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棚户区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无数家庭的命运,我深知责任重大。
一、项目背景想起那些破旧的棚户区,阴暗潮湿,电线乱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改造这些区域,不仅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更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最新统计,2024年计划改造的棚户区涉及5000户家庭,任务相当艰巨。
二、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安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生活质量:改造后的安置房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3.灵活安置: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如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等。
三、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对于愿意放弃原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我们将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1)交通便利:位于城市主干道附近,出行方便。
(2)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幼儿园、小学、购物中心等。
(3)绿化率高:确保居民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
3.租赁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购买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四、安置流程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改造政策,让居民了解改造的意义和安置方案。
2.摸底调查: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
3.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
4.实施安置:按照安置计划,有序推进安置工作。
5.跟踪服务:在安置过程中,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居民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确保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工程进度。
3.监督保障:设立监督小组,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
六、后期工作1.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2024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前景分析
2024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前景分析引言棚户区改造建设是指对我国城市中存在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和建设,旨在提高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蓬勃发展。
本文将对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前景进行分析。
市场规模根据国家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棚户区面积约为XXXX万平方米,涵盖了XXX个城市。
棚户区改造建设需求庞大,市场规模巨大。
根据预测,未来几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
城市化进程推动市场需求城市化是推动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需求的重要因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和城市扩张导致了棚户区的快速增加。
为了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推动棚户区改造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市场需求的增长。
拆迁政策和经济利益驱动市场发展拆迁政策和经济利益也是推动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随着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的重视,相关拆迁政策逐渐完善,给予居民合理的补偿和安置,鼓励居民参与改造建设。
同时,棚户区改造建设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技术进步和资金支持推动市场创新技术进步和资金支持也是推动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创新的关键因素。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推动着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创新。
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市场竞争和风险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和风险。
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棚户区改造建设企业,竞争激烈。
同时,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不足、资金不足以及政策调整等因素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企业需要加强技术创新、管理能力提升,降低风险,提高市场竞争力。
结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相关政策的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市场前景广阔。
市场规模庞大,需求持续增长,技术进步和资金支持也将推动市场创新。
然而,市场竞争和风险也不可忽视,企业需要加强自身能力,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上诉人孔祥义诉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
上诉人孔祥义诉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淮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03【案件字号】(2019)皖行终14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玉圣宋鑫蒋春晖【审理法官】王玉圣宋鑫蒋春晖【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孔祥义【当事人】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孔祥义【当事人-个人】孔祥义【当事人-公司】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被告】孔祥义【本院观点】行政补偿、行政赔偿针对的均是同一标的物,行政补偿是以行政行为合法为前提,行政赔偿是以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补偿合法违法行政赔偿户籍所在地证据不足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原告孔祥义不服上述补偿决定于2019年4月8日申请行政复议,2019年4月23日其房屋即被强制拆除。
2019年4月2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淮府复决[2019]14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田家庵区政府作出的田政征补[2019]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驳回申请人的其他复议请求。
2019年4月28日孔祥义收到该复议决定后,于同年5月13日提起本案诉讼。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行政补偿、行政赔偿针对的均是同一标的物,行政补偿是以行政行为合法为前提,行政赔偿是以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
在房屋已经灭失、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的情形下,原有的房屋补偿问题依法可以通过行政赔偿程序解决。
孔祥义诉田家庵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一案,本院生效行政判决已确认田家庵区政府拆除孔祥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孔祥义可基于该生效行政判决直接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淮府〔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淮府〔2015〕47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2014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5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确认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年7月14日附件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市政府规章目录淮南市殡葬管理规定(第41号令)淮南市劳动监察规定(第52号令,第113号令修改)淮南市河道管理办法(第62号令)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70号令,第113号令修改)淮南市泵站管理办法(第71号令)淮南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80号令)淮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第82号令)淮南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83号令)淮南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第85号令)淮南市动物防疫管理办法(第91号令)淮南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99号令)淮南市渔业管理办法(第100号令)淮南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第102号令)淮南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第103令)淮南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规定(第104号令)淮南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第107号令)淮南市房地产权属登记办法(第109号令)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规定(第110号令)淮南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第114号令)淮南市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办法(第115号令)淮南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117号令)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118号令)淮南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19号令)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第120号令)淮南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121号令)淮南市公证办法(第122号令)淮南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123号令)淮南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定(第124号令)淮南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第128号令)淮南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129号令)淮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131号令)淮南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132号令)淮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133号令)淮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134号令)淮南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35号令)淮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136号令)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第137号令)淮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与资金监管规定(第138号令)淮南市推进依法行政办法(第139号令)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一)2009年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府〔1997〕1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1997〕48号)印发关于加强对婴儿死亡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02〕124号)印发淮南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02〕125号)关于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意见(淮府〔2003〕24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淮府〔2003〕7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03〕7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4〕8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用语管理的通告(淮府〔2004〕10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通知(淮府〔2004〕12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府〔2004〕13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4〕2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04〕7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4〕117号)关于印发淮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2005〕62号)关于禁止在市区非法涂写张贴小广告的通告(淮府〔2005〕8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5〕119号)关于破产特困企业缴纳新办退休人员退管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府办〔2005〕1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引进奶牛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5〕8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5〕14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6〕6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6〕81号)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决定(淮府〔2006〕8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7〕5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2007〕94号)关于建立网吧实时监控系统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07〕61号)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告(淮府〔2008〕31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保障性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府〔2008〕6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淮府〔2008〕6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2008〕10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8〕9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8〕108号)(二)2009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淮府〔2009〕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09〕2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淮府〔2009〕67号)关于印发控制拆除山南新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2009〕7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09〕7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2009〕7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府〔2009〕9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09〕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09〕3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09〕3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09〕80号)关于数字化城管系统事部件分类及责任界定的通知(淮府秘〔2009〕258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淮府办〔2009〕2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9〕44号)关于印发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预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9〕10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09〕10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09〕107号)(三)201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淮府〔2010〕62号)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府〔2010〕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淮府〔201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0〕7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办法的通知(淮府〔2010〕8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0〕101号)淮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意见(淮府秘〔2010〕13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府秘〔2010〕134号)关于严格淮南市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审批程序的通知(淮府秘〔2010〕146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0〕14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0〕16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9号)关于印发八公山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7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9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务员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9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外国政府贷款后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124号)关于企业领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兑现发放的通知(淮府办〔2010〕126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廉租住房实物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0〕13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公共交通站亭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10〕156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秘〔2010〕38号)(四)2011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淮府〔2011〕23号)关于加强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淮府〔201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淮府〔2011〕3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淮府〔2011〕4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1〕120号)关于开展煤炭矸石建材及渣土等运输抛洒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淮府秘〔2011〕14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操作规程的通知(淮府办〔2011〕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21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26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2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院前急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36号)淮南市企业领证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兑现发放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4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粮食质量监管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5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小型客车号牌公开竞价发放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66号)关于对淮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适当调整的通知(淮府办〔2011〕7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9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小额零星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11〕9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11〕9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00号)淮南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淮府办〔2011〕102号)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03号)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治理车辆超载抛洒和无牌照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0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1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1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干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11〕12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2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35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意见(淮府办〔2011〕14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43号)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45号)关于在普通商品住房等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4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5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56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1〕157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涉税财务价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158号)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60号)(五)2012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2〕3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淮府〔2012〕3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淮府〔2012〕4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产品发展战略的意见(淮府〔2012〕8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府〔2012〕8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2〕12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淮府〔2012〕126号)关于印发全市环卫系统公厕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秘〔2012〕29号)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淮府秘〔2012〕3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2〕15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14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府办〔2012〕18号)13.关于印发淮南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36号)14.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医疗救治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38号)15.关于贯彻落实淮南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淮府办〔2012〕50号)16.关于淮南市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2〕56号)关于加快淮南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2〕57号)18.关于进一步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12〕62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63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菜市场建设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68号)21.关于开展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2〕7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优质防爆电气产品生产示范区(淮南)示范(合格)企业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7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淮府办〔2012〕9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名牌产品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9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9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验收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府办〔2012〕11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2〕117号)(六)2013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3〕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3〕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基本建设和投资项目涉及的政府基金行政事业及经营性收费实行统一征收管理的通知(淮府〔2013〕3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2013〕3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淮府〔2013〕39号)淮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2013〕5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3〕52号)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淮府〔2013〕5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的实施意见(淮府〔2013〕6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2013〕7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意见(淮府〔2013〕7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涉企收费实行“一费制”征收管理的通知(淮府〔2013〕7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淮府〔2013〕7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淮府〔2013〕8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淮府〔2013〕9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淮府〔2013〕9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2013〕100号)关于印发淮南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淮府秘〔2013〕6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淮府秘〔2013〕7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实施方案和淮南市企业注册登记流程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秘〔2013〕13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工程车辆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淮府秘〔2013〕14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府秘〔2013〕14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适当调整淮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容的通知(淮府秘〔2013〕19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城乡规划局等6家单位关于促进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意见的通知(淮府秘〔2013〕200号)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售管理意见的通知(淮府办〔2013〕1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管理的通知(淮府办〔2013〕3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淮府办〔2013〕4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府办〔2013〕4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4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养护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5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5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6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6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投标预选企业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6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绿化工作导则的通知(淮府办〔2013〕6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7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3〕7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府办〔2013〕74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3〕7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7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级投融资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8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3〕8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与抵押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淮府办〔2013〕9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信访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9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节余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9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3〕9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淮府办〔2013〕97号)关于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通知(淮府办〔2013〕99号)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淮府办〔2013〕10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协作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3〕109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3〕118号)关于印发淮南市整治城区燃煤锅炉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办〔2013〕11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移交核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府办〔2013〕122号)(七)2014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淮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14〕1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淮府〔2014〕1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舜山风景区管理的通知(淮府〔2014〕3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3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2014〕70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淮府秘〔2014〕7号)关于印发淮南市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府秘〔2014〕89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的通知(淮府秘〔2014〕95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采煤塌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6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农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13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领域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4〕17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4〕1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4〕22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4〕28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淮府办〔2014〕3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4〕32号)。
淮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淮南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已成为各大城市的重要任务之一。
淮南市作为国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之一,一直在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为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淮南市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城市更新发展。
首先,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搬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根据搬迁户的房屋面积、居住年限、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补偿。
具体而言,对于自有产权房屋的居民,将按照市场价值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选择权;对于租赁房屋的居民,将提供相应的货币补偿,并协助其重新安置。
其次,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拆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货币补偿,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货币补偿选择权。
同时,政府将协助居民处理相关的房屋产权手续,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因棚户区改造需要临时搬迁的居民,淮南市政府将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和搬迁补助,以减轻居民的搬迁压力。
同时,政府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帮助,帮助居民顺利完成搬迁过渡期。
总的来看,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以合理、公正、透明为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愿,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淮南市将进一步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城市更新发展的目标,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淮南市政府将继续关注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的落实情况,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推动城市更新发展,实现城市和居民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
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拆迁计划一、背景介绍淮南田家庵电厂小区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是一片老旧的住宅区,建于上世纪70年代,由于建筑年限长、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不适应当地居民的居住需求。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居住质量,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决定对该小区进行拆迁重建。
二、拆迁目标1. 提高城市品质:通过拆迁重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2.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新建现代化住宅小区,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
3. 保障居民权益:确保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给予合理补偿。
三、拆迁程序1. 拆迁准备阶段a. 成立专门工作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专门的拆迁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拆迁工作。
b. 设立拆迁办公室:在小区内设立临时拆迁办公室,方便与居民沟通和解决问题。
c. 开展调查摸底:对小区内的房屋、人口、产权等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居民情况和需求。
2. 拆迁协商阶段a. 召开居民大会:邀请小区内所有居民参加大会,介绍拆迁计划,并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
b. 协商补偿方案:与居民代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征得居民同意。
c. 签订拆迁协议:将补偿方案写入协议,并由双方签署,确保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3. 拆迁实施阶段a. 公告公示:在小区内及周边张贴公告,公示拆迁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b. 安置安全防护措施:在拆迁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围挡、警示标识,确保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c. 拆迁工作展开:按照拆迁计划,逐步进行房屋拆除、清理和搬迁工作,确保顺利完成。
四、补偿政策1. 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面积、建筑年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 迁移费用:对被拆迁户的搬家费用、装修费用等进行合理补偿。
3. 临时安置费:对因拆迁而需要临时租住的居民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租房费用补贴。
4. 社会保障:对享受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待遇的居民,确保其权益不受影响。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2篇)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____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面临着庞大的棚户区群体问题。
这些棚户区存在着危险、不卫生、不安全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形象,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1. 打破现有体制机制壁垒,构建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改革创新;2.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3. 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居民的参与和享受改造成果;4. 高标准规范建设,确保棚户区改造质量;5. 充分考虑环境和生态问题,推动绿色低碳建设。
三、工作重点1.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人口分布情况,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项目,科学布局改造区域。
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居民利益和生活需求,合理安排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位置,并确保改造后的棚户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
2. 多元资金筹措,推动项目落地采取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吸引政府、企业、居民等多方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
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债券融资、PPP模式等手段,推动项目的快速落地,加快改造进度。
3.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注重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方面的改善。
同时,加大对社区公共设施的投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享受感。
4. 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增强获得感在改造过程中,积极引导居民参与,让他们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通过组织居民议事会、开展公众参与活动等形式,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使居民参与改造的过程中能够感受到改造带来的好处。
5. 提升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同时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建材,减少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健全落地机制。
2024年度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
2024年度县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摘要:近年来,县城棚户区问题日益凸显,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隐患。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24年度开展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
本计划旨在规划合理、有序地推进拆迁改造工作,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一、背景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县城人口不断增加,棚户区问题日益凸显。
诸如老旧、破烂、危险、脏乱等问题给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和隐患。
为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县委、县政府决定在2024年度开展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
二、目标设定1. 拆除所有老旧危险的棚户区住房,确保居民安全。
2. 建设新的住房,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3.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 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安置条件。
三、工作内容1. 建立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协调推进工作。
2. 制定详细的拆迁改造规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 开展拆迁工作,逐步拆除老旧的棚户区住房。
4. 建设新的住房,涵盖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和公租房等多种形式。
5. 修建基础设施,如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等,提升生活便利性。
6.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超市等,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7. 组织专业机构对拆迁户进行评估和安置,确保合理、公正的安置方案。
8.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四、工作实施1. 人员组成: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具体的工作小组。
2. 时间安排:拆迁改造工作将根据规划,分阶段、有序进行,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3. 资金保障:拆迁改造工作所需资金将由县财政提供,确保资金充足。
4. 协调合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拆迁改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1. 拆除老旧的棚户区住房,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
2. 建设新的住房,提供舒适、宽敞的居住条件。
3. 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保留的文件目录的决定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保留的文件目录的决
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1.27
•【字号】淮府〔2017〕89号
•【施行日期】2017.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保留的文件目录的决定
淮府〔2017〕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建市以来至2017年7月3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重点包括涉及“放管服”改革、公平竞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
本次清理共清理出废止文件118件、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472件,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凡公布废止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第一批,118件)
2.保留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472件)
2017年11月27日附件1
附件2。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淮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28
同比增长:833.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44397.59
同比增长:99557.9%
平均金额(万元)
¥1585.63
同比增长:3459.2%
TOP1
淮南市学院路雨洪分流及配套设 安徽荣景工程设计 施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咨询有限公司
9.0
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OP2
《淮南市 2023-2027 年城镇棚户 淮 南 市 建 发 规 划 设 区改造谋划情况汇报》方案编制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0
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7.0
结果公告
TOP3
淮南市遮阳(雨)棚项目建议书 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安徽华易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1.9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2篇)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一、背景与目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棚户区问题愈发突出。
棚户区存在着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为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居民的居住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制定2024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如下:1. 建设目标: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建成安全、环保、宜居的住宅区,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2. 基本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保障先行”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任务1. 棚户区调查摸底:全面开展棚户区调查工作,了解其规模、户数、居住条件等情况,为后续改造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 资金筹措:制定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筹措方案,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募资、金融支持等方式确保改造资金的到位。
3. 改造方案设计:根据不同棚户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包括住房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卫生提升等内容。
4. 政策扶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出相关政策,包括改造补贴、税费减免、购房优惠等,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5. 市场化推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改造效率和质量,推动整体项目进展。
三、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专门的工作组,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投入力度,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促进改造工作的推进。
3. 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PPP 模式等方式,提高改造的效率和质量。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改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管,确保改造工作的实施效果。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政策宣传,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推动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完成棚户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改造方案,并展开宣传教育工作。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1•【字号】淮府办秘〔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1日淮南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5%以上。
力争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5%以上,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5%以上、新建项目开工率70%以上。
省开工动员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深入开展农业“两强一增”暨乡村建设投资专项行动。
2023年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
新增高标准农田24万亩,实施“小田变大田”20万亩,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
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新增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库容1万立方米。
加大农村水电路气网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厕1.3万户、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27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三、深入开展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投资专项行动。
淮南新淮村改造方案
1.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满足村民基本生活需求。
2.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
3.保护和弘扬新淮村历史文化,增强地域特色。
4.促进产业升级,提高村民经济收入。
三、改造原则
1.合法合规:确保改造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
2.以人为本:关注村民需求,尊重村民意愿,保障村民利益。
(1)保护传统建筑:对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进行修复、保护。
(2)传承传统文化:挖掘、整理、传承新淮村的历史文脉。
五、实施步骤
1.前期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村民需求。
2.方案设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征求村民意见。
3.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村民对改造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项目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改造项目合法合规。
二、改造目标
1.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
2.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保护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
4.促进产业升级,提高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民收入。
三、改造原则
1.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改造项目合法合规。
2.以人为本:关注村民需求,切实改善村民生活。
3.可持续发展:注重生态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公共服务:增设邮政、通讯、燃气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村民生活需求。
2.居住环境改造
-绿化美化:增加公共绿地,提高绿化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营造整洁生活环境。
-公共设施:增设休闲健身场所、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丰富村民文化生活。
3.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5.利益协调: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2024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24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2024年,我市在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经过全年的努力,我们成功完成了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升了城市品质,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下面我将对2024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一、总体情况2024年,我市共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总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我们按照“城市更新、生态环保、社会兜底”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整个改造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居民的沟通和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以人为本”,确保改造后的居住环境更加美好。
二、工作进展2024年,我们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加大工作力度,推进项目的改造进展。
我们坚持项目管控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双保证。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密切协作,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过大力推动,我们完成了所有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工作,并开始了新建工程的施工。
三、工程质量在2024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
我们组织了专门的质量检查团队,对每个改造项目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我们还与相关专家进行联合检查,对重点部位和节点进行重点把关。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保证了改造工程的质量,并使改造后的棚户区具备了良好的居住条件。
四、社会效益2024年,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首先,改造后的居民居住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大大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其次,通过改造工作,我们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推动了当地经济的繁荣。
最后,改造后的棚户区增加了城市的景观价值,提升了城市形象,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2024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改造过程中存在部分居民不配合的情况,导致拆迁工作进展缓慢。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
2024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5则模板____年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城市中的棚户区问题日益突出。
棚户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设施落后等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也阻碍了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因此,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____年,我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力争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具体目标如下:1. 改造棚户区面积3000万平方米,改善居住条件2120万户。
2. 解决棚户区居民饮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本生活服务问题,实现全面配套设施建设。
3. 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
4. 推动棚户区改造后的居住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
5. 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保障政策,确保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政治权益和社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改造工作策略和措施1. 加大政府投入。
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加大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财政投入。
整合各类资金来源,加强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管理,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PPP模式引入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提高改造工作的资金利用效率和改造质量。
同时,加强对社会资本的监管,保障改造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3. 加强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包括土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改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统一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作配合。
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5. 健全评估监测体系。
建立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评估和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三、改造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____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1. 改造重点区域。
重点改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的棚户区,包括老旧住宅区、破败工业区等。
现浇结构混凝土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淮南市谢家集区夏郢村棚户区改造(唐家山庄)一期工程,地下战时为人防,平时为车库,地上17层4栋、6层4栋.31#、35#楼配有4层商业裙房,41#、50#楼配有2层商业裙房.1、建设单位:淮南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3、监理单位:蚌埠市工程建设监理公司4、施工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基础结构形式:筏板基础6、主体结构形式:地下人防及多层住宅为框架结构,高层住宅为现浇剪力墙结构7、建筑高度:55.7m/17层,19。
2m/6层8、抗震设防烈度:6度/17层,7度/6层9、建筑耐火等级:一级/17层,二级/6层二、编制依据三、施工准备1、施工区域划分:以S-19~S—20中间为界,划分为2个施工区域。
2、人员准备:每个施工区域配备振捣4人、卸料1人、布料找平4人、抹压4人。
3、技术准备: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图纸、规范、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与搅拌站签订商品混凝土技术合同。
4、材料准备:采用商品混凝土。
基础~14。
500m墙、柱、地下室顶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基础底板、地下室外墙、地下室顶板为P6抗渗混凝土,楼板、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14.500~23。
200m墙、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楼板、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23.200~顶墙、柱、楼板、楼梯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
5、机械准备:基础底板、地下室墙体、地下室顶板采用2台混凝土输送泵同时浇筑,其它楼层采用1台混凝土输送泵进行施工,每个施工区域配备振捣棒4台.四、主要施工方法(一)、地下室施工1、基础底板混凝土施工商品混凝土由搅拌车运至现场,采用2台汽车泵直接送至浇筑部位。
为了加快混凝土浇筑速度,不使基础筏板混凝土产生施工冷缝,混凝土每小时供应量控制不少于80m3,初凝时间不早于8小时,入泵坍落度120~160mm,采用分层浇筑、分层振捣、循序推进、一次到顶、保证上层混凝土盖住已浇筑好的下层混凝土,上下层混凝土之间的浇筑间歇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浇筑方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淮南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09-2012)
索取号:DA107010500201012001 内容分类:规划计划发布文号:DA107010603201012005 发
文日期:2010-1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国发[2007]24号)和《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淮府[2008]10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淮南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淮南、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二、目标任务
利用四年时间(2009-2012年)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约564万平方米,全市计划开工建设4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投资139亿元人民币,拟规划面积868万平方米,拟拆迁面积295
万平方米,拆迁约6万多户,使19.7万多人口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现有总量,具体每年改造计划如下:2009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1个项目。
其中田家庵区4
个改造项目,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八公山区7个改造项目,
大通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14个改造项目。
计划拆迁面积224.19万平方米,拆迁近5万户,人口15.9万人,拟规划建设602.38万平方米。
2010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7个项目。
其中八公山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矿业集团4个改造项目。
计划拆迁面积35.57万平方米,拆迁近0.7万户,人口2.2万人,拟规划建设143万平方米。
2011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
其中谢家集区2个改造项目,潘集区1个改造项目。
计划拆迁面积20.4万平方米,拆迁近0.3万户,人口0.92万人,拟规划建设54.1万平方米。
2012年,全市计划开工改造3个项目。
其中谢家集区3个改造项目。
计划拆迁面积14.7万平方米,拆迁0.2万余户,人口0.6万人,拟规划建设69万平方米。
三、棚户区改造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发挥市、区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市协调、区落实,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2、坚持“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的原则。
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实行市场化运作;对改造难度大、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居民区,列入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由各区统一组织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城市建设、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确保稳定。
4、坚持“个人出资、政府支持”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坚持居民个人出资与财政支持相结合,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5、坚持“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
棚户区改造要区别情况、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严格按规划搞好配套建设和综合开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
建立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加强政策的专递能力和基层的沟通能力,增强政策的执行效率,强化各级政府、各相关单位的棚户区改造管理责任。
强化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以年度实施计划作为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手段。
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区政府严格监管项目的建设过程,保证年度改造项目顺利完成。
2、资金保障。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有效办法,多方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
资金筹措可采取“居民拿一点、政府让一点、银行贷一点、开发投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3、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淮南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
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按照《淮南市城市保障性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管理暂行规定》(淮府[2008]63号)执行。
有商业开发价值的土地,实行招拍挂,所得土地收益金,由政府审定全部用于弥补棚户区改造资金不足。
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住宅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或土地置换,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并严格按用地计划供应土地。
每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需报市政府研究,每个项目的审查,需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现场勘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