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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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

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

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1.目的:辨别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身份,维护安全可靠的环境,降低和控制危害及风险。

2.范围: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定义3.1人员身份辨别:是指医院对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等人员真实的身份确认。

3.2管控:是指在非正常的情况下,医院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问和检查。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5.1人员身份辨别方法5.1.1医院员工和医学学员:凭医院工牌(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工号)辨别。

5.1.2外包单位人员5.1.2.1物业公司等常驻医院内人员:凭公司工装或胸牌辨别。

公司工装或胸牌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医院总务部备案。

5.1.2.2工程施工、维修、维保等临时派驻医院内人员:凭医院人力资源部发放的工作卡识别,辨别方式变更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变更信息报总务部备案。

5.1.3患者5.1.3.1门诊患者:凭就诊卡或者检查单信息辨别。

5.13.2住院患者:凭腕带信息或病员服辨别。

5.1.3.3康复、血液透析患者:凭治疗病历或其他就诊信息辨别。

5.14来访者5.14.1探视者(陪人、家属等):在医院规定探视时间内,凭“口头提供患者的信息”和“经患者知情同意”的辨别方式。

5.1.4.2检查、参观人员:凭医院参观证或工作人员陪同的形式辨别。

5.2管控机制5.2.1出入大门口的管控5.2.1.1物资:严格执行“出门证”的外出管理,外运物资必须出示总务部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5.2.1.2患者:严禁身着病员服或佩戴手腕带患者外出。

5.2.1.3可疑人员:发现可疑人(神态可疑、携带危险物品、推销或发现广告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保安应主动上前盘问并控制进院。

5.2.1.4车辆的管控5.2.1.4.1机动车辆:医院内员工车辆停放地下车库;其他车辆按保安疏导停靠相应地面停车。

5.2.14.2非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严禁进入院内区。

5.2.1.5特殊情况下的管控:发生幼儿失窃,患者走失等突发事件时,保安应加强对医院出入人员的盘查,核查辨别可疑人员身份和车辆。

员工考勤和排班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和排班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和排班管理制度1. 考勤管理1.1 考勤目的为了确保医院工作时间的正常运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考勤记录,订立以下考勤管理制度。

1.2 考勤责任1.2.1 医院全体员工都必需遵守本考勤制度,并按规定完成考勤记录。

1.2.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下属员工定时按规定完成考勤记录,并定期报告考勤情况。

1.2.3 考勤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考勤数据统计和管理。

1.3 考勤记录方式1.3.1 全部员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包含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和请假申请。

1.3.2 考勤记录包含正常打卡记录、迟到早退记录、加班记录和请假记录。

1.3.3 员工应保管好员工工牌,并妥当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

1.3.4 假如电子考勤系统故障,员工应及时报告维护和修理并使用备用的纸质考勤登记表进行考勤记录。

1.4 工作时间及考勤要求1.4.1 医院的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并依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4.2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七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

1.4.3 员工应定时上班并完成工作时间内的工作任务。

1.4.4 员工严禁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1.4.5 迟到、早退、旷工和未经批准离岗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1.5 加班管理1.5.1 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1.5.2 加班时间应记录在电子考勤系统中,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加班工资计算。

1.5.3 加班时员工应注意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遇疲乏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

1.6 请假管理1.6.1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1.6.2 请假申请表格应认真填写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并附上相关证据料子。

1.6.3 请假申请应提前至少一天提交,并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1.6.4 请假时间包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和其他特殊假期,具体请假条数由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工牌工作制度

工牌工作制度

工牌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管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牌是企业员工的身份证明,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工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工牌的发放、使用、补办、挂失、回收等环节均按本制度执行。

二、工牌发放第四条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面试、考核合格后,为其发放工牌。

第五条工牌发放时,人力资源部门应详细记录员工个人信息,确保工牌与员工信息一致。

第六条工牌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复制或涂改。

三、工牌使用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应随身携带工牌,以便随时出示以证明身份。

第八条进入企业厂区、办公区、生产区等场所,员工应主动出示工牌,接受门卫、安检等岗位的检查。

第九条工牌作为员工出入厂区的凭证,员工在通过厂区门口的感应门禁系统时,应将工牌放置在指定位置。

第十条员工在参加企业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应按活动组织方要求出示工牌。

四、工牌补办第十一条员工丢失或损坏工牌,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对丢失或损坏的工牌进行登记,核实原因后,为员工补办新工牌。

第十三条员工在补办新工牌期间,需按规定办理临时通行证,直至新工牌发放。

五、工牌挂失第十四条员工发现工牌丢失,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牌挂失申请表》。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将挂失信息录入系统,对丢失工牌进行挂失处理。

第十六条挂失后的工牌不得重新使用,如有发现违规使用,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牌回收第十七条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归还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八条员工在离职时,如未归还工牌,人力资源部门应书面通知本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十九条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未归还工牌,人力资源部门应将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可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产科工作制度牌

产科工作制度牌

产科工作制度牌一、总则为确保产科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产科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牌。

本制度牌适用于我院产科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牌规定。

二、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全面关心和关注患者需求,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2. 严格遵守医疗法规,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患者满意度。

4. 提倡团队合作精神,加强医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三、工作制度1. 门诊制度(1)认真执行挂号、诊断、治疗、转诊等流程,确保患者有序就诊。

(2)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查体,制定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案。

(3)做好患者教育,普及孕期保健、分娩知识及产后恢复注意事项。

2. 住院制度(1)严格执行住院流程,确保患者及时入住。

(2)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治疗和护理计划。

(3)加强病床管理,确保病床使用安全。

3. 产科手术制度(1)严格遵循手术指征和禁忌症,确保手术安全。

(2)做好术前准备,确保手术物品齐全、功能正常。

(3)严格执行手术规程,确保手术过程顺利。

(4)术后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处理并发症。

4. 产房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产房工作规程,确保分娩安全。

(2)做好产房消毒、隔离工作,预防交叉感染。

(3)密切观察产程,正确处理产程中的各种问题。

(4)做好新生儿抢救和护理工作,确保新生儿安全。

5. 母乳喂养制度(1)倡导母乳喂养,普及母乳喂养知识。

(2)指导患者正确哺乳,提高母乳喂养成功率。

(3)加强母乳喂养并发症的监测和处理。

(4)鼓励家属参与母乳喂养,增进亲子关系。

6. 产后访视制度(1)对新出院患者进行产后访视,了解患者康复情况。

(2)指导患者进行产后恢复锻炼,预防并发症。

(3)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心理支持。

四、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产科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牌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第一节、行政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在医院办公室的领导下从事日常医疗工作,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良好医风。

1.服务至上(微笑服务)。

做到细心、热心、耐心、关心、贴心、确保医疗质量。

2.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患者发生争执,违者给与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3.仪表端正、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着奇装异服。

4.举止慷慨得体、言谈亲切,不当面言论患者,不以貌取人和歧视患者。

5.不在医疗区大声喧哗,聚众闲聊,不吸烟,不打瞌睡,不串岗,不得看与医学无关的书籍或者电话聊天。

不得在医疗区域喝水、吃东西。

6.不得在院内骑电动车、自行车。

二、团结务实,发扬敬业精神。

1.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坚守岗位、团结互助;以人为本,挖掘潜力,集思广益、开辟业务、共创辉煌。

2.发扬主人翁精神,维护辩论医院形象和利益,不说不做有损医院的话或者事,违者住手一切工作,由办公室处理。

3. 如遇到救病人,所有的医护人员应积极主动参预急救,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诊疗规则。

1. 每位医护人员应服从医院办公室领导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2.工作积极负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严格消毒制度,严格无菌操作。

3.医生处方及病例书写应规范无漏项。

4. 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现私自收费者给与开除并处于三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上交私自收费的金额。

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送司法机关处理!5.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造成病人投诉者经办公室核查属实给与罚款50-100 元。

6.未经办公室批准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治疗者,经办公室核实属实后罚款 1000 元人民币。

两次赋予开除处理,并不予结算工资!四、作息时间规则1. 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按时上、下班及参加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每天上、下班值班执行打卡制度,不得代他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人及被代打卡人按当天旷工处理!3. 有事应提前三天向办公室请假,请假应书面申请,经科室主管签字后送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干离岗,不能口头、电话或者他人代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4. 每月累计迟到或者早退共计三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三天旷工处理;如迟到、早退超过两个小时以上的按半天旷工处理。

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的规范性和质量,提升医院形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医院的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务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务人员:指具备医疗执业资格、在本医院任职的医生、护士、技师等相关人员。

2.工作装:指医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的服装、鞋帽等。

3.佩戴规范: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的规定标准和要求。

第二章工作装统一规定第四条选用原则医务人员佩戴工作装应具备舒适、安全、乾净、卫生、美观等基本要求。

选用工作装应符合以下原则:1.符合医务人员的工作需要,便于操作和执行医疗工作。

2.选用面料应具有透气、吸汗、防静电等特性。

3.选用款式应舒适合体、不限制工作动作。

第五条工作装清洁与保养1.医务人员应自行负责工作装的日常清洁与保养。

2.工作装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持乾净卫生。

3.医务人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破损、损坏的工作装。

第六条工作装配饰与个人装扮1.工作装的配饰应简洁明确,不得过多或夸张。

2.医务人员的个人装扮应乾净、得体,不得违反道德、伦理规范。

3.不得擅自对工作装进行个性化改动和搭配。

第七条工作装管理与领用1.医务人员应按规定领用工作装,并签署相应领用协议。

2.医务人员须按规定的佩戴标准和数量使用工作装,不得私自借用、挂靠或转借。

3.医务人员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工作装,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三章佩戴规范和要求第八条医务人员佩戴基本要求1.医务人员应佩戴工作装上班上岗,并进行认证。

2.工作装应整齐、干净、无明显污渍并有完整标志。

3.工作装应与人体皮肤保持安全距离,鞋帽不得过于紧贴。

第九条医生佩戴要求1.医生应佩戴乾净、白色、短袖医用工作服。

2.医生一律应佩戴医帽,不得随便更换或不戴。

3.医生应佩戴身份证件及工牌。

医院人员考勤与值班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考勤与值班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考勤与值班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1 考勤规定1.全部医院员工必需依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考勤。

2.考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3.员工必需按时上班,不得早退、迟到或擅离职守。

4.考勤记录以员工签到记录和值班表为准。

5.加班情况需提前报备,并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

1.2 员工签到1.每位员工在进入医院时,必需在指定地方签到,包含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2.员工需使用工作证或员工工牌进行签到,并在签到记录上填写本身的姓名和所在部门。

3.员工签到记录将由管理员进行保管和管理,员工需确保签到记录的准确性。

1.3 迟到和早退处理1.迟到和早退是对医院工作纪律的严重违反,必需予以严厉处理。

2.员工迟到超出15分钟的,将被视为一次迟到,连续3次迟到将面对相应的惩罚。

3.员工早退超出15分钟的,将视为一次早退,连续3次早退将被认定为旷工。

1.4 请假管理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注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2.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类假期申请需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3.请假时间超出3天的,员工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

二、值班管理2.1 值班制度1.医院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每个科室必需保证至少有一名医生进行值班。

2.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6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具体排班由科室主任负责布置。

3.值班医生必需保持移动电话畅通,随时待命,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医院。

2.2 值班医生的权责1.值班医生必需定时到岗,不得早退、迟到或擅离职守。

2.值班医生需全程负责患者的急救、抢救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3.值班医生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记录每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情况。

4.值班医生需要与其他科室进行良好的沟通,确保病人的全面治疗。

2.3 加班管理1.值班医生在值班期间需要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加班,确保患者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2.加班需提前报备,并由主管或科室主任审批,同时需要记录加班时长和事由。

工牌背面的规章制度

工牌背面的规章制度

工牌背面的规章制度第一章:工牌使用管理第一条:工牌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管理的重要工具,员工在所在工作场所必须佩戴工牌。

第二条:工牌应当放置在衣服前胸正中央位置,不能随意更改、遮挡或私自制作。

第三条:员工入职时,公司应当给予员工配发工牌,并做好工牌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员工离职时,应当将工牌交还公司,公司需及时做好工牌的回收和更新工作。

第五条:员工需要补办工牌时,应当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办理。

第二章:工牌使用规范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要佩戴工牌并保持工牌清晰可见。

第七条:工牌应当正确、清晰地显示员工的姓名、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员工需要外出办理工作或出差时,应当将工牌随身携带,并在必要时向外单位人员展示。

第九条:员工不得私自更改、涂抹、损坏工牌,如有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人事部门报告。

第十条:员工不得将工牌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工牌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工牌的发放、登记、管理和更新工作。

第十二条:各部门领导应当加强对员工佩戴工牌的监督,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个人对工牌的管理和保管负有责任,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对工牌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奖惩措施,如表扬、警告、记过等。

第四章:工牌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将被视为违规,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一)未佩戴工牌或遮挡工牌。

(二)私自更改、利用工牌谋取私利。

(三)将工牌借给他人使用。

(四)其他违反工牌使用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工牌违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的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调岗、劝退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八条:员工对工牌使用管理规定有异议的,应当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如有疑问或需要补充,可随时向公司人事部门查询。

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管理制度

工牌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工牌是一种用于身份识别和管理的标识物,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所。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员工工牌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制定并执行工牌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三、工牌的种类和用途1. 员工工牌:用于识别员工的身份和职务,包括姓名、职位、部门等信息。

2. 访客工牌:用于识别来访人员的身份和来访事由,包括姓名、来访单位、来访时间等信息。

四、工牌的发放和归还1. 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工牌,并在员工档案中有记录。

2. 员工离职时,应及时归还工牌,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登记并注销。

五、工牌的佩戴和使用1. 员工应随身携带工牌,并佩戴在显眼的位置,不得私自更改或遗失。

2. 工牌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或私自转让。

3. 工牌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冒充他人身份或进入未授权区域等。

4. 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如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办理补办手续。

六、工牌的管理和违规处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工牌进行管理,包括发放、归还、登记和注销等。

2. 如发现工牌被他人冒用、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3. 对于违反工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七、工牌的更新和更换1. 工牌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门将提醒员工进行更新。

2. 如工牌损坏或信息发生变更,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更换。

八、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将定期组织工牌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知和遵守度。

2.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有关工牌管理制度的培训,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九、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以上为工牌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工牌管理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医院工牌管理制度

医院工牌管理制度

医院工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牌管理,保障医务人员工作正常进行,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工牌是医务人员身份和职称的标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工牌,遵守工牌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医院工牌的制作和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安全保密。

第二章工牌制作第六条医院工牌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统一制作,包括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工号等信息。

第七条医院工牌的规格、颜色、材质等应当与医院的整体形象相符合,统一管理。

第八条医院工牌应当采用防伪措施,防止伪造和篡改。

第九条医院工牌应当定期更换,以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医院工牌丢失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人事部门,补办新的工牌。

第三章工牌佩戴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佩戴医院工牌参加工作,工作期间不得私自摘下或与他人交换工牌。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工牌,不得转借他人或挂在非正式场合。

第十三条医院工牌应当佩戴在胸前明显位置,方便他人识别。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在离职时将工牌交还医院,不得擅自保留或带走。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遮挡或破坏工牌,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工牌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工牌应当由医院人事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定期核对工牌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如需更换工牌或有其他相关事务,应当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工牌档案,记录工牌的制作、颁发、更换等情况,做到信息安全可控。

第十九条医院工牌信息应当及时更新,包括姓名、职称、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医院工牌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现工牌遗失、伪造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牌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故意伪造、篡改工牌信息,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医务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医院工牌管理规定

医院工牌管理规定

医院工牌管理规定
工牌是医院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医院窗口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全体员工佩戴工牌上班。

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
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医院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院办公室每月对佩戴
工牌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牌由医院企划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工牌,如有损坏,及时到医院企划部进行更换;
若丢失,应及时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
本费5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及时交回至院办公室。

如未交回者,处以罚
款50元。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
经济处罚或相应处置:
1、无正当理由工作期间未佩戴工牌的;
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
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
4、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

八、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本人应及时到企划部更换新工牌。

九、本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医院办公室
2011-01-18。

医院职工工卡、工牌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工卡、工牌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工卡、工牌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工卡、工牌办理、使用、挂失,特制订此本规定。

2.标准2.1 工卡规定。

2.1.1 适用范围:中心职工、外聘专家、进修人员、实习人员、研究生。

2.1.2 工卡底色为白色,工卡信息按照人员类别分为5种:2.1.2.1 医院在职职工(含编内、人事代理、合同制职工及全日制返聘人员):标识:姓名、部门和人员编码(4位)。

2.1.2.2 外聘专家:标识:姓名、职称(务)、部门和人员编码(F开头+4位数字)。

2.1.2.3 进修人员:标识:姓名、部门(后加JX,代表进修)和人员编码(J开头+4位数字)。

2.1.2.4 实习人员:标识:姓名、部门(实习医生或实习护士)和人员编码(S开头+学校所用学号)。

2.1.2.5 研究生:标识:姓名、专业(根据攻读学位不同,分别后标MS、MD或PhD)和学号(依照学校所用学号)。

2.1.3 工卡功能:2.1.3.1 识别功能:根据工卡信息,可以区分医院各类人员,了解人员属性及所在部门等相关信息。

2.1.3.2 门禁功能:经人事部授权,工卡在后勤管理部开通门禁功能后,可以在医院装有门禁系统的科室刷卡出入。

2.1.3.3 停车功能:职工凭借职工卡在后勤管理部办理院内停车证。

2.1.3.4 消费功能:工卡内镶有IC芯片,在后勤管理部开通消费功能并在饭卡充值窗口充值后,职工可以在食堂等场所刷卡消费。

2.1.3.5 诊疗卡功能:工卡在人事部录入诊疗卡信息后,职工可以在医院使用其诊疗卡的功能。

2.2 工牌规定。

2.2.1 适用范围:中心职工。

2.2.2 工牌底色为白色,信息包含姓名和人员编码。

2.3 相片要求。

2.3.1 相片为半身蓝底彩照。

2.3.2 相片着装要求:2.3.2.1 男士:职能科室人员请着西装、衬衣或系领带。

临床及医技科室人员请着白大衣。

2.3.2.2 女士:职能科室人员请着正装或工服。

护士请穿护士服、戴护士帽,保持衣服平整,帽子端正。

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

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

医院人员身份辨别及管控制度1.目的:辨别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身份,维护安全可靠的环境,降低和控制危害及风险。

2.范围:医院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

3.定义3.1人员身份辨别:是指医院对员工、医学学员、患者、来访者等人员真实的身份确认。

3.2管控:是指在非正常的情况下,医院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问和检查。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5.1人员身份辨别方法5.1.1医院员工和医学学员:凭医院工牌(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工号)辨别。

5.1.2外包单位人员5.1.2.1物业公司等常驻医院内人员:凭公司工装或胸牌辨别。

公司工装或胸牌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将变更信息报医院总务部备案。

5.1.2.2工程施工、维修、维保等临时派驻医院内人员:凭医院人力资源部发放的工作卡识别,辨别方式变更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将变更信息报总务部备案。

5.1.3患者5.1.3.1门诊患者:凭就诊卡或者检查单信息辨别。

5.13.2住院患者:凭腕带信息或病员服辨别。

5.1.3.3康复、血液透析患者:凭治疗病历或其他就诊信息辨别。

5.14来访者5.14.1探视者(陪人、家属等):在医院规定探视时间内,凭“口头提供患者的信息”和“经患者知情同意”的辨别方式。

5.1.4.2检查、参观人员:凭医院参观证或工作人员陪同的形式辨别。

5.2管控机制5.2.1出入大门口的管控5.2.1.1物资:严格执行“出门证”的外出管理,外运物资必须出示总务部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5.2.1.2患者:严禁身着病员服或佩戴手腕带患者外出。

5.2.1.3可疑人员:发现可疑人(神态可疑、携带危险物品、推销或发现广告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保安应主动上前盘问并控制进院。

5.2.1.4车辆的管控5.2.1.4.1机动车辆:医院内员工车辆停放地下车库;其他车辆按保安疏导停靠相应地面停车。

5.2.14.2非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严禁进入院内区。

5.2.1.5特殊情况下的管控:发生幼儿失窃,患者走失等突发事件时,保安应加强对医院出入人员的盘查,核查辨别可疑人员身份和车辆。

工装与佩戴物管理制度

工装与佩戴物管理制度

工装与佩戴物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工装和佩戴物的管理,确保医院内部工作环境的乾净与卫生,并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

适用范围包含医院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

2. 定义和分类2.1 工装医院工装是指用于区分医院职工身份、加添职业形象的特定职业服装,包含但不限于医生白大褂、护士服、技术人员工作服等。

2.2 佩戴物佩戴物是指医院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佩戴的、与职业相关的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证、职工工牌、护目镜、手套等。

3. 工装管理3.1 配发与归还3.1.1 医院将依据职位需求为职工配发相应的工装,配发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装使用人员需按规定的程序领取,并签署领用登记表。

3.1.2 工装使用人员在离职或调动时,应如实将工装归还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清点和记录。

3.2 使用与保养3.2.1 工装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的要求正确佩戴工装,严禁私自改动、污损、遗失或转借他人使用。

3.2.2 工装使用人员使用期间如遇工装破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3.2.3 工装使用人员应定期对工装进行清洗和消毒,保持工装的干净与卫生。

3.2.4 工装使用人员应妥当保管工装,禁止在岗位外穿着工装。

3.2.5 工装使用人员离岗、休假期间,应将工装归还人力资源部门或按要求妥当保管。

3.3 更换与返修3.3.1 工装使用人员如需要更换工装,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3.3.2 工装显现质量问题或需要返修时,工装使用人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将工装送回维护和修理部门。

4. 佩戴物管理4.1 配发与归还4.1.1 医院将依据职位需求为职工配发相应的佩戴物,配发程序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佩戴物使用人员需按规定的程序领取,并签署领用登记表。

4.1.2 佩戴物使用人员在离职或调动时,应如实将佩戴物归还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清点和记录。

4.2 使用与保养4.2.1 佩戴物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的要求正确佩戴佩戴物,严禁私自改动、遗失或转借他人使用。

工服工牌及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工服工牌及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美容医院管理文件批准编号工服工牌及仪容仪表管理制度生效日期文件类型:内部文件密级:普密1.目的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按医院要求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员工。

3.定制管理3.1工服、工牌的制作由行政部根据医院的要求设计统一订制。

3.2订制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4.发放、保管及清洗管理4.1员工办完入职手续后,即可领取工服、工牌与微笑牌。

4.2员工初次领用工服时需交纳工服制作分摊费用200元,离职交还工服时按工作年限退还费用。

4.3部分岗位套装工服分为冬夏两套,因套装系针对员工个体量身定做,=故自领取该套工服起在医院工作满两年,可不计成本发放给员工,如不满两年按以下方法计算分摊费用①不满或正好半年离职分摊2/3的制作成本②满半年不满一年半离职分摊1/2制作成本③满一年半不满两年离职分摊1/3制作成本④两年内因工作重大失误被院方辞退,需承担该工服所有制作成本44其他专业岗位,在工装非人为情况下因破损无法缝补或污滞无法清洗影响美观的,允许以旧换新,工服如未达一年使用年限遗失或故意损坏者,按原价赔偿;使用一年后遗失或损坏按半价赔偿,使用两年或两年以上作无偿处理。

4.6医护人员白大褂和其他工服工鞋由穿戴的本人定期清洗缝补,工作时间内保持干净整洁。

4.7离职员工应向行政部缴还所发物品,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按原价扣还,工服应清洗完毕再予退还。

5.工服工牌着装规定5.1员工上班时间统一着装,按季节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必须穿黑色高跟皮鞋(坡跟皮鞋除外)。

5.2保持整洁美观、庄重自然,无褶皱、破损、污渍和异味;。

5.3私人衣、裤子、裙不得露出工作服、工作裤的底边;除外科护理人员以外其他穿着白大衣的工作人员,一律穿黑色长裤或黑色丝袜,统一黑色高跟皮鞋(坡跟皮鞋除外)5.4医务工作者工服在医院内部使用,食堂外出用餐不得穿着白大褂,离岗外出一律不得穿着医务工装。

5.5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牌,一律佩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不能转借、涂改,包括行政后勤人员。

人员标识管理制度

人员标识管理制度

人员标识管理制度一、前言人员标识是指用于识别和确认人员身份和权限的标识物,具有极为重要的功能。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组织和机构都需要对其人员进行有效的标识管理,以确保安全和有效管理。

本标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统一人员标识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人员标识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对人员进行标识管理的组织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

三、人员标识的种类及使用1. 员工工牌:用于员工在单位内的标识和辨识,在入职时发放,包括员工姓名、职务、照片等信息,且应该随身携带。

2. 临时访客证:用于外来访客进入单位时的标识和辨识,包括访客姓名、来访目的、来访单位等信息,需在离开时归还。

3. 特殊人员标识:针对特殊人员,如临时工、外来劳务人员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相应的标识。

四、人员标识管理程序1. 发放程序(1)员工工牌:在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工牌需在单位内随身携带,严禁私自挂失或转借他人使用。

(2)临时访客证:由接待人员在访客到达时进行发放,需记录访客的姓名、来访单位、来访时间等信息,并在离开时归还。

2. 管理程序(1)员工工牌:员工需妥善保管工牌,如遇丢失或损坏,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并补办工本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2)临时访客证:接待人员需在发放访客证时记录相关信息,并在访客离开时及时归还,如有遗失或遗忘应及时向保安部门报告。

3. 使用规定(1)员工工牌:员工工牌仅用于在单位内的标识和辨识,不得私自挂失或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2)临时访客证:访客需在单位内佩戴访客证,不得随意进出员工办公区域,安全自觉参与单位的安全管理。

4. 查验规定(1)对员工工牌:保安部门和接待人员有权对员工工牌进行查验,如发现不符或有破损、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

(2)对临时访客证:保安部门有权对访客证进行查验,发现不符或有破损、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考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医院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落实员工的出勤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工作制度得以实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工勤人员、护理人员、医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工作原则考勤管理工作必须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凡是有证据证明员工有违纪违规情况的,均应按照相应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医院员工的考勤方式分为打卡考勤和电子考勤两种形式,具体由所在部门的主管决定。

第五条打卡考勤1.医院设有统一的打卡设备,员工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使用工牌进行打卡。

2.对于迟到、早退和缺勤的员工,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罚。

第六条电子考勤1.所有员工必须登录医院指定的电子考勤平台进行签到和签退操作。

2.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迟到、早退和缺勤均会被系统记录,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扣罚。

第七条异常情况处理1.对于因公外出、参加培训、事假、病假等特殊情况的员工,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并获得批准。

2.经批准的请假,需填写请假单,并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3.如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工作的员工,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记录1.医院拥有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考勤记录的统计、整理、报表的制作。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保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员工可以随时向考勤管理人员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九条考勤奖惩1.对于出勤率高、履行职责好的员工,医院将按照相应制度进行奖励。

2.对于迟到、早退和缺勤严重的员工,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考勤统计与考勤报表1.考勤管理人员每月底将统计考勤数据,并制作考勤报表。

2.考勤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员工的考勤情况,供领导层进行参考。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颁布和执行本工作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颁布和执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医院打卡管理规定(3篇)

医院打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医院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规定。

第五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员工因病、事、产假、婚假、丧假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具体请假类型及天数按照国家及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及医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因工作需要调休,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

第十条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填写《特殊情况说明表》。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遵守打卡规定,不得代打卡、替打卡、使用他人卡打卡等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因故无法打卡,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考勤记录与统计第十三条考勤记录采用电子打卡方式,每日打卡时间为上班前、下班后。

特殊情况可使用手机APP进行打卡。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记录,每月底汇总上报人事部门。

第十五条人事部门负责对全院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部门。

第十六条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岗位调整等依据。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七条对遵守考勤规定、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半天工资;2. 旷工:每次扣除一天工资;3. 代打卡、替打卡、使用他人卡打卡:每次扣除一天工资,并给予警告;4. 无故未打卡:每次扣除半天工资;5.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按照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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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弘扬医院的企业文化、展示我院形象,规范员工工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工牌是我院员工在工作中应佩戴的唯一有效证件(工作证)。

3.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

第二条、工牌的办理
1.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党政办制作临时工牌,相关岗位信息资料必须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为准;员工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或更改工牌内容。

2.党政办负责联系员工正式工牌的制作单位,并监督及时完成制作任务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发放。

员工凭临时工牌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正式工牌。

3.员工工牌的主要内容:医院名称、员工照片、姓名、工号、所在部门、岗位及职称等。

第三条、工牌的佩戴
1.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证明(即工作证),由员工本人保管。

在工作期间,员工必须佩戴工牌,未佩戴工牌者不得上岗。

2.工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损坏。

3.医护人员工牌应置于工作服左侧口袋,忌在工牌上粘贴饰品,违者以未佩戴工牌处理。

4.如有员工未佩戴工牌上岗,一经发现,参照《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奖惩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条、工牌的更换与补办
1.因职称聘任等原因发生的工牌批量更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准确信息,党政办联系工牌制作单位统一办理及更换;因其他偶然性原因,需要更换工牌的,员工应在OA办公系统内填写《工牌制作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党政办制作。

2.员工工牌不慎遗失或损坏,本人应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办理挂失手续;补办工牌时,员工需到财务部缴纳工本费40元,凭财务收据及《工牌制作申请单》到党政办办理。

3.故意损坏员工工牌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本人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遗失或不交的,按照扣款40元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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