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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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一般分为: 劳动仲裁、国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经济仲裁 • 经济仲裁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间因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 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 根据事实,依据法律,对争议作出裁决,各方当事 人必须执行裁决的一种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
含义
通过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概念
经济仲裁—仲裁协议~内容
仲裁协议主要内容
一般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 1)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受理的前提 • 2)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仲裁受理的重要依据,裁决执 行的必备条件; • 3)明确选定仲裁机构——涉及到案件的裁决结果;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 议无效。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式样为:
经济仲裁—范围和特点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 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的财产 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的争议
1)当事人不能自行处理或不能通过和解解决的争议, 如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 2)关于民事身份如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纠纷; 3)关于劳动争议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特 定身份往往是基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定事 实而产生的。当然像婚姻、收养是基于人的自愿 行为而发生的,但是,不管是基于特定事实,还 是基于人的自愿行为,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关系 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 律直接加以规定的,不得以任意自由处分,而需 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消灭这一关系。因此,这 类纠纷不得仲裁。
• 3、选定的仲裁机构 • 为了防止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提请哪一个仲 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产生意见分歧,也为了使得仲裁委员会能够及时行使争 议案件的仲裁权,对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公正仲裁裁决,我国 《仲裁法》明确规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有效仲裁协议必须具备的一项内 容,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但是,在仲裁实践中,出于惯例性做法以及对其实体利益的考虑,双方当 事人往往对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条款反复斟酌,认真推敲以选择最为恰当 的语言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于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协议的约定,则 可能不太注意其中用语的准确性,尤其是仲裁委员会的名称,经常出现对 仲裁委员会名称的不规范问题。如提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而我国是 不存在**市仲裁委员会这样的仲裁机构的。因此,大家应当注意对仲裁 委员会选择的明确性。 • 在我国仲裁实践中,除上述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外,有时双方当事人还可 以根据需要自行约定其他内容,如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仲裁地点等。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式样为:"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 珠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式样为:"双方一 致同意将××合同(合约)的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将争议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书面意思表示,作为一种对争议解决 方式的约定,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结果。但是,通常说来,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包含在 仲裁协议之中。如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通常为:对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这一条 款中,就包含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对于合同 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当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即将 该争议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保护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
•
不履行经济义务、违反经济法规
实 施 机 构
财税 工商 仲裁 审判
制裁
• 经济责任: 赔偿、违约金、罚款、没收….. • 行政责任: 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 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可处罚金)
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通常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 当事人相互协商、进行行政调 节、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提起 诉讼。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概念与意义 •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途径
经济行政执法保护
——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经济仲裁保护 ——是指民间仲裁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以第三者的身
1995年—2004年中国仲裁机构设立情况
200 171 161 155 144 150
184 179
185
119
100
82
50 2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Fra Baidu bibliotek
经济仲裁—概念
•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发 生的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 2、仲裁事项 • 作为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机构解决争议案件,以及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 的有效依据,仲裁协议以约定仲事项为其法定必备内容。所谓仲裁事项就 是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提请仲裁解决的争议范围,该仲裁事项 的约定是否合法或者合适,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双方提请仲裁解决争议案件 意思表示的实现,以及仲裁制度在解决民事商事争议,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方面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事项时需 注意以下方面: • 第一,所约定提请仲裁解决的事项,必须是《仲裁法》允许仲裁的事项; 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将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提请**仲裁 委员会仲裁,则该仲裁协议为无效。 • 第二,在争议发生之间,就仲裁事项的约定适合采用笼统的语言,如“与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等, 这样就有利于尽可能扩大仲裁所解决争议的范围;在争议发生之后,可以 使用具体的语言,如“就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货款问题”,“就双方 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标的物质量纠纷”,等等。
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 • 诉讼 条件 没有仲裁协议 其他 没有就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诉讼 两审终审制 一审亦可结案 程序——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2年内可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审理
经济仲裁
• • • • 一、概念、特征、范围 二、基本制度 三、仲裁协议 四、仲裁程序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这里主要涉及到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 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 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 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 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 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 得适用仲裁法。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乙仍不服并要求按仲裁裁定 执行是不合法的,因为原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撤销中止执行。
概念——书面仲裁协议+同选仲裁机构+有约束力 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市政府组织组建+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互无隶属关系
有仲裁协议
• 仲裁 条件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理仲裁机构管辖 调解书与裁决书——法律效力相同 一方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法院执行 概念——请求法院审判解决纠纷
经济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的协议是启动仲裁的前提。 2、一裁终局制度 ——不得在就同一争议另行提起仲裁或诉讼,一方 不履行,他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3、回避制度 ——保证公正 4、先行调解制度 ——是必经程序
经济仲裁—概述~基本制度
5、财产保全制度 ——为保证裁决得以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6、仲裁时效制度 ——权利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案例分析提示
要点提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提交仲裁以争议双方事先
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基础;如果没有仲 裁条款也未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甲申请仲裁后又未 达成仲裁协议,因此,应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裁决
,中止执行。
经济仲裁—仲裁法
• 广义的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 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 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 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 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 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 撤消与执行等。
一般为二年,特殊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从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超过二 十年的,法院不予 保护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经济仲裁—仲裁协议~概念和种类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 生或者业已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 是仲裁的基础性文件 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类型: 1)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的某 一条款中,约定将以后执行合同中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 裁 2)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为把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而专门单独订立的协议书。 3)能够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 位于阳泉市的A公司与位于濮阳市的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水 果的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位于周口市的经济仲 裁委员进行仲裁。后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并由 周口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比较大, 该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审理,但A公司表示反对。该仲裁委员 作出裁决后,A公司不服,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B公司则要 求A公司履行裁决书。由于A公司很长时间不履行仲裁裁决书, B公司便申请该仲裁委员会执行,但被仲裁委员会拒绝。请根 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两公司约定由周 口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合法?为什么?(2) A公司 反对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 A公司能 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4) 该仲裁委员会拒绝B公司的执 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 第三,经济性
——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 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
• 第四,保密性
——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 第五,强制性
——仲裁程序虽不同于诉讼程序,但是,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并可以在司法机关的支持下获得强制执行的效力。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
了解掌握仲裁的特征、仲裁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仲裁程序; 了解经济诉讼的管辖、收案范围、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制度
甲乙双方因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甲方申
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乙方拒不执行,其理
由是他们两方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仲 裁协议。甲又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并作了 判决。乙方仍不服,要求按仲裁裁决执行, 问:乙方的要求合法与否?理由是什么?
经济仲裁—特点
经济仲裁的特点
• 第一,权威性
——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由于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 仲裁员是由各种专家、行家担任,故,纠纷一般能得到公正裁决,裁决 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 第二,自治性
——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而且还可以选择仲裁机 构,选择仲裁员,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也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的 处理,自觉执行裁决。一方不同意仲裁,仲裁机构即不得受理。
份,对特定的经济纠纷或争议进行调解、裁决和仲裁的保护。
经济检察的保护 ——是指检察机关通过经济检察和对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经济行政案件
提起抗诉或参与诉讼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进行的保护。
经济审判保护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以及检察院提
起公诉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来保护经济法律关系。
• (1) 约定是合法的。这里应该区别仲裁与诉讼。在诉讼中 有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限制,当事人一般不能另行选择管 辖法院;而在仲裁中,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由 当事人约定选择仲裁委员会。所以两公司约定由周口市的经 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合法的。 • (2) A公司可以反对。因为仲裁原则上应当不公开进行, 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也可以 公开进行,这与诉讼不同,诉讼原则上应公开进行。 • (3) 不能起诉。这是仲裁与诉讼的重要区别,诉讼实行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一般可以上诉。仲裁 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既不 能再向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 • (4) 正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 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能向仲裁委员 会申请执行。
含义
通过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概念
经济仲裁—仲裁协议~内容
仲裁协议主要内容
一般仲裁协议应具备的内容: • 1)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受理的前提 • 2)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仲裁受理的重要依据,裁决执 行的必备条件; • 3)明确选定仲裁机构——涉及到案件的裁决结果;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 议无效。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式样为:
经济仲裁—范围和特点
经济仲裁的适用范围 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性和非契约性的财产 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裁的争议
1)当事人不能自行处理或不能通过和解解决的争议, 如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 2)关于民事身份如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纠纷; 3)关于劳动争议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
•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特 定身份往往是基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定事 实而产生的。当然像婚姻、收养是基于人的自愿 行为而发生的,但是,不管是基于特定事实,还 是基于人的自愿行为,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关系 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 律直接加以规定的,不得以任意自由处分,而需 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消灭这一关系。因此,这 类纠纷不得仲裁。
• 3、选定的仲裁机构 • 为了防止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双方当事人就应当提请哪一个仲 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产生意见分歧,也为了使得仲裁委员会能够及时行使争 议案件的仲裁权,对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公正仲裁裁决,我国 《仲裁法》明确规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有效仲裁协议必须具备的一项内 容,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但是,在仲裁实践中,出于惯例性做法以及对其实体利益的考虑,双方当 事人往往对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条款反复斟酌,认真推敲以选择最为恰当 的语言作出明确的约定,而对于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协议的约定,则 可能不太注意其中用语的准确性,尤其是仲裁委员会的名称,经常出现对 仲裁委员会名称的不规范问题。如提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而我国是 不存在**市仲裁委员会这样的仲裁机构的。因此,大家应当注意对仲裁 委员会选择的明确性。 • 在我国仲裁实践中,除上述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外,有时双方当事人还可 以根据需要自行约定其他内容,如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仲裁地点等。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式样为:"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提交 珠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式样为:"双方一 致同意将××合同(合约)的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将争议提请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书面意思表示,作为一种对争议解决 方式的约定,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结果。但是,通常说来,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包含在 仲裁协议之中。如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通常为:对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在这一条 款中,就包含了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对于合同 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当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即将 该争议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是指保护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
•
不履行经济义务、违反经济法规
实 施 机 构
财税 工商 仲裁 审判
制裁
• 经济责任: 赔偿、违约金、罚款、没收….. • 行政责任: 警告、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 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可处罚金)
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通常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 当事人相互协商、进行行政调 节、提交仲裁机构裁决、提起 诉讼。
第三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 一、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概念与意义 • 二、经济法律关系保护的方法 • 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经济法律关系——保护途径
经济行政执法保护
——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通过执法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经济仲裁保护 ——是指民间仲裁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以第三者的身
1995年—2004年中国仲裁机构设立情况
200 171 161 155 144 150
184 179
185
119
100
82
50 20
0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Fra Baidu bibliotek
经济仲裁—概念
• 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将他们之间发 生的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 2、仲裁事项 • 作为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机构解决争议案件,以及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 的有效依据,仲裁协议以约定仲事项为其法定必备内容。所谓仲裁事项就 是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提请仲裁解决的争议范围,该仲裁事项 的约定是否合法或者合适,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双方提请仲裁解决争议案件 意思表示的实现,以及仲裁制度在解决民事商事争议,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方面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事项时需 注意以下方面: • 第一,所约定提请仲裁解决的事项,必须是《仲裁法》允许仲裁的事项; 如双方当事人约定将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提请**仲裁 委员会仲裁,则该仲裁协议为无效。 • 第二,在争议发生之间,就仲裁事项的约定适合采用笼统的语言,如“与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等, 这样就有利于尽可能扩大仲裁所解决争议的范围;在争议发生之后,可以 使用具体的语言,如“就双方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货款问题”,“就双方 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标的物质量纠纷”,等等。
有直接利害关系 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 • 诉讼 条件 没有仲裁协议 其他 没有就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诉讼 两审终审制 一审亦可结案 程序——一审→二审→执行程序 (→2年内可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审理
经济仲裁
• • • • 一、概念、特征、范围 二、基本制度 三、仲裁协议 四、仲裁程序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这里主要涉及到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 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 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 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 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 根据《仲裁法》第7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与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 得适用仲裁法。
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并作出判决,乙仍不服并要求按仲裁裁定 执行是不合法的,因为原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撤销中止执行。
概念——书面仲裁协议+同选仲裁机构+有约束力 仲裁委员会——设区的市政府组织组建+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互无隶属关系
有仲裁协议
• 仲裁 条件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属于受理范围 +属于受理仲裁机构管辖 调解书与裁决书——法律效力相同 一方不履行裁决——可申请法院执行 概念——请求法院审判解决纠纷
经济仲裁—基本制度
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 ——当事人的协议是启动仲裁的前提。 2、一裁终局制度 ——不得在就同一争议另行提起仲裁或诉讼,一方 不履行,他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3、回避制度 ——保证公正 4、先行调解制度 ——是必经程序
经济仲裁—概述~基本制度
5、财产保全制度 ——为保证裁决得以执行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6、仲裁时效制度 ——权利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案例分析提示
要点提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提交仲裁以争议双方事先
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基础;如果没有仲 裁条款也未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甲申请仲裁后又未 达成仲裁协议,因此,应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撤销裁决
,中止执行。
经济仲裁—仲裁法
• 广义的仲裁法是指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一般包括《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双边 条约中涉及的通过仲裁解决投资争议及相互承认 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有关规定。 • 狭义上的《仲裁法》是指1994年通过的我国第一 部专门调整仲裁关系的法律。包括总则、仲裁委 员会和仲裁协会、仲裁协议、程序和仲裁裁决的 撤消与执行等。
一般为二年,特殊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从权利被 侵害之日起超过二 十年的,法院不予 保护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经济仲裁—仲裁协议~概念和种类
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 生或者业已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 是仲裁的基础性文件 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类型: 1)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的某 一条款中,约定将以后执行合同中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 裁 2)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为把有关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而专门单独订立的协议书。 3)能够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
• 位于阳泉市的A公司与位于濮阳市的B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水 果的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位于周口市的经济仲 裁委员进行仲裁。后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并由 周口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鉴于该案的社会影响比较大, 该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审理,但A公司表示反对。该仲裁委员 作出裁决后,A公司不服,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B公司则要 求A公司履行裁决书。由于A公司很长时间不履行仲裁裁决书, B公司便申请该仲裁委员会执行,但被仲裁委员会拒绝。请根 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 两公司约定由周 口市的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合法?为什么?(2) A公司 反对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是否正确?为什么?(3) A公司能 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4) 该仲裁委员会拒绝B公司的执 行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 第三,经济性
——仲裁是一裁终局制,程序比较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费用低, 与诉讼制度相比,对当事人更具有吸引力。
• 第四,保密性
——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 第五,强制性
——仲裁程序虽不同于诉讼程序,但是,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并可以在司法机关的支持下获得强制执行的效力。
经济诉讼与经济仲裁
了解掌握仲裁的特征、仲裁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仲裁程序; 了解经济诉讼的管辖、收案范围、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制度
甲乙双方因国内经济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甲方申
请仲裁。仲裁机关裁决生效后,乙方拒不执行,其理
由是他们两方合同中既无仲裁条款,事后又未达成仲 裁协议。甲又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并作了 判决。乙方仍不服,要求按仲裁裁决执行, 问:乙方的要求合法与否?理由是什么?
经济仲裁—特点
经济仲裁的特点
• 第一,权威性
——民商事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由于仲裁机构属于民间组织, 仲裁员是由各种专家、行家担任,故,纠纷一般能得到公正裁决,裁决 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 第二,自治性
——仲裁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而且还可以选择仲裁机 构,选择仲裁员,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也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的 处理,自觉执行裁决。一方不同意仲裁,仲裁机构即不得受理。
份,对特定的经济纠纷或争议进行调解、裁决和仲裁的保护。
经济检察的保护 ——是指检察机关通过经济检察和对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经济行政案件
提起抗诉或参与诉讼活动对经济法律关系进行的保护。
经济审判保护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经济合同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以及检察院提
起公诉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来保护经济法律关系。
• (1) 约定是合法的。这里应该区别仲裁与诉讼。在诉讼中 有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限制,当事人一般不能另行选择管 辖法院;而在仲裁中,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由 当事人约定选择仲裁委员会。所以两公司约定由周口市的经 济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合法的。 • (2) A公司可以反对。因为仲裁原则上应当不公开进行, 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公开的,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也可以 公开进行,这与诉讼不同,诉讼原则上应公开进行。 • (3) 不能起诉。这是仲裁与诉讼的重要区别,诉讼实行 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一般可以上诉。仲裁 实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既不 能再向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能向法院起诉。 • (4) 正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 人只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不能向仲裁委员 会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