窜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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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备忘录
甲方:泉州市超盛鞋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经营利益,维护贝哥品牌,杜绝冲货现象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谅解备忘录,希严格遵守。
一.授权与认可
1、经甲方授权乙方为贝哥品牌在区域的总经销;乙方有权自主拓展和管理其下属经销商,并对日常管理负责,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发展经销商。
2、具体销售区域:
二.积极防范冲货的办法
1.每位经销商实行的批发价一律执行公司指导价,严禁超限定范围浮动。
2.每位经销商需配备一名专职营销人员,督查巡视市场,以健全市场网络的特流管理体系。
3.经销商发往下属客户的货品必须有识别代码,必要时做暗记,切实做到一旦发生冲货有据可查。
4.经销商发货前,必须先对发展客户的综合素质、商业道德、店址、经营能力、经济实力、商誉、经营理念进行考察审核并登记报备。
5.经销商应向客户宣传冲窜货的危害性,提倡有序经营,加强与公司营销中心的联系与配合工作。
二.冲货处理办法
每位经销商应充分认识冲货给我们营销体系带来的危害,应遵循市场规则,规范经营。
(一)无意冲货
1.被冲货方发现冲货应马上向公司营销中心汇报,通知冲货方收回货品,冲货方应以最快速度收回货品,并向被冲货方作出解释。否则被冲货方有权(先向公司报备)派人直接原价收购或零双购买,其收购费用及所收货品的货款,均由冲货方承担,冲货方不得异议。
2.冲货方得知冲货情况,应积极主动收回货品,追查冲货原因,并向公司及被冲货方作出书面解释和协商解决办法,如需被冲货方收购货品,事先需征得被冲货方同意,委托被冲货方收购,冲货方应承担全部收货费用及收货款。
3.冲货问题解决的同时,冲货方要认真查清楚冲货的原因,堵塞冲货的漏洞,提高防范冲货的能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二)有意冲货
1.被冲货方通知冲货方,冲货方应在48小时内收回全部货品,公司视冲货方冲货数量、情节与事件处理态度,对冲货方处以3000元处罚(从货款中扣除)。
2.冲货方在得知冲货情况后,48小时仍不收回货品,被冲货方为维护正常市场网络秩序,在书面通报公司的同事,应设法收购冲货品,并将收货经过报告、收购费用及货款凭证寄交公司,由公司在冲货方的货款中扣除,同时公司将对冲货方实施壹万元(10000元)的罚款,由货款中扣除,严重者公司将停止供货,取消经销资格。
3.对无意或有意冲货的经销商公司都将通报发件予以批评。
4.冲货处理流程
发现冲货→报告公司→查清货源→告知相关责任人→有关人员立即解决→备案总结。
甲方:泉州超盛鞋业有限公司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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