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住建局部门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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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工作总结通用范例

县住建局工作总结通用范例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转眼之间,县住建局2019年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全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较为显著的成绩。

在此,我代表全局向领导和同事们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回顾(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市场运营、政府投资”的原则,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我们注重统筹规划和加强前期项目的研究,细化招标和施工标准,不断提高工程品质和施工效率,实现了同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我们始终担负着保障市民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任。

我们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落实住宅建设标准,保证商品房质量,加强对违规开发的查处力度,保障了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健康发展。

(三)住房保障工作在住房保障方面,我们在普及保障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图让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地。

我们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增加了保障房的建设投入,不断拓宽建设渠道,努力做到了“宜居、可负担、有保障”的目标。

(四)城市更新与重建在城市更新与重建方面,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宜居和城市发展的目标,推动了城市功能的升级和提升。

我们注重与民意调查和专家意见相结合,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了多方参与、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推进了城市更新与重建的工作。

二、有关工作亮点(一)打造“城市绿化样板区”我们以提升人文环境、营造优美城市为目标,结合“绿色城市、绿色生活”的理念,积极推进了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的工作。

通过推广城市园林绿化和美化标准,规范环境维护管理制度,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全县共修建公园8个,改造广场61个,使城市环境更加优美。

(二)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我们积极推进交通管理,采用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多层次监管、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规范停车、提高道路管理、加强交通安全等综合措施,全县交通秩序和市民安全感明显提高。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职责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简称区政府住房保障改革办)、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房屋征收办)的牌子。

与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住房城乡建设工委)合署办公。

区委住房城乡建设工委是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府住房保障改革办、区政府房屋征收办)是负责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无二级单位,该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本级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住建委本级2019年收入预算为7339.8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9.81万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3.34万元增加456.47万元。

其中基本预算5322.03万元,比2018年基本预算5210.36万元增加111.67万元;项目预算2017.78万元、比2018年项目预算1672.98万元,增加344.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与上年一样。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住建委本级2019年财政下达预算为7339.81万元,住建委本级2018年财政下达预算为6883.34万元,比2018年增加456.47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增加人员绩效,人员经费增加;另外增加派驻组纪检监察3人的公用经费,住房补贴专项增加预算31万元,昌平、南口、沙河三个房管所经费项目增加预算299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2019年住建委本级预算中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2019年住建委本级预算中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共计4个项目1.住建委房屋权属印刷费,2019年初预算5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印刷服2.住建委诉讼代理费律师费等,2019年初预算1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法律顾问、案件处理服务。

邢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邢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安排部署,我局承担2019年市县重点工作及工作目标:(一)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大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计划2019年危房改造50户。(二)积极落实省、市政府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三)以申报全国特色小城镇为契机,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及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四)继续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招投标监管,规范办事程序。(五)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商品房备案和预售资金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工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督,为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提供保障。(六)加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发展新型墙材产品,积极谋划装配式新型建筑示范园区项目。(七)完成冬季取暖“双代”改造6349户以及羊范-白岸85公里燃气取暖管网铺设等工作。(八)监督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清理整顿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九)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扬尘治理工作,在建工地扬尘治理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十)提升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完成质量强县考核目标。(十一)完成44村污水设施建设。(十二)太行路北延(邢台县界—鹿城大街)确保全段全幅通车。(十三)邢台市殡仪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市民政局。(十四)南石门片区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十五)商砼园区建设(十六)已列入2019年城建计划拟承建工程:1、仁义路(百泉大道—新兴西大街)道路工程。2、太行路北延(鹿城大街—良舍街)道路工程。3、钢铁路(古城路—古城北路)道路排水工程。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33邢台县住建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管理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住建部门重点指标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按照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议安排,现将住建局各项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县域城镇化率。

2015年我县确定的城镇化率目标为43%,城镇人口为12.5万人。

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分析研判,目前我县已基本完成既定目标。

(二)园林“三绿”指标。

2015年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09%,绿化覆盖率43.76%,人均公园面积12.59平方米。

目前我县“三绿”指标均已超过沧州市下达我县的任务目标。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东湖开发及公园建设工程。

目前东湖开发地块正在积极招商,之后土地招拍挂;东湖公园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财政评审、立项、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

待开发地块完成土地出让后一并实施建设。

(二)城区集中供热扩面工程。

目前30余个单位和小区正在进行内外网对接施工,工程完工后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实现城区总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

10月底前完成管网铺设及对接,11月5日打压试水,15日前确保全面供暖。

(三)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

目前《**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按照创园标准完成了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省专家组将莅临我县对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一次通过验收。

(四)商贸城、精品小区建设。

目前银湖天街工程中百货商场、生活广场及商业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建设;银泰国际、万宏豪庭共计27栋楼已全部主体封顶,正在室内外装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抓紧施工,尽快完成建设。

(五)杂技特色街区建设。

聘请石家庄德龙规划设计院对我县黄河路、104国道城区段进行杂技特色街区设计,初稿已完成审定,正在进一步修订。

新建工程全部做到工程方案和杂技元素设计方案同步审批、同步验收。

下一阶段,我们将督促设计单位尽快拿出成果报批。

(六)数字化城市建设。

数字化城管、数字规划工程均已完成预算编制,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待研究批准后,尽快实施。

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可编辑).doc

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可编辑).doc

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可编辑)住房和建设局总支出评估报告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一、部门职能和职责、城乡建设实施、城乡规划、住宅和住宅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包括城市雕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并依法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制定相关住房保障政策,指导实施县域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政府资金安排和监管工作。

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规范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

制定适合本县情况的住房政策,制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城市住房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

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管理。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相关工作;负责市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享受优惠政策项目的初审和申报;负责建设项目调查、政策审查、设计审批和备案;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建设项目0+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施工监督等管理工作;参与城市防洪、人防工程建设、过境公路、铁路建设协调管理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城建档案的统一管理和咨询、利用。

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体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全县范围内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专业机构资质审查和相关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建筑工程交易活动,负责监督工程建设申请、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技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管理并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和备案;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组织实施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国家统一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技术措施、标准规范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本县的建筑节能工作和建筑科学技术的推广;监督项目各责任方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助学金
09
奖励金
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99 助 307 01 02 03 04 309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2
办公设备购置
03
专用设备购置
05 06
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
07
附表3: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科目编码 类 款 301 科 目 名 称 工资福利支出 科目说明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 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 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 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 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 (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 工资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 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 金等。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 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 等。 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 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 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 员医疗补助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 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 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 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 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 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 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 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 18 —

预算部门工作总结

预算部门工作总结
八、好记心不如烂笔头,更何况现在的记忆力是每况愈下,以前厚厚的一本书都可以倒背如流,可如今记一个电话号码都难,天命不行违呀!
总结不是为了总结而总结,而是为了转变而总结。只有工作做好了,生活才会好,心情才会好。
预算部门工作总结6
20xx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就要到来,在这玉兔回宫攀月桂,金龙浴日上云霄的辞旧迎新之际,我把预算合同部一年的工作做一个小结,目的是总结已有阅历,以便为以后的工作供应借鉴。
一、 作为项目部的预算部门,我能根据公司及项目部的各级领导指示,按时按质地完成项目部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1、对内的工作状况: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准时进行施工图工程量计算,指导并帮助分公司预结算编制及建立各类台帐。依据现场的实际状况准时批复工程材料打算(实行定额领料和成本跟踪掌握,为项目部的成本掌握供应一些合理化的保证措施);对定额编制的工料含量的水平高低作出适当科学合理化的分析,用定额的人工作为工程任务单进行人工的掌握和安排基础,定额材料作为仓库进行定额领料的依据。按公司的规定要求,每月的月底统计当月的实际施工产值及成本分析状况,要求各参战单位准时对于施工阶段的工作量按实际状况,以各分公司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制月结算,并打印交于本部门进行核审后,全盘分析每月预算成本与利润,准时反应给项目经理,使项目经营者合理安排资金,准时参与成本分析,对项目部每月的盈亏状况作出分析报告。平常在工作中乐观地协作项目经理进行合同管理,参加分包合同的洽谈,依据公司的规定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状况,起草一些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签订后,对分包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审核分包决算。为项目部准时供应一些经营资料及数据,准时做好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供应项目管理看法。
总结不是为了总结而总结,而是为了转变而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什么不足之处还请领导和同事多多批判指正,我肯定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我信任凭借领导的爱惜、同事的关照、自己的责任心和喜爱预算工作的诚意肯定会把工作做得更好。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各级主管部门对财经纪律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及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全部经济活动的预算管理和收支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做好单位内控管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报财务科备案。

第三条根据机关和集中核算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第四条财务科对机关和集中核算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和集中管理;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预算决策机构、预算管理机构、预算执行机构。

预算决策机构由住建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审议、决策全委经费预算相关工作。

预算管理机构设在财务科,负责落实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组织与预算业务相关的各项日常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应配合预算管理机构的工作。

预算执行机构为各业务科室和集中核算事业单位,执行审批下达的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

财务科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填报要求,负责编制汇总部门预算。

各科室、集中核算事业单位须根据所承担的工作及年度工作计划,按实际需求,认真负责地填制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提供相关依据,交财务科进行汇总统一编制,再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报区财政局。

对应实行政府采购的商品、服务项目,应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第七条预算指标分解。

财务科将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指标分解、下达给相应科室、事业单位。

第八条预算支出管理。

各预算执行科室、集中核算事业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无预算指标或者超预算指标的事项,要先履行预算追加和调整程序,追加和调整申请程序为:接区财政局的预算调整编报通知后,财务科及时通知有预算资金调整需求的科室、集中核算事业单位提供相关依据、预算金额等,先行申报到财务科汇总,再由财务科报经预算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区政府审批。

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公开

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公开

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公开2019年,是我县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的一年。

为了加强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工作基础逐步夯实,评价范围稳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县就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了重大尝试,将此项工作做到了实处。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对各单位加强培训指导,形成绩效管理的意识形态。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以政府、部门预算编制为契机,坚持“无绩效不立项、绩效目标不细化不立项”原则,组织部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及申报;参照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对绩效目标的要求,对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与审核。

二是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点。

2019年,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会上选取住建局等10个单位开展全面预算绩效工作试点。

对选取的10个单位,指导填写“部门支出整体绩效目标表”、“县本级安排部门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县本级安排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三张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表。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单位进一步理清了本单位的全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也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置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2020年,该项工作将配合预算的下达,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全面开展。

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展顺利。

我县通过各项目单位自荐,各业务主管股室审核,最终选取2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提升财政支出的效益。

对于选取的20个重点项目,各单位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住建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住建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建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建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住建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财务收支单位。

第三条住建部门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虚报、瞒报;(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不得遗漏;(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办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准确;(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成本。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住建部门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部门实际情况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等;(二)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专项支出等;(三)资金平衡预算:确保预算年度内收入与支出平衡。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收集资料,分析预测;(二)编制草案,征求意见;(三)审核批准,执行预算。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住建部门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确保收支合法、合规。

第八条财务收支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管理: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各项收入,加强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二)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三)专项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九条住建部门财务收支应实行审批制度,各级领导对财务收支负有审批责任。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住建部门财务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内容包括:(一)资产核算:对资产进行分类、计价、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二)负债核算:对负债进行分类、计价、核算,确保负债合法、合规;(三)所有者权益核算: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分类、计价、核算,确保所有者权益真实、准确;(四)收入核算:对收入进行分类、计价、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五)支出核算:对支出进行分类、计价、核算,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区住建局财务制度

区住建局财务制度

区住建局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科学、合理、规范地运用财务资源,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区住建局财务制度适用于区住建局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依法合规。

第四条区住建局财务管理要严格依法依规,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依法予以查处。

确保财务安全。

第五条区住建局各项经济活动要合理、规范,合法使用资金,防止挥霍浪费,保证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六条区住建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资金安全。

第七条区住建局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的培训、宣传机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全员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区住建局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财务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九条区住建局设立财务科,专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区住建局应当建立适应自身经济活动特点的财务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十一条区住建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和规范。

第十二条区住建局应当加强对下级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区住建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实施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财务核算制度第十四条区住建局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区住建局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编制财务预算,实行预算管理。

第十六条区住建局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七条区住建局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规范会计凭证的填制、传递和保存。

第十八条区住建局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审计,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区住建局应当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住建部门财务制度

住建部门财务制度

住建部门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健全住建部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住建部门设立财务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下设财务科、会计科、税务科等职能部门。

三、财务预算管理1.编制预算:每年底根据住建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编制财务预算,报请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2.执行预算:各部门按照预算数额进行支出,不得超支。

如需变更预算,应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3.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资金管理1.资金收支:住建部门的各项经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存入国库管理,不得私存或挪用。

2.资金使用:住建部门各项经费应按照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杜绝浪费。

3.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会计核算1.会计制度:住建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及时。

2.会计记录:各项资金收支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务真实、完整。

3.会计报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发现经营问题,加以改进。

六、内部控制1.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项操作流程。

2.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确保财务安全。

3.监督检查:定期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审计监督1.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外部审计:定期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并向领导汇报审计结果。

3.监督检查:建立审计监督机制,确保审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八、处罚奖励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干部职工更好地开展工作。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三、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第三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支出预算总表》十、《财政拨款预算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南昌市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区政府主管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事务的工作部门,对外增挂“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建筑行业、人民防空、住房保障、房屋征收及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

(二)负责研究拟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长期、中期、年度发展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和农村住宅建设、村镇建设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农村居住点建设管理。

(三)负责全区集体土地的公私房屋及建筑物的行政管理;负责办理全区集体土地的公私房屋产权管理、继承赠与、抵押分割的审查确认和告知等工作;负责全区集体土地的房屋产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负责集体土地的房屋的普查工作。

(四)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养规范和指导辖区内建筑市场;负责对区属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协调指导辖区内在省、市报建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五)负责全区住宅与非住宅装饰装修审核发证工作。

(六)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核发《房屋租赁证》。

部门预算文字说明公开样式.doc

部门预算文字说明公开样式.doc

2015年度XX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建筑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我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和组织我市的城市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的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

(2)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计划,组织XX、申报和下达年度城乡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新建项目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各项建设工程的实施。

(3)根据有关规定参与或负责国家、省、XX市及市属地方项目的审查、选址工作,并参与协调建设过程中部门及地方之间的协同配合;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4)指导并规范全市建设市场;监督实施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制度;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

(5)负责城乡供水,管理全市城市市政设施、供水、排水、防洪、污水处理回用及城市骨干水系整治、园林、风景名胜区工作。

(6)综合管理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工作.(7)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事业科技规划、计划与技术经济措施,组织新技术开发、技术引进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墙体材料改革与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

(8)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

(9)负责市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监督管理、施工合同管理;负责办理市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在市内施工的企业进行年检;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指导各镇搞好对民房建筑市场和个体工匠的管理.(10)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在大市场派出驻外办事处,负责收集和传递信息,管理如皋施工队伍,为如皋队伍提供服务。

(11)负责全市建筑企业、装饰装潢企业、建筑制品企业以及工程检测、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和学会的工作。

(12)组织XX全系统内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监督有关单位实施;负责全市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称申报;组织开展项目经理资质认证。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
费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30
•【字号】津住建筑便函〔2019〕44号
•【施行日期】2019.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各专业预算基价规费费率的通知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1号),2019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

鉴于养老保险为现行各专业预算基价中规费组成内容,现对规费费率作相应调整,费率由44.21%调整为37.64%。

本次调整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30日。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

住建局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

以下是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行动目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1. 加强建筑业质量监管,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实现重大事故“零发生”。

3. 加强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4. 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

二、行动重点该方案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1. 建立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通过推进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改革,强化职责落实和考核问责机制,规范监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和全要素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推进建筑行业质量安全责任制改革,通过合同约定、人员限制、技术控制等手段,引导建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加强对质量安全关键节点的监控,防范和控制质量事故风险。

3. 优化工程施工管理。

推动施工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引导企业实行现代化施工管理,控制工程质量风险,规范市场行为。

加强对建筑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管理,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

4. 提高工程投资管理水平。

推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和资金投入的统一管理、管控、监督。

强化针对工程中存在的建设拖延、投资滞后等问题的治理,确保工程项目实现预算和规定目标。

三、行动措施该方案提出了以下行动措施:1.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加强工程监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等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并建立质量监管信息公示平台,增强公众监督作用。

2. 推进建筑业质量安全责任制。

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实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

3. 推动施工管理规范化。

完善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和体系,推进数字化施工,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住建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住建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资产保管与使用
资产保管
住建局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保管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
资产使用
在资产使用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资产的损坏 、丢失和变质。
资产处置与报废
资产处置
对于不再需要的资产,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住建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以 确保资产的价值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资产报废
对于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进行财违规处理
03
对违规支出进行处理,确保支出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CHAPTER 05
资产管理
资产购置与验收
资产购置
在资产购置前,需要进行需求分析和预算编制,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住建 局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资产验收
资产购置后,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核对数量、质量检测、价值评 估等,以确保资产的质量和价值符合预期。
外审机构选择
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第三方 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咨询服
务。
外审内容
对外审机构的审计内容进行全面沟 通和协调,确保审计范围、重点和
方法符合住建局的需求。
外审程序
外审机构需遵循住建局规定的审计 程序,确保审计过程公正、透明。
违规行为的处理与处罚
违规行为认定
对内部审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 认定,明确责任人和违规事实。
会计核算
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对各项支出进行准确、及时、完整 的记录和报告。
支出分析
定期对支出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支出管理中的问题和改进 空间。
支出监督与审计
内部监督
01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各项支出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支出的
透明度和合法性。

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建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住建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住建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住建局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收支平衡,厉行节约;(三)公开透明,民主管理;(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住建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四)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五)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分析和审计;(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住建局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现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经领导批准执行。

(二)预算执行: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三)预算监督: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第八条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入政策,确保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九条现金管理制度:(一)现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使用现金进行结算。

(二)现金收支必须登记现金日记账,定期进行盘点。

(三)现金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住建局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制度:(一)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二)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及时向领导报告财务状况,确保领导对财务工作的了解。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0.06.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唐山市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二、唐山市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1、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3、部门基本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5、绩效预算信息情况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情况
8、专业名词解释
9、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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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住建局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功能科目)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支出预算总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九、政府采购预算表十、三公预算表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二、重要事项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能:(一)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指导全县城乡规划工作,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工作;参与编制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综合管理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和实施阶段的工作。

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综合管理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五)指导全县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县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建档案工作;综合协调县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管线建设工作;负责建设领域行政事业性规费管理和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监督管理;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登记、租赁登记、抵押登记、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危房鉴定、房屋拆迁、房屋测绘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参与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编制年度旧城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旧城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

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指导全县城镇化工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全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参与合同纠纷仲裁;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境外企业进我县承包工程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负责全县建筑安装施工、装饰装修、勘察设计、规划设计、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房地产、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物业服务、燃气、热力等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十)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标准、全国(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工作。

编制发布地方标准、定额和材料价格;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和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十二)负责全县住建系统科学技术教育工作。

制定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建设科技成果的开发鉴定、评审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建设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县住建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资工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8个股级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息、调研、信访、提案、督办、保卫、保密及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城建科研究提出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体改方案和有关政策;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雕塑工作;参与指导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内各类市政建设、管理及决算审核工作;综合协调县城规划区内各类管线建设工作。

(三)规划和村镇建设科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县重点小城镇的总体规划;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

(四)房地产管理科(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城市房屋拆迁、房产登记发证和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城镇住宅建设。

(五)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建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资管理、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负责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审查备案、行政许可和验收等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全县建设行业体制改革规划和方案并会同有关科室实施;负责有关政策的调研、拟订,组织起草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教育工作,组织提出住建系统科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科技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机关本身1个。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01表收支预算总表谢谢你的阅读02表收入预算总表谢谢你的阅读03表支出预算总表谢谢你的阅读03-1表支出预算总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谢谢你的阅读谢谢你的阅读04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谢谢你的阅读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谢谢你的阅读06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07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谢谢你的阅读08表政府采购预算表谢谢你的阅读附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2019年政府预算情况重要事项说明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收入总计34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1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1.11万元。

2019年支出总计341.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1.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1.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41.1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1.11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341.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291.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107.93万元、津贴补贴110.02万元、社保费48.18万元、住房公积金2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1.6万元、邮电费1.8万、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2.9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1.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39万元。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291.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工资107.93万元、津贴补贴110.02万元、社保费48.18万元、住房公积金25.6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1.6万元、邮电费1.8万、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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