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在医疗领域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机制。
它不仅能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还能促进医疗团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医学知识的更新和发展。
疑难病例,通常是指那些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病情复杂、涉及多学科领域、疗效不佳或者罕见的病例。
对于这些病例,单一医生的经验和知识可能有限,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
这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有助于汇集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在讨论过程中,来自不同科室的医生,如内科、外科、影像科、检验科等,能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出发,对病例进行全面的分析。
例如,内科医生可能更关注患者的生理机能和全身性疾病,外科医生则会着重考虑手术的可行性和风险,影像科医生能够解读各种检查图像,提供关于病变部位和形态的详细信息,而检验科医生则能通过实验室检查结果分析患者的生化指标和病原体情况。
通过这种多学科的交流和碰撞,能够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患者的病情,为制定精准的治疗方案提供坚实的基础。
其次,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能够激发医生的思考和学习热情。
在面对复杂的病例时,医生们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了解最新的研究进展和治疗方法。
在讨论中,大家分享自己的见解和经验,同时也能从他人的观点中获得启发。
这种学习和交流的氛围,有助于医生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临床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且,通过对疑难病例的深入探讨,还可能发现一些新的医学问题,为医学研究提供方向和思路。
再者,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有利于避免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
对于疑难病例,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分析,就仓促做出诊断和治疗决策,可能会导致误诊、误治等不良后果。
而通过集体讨论,能够集思广益,降低决策的风险。
同时,当患者和家属了解到医生们为了他们的病情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最优化的治疗方案,也会增加他们对医疗团队的信任和理解,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为了确保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流程和标准。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而设立的。
其主要目的是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在病例出现疑难、入院七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危重等情况下,需要组织会诊讨论。
讨论由医疗组提出或科主任指定,并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主持。
本科(组)医师、护士长以及责任护士参加,必要时邀请
相关科室专家参加。
在特殊情况下,还需要邀请医务部、院分管领导参加或者由医务部组织院内多学科会诊,或外请专家会诊。
在讨论前,主管医师需要收集相关医疗资料,并在必要时提前将病例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主管医师需要简明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应详细分析病情,并提出开展本次讨论的目的及关键的难点疑点等问题。
参
加讨论的人员需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并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实施细则1.医疗机构应从院、科两级层面明确疑难病例的识别标准。
(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诊疗范围及医疗技术水平,明确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的基本指征,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识别疑难病例的基本指征,至少应包括以下情形:①患者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的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②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③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④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2)临床科室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基本指征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诊疗常规,进一步细化、明确本科室的疑难病例识别标准。
2.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其中至少有 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同时,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科室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数量及技术力量,保障疑难病例讨论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3.在科主任公差期间应向医疗管理部门备案,由其指定科室负责人承担疑难病例讨论主持职责。
4.患者病情复杂、症状体征超出本科常见症状体征范围、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时由医疗管理部门人员主持,相关科室具备较强临床能力的医师参加讨论或邀请机构外人员参加讨论,确保能够为患者制定相对全面的诊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疑难病例是指门诊患者就诊3次未确定诊断者;疑难危重病人是指住院患者入院7日未确定诊断者、涉及多脏器严重病理生理异常者、涉及重大手术治疗者。
2、遇门诊疑难病例,应当由主治医师以上进行诊察。
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3、遇住院疑难危重病例,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多科联合举行.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当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讨论人员,并作发言准备。
6、XXX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主持,负责介绍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
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做总结。
7、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应有记录,记录包括:内容、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是否存在问题、考虑诊断和治疗方案、今后应当做那些工作、有哪些经验教训、其它注意事项等等,将讨论记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整理后另附页抄写,科主任或主持人签字后,归入病历。
8、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做出版面摘要,提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按照详细情况组织相关科室职员加入病历讨论,必要时分担院长加入。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为了规范死亡病例的讨论,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提高医疗手艺水平,特制定我院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如下:一、病人死亡后,必须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的死亡病例必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三、参加死亡病例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四、死亡病例讨论程序:1、讨论前经治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死亡时间详细到分钟。
2、讨论时经治医师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死亡原因。
3、讨论内容应包括:(1)诊断;(2)治疗;(3)死亡原因;(4)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通用15篇)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篇1疑难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病例讨论范畴:入院3天不能确诊病例;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病例;住院期间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以及其它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疑难病例讨论,先进行科室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
如需多科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召集举行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病例讨论。
三、举行疑难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经治医师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资料。
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讨论时由经治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
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
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
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务科。
由医务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
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主持人签名。
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
六、病例讨论制度(包括疑难、术前、死亡病例讨论等)(一)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或院内进行病例讨论。
2、涉及多科室参加的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3、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科室各级医师(包括本科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均应参加。
经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讨论应将中医药内容作为重点之一。
4、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作概括总结,记录材料经过整理,归于病历内。
5、各级医师认真执行讨论会诊意见。
(二)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是外科系统对即将接受治疗病例的一种会诊形式,执行术前讨论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医疗质量,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患者手术安全。
通过对某个病例的诊断分析、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式、术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或术式的改变、手术并发症等进行讨论,实现个性化治疗。
同时,通过讨论可以完善病历内容,积累疑难复杂病例的治疗经验,提高诊疗水平。
1、术前讨论的形式所有在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都要经过术前讨论。
术前讨论分医疗组内讨论、全科术前讨论、院内术前讨论。
(1)医疗组内术前讨论是指患者病情稳定、手术难度不大的一、二级手术,由医疗组长主持,医疗组内所有医师参加术前讨论,并将术前讨论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载。
(2)全科术前讨论是指由医疗组长提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或主任委派的主任医师主持。
病例选择:a、三级以上手术必须经全科讨论;b、一、二级手术,但病情较复杂,预计术后出现并发症风险较高的手术;c、属于本科室开展的新型手术项目,或开展较少,预后难以确定的手术;d、为确定病变性质的探查手术或术中可能改变术式的手术;e、患者一般状态差,或涉及多个脏器疾病的手术;f、确定需要外请专家的手术;g、属于本科室少见病种或罕见病种的手术;h、有教学、科研意义的手术;i、部分特殊患者,因社会需要提请术前讨论的手术。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当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须采取的一项医疗管理制度:①入院3天诊断不明确;②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较大变更;③治疗效果不佳;④严重院内感染者;⑤疑难重大手术;⑥其它临床疑难问题。
危重病人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各科室对疑难病例均应组织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
区医师均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每月1次。
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
终确诊,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
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
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
治措施。
3、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及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
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4、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申请集团内会诊以及院外专家会诊。
5、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疑难患者可由咨询班医师主持进行疑
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向科主任或院总值班(医务部)汇报,以
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护理病例界定:疑难、危重、罕见病例,新技术,出现重大过失、事故的病例,跨专科的复杂病例、死亡病例等。
2、疑难护理病例讨论分三个层面:
(1)科室层面:护士长针对护理疑难病例组织科内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由护士长主持。
(2)大科片区层面:科室向大科护士长提出申请,大科护士长针对护理疑难病例组织大科片区内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大科护士长主持。
(3)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小组(护理部层面):科室或大科护士长向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小组提出申请,同时说明患者病情、诊断及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
由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小组组长主持。
3、根据疑难病例具体情况,向被邀科室专家发出邀请。
4、疑难护理病例讨论被邀请的护理专家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一般为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本专科护士长、取得省专科护士证书的专科护士、从事本专科工作10年以上的N4层级护理人员参加,以保证疑难护理病例讨论质量,参与者应充分准备,准时参加。
5、疑难护理病例讨论前,责任护士充分评估并汇报患者相关情况,提出需讨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6、参会人员应针对突出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循证,寻找问题的根因所在,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法。
7、主持者进行总结,布置落实护理措施。
8、邀请科室做好疑难护理病例讨论记录。
9、科室及疑难护理病例讨论小组应适时跟踪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效果评价。
1。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一、引言随着医学科技的飞速发展,临床疾病谱不断拓宽,疑难、危重病例的处理日益复杂。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确保疑难、危重病例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本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及报告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1. 提高诊断准确率:通过多学科讨论,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提高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断准确率。
2. 优化治疗方案:集合多学科专家智慧,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 提升医疗质量:通过病例讨论,提高医疗团队的业务素质,降低误诊、误治的风险。
4. 促进学科建设:加强各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学科发展。
5. 提高患者满意度:通过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三、组织架构1.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由医疗机构领导、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疑难、危重病例进行讨论、指导。
2. 疑难、危重病例报告小组:由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集、整理、报告疑难、危重病例。
四、工作流程1. 病例筛选: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在发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报告给本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根据病例特点,决定是否提交至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
2. 病例报告小组收到病例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病例资料的整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治疗经过等。
3. 讨论会组织: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委员会收到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讨论会。
讨论会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
4. 讨论会内容:讨论会内容包括病例分析、诊断思路、治疗方案、预后评估等。
与会专家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共识。
5. 讨论结果反馈:讨论会结束后,报告小组应在24小时内将讨论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并协助临床科室制定治疗方案。
6. 跟踪与评估:临床科室在实施治疗方案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报告小组对治疗过程进行跟踪,定期评估疗效。
五、报告制度1. 疑难、危重病例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在发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立即向报告小组报告。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讨论的范畴:入院1周内不能确诊的病例须科室讨论;2周不能确诊的多科室或者全院讨论;紧急疑难病例随时讨论。
其他需要疑难病例讨论的情况可酌情安排讨论形式:治疗效果欠佳的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的疑难杂症;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的病例等。
2.疑难病例可在科室内举行,也可全院联合举行。
科内疑难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多科室、病区联合疑难病例讨论由各科科主任共同决定,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按照需要不定期举行。
3.科室疑难病例讨论由管床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
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各级医生、护士长、责任护士必须参加,可邀请药学及其他专业人员参加。
科室联合或者全院疑难病例讨论需由科主任提出,将相关材料加以整理递交医务科,经医务科同意,由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4.病例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出需讨论的主要问题和疑点难点,通知并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5.参加讨论的人员应详细阅读病例资料,查看患者并查阅有关资料,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
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的诊疗方案,对患者的预后和疗效。
6.管床医师做好讨论记录后在病程记录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规范记载。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难题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5天至7天未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
5天内未能确诊的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10天内不能确诊者,组织院内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
(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务科主持。
5、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
参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
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程记录(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签名等。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为提高护理质量及业务水平,各专科疑难、特殊、死亡、护理纠纷病例及新开展项目的护理病例等,作为护理讨论病例。
2.各科必须严格执行病例讨论制度,建立护理病例讨论登记本。
3.凡遇到危重、疑难等病例,病区护士长应组织科内护士进行科内护理病例讨论,并及时记录。
4.全院护理病例讨论由病区护士长提出并确定讨论时间,由护理部组织相应科室的护理专家参加。
5.急诊护理病例讨论应在24小时内完成。
6.护理病例讨论时,护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由病区护士长主持,责任护士详细介绍病人的情况、已采取的护理措施、目前存在的问题等,参与护理病例讨论人员在给病人做完护理体查后,针对病人的情况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解决的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予以解释并提出意见、建议、需要注意的事情以及经验教训等。
7.各科室至少每季度进行护理病例讨论一次。
8.护理部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与科室护理质量挂钩。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疑难病例:1.入院72小时不能确诊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的病例。
2.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
3.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的患者。
4.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院内感染等。
5.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的患者。
6.病情复杂或不稳定或疗效极差,涉及多个学科的疑难杂症。
7.病情危重需要多科协作抢救的患者。
8.涉及重大疑难手术或需再次手术治疗的患者。
9.罕见病例。
10.住院期间有医疗纠纷争议倾向等需要讨论的病例。
二、参加人员:1.科主任及全科医护人员参加讨论。
2.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医务科参加讨论。
3.原则上参加疑难病例讨论人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解决疑难病例所需要的诊疗能力或医疗设备条件,超出本科室或本院的诊疗范围或能力范围,应邀请相关科室或医院外人员参加疑难病例讨论。
三、讨论程序:1.经治医师负责收集病历资料,并通知参加病例讨论人员。
2.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科主任不在院期间由其指定科室负责人主持讨论;患者病情复杂、症状体征超出本科常见症状体征范围,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的,或有院外人员参加的,应由医务科人员主持。
3.由经管医师汇报病史。
4.依次由参加病例讨论的实习规培医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护理、药学、医技等相关人员发言,对疾病诊治提出自己的观点,明确目前诊疗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汇总分析,确定诊疗计划。
四、记录内容:1.患者基本信息、科别、床号、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等相关信息。
2.病例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其他科室人员应注明学科、职称)、病历摘要、各级人员发言要点、讨论结论(主要指后续诊疗方案)、记录人等。
3.上述内容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4.讨论形成一致性的结论,记入病历病程记录中。
5.参加讨论人员签名,主持人审核并签字。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内容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内容
1. 疑难病例讨论得要全面呀!就像侦探破案一样,得把所有线索都翻出来细究。
比如当遇到一个症状奇怪的病例,大家就得像福尔摩斯一样,从各种细节里找答案呢!
2. 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讨论呀,别都闷着!这又不是一个人的事儿。
就好比一场足球赛,得大家一起配合进攻才行。
像上次那个病例,要是有人不吭声,能找到解决办法吗?
3. 讨论的时候可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每一个观点。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像建房子,根基不牢可不行。
有次讨论有人就不重视别人的看法,结果不是差点误事嘛!
4. 不能光说不做呀,讨论出的方案得去执行呀!不然讨论半天有啥用?就像计划了一场旅行,光想不去走,能看到风景吗?之前有个病例讨论出了办法,后来没落实到位,多可惜呀!
5. 疑难病例讨论要多听听不同专业的意见呢!这就像拼图,每一块都重要。
记得有个病例,多亏了其他科室的建议,才找到了关键所在,不然得多走好多弯路啊!
6. 讨论得有深度呀,不能浮于表面。
不能像蜻蜓点水一样。
就好比挖宝藏,不深挖怎么能找到宝贝呢?那次遇到个复杂病例,就是深入探讨后才有了突破。
7. 要尊重别人的意见呀,别轻易否定。
这就像尊重别人的喜好一样。
上次讨论有人立马就驳斥别人,多不好呀!
8. 对疑难病例要有探索精神呀!不能怕困难。
这就像登山,越高越有挑战,但登顶后风景多美呀!遇到困难病例不敢研究,那还能进步吗?
9.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真的很重要啊!它能让我们更好地解决那些难啃的病例,让患者得到更好的治疗,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呀!这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呀!。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要点释义(六)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
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
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
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
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释义]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如何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答:尽早识别疑难病例是落实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前提条件,应从院、科两级层面明确疑难病例的识别标准。
(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诊疗范围及医疗技术水平,明确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的基本指征,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识别疑难病例的基本指征,至少应包括以下情形。
①患者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的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
②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
③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
④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临床科室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基本指征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诊疗常规,进一步细化、明确本科室的疑难病例识别标准。
2.为什么强调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疑难病例的疾病情况比一般疾病更复杂,诊疗过程所需要的医疗技术条件和支持要求也更高,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所组织的疑难病例讨论会必须由具备较强临床能力的医师参加。
同时,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科室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数量及技术力量,保障疑难病例讨论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一、引言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多学科协作的优势,提高医疗质量和救治成功率,确保患者安全。
本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结合医院实际,明确了会诊讨论的组织、流程、责任和监管等内容。
二、组织架构1. 会诊讨论组织:设立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小组,由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
2. 会诊讨论小组职责:a.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工作。
b. 对全院的疑难、危重病例进行会诊讨论,制定救治方案。
c. 对会诊讨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d. 对会诊讨论的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会诊讨论流程1. 提交会诊申请:临床科室在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提交会诊申请,并明确会诊目的、病例简要、初步诊断等信息。
2. 会诊通知:会诊讨论小组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发出会诊通知,明确会诊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
3. 会诊准备:临床科室应提前准备好病例资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并在会诊前分发至参会人员。
4. 会诊讨论:a. 会诊讨论由会诊讨论小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
b. 临床科室负责人汇报病例,包括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经过等。
c. 各参会人员针对病例进行讨论,提出诊断和治疗方案。
d. 会诊讨论小组成员根据讨论意见,形成会诊讨论纪要。
5. 会诊结论:会诊讨论小组根据讨论结果,形成书面会诊结论,包括诊断、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
6. 会诊执行:临床科室应根据会诊结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
四、会诊讨论制度实施1. 会诊讨论组织:各临床科室应建立健全会诊讨论制度,定期组织本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2. 会诊讨论频率: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1次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
3. 会诊讨论质量:会诊讨论应注重质量,参会人员应认真负责,充分发表意见。
4. 会诊讨论记录:会诊讨论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参会人员、讨论内容、会诊结论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对象:凡确诊困难、疗效不确切、治疗困难的危重患者;有经验教训可以吸取的病例;有学术价值、罕见的病例;特殊人群病例等;如无以上病例可作典型病例的教学查房。
2.讨论前由经治医师提交病例给医疗组长或科主任安排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主管医师准备资料、报告病史,全科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及护士长(各级护士尽量参加)参加,参加讨论医生按照职称顺序由低到高逐级发表意见,由专人作好记录。
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详细记录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患者姓名、住院号;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每位发言人员针对需要讨论的问题的具体讨论意见,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发言,综合全科意见,提出详实可行的处置措施;记录医师签名。
疑难病例讨论结束后应对病例的处置结果、转归进行追踪。
4.讨论结束后主管医师将下列内容即时记入病历中:记录时间;标题: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或术前讨论记录);讨论时间;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科室讨论综合意见等;记录医师签名。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根据情况在科内举行,也可在大科及多科联合举行,必要时也可请外院专家参加。
需两科或多科进行讨论的,应上报医务科安排举行。
6、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内科至少每周一次,外科至少每两周一次;各科室定时、定点讨论,将讨论时间、定点交质控办、医务科备查。
7、考核与罚则:医务科、质控办、大科不定期组织抽查,并填写考核记录单,抽查保障每年内全院覆盖。
在例行讨论的时间点,科室因故不能讨论,需向质控办、医务科报备。
罚则要细化,凡是查到一次未进行讨论,视作未执行该制度,予以通报批评,扣当月绩效2000元,并计入科主任考核及与年终考评挂钩。
8、本制度自xx年11月1起效。
急诊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急诊科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 制度目的为了提高急诊科医生的临床水平和专业知识,促进疑难病例的分析和解决,保证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订立本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急诊科的全部医生和相关医务人员。
3. 疑难病例讨论的组织3.1 主持人每次疑难病例讨论会由急诊科主任或指定的医生担负主持人,负责组织和引导疑难病例的讨论。
3.2 参加人员急诊科全部医生和相关医务人员必需乐观参加疑难病例的讨论,其他科室的医生和专家可以依据需要邀请参加。
3.3 布置时间和地方疑难病例讨论会定期举办,具体的时间和地方由主持人确定,并提前通知参加人员。
4. 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4.1 报告病例主持人依据提前收集的疑难病例,或现场显现的疑难病例,选择一个典型病例作为讨论的对象,并对病例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4.2 个别讨论参加人员依据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分别提出个别的观点和分析,可以包含对病情诊断的思路、疾病发生发展的机制、治疗方案等。
4.3 共同讨论对于疑难问题或争议较大的情况,参加人员可以就某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沟通,提出本身的观点和建议,并进行辩论。
4.4 确定诊断和治疗方案经过全面讨论和分析,参加人员共同确定最可能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记录下来。
4.5 记录和总结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将讨论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并进行总结,形成讨论纪要,并将纪要供应给参加人员和相关科室。
5. 疑难病例讨论的要求5.1 敬重知识产权和隐私在疑难病例讨论过程中,参加人员要敬重医患关系,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严禁透露病人的真实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
5.2 乐观参加讨论参加人员要乐观参加讨论,提出本身的观点和建议,并自动共享本身的经验和知识,相互学习和沟通。
5.3 敬重不同观点在讨论过程中,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要相互敬重,理性沟通,以实现讨论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5.4 完善纪要和参考资料主持人要及时整理讨论的纪要,并将相关参考资料整理好,以便参加人员和其他科室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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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当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须采取的一项医疗管理制度:①入院3天诊断不明确;②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治疗较大变更;③治疗效果不佳;④严重院内感染者;⑤疑难重大手术;⑥其它临床疑难问题。
危重病人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各科室对疑难病例均应组织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
区医师均参加,疑难病例讨论原则上每月1次。
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讨论,以
终确诊,明确治疗、手术方案。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
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
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外资料分析制定诊
治措施。
3、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及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
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等。
4、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申请集团内会诊以及院外专家会诊。
5、节假日或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诊疑难患者可由咨询班医师主持进行疑
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向科主任或院总值班(医务部)汇报,以
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