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与中央办公厅的关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简介
龙源期刊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简介作者:翰林来源:《办公室业务》2012年第11期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央办公厅,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
是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之一,是为党中央、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服务的办事机关,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决定在中央设立秘书一职,在党内设立秘书制。
经过选举,陈独秀担任新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罗章龙为会计,负责中央日常工作。
1925年1月,中共四届一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秘书部。
1926年7月,在中共四届三中全会上,决定成立中央秘书处,同时增设中央秘书长主管中央秘书处。
第一任秘书长是王若飞。
从此,中央就有了秘书处这个机构和秘书长这一职务。
1933年,中央核心由上海转移到苏区。
长征时,中央秘书处事实上就不存在了。
直到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瓦窑堡会议才决定恢复中央秘书处。
1941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由任弼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李富春任副秘书长,并要求他们尽快建立健全中央办公和行政管理机关及各项规章制度,使中央机关、军事机关和边区党政军机关三大系统的行政工作规范化、条理化。
随后组建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李富春兼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主任。
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下辖中央直属党委、办公室、秘书处、中央管理局等。
1945年10月,杨尚昆从李富春手上接过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主任职。
1948年5月,以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为基础,成立中共中央办公厅,杨尚昆为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军委秘书长。
中央办公厅主要职能是:负责党中央文秘、会务工作,中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中央指示、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负责全国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中央文件和机要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承担全国有关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密码保密工作;负责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安全警卫、医疗保健,担负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活动场所的警卫任务;围绕中央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部分中央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中央文件的校核工作;负责为中央制定党内法规和领导国家立法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中央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研究,负责全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归口管理党中央直属各部的后勤服务,联络、处理中央各部门共同性的社会事务工作;承担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当代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及其关系教程
第 2 章
6、中国致公党
1925年在美国成立 主要由归侨、侨眷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
的代表性人士组成
在全国19个省市区建有地方组织,成员近3万人 现任主席万钢
第 2 章
7、九三学社
1944年创建,后为纪念抗日战争和国际反法西斯战
争胜利,改名为九三学社,并于1946年正式成立
第 2 章
2、中国民主同盟(“民盟”)
1939年成立,1944年9月正式改名为“中国民主同盟” 由文化教育与科学技术界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 在全国29个省区市建有地方组织 现任主席张宝文
第 2 章
3、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
1945年成立 主要由工商经济界人士及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组成 在全国30个省区市建有地方组织,成员10万多人 现任主席陈昌智
第 2 章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居于国家机构体系的首要地位
第 2 章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与机构
(一)人民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1、概况
全国人大代表经间接、差额选举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
全国人大代表根据城乡比例、少数民族、军队、归国
第 2 章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
州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 5 年以
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 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
有 3 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
开两次。
第 2 章
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委员会全体 会议选举,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后产生 在同级委员会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工作,直至产 生新的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讲《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的秘书工作》
第三节 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四)长征结束后文件签发和传阅制度的形式 1.长征前后对文书档案的收集和保存 2.文件签发制度和文件传阅制度的形成 (五)文书种类 1.土地革命战争期间使用的公文种类 2.抗日战争时期民主政权使用的公文种类 3.解放战争时期使用的公文种类 (六)延安整风对文书工作的影响
第三节 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第一节 共中央秘书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二)中共中央秘书处和秘书长的设置 1926年,中共中央第四届第三次扩大执行委员会上,中央 正式决定设立中共中央秘书处 秘书处的直接领导为秘书长。王若飞为首任秘书长。此 后,邓中夏、周恩来、李维汉、蔡和森、邓小平等先后担 任过此职 二、中共中央秘书处的发展 (一)中共中央秘书处的重建 1927年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第一次在中央设立秘书处。 当时的中央秘书长由邓小平同志担任
第二节 根据地政府和人民军队的秘书机构
(二)红军无线电台的建立 无线电台是红军各部相互联系、上传下达、获取情报、 掌握敌情、了解形势,和中央保持联系的信息工具,又属于 秘书工作的范畴 (三)长征中红军的秘书机构 仅保留了中央秘书长一职,负责中央机关和红军总部秘 书业务的机构只有一个军委机要科 (四)八路军、新四军的秘书机构 从1937年起,八路军司令部、新四军总指挥部相继设立 了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处下都设有秘书科(或称文 书科)和机要科(或称机要室) (五)解放军的秘书机构
二、档案工作 (一)大革命时期的档案工作 1.档案秘密贮藏处的规定 2.一文多套收藏争中的档案工作 (五)解放战争中的档案工作 中央组织了档案的三次大转移
第三节 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三、保密工作 (一)保密工作的形式 密写、暗语、伪装、职业掩护、建立地下交通网、打入 国民党的秘书机构 (二)保密制度的建立 1.严格审查秘书 2.划定文件密级 3.确定阅读秘密文件的范围 4.设立秘密文件贮藏室 5.运用代号 6.健全文件处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1990.07.31•【文号】•【施行日期】1990.07.3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发布日期:2013年5月27日,实施日期:2013年5月27日)废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党内法规制定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党内法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建设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的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各部门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制定党内法规的活动。
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党内法规,称规定、办法、细则。
第五条制定党内法规的工作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制定党内法规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中央办公厅承办具体事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按其职责权限分别负责有关工作。
第六条制定党内法规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以党章为依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四)从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五)既注重配套完备,又防止繁琐过滥。
第二章规划第七条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由中央办公厅根据党章和中央指示,在调查研究并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综合研究后汇总拟订,经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讨论,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定。
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
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1.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关机构领导干部职务类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副主任;-中央警卫局(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馆长(局长)、副馆长(局长);-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副局长;中央组织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秘书长;中央宣传部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秘书长;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教育长,中国共产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秘书长;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央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副主任(局长);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中央党校校长、副校长、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秘书长;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室务委员、秘书长;人民日报社社长、副社长,总编辑、副总编辑;求实杂志社社长、总编辑;中央编译局局长、副局长。
2.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职务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82.10.11•【文号】中办发[1982]30号•【施行日期】1982.10.1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中办发[1982]30号1982年10月11日)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组织部《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已经中央书记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关于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离休老干部的作用的意见(1982年8月19日)(一)在中央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机构改革中,有一大批老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离职休养。
几十年来,他们为党为共产主义事业,为中国革命,历尽艰难险阻,作出了巨大贡献,现虽暮年,但壮心未已,离休以后,仍有为党为人民继续尽力的强烈愿望。
当前,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任务十分繁重,不仅需要在职干部努力工作,也殷切希望离休老干部中身体还好、能够做一定工作的同志继续发挥作用。
有些部委这样做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希望各部委按照中发[1982]32号文件的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离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作用,安排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二)发挥离休老干部的作用,应从每个同志的具体情况出发,根据他们的精力、专长和志趣,采用多种形式,因人制宜地安排。
一、根据中心任务和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一些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和身体条件较好的离休干部,参加例如宣讲十二大文件、整顿企业、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检查落实政策等工作;也可以委托他们调查处理某些重要案件或某一单位、某项工作的重要问题。
有些同志可以担任调查组长或工作组长一类的职务。
二、革命资历较深、有一定写作能力的离休干部,可以总结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历史经验,写一些在党的历史上有意义的回忆录(要求准确),为党史、革命史、专业史提供资料。
继承弘扬中办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中央办公厅“七一”专题党课上的报告
继承弘扬中办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在中央办公厅“七一”专题党课上的报告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举办专题党课报告会,表彰中办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这种方式,热烈庆祝建党95 周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全厅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提升中办机关党的建设水平。
首先,我代表厅领导班子,向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厅党员表示亲切慰问,祝大家节日快乐!明天,党中央将隆重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总书记要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会后,还要进行传达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自己的选择。
近代以来,由于封建统治的落后腐败,西方列强入侵,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面对深重苦难,不少仁人志士进行了救亡图存的艰苦奋斗,但不管是太平天国、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还是洋务运动、君主立宪、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
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从此中国革命便焕然一新。
此后,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28 年的浴血奋战,打败日本侵略者,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以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伟大的改革开放事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移,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世界潮流和时代发展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对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深刻把握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责任担当,带领全党奋勇前进,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党、国家、军队面貌焕然一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下面是求学网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中央党内法规。
下列事项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一)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二)党的各级组织的产生、组成和职权;(三)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的基本制度;(四)党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五)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事项;(六)其他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的事项。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就其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制定党内法规。
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第五条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党内法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
制定党内法规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内法规制定的统筹协调工作,其所属法规工作机构承办具体事务。
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共青团中央书记处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团中央第一书记为正部级;常务书记是副部级且一般兼任全国青联主席;而书记处书记是正厅级,但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一般到地方任职为副省部级官员。
1920年8月22日俞秀松负责组织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任书记。
11月团临时中央局成立任书记。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社会主义青年团相继成立,其中北京高君宇任书记。
1921年11月,中央局书记陈独秀指派施存统负责团临时中央局,任代理书记。
1922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举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方国昌(施存统)为书记。
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施存统因患神经衰弱请辞。
中共1中央决定组建团中央临时中央局,任命邓中夏代理委员长。
1924年3月22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二届二次扩大会议在上海改组了中央执行委员会,刘仁静任秘书。
同年4月刘仁静离职,秘书职务由林育南代理。
1925年1月26日至30日在上海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中央编办管理)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1938年5月5日,中央作出《关于组织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央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
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
1938年11月,陈云接任中央青委书记1941年6月4日,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央青年运动委员会。
9月10日,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央青委由凯丰为书记,冯文彬为副书记。
宋一平、蒋南翔、高朗山为委员。
1942年3月,冯文彬接任中央青委书记1943年3月16日-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
1945年8月,恢复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冯文彬为中央青委书记,廖承志、蒋南翔为副书记。
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方国昌(施存统)第一任1922.05-1925.0123-26岁浙江省立第一师范1921年入党1899-1970.11.29享年71岁浙江金华人著名作曲家施光南之父张太雷第二任1925.01-1927.0527-29岁天津(北洋)大学1921年入党1898.06.17-1927.12.12享年29岁江苏武进人任弼时第三任团中央代理总书记1925.5.6-1925.7.21 第四任共青团中央局总书记1925.7.21-1928.721-24岁湖南长郡中学1922年入党1904.04.30-1950.10.27享年46岁湖南汩罗人关向应第四任1928.07-1929.0926-27岁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1925.01入党1902.09.18-1946.07.21享年44岁辽宁大连人\满族历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总书记1949.04-1964.06任弼时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筹备委员会主任1949.2.18-4.12团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1949.4.12-1950.10.27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1922年入党1920年参加革命1904.04-1950.10.27享年46岁湖南汩罗人冯文彬第五任1949.04-1953.0738-42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上海浦东中学夜校1928年入党1911.11-1997.10.20享年86岁浙江诸暨人胡克实第六任1953.07-1957.0532-36岁1937.09入党1921.05-2004.06.27享年83岁湖北武昌人胡耀邦第七任1957.05-1964.0642-49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延安抗日大学1933.09入党1915.11.20—1989.04.15享年74岁湖南浏阳人历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1964.06-现在胡耀邦第七任1964.06-1966.0849-51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延安抗日大学1933.09入党1915.11.20—1989.04.15享年74岁湖南浏阳人韩英第八任1978.10-1982.1143-47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北京矿业学院1956.08入党1935.01生辽宁阜新人调任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王兆国第九任1982.11-1984.1241-43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1965.12入党1941.07生河北丰润人调任中央办公厅主任胡锦涛第十任1984.12-1985.1142-43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清华大学1964.04入党1942.12生安徽绩溪人调任贵州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宋德福第11任1985.11-1993.0539-47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1965.12入党1946.02-2007.09.13享年61岁河北盐山人李克强第12任1993.05-1998.0638-43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博士1976.05入党1955.07生安徽定远人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国家人事部部长、党组书记兼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长调任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兼任黄河防汛总指挥部总指挥周强第13任1998.06-2006.1238-46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西南政法大学硕士1978.09入党1960.04生湖北黄梅人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胡春华第14任2006.12-2008.0543-45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中央党校研究生1983.04入党1963.04生湖北五峰人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第15任2008.05-2013.0341-46岁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北京大学硕士1985.05入党1967.06生上海市人调任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宜智现任2013.03-至今48-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硕士1985.01入党1988.07参加工作1965.12生河南新乡人西藏自治区原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
身在兵位 胸为帅谋
身在兵位胸为帅谋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丁薛祥10月30日已出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此前,丁薛祥同志的职务为中央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长级)兼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
秘书是领导的左右手,如何才能做好秘书工作呢?时任上海市委秘书长、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丁薛祥2008年《秘书工作》杂志刊发过一篇好文。
我们今天看看第一大秘当年如何谈秘书工作,其中的经验很值得品读哦:一、要进一步增强参谋服务的主动性“国之兴废,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政。
”党委办公厅(室)作为党委的“智库”和领导的“智囊”,搞好参谋服务是第一位的任务。
一要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做到“参之有道”。
各级党委办公厅(室)作为党委的“参谋部”,必须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始终站在大局的高度、领导的角度,领会意图,把握精神,谋划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事。
只有胸怀全局,才能登高望远。
比如,调查研究工作,要准确把握影响全局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领导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更多的调研成果进入领导视野,转化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只有这样,谋势才有战略眼光,谋策才能抓住要害,辅政才能有力有效。
二要把握党委和领导意图,做到“谋之有方”。
悉心领会、准确把握各级党委和领导的工作思路和决策取向,是参到点子上的关键。
党委办公厅(室)工作人员要有“身在兵位、胸为帅谋”的意识,要善于站在领导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谋划工作。
比如,文稿起草工作,要着重于出思路、出观点、出真招,力求与领导思路产生共鸣,合拍共振,使文稿成为服务领导决策的“直通车”。
在党委办公厅(室)工作,尽管吃苦受累,但由于在领导身边工作,具有体会领导意图、紧贴领导思路的天然优势,能够近距离学习和领悟领导的思维方法和工作艺术,会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这种学习进步的环境、磨砺成长的机会,会使大家终身受益。
三要抓好调查研究、信息处理,努力做到“言之及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85.11.26•【文号】中办发[1985]57号•【施行日期】1985.11.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8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整党以来,党政机关广大工作人员,遵循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这是机关状况的主流。
但是必须看到,最近以来,在各级党政机关中,一些中央曾三令五申加以制止的不正之风不但没有完全刹住,而且在新形势下又有所发展,出现了一些性质十分严重的新问题。
比如,一些机关违反规定滥用外汇大量购买小轿车,某些领导干部争相更换豪华汽车;一些机关乘干部新老交替之际,巧立名目,安排领导干部轮流出国观光游览,或用公款到处旅游,以此作人情;一些机关利用手中的权力,私自筹款经商,办企业、开公司,甚至投机诈骗,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一些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也利用职权和某种方便,经商牟利,以饱私囊;一些机关请客送礼成风,讲排场,比阔气,愈演愈烈;一些机关乱收费、乱摊派,甚至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对中央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所有这些腐败现象,都是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背道而驰的,虽然发生在少数机关和少数工作人员身上,但它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涣散人民群众对改革和“四化”建设的信心。
广大群众对这些现象极为不满,加上前一段时间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就很可能被人利用,影响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中共中央秘书长和秘书工作部门的历史演变(下)
中共中央秘书长和秘书工作部门的历史演变(下)作者:王健英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2015年第09期[摘要]随着中共中央机关工作部门的发展,中央秘书工作和秘书部门也随之设立与发展。
理清其组织发展演变过程,便于总结历史经验,继承优良传统,加强中央秘书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秘书工作的效能。
[关键词]中共中央;秘书工作部门;历史演变[中图分类号] D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9-0033-03四、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秘书长和中央秘书工作部门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机关驻于陕甘宁边区延安,环境较为稳定安全。
中央秘书工作和秘书部门也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健全。
(一)中共中央秘书处的逐步健全及工作规则规定的制定。
随着全国各地大批爱国知识青年奔赴延安,中央机关各部门吸收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党员干部参加工作,逐步健全了各部委内部科室等机构。
1937年12月25日,党中央制定了《政治局工作规则和纪律草案》、《书记处工作规则和纪律草案》。
1938年11月6日颁布的《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规定:“区委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之下,得分下列各部办事:……秘书处——管理文书、庶务、会计等事。
在秘书处及各部之下,得视事务之繁简,分为各科办事,设科长科员若干人。
各级党委的各工作部门,对于下级党委的各该部门,均得指导其工作,但关于各种重要问题的指示,应经由各该党委员会行使之。
”[1]这是党中央又一次明文正式决定设立“中央秘书处”,并规定其主要工作。
中共中央秘书处除原有的文书科、会计科、机要科、材料科、收发室外,陆续增设了交通科、电讯科、速记室、总务科等。
中央秘书处的职能进一步拓宽、加强,主要是:负责制订机关工作制度。
如1939年6月19日中央秘书处印发了《中央直属机关暂行工作规则》,规定了行政制度、办公会客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等;负责全党全国性的电讯指导业务;奉命转发中央及各地文件材料;负责文件电报区分与管理;设立印刷厂、负责印刷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各种文件材料等。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26•【文号】•【施行日期】2012.05.26•【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制度建设保障正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共中央2012年5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中央党内法规。
下列事项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一)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二)党的各级组织的产生、组成和职权;(三)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的基本制度;(四)党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五)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事项;(六)其他应当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的事项。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就其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制定党内法规。
第四条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第五条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制定党内法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
制定党内法规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
第六讲 政府决策的施行过程..
• 中国共产党的职能部门中,并没有工人部、 青年部和妇女部,中国政府设有劳动部, 但主要是进行劳动问题的管理,并没有一 般意义上的劳工事务部门,以及青年事务 部门和妇女事务部门。 •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很重视工、青、 妇工作的。它们关于工、青、妇工作的重 要决策是通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实现的。
为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应:
• 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以及时研究工会、 共青团、妇联提请党委讨论的问题;
• 党委专门研究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每年不少于两次; • 党委的有关会议应吸收工会、共青团、妇 联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
• 从中国政治生活的实际运转情况看,每当 中共中央做出一项重要的决策,工、青、 妇三个组织都要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召开相 应的会议,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布置。
第一节
党内的执行系统
一、党内执行系统的基本构成形式 二、中共中央领导机构的职能部门 三、各人民团体系统
一、党内执行系统的基本构成形式
• 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执行系统的基本构成形 式是“一个中心、四大方面”。 • “一个中心”显然就是指中共中央的几套 领导班子; • “四大方面”分别是指:
– 地方党的组织系统; – 中共中央的职能部门、办事机构; – 主要人民团体系统; – 国家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委、党组。
• 工会、共青团、妇联也直接参与政府活动 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与同级政府一起共同 执行党中央和全国人大的重要决策。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三大基本群众组织参 与政府决策实施的主要方式有:
1. 各级政府设立的工资、物价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 机构,一般吸收工会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各 级政府设立的其他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都要 吸收工、青、妇的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 2. 某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 关部门可以与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分别或共同联署 发布文件。 3. 各级政府可以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青、妇的联系, 帮助它们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工、青、妇应将有关情况 向政府反映,以取得支持。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中城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定 期、不定期地通过与同级工会召开座谈会或联席会议等 形式,通报政府的一些政策、法规及重要工作部署,研 究解决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一些问题。
团中央机构沿革回顾
团中央机构沿革回顾作者:叶学丽来源:《中国共青团》2016年第08期1949年至1966年团中央各部门的机构沿革情况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团中央机关设内部机构9个,一位秘书长,干部百余名。
机构设置如下:团中央常委会下设秘书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生部、文教部、联络部、研究室。
1949年11月,为适应工作需要,团中央对组织机构作部分调整。
增设社会服务部、少年儿童部和出版委员会,原文教部合并于学生部。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团员和团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团中央的工作逐步拓展。
团中央又分别设置了统战工作部、军事体育部、党委办公室、中国青年社等机构,到1952年底,干部增加到304名,内部机构增加到15个。
1953年6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党中央批准团中央的内设机构是九部、二室、一处。
即:办公室、研究室、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工作部、少年儿童工作部、国际联络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
编制人数是454人,其中干部341人。
1954年地方各大区撤销,团中央的工作任务相应加重。
1954年11月,团中央书记处将办公室改为办公厅,扩大了办公厅的职能。
机关编制人数增到584人,其中干部471人。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团中央书记处精简机构,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办公厅,军体部并入宣传部,干部缩减到250人左右。
1959年恢复军体部,1960年恢复青工部、青农部。
1960年9月撤销统战部,办公厅内设统战组,1962年上半年恢复统战部。
1964年6月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至“文革”前,团中央机关的机构设置是: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国际联络部、统战部、学校部、少年部、军体部,思想理论小组。
机关编制人数401名,其中干部335人。
1966年8月,“文革”开始不久,团中央书记处被改组,团中央被迫停止工作。
毛泽东重视信访工作纪事
毛泽东重视信访工作纪事作者:孟兰英来源:《党史文苑》2017年第17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和桥梁。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毛泽东同志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他常常是亲自办理人民来信来访,在这方面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思想和实践。
作为革命事业的大事来抓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并在办公机关内挂上了“来访接待室”的牌子。
之后,从中央政府到地方苏维埃政府都相继设立了人民信访的工作机构,人民信访工作由此产生并逐步发展。
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
”这就告诉我们,重视不重视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既是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问题,也是关系到革命事业的大问题。
当时,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到省、市及县的政府机构,都设有内务部(科)、工农检察部(科)等部门。
人民信访除中央政府的秘书处、内务部同时受理外,大量的群众信访、控告主要由工农检察部受理。
在这期间,时任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根据人民来信提供的线索,领导查处了瑞金县贪污案。
瑞金县会计科长唐仁达侵吞公款、谷票及各种实物折合大洋2000余元,经法庭审理后判处唐达仁死刑,并没收其个人财产。
延安时期,毛泽东又告诫全党: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
抗日战争爆发不久,一大批热血青年从海内外奔赴延安投身革命,毛泽东和党中央对此非常关心。
其中大多被送到抗日军政大学深造,还有不少人提出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
新中国成立后曾担任过《人民海军报》总编辑的柳夷就是其中之一。
当年,他为此事写信给毛泽东,并得到毛泽东的亲笔回信。
柳夷同志:还是八月间的你的信,今天才复你,不知对于你的问题还有帮助否?不知你还在三大队否?我因忙,积累至今才复,对你不起!你的意思是恳切的,如果陕公抗大党的同志所说,你的表现够上入党资格,仅仅过去加入与脱离国民党一点无人证明,是确实的,而你在延又有九月之久,并无其他不能入党的问题存在,我认为是可以入党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中央书记处的组织演变(下)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中央书记处的组织演变(下)作者:王健英来源:《上海党史与党建》2013年第08期[摘要]中共六届五中全会最早选出中央书记处,从抗日战争时期到党的十八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与中央书记处几经变动改革与发展。
从其组织演变可以看出,中央书记处的设立与发展,是随着党的发展壮大而不断变化的,其性质职权变化,适应了全党政治任务和政治路线的转换需要,其成员组成经过长期实践设置更为合理。
[关键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组织演变[中图分类号] D2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3)08-0013-03四、中共八大后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及中央书记处(一)中共八大决定重设政治局常委会,在其下设中央书记处。
1956年8月30日至9月12日召开中共八大。
大会修改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并且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
”与七大党章明显不同:其一,重新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并规定选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与中央主席为常委会成员;其二,新设中央总书记,是在中央主席、副主席之下,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取消了中央秘书长职务。
其三,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23]实际是把原中央书记处(相当于常委会)下设的四个办公室工作统归新的中央书记处承担。
从此,党中央明确规定了“中央常务委员会”是党中央政治局闭会期间的决策机构,是中共中央机关四级领导体制中的一级;而中央书记处是在中央常委会领导下的日常办事工作机关。
全党经常的中央领导集体核心,应是指中央常委会,而非中央工作机关中央书记处。
(二)八届一中全会选出的中央常委会和中央书记处成员。
由于中央委员会成员扩大(中央委员79人,候补中央委员73人),一中全会选出中央政治局委员17人,候补委员6人;选举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兼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为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上述6人组成中央常委会;选举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小平、彭真、王稼祥、谭震林、谭政、黄克诚、李雪峰。
中央书记处是干什么的
1934年(甲戌年)1月,中国共产党设立中央书记处;1966年8月,中央书记处停止工作;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时,又恢复了中央书记处。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工作:培养、锻炼党的高级干部。
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
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直接对政治局和常委会负责,书记处书记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管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书记处书记权利是很大的。
书记处是党的直接办公单位,如果党中内是国务院的话,书记处就相当于办公厅,当然重要性不能相比。
书记处主要党的日党工作,中央文件的批发,收集管理,对中央的文件及批示进行转发及检查。
如下级党委有报告到中央,也是先交书记处,书记处再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交由哪位领导阅示,并根据批示确定后面的工作。
所有这些程序都是必须的,不能更改。
中央所有的大小会议,都必须有书记处的人员在场并做好记录(原始记录)并存档。
如果有党内最高层会议,也是由书记处安排并记录。
所有领导的指示、中央的文件、决定都必须在书记处有备案,一切文件、决定不是经书记处下发,都不作为党的文件和决定,下级党组织可不执行,领导个人不能避开书记处而向下级发出文件和决定,只能认定为个人行为。
注意书记处与秘书处的区别和关系,书记处是组织机构,秘书处是管理机关。
书记处下设办公厅,也就是书记处所有的职能是在办公厅这个机关中来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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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书记处与中央办公厅的关系
书记处权大。
书记处领导办公厅。
具体职能的区别:
一个偏大事(党政军地方事务),一个偏小事(领导秘书,领导交通,机要文件,领导保安,领导出行安排)。
两个都是偏党,书记处偏党务,办公厅偏党的行政。
书记处是政治局的办事部门,对于中央日常的事务都是先由中央书记处提出处理意见,而后报相关常委审定。
各省部甚至国务院的许多文件报告都需要送交中央书记处决定,因为主持中央书记处工作的是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书记处实际上就是党中央的日常主持人。
(如上所述,胡总也是书记处的成员,只是一般不显示出来)
在补充中央书记处对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负责,内部则实行分工负责制,每一名书记负责一个系统或若干方面的事务,通过听取汇报,审批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参与人事任命等方式,对所负责方面事务承担领导责任。
对于一般事务,书记处书记具有直接领导和决定的权力。
但某些具有全局性、特别重大的问题,分工负责的书记须将其提交书记处会议讨论甚至呈交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讨论,还需要就该问题进行介绍、说明及提供可供选择的决策预案。
在这个过程中,书记处还发挥了积极地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