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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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文件收发工作的管理,确保文件及时、准确、安全地传递,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收文管理1. 收文范围本机关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

2. 收文流程(1)文件接收:由文秘人员负责接收文件,对文件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文件数量和内容准确无误。

(2)文件登记:文秘人员应及时将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文件收文登记簿》上,内容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来文单位、文号、密级、份数、收文日期等。

(3)文件分发:根据文件内容和对办理时限的要求,将文件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室)负责人。

(4)文件传阅:各部门(室)负责人收到文件后,应及时组织传阅,确保文件内容为相关人员知晓。

(5)文件反馈:对需要回复或办理的文件,各部门(室)负责人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给文秘人员。

(6)文件归档:文秘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整理归档。

3. 文件处理(1)对上级机关的文件,要及时办理,确保上级机关的指示和决定能够迅速得到贯彻落实。

(2)对同级机关和下级机关的文件,要认真审核,按照分工及时办理,确保文件涉及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对其他单位的文件,要根据文件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或办理。

4. 文件保密(1)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文件,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文件安全。

(2)对密级较高的文件,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文件不被泄露。

三、发文管理1. 发文范围本机关发文范围包括: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其他单位发出的文件。

2. 发文流程(1)草拟文件:各部门(室)根据工作需要,草拟文件,明确文件主题、内容、格式等。

(2)审核审批:草拟文件后,须经相关领导和部门(室)负责人审核审批。

(3)核发文件:审批通过后,由文秘人员核发文件,确保文件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4)文件送达:文秘人员应及时将文件送达收文单位,确保文件能够及时到达。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收文处理工作制度收文处理工作制度收文处理工作制度凡从外部送达国土局的文件、信函、电报及其它资料,一律由文书统一处理。

一、收文文书每日到文件交换站取文1次,急件随时收取。

有需要签收的文件时,要仔细清点,逐件检查,各项无误时方能签收。

签收时写清单位全名和收到时间。

急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时、分,以便查考。

二、拆封确认来文确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后方可启封。

除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文书外,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封。

凡外部机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单位或标明本单位负责人收的信函(电报),可由文书人员负责拆封。

凡封面写明具体领导人姓名的信件,除领导同志明确交待有关人员代拆外,其它任何人不得代拆。

文书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封及封内文件、信件完好。

如发现原件已有启封、短缺现象,应立即查询,适当处理。

如发现误投,应及时退回或转投应投单位,并告知发文单位。

三、登记上级机关指导性文件,上级机关需要本单位承办的文件,除尘滤布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件,其它机关、单位与本局洽谈工作或处理问题的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所有机密文件均应登记。

公开信,一般性工作简报,越级请示,以及一般性行政事务性通知、便函、介绍信、请柬等不需登记。

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填全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号、来文标题、内容、份数、密级、备注等。

登记处理一般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四、拟办、批办凡经登记的文件、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均应先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具体拟办意见,然后送局负责人批办。

一般文件每日批阅1 2次,电报、传真、急件随时送批,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可拖拉积压。

涉及具体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文件在二日内必须转到具体单位。

五、传阅凡需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传阅,时间较紧的要及时传阅。

传阅文件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办公室对送领导传阅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压滤机滤布厂家做到心中有数,跟踪去向。

领导和科室阅后需及时回交办公室,不宜相互横传,防止丢失或漏传。

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办公室的文件收发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件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

二、收文管理规定1.收文登记(1)每份收到的文件都需要进行登记,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文件日期、发文单位、文件份数等内容。

同时,需要记录下登记人、登记日期和备注等信息。

(2)所有文件按照文件编号的顺序进行存放,方便查询和检索。

2.收文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归档。

常见分类包括行政文件、会议文件、来文资料、请示报告等。

文件分类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3.收文传阅(1)收到的文件需要以应急级别进行处理,及时传阅给相关人员。

(2)传阅时需要填写传阅单,包括传阅人员、传阅日期、传阅事由等内容。

相关人员需及时阅读并签署传阅单,确保文电流转畅通。

4.收文审核对重要文件或需要审核的文件,办公室需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相关手续的齐备性等。

5.收文分发(1)已审核通过的文件需要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确保文件的及时处理和落实。

(2)分发时需要填写分发单,包括分发人员、分发日期、分发事由等内容。

相关部门或个人需及时签收分发单。

6.收文归档(1)已处理完毕的文件需要及时归档存档,便于日后查询。

(2)归档时需要填写归档单,包括归档人员、归档日期、归档位置等内容。

确保文件归档有序、准确。

三、发文管理规定1.发文申请发文申请需要包括发文内容、发文单位、发文日期、发文份数等信息。

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发文。

2.发文备案发文后,需及时进行备案登记,包括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发文日期、发文单位等信息。

同时,需要记录下备案人、备案日期等信息。

备案表格需妥善保存。

3.发文分发已备案的文件需及时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

发文时需要填写发文传递单,包括发文人员、发文日期、发文事由等内容。

相关部门或个人需及时签收传递单。

4.发文归档(1)发文后,已分发文件仍需进行归档。

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

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办公室收文办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文件管理,便于信息的传递和保存,特制定本办公室收文办理管理制度。

二、收文登记1.办公室收到来文,应当立即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文的标题、发文单位、来文日期、文件号、密级、份数及收件人等信息。

登记应一视同仁,不得有迟误。

2.收文登记应当注明接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以便对来文的下一步处理负责。

3.对于特殊重要的文件,应当由领导或者主管签字确认,并及时汇总上报。

三、收文分发1.对于来文的处理,应根据文件的紧急程度、内容重要性和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处理。

2.分发给不同的部门或者人员时,应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确保收文的快速处理和处置。

3.对于重要文件,应当确保密级的保密性,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只在必要的人员间流转。

四、收文处理1.对于收文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不得擅自修改文件内容或者私自处理。

2.对于需要回复的来文,应当按照文件的要求,及时回复,并及时归档保存。

3.对于需要转发的来文,应当及时转发,并跟踪处理情况,确认转达到位。

五、收文归档1.对于已经处理完毕的文件,应当及时进行归档。

归档的文件应当注明归档日期、归档人员和存档位置,并按照文件的保管期限进行保存。

2.对于特殊文件,应当按照文件的密级和保密程度进行专门的安全保管,不得随意外借和流转。

3.在归档时,应当和电子文件进行对应存储,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检索。

六、文件保密1.对于来文中涉及到国家机密、企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2.对于受限、保密的文件,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严格限制人员的查阅和使用,确保文件的安全。

3.对于涉密文件的处理,应当在涉密机房或者指定的专门场所进行处理,不得在普通办公场所进行操作。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不按照规定来处理来文的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规和办公室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2.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和泄密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法律追责。

收文管理制度文件

收文管理制度文件

收文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收文工作,保障办公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对外收文的处理工作,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或外单位。

第三条收文指为单位接收到的来文、函件、传真等书面信息,包括文件、资料、通知等。

第四条收文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及时高效、严格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收文流程第五条本单位收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第六条来文接待员应当及时、准确地接收、登记收文,并按照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

第七条来文应当及时进行拆分处理,对于需要回复的收文,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内回复,并在回复中注明文件文号、回复日期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来文会签时,应当在文件上按规定盖章签字,确保相关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了核实、审定。

第九条来文原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泄露、外传或毁损。

第十条对于涉密、机密等特殊性较强的收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第三章收文管理第十一条收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完善相应的管理流程,确保收文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收文工作,定期组织收文工作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收文登记簿应当及时更新,确保收文信息准确无误,便于随时查询和统计。

第十四条对于收文的归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确保存档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对于长期不需要保留的收文,应当及时销毁,防止信息外泄。

第十六条建设电子化收文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受文、签收、交办、传阅、审批等全流程管理。

第四章收文责任第十七条领导干部应当重视收文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收文工作指导和督促。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收文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影响收文工作顺利进行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制定相关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推动收文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收文处理规章制度

收文处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收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文件传递和处理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收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函件、报告、请示等。

第三条收文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文件合法有效;(二)及时准确,提高文件传递和处理效率;(三)保密安全,保障国家秘密和机关秘密;(四)服务至上,为机关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收文范围第四条收文范围包括:(一)上级机关、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发送的公文;(二)涉及本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函件、报告、请示等;(三)其他需要本机关接收、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对于不属于收文范围的文件,应当及时退回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收文登记第六条收文登记应当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一)收文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接收时间、接收人、处理意见等;(二)收文登记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收文登记簿,并按照文件接收顺序进行登记;(三)收文登记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文件,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第四章文件传递第七条文件传递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传递文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文件安全;(二)传递文件应当选择合适的传递方式,如专人送达、邮寄、电子传递等;(三)传递文件时,应当注意保密,防止文件泄露;(四)传递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保文件及时送达。

第五章文件阅办第八条文件阅办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阅办文件应当认真阅读,准确理解文件内容;(二)阅办文件后,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文件阅办单;(三)阅办文件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领导;(四)阅办文件应当确保文件处理意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文件归档第九条文件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文件归档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文件完整;(二)文件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三)文件归档应当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四)文件归档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整理、归档。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收文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

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发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文收发、传递、登记、归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收发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合规;(二)及时准确,提高公文处理效率;(三)保密安全,确保公文信息安全;(四)规范有序,保持公文处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收发文流程第四条收文流程:1. 收文登记:收到公文后,由收文员进行登记,包括公文编号、文号、标题、发文单位、收文日期等。

2. 文件分类:根据公文内容,将公文分为阅办件、传阅件、阅知件等,并标注办理时限。

3. 分发处理:将公文分发至相关部门或领导,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4. 办理反馈:相关部门或领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收文员。

5. 归档整理:将办理完毕的公文进行归档整理,确保归档资料完整、准确。

第五条发文流程:1. 文件起草:根据工作需要,由起草人撰写公文,确保公文内容准确、完整。

2. 核稿会签:起草人将公文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核稿,并会签意见。

3. 校对排版:对核稿后的公文进行校对,确保格式规范、文字无误。

4. 领导签发: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5. 打印分发:将签发的公文打印、盖章,并按照规定分发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保密与安全第六条收发文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公文信息安全。

第七条收发文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公文内容,不得将公文带出工作场所。

第八条收发文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公文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对收发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十条对收发文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公文处理效率、保密安全、服务质量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对公文收发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文件收文管理单位所有的公文归办公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以保证公文的使用效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一)公文的签收呈办1、签收。

办公室人员及时领取文件和信件。

各部门收到的公文,需及时转办公室签收,不可自行交分管领导签阅。

2、登记。

公文签收后,由办公室逐件进行登记,按照收文日期、来文单位、____等级等分类登记、编号。

3、拟办。

办公室机要人员对收到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拟办意见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核。

4、批办。

公文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后,由办公室按批办意见阅知办理。

5、传阅。

公文传阅要以公文收发人员为中心进行,即前面的相关领导或部门看完公文后,要送交公文收发人员,再由公文收发人员负责往下传,不能脱离公文收发人员自行横传,以保证公文收发人员及时了解公文传阅情况,防止公文丢失或积压。

公文在传阅过程中或公文传阅完毕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及时对公文进行检查,发现有领导批示时,要按照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6、承办。

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接到办公室传阅的公文,要抓紧办理。

紧急公文按时限要求办理;一般公文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力争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结。

7、催办。

办公室负责公文催办工作,实行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处理办毕公文。

公文办结后,公文收发人员要在“收文台帐”上注明办理情况。

(二)公文的保密。

对____文件应按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递,同时做到。

不横传,不随意从中抽出文件,不带到公共场所和宿舍,不在机要室外过夜。

并做到日清、月查、及时清退。

(三)公文的借阅承办。

各科室及有关人员须承办和借阅文件时,均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二、公文发文管理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为。

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用印、分发、归档等。

1、拟稿。

拟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拟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收发文管理制度_收发文管理制度条例

收发文管理制度_收发文管理制度条例

收发文管理制度_收发文管理制度条例收发文管理制度_收发文管理制度条例为加强收发文管理工作,提高收发文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收发文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收发文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收发文管理制度篇1一、来文处理1.收文:由综合部定期(一般为每周两次)到公文交换站取文,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文,建立签收登记制度,收文范围:凡市委、市政府的来文(含抄件)以及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主送我公司的来文。

2.分办:来文应当日登记,当日交综合部经理分办。

下午16时以后登记的来文,次日上午9时以前交综合部经理分办(特急件除外),综合部经理应根据文件内容按轻重缓急分别作如下处理:(1)特急件取回后应立即分办,然后由综合部公文传递员呈送公司领导阅;(2)一般文件由综合部传递员按内容分送有关领导及部门按顺序阅办。

3.传递:公文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公文传递由综合部专人负责,各部门内勤密切配合,公文传递实行传递签名制度,一般情况下各传阅单位和个人应在收到紧急或重要传递件尽快阅办,一般文件也应在4个小时内阅完,并及时退回综合部公文传递员。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阅读时间的应安排在其他领导传阅之后。

公文传递时间不得超过5天。

标有密级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由综合部经理直接呈送有关的公司领导及部门传阅。

收文单位不得随意借阅、翻印。

阅文者不得随意外传和乱放,逢节假日应将文件交回档案保管员。

4.催办:对领导有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公文,综合部应定期检查催办,对紧急公文,应及时催办检查,防止漏办或积压延误,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二、发文处理发文程序:部门拟稿→填写发文稿纸→部门负责人签名→综合部经理核稿→公司领导签发→编号→送打字室打印→拟稿人校对→修改后打印→盖章→装订发送→立卷→存档,全过程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传送,同时实行签名制,发文原则规定如下:1.发文必须坚持先核稿后签发,凡未经综合部经理核稿,领导原则上不予签发;2.凡是代表公司的对外发文和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发,其它文件可由分管领导签发。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4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的收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信息的传递和沟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文收发工作。

第三条公文收发工作要强调效率、规范、安全、保密和原始性原则。

第四条公文收发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公文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财政、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具体公文收发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负责人应保持公文收发工作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公文收发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公文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和网络化。

第七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以满足各类公文的不同接收和发送需求。

第八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反馈及时,保持公文交流的畅通。

第九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安全可靠,严格保护公文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公文收发工作要求原件存档,保留备查。

第三章公文的收发流程第十一条公文的收发流程应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分发、登记、传输、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拟稿环节要求规范书写格式,明确公文的发文机关、标题、正文、附件等要素。

第十三条审核环节要求严格审查公文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公文格式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签发环节要求公文签发人对公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和签署,并确保签发人的合法性和公文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分发环节要求公文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并确保分发对象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登记环节要求对公文进行登记,记录公文的收发时间和发文机关。

第十七条传输环节要求通过合法、安全的传输方式将公文发送给相应的接收单位。

第十八条归档环节要求将公文存档,并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和保密。

第四章公文的收发形式第十九条公文的收发形式可以是纸质形式,也可以是电子形式。

第二十条纸质公文要求规范装订,按照发文机关、编号等要求进行归类存放。

第二十一条电子公文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电子文档格式进行存储和传输,并保证电子公文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二十二条电子公文的传输要求采取安全加密措施,确保公文传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密。

行政单位收文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收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公文收文管理,确保公文处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收文管理工作。

第三条收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文处理规范,确保公文处理的合法性。

(二)及时准确:对收到的公文及时进行登记、分发、处理,确保公文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保密安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确保公文内容的安全。

(四)分级负责:明确各级职责,确保公文处理的顺畅。

第二章收文登记第四条收文登记是指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登记、编号、分类、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收文登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如下:(一)对收到的公文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公文是否符合收文要求。

(二)对符合收文要求的公文,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公文标题、文号、发文单位、收文日期、接收人、登记日期等信息。

(三)对登记完毕的公文,按照公文类别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归档。

第三章分发与传递第六条分发与传递是指将收到的公文按照职责分工和公文处理要求,及时传递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七条分发与传递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如下:(一)根据公文内容、紧急程度和职责分工,将公文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和领导。

(二)对紧急公文,办公室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领导,确保公文得到及时处理。

(三)对公文传递过程中涉及的秘密内容,办公室应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公文内容的安全。

第四章处理与反馈第八条处理与反馈是指对收到的公文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发文单位。

第九条处理与反馈工作由相关部门和领导负责,具体操作如下:(一)对收到的公文,相关部门和领导应按照公文要求进行办理。

(二)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和领导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反馈意见转达给发文单位。

第五章保密与归档第十条保密与归档是指对收到的公文进行保密管理和归档保存。

事业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收发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收发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内部所有收发文活动,包括收文、发文、办文、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收发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确保公文处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分级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文处理的有序性、有效性。

(三)及时高效:提高公文处理速度,确保公文及时送达、办理。

(四)保密安全:加强公文保密管理,确保公文安全。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四条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下级单位、同级单位、外部单位及个人发送的各类公文。

第五条收文流程:(一)登记:收到公文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包括发文单位、文号、标题、密级、收文日期等。

(二)分发:根据公文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分发。

(三)办理: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根据公文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四)归档:办理完毕后,将公文归档,妥善保管。

第六条收文注意事项:(一)严格保密:对涉密公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二)及时办理:对紧急公文,应立即办理,确保公文处理效率。

(三)规范格式:收文时应检查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反馈发文单位。

第三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范围:包括本单位内部发文、对外发文及上报上级机关的公文。

第八条发文流程:(一)拟稿: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根据工作需要拟稿。

(二)审核:拟稿后,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进行审核。

(三)签发:审核通过后,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发。

(四)打印: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打印、装订。

(五)分发:打印完成后,由办公室负责分发。

第九条发文注意事项:(一)规范格式:发文应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确保公文规范。

(二)保密审查:对涉密公文,应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三)及时送达:发文后,应确保公文及时送达相关部门或个人。

第四章办文管理第十条办文范围:包括收文、发文、上报、下达、转发等环节。

公司收发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收发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收发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员工,涉及公文收发、登记、传递、办理、归档、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收发文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实事求是,保证公文内容的真实、准确;(三)迅速高效,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四)保密安全,确保公文信息的安全;(五)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四条收文部门负责公司内部收文的接收、登记、分发、传递等工作。

第五条收文程序:(一)收文人员收到公文后,应立即登记,填写《收文登记簿》,内容包括:公文编号、标题、发文单位、接收日期、收文人等;(二)收文人员对公文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公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三)根据公文性质,将公文分送至相关部门或领导;(四)收文人员应及时将公文处理结果反馈给发文单位。

第六条特殊情况处理:(一)对紧急公文,收文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领导,并做好记录;(二)对需要会签的公文,收文人员应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会签;(三)对涉及保密的公文,收文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三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打印、传递等工作。

第八条发文程序:(一)公文起草人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公文,确保公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公文起草人将公文送交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三)经审核通过的公文,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发;(四)发文部门根据签发意见,进行打印、装订;(五)发文部门将公文分送至相关部门或领导。

第九条特殊情况处理:(一)对紧急公文,发文部门应立即打印、装订,并尽快分送;(二)对需要会签的公文,发文部门应协助相关部门完成会签;(三)对涉及保密的公文,发文部门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四章文件传递第十条文件传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传递,确保公文传递效率;(二)安全传递,确保公文信息安全;(三)规范传递,确保公文传递程序规范。

收文管理制度(4篇)

收文管理制度(4篇)

收文管理制度(4篇)收文管理制度(通用4篇)收文管理制度篇11、凡上级和外单位发来的文件、信函、电报、内刊等由园区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签收、拆封、分类编号、登记收文登记台帐,送园区管理中心领导审阅后,再送公司领导批阅。

2、各部门从有关部门及业务单位直接带回的文件,在填写《文件资料移交单》后交由园区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归档。

3、经公司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园区管理中心及时收回,按批示迅速准确地送阅和传递。

4、对发送的文件、信函、电报都要随时查询催办,防止办文拖期。

5、要求各部门在文件承办后,将办理结果在文件处理栏内,签署承办结果、承办人姓名、时间等。

6、将承办完毕后的文件立卷、归档。

7、上级下达的业务性文件,承办部门办完后,需要留存的,公司领导签批后可以复印留用。

收文管理制度篇2为规范公司收发文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准确快捷地传递和制发文件,加快公文流转速度和办理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一)收文归口凡主送本公司的公文,包括邮寄公文、通过网络传递公文、传真公文、会议分发公文,均应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登记、编号、分发。

综合管理部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需上网办理的文件,二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它因特殊原因签收的文件,应及时送达综合管理部完成收文手续。

(二)收文办理1、收文签收、登记。

收文后综合管理部立即在收文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并对文件进行编号,应将公文标题、密级、文件字号、发文机关、收文日期等情况逐项填写入《收文登记本》后,后由综合管理部人员做入档归口管理工作。

2、办理程序。

(1)一般业务性文件的`办理程序:1、收文签收2、收文登记并填写《来文处理单》3、综合管理部根据公文内容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或主阅及协办、参阅部门4、主要领导批示,根据文件内容由委托领导传阅或由指定分管领导提意见办理5、分管领导批示意见,根据分管领导批示由业务部门承办6、业务部门承办文件,并根据分管领导批示和文件内容要求尽快办理7、文件办理完毕后填写办理结果8、交综合管理部归档9、规定期限办理和回复的,由主办部门或部门。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三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三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公文收发管理制度公文的收发到达的公文全部由办公室的文书主管部门接收,并按下列要点处置:(1)一般公文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

(2)私人公文不必开启,直接送收信人。

(3)分送各部门的公文若有差错,必须立即退回办公室。

篇二:公文收发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内容包括:上级政府部门函、电、来文,同级合作企业函、电、来文,本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3、本企业各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发文管理1、凡以我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门拟稿,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总经理签发。

2、经总经理签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并保留一份原件存档。

3、发出的文件、传真应追踪落实对方是否收到,对没有收到的应及时进行补发或改用其他方式发送。

4、所有由办公室发出的传真、文件等应统一登记,并标注发送单位、日期,由发件人签名。

其他部门自主发送的,由发送部门自行负责。

5、发文办理工作程序:(1)拟稿:公司公文、日常业务和事务性的文件由各涉及到的职能部门负责拟稿,拟稿要求内容要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

(2)核稿:核稿是指由拟稿部门经理对拟好的文稿进行审查、核对、修改,为签发做好准备。

(3)会签:凡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有关事宜,需给有关部门会签。

有关部门会签后送办公室主任处对公文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为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公文格式是否正确等。

(4)签发:以公司名义报送的所有公文一律送总经理签发。

签发公文时如有修改,应在原文上圈改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发文登记:此时的发文登记是指对待发文稿进行复核,重点看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符合要求的文稿由办公室根据领导签署意见成文稿的内容,并对待发文稿进行编注发文字号,确定份数后印制。

办公室收发文岗位职责制度(共16篇)

办公室收发文岗位职责制度(共16篇)

办公室收发文岗位职责制度(共16篇)第1篇: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为规内容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收发文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1、签收上级部门或兄弟部门来文,均由负责公文收发的人员统一签收拆封。

2、登记收发人员签收拆封以后,应用专用簿式本进行登记,登记来文机关、主要内容后送分管办公室领导签署批阅。

3、批办分管办公室领导根据分工送相关领导审阅。

并及时将文件呈传各领导阅示或阅知。

4、承办根据主批领导签批的指示,收发人员将文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承办,并督促其从速办妥。

5、归档办理完毕的来文,均应归档。

6、销毁没有存档价值和备查必要的来文来信,或已办结的来信,均可在年终经过主管领导鉴别后进行销毁,并登记。

二、发文1、拟稿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或与某项工作有关的部门撰写,并将拟好的文稿附发文稿纸送主要领导审核。

2、签发审核后的文稿,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签发。

3、制发文件经签发后,方可正式打印、盖章、装订。

4、归档文件加盖公章后,需一式两份连同原稿送综合办公室负责公文收发人员归档。

第2篇:办公室收发文管理制度公司收发文管理制度为规范收发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公文处理一般包括登记、分办、批办、承办、核稿、打印、签发(印章)、传递、归档、销毁等程序。

2.单位所有收发文管理工作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

办公室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收文和发文工作。

收发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资料,如实填写收件登记表、发文登记表。

未经许可,不得随便代理收发工作,以免造成混乱。

对未登记完毕的文件材料,不得先行使用、阅读。

3.公文登记后,由办公室根据相关领导的批示,下发或转交各位负责人传阅,如需转交有关部门阅办,应由相关人员登记、签字后方可送交。

属领导亲收件,一律交收件人亲自拆封。

4.阅读文件应规定范围,秘密级以上文件须到办公室阅读,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及时退还。

秘密级以上文件,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均不得携离办公室。

严格收文管理制度

严格收文管理制度

严格收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收文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保证办公室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内全部工作人员。

第三条所有的来文必须要签收,并及时送达到相关人员手中。

第四条对于收文存在疑问的,可以进行详细的核实工作。

第二章来文的分类与登记第五条来文分为:公文、文件、函件、短信、传真等。

第六条来文的登记工作由专人负责,要详细填写来文登记表。

第七条来文登记表内容包括:来文单位、来文号、日期、来文类型、题目、是否加密、收文日期等。

第八条来文登记表要在收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保密文件的登记要在保密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条来文的保管由专人负责,确保来文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收文的分发与传送第十一条来文应及时按照标签分发给相关人员,并在登记表上记录。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的来文,应当采取特殊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制传阅范围。

第十三条对于需要进一步处理的来文,应当及时转交给负责的部门或人员。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回复的来文,应当及时回复,并在回复时标注“已回复”、“未回复”。

第十五条传真、电子邮件等非实体来文的处理应当遵守同等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六条对于涉及重要决策的来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传送和审批。

第十七条来文的传送应当登记并保存传送记录,确保传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来文的处理与保存第十八条所有的来文处理都应当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需要回复的来文,应当及时、诚恳、严肃、规范的进行回复。

第二十条对于需要会签的来文,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需要保留的来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并及时进行归档工作。

第五章来文的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二条对于来文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由领导负责,并设立相应的检查机制。

第二十三条对于来文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于来文管理工作的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文收文管理制度

公文收文管理制度

公文收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文收文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文收文管理,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分发和处理公文的一系列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公文收文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收文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严格保密,及时准确。

第五条公文收文工作由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收文的分类和登记第六条公文按照性质及用途分为文件、电子公文和其他形式的公文。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公文收发室或者专门的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所有收到的公文均需登记,并标明收文日期、文号、发文单位、标题、密级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电子公文需进行电子登记,并将文件保存在指定的网络服务器中。

第十条对于涉密、重要或者待办公文,应当按照规定流程立即报告相关领导,督促及时处理。

第三章公文的分发和传阅第十一条收到的公文应根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配进行及时分发,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分发的公文需填写分发通知表,并在指定的公文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公文传阅制度,严格规定公文的传阅范围和传阅时限。

第十四条传阅公文时,需对公文进行加盖传阅章,签署传阅人员姓名,并严格控制传阅范围。

第四章公文的处理和归档第十五条收到的公文需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会签的公文,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会签,并及时传递给下一步的处理单位。

第十七条处理完毕的公文应按照文件流转制度及时归档,保证可追溯和查阅。

第十八条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重要的公文,需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以备必要时查阅。

第五章泄密事件的处理第十九条一旦发生公文泄密事件,机关事业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处理泄密情况。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泄密的相关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公文收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文收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文收发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文的收发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的准确、及时、安全的交流和传递。

第二条公文收发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文收发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护国家机密和涉密信息,严禁泄露、篡改和损毁公文。

第四条公文的收发工作应按照保密、快捷、便利、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收文管理第五条收文登记(一)收文登记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流程记录收文事项,并对收文进行编号和归档。

(二)收文登记人员应核实收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收文登记人员应及时通知收文人,确认收文事项并提供反馈意见。

第六条收文分发(一)收文分发应按照收文的性质、紧急程度和工作需要进行,保证公文的及时传达和处理。

(二)收文分发人员应记录收文的转交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发文管理第七条发文起草(一)发文起草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确、清晰地撰写发文内容。

(二)发文起草人员应审核发文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

(三)发文起草人员应及时向审核人员提交发文稿,并接受审核人员的审查和修改意见。

第八条发文审核(一)发文审核人员应仔细审核发文稿的内容和格式,确保发文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发文审核人员应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发文起草人员,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条发文传递(一)发文传递人员应根据发文的性质、紧急程度和工作需要进行传递,并及时向收发文责任人报告相关情况。

(二)发文传递人员应记录发文的传递情况,并留存传递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章公文档案管理第十条公文档案管理(一)公文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对公文进行归类、整理、编号和归档。

(二)公文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文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三)公文档案管理应严格保密,禁止私自销毁和泄露公文档案。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15篇)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15篇)

收发文件管理制度(15篇)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一、行文(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

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

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

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__]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

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

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

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

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

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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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处理工作制度
凡从外部送达国土局的文件、信函、电报及其它资料,一律由文书统一处理。

一、收文
文书每日到文件交换站取文1次,急件随时收取。

有需要签收的文件时,要仔细清点,逐件检查,各项无误时方能签收。

签收时写清单位全名和收到时间。

急件签收时,要注明签收时、分,以便查考。

二、拆封
确认来文确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后方可启封。

除办公室负责人和专职文书外,其它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拆封。

凡外部机关、部门、单位报送本单位或标明本单位负责人收的信函(电报),可由文书人员负责拆封。

凡封面写明具体领导人姓名的信件,除领导同志明确交待有关人员代拆外,其它任何人不得代拆。

文书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封及封内文件、信件完好。

如发现原件已有启封、短缺现象,应立即查询,适当处理。

如发现误投,应及时退回或转投应投单位,并告知发文单位。

三、登记
上级机关指导性文件,上级机关需要本单位承办的文件,除尘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件,其它机关、单位与本局洽
谈工作或处理问题的文件及其它重要文件,所有机密文件均应登记。

公开信,一般性工作简报,越级请示,以及一般性行政事务性通知、便函、介绍信、请柬等不需登记。

登记时登记人员需填全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号、来文标题、内容、份数、密级、备注等。

登记处理一般当天进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四、拟办、批办
凡经登记的文件、电报及其它重要文件,均应先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具体拟办意见,然后送局负责人批办。

一般文件每日批阅1—2次,电报、传真、急件随时送批,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不可拖拉积压。

涉及具体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文件在二日内必须转到具体单位。

五、传阅
凡需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传阅,时间较紧的要及时传阅。

传阅文件要分清主次,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办公室对送领导传阅的文件要及时登记,做到心中有数,跟踪去向。

领导和科室阅后需及时回交办公室,不宜相互“横传”,防止丢失或漏传。

秘密文件要控制传阅范围。

传阅文件一般在批阅后一周内流转结束,传阅后如需阅文可借阅或复印,借阅文件一般当天归还,特殊需要不超过一周。

六、催办、督办
办公室要按照办理时限和局负责人要求,对承办者进行检查和催促办理,催办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对于时间性较强的洽谈、会议、会晤等项活动,办公室要提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记录,并及时提醒。

七、办复
公文承办的科室和个人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回复,做到有办有复,善始善终,件件有着落。

八、整理归档
文书人员对来文每月进行一次正常性清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系统性清理。

并按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保存、立卷,按时送交档案室。

九、上交、销毁
需上交、销毁的文件、内部资料、不宜公开的其它文件材料,一般每年集中一次,上交有关部门或集中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售。

需集中焚烧销毁的,应有监毁人进行监督,焚烧彻底后监毁人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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