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控制投资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住房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土建工程中的可调材料价格;(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的未计价材料;(三)施工总承包合同围的成套设备、成套配电箱(柜)。
(四)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第四条本办法不参与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列举材料价差不予调整的材料。
(二)采用《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除特殊约定需认质核价的材料,但承包单位在购买前必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报送发包单位审核,审核后才能采购)。
第三章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第五条职责划分(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容提前30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工程(项目)部、承包单位、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三)跟踪审计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四)发包单位负责核准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和生产厂家。
其各部门职责:1、工程(项目)部重点会同监理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审核工作,视情提出技术设计变更意见。
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一.认质认价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列举材料价差不予调整的材料,不实施认质核价程序。
(二)按合同采用造价信息的材料、设备价格,承包单位在购买前必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审核签发认质认价单后才能采购。
(三)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实施认质核价程序。
二.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三)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四)项目管理公司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五)建设单位按会审意见组织开展认质核价工作,审核同意后签发认质认价单。
三.认质核价程序(一)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核价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公司等单位对承包单位申报资料进行会审,是否申报准确无误。
若有误,则要求重新填报,若无误,则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设备确定是否认质核价、确定核价方式(直接认质核价、比质竞价、招标方式等)。
认质认价流程四.认质核价方式(一)直接认质核价方式1.由承包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材料设备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企业自主经营、风险自负、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工作,确保工程材料设备合法合规合时,防止因材料设备问题造成工程效果的不理想或风险。
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工作,提高工程材料设备使用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
三、内容和要求(一)工程材料设备认质制度1.所有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能满足工程技术指标要求。
2.工程材料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严格执行材料设备验收制度,确保材料设备质量完全符合要求,并且做好验收记录。
4.采购部门必须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对于新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实地考察、评估,并签订供货合同,并保留关于供应商评价及业绩的记录。
5.对于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停用,并给出原因及改善措施两份文件。
6.对于新使用的材料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及时试用,并给出试用报告。
7.对于老化及不再使用的材料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停用,并给出原因及处置措施并保留文件。
8.建立材料设备使用经验库,对于使用较长时间及效果良好的材料设备,做好记录,并于需要时查阅及使用。
(二)工程材料设备核价制度1.工程材料设备的计算,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行业规定。
2.材料设备的核价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全权负责,确保核价结果合理、准确,并做好核价。
3.材料设备核价应尽量节约成本,并为工程收支平衡做出重要贡献。
4.材料设备核价时必须坚持公正、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且辨识核价表达正确性及详细度。
5.厂商推动核价时,工程管理部门必须加强与厂家间的沟通,明确核价原则及核价方法,并做好核价记录。
(三)工程材料设备管理1.在使用工程材料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质量保证要求使用,并做好材料设备的维修及更换工作。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发包工程中工程材料认质核价的行为,明确相关流程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2、范围2.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所有工程项目;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制度;2.2、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工程材料的认质核价手续,否则,相关工程材料价格不能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2.3、本制度所指工程材料是依据相关合同规定需要确认质量及价格的材料或设备;2.4、本制度所指工程材料认质核价的价格包含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损耗、采购、保管、税收等所有费用,以行业常用付款形式结算的价格,若有其他特殊未包含的费用,应予认质核价单中明示;3、职责3.1、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申报的认质核价单;3.2、项目部负责认质核价单的登记、签收、存档及审核等工作;3.3、采购人员负责了解市场信息,进行询价、比价、核价;3.4、造价人员负责审核认质核价单;3.5、公司领导负责审批认质核价单;4、原则4.1、3比原则:坚持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4.2、合理低价原则:坚持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多方面综合评议,贯彻“合理低价”原则;4.3、唯一原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核准的单价进行结算,不得调整;工程材料认质核价单是工程竣工结算确认需认质核价工程材料价格的唯一有效依据;5、询价方式5.1、实地调查:到供应商或厂家处进行实地调查,直接商谈价格,并对其实力,信誉,产品质量等做出评估,输出供应商实地调查评分表;实地调查询价方式所询价格可信度高,但成本高、难操作;适用于金额大、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物资采购;5.2、电话调查: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或厂家,要求其根据采购清单进行报价,依据其报价应进行多轮次价格商谈;采购清单数量比实际采购数量可适当放大;电话调查询价方式所询价格比实际价格略高,但成本低;适用于供应商多、不同品牌价格差异较大的物资采购;5.3、网络搜选:通过搜寻电子商务,价格信息类网站获取产品价格;网络搜选方式所询价格与实际价格偏离较大,对于市场价格完全透明的产品所询价格比实际价格偏低,对于市场价格不透明的产品所询价格比实际价格偏高;此种询价方式简便快捷;适用于市场价格比较透明的产品;6、工程材料认质核价办理流程6.1、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编制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6.1.1、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重要技术指标及特殊要求、品牌产地、使用部位、计价单位和单价及采购数量等信息填写全面、清晰;6.1.2、每样工程材料至少推荐3个品牌的样品,附厂家资质、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6.1.3、提交推荐样品的市场价格,供应商资料、联系电话、报价情况等信息;6.1.4、在工程材料使用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至监理单位;6.2、监理单位依据施工图纸、规范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审核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重要技术指标及特殊要求、采购数量、使用部位;对厂家资质进行认证;对价格进行咨询;根据市场调查情况确定品牌,签字盖章后报项目部;6.3、项目部对工程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重要技术指标或特殊要求、采购数量、使用部位等是否复核合同要求及工程要求进行审核;对样品品牌厂家资质、产地、质量进行确认,必要时应报设计单位认样;签字盖章后报采购人员;6.4、采购人员进行询价、比价、核价;6.4.1、采购人员进行询价;根据工程材料特性及采购数量,选择网络、电话、实地调查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询价;通过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供应商及另选择1至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6.4.2、采购人员进行比价;坚持“3比原则”,以质量、价格、服务并重;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6.4.3、采购人员进行核价;贯彻“合理低价原则”,在质量、服务保证的前提下,选择价格较低的;在质量、价格、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择信誉好的供应商;对询价、比价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认购买材料的品牌及单价;输出供应商综合评议表,加询价议价过程相关资料,与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一起报送造价人员;6.4.4、对于独家经营的供应厂、商,在综合评议表中予以情况说明;6.4.5、采购人员平时应多了解、调查常用工程材料市场信息,建立健全工程材料供应商和价格信息库及信息网络;6.5、造价人员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通过网络、电话、现场调查等手段,对认质核价结果及办理流程进行审核;6.6、公司领导对认质核价结果进行审批;6.7、若出现个别材料施工急需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会同项目部可直接报公司领导批示之后,先采购施工,再办理认质核价手续;6.8、认质核价单一式三份,手续办理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各存一份;施工单位根据核准的材料品牌进行采购;7、处罚7.1、若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及部门予以绩效考核或处罚;7.2、若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3、审计部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建议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和处罚的权利;8、相关表格8.1、供应商实地调查评分表8.2、供应商综合评议表8.3、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9、附则9.1、本制度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9.2、本制度自签批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流程图附后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xls供应商实地调查评分表.doc供应商综合评议表.xls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流程图。
材料单价确认制度
材料单价确认制度篇一:材料认价管理制度材料认价管理制度认价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事先认定乙供材料、设备等的执行价格,并由乙方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1、认价范围公司所开发项目的售楼中心、示范单位内外装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工程任务单、建设变更单及技术核定单等引起的合同外需认价的材料设备,以及合同约定需进行调价的材料等。
2、认价操作原则2.1材料、设备须经认价后方可实施采购;2.2乙供认价以运输到现场并包含下车的当期市场现金采购价为准;2.3售楼中心、示范区域工程材料及合同约定须认价材料、变更涉及的材料,原则上采用提前、主动认价办法。
2.4发生乙供材料认价、标底编制、测算、综合认价等事项时。
不管是否为同一项目,只要在同一时期(一般为前后3个月),使用部门经办人首先在《标准化价格信息库》内提取相应的材料价格,无需再次认价。
如果《标准化价格信息库》内没有相应的材料价格,由使用部门整理出需市场询价材料清单,按规定的标准认价流程执行。
(乙供认价申请模板详见附件)3、认价操作要点3.1对售楼中心、示范单位(含创意样板间、精装修实体样板间)、室内二装、景观工程、光彩工程及现场制作类广告的主要材料(设备)选型,成本管理部材料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技术管理部、精装修管理单位/景观设计单位、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等可与材料人员一同前往材料市场选择,若有必要,则通知施工单位人员参加;紧急情况下的材料(设备)选型与认价,材料人员应及时与材料管理单位协商解决。
3.2工程管理部在施工合同签订且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后,须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分批次材料进场时间,原则上按季度提交,如土建、安装、消防总包工程等,具备条件的可一次性提交),经造价工程师与工程管理部审核后交材料人员(施工进度计划确定后15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成后交第一次或一次性材料进场计划)。
合同约定类认价需执行主动认价流程,即由成本管理部造价工程师填报《乙供材料(设备)主动认价申请单》,经相关单位及领导审批后主动认价,认价申请应至少于使用前15个工作日提交。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和规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确保所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设计以及规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2、适用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二)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3、实施细则3.1职责划分1)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容提前30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
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3)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核准材料/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家。
4)需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重点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2 认质核价程序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30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流程图1流程图23.3认质核价方式3.3.1直接认质方式(无需核价)(1)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1。
6.4工程材料、设备品牌、价格认定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设备品牌、价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材料、设备品牌、价格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工程材料、设备品牌、价格认定小组,由分管工程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工程部、成本部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各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该小组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工程材料、设备品牌、价格的认定工作。
第三条认定方式1、主要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工程材料、设备的品牌和价格;2、乙方报价,认定小组选择3个品牌,然后与乙方协商定价。
该方式适用与专业性较强、生产厂家较少、对品牌有一定要求的材料、设备;3、乙方报价,由认定小组根据根据市场价和综合信息进行询价后核价。
该方式适用信息指导价未涉及的产品与用量少、价值低、品种和型号多的材料、设备。
第四条认定内容施工合同中规定由甲方确认品牌和单价,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
1、土建部分:内外墙面砖、涂料、铝合金型材、玻璃、防火门、防火卷帘门、防水材料、地砖、室内外地面装饰材料、不锈钢等装饰材料;2、专业安装部分:动力箱、照明箱、控制箱、电缆、塑料铜芯电线、开关插座、对讲设备、消防管材、给排水管材等;第五条认定原则在满足技术、质量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主要考虑价格的竞争性。
第六条认定程序1、公开招标的认定程序:⑴认定小组根据计划清单、工程进度情况和标准样板,收集供货单位的资料,包括公司内部及有关人员推荐的供货单位。
⑵认定小组对供货单位进行初选,主要审核供货单位的材料、设备是否能够满足技术和质量要求,生产厂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初选后的供货单位以6家为宜,但不能少于3家。
⑶认定小组根据初选情况填写《认定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转成本部。
⑷成本部根据经审批的《认定申请表》,向初选的供货单位发出询价邀请函,收到供货单位的报价及样板后,认定小组选择3家供货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实地考察。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制度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制度为加强集团对建设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价格的风险管控,合理的确定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条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原则上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计价,合同履行时如有以下情况的可上报华旅集团风险管理部进行认质认价: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2、招标文件中以暂定价进入工程造价的材料/设备;3、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的材料/设备;4、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设备。
第二条认质认价应遵守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原则。
第三条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供应商优选国内知名厂家或品牌,可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询价小组推荐确定,不得少于三家,特殊情况的除外。
考察供应商时应提供的资料1、公司简介、产品介绍;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资信证明;3、代理商的需提供销售授权书原件(如提供复印件的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如派出销售代表的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
第五条认质认价方式1、市场询价一般情况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应采用市场询价,按照货比三家、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进行。
2、网络询价、电话或传真询价因特殊情况(如疫情或不可抗力等),不能进行市场询价的可采用网络询价、电话或传真等方式进行。
3、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材料/设备功能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采购金额的10%的。
第六条认质认价程序1、施工单位应在材料使用至少14日前,设备安装至少30日前将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以书面形式提出认质认价申请。
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1)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控制投资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住房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土建工程中的可调材料价格;(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的未计价材料;(三)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成套设备、成套配电箱(柜)。
(四)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第四条本办法不参与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列举材料价差不予调整的材料。
(二)采用《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除特殊约定需认质核价的材料,但承包单位在购买前必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报送发包单位审核,审核后才能采购)。
第三章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第五条职责划分(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工程(项目)部、承包单位、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三)跟踪审计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四)发包单位负责核准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和生产厂家。
其各部门职责:1、工程(项目)部重点会同监理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审核工作,视情提出技术设计变更意见。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确保所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设计以及规范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二)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3、实施细则3.1职责划分1)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
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3)项目管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核准材料/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家。
4)需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重点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2 认质核价程序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30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园林绿化工程材料等项目。
流程图 1流程图 23.3认质核价方式3.3.1直接认质方式(无需核价)(1)由施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格式见附表1。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发包工程中工程材料认质核价的行为,明确相关流程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
2、范围、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所有工程项目。
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制度。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办理工程材料的认质核价手续,否则,相关工程材料价格不能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本制度所指工程材料是依据相关合同规定需要确认质量及价格的材料或设备。
、本制度所指工程材料认质核价的价格包含货到工地的运输、装卸、损耗、采购、保管、税收等所有费用,以行业常用付款形式结算的价格,若有其他特殊未包含的费用,应予认质核价单中明示。
3、职责、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申报的认质核价单。
、项目部负责认质核价单的登记、签收、存档及审核等工作。
、采购人员负责了解市场信息,进行询价、比价、核价。
、造价人员负责审核认质核价单。
、公司领导负责审批认质核价单。
4、原则、3比原则:坚持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
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
、合理低价原则:坚持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多方面综合评议,贯彻“合理低价”原则。
、唯一原则:工程竣工结算时按核准的单价进行结算,不得调整。
工程材料认质核价单是工程竣工结算确认需认质核价工程材料价格的唯一有效依据。
5、询价方式、实地调查:到供应商或厂家处进行实地调查,直接商谈价格,并对其实力,信誉,产品质量等做出评估,输出《供应商实地调查评分表》。
实地调查询价方式所询价格可信度高,但成本高、难操作。
适用于金额大、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物资采购。
、电话调查:通过电话联系供应商或厂家,要求其根据采购清单进行报价,依据其报价应进行多轮次价格商谈。
采购清单数量比实际采购数量可适当放大。
电话调查询价方式所询价格比实际价格略高,但成本低。
认质核价管理规定
认质核价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控制投资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住房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土建工程中的可调材料价格;(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的未计价材料;(三)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成套设备、成套配电箱(柜)。
(四)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第四条本办法不参与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为:(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列举材料价差不予调整的材料。
(二)采用《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除特殊约定需认质核价的材料,但承包单位在购买前必须将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牌、厂家、质量标准报送发包单位审核,审核后才能采购)。
第三章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第五条职责划分(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工程(项目)部、承包单位、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三)跟踪审计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四)发包单位负责核准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和生产厂家。
工程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XXX工程建筑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确保所有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设计以及规范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结合XXX 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
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一)认质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绿化等工程中经业主及与各管理单位认定需要进行认质的材料/设备(涉及到工程量大、单价高、安全可靠、节能环保、重要功能方面的材料,从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采购计划中进行圈定)。
(二)核价1、工程变更后,XX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和信息价中均没有可参考价格的材料/设备;2、业主认为有必要使用档次较高,而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和信息价中价格较低无法采购的材料/设备;3、预算评审定案后,各方对材料评审单价和品牌的质价符合性有争议的材料/设备。
三、组织机构及成员贵州农信: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四、实施细则4.1职责划分1)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60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
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及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3)需设计单位审核的材料/设备,设计单位重点审查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跟踪审计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材料报价进行询价审核,并提交询价审核报告交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参考依据。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规定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和价格的认定和管理。
这种管理旨在确保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的效果。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的规定。
首先,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需要从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环节开始。
在采购阶段,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标准和程序,确保选择的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采购部门要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评估,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经验的供应商,以确保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可靠。
其次,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验收制度。
在材料和设备交付后,需要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以确保所交付的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验收标准应该明确,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
同时,还需建立健全的检测机构和设备,对所验收的材料和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
再次,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需要建立价格评估体系。
对于材料和设备的价格,需要进行评估和核算,确保其合理、公正、透明。
评估应该参考市场行情和供需关系,并综合考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品牌、技术参数等因素。
同时,还需建立价格监测机制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监控和审核,以避免价格虚高或价格欺诈的情况发生。
最后,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需要建立追溯和纠纷处理机制。
一旦发现材料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价格欺诈,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溯和处理,确定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
同时,还需要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对涉及材料和设备质量和价格的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保证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工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管理对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成本控制至关重要。
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为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撑。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一、背景为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工程材料设备进货及使用行为,经公司领导组讨论,制定了《工程材料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材料设备的进货及使用行为。
三、管理要求1. 采购部门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标准规定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认真评估,选定质量稳定可靠、价格公道透明、服务周到到位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等进行评估,确保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符合项目要求和标准规定,价格合理、透明、公正。
3. 采购部门及时将采购报告报送至公司领导层审批,保证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4. 仓储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进货的工程材料设备进行仔细核对,确保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与采购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的要求一致,并对进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质量问题。
5. 项目管理部门应在使用工程材料设备之前,对其进行严格验收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和运行标准。
6. 工程部门应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工程材料设备,加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长时间使用不发生故障。
四、监督管理1. 采购部门应对采购行为及供应商进行监管,并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跟踪管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2.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采购合同、采购行为、材料设备使用等进行审计,保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领导层应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中期和年度评估,不断完善和推进制度。
五、附则1.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组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3. 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工程建设,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项目工程中,要求施工单位通过认质认价方式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第3条、材料认质认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质优价廉的原则。
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以及市场询价的形式确定。
第4条、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标、行标、图纸、图集以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材料价格包含材料费、税金、运费及装卸费用。
第5条、材料认质认价的适用范围:2、料4、暂定价在工程决算中材料价格据实调整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因某种原因改为施工合同中约定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招标文件中规定以暂定价格进入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材施工单位采购供应的材料第6条、材料认质认价遵循以下程序:1、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定额及施工图纸要求,对需要认质认价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2、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驻现场主管审核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签字确认,预算人员对材料是否在认价范围内进行审核确认,最后转供应部进行市场询价;3、供应部按照《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内容确定采取招标方式或询价方式进行质量和价格认定;需要招标办理的,按公司招标程序执行;第7条、《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包括内容:2、工程名称,使用部位和时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主管、预算人员、经理及采购部人员签字,3、需要认质认价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数量、价格等4、纸;7、供货时间、申请时间;供货商联系方式,施工单位长期合作的关系单位。
认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的参考品牌及电话。
需要图纸表示的,施工单位应提出详细技术指标及图第8条、材料认质认价工作的组织实施:1、公开招标方式:⑴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特殊材料,由工程技术服务部依据总包方申请,编制招标计划提交招标小组,招标小组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⑵招标小组将采购明细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提供材料资源和供应商资源、施工单位和公司其它部门均可提供;供应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招标小组进行招标。
材料认质认价管理规定
材料认质认价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承包人采购物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质量和造价,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采范围内各项目及生产经营中所有需要承包人采购物资的情况。
(一)承包人采购且XX市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没有或无明确品牌、规格及型号的材料的,需按照本制度流程进行双方定价。
(二)施工合同及招标答疑纪要中明确要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变更增加的主要材料、设备等。
三、职责分工(一)承包商1、负责其所供材料认质认价的申请,参与认质认价材料的考察。
2、认质认价材料的采购工作。
3、负责组织到场材料验收与样品的保存工作。
(二)认质认价管理部门1、各公司应明确项目、生产经营中认质认价的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认质认价申请的管理工作。
2、负责审核计划、发起认知认价申请,参与认质认价材料的考察。
3、参与到场材料抽样验收工作。
(三)集采公司1、组织材料的认质认价,对材料价格的合理性负责。
2、负责供应商范围的确定工作。
四、认价认价流程与程序(一)申请发起承包人根据《XX工程造价信息》确定材料认质认价申请。
承包人应对负责购买的物资在施工前两个工作周内按发起申请。
(二)申请审核与提交各公司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技术要求、采购数量等无误后发起认价申请提报。
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认质认价物资的计划性及准确性做明确要求,避免计划描述不清及紧急认价的情况。
(三)认质认价组织采购部门自接到认质认价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拟定合格供应商,确定认价策略及考察需求,若直接认价按照下述认价原则进行;若需现场考察,由采购部门组织认质认价管理部门、承包人等相关部门共同考察。
五、材料认质认价的管理(一)供应商管理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二)需求分类1、指定品牌:各公司认质认价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共同确定品牌定位,然后对三家及以上同水平供应商进行考察报价。
2、指定厂商:各公司认质认价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根据需求确定生产厂家定位,然后对指定厂商进行考察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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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大厦续建及裙房改造工程
材料/设备采购认质核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垦大厦续建及裙房改造工程所涉材料、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控制投资成本,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参建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参建单位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垦大厦续建及裙房改造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材料/设备为:
(一)招标清单中的暂定价材料(设备)及清单漏项产生的新增材料(设备);
(二)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签证等产生的新增材料(设备);
(三)其它需进行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
第三章认质核价相关方职责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个工作日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由于承包人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二)监理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同时对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工程(项目)部、承包单位、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三)跟踪审计单位重点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同时对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四)发包单位负责核准认质核价材料/设备的价格、品牌和生产厂家。
其职责:
1、会同监理单位做好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的审核工作,视情提出技术设计变更意见。
材料/设备入场时,会同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供应单位共同进行封样、抽样检验等,完善相关手续。
2、会同跟踪审计单位对材料/设备的数量、价格、品牌、生产厂家进行审核,并有充分的建议权。
3、负责认质核价的日常工作,材料/设备市场调查、信息采集。
(五)设计单位审核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第四章认质核价管理机构
第五条发包单位认质核价管理机构为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审计单位配合开展认质核价日常工作。
第六条承包单位也应组织专门的认质核价机构,并配合发包单位开展工作。
第五章认质核价程序
第七条图纸会审后、承包单位在收到正式施工图后14天内,应编制施工图预算。
同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申报相应材料/设备总体需求计划,并标明采购时间。
针对具体材料/设备认质核价报审表(纸质一式伍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壹份)原则上应在材料/设备采购前至少30个工作日申报,分别归类至
建筑材料、安装材料、装饰材料、市政工程材料等项目。
报审表由审计单位提供样表。
第八条发包单位组织设计(若需要)、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对承包单位申报资料进行会审,是否申报准确无误。
若有误,则要求重新填报,若无误,则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设备确定是否认质核价、是否为核定包干价、确定核价方式(直接认质核价、比质竞价、招标方式等)。
第九条发包单位按会审意见组织开展认质核价工作。
第六章认质核价方式
第十条直接认质核价方式
1、由承包单位在申报材料/设备时推荐3-5家供应单位。
2、发包人将根据承包单位推荐单位进行询价,或自行安排其它单位询价。
由监理单位、跟踪单位、发包单位分别或共同询价,摸清市场价格,确定核准价格。
第十一条比质竞价方式
1、制定比质竞价邀请函:具体由发包单位项目部实施。
2、邀请供应单位:在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推荐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中,各选择3家(或以上)作为邀请单位。
3、受邀供应单位须附比质竞价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代理)证明、联系方式和发包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等并加盖公章。
4、由发包单位统一向邀请供应单位发放比选竞价文件。
5、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单位,同时邀请公司相关领导共同开启密封报价资料。
报价合理低价者并结合综合能力考察即为认质核价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招标方式
发包单位按照招投标管理方式进行认质核价工作。
第七章认质核价比选原则
第十三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品牌、质量和服务承诺等且合理有效优惠报价最低者为首选的原则,从低到高的顺序向承包单位按批次采购量推荐供应单位。
第十四条在品牌、质量和服务承诺不相同的情况下,采用综合评比法产生候选供应单位。
即在最大限度满足询价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询价单位组织对各供应单位报价、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技术支持、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推荐以最合理优惠报价单位为供应单位。
第十五条询价单位可以根据最低价原则直接推荐候选供应单位;也可按照比质竞价邀请函要求,对候选供应单位报价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综合考察后再推荐供应单位。
第十六条询价单位对拟推荐的供应单位可进行竞争性谈判,以选择推荐产品更为优质、价格更为优惠的供应单位。
第十七条询价单位在推荐供应单位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较大不实问题时,询价单位有权取消供应单位的供应资格,并列入不诚信供应单位名单。
同时有权考察其他候选供应单位并进行推荐。
第十八条被询价单位推荐的供应单位应按承包单位采购时序,及时签定采购合同,组织产品供应。
如不能按期签定采购合同和保障供应,或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要求时,则取消其候选资格,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清退。
同时从其他候选供应单位中选择产生新的供应单位。
第八章材料/设备采购要求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合同的材料数量与技术要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或发包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供货时间、数量承担所签订承包合同中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单位采购、管理。
承包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所签合同,发包单位有见证权,督促双方诚信履约。
第二十二条由承包单位支付或委托发包单位支付。
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时付款,不得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价款。
若承包单位违约,发包单位可采用代扣方式支付(从当期或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价款,受托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代扣产生的过程等有关费用(如管理费、税金等)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对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到货情况;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供应商和承包单位所签的供货合同执行情况,以及材料/设备是否按要求进场,负责协调承包单位与供应商的矛盾,监督加工和安装的进度,按期保质履行合同条款。
第九章认质定价工作要求
第二十四条认质核价工作由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发包单位组成工作组。
第二十五条认质定价程序结束后,认质核价工作组对认质定价过程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第二十六条建立良好履行承诺的供应单位目录库。
第十章认质核价价格执行
第二十七条发包单位经过以上采购程序所核定的材料/设备价格,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二十八条承包单位所采购的材料/设备不能满足发包单位的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第二十九条所有需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工程结算时按发包单位核准的单价进行结算,不得调整。
第十一章认质核价时间安排
第三十条材料/设备采购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由承包单位将需认质核价的报审单提交发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
第三十一条发包单位在收到承包单位的报审单后10个工
作日内完成会审工作;
第三十二条发包单位在完成会审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具体材料可做相应调整)完成认质认价工作并发监理;
第三十三条监理单位收到发包单位确认签发的报审单后1个工作日内发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