各市、县政府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效果的评估研究显示,《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取得的成绩有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更加深入、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得到强化、督学培养和管理全面改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得到重视、教育督导保障机制得到优化,存在的问题为督导机构的建设有待完善、同级督政尚未全面开展、区域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建设薄弱、督导结果的运用仍不全面。

所以,《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的实施,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加强同级督政,强化督导结果运用,适时开展人大执法检查。

关键词: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是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提高教育管理效能、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措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做出了“加强国家教育督导”的决定,2012年国务院发布《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制度由部门管理办法上升为法规,这在我国教育改革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教育督导条例》虽然对教育督导的内容与原则、督学的条件和管理、督导的实施等内容做了较为系统地规定,但是在督导范围、督导周期和具体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特别是在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教育评估监测等方面尚未做出规定与细化。

浙江省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探路者、先行地,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需要对上位法进行补充与细化,需要出台地方教育督导条例。

因此,制定《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是为了适应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为浙江省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规依据。

《条例》于2019年9月1日施行,至今已正式实施一年有余,为深入了解《条例》在全省的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笔者对浙江省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下同)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名问卷调查及访谈,从教育督导管理、运行、督学队伍培养和管理、督导结果运用及督导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义政发〔2012〕53号《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

义政发〔2012〕53号《概算调整及工程变更》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信息索引号330782-001-020200-201209-007责任部门(科室)建设科信息名称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关键词财政工程办法通知文件编号义政发〔2012〕53号公开日期2012-08-03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审核程序信息有效性有效内容描述关于印发《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现将修订后的《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中造价的增减,完善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府资金合理、合法、高效、安全运行,根据《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0号令)等规定,结合我市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报批,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主要指:(一)市政府全额投资或财政综合预算安排资金的建设项目;(二)政府国债建设项目;(三)经财政审核,市政府同意的基本建设借(贷)款投资的项目;(四)其他政府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五)合同工程量和费用的调整;(六)合同条款的修改;(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调整引起的变更;(八)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变更。

电工协会实施客户电力安全公共服务的实践

电工协会实施客户电力安全公共服务的实践
未 建 立 现代 电 力 公 共 服 务 模 式 。 随 着 改 革 的
员 。秘书处负责电工协会 的 H常工作 以及组织协 调 工作 , 要 、 大事项 由电工协会理 事会决定 。 重 重 1 个 镇 和街 道 成 立相 应分 会 , 3 由各镇 和 街道 安监 所 负责 人 担任 分 会 长 , 会 在 镇 和 街 道 分 管 镇 长 ( 分 主 任 ) 导下 开展 工作 , 领 各分 会能 够 自我独 立运作 。
法人。 电工协会接受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的 监督与业务指导 , 接受义乌市社会 团体管理办公 室 的监 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理 。 电 工 协 会 在业 务 _ 作 上接 受 义 乌 市 T
供 电局 的指 导 。 电工协会设 立会长 、 副会 长 、 书长等工作人 秘
旅游宾馆饭店 、 广告路灯等行业 , 涉及电气承装 ( 维 修 、 验 ) 电气 材 料 生 产 经 营 、 试 、 电工 特 种 作 业 许 可 证发放等业务 , 及经贸 、 涉 电监 、 监 、 质 安监 、 商 、 工 城 建 、 管 、 游 等 部 门 , 实 际运 作 中 , 在 部 门 城 旅 在 存 权责不对 等 、 职责不明确现象 , 缺乏有效 的管理 机制 。
训, 为会 员更新 知识 、 升 业 务能 力创 造 条件 ; 提 组织 会 员 对 用 户宣 传 安全 用 电知识 , 用 各 种形 式 营造 利 全社 会 安 全用 电氛 围 ; 规范 电气材 料 供应 商 的行业 行 为 , 证 电气 材 料 供 应 商 的正 当竞 争 ; 用 户 满 保 对 意度 高 、 务业 绩 突 出 的优 秀会 员 进 行 表 彰 ; 担 服 承
行 之 有效 的长 效 机制 , 到一 条 既保 障用 电安 全 又 找 要 用 户乐 于接 受 的 电力 便捷 服 务路 径 。2 0 年 8 08 月 2 t在 义 乌 市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 乌 市 安 监 局 0E, 义 和 义 乌 市 供 电局 政 企 联 合 , 立 了 义 乌 市 电 工 协 成 会 , 试 建 立 共 同承 担 社 会 责 任 的合 作 共 赢 机 制 。 尝

傅启贤、傅文荣、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傅启贤、傅文荣、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傅启贤、傅文荣、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4【案件字号】(2020)浙07行终1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单晓剑虞行徐青雅【审理法官】单晓剑虞行徐青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傅启贤;傅文荣;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傅启贤傅文荣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当事人-个人】傅启贤傅文荣【当事人-公司】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英豪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王虎华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英豪王虎华【代理律所】浙江纵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傅启贤;傅文荣【被告】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本院对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故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是行政相对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应该客观存在。

本案中,被上诉人江东街道在收到上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经查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涉案信息公开答复,就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的事实和理由亦作出陈述说明,江东街道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义务。

上诉人也未能举证证明或提供初步线索证实其提出本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江东街道已经制作或获取案涉政府信息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7•【字号】浙政函〔2015〕99号•【施行日期】2015.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15〕99号义乌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要求审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义政〔2015〕5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在你市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你市在试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行政复议职权集中后,对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要及时沟通协调、妥善处理,避免引发新的行政争议。

三、你市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做到职责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加快形成权责统一、高效运行、权威公正的行政复议体制,为全省提供经验和示范。

四、省级有关单位和金华市要加强对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并取得实效。

试点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法制办和省编委办。

附件: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人民政府2015年8月17日附件义乌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结合义乌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省政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整合行政复议职能,集中行政复议职权,强化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义乌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

义乌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

义乌发改委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报告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通过对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其组织结构、职能定位、工作效能等方面的优劣势,为义乌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参考,促进发改委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推动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研究方法本报告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文献资料搜集分析等。

同时,结合国内外发改委的组织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全面客观地评估义乌市发改委的可行性。

三、研究内容1. 组织结构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资料搜集,对义乌市发改委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发改委作为义乌市政府的重要机构,其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于其工作效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2. 职能定位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对义乌市发改委的职能定位进行了深入评估。

发改委是否能够有效履行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产业政策制定、市场监管、投资审批等方面的职责,成为了评估其可行性的重要内容。

3. 工作效能评价通过定量分析和案例研究,对义乌市发改委的工作效能进行了评价。

包括工作效率、案件办理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评价,以此综合评价发改委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四、研究结论1. 组织结构合理、科学通过对义乌市发改委的组织结构进行分析,发现其组织结构设置合理、科学,能够满足其日常工作所需的各种职能部门和配套机构。

同时,组织结构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也得到了认可。

2. 职能定位精准、职责清晰通过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发现义乌市发改委的职能定位相对精准、职责比较清晰,能够有效履行其在宏观经济管理、产业政策制定、市场监管、投资审批等方面的职责。

3. 工作效能较高、表现突出通过定量分析和案例研究,发现义乌市发改委的工作效能较高、表现突出,工作效率高,案件办理质量较好,服务水平较高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建议和措施1. 加强组织结构调整在保持现有组织结构稳定的基础上,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权责分配和职能定位等方面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组织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破解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难题浙江省义乌市

破解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难题浙江省义乌市

破解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难题浙江省义乌市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地方实行“撤村建居”,撤销村委会建制,实行社区居委会建制。

“撤村建居”,导致原村行政区域被打破,涉及管理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护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远非更换一个牌子、改变农民身份那样简单,而是一项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的系统工程。

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结合实际,开展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探索工作。

笔者结合义乌市的实践,对积极稳妥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破解改革中出现的难题,提出一些思考。

难题之一:如何选择改革的基本单位改革的基本单位可以有多种选择,主要有:一是以自然村组为单位。

义乌市许多自然村(组)还是以经济实体形式存在,保留的经济利益较大,多数成员不愿与原村经济合作社合并。

二是以新社区为单位。

随着义乌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多数地方将数个村经济合作社合并成新社区,这些村经济合作社人口、财力有的较平衡,有的极不平衡,社员担心资金被平调。

三是以原村经济合作社为单位,真正实现党、政、经分离,但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担心经济实体分离后,容易失去控制,增加合作社领导犯错误的几率。

破解思考:原则上不打破原村经济合作社区域,以原经济合作社为单位进行改革。

改革后,原村经济合作社更名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资产权益人范围不被打破,所属社区的党组织和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其管理。

各村经济合作社资产、人口较平衡的,也可以将数个行政村合并,以新社区为单位,重新组建一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自然村(组)原则上不单独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其资产可以采取股权形式归并入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特殊情况需要单独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需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

难题之二:如何界定改革后的领导关系与职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后,原行政管理体制被打破,党、政、经关系发生变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独立性相对增加。

党和政府应如何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能应该有哪些?破解思考:改革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仍然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和社区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特征——以义乌文化馆为例周晨露

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特征——以义乌文化馆为例周晨露

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特征——以义乌文化馆为例周晨露发布时间:2021-07-30T08:09:48.403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12期作者:周晨露王连冬(指导老师)[导读] 进入新发展阶段,政府职能加速转变,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推进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渐成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探究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化特征,本文以浙江省义乌市为研究对象,根据其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丰富的文化底蕴,解构义乌地域特色文化,挖掘颇具地域特色的精神文化内涵;以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特征为研究视角,将义乌市文化馆作为具体研究对象,探究政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具体路径。

周晨露王连冬(指导老师)中国计量大学浙江杭州 310018摘要:进入新发展阶段,政府职能加速转变,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推进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渐成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为探究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化特征,本文以浙江省义乌市为研究对象,根据其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丰富的文化底蕴,解构义乌地域特色文化,挖掘颇具地域特色的精神文化内涵;以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地域特征为研究视角,将义乌市文化馆作为具体研究对象,探究政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政府职能的地域化特征;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馆义乌从20世纪末在凸显地方特色的经济舞台上开始崭露头角,“义乌精神”是义乌人民长期拼搏产生的独有精神文化内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稳定,公众对文化的需求不断攀升,文化产业日渐繁荣。

本研究以颇具地域发展特征的义乌为研究对象,探究其文化馆的建设及在发挥政府公共文化职能方面的作用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义乌地域特色文化解构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区域化发展的基石:解构义乌地域文化特征,文化资源形式呈现多元化态势。

根据义乌特色发展模式,将其分为文化遗存资源和时代精神文化内涵。

文化遗存是文化资源的重要形式之一,包括物质遗存和精神遗存,二者均在凸显地方文化特色层面发挥重要作用,是一个国家、民族、区域长期的文化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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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政府职能部门等信息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
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信访局台办外侨办编委办改革办档案局老干部局党史研究室党校农合联创建办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文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税局)人社局环保局城管委规划局交通局农林局水务局商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卫计委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行政服务中心旅游会展委陆港口岸局金融办民航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社区建设办市志编辑部集聚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检验检疫局国税局国土局供电公司邮政公司人民银行烟草局气象局电商办普法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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