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工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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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机械加工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机械基础只是和机床才做能力,且能够满足线行业产品零件对机械加工提出的各项要求。

1.2机械加工设备和工艺装备应能满足现行业产品的各项要求。

1.3机械加工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计量部门检验合格并在规定检定周期内。

2.加工前的准备

2.1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之后,首要检查加工所需的产品图纸、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2.2 机械加工人员实现必须熟读生产图纸和工艺文件,了解零件加工的关键部位,并根据加工的需要准备各种加工工具以及测量器具。

2.3机械加工人员加工之前应复核毛胚或半成品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加工:

A被加工件存在明显缺陷;

B 被加工件与图纸尺寸或者形状不相符。

2.4按工艺规程要求准备好加工所需要的全部工艺装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新夹具,量具等,要先熟悉其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机械加工工艺管理规范编号:FH/SMP/MF A版第0次修订第2/2页3 加工要求

3.1 机械加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图纸和工艺文件的有关要求对零件进行加工。

3.2 机械加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生产图纸和工艺文件有不妥之处,应及时汇报车间管理人员,但不得擅自更改图纸和文件。

3.3 对有公差要求的尺寸在加工时,应尽量按其中间公差加工。

3.4 工艺规程中未规定表面粗糙度要求的粗加工工序,加工后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25μm

3.5 为保证加工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应根据工件材料、精度要求和机床、刀夹具等情况,合理选择切削用量。加工铸件时,为了避免表面夹砂,樱花层等损坏刀具,在许可的条件下,切削深度应大于夹砂或硬化层深度。

3.6 铰孔前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5μm

3.7 精磨前的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6.3μm

3.8 粗加工时的倒角、倒圆、槽深等都应按精加工余量加大或加深,以保证精加工后达到设计要求。

3.9 在本工序后无去毛刺工序时,本工序加工生产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

3.10 在大件的加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工件是否松动,以防因松动而影响加工质量或发生意外事故。

3.11 当粗、精加工在同一台机床进行时,粗加工后一般应松开工件,待其冷却后重新装夹。

3.12 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系统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粗糙度突然变坏,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

3.13 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3.14 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必须对工件进行自检。

3.15 检查时候应正确使用测量器具。使用量规、千分尺等必须轻轻用力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带表头的测量工具实现应调好零位。

3.16 机械加工人员对加工过程中已经出现的不合格品应该单独放置,严禁以次充好。

3.17 在《机械加工工艺卡》中认真填写工序内容等相关记录,并签字。

4 加工后的处理

4.1 工件在各工序加工手应做到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工位器具的规定区域内摆放整齐,一磕、碰、划伤等。

4.2 暂不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或精加工后的表面进行防锈处理。

4.3 凡相关零件成组配加工的,加工后需做标记(或者编号)

4.4 重要零件应按规定打印标记。

4.5 各工序加工完的工件,每个工序的加工人员都需要进行自检,最后经质检人员抽样检查,并在《机械加工工艺卡》中签字确认合格后方能转型进入下道工序。

5 其他

5.1 工艺装备用完后要清理干净,放置到规定的位置或者交还仓库。

5.2 产品图纸、工艺规程和使用的其他技术文件,要注意保持整洁并归类,严禁擅自涂改。

5.3 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请在《机械加工工艺卡》做好相关记录。

5.4 各生产人员按照交接班操作规程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6 支持文件

6.1 《机械加工工艺卡》

6.2 《铣床操作规程》

6.3 《钻床操作规程》

6.4 《雕刻机操作规程》

6.5 《线切割操作规程》

6.6 《普通车床操作规程》

6.7 《加工中心操作规程》

6.8 《交接班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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