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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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1)

新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1)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根据《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江科大校教[2012]227号),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如下:一、修读要求、成绩评定按照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必修、选修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以外,还须获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创新研究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二类:社会实践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三类:人文艺术体育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9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8分(含)以上,9分以下;中——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8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7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6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6学分)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认证办法(一)认证范围1、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2013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同时修读满6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2、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包括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论文或著作、专利、荣誉称号、等级考试(英语、计算机)或资格认证考试、参加社团或担任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等方面。

具体项目名称、分值标准、证明出具单位详见附表。

在附表所列项目中,“假期社会实践”、“听讲座”、“课外书目阅读“活动为学生必修项目。

若学生申报附表外项目,由教务处认定新增项目的有效性并确定对应分值。

3、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和活动内容,具体标准参见《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一览表》。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级学生除应完成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外,还应完成第二课堂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10学分)方能毕业。

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操作办法对学院2014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不可替代原则根据学院制定第二课堂教学计划,每个学生均必须完成“自学课”中的经典阅读与习作(1学分)和专业必读书目(1学分)、思想修养课(1学分)等3项内容所对应的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获得的超出学分替代。

(二)非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可替换原则第二课堂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的学分可相互替代,申请替代的具体原则如下:1、在“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中某一类别实际完成学分超过应完成规定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替代其他2个类别中未完成学分。

2、申请替代学分总数不得超过4学分。

3、学分替代请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表以及第二课堂实施手册相应位置进行标注。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一)“自学课”学分的认定“自学课程”部分共包括“经典阅读与习作”和“专业必读书目”项内容。

“经典阅读”、“习作”评阅、学分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专业必读书目”的学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阅读任务,将读书笔记填写至第二课堂手册相应的位置。

“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须有学生导师签署评阅意见,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学分(1学分)。

2、各专业学生至少完成4篇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任务。

“专业必读书目”学分认定由学院各系教务办负责。

(二)“思想修养课”学分认定1、学生应根据“思想修养课”确定的内容范围,必须完成规定的1学分。

2、学生参加“省身讲堂”、“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各类形势报告会”等讲座,所做笔记须有班主任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的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评阅意见),按照1学分/6场次的标准进行认定,合格者可获得项目规定的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模版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育人新形式、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化、高效化、个性化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结合我校第二课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以第一课堂为主,第二课堂为辅以及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保障第四条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研处处长、体育部主任、校纪委办公室主任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程序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第二课堂学分制认证机构,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或导师)全面参与该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第五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个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

第六条学校承认的各类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一)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社团、年级所组织的各类竞赛及思想道德教育、文体等活动;(二)学校、学院所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者公益活动(不包括专业实习和第一课堂所要求的实践实习环节),省(部)志愿者管理部门所组织的公益活动;(三)论文、文学作品、新闻通讯的公开发表;(四)专利的成功申请;(五)在各级学生组织、社团、年级、班级等承担社会工作;(六)在学校辩论队、艺术团、礼仪队等常设性学生团队承担工作;(七)经学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同意的活动项目。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XX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

XX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项目及办法
3.团队参赛原则上每队限5人,排名不分先后,均获得相应等级分值,超过5人的特殊情况需要认定。
二等奖
13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11
A2级:全国级
一等奖
13
二等奖
11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9
B1级:全省级
一等奖
11
二等奖
9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7
B2级:全省级
一等奖
9
二等奖
7
三等奖(先进、优胜等)
5
C1级:校(地市)级
参加校运动队训练
1-5
学年
6
工作履历
校院主席团成员
1-15
学年
1.学生干部由学工部负责认定。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考核合格。3.具体分值由指导单位考核。
4.社团负责人按部长计分,具体分值由社联考核。
5.同时担任多个职务,按最高级别计分。
部长(班长、党团支部书记)
1-10
学年
委员
1-8
学年
干事(班支委)
2.获奖按第9项规定计分。
3.本项纳入综测三年总上限10分,每学年上限为大一5分,大二3分,大三2分。
参加经认定的日常社会实践
1

3
志愿公益
注册志愿者参加经认定的志愿公益活动
1
2小时
1.由校、院志工部进行考核认定。
2.获奖按第9项规定计分。
3.本项纳入综测三年总上限10分,每学年上限为大一5分,大二3分,大三2分。
CSCD、CSSCI等收录论文
1-5名
10

分值递减同上,最低分值1分。
其他核心期刊
1-5名
6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细节说明1、凡获得驾驶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不分等级,均可获得0.3学分,属于创新创业模块。

四六级证书无学分。

2、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学科、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翻译大赛和各类学科知识竞赛等,参加市级(省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挑战杯”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等,参赛或获奖,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获得相应学分,具体学分分值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创新创业学分计算一览表》。

但要求必须属于第二课堂活动才可获得学分,凡属于第一课堂且未申请为第二课堂课外教学活动的均不给予学分。

毛概、马基、思修等比赛获奖及参加以上课程的志愿者均无学分。

3、寒暑假参加学院、学校统一组队组织开展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寒暑假个人主动联系社会实践地点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周末导医、义工和医院护理工作的同学,可以获得相应学分,但实践时间必须达到学院、学校的要求或累积7天以上,且有书面实践报告,实践报告需交负责部门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学分,未达到实践要求的时间、无书面实践报告和审核未通知者均不给予学分。

4、参加勤工助学及学科帮扶活动者,需参加活动前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报备,勤工助学活动满半年,学科帮扶活动满一学期后再次到我院团委素质拓展部进行学分认证,认证合格者可以获得0.2学分,属于社会实践模块,大学期间所获得该项学分勤工助学上限为0.6,学科帮扶上限为0.8。

未报备或不合格者不给予学分。

5、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中的担任学生干部,其中国旗护卫队队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1学分,队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8学分;助导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学工办(部)、院(校)级就业指导办公室学生助理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6学分;图书馆义务馆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图书馆督察队成员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4学分;班级宿舍长任职满一年可获得0.2学分,其他学生干部获得学分情况详见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中的《社会实践学分计算一览表》。

新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

新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

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根据《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江科大校教[2012]227号),第二课堂要求选修学分评定管理办法如下:一、修读要求、成绩评定按照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除修满必修、选修理论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以外,还须获得6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取得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创新研究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二类:社会实践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第三类:人文艺术体育活动类,基本学分2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成绩评定采用等级记分制,根据学生参加活动项目的对应累计分值确定总评成绩。

成绩与累计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优——累计分值在9分(含)以上;良——累计分值在8分(含)以上,9分以下;中——累计分值在7分(含)以上,8分以下及格——累计分值在6分(含)以上,7分以下;不及格——累计分值低于6分。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评定成绩以“实践能力与素质拓展”(6学分)的科目名称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成绩及格及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

二、认证办法(一)认证范围1、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2013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同时修读满6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2、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包括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论文或著作、专利、荣誉称号、等级考试(英语、计算机)或资格认证考试、参加社团或担任学生干部、文体活动等方面。

具体项目名称、分值标准、证明出具单位详见附表。

在附表所列项目中,“假期社会实践”、“听讲座”、“课外书目阅读“活动为学生必修项目。

若学生申报附表外项目,由教务处认定新增项目的有效性并确定对应分值。

3、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第二课堂学分认证主要根据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和活动内容,具体标准参见《本科培养方案第二课堂要求选修指定项目一览表》。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修订版)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方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方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方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效劳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效劳、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开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开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3. 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工程。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工程;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前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按照《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按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容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分);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分);第三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分);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15分);第五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第六类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类总分100分,修满60分即可向大学素质拓展中心申请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颁发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大学素质拓展中心颁发的素质拓展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忧级)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大学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各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第六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程序见《大学素质拓展工作流程》。

第二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二、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道德修养主题教育活动获得表彰的(最高分5分;1分/次);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15分;0.2分/次);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五、个人获得党、团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3分/次)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第二课堂学分(修改)2013.4.doc

第二课堂学分(修改)2013.4.doc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1 / 13-1-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

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第七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

科技创新类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免选修课学分。

2 / 13-2-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以经过公示后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为准),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申请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申请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2014)一、科技创新类(一)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其中,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1、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以立项文件或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以上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2)。

表2:各种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1、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或美术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2、其它确需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学分数。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二、文化艺术类学分(一)中华经典诵读项目:凡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通过笔试或机考的学生,计1学分。

(二)艺术教育项目:凡参加校艺术团一次性集中训练54学时以上并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次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上限为2学分);校艺术团正式成员,长期参加艺术团活动并参加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生每考核年度可计0.5-2学分。

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商学院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08.09.10.11)注意:在认证过程中,学院素质拓展部要求该学生出示所申报活动的相关证件,并上交复印件,以备校素质拓展中心抽查。

抽查时,一经发现申报虚假,取消该生本学期的申报资格,当大面积出现虚假申报,取消该学院本学期的评优资格。

表头填写规范:如:学院:商学院专业,班级:11级经济学1类(*)班姓名:*** 学号:**********学期: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表格注意事项:(以下“分”皆为学分绩点)●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如B01 B03 B04 B05 C05 D01 D02 D03●A07、B02累积两次加1分,不够不加分●申报时不允许一个活动占两行●写错栏目的活动不予认证●时间必须规范填写,且注意本次申报活动的时间2011年9月-2012年2月●填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晰●不申报与无类别无绩点区别思想道德与政治修养2011年*月参加安全文明知识竞赛(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11月参加党代会(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2011年学生工作会议(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荣获*****光荣称号(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参加党课培训,成绩合格(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月所在寝室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无类别无绩点)2011年11月参加陈国清教授主讲的“时事政治分析”讲座 A072011年11月参加国际政策与形式讲座 A07注:以下活动不进行申报:参加**培训、**交流会、**联谊会、**表彰会等,如:与思想道德政治修养有关的主题班会2011年*月参加青蓝之星******培训2011年*月参加四六级考试交流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12年*月寒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 B01 52011年9月-2012年2月在校期间做兼职满15 天 B06 12011年*月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担任**工作 B06 12011年*月至今参加勤工俭学岗位担任**工作 B05 22011年*月组织****活动(不包括班级) B06 22011年*月主持****晚会(不包括班级) B06 2参加志愿者服务劳动,献爱心等活动如: (两个积分点加一分)2011年10月担任七城会志愿者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校招聘大会做志愿者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领养樱花树活动 BO22011年*月参加学校食堂秩序维护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文明手相印,安全你我行”大型共绘手印及心愿树活动B022011年*月参加义务献血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学校捐书活动 B022011年12月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院爱心支教活动 B022011年*月参加院青协物品回收 B022011年11月参加商学院党员服务站邮电服务社区活动 B022011年11月参加校青协志愿者服务队的消防器械检查活动 B022011年12月参加启音聋哑学校关爱儿童活动 B022011年*月前往麻丘敬老院关爱老人 B022011年*月份执行"校园夜间巡逻" B02注:参加问卷、咨询活动、观看***仪式(启动仪式、注册仪式、开幕式、闭幕式等)、观看***晚会、啦啦队、礼仪队等(不申报):如:秋季运动会期间坐看台为选手加油参加晨跑训练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11年*月参加学术课题申报并立项 A01 32011年11月参加“自强杯”职场挑战赛 A05 420111年11月“自强杯”模拟招聘大赛 A05 42011年10月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创业挑战赛” A05 42011年11月参加“赢在大学“比赛 A05 42011年*月参加**辩论赛 A06(校2分,院1分)2011年*月参加**演讲比赛 A06(校2分,院1分)如:2011年11月参加安全文明形象大使演讲比赛 A06(校2分,院1分) 2011年11月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A06 22011年11月参加古典诗词等级考试 A06 22011年*月参加党团(史)知识竞赛 A06 22011年10月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 A06 22011年11月参加学院中英文比赛 A06 1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如:2011年10月听取“青年就业创业大讲堂”的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红心喜教授关于经济战略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就业与创业大讲堂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诺基亚创业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新东方英语”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人力资源管理辅导”讲座 A07注:与所修习的专业有关的主题班会(不申报)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2011年*月参加歌唱(合唱)比赛 C01(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1月参加院卡拉OK比赛 C01 1 2011年11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青年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造型设计大赛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巧手慧心”手工艺暨书法大赛 C02 3 2011年12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钢笔字书法大赛 C02 1 2011年10月参加七城会开幕式表演(唱歌C01;舞蹈C03;其它CO6)3 2011年*月参加**晚会表演(唱歌C01;舞蹈C03;其它CO6)(校3分,院1分) 2011年*月参加舞蹈比赛或表演 C03 (校3分,院1分) 2011年*月参加征文,写作比赛、寄语征集或发表文章 C04(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0月向《商坛》投稿 C04 1 2011年11月在心理咨询报上发表文章 C04 1 2011年10月参加校“我与师大”征文比赛 C04 3 2011年*月参加**体育比赛或表演 C05(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10月参加院“迎新杯”篮球赛 C05 1 2011年10月参加秋季运动会之****比赛 C05 3 如:2011年10月参加秋季运动会之袋鼠跳比赛 C05 3 2011年*月参加**朗诵比赛 C06(校3分,院1分) 如:2011年*月参加校级“移动杯”朗诵比赛 C06 3 2011年10月参加江西省大学生艺术比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院寝室默契大比拼比赛 C06 1 2011年11月参加达人秀比赛 C06 1 2011年10月参加“广角镜里看师大”电子相册制作比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主持人风采大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系列活动如: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歌词征集比赛 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中英文温馨提示语征集大赛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漫画比赛 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书法比赛 C02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歌词征集比赛 C04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诗歌朗诵大赛 C06 3 2011年11月参加校安全文明宣传月活动之安全文明形象大使比赛 C06 3 听取有益于身心发展的讲座类2011年10月听取由《百家讲坛》方志远教授主讲的“赣商文化与江西认同”为主题的讲座A072011年*月听取安全文明知识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江西是个好地方"讲座 A072011年11月参加生命意义的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清华大学陈国青副院长关于“新兴IT融合和前沿课题”的讲座 A07 2011年9月请勿方志远教授“历史中的战略管理思想”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胡剑云“语言决定命运”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清华大学教授“关于信息管理技术”讲座 A072011年10月听取大学生心理咨询讲座 A072011年9月听取新生心理知识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文学院首届“汉语文化节自学与为人”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方文山“中国风”讲座 A072011年11月听取“心系党站,关怀依旧”之发展党员流程讲座 A07注:有益于身心发展的主题班会类(不申报)2011年*月参加校“文明寝室”及“星级寝室”评选比赛(不申报)百事可乐音乐大赛等(不申报)本栏目的活动,如不特别注明,则院级1分,获奖名次以1分累加,校级3分,获奖名次以2分累加,只取前三名,CO5除体院外,同类奖记最高分,不可累加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2011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具有竞技性质的活动 B04 1 2011年10月参加电子商务协会举办的“创新、创意、创业”大赛 B04 1 2011年11月参加斯密经济学社组织举办的辩论赛活动 B04 1 2011年11月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数学建模协会”举办的魔方比赛 B04 1 注:2011年*月参加*社团(*协会)组织举办的无竞技性质的活动 B04 无绩点如:2011年11月参加心语手语社团组织举办的八一公园手语角活动 B042011年11月参加经理人俱乐部沙龙 B042011年10月在校期间参加网球协会社会实践活动 B04教师教育与教师技能2011年*月参加全校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基本功竞赛如: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板书比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说课比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技能竞赛之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 D02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之课堂教学竞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之教案设计竞赛 D03 52011年*月参加校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之*字比赛 D01 5注:D类院级2分,以1分累加,校级5分,以2分累加技能培训与其他2011年*月获得**资格证(计算机、英语、救护、驾驶证等) A06 5 如:2011年*月参加全国(省)计算机一/二级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并通过 A06 5 2011年*月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并通过 AO6 5 2011年*月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并通过 AO6 5 2011年11月参加人力资源师考试并通过 AO6 5 2011年*月获得家教上岗证 A06 5 2011年*月考取驾驶证 A06 52011年*月参加校素拓课外培训班(街舞、吉他等)学习并获结业证 C06 5 注:参加师大外培、雷式外培、美音纠音训练营、伟伟训练营、宏为计算机培训等(不申报)A.创新创业活动A01.学术课题 A02.学术论文 A03.科技制作A04.调查报告 A05.创业实践 A06.知识技能竞赛A07.学术讲座 A08.其他项目创新B.社会实践活动B01.假期社会实践 B02.公益社会实践 B03.学生干部实践B04.社团社会实践 B05.勤工助(俭)学 B06.其他社会实践C.艺术教育活动C01.音乐教育 C02.美术教育 C03.舞蹈教育C04.文学教育 C05.表演类艺术体育教育C06.其他艺术教育D.教师教育技能D01.“三字一话” D02.现代教育技术 D03.课堂教学技能。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日期:2008-6-1 阅读次数:886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自2005级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第二课堂规定项目的4个及以上学分,方能毕业。

为此,根据《***大学关于制定2005级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1.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认定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处负责人。

2.教务处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的认定;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及担任学生干部项目的认定;学工处负责学生干部、各类文体活动及荣誉称号项目的认定;宣传部负责艺术团、各类文艺活动项目的认定;各院(系)负责学生论文、著作、专利、汽车驾驶证等项目的认定。

3.经第二课堂领导小组认定的项目及学分,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

学生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与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4.第二课堂实施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学分记录程序1.从2005级开始,每个学生都建有第二课堂学分记录卡。

年级主任负责保管此卡及学分的记录和填写工作,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记录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其中,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1~5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的监督、鉴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6~10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监督、鉴定工作。

2.凡集体性的活动如竞赛、比赛、表彰奖励等,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把获奖学生名单送达各个院(系),年级主任按照具体实施项目和学分数的规定为相关学生填写学分记录卡,记录学分,并签字。

3.凡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如获得驾驶执照、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生在每学期期末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确认后记录学分并签字。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2)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按照《大学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大学生素质拓展按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标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的素质拓展记录将装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容分为六大类:第一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20分);第二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20分);第三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20分);第四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15分);第五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15分);第六类技能培训及其它(10分)。

以上六类总分100分,修满60分即可向大学素质拓展中心申请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颁发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同时学生可自主申请由大学素质拓展中心颁发的素质拓展等级证书(70分以上为良好级、80分以上为优秀级、90分以上为特忧级)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单位:大学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各学院素质拓展办公室。

第六条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程序见《大学素质拓展工作流程》。

第二章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第七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

一、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成绩合格(2分/次),“优秀学员”(2分/次);二、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道德修养主题教育活动获得表彰的(最高分5分;1分/次);三、参加团组织生活(最高分15分;0.2分/次);四、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最高分3分;0.5分/次);五、个人获得党、团的表彰(院级2分/次,校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8分/次)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受到一定企业、事业单位、党团组织等表彰(3分/次)七、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类得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

工商管理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单项奖学金评定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更改为优秀学业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金、科研科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七大类单项奖学金。

其中优秀学业奖学金每学期评选,采取班级内部评选的办法。

优秀学业奖学金甲等每人8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4%比例评定;乙等每人5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10%比例评定;丙等每人300元/学期,按学生人数的16%比例评定;其余六项同样每学期评选, 但采取学院同年级拉通评选的办法。

奖励金额每人500元/学期,各单项奖名额原则上按总学生人数的2%比例评定,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六项单项奖评选人数总数不得超过总学生人数的12%。

七个单项奖中每人限报两项(需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拉通评选的六个单项奖每班每项的得奖人数不超过三人。

学生单项奖的评选按照“一课堂学业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学分”的方式进行评定。

对于优秀学业奖学金,将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至少跨三个版块修满30个课时)设置为基本条件,根据一课堂学业成绩(每学期必修课与专业限制性选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重修成绩不包括在内)评选;对于其他单项奖学金,将一课堂学业成绩(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设为基本条件,根据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进行评选。

单项奖学金课时认定(学业奖学金除外)道德风尚奖学金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等计3课时。

2、团日观摩、党总支生活会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每次1.5课时上限为6课时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院级:2课时校级:3课时市级:4课时省级:5课时国家级:6课时(注: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科研科创奖学金1、讲座加分上限5课时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每学期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第二学期期初第二课堂学分测评时发回到各班级。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

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置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实行学分制的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第二课堂活动与创新学分满5学分(体育特招生不作要求),否则不能毕业。

超出的学分,可以代替选修课学分。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第二条课外及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之外,结合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所进行的、有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

其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生在学习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课程时,可在教师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课程内容专题讨论、学术报告会、演讲会等活动,学生若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写出较高水平的书面总结报告,经任课教师考核,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二、学生在学习专业基础课阶段,可开展课外专题讨论、写读书报告、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小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由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2个该类学分。

三、学生在学习专业课程阶段,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或由教师组织成立课外科技活动小组,完成一定的科研任务,并撰写文献综述、生产现状调查、研究论文、实验设计等,由指导教师负责考核,经考核通过后每项活动每生可获得1~2个学分,学生最多可获得4个该类学分。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规定相应的活动内容。

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完成的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报告、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内容,不能作为第二课堂活动取得学分。

在确定学生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同时,指导教师务必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与完成情况及水平等方面综合确定其成绩,并按要求对学生完成的作品写出评价意见。

第三章创新学分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下列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取得优异成绩者由本人申请,经指导教师评价,所在院(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创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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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

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6、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的实习工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3月起开始试行, 2010级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
第一章第二课堂学分所修课时数的具体认定
每学期需在以下六方面中至少任选三方面修学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为必修。

修满30课时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0.5学分,所修课时数不设上限。

下面为第二课堂活动计入课时数的具体设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等计5课时。

(由班长考核认定)
2、团日观摩、团日风采展示会、党总支生活会、党章学习小组等党团活动、班
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每次3课时上限为9课时.若党章学习小组展示会获奖,则参与同学加4课时。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课时校级:8课时市级:12课时省级:15课时国家级:20课时
4、参加党校团校的同学加3课时。

(注:优秀学员或优秀组长追加2课时)
二、科研科创类:
1、讲座加分
讲座包括:院级类讲座、学习空间恳谈会、生活空间恳谈会、救护知识培训、寝室长培训、新老生交流会、11月精品活动等等。

注:听讲座两次及以下不予加课时,达到两次后每多听一次计2课时,上限6课时。

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期末公示。

(未填讲座记录卡,实行班级签到制的讲座,需在讲座前向讲座管辖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并于结束的当天将统计结果上交至负责讲座的工作人员处)
2.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比赛
(1)如管理咨询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市场调研大赛、营销文化艺术节、SPSS统计大赛等比赛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
注:1.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在课时认定时做降级处理(国家级赛事按省级计入课时数)。

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课时数按1/2计入,同时特等奖视为一等奖、
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不计分)。

(2)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
立项:校级记3课时,国家级记5课时;
结项:校级记4课时,国家级记8课时。

(3)本科生科研立项
立项记2课时,结项记4课时。

2、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只有一个作者时
(2)有两个作者时
(3)有三个作者时
级别的单篇课时数。

三、社会实践类
1.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社会实践:假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经实践单位出示证明(实践时间需超过
一个月)且撰写合格的实践报告者,记6课时。

在校时间,利用
节假日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经实践单位证明,时间累计达到一个
月并撰写合格的实践报告者,记6课时。

(社会实践学期总课时为
6课时,同一学期不累加。


3、辅导员助理每学期记5课时(需由相应导员出示合格证明)。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一)体育活动
1.国家级体育比赛(如CUBA、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等赛事)
2. 四川省大学生运动会
3. 校运动会
4. “光华杯”系列比赛(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台球赛、辩论赛等)
5. “光华杯”趣味比赛(投篮比赛、上篮接力、趣味颠球、中场射门等)
6. “工商杯”系列比赛(篮球赛、足球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等)
7、校级文体比赛(团体赛)取得突出进步(取得3名及以上的进步)计8课时,
可累计加分。

8、校级以上文体活动拉拉队成员一次1.5课时上限6课时。

院级文体活动拉拉队成员一次1课时上限5课时。

(二)文艺活动
1. 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活动
五月艺术节(五月诗存、合唱比赛)、健康舞大赛、5•25心理情景剧、英语短剧大赛、舞动西财等
3. 参加以下团体并完成规定任务,通过学期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课时数
参加校艺术团、校报记者团、校辩论队、财大之声广播站、光华园, 考核合格:
6课时
参加学院艺术团、记者团、辩论队,考核合格:4课时 注:同类团体校级、院级不累加
4.宣传稿件发表(上限8课时)
(校报编辑发表于校报,计2课时/篇。


5、 组织元旦、五一、国庆游园、 毕业晚会、迎新晚会活动:5课时/次
6、迎新晚会、毕业晚会上台演出、主持加5课时/次
7、代表学院参加的不带比赛性质的文艺演出等等按4——10课时酌情加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
1、社团负责人 6课时社团机构成员 3课时 (注:1.学生实验超市及学生广
告实验公司参照社团加分;2.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
2、班长、团支书 8课时;其他班委 5课时。

“优秀班集体”、“五四团支部”
追加2课时。

3、寝室长2课时 ( 获校级“寝室之星”称号寝室的寝室成员计2课时,寝
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2课时。

获院级“寝室之星”称号的
寝室成员计1课时,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1课时获院级“优
秀寝室”称号的寝室计1课时,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1课时,)
4、学生会干部
主席团12课时部长 10课时副部长8课时优秀部员 5课时部员 3课时
5、社会公益活动:一次1课时,上限5课时(需由本人出示相关证明)。

6、参加角色体验志愿活动(短期:2课时长期:6课时)。

沙盘活动、特教活动3课时。

7
8、加入学校、学院礼仪队,根据具体出礼仪的次数计课时数。

一次2课时上限8课时
六、创新创业
1、参加各级各创业比赛
如WSU-SWUFE全球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创业比赛
3、实体创业
在校期间从事创业活动,根据创办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资金状况、盈利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计5—10课时(注:需评比年份创办才可加分并且是核心成员)
第二章其他规定
1.周末晚点无故未到及代签者扣除课时规定:5课时/次。

2.发现寝室私接电线,出现违章用电情况及违反学院、学校纪律规范并被通报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

3.每学期必须听讲座2次及以上才能参与评优、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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