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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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街道教育系统全员办信息、搞调研和对外宣传的积极性,增强教育信息调研工作,巩固和扩大外宣成果,更好地促进全街道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要求,结合街道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中小学、成教、幼儿园。
二、考核目标
总体目标做到《日照日报》教育版、岚山电视台、日照电视台及《日照教育信息》、《岚山信息》、《岚山教育信息》等媒体每月必见我街道中小学、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情况。
1、信息工作各学校每周上报教委办公室有价值信息不少于1条。
2、通讯报道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每季度在区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通讯文章、新闻消息或电视台报道不少于2次。
3、调研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每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
三、考核奖惩
1、信息考核以分计算。各学校、幼儿园每上报街道教委一条信息得1分,采用一篇得5分,被区《教育信息》采用一条得1分,被《岚山信息》或《日照教育信息》采用一条得2分,被某某级媒体以上采用1条得3分,被领导批示1条另加1-2分。
2、新闻稿件被《日照日报》教育版发表1篇得2分,在某某级报刊发表1篇得3分。教育工作被岚山电视台报道一次得15分,被日照电视台报道一次得2分,被某某级以上电视台报道一次得3分。
3、考核结果以累计得分计算,按积分多少评选街道、区、某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通过电视台报道的要事先报告街道教委;信息宣传材料一律通过街道教委上报区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1、各学校、幼儿园信息、调研文章及新闻稿件的审核,由各分管校长审核,重要信息要由学校校长签发。
2、信息、调研文章及新闻稿件的登记及统计由教委办公室负责,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搞好材料登记存档工作。教委将定期通报信息上报、采用情况,年底统一考核。
3、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有分管领导,指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完善办公条件,有条件的学校要接入互联网,除紧急信息外,所有信息都应使用lsjdjw@163dgsa电子邮箱上报。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积极动员,广泛发动,努力工作,争取出色完成任务,把教育战线上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出来,为岚山头街道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4、本办法于XX年5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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