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概述(doc 19页)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最新版)
编号:YB-HT-2731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最Comprehensive property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最新版)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二篇)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财产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个人或企业的财产免受损失。
财产保险可以包括房屋、车辆、家具设备、库存和其他财产形式的保险。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所订立的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约定。
本文将就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定义、功能、要素以及合同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定义及功能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金的责任。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主要功能包括:1. 保护被保险人的财产免受损失。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保护,一旦财产受到人为或自然灾害的损失,保险公司将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从而帮助被保险人摆脱经济困境。
2. 分散风险。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通过将被保险人的财产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了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从而使得被保险人能够更加安心地生活和经营。
3. 促进经济发展。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提供了对企业和个人财产的全面保护,使得企业和个人能够更加安全地进行经济活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要素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要素包括:1. 合同主体。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
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主体,被保险人是购买保险的主体。
2. 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的合同相对人,即被保险人、保险人、交易对象、保险标的、保险财产等。
3. 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是指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的财产,包括房屋、车辆、家具设备、库存和其他财产形式的保险。
4.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是指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财产受到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指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为购买保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
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正式的保险合同文件,它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定表现,具有法律效力。
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是保险责任和保险金支付的凭证,也是理赔的依据。
它记录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对于保险双方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保险单的格式和编号保险单通常采用印制的正书形式,其编号是唯一的,标志着保险单的唯一性和真实性。
保险单编号是被保险人在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易时的重要标识,它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快速地查找到被保险人的保单信息,保证了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在保险单上通常会记录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保险公司全面了解被保险人的情况,从而更好地为其提供保险服务。
三、保险标的的描述及保险责任保险单上会详细描述保险标的的情况,包括地址、性质、价值等内容。
同时也会说明保险责任的范围和条款,使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清楚地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和责任。
四、保险费和保险期限保险单会记录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还会说明保险期限和续保方式,使被保险人了解保险费用的收取和保障期限的具体情况。
五、理赔的相关条款保险单中会详细说明理赔的相关条款和程序,包括理赔的申请方式、时间限制、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指导被保险人在发生损失时如何进行理赔。
六、其他特别约定保险单中还会包含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其他特别约定,用以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从而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据保险单来解决。
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是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它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定协议。
被保险人在购买财产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单上的条款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保险公司也应当严格按照保险单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保险服务的质量和真实性。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简介
1.1 中国人保财险简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
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
2003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凭借综合实力,公司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2008年6月26日,国际权威评级机构穆迪公司授予公司中国内地企业最高信用评级A1级。
2008年,公司保费突破一千亿元,实现历史性跨越,在全球上市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排名第10位。
在六十多年的卓越历程里,中国人保财险以“人民保险、服务人民(造福于民)”为使命,秉承“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价值至上、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弘扬“求实、诚信、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积极履行优秀企业公民责任,为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提供了强大的保险保障。
同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客户的实践中,创造和积累了市场领先的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品牌优势:PICC 品牌与共和国同生共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影响和显著声誉。
中国人保财险先后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最受信赖保险公司”,在行业首获“中国客户关怀标杆企业”称号,公司95518客户服务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公司奥运营销获得中国广告协会最高荣誉“中国艾菲奖——金奖”,在2008年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中,公司被评为“亚洲最具竞争力非寿险公司”。
人才优势:中国人保财险秉持“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人才兴司战略,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重视和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遍及非寿险业务链各个环节的技术人才,精心打造了一支掌握非寿险业核心技能的专业化员工队伍。
财产基本险条款(2019版)-10页精选文档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九)水箱、水管爆裂;(十)盗窃、抢劫。
财产保险培训教程(doc 14页)
财产保险培训教程(doc 14页)../temp/...../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
(江河、空气、土地无价)(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1、产生于人与物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关系(人身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人的关系)2、保险利益有量的限定3、保险利益时效(四)保险金额的特殊性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即为保险价值(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一般为1年或1年以内。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依据“仓至仓条款”)(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财产保险合同属于损失补偿合同。
三、种类海上保险---风险发生的区域,火灾保险—风险事故,汽车保险—保险标的(一)财产损失保险1、企业财产保险:适用于各种企业、社团、机关和事业单位2、利润损失保险3、家庭财产保险4、运输工具保险5、货物运输保险6、工程保险7、特殊风险保险8、农业保险:种植业保险与养殖业保险(二)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三)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商业信用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第二节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财产保险简介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Property 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1]一、财产保险概述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定义: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广义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则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在保险实务中,后者一般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二、财产保险业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
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三、财产保险原则分类1、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行业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又称“可保利益原则”或“可保权益原则”。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所保标的具有法律所承认的权益或利害关系。
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能遭受的损失或失去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条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而且不仅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遵守此项原则,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也都要求当事人间具有“最大诚信”。
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概念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保险标的的存放地点相对固定处于相对静止状态。
企业财产保险是从火灾保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具体险种,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种类及其范围在涉外业务中,企业财产保险可以分为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
在国内业务中,则是分为财产保险基本险和财产保险综合险。
下面只是介绍国内业务的分类方法。
1、财产保险基本险财产保险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下面几项:(1)火灾、爆炸、雷电;(2)意外事故。
2、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下面几项:(1)火灾、爆炸;(2)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5)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喂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3、附加险企业财产保险也有许多的附加条款下面,大家介绍主要的几种:(1)附加水管爆裂意外损失险。
(2)附加橱窗玻璃意外险。
(3)附加商业盗窃险。
(4)附加露堆财产保险。
4、企业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责任免除包括: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或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财产遭受保险条款所列明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引起的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被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被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被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确定的。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其次“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盘点时发现的短缺”以及“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些都是一切险相对于综合险增加的条款。
财产与责任保险
财产与责任保险一、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简称财险或产险,是指以财产以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为根本目的的一种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机制。
广义: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既可以使客观存在的、可以触摸到的有形财产(房屋、运输工具),也可以是不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无法触摸的无形财产(责任、合同权利)。
狭义:仅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财产保险的特征a)承保范围的广泛性。
保险标的是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以及损害赔偿责任。
b)城堡风险多样且集中。
承保的保险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风险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赔偿责任,也包括间接的费用损失和利润损失。
c)保险价值可衡量。
保险标的可用货币衡量其价值,保险标的具有估价性。
d)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限,财产保险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e)具有损失补偿性。
在损失补偿原则下,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对保险人的损失给予补偿,并且补偿的限度一被保险人在经济利益上恢复到损失以前的状况为限,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财产保险获得额外收益。
f)保险期限较短,为期一年或者一年以内。
3.财产保险的分类(理论分类)a)按承包方式: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b)按实施方式:强制保险、自愿保险c)按经营目的:营利性财产保险(即商业财产保险)、非营利性财产保险(又分为政策性保险、相互保险)d)按保障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e)按保险标的性质:积极财产保险、消极财产保险f)按城堡是保险价值的确定与否: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二、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1.最大诚信原则a)告知: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及履行的过程中就重要事实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
b)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财产保险百科知识:家财保险小常识
财产保险百科知识:家财保险小常识1、“家居平安系列保险”与传统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区别?2、“家居平安系列保险”具体包括哪些保障?3、怎样才能买到合适的家居平安险?4、为何C款只能购买1份,而A款、B款可买多份?5、现金、珠宝为什么要设限额?不设限额可以吗?6、“家居平安险”的赔偿处理与传统家庭财产保险有何区别?7、假如不慎发生火灾,救火时的施救费用(比如使用家中自备的灭火器灭火)可以赔偿吗?8、放置在家中的生产设备在保险范围内吗?9、如果发生赔案,索赔期限有多长?10、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责任常识。
1、“家居平安系列保险”与传统家庭财产保险有哪些区别?"家居平安系列保险"是平安保险公司在长期市场调研实践中,以传统家庭财产基本险和八个附加险为基础,为置业安居的市民度身打造的一种保险范围广、责任大、价格低、易操作的新型家庭保障产品。
该产品根据消费大众的不同需求,提供了三款个性化的组合方案(即如意A款、如意B款、如意C款),不仅继承了传统型家财险的优点,还实现了四大突破:◎第一项突破:把传统家财不保的家电、服装、家具等的盗抢及现金、金银珠宝、信用卡的盗窃、盗用列入保险范围;◎第二项突破:把传统家财不保的家电用电安全、水暖管爆裂损失列入保险范围;◎第三项突破:扩展了个人责任保险范围,即在被保险房屋内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紧急救助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第四项突破:扩展了临时住所保障,即因保险责任原因导致被保险房屋无法居住,而需支付的必需的合理的租房费用。
2、家居平安系列保险具体包括哪些保障?家居平安系列保险的保障责任以家庭财产基本险和八个附加险条款为准(详见条款)。
其中:(1)如意A款:◎保险财产:房屋及附属物、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保险金额:¥26万◎主要保险责任:基本险: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台风、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附加险:盗抢险(2)如意B款:◎保险财产:房屋及附属物、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保险金额:¥25万◎主要保险责任:基本险: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台风、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附加险:盗抢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水暖管爆裂险(3)如意C款:◎保险财产: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现金、金银珠宝◎保险金额:¥19万◎主要保险责任:基本险: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台风、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附加险:盗抢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险,水暖管爆裂险,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一切险,租房费用损失险,信用卡盗窃损失险在PA18网家财险栏目首页上,也已直接列明了该系列保险的各款套餐所包含的承保项目、保险金额及保费。
(金融保险)财产保险最终版
问答:1、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⑴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保险客户投保各种类别的财产保险,目的在于转嫁自己在有关财产物资和利益的风险,当风险发生并导致保险利益损失时能够获得保险人的补偿。
而保险人经营各种类别的财产保险业务,承担着对保险客户保险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从理论上讲,保险人的经营是建立在补偿保险客户的保险利益损失基础之上。
⑵承保范围具有广泛性。
财产保险业务的承保范围覆盖着除自然人的身体与生命之外的一切风险保险业务,不仅包容着各种差异极大的财产保险物资,而且包容着各种民事法律风险和商业信用风险等。
⑶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主要表现在:1 投保对象复杂,既有法人团体投保,又有居民家庭个人投保。
2 投保标的复杂。
3 投保过程复杂。
4 风险管理复杂。
5经营技术复杂,即要求保险人熟悉与各种类型投保标的相关的技术知识。
⑷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从总体的保险关系来看,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完全平等和等价的。
但就单个的保险关系而言,却又明显地存在着交易双方在实际支付的经济价值上的不平等现象。
保险人在经营每一笔财产保险业务时,收取的保险费与支付的保险赔款事实上并非是等价的。
2、财产保险活动对当事人诚信要求更严原因:①保险标的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控制,保险人难以全面、及时的了解其状况,惟有依赖投保人或其代理人的如实陈述。
②对各种类型的保险标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比保险人更熟悉其风险因素,专业技术和信息欠缺使得保险人必须依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告知和陈述来确定承保条件。
③复杂的保险条款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一般投保人不易准确理解,从而亦要求保险人及相关中介人在保险活动中履行相应的诚信义务。
④保险合同的射幸性要求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中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诚实守信。
3、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①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利益。
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利益,必须使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为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
②必须是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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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概述(doc 19页)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财产保险教材《财产保险》,陈伊维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参考书目《财产和责任保险》(美)所罗门·许布纳、小肯尼斯·布莱克、博纳德·韦布著,陈欣等译,人大出版社,2002年《财产保险》乔林、王绪谨主编,人大出版社,2003年《财产保险原理与实务》许谨良主编,上海财大出版社,1998年《日本财产保险业的变化与对策》(日)植村信保著,陈伊维、谭颖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商业保险》(美)贝纳德·L·威布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财产与责任保险原理》(美)康斯坦丝·M·卢瑟亚特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雇主责任保险的理论与实践》陈伊维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导论一、教学目标对财产保险有最基本的了解,掌握财产保险的基本原理、主要险种及实务。
二、教学内容主要介绍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财产保险运作中遵循的基本原则;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财产保险费率构成、财务稳定性及其财产保险的经营等内容。
三、先修课程保险学原理四、考核期末考试方式为闭卷。
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第一部分:财产保险总论第一章财产保险基础学习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财产保险的基本概念;了解财产保险的特征与作用;掌握国际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把握财产保险发展的趋势。
第一节财产保险的产生及其作用一、财产保险的产生1、财产保险产生的必要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不可避免性。
2、财产保险产生的可能性本章小结:1、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就是补偿经济损失。
财产保险的作用是财产保险在发挥其职能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具体效果。
3、财产保险包括有形的财产保险与无形的财产保险2大部分。
思考题:1、什么是财产保险?什么是有形、无形财产保险?试举例说明。
2、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还会存在财产保险这种经济补偿方式?3、请给出火灾保险、责任保险、汽车保险、营业中断险的定义。
4、试分析制约我国财产保险业发展的因素。
5、为什么说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6、简述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异同?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学习目的: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定义、特点和分类;熟悉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了解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预约保险合同和批单;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第一节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财产保险合同定义财产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关于财产保险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经济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1、是损害补偿性合同2、是射幸合同三、财产保险合同种类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2、责任保险合同3、信用保险合同第二节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及终止一、财产保险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与承诺2个环节二、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三、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1、主体变更2、内容的变更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四、财产保险合同的终止1、期满终止2、已履行赔付责任而终止3、因标的转让而终止4、标的因除外责任而灭失5、因当事人解约而终止6、标的部分灭失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而终止五、财产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1、争议产生的原因2、合同争议的解释原则(1)文义解释(2)意图解释(3)有利于合同非起草方的解释3、争议的处理方式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的形式一、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订立保险合同的要约。
二、保险单是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而签发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三、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书面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
四、暂保单是保险人出立正式保单之前所签发的临时凭证。
五、预约保险合同是一种为简化手续而签发的长期性保险合同凭证。
六、批单是对财产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更正时由保险人出立的一种凭证。
第四节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一、财产保险合同条款的类型1、基本条款2、扩展责任条款3、限制责任条款4、保证条款5、特别说明条款二、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1、财产保险合同的客体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1)当事人(2)关系人(3)辅助人3、财产保险合同内容本章小结:1、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相关的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是损害补偿性合同,是射幸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三大类。
4、财产保险合同须经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才能成立;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双方产生约束力,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
5、财产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和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6、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7、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主要有文义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和有利于合同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
解决财产保险合同双方纠纷的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8、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是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预约保险合同、批单。
思考题:1、简答解释保单的一般原则。
2、财产保险合同形式有哪些?3、简答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不同。
4、如何理解财产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5、财产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
第三章财产保险遵循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掌握财产保险合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等。
理解这些特殊原则的含义、适用条件及功能。
第一节诚信原则一、如实告知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与标的有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保险人需如实告知有关免责事项。
二、保证当事人保证做或保证不做某事,或保证某种事态存在或不存在。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合同中的一方放弃合同所赋予的某种权利,日后则不能重新主张该项权利。
第二节可保利益原则一、可保利益1、可保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对标的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利益。
2、保险利益根据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权利或利益。
二、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1、货币利益2、合法利益3、确定的利益三、可保利益的来源1、所有权2、据有权3、契约规定四、可保利益原则的作用1、可以防止变保险为赌博2、可以防止道德危险3、可以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第三节赔偿原则一、赔偿原则1、定义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并使标的受损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条件和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程度,在保额内进行赔偿。
2、赔偿限度(1)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2)以保险金额为限(3)以保险利益为限(4)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5)被保险人不能从赔偿中额外获利二、赔偿原则的例外1、有免赔额的保险2、定值保险3、重置价值保险三、赔偿方式1、比例分摊方式2、第一责任赔偿方式3、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第四节代位原则(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债权代位——代位求偿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予以赔偿后,要在其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要求保险人转让原所享有的对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即代位求偿权。
二、物权代位——委付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所有权及派生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请求支付全部保额的赔偿。
是放弃物权的一种法律行为。
三、委付与代位求偿的异同1、相同点委付与代位求偿都是保险人赔偿后取得被保险人所转让权益的行为。
2、不同点(1)保险人所获得的权利不同(2)当事人不同第五节分摊原则(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一、重复保险(双重保险)被保险人将同一标的物的同一利益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相同危险的保单,且其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即为重复保险。
二、重复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1、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保单;2、承保的是同一个被保险人(或同一家庭成员);3、同一危险造成的损失;4、承保的是同一标的;5、每张保单都对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三、分摊方式1、比例责任2、限额责任3、顺序责任第六节近因原则一、近因原则1、近因并非指时间上最接近损失的原因,而是指直接促成结果的原因和效果上有支配力或有效的原因。
2、近因原则保险人只负责近因为承保危险所造成的损失。
二、近因原则在保险实践中的应用本章小结:1、财产保险合同在运行的过程中遵循的原则主要有: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代位原则、分摊原则)、近因原则。
2、财产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之上。
3、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必须对所投保的标的具有确定的、可用货币衡量的、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且除海上保险外,保险利益要贯穿于财产保险合同始终。
4、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所特有的原则,补偿原则的规定可有效的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
5、代位原则与分摊原则是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
6、近因原则是判断事故与损失之间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思考题:1、简答诚信原则三要素。
2、为什么在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必须恪守诚信原则?3、简答重复保险的三种分摊方法。
4、赔偿原则及赔偿方式的内容。
5、赔偿原则的限制条件有哪些?6、简答可保利益的构成要件及其来源。
7、代位求偿、委付的定义,委付成立的条件有哪些?8、简答代位求偿与委付的异同。
第四章财产保险的经营学习目的:掌握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构成、财产保险公司的费率厘定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以及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主要指标;了解展业、核保、理赔的含义。
第一节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一、创业资本二、 营业利润三、投资收入四、各项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必须提存的、保证能按保险契约的规定履行其赔偿责任,并且可以加以运用,进行各项投资活动的资金。
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费率构成一、 保险费及保险费率1、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经济保障而交纳给保险人的费用。
2、保险费率每单位保额的保费。
二、制定费率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充分保障、相对稳定、促进防损 。
三、财产保险的费率构成1、纯费率均方差σ:保额损失率偏差的平均数。
σ= 偏差系数:反映保险损失率偏离算术平均数的程度。
K= σ/2、附加费率第三节 财产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一、财务稳定性的概念及测定1、概念财务稳定性是指就某一保险企业或某项保险业务而言,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承担补偿义务能力的可靠程度。
2、测定即测算实际发生的赔款是否超过预期的保险赔偿基金。
保险赔偿基金p :根据损失概率预计出的每年平均要付出的赔款数字。
p=anqa:每件标的的保险金额n:保险件数q:损失概率保险赔偿基金均方差σ:实际付出的赔款与赔偿基金之间差数的平均数。
∑=np p /nP P ∑-2)(p二、影响财产保险业务财务稳定性的因素1、业务量2、损失概率3、危险集中程度4、保额均等程度三、保证偿付能力与再保险第四节 财产保险的展业与承保一、展业的意义二、展业的渠道三、展业的技巧与方法四、核保工作的必要性1、有利于增强保险公司在竞争中的地位2、有利于制定合理的费率并使之有效运用3、有利于分散危险五、核保具体做法1、业务的选择2、承保控制第五节 财产保险的理赔一、 理赔的概念理赔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约定的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根据出险情况进行实际调查,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的一系列程序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