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主讲刘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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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主讲刘明辉)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讲解

主讲人:刘明辉

2006年7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主讲简介

·大连出版社社长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审计学会理事

·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会计师协会理事

·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CERM证书认证(中国)委员会委员

概述

●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

●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

●第三节承接与保持业务

●第四节计划与执行业务

●第五节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六节获取证据

●第七节考虑期后事项

●第八节形成工作记录

●第九节编制鉴证报告

●第十节其他报告责任

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二、本准则的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制定背景

◆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

◆受找责任范围的扩大

◆会计市场的激烈竞争

◆国际趋同的需要

●二、本准则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本准则的规范目的:

➢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

➢界定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

➢指导注册会计师区别两种不同保证程度的其他鉴证业务

➢明确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

●本准则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本准则共10章77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承接与保持业务

第三章计划与执行业务

第四章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五章获取证据

第六章考虑期后事项

第七章形成记录

第八章编制鉴证报告

第九章其他报告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

●二、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

●三、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1)

●涵义: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之外的鉴证业务。

⏹(1)凡是满足鉴证业务的定义,并且不是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业

务的业务,均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范畴;

⏹(2)其他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相对“特殊”;

⏹(3)其他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信息不是历史财务信息。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2)

●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审阅业务的其他鉴证业务之间的关系

●二、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

●国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网誉认证

⏹系统鉴定

⏹养老金鉴证

⏹风险评估鉴证

●我国的其他鉴证业务主要包括:

⏹内部控制鉴证

⏹预测财务信息审核

●不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业务:

⏹执行商定程序

⏹代编财务信息

⏹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

●三、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两类其他鉴证业务

⏹“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

●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

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

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风险

水平。

第三节承接与保持业务

●一、承接与保持业务时必备的条件

●二、注册会计师获取责任方声明书

●三、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四、签订业务约定书

●五、业务变更

●一、承接与保持业务时必备的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或保持的其他鉴证业务,除了要具备鉴证业务应具备的五

项特征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鉴证对象由预期使用者和注册会计师以外的第三方负责;

●(2)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的基础上,未发现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的情况;

●(3)确信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的人员在整体上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注册会计师获取责任方声明书

●责任方声明书的作用

➢可以表明该项其他鉴证业务存在适当的三方关系;

➢可以明确责任方自身的责任,是鉴证业的三方关系人理解各方责任的基础;➢以书面形式出具,载明责任方对鉴证对象的具体责任,避免因责任界定不清而引发分歧。

●无法获取责任方声明时,注册会计师的对策;

⏹获取其他支持,以明确责任方责任;

⏹考虑放弃该项业务。

●三、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超出注册会计师通常具

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专家工作或拒绝接受业务委托。

●四、签订业务约定书

●在承接或保持其他鉴证业务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其他鉴证业务

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鉴证对象特征和保证程度的不同而存差异。

●当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时,业务约定书的性质和内容可以有所不同。

●一般地,其他鉴证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下列订方面:

✧(1)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2)责任方的责任;

✧(3)采用的标准;

✧(4)鉴证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其他鉴证业务时遵守的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5)鉴证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鉴证报告的时间要求;

✧(6)鉴证报告格式和对鉴证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鉴证的其他固有限制,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错

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责任方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鉴证对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

要的其他信息;

✧(10)责任方对其作出的与鉴证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其他鉴证业务的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

公章等内容。

●五、业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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