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网共建共享管理办法
共建共享在驻地网建设中的应用
共建共享在驻地网建设中的应用摘要:进入到21世纪以来,互联网进入到了高速发展的阶段,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网络。
驻地网的建设满足了人们对网络应用的基本需求,但是仍存在建设成本高等问题。
为了解决驻地网的建设问题,很多运营商都采用了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
本文将简单阐述驻地网的特点及常见的共建共享模式,深入分析了共建共享在驻地网建设中的应用,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共建共享;驻地网建设;应用1引言为了满足电信事业的发展要求,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驻地网建设项目日渐增多。
同时驻地网的资源建设格局也突破了传统移动、联动和电信三大运营商的限制,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驻地网的建设当中,加剧了市场的竞争。
当前,驻地网的建设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采用不同的建设模式,来解决驻地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成本高、开发商限制等问题。
因此,研究分析共建共享在驻地网建设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驻地网的概述所谓驻地网,就是用户端的机线设备,它实现了用户终端与网络接口之间的联系,是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重要节点。
当前,驻地网主要由具有通信、控制功能的驻地布线系统构成,解决了网络通信最后一公里的连接问题。
就目前我国的驻地网建设情况来看,普遍存在重复建设的问题,而且建设模式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例如运营商的单独建设,运营商与住宅开发商的联合建设、开发商建设后租赁给运营商等。
这些模式的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用户的网络需求,但是也严重限制了驻地网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居民,共建共享模式的应用,有效的降低了驻地网建设的成本,降低了建设各方所承担的投资风险,对于驻地网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当前驻地网建设主要模式3.1运营商独立建设和运营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为了满足用户的互联网需求,在用户较为集中的设置驻地网,来为用户提供相配套的服务,这就是运营商独立建设与运营的驻地网。
而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未来用户可以享受更加优质的语音、IPTV以及网络服务。
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国网络互联互通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网络互联互通的现状和发展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网络互联互通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数据中心、网络设备供应商等。
第三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互联互通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和业务连续性。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网络互联互通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网络运营单位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互联互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网络互联互通应遵循以下安全原则:1. 隔离原则:对内外网络进行物理或逻辑隔离,防止内外网络直接通信,降低安全风险。
2. 认证授权原则:对网络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确保网络访问的安全性。
3. 数据加密原则: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防火墙原则:设置防火墙,对进出网络的流量进行监控和过滤,防止恶意攻击。
5. 日志审计原则:对网络操作和访问行为进行记录,便于追踪和溯源。
第八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1. 物理安全:确保网络设备的物理安全,防止设备被盗、损坏或被非法接入。
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等。
3. 数据安全:对传输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安全。
4. 系统安全:定期更新系统补丁,防止系统漏洞被利用。
5. 安全监控:实时监控网络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九条网络互联互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性: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事件。
2. 协同性:各部门、各单位应协同配合,共同应对安全事件。
驻地建设管理制度及措施
驻地建设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制度基础1. 驻地建设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标驻地建设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统一驻地建设的管理行为,提升驻地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性,保障驻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其目标是建立健全的驻地建设管理制度,推动驻地建设向科学化、规范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确保驻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 驻地建设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驻地建设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证合法合规。
(2)科学原则:驻地建设管理应当以科学技术为基础,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平原则:驻地建设管理应当保证公平、公正,对各项事务一视同仁。
(4)责任原则:驻地建设管理应当按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的责任体系。
(5)效率原则:驻地建设管理应当追求效率,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制度建设1. 驻地建设管理体制(1)建立驻地建设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设立驻地建设管理部门,担负日常管理工作,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职责。
(3)建立驻地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工作,推动驻地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 驻地建设管理流程(1)立项阶段: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制定项目管理方案。
(2)规划设计阶段:进行规划设计,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3)施工阶段:招标选址、进行施工管理,推动项目实施。
(4)验收阶段:完成项目验收,确定项目结果,归档相关材料。
3. 驻地建设管理制度(1)制定驻地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2)建立驻地建设管理档案,记录相关工作,便于查阅和追溯。
(3)落实驻地建设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与管理。
三、执法监管1. 加强驻地建设管理执法(1)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管机构,加强对驻地建设的执法监管。
(2)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强化执法监管职能部门的权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完善驻地建设管理监督体系(1)建立健全的管理监督体系,推动管理工作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
(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0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2010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 (1)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 (8)第五章驻地网业务合作 (9)第六章驻地网投资建设 (11)第七章驻地网业务营销 (12)第八章驻地网资料管理 (14)第九章附则 (15)附件一:楼盘档次分类表 (16)附件二:驻地网合作政策授权范围 (17)附件三: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 (18)附件四:驻地网业务合作款项结算流程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驻地网拓展和营销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驻地网运营体系,特制定《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地网的拓展和营销工作,包括从楼盘发现、洽谈、签约、工程实施以及客户营销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的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第四条楼盘的定义楼盘是指以政府批复的楼宇建设的红线为边界的建筑或建筑群,包括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以及其他同类客户聚集的建筑或建筑群。
第五条驻地网的定义驻地网是指为满足楼盘的通信需要而建于红线范围内的电信网络。
驻地网的建设内容包括管道、线路(含光纤、主干、配线、用户线)、无线室内分布系统、接入间(机房)、设备(动力、空调、交换、传输、数据、EPON)以及其他辅助无源设施。
第六条楼盘的分类1、按照使用性质划分楼盘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和其他。
具体定义如下:1)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以及酒店式公寓,分为高端住宅和中低端住宅。
2)写字楼:出租或者出售用作办公场地的楼宇。
分为高档写字楼、中档写字楼和普通写字楼3)专业市场:经营地点相对集中、有统一管理机构且从事同类或相近业务的商户聚集地。
驻地网共建共享管理办法
驻地网共建共享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江苏省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住楼。
包括(1)由建设办公室牵头,通过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名单。
(2)老小区:本规范发文前已完成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并已放装用户的小区。
通信运营企业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公约生效前签约运营企业已与开发商签订通信配套协议(已在行业协会备案)且正在履行协议的新建小区,不受本细则约束。
由签约运营商本着双赢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由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包含以下内容:红线内的通信管线和楼内通信暗管(或桥架线槽)、暗线;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通信间(应安装监视摄像头);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楼层过渡盒;单元配线箱和室内弱电箱(需引入市电220v)。
配线光缆、入户线光缆。
第三条为有效实施本公约,行业协会设立“住宅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住宅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监督所有通信运营企业按照本公约的规定执行本公约。
以地方、市级通信协会为牵头机构,协调、联系各运营商的建设需求,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通信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各运营商应设立专职联络人员,在通信协会的领导下共同工作。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应由建设办公室与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统一谈判、统一签订协议,各个签约运营企业不得与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签订通信配套协议。
协调省建设厅出台相关规定,强制在住宅小区建设审批流程中有关小区配套通信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由通信协会牵头三家运营商共同完成,完成审核和验收后方能申领住宅销售许可证。
第五条建设办公室牵头审查开发商提供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通信协会应联系三家运营商的专职人员,根据FTTH技术标准对方案进行联合审查,经所有联合运营商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期施工。
第6条通信运营企业建设期间,各通信运营企业应同时考虑运营企业无线网络信号的覆盖要求,并同时实施。
驻地网3+1+N共建共享合作模式研究
驻地网3+1+N共建共享合作模式研究作者:史枫来源:《中国新通信》 2018年第9期【摘要】目前人们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网络的作用。
因此驻地网建设在目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为人们网络应用提供极大的方便。
驻地网建设成本高,为避免重复投资,适合采用共建共享合作模式。
因此文章主要对驻地网3+1+N 共建共享合作模式进行了研究,在3+1+N 共建共享合作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开展共建共享合作模式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驻地网 3+1+N;共建共享合作我国通信市场中,目前是三家巨头,即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虽然只有三家通信公司,但通信网络市场竞争依然十分激烈。
特别是近些年来,通信市场竞争更加白炽化。
驻地网开始成为通信运营商进行市场竞争的主要争夺方向。
对电信运营商来讲,谁掌握的驻地网市场多,谁就有可能在激烈的通信竞争中获胜。
但驻地网建设具有成本高、效果慢等特点,使得驻地网建设具有较大的风险。
但驻地网的建设,能方便用户终端的快速、方便连接入网。
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内驻地网将发挥其独有的作用。
文章主要对驻地网共建共享合作模式进行研究分析,加强驻地网建设共建共享合作模式的了解。
一、驻地网概述驻地网主要是指一个楼房内的机线设备,该机线设备实现了用户终端和用户网络接口的连接。
驻地网主要由具有通信、控制作用的用户驻地布线系统构成,实现了网络通信的最后一公里,网络业务十分集中,满足了用户终端接入网络的需求。
2009 年,江苏移动对驻地网建设的开始,打破了驻地网资源建设的平静,在驻地网建设中掀起了巨大波澜。
几家运营商开始争夺驻地网的建设和管理。
目前我国驻地网建设已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管控,重复建设现象普遍,建设模式也多种多样如运营商和开发商共同建设、开发商建设向运营商出租等,这些都是当前驻地网建设现状。
这些现状的存在使得驻地网建设后应用情况不尽人意,影响了驻地网作用的发挥。
2011 年我国提出了“宽带中国战略”,在这一战略思想的引导下,我国驻地网建设开始朝着共建共享模式方向发展,通过这种模式改善当前驻地网建设混乱现状,完善小区通信配套设置。
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网方案研究
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网方案研究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网方案研究摘要:2013年GB 50846-2012及GB50847-2012的施行极大的推动了各省市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的进行,该文针对合肥市常见的别墅区、多层建筑、小高层或高层建筑、公寓或廉租房等应用场景提出不同的组网方案,对各方案的特点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FTTH;光纤到户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4)06-1341-041 概述为了适应城市建设与信息通信的发展,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25日颁布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此两册国家规范自2013年4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进入新的建设阶段。
规范发布后,我省积极响应,在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协调小组和各地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的大力推行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已初步确立完健的管理体系和流程,建立了符合各地实情的建设方案,使得全省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稳健发展。
本文将以安徽省合肥市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方案为蓝本,分析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并对各种模式做投资测算,并对各自建设模式做简要分析。
2 技术背景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得以全面的施行的基础是PON组网技术的成熟以及FTTH建设的大量普及。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大力开展FTTH建设,使我国宽带接入向“高带宽”、“高速率”迈进,这促进和推动了参与组网的各项设备和技术的稳步前进,为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运营商驻地网第三方模式共建共享
运营商驻地网第三方模式共建共享作者:暂无来源:《上海信息化》 2015年第11期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上海宽带接入建设多年,家庭宽带已普遍达到20M接入水平。
2015年进一步提速至50M及100M。
随着国家宽带政策的推动,上海率先建成了“宽带高速路”,在此形势下,如何建设驻地网?如何实现驻地网络的共建共享、使多家运营商有平等接入的平台?运营商驻地网的第三方模式共建共享,成为当前产业界关注的课题。
文/王寿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视频、音乐流媒体、网络游戏等互动业务,直接驱动了宽带接入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有线接入网从基于铜缆的网络发展到以光为基础的光纤宽带网络,无线接入网从3G发展到4G、并已着手展开5G战略布局,数据交互能力提高百倍之多,相关应用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全产业链发展,使宽带通信业务呈现出多维度、多方面的发展态势。
聚焦驻地网市场2015年,一系列政策的出炉,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上海房地产业正迎来相对较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配套驻地网市场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寻求能真正实现共建共享、平等、有序的建设和服务模式。
目前,拥有上海通管局核发的宽带驻地网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共有12家,在驻地网市场逐渐形成共建共享机制之际,运营商竞争亦日趋激烈。
综观当前的宽带驻地网技术,全程采用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实现用户的接入,在本世纪初就在发达国家,特别是亚洲的日本、韩国得到广泛运用,也助推FTTx——新一代光纤接人技术成为驻地网最主流的技术。
此后,上海市NGB示范网的建设,随即推动了传统电信运营商加速进行包含光纤接人在内的一系列宽带网络改造。
基于PON的FTTx接入技术传统电信运营商基本采用基于PON的FTTx接人技术作为其最为主要的驻地网接入技术。
PON技术主要包括基于ATM的APON/BPON、EPON(Ethernet PON,以太网无源光网络)、CPON( Gigabit-Capable Passive Optical Network,吉比特无源光网络)三大类。
驻地网光纤到户共建共享有效策略探究
驻地网光纤到户共建共享有效策略探究作者:刘威来源:《中国新通信》2016年第21期【摘要】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背景下,为了达到减少重复投资建设,提升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促进运营商和谐发展,推行驻地网光纤到户共建共享已经势在必行。
文章主要从基于PON的FTTH光纤宽带技术选择出发,对光纤驻地网到户共建共享策略进行分析,以供参考完善。
【关键词】驻地网光纤到户共建共享随着我国大型电信基础设施发展,为驻地网光纤到户共建共享奠定扎实基础,对引导各个运营开展光纤驻地网络到户共建共享起到重要作用,能够减少驻地网建设成本,提升驻地网建设、维护能力和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一、基于PON的FTTH光纤宽带技术选择在FTTH光纤宽带技术中,PON作为一种网络系统,主要是通过无源光缆、光分和合路器形成的光分配网(ODN)来连接接入网、多个用户端设备(ONU/ONT)及局部设备(OLT)等,是光线路终端(OLT)与光网络单元(ONU)中光分配网络的电子设备光接入网。
PON的FTTH光纤宽带技术的应用,为驻地网光纤宽带的连接选择了最佳的解决方案,适合运用于办公室、大楼、到户和交接箱等FTTH环境中。
例如某地区应用PON的FTTH光纤宽带技术,通过太网系统中IP骨干网和PSTN核心网,拓扑PON系统结构。
二、光纤驻地网到户共建共享策略2.1不同分光方式下的建设策略对比ODN组网需要结合建网经济型、维护便捷性及网路安全性,按照用户分布实际情况、属性、系统传输距离、路由、宽带需求、管道、已有光缆线里容量和地理环境进行,以此选择合理的组网模式。
在驻地网光纤分光中,主要包括一级分光与二级分光2种;其中在共建共享造价上,一级分光造价为393元1户,具有分光器端口利用率较高,占用PON口较少,后期需要维护的故障问题和维护点较少特点;而二级分光造价为102元1户,具有分光器端口利用率较高优点,但缺陷是:占用PON口较多,后期需要维护的故障问题和维护点较多,加大了员工维护的工作量。
用户驻地网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设模式探讨
在新开发 区域的电信基础设施规划 中, 大型通信 机 房 的集约 化建设 往往 采用 同址 建设方 式 , 即: 将 各 电 信运营商原本规划在该 区域 内不同位置分别建设的通 信机房集 中在一处 ( 同址或同一建筑物内) 建设 , 根据
各 自需要 的面 积分 割机 房 , 并 按 照各 自标 准 和 网络 容
件, 通 常多设 置 为一路 进 出机房 管道 ( 条件 允许 时也可
2 CP N电信 基 础 设 施 共建 共 享模 式 探 讨
小 区 内 的管 道 和 机 房 是 C P N最 重 要 的 电信 基 础 设施 , 其 次是 小 区 内的光/ 电缆及 接 人设 备 。本 文试 图 在 机房 、 管道 、 线 缆 等基础 设施 的集 约化 建设 方式 上加
a ) C P N中心机房和电信问的土建工艺 、 住宅建筑 内的通信管 网系统 ( 含楼层配线箱 、 住户信息配线箱 、 信息插座和住户 内通信线缆) 由建筑开发单位负责 。 b ) C P N内( 道路红线 内) 的通信管道 、 通信光/ 电 缆、 光纤配线架 、 光/ 电缆交接箱 、 人户光缆等设施由各 电信 运 营商 根 据相 关 建设 和技 术规 范 , 达 成 一 致方 案 后 实施 共建 共享 。 c ) 各 电信运 营商接人小 区的接人层 电信基础设 施( 包括市政道路通信管道与小 区内沟通管道 、 电信运 营商在 C P N 机房 内设 置的光纤配线架 、 电信运营商建
率、 摊低机房建设 成本 , 缺点是共享设施投资分摊 困 难、 公共设备维护界面难以划分 、 运维标准和费用难以 统一等 , 要说 服 电信运 营 商 出资 按该 模 式建 设 是有 一
定 困难 的 。 因此 建 议 机 房 内属 C P N范 围的所 有设 施 均 由地 块开 发 商统 一 投 资建 设 , 建 成后 委 托独 立 于 电 信 运 营商 以外 的第三 方专业 代 维单位 进行 日后 的统一
2024年社区共驻共建实施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社区共驻共建实施方案范本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社区共驻共建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加强基层治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促进居民自治和社区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2024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建立一批示范社区,实现社区治理的智能化和现代化,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总体原则1. 依法依规。
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充分尊重居民的合法权益。
2. 共建共享。
社区共驻共建应实现政府、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协同合作,形成共建共享的局面。
政府承担主导责任,居民参与共治共建,企事业单位提供支持。
3. 创新驱动。
推进社区共驻共建工作要加强创新驱动,鼓励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提升社区治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4. 共建共赢。
社区共驻共建应注重社区居民的参与和利益保障,通过共建共赢的方式,实现社区居民的共同富裕。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治理结构。
建立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方职责,协调社区共驻共建工作的推进。
加强社区委员会的建设,提高社区自治能力。
2.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广智慧社区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社区治理的智能化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3. 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在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居民需求的多样化服务,包括健康咨询、法律咨询、文化活动等。
4. 强化社区安全保障。
加强社区治安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障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5. 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支持社区居民创业就业,建立社区创业担保基金,提供创业贷款和技术支持,促进社区经济的繁荣发展。
6.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社区文化节、展览、演出等,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7. 推进社区环境整治。
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社区绿化、垃圾分类等环保行动。
驻地网管理办法
驻地网管理办法
针对光改和新建出现的问题,现制定出相关管理办法。
具体操作如下: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每天晚上八点前必须反馈准确的现场进度。
如未反馈一次提醒,两次未反馈将严重警告,三次未反馈将开具1000元罚单,超过三次罚单金额将以500元递增。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负责,如代维验收反映挂牌、光缆随意进楼道、户管等工艺问题未能够及时整改,复验查处相同问题开具罚单500元;当代维验收查出主光光衰过大,PON口信息不对应、尾纤光衰大等严重问题,不及时整改开具罚单5000元。
3、施工单位如认领小区无特殊情况,一再拖延进场施工时间,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完工,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开具罚单5000元。
4、后期根据施工单位小区洽谈、施工质量、配合移动完成指标等综合能力安排小区,如在急需情况下,不配合总包单位和移动公司,将逐渐缩小其工程份额并附上较大金额罚单。
5、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无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但所查看小区不定,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辞。
检查人员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反馈给负责人和施工单位。
6、当需要处理事由以邮件和微信两种方式提醒以后,如询问回答未收到或者未阅读,根据事由严重程度,一次提醒,两次警告,三次严重警告,四次罚单500元,如有紧急事情,电话,邮件,微信均已告知,但仍不加快处理,罚单1000元。
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制度
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地名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促进地名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建立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共建地名信息资源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地名管理机构、地理信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应加强合作,共同参与地名信息资源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建立统一的地名数据库,确保地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其次,共享地名信息资源需要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都可以通过该平台发布和获取地名信息。
平台应具备开放性和互通性,方便各方获取所需的地名信息,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另外,共建共享制度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地名信息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
相关部门应制定地名信息资源管理规定,明确各方的权责和管理流程,保障地名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此外,加强地名信息资源的更新和维护也是共建共享制度的重要环节。
地名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地名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加强对地名信息的质量监督,提高地名信息资源的质量和可信度。
最后,建立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激励机制也十分必要。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共建共享过程中,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激励,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地名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总之,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制度的建立,对于地名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合作、构建共享平台、健全法律法规、更新维护地名信息以及建立激励机制,才能实现地名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推动地名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设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在驻地网工程建设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施工规范、质量可控、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原则,保证工程的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第四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第五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做好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1. 项目立项: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工程的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预算等,并完成相关手续。
2. 规划设计:应选取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3. 招投标:应依法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选取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第六条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编制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工程施工图、提前拟定的施工计划及安全生产方案等,为后续的施工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施工阶段第八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计划。
1. 施工图纸:应由设计单位编制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专业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使用。
2. 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及进度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九条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第十条在工程施工阶段,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工序合理、施工质量可控。
第四章工程验收与管理第十一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相关记录。
开发商驻地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规范
开发商驻地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规范本规范结合国家相继出台的“共建共享”、“三网融合”政策,同时综合绵阳市“十二五”规划之“智慧绵阳——光网城市”进行编制,以加快数字城市—智慧绵阳建设,加速绵阳国民经济、民生工程和政务服务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全力塑造“国家科技城、西部经济发展新高地、三网融合应用标杆城市、四川信息副中心、智慧绵阳”新形象。
一、开发商建设范围:1、完成建筑红线内的弱电管道网络,要求通达各单元、弱电机房(交接间)。
管道段长建议控制在80米以内。
2、完成楼内暗管暗线,要求从多住户皮线光缆、同轴电缆汇聚点直通各住户室内家庭综合信息箱,完成家庭综合信息箱内皮线光缆成端,完成皮线光缆测试。
要求每户布放2根(或2芯)皮线光缆、1根同轴电缆进入汇聚点。
3、完成楼内暗管暗线,要求从室内家庭综合信息箱独立布放五类线(或超五类线)到各信息点,避免串接等现象。
建议电视机安装位置同时从室内家庭综合信息箱布放五类线(或超五类线)和同轴电缆。
完成室内户线成端和测试。
4、完成室内家庭综合信息箱、光纤插座面板的安装。
同时保证家庭综合信息箱内提供220V交流电源,完成箱体内防雷接地设施。
二、建设方案概述及案例:1、多层住宅小区(7层以下)以每个单元为单位进行住户皮线光缆、同轴电缆汇聚,设置一个汇聚点(单个汇聚点最大覆盖住户数不超过48户),开发商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确定合适的汇聚点位置。
同时保证汇聚点至引出单元楼进入小区管道的光缆路由通道。
推荐开发商购买的家庭综合信息箱尺寸不小于HWD:300mm×400mm×120mm,信息箱应留有光电缆出入孔、门上应留有散热孔。
信息箱内应设有交流220V电源插座(2孔、3孔插头至少各1个),在安装时应做好电源引接。
皮线光缆敷设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敷设过程中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2)、固定后皮线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15mm。
布放皮线光缆两端预留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楼层汇聚点一端预留1m;2)、用户综合信息箱一端预留0.5m。
浙江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办法
浙江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办法浙江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办法(试行)(2004-04-20 15:34: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运营商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开放用户驻地网运营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邮电(通信)管理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对省内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浙江省内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电信行业管理的规定,接受浙江省邮电(通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应遵循鼓励竞争、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宽带用户驻地网的运营应遵循互联互通、安全可靠、保证全程全网的电信级服务质量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
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
宽带用户驻地网的业务种类不包含电话业务。
第六条此次开放试点的范围原则上不包括城域接入网。
未取得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络国际联网许可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域接入网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第七条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试点期间实行经营许可证(或批文)制度。
试点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核发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证。
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证(或批文)的发放采用审批或招标的方式,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控。
在浙江省内建设和运营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必须取得浙江省邮电(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证(或批文)。
已获得信息产业部批准的经营性计算机互联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在向浙江省邮电(通信)管理局备案后,开展浙江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取得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
共建阵地管理制度
共建阵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共建阵地,保障共建者的权益,提高共建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共建阵地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共建者、管理员及访客。
三、共建者权益1. 共建者有权利利用共建阵地进行交流、合作和学习,享有平等的共建机会。
2. 共建者有义务维护共建阵地的和谐、正面氛围,不得发布违法、违纪或不当言论。
3. 共建者有权利获得管理员的帮助和支持,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四、管理员职责1. 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共建阵地的运行,维护共建阵地秩序和安全。
2. 管理员有权利对违反共建阵地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禁言、踢除等。
3. 管理员有义务为共建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助共建者解决问题。
五、共建规范1. 不得发布色情、暴力、非法信息,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行为。
2.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恶意扰乱共建阵地秩序的行为。
3. 不得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发布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的言论。
4. 不得冒充他人身份,不得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六、共建阵地运营1. 共建阵地由管理员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网站秩序、处理纠纷、完善共建机制等。
2. 共建阵地定期进行技术维护和升级,保障共建者的使用体验。
3. 共建阵地进行定期的交流活动和座谈会,鼓励共建者参与互动和交流。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规行为,管理员将根据轻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斀,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禁言、踢除等。
1. 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和提醒,要求及时修改错误。
2. 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禁言处理,限制该用户在共建阵地的发言权。
3. 恶意违规行为,将进行踢除处理,直接将该用户踢出共建阵地。
八、监督机制共建阵地将建立起监督机制,由共建者担任监督人员,监督共建阵地的管理规范执行情况。
1. 监督人员有权利对共建阵地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管理员反馈问题和建议。
2. 管理员必须对监督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处理,不得对监督人员进行打压或报复。
驻地网工程管理办法
天水分公司驻地网工程管理办法一、管理制度1、建设进度通报(1)每周由各县区监理人员向县区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上报工程建设进度,县区公司进行审核后于每周五18:00前上报分公司工建部;(2)每周由市监理员汇总县区进度情况,每周五18:00前上报分公司工建部;(3)每周六18:00前工建部向分公司领导、县区公司领导、分公司相关部室领导及专业主管以彩信方式通报上周工程建设进度;(4)监理向省公司上报的工程进度,必须要通过分公司工建部的审核。
2、协调例会(1)每周二19:00由工建部组织召开协调例会,参会方包括工建部、网络部、数据部、县区公司建维部、铁通公司、监理公司、设计院和施工单位。
(2)每周一18:00前由参会各方向工建部报本周例会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县区公司建维部需要向工建部上报对合作单位的处罚情况;(3)会议内容包括:①工程建设情况通报: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②对合作单位的处罚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与县区公司、相关部门的驻地网项目催办和督办情况,并明确新的催办事项;③由参会各方进行讨论,将工程中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进行分工,必要时形成新的催办单或督办单。
(4)每周三18:00前工建部通过OA向县区公司和相关部室发送会议纪要,并发送至合作单位邮箱。
3、项目催办和督办(1)对于项目中需要县区公司和相关部室办理的重要事项,根据《天移通发〔2011〕831号》(关于印发分公司逆向催办、督办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工建部向县区公司和其他相关部室发送催办单,超时限后向分公司综合部报督办单;(2)工建部建立催办和督办事项台账,形成重要协调事项闭环管理。
4、季度工程建设竞赛(1)每季度首月10日前,工建部制定季度工程建设竞赛实施细则,并召开驻地网建设季度总结会;(2)日常建设进度通报中通报竞赛目标完成情况,季度末进行评比,对建设完成较好的县区公司和合作单位进行奖励,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县区公司和合作单位进行处罚,并结合KPI考核对县区公司进行考核。
地区网络管理制度
地区网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区网络管理工作,规范网络使用行为,保障网络安全,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区内所有网络使用单位及个人,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等。
第三条地区网络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强化网络安全防护,遵守网络服务协议,保护用户隐私,营造良好的网络使用环境。
第四条地区网络管理工作应当遵守保密原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网络使用单位及个人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地区网络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特定网络使用单位或个人擅自采取限制措施。
第六条地区网络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完善网络管理制度,保障网络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地区网络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网络使用单位和个人遵守网络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第八条地区网络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网络监督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网络使用单位和个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二章网络使用权限管理第九条地区网络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网络使用权限,并明确权限范围和使用方式。
第十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网络权限的分配和使用,不得擅自超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网络权限进行审核和调整,及时清理和收回无效权限。
第十二条网络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出售网络权限,不得将网络权限以任何名义出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
第十四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网络安全设备,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测和排查漏洞。
第十五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网络攻击的防范和处理,及时发现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
第十六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十七条网络使用单位应当合理配置网络访问权限,限制不必要的网络访问,避免网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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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网共建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实施范围为江苏省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住楼。
包括(1)由建设办公室牵头,通过建设规划部门提供的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名单。
(2)老小区:本规范发文前已完成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并已放装用户的小区。
通信运营企业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公约生效前签约运营企业已与开发商签订通信配套协议(已在行业协会备案)且正在履行协议的新建小区,不受本细则约束。
由签约运营商本着双赢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条:由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投资建设的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包含以下内容:红线内的通信管线和楼内通信暗管(或桥架线槽)、暗线;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通信间(应安装监视摄像头);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楼层过渡盒;单元配线箱和室内弱电箱(需引入市电220V)。
配线光缆、入户线光缆。
第三条
为了切实有效执行本公约,在行业协会成立“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相关事宜,并依照本公约的规定监督各通信运营企业执行本公约。
以各地市通信协会作为牵头组织,协调、联络各家运营商的建设需求以及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通信配套设施进行把关验收。
各家运营商设置专职联系人员,在通信协会的牵头下协同工作。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相关事宜应由建设办公室与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统一谈判、统一签订协议,各个签约运营企业不得与开发单位或相关部门签订通信配套协议。
协调省建设厅出台相关规定,强制在住宅小区建设审批流程中有关小区配套通信设计方案审核和工程验收由通信协会牵头三家运营商共同完成,完成审核和验收后方能申领住宅销售许可证。
第五条: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开发商提供的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方案进行会审。
通信协会联系三家运营商专职人员共同对方案依据本次FTTH技术标准进行审核,在所有共同进入运营商签字确认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后期施工环节。
第六条:各通信运营企业在实施通信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需同步考虑运营企业无线网络信号的覆盖要求,并同时实施。
各运营企业在小区具备无线信号覆盖状况测试条件后,在一周内完成测试工作并将建设需求和方案报送建设办公室,由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运营企业对方案进行讨论并确定最终建设方案,并通知施工企业进行及时施工。
第七条:小区通信配套管线和公共交接间线缆成端由开发商委托具有相关通信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也可采用委托三家运营商中任何一家牵头完成。
建筑物内暗管暗线和配套机房可由开发商自行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在土建施工阶段一并完成。
第八条:老小区由FTTB向FTTH改造过程中,各运营企业任何一方计划将现有FTTB小区改造为FTTH,应先向通信协会提出申请,通信协会将该需求通知其他各运营商,征询共同建设意向。
(1)如有其他运营商有共同建设意向,则采用目前共建方式操作,自行协商由一家牵头完成建设,其他运营商分摊费用。
建设标准按本次FTTH标准执行。
(2)若其他运营商无共建意向,该运营商的老小区FTTH改造也应遵循本规范执行,做到户线两芯进入、楼道分纤箱采用开放模式。
后期其他运营商申请共用时分摊费用。
第九条:老小区已完成FTTH改造,其他运营商申请共用时,对于在苏建房[2005]81号文发布(2005年3月18日)至本规定颁布之间已完成FTTH建设的小区,应严格执行81号文规定,运营商不得与小区签订排他性协议,户线部分(暗管暗线)产权归用户所用。
其他运营商欲在小区进行FTTH建设前,应先向通信协会提出申请,由通信协会协调已建FTTH运营商开放小区管道、楼道光纤分配箱。
此部分建设费用可由后进入运营商分摊。
对于小区管道、光缆确无法共用的,后进入运营商可自行建设。
对于楼道分纤箱确无法开放共用的,后进入运营商在原分纤箱旁建设一共用分纤箱,由原运营商将户线皮缆全部引接至该共用分纤
箱,供各运营商共用。
第十条:开发单位和相关部门在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竣工后,将竣工资料文档和验收申请书送行业协会建设办公室,一周内由建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运营企业专职人员对竣工资料文档和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分发各个签约运营企业。
所有共同进入运营商签字确认验收合格作为后期申领销售许可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