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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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从而优化我校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的要求。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选拔中层干部,要着眼于提高学校行政干部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拓宽选人视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通过推荐选拔,选出德才兼备、工作务实、群众威信高、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和调整现有学校行政干部队伍,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成综合素质水平高、勇于改革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战斗集体。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该项工作按时高质完成,成立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褚振福
成员:李莉李孝智龚海燕
三、选拔职位设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中层干部设置为:教导室正、副主任,教务室正、副主任,总务室正、副主任。
四、选拔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人员。
五、任职资格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小学一级以上职称,近3年来的年度考核均应达称职;
4、具有较强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5、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六、程序与方法
(一)公布职位
召开教职工大会,贯彻学习选拔实施方案,公布职位和任职条件。
(二)推荐侯选人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在全校在编教师范围内推荐侯选人,主要就侯选人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与侯选人谈话后拟定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三)民主测评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校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投票的人数应占学校在岗总人数的90%以上。民主
测评采取100分制。
(四)领导小组评议。
领导小组通过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情况拟订人选。
(五)任前公示
将各职位拟任人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征求教师的意见。
(六)正式聘任。
各职位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正式聘任(聘期与校长任期相同),试用期为一年。
本实施方案由泰丰小学中层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报学区审批备案后实施,并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