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现状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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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现状与未来
;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中国商业和的主要特点,认为中国上市银行现有业务的会计标准已基本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上市银行境内外审计差异分析主要表现为会计标准的运行差异,提出了“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越接轨,会计审计职业判断越重要”之观点。并认为,会计和审计标准的国际化、会计大集中、会计的广泛应用、会计核算和管理手段现代化以及银行内审大稽核、监管审计化和专业化、上市银行报表审计单一化是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必然发展趋势。
【关键词】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现状发展趋势
一、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会计和审计的特点
1 政府是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任何国家的会计审计都是由国家制定的,因而都具有国家的性质。然而作为会计审计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其供给主体却有很大的不同,国际上主要有政府供给、民间职业团体供给、由政府与民间职业团体共同供给三种模式。美国、英国等是民间职业团体供给模式的代表,法国等则是政府供给模式的代表。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历来以政府为供给主体。考虑到会计审计标准涉及许多技术性问题,会计审计方法和会计关系到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尽管在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制定过程中成立了
国内外咨询专家组,并在正式颁布之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但实质上我国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仍然是政府,即属于政府供给模式的典型代表。
我国坚持以政府为主体供给会计审计标准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会计传统,通过立法来规范会计行为是中国会计的重要特征。二是政府作为会计审计标准的供给主体,既可以保证标准的权威性,又可以减少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交易费用、缩短制定过程和实施推广过程,提高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时效性。三是在大型企业尤其是银行业及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具有的主体地位也是政府制定会计审计标准的重要原因。
2 会计审计标准的实施具有强制性。根据我国家林毅夫的研究成果,制度变迁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基本类型。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制度不均衡所引起的获利机会而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创新;后者是指政府命令或法律的引入、实施而引起的现行制度的变迁或替代。由于我国会计审计标准制定方面的传统,加之我国快节奏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尤其是资本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会计审计标准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变迁。强制性会计审计标准变迁的优点在于,能利用政府的强制力和“暴力潜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制度变迁的。从实践来看,为保障商业银行会计审计标准的实施,政府专门设立有
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实施的强制性监管。
3 制度的变迁具有渐进性。体制改革的进行,改变了中国银行业作为政府“大出纳”的使命,实现了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建立起了统一法人。在商业银行自身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中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市场的迅速兴起和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转向股票等直接金融产品,银行的传统业务开始受到冲击;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传统的优势被打破;经济的发展推动着的步伐不断加快,新的银行业务品种和服务手段不断推出等。
与此相适应,银行会计审计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渐进式变迁,表现为“逐步推进、分步到位、先易后难”。从1985年的《会计法》到以后两次修改的《会计法》;从《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5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1992年11月)到《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和已颁布的13个具体会计准则;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到《公开发行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2000年12月);从第一批《中国独立审计准则》(1995年12月)到《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2001年1月)和《银行间函证程序》(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2001年1月)。从所有这些制度性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审计改革的过
程是在“边学边干”、“摸着石头过河” 中进行的,是分步推进的,是在适应商业银行管理体制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渐进式推进的。
4 不同商业银行的会计审计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虽然1993年开始的会计改革打破了按行业分别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和制定会计制度办法,但在经济的转轨时期,银行系统内部在会计制度的设计与制定上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一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经营对象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会计制度与规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制度》;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他业务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现为《企业会计制度》);上市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其他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外,还必须执行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执行《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二是同一银行业务在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会计政策差异大,主要表现在:(1)呆帐准备虽都采用备抵法核算,但非上市银行的呆帐准备只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提;而上市银行除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
提一般呆帐准备,还需要根据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计提专项呆帐准备。(2)利息收入的确认,在2000年度,非上市银行的应收利息核算期间为180天,而上市银行只有90天。(3)坏帐准备的计提,非上市银行根据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 3%计提;而上市银行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贷款对象或人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地估计计提,如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年报坏帐准备计提比例高达52%.(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短期投资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非上市银行不计提;而上市银行必须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计提。(5)贷款的核算,非上市银行只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而上市银行除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外,还必须执行“五级”分类方法计算。
在审计方面,1995年1月,审计署发文明确了国有的审计管辖范围;1996年12月,又出台了《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可依法对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管;2001年1月,财政部通过中国注协公开发布了《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和《银行间函证程序》两个单独的商业银行审计标准。各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开始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从2000年起,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银行除接受监管当局的审计外,还“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