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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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

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姓名:郑正红

院系:宝鸡文理学院经济管理系

年级:2008级2班

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宿舍地址:3#409

电话号码:8624111

论新时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其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为农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事实证明,体制创新对我国农业发展非常重要,不断超越、实现体制的完善将是今后很长时期内必须直面的课题。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作为一个拥有八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发展的进程。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创造性地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经济体制的发展对农业主体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农民被有效地组织起来,农业经济发生较大的变化。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萌芽。“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将如何发展,如何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思考这个问题。农民在实践过程中不经意地创造了历史: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将土地包产到户,为此还写下了“生死协定”,由此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党和国家对小岗村这种做法并没有直接否定,而是允许进行试验。随后,中央在安徽省和四川省进行了试点,并对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进行全面的总结,进而上升为国家政策。198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随后这种新型的农村经济体制在全国广泛地推行,并逐渐形成了“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本、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的农业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从1978年到198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由3.05亿吨增加为3.79亿吨,畜牧业、水产业快速发展,粮食和副食供应能力大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乡镇企业开始“异军突起”,农业劳动力开始大量向非农业领域转移。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在于,这种体制彻底改变了农村的分配形式,多劳多得取代了平均分配,农民在生产经营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长期以来被僵化体制压抑束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巨大的生产能力彻底释放出来,农民的温饱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农村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得到迅速改变。

完善农业市场化发展机制,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从1985年到1992年,我国农业经济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农业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波动,比如出现了卖粮难,“打白条”现象,乡镇企业发展缓慢,难以吸纳相对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下降。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和国家宏观调控上的失误有关,二是和农业市场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不发达有关。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随后召开的党的十四大,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并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需要,国家提出要逐步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其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资金。从1996年开始,我国就启动了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目的就是通过改革,向广大的农村输入必要的农业发展资金,解决农村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

其二,着力推进农产品价格调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业生产的能力大大提高,农民也希望通过市场机制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我国从1985年以后实行了“价格双轨制”,从1993年以后实行粮食流通制度改革,明显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又加强了农业同市场的联系。

其三,允许土地合法流转。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大量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中出现耕地闲置的状况。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国家政策允许土地合法流转。土地实现正常流转后,农业规模经营就有了基础,“规模出效益”的目标就可能实现。

其四,鼓励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为规范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效率,2006年10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产物,在合作社的统筹

管理之下,可以将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信息收集和处理、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问题处理好,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业化及城市化顺利进行,离不开农业和广大农民的大力支持。因此,当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工业应当反哺农业、城市应当支持农村,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

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进入新世纪,我国总体进入了小康社会,但城乡之间反差拉大,“三农”问题及新农村建设问题成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业问题,党的十六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渐提出建设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

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具体措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涉及的方面多、任务重、耗时长的工程。为整体、全面推进农村发展,中央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一增一减”增加农村发展的底气,释放了农村的活力。三十年来,党和国家针对农村发展的现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全面改变了农村的面貌。

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税收负担。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000年5月,安徽省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十六大以后,农村税费改革继续深化,从过去的“减轻、稳定、规范”转向取消农业税,2006年,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在我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农民获得了实惠。

增加支农补贴,减轻农民生产成本负担。要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不仅要免除各种农业税费,而且还减轻他们的生产成本。具体做法就是:一是控制生产资料供给领域的价格水平,二是国家增加给予农民的各种直接补贴。这些年来,国家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主要有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及购买生产资料的直接补贴。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减轻农民生活负担。我国农村过去一直以家庭保障为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未能把农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尤其是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逐步建立了符合农村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目前,我国已探索出一些适合农村的社会保障办法,主要有: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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