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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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
xx县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加强对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本办法将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干部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XXX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教育预防、事前监督为主,依纪依法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监督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XXX(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监督对象和内容
监督对象为县委和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
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治素质和理论研究情况。科级干部能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在大是大非和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立场十分坚定、态度十分坚决、行动十分迅速,敢于发声亮剑,敢于主动担当,坚决同“三股势力”及各种分裂破坏行径做斗争;能否结合实际研究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科级干部是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是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是
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班子团结;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三)廉洁自律情况。科级干部是否认真执行本单位、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廉洁从政,依法依纪行使权力;是否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是否向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是否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和外出审批制度。
第四章工作生活作风和职能发挥情况
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作风和职能发挥情况是监督的重点。我们要确保领导干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避免搞虚假政绩和“形象工程”。同时,我们也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做到循规守矩、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家庭圈”。
在职能发挥方面,我们要确保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提供公共服务到位,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同时,要避免行政不
作为、行政乱作为的问题,并防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的情况出现。
第三章监督方式和措施
为了确保监督的有效性,我们将采取党内民主监督、党纪政纪监督、财务审计监督和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督。
在监督的主要措施方面,我们将实行研究考评制度,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研究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完善领导干部研究档案。同时,我们也将实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制,采取考察、民主测评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此外,我们还将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我们也将实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制和领导干部决策责任制,对于涉及本乡镇、本部门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投票表决制度,并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重大问题决策上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我们也将实行述职述廉制度,
在年度考核时进行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最后,我们也将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的人选进行公示。
七)为提高科级领导干部素质,我们实行“逢任必考”制度。在拟提拔为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公示期内,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集中组织进行理论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干部才能按照规定程序被任用。未参加考试或者不合格的干部将暂缓任用,需要择期进行补考。若干部无故不参加考试,则不能被任用。
八)我们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遵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要求。如果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时需要回避,县委组织部将提出回避意见,并向县委报告。如果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需要回避,本人应该提出回避申请。
九)我们实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已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将进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如果干部胜任现职,将被正式任命。如果干部不胜任现职,将取消试任职务,并安排到与试用之前职务或职级相当的工作岗位,不再享受试用期职务的相关待遇。
十)我们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如果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或不良倾向,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将适时同干部本人进行谈话诫勉。诫勉期满后,被诫勉者必须及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组织、纪检部门。对已按期改正错误的干部,将解除诫勉。对未及时改正错误或在诫勉期内又犯新的错误的干部,将根据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十一)我们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将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对领导干部的全程审计。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组织部将委托审计部门对其任期内管理经济、财务、物资等情况进行任前审计。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反映强烈的干部,将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任中审计。坚持离任审计制度,党政“一把手”离任后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离任审计要在领导干部离任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结果报送县委及县委组织部。
十二)我们实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XXX、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XXX、XXX、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收集、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每月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次干部监督信息,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十三)我们坚持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内部反映和公开报道,及时公布科级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违纪违法行为。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揭露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八条规定,对于群众举报的科级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将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必要时与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九条规定,实行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失误的干部,将视其责任程度予以追究。
第十条规定,实行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交流有关领导干部问题性信息。县委组织部在受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