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
古代中国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古代中国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议题。
这种关系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复杂系统,既存在合作与共赢,也存在竞争与摩擦。
古代中国地方政权的产生多是由于地域特殊性、民族差异或政治分裂等原因。
地方政权在初始阶段往往由地方豪强或将领建立,并秉承各自的地域文化与制度。
这些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属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地方政权在文化、军事、经济等方面充当了一定的独立角色,同时也受到中央政府的管辖与调控。
在政治体制方面,地方政权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寻求平衡与协调的过程。
古代中国的政治体制多为君主专制,中央政府掌握着最高权力。
地方政权在选举、任命和调动上都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和许可。
中央政府通过派遣代表或设立州县官员来管理地方事务,以确保地方政权的忠诚和遵守中央政府的法令。
另一方面,地方政权也通过与中央政府的紧密联系来保护自身的利益。
地方政权需要向中央政府上缴贡赋和军队,同时也享受中央政府的赏识和赏赐。
地方政权往往通过向中央政府献计献策,争取政治地位和财富的增加。
这种相互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地方政权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和谐共处。
然而,在历史的发展中,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这样和谐。
各地方政权之间的竞争也导致了对中央政府的冲击和挑战。
地方豪强、地方官员往往通过贿赂、压迫等手段来获得更多的权力和资源。
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为了保持统一和权威,经常需要派兵进剿,重新确立对地方政权的控制。
中央政府在处理地方政权问题时,采取的政策也是多种多样的。
一方面,中央政府会通过赏识和提升地方政权的地位,来巩固地方政权的忠诚和稳定。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会采取限制和压迫的手段,以确保地方政权服从中央政府的指挥。
这种政策的选择多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实力和对地方政权的战略考量。
总体来说,古代中国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体系。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0902404038 虞春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根据宪法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毋庸置疑,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此为界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进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前后30年间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表1: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1949—1978年)时期体制特点企业管理财政管理计划管理建国初期(1949—1952)权力集中“统收统支”(1950)。
“条条”管理体制初告形成。
“一五”时期(1953—1957)集中统一部属企业由2800个增至9300个,户数约占中央和地方管理工业企业总户数的16%,产值占49%。
“统一领导、划分收支、分级管理、侧重集中”(1954)。
中央支配的财力占国家预算收入的75%。
实行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不得层层加码。
“大跃进”时期(1958—1960)权力下放工业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特殊的试验性质的企业外,一律下放给地方。
“划分收支、比例分成、五年不变”(1958);“收支下放、计划包干、地区调剂、总额分成、一年一变”(1959)。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40%降至20%。
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五年调整时期(1961—1965)权力上收企业管理权上收,部直属企业增至10500个,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42.3%。
财权收至省市自治区以上。
文献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
文献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中央与地方政权是政治科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其在文献中也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本文将从文献中的角度探讨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基本概念及特征中央与地方政权是指国家政权在地方行政组织层面上的实际运行和表现形式。
中央政权是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具有最高的决策权和监督权,负责国家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地方政权则是各地方行政组织的政权,负责地方行政管理和决策。
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和相互制约的特点。
中央政权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形式对地方政权进行约束和控制,而地方政权则通过地方利益的维护和发展来影响中央政权的决策和政策制定。
二、历史文献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探究1. 《春秋》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其中记载着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
在《春秋》中,中央政权通过封赏和惩罚的方式对地方政权进行调控,同时地方政权也会通过归顺和反叛的行为来影响中央政权。
2. 古代帝国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在古代帝国中,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点。
例如,罗马帝国中的地方行政机构和中央政权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和相互制约的特点。
地方政权通过向中央政权缴纳税收和兵员,以获取一定程度上的自治权和地方利益的维护。
三、现代文献中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分析1. 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在现代中国,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也是一个热门的研究话题。
中央政权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对地方政权进行约束和控制,同时地方政权也会通过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维护来影响中央政权决策的制定。
2. 西方国家的中央与地方政权不同于中国的中央与地方政权模式,西方国家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例如,在美国,中央政权和各州政权之间有着一定的自治权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各州政权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自主权和地方利益的维护。
四、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的影响与启示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对国家的发展和治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中国中原政权或中央政权与周边政权的关系
中国中原政权或中央政权与周边政权的关系1、大陆与台湾的关系①公元230年三国时期,吴国孙权派卫温率队到达夷洲(台湾),加强了台湾与内地的联系,这是大陆与台湾交往的最早记载。
②隋朝时。
隋炀帝三次派人到流求(台湾),加强了台湾与内地的联系。
③元朝时。
元政府设立澎湖巡检司管理琉球(台湾)和澎湖列岛。
台湾正式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习属于中国中内政权管辖的一部分。
④1662年,郑成功打败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台湾回归祖国。
郑成功是民族英雄。
⑤清朝康熙帝派施琅收复台湾,1684年清政府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
⑥1885年,清朝刘铭传率军打败法国进攻台湾,清政府设台湾府。
刘铭传成为台湾的第一任巡抚(省长)⑦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签订《马关条约》,日本割占台湾达50年之久。
⑧1943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开罗会议,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承认台湾、澎湖列岛是中国的领土,日本应归还给中国。
⑨1945年,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失败后,台湾再次回到祖国怀抱。
⑩1949年,国民党蒋介石政府在大陆失败后,逃到台湾,台湾又和祖国大陆分隔。
⑾1950年,美国杜鲁门总统命令美国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
粗爆干涉中国内政。
⑿当今,台湾少数台独分子公开搞分裂祖的活动,违背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我们要坚决反对分裂,力争实现和平解决台湾问题。
2、中央政权与西藏地区的关系①唐朝实行和亲,加强与西藏的关系。
唐太宗时,文成公主入藏嫁与松赞干布;唐中宗时,金城公主入藏嫁与尺带珠丹、尺带珠丹上书唐朝皇帝说:吐蕃与唐朝已经“和同为一家”了。
两位公主入藏,带去了大量有关生产技术、医药等方面的书籍,促进了吐蕃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
②唐蕃会盟。
823年唐与吐蕃正式结盟并建立会盟碑,至今仍屹立在拉萨大昭寺门前的会盟碑是汉藏两族人民友好交往的历史见证。
③元朝设政权管理机构。
在中央设置宣政院,管理佛教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西藏正式成为中国领土版图的一部分,成为我国中央政权管辖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趋势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趋势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封建时期。
在古代中国,中央政权往往是由皇帝和贵族阶层所控制,而地方政权则是由地方官员和地方豪强所掌握。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处于动态的变化中,既有相互支持的情况,也有矛盾甚至冲突的时候。
然而,总体来看,这种关系在古代中国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中央政权逐渐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一、早期封建时期的地方自治在中国的早期封建时期,地方政权相对独立,地方官员和地方豪强有较大的自治权。
地方政权通常是由一些有地位和势力的人物组成的地方豪强所掌控,而皇帝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相对较弱。
这种地方自治的状态在新朝、东汉和三国时期比较明显。
二、统一中央政权的加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中央政权逐渐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这主要得益于统一政权的建立和强化。
例如,隋唐时期,中央政权的统一逐渐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也随之加强。
唐代开始实行州郡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政权的控制。
宋代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实行了州县制度,设立地方官员,对地方政权进行更直接的管理。
三、地方精英的崛起与中央的丧权辱国然而,随着地方精英的崛起和中央政权的腐败,中央政权的控制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
明朝时期,地方官员的权力日益加强,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
地方政权逐渐脱离中央政权的控制,地方官员成为当地的实际统治者。
明代的农民起义和地方豪强的势力壮大使中央政权陷入了动荡。
四、清朝中央政权对地方的严格控制清朝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进一步加强。
清朝以满洲族群的中央政权统治全国,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清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清朝实行的西法官制度和八旗制度使地方政权基本上成为了清朝政权的一部分,地方政权的掌握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发展趋势是从早期封建时期的地方自治到统一中央政权的加强,再到地方精英的崛起与中央的丧权辱国,最后到清朝中央政权对地方的严格控制。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中国古代统治者重视的内容论题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中国古代统治者重视的内容论题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中国古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的内容论题。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常常面临着如何在一个庞大的国家中统一权力、整合地方力量以确保统治稳定的挑战。
古代中国具有大规模的地域分散和多民族的特点,因此,统治者必须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以维护政权的稳定和统一。
为此,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管理地方官员、控制地方势力并加强中央集权。
首先,中央政府设立了各级官员来管理地方事务,并通过选拔、考试等方式确保官员具备管理能力。
这些地方官员可以是派驻的中央官员,也可以是本地世袭的地方势力的代表。
他们负责维护中央政权的权威,执行中央政策,并代表中央进行税收征收、军事调动等工作。
其次,中央政府通过地方制度改革来巩固对地方的控制。
例如,中央政府在地方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机构,以取代或限制原有的地方机构。
同时,中央还通过加强地方财政控制、加强税收征收等方式,确保地方的贡献和忠诚。
此外,中央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平衡地方势力之间的竞争,以确保地方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对稳定。
例如,中央政府通过派遣巡视使、检察使等官员来检查和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防止他们滥用权力和腐败。
同时,中央政府还通过轮流派遣官员到不同地方任职,防止地方势力过于集中和不稳定。
总之,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中国古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的内容论题。
他们通过设立地方官员、进行地方制度改革和平衡地方势力之间的竞争等手段,来维护政权的稳定和统一。
这些措施对于中国古代政权的发展和长治久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唐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唐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唐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议题。
这一时期,政府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寻求平衡,确保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尽管两个朝代存在一些差异,但都试图通过不同的措施来维持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在唐朝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相对集中。
中央政府设立省、州、县等行政机构来管理地方事务。
朝廷派遣官员巡视各地,确保地方政权的稳定和中央的权威。
此外,朝廷还通过贡赋制度来统一税收,确保资金流入中央。
地方官员对中央政权的忠诚也是唐朝保持中央与地方关系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唐朝末年出现了边疆地区的分裂和地方割据现象,导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逐渐恶化。
安史之乱后,朝廷的势力大幅削弱,地方豪强崛起,地方割据日益严重。
有些地方割据者甚至自立为王,形成了政权的分裂和混乱局面。
中央朝廷为了恢复对地方政权的控制,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如派遣大军进剿,削减地方豪强的权力,并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联系。
宋朝时期,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掌控更加巩固。
通过设立路、府、州等行政机构,朝廷对地方政权的监督更加精细。
河南、陕西、湖南等地设立的经略安抚使,则成为朝廷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统治机构。
此外,宋朝还实行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确保地方官员的忠诚和效率。
然而,宋朝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也受到了一些挑战。
一方面,地方豪强的势力逐渐壮大,控制着地方的资源和财富。
他们往往能够通过贿赂和关系网来影响地方政权的决策,从而削弱了中央政权对地方的控制。
另一方面,宋朝的抗金战争导致了边疆地区的割据现象,这使得朝廷必须采取更灵活的手段来维持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关系。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宋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加强中央与地方的联系。
首先,朝廷加强了对地方政权的监督与管理,对腐败和贪污行为进行打击。
其次,宋朝实行了州县制度,加强了地方行政机构的稳定和效率。
此外,朝廷还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官员,以确保地方政权的忠诚和运行的顺畅。
总的来说,唐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变化性。
第十三章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
国家的结构形式 国家整体和局部的关
系。 当代中国的纵向间政府关系是中国政府体制 改革中的一个困点。
单一制和联邦制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所构成的单一 主权的国家。
联邦制国家是由若干邦国所构成的统一国家, 但各邦国依法有一定的自主权。
• 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单一 制体制形成的历史、地 理原因?
• 当前,解决中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这个 问题,不能靠简单强调中央集权,也不能 靠过度地强调地方分权,而是根据不同层 次,不同地方的不同情况,不拘一格,集 分并举 ,职责异构,达到”每一级政府都 做特定的事情“的理想状态。
第二节 实现“两个积极性”的基本机 制
一、法制统一与“二级立法”体制 二、“全党服从中央”与“下级服从上级” 三、“条条”管理和“块块”管理 四、“党管干部”与“下管一级” 五、中央计划管理与地方经济自主性 六、统一财税管理与分税制 七、民族团结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 八、“一个国家”与“两种制度” 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与多数国家“块块”实,“条条”虚的情 况不同,中国的“条条”和“块块”都 “掌握中央精神”,部分别通过自己的领 导系统把这种中央精神传达、贯彻到地方 和基层。
• 条块分割、条块矛盾
三、“条条”管理和“块块”管 理
• 我国干部任用制度的核心是委任制——上 级任免下级。
• 目前,中央对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一级和 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一 级的干部实行直接管理,
• 当代中国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单 一制的特点
• 在单一制基础上,形成和补充进去了以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为主 要内容的一系列具有复合制特征的因素。 • 在政府管理的层次上,形成了地方立法制 度、分税制等一系列较为充分地考虑地方 利益的制度和作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第十四章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南开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朱光磊2003年3月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央政府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直接管理省以下的地方政府。
所以,从政权的层次的角度上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央政权与省级政权的关系。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与一般行政地方的关系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第一节中央——省政府过程•一、省制沿革•二、省政治权力结构•三、中央和省的政治关系•四、中国省政府过程的主要特点•五、省际关系一、省制沿革•在自元朝以来的大部分时间中,“省”(含“行省”)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最高一级,是中央之下分治国土的第一级固定的行政区域。
•元朝设“行中书省”,主要首脑为丞相和平竞;在边疆地区设置有“道”,并在此四化开始对西藏等民族地方行使主权;行省上下,设置有路、州(府)、县。
•省也是明朝的地方最高行政机关,设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共同组成省级政权机关,分管行政、司法和军务;省之下设置道、府、县。
•清朝光绪年间,省的设置已经达到23个,另有5个将军辖区;西藏和西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以及蒙古地区盟旗等;省设总督或巡抚,或督抚并置,总督掌军事,巡抚掌民政;省之下为府(与直隶州)、县。
•武昌起义之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各省建立了“省军政府”,其下是“军政分府”和传统的县,各地军政体制不一,管理混乱。
•北洋政府时期,地方一般分为省、道、县三级,全国共分22个行省;省设置有省议会,1913年后设置了由总统任免的省“民政长”,设有高等审判厅和高等检察厅作为司法机关。
•南京国民政府基本上是省、县两级制,另有一部分分别为相当于省、县两级的城市;在地方也实行“党治主义”;省政权先后称为“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委员会”,由各厅厅长所组成,其中省政府主席由国民党中央决定;•抗战结束后,国民党宣布实行“宪政”,设置了由选举产生,起咨询作用的省参议会;到1948年,全国共有•新中国成立后,最初设置了华北、东北、中南、华东、西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大区设置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首脑一般是各大军区的首长、各大中央局的第一书记。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
论中央与地方关系公共事业管理131班徐建伟 7101313020 摘要: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中央政权机关与各级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权力结构和相互关系,体现着国家权力的纵向分配,政府间的纵向公共管理职能分工以及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分殊与实现机制。
中央与地方关系是指国家政治生活中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它构成了一个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的中轴线,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顺与否和一个国家或王朝的兴衰成败呈正相关关系:当中央与地方关系比较协调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比较兴旺和强盛;而当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相互对抗矛盾时,这个国家或社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阻碍,陷入动乱和衰退之中。
所以,可以说,一部国家史或王朝史就是一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集权制,国情,改革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背景中央与地方关系中,中央集权的特征主要由中国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所决定的。
所谓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统一主权的国家,国家主权由中央政府行使。
中国之所以选择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中国有着悠久的大一统的政治传统,建立和维持权力统一的中央中央集权制国家政权一直是决定社会秩序安定与否的关键所在,近代以来长期战乱与动荡也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分裂、缺乏强有力的国家政府有关,因此,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也是历史的选择。
恩格斯认为,‘集权式国家的本质、国家的生命基础’,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全集》中写到,只要存在着国家,每个国家都会有自己的中央,每个公民正是因为集权才履行自己公民的职责。
这些思想也成为中国确立单一制国家形式的重要理论基础。
二,建国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经验我国自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过多次,虽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但其间也经历了多次重大变化。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这对矛盾始终没有解决好,权力不是过于集中,就是过于分散,没有跳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往复循环”。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如何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腐败领域也越来越广,这些都是影响中国科学发展、民族复兴的决定因素,如何彻底根除这些不良现象,这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我觉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制度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解决中央和地方责权关系,统筹兼顾,平衡发展。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即中央集权的程度问题;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问题,包括控制能力和控制手段等,其中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监督问题。
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的“单一制”特征。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在法律上根据中央授予的权限从事行政管理活动,政治上完全从属于中央,政治领导由中央任命。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呈现着不同的态势。
目前,我国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实质上形成了党统帅下的政治集权结构,各级地方政治权力结构实际上是中国政治中枢各基本要素的放射。
中央通过对国家纵向与横向的政府机构在政治、思想和组织方面进行领导,同时,通过各级国家机构中的党组,通过上下对口机构设置,使党的组织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党作为领导力量和执政力量,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将整个社会整合在党的组织网络之中,形成一个执政党高度集权的权能共同体。
党的权力的过度膨胀使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政权机关不能形成实质上的政府权能结构,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体系有其名而无其实。
党的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组织代替了国家机构的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陷入了繁杂的行政事务中,即无法有效容纳不断膨胀的领导事务,也无法集中精力调查研究做好党的决策。
一、中央和地方在政权管理的矛盾分析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双重领导”,也就是主管部门负责工作业务的“事权”,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考研知识点归纳
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考研知识点归纳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是国家政治机构运行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其关系直接影响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在考研中,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下面将对相关知识点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定义和概念中央政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
它的主要职能是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制定并执行法律法规。
地方政权是指国家政权在地方的具体体现,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管理本地区的社会事务和经济发展。
二、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1. 权力分配: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存在权力的分配和协调关系。
中央政权负责重大的决策和国家战略的制定,而地方政权则负责具体的地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2. 相互制约: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可以相互制约,避免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中央政权可以对地方政权进行监督和指导,而地方政权则可以提供反馈和建议,共同推动国家的发展。
3. 合作与协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需要进行合作与协商,实现权力平衡和共治。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有效的沟通交流,才能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三、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差异和联系1. 行政层级:中央政权在行政层级上位于地方政权之上,对地方政权具有指导和管理的职能。
中央政权以国家利益为中心,而地方政权以地方利益和民生问题为主要关注点。
2. 职责分工:中央政权负责统一国家政策和战略,进行国际事务的处理,而地方政权则负责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3. 资源分配:中央政权在资源的分配上具有主导权。
它根据国家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对各地区进行资源的合理分配,保证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持续发展。
4. 政策执行:中央政权制定的政策需要在地方政权中得到贯彻实施。
地方政权必须遵守中央政权的要求,并按照其政策进行具体操作和执行。
总的来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依赖关系。
中央政权在整体国家发展中起到决策和引导的作用,而地方政权在具体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中央与地方关系
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由于涉及到国家的独立统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等重大问题, 直接影响着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地位, 长期以来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许多国家在这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但至今仍未找到“万全”的良策。
我国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也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 注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适时地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
早在50年代, 我国就进行了建国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第一次调整。
1956 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 草案)》, 提出了“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的原则。
此后随着形势的变化又进行了多次大的调整。
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国政府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探索。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中央政府在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等方面先后向地方政府下放了一批管理权, 扩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权、投资审批权、利用外资权、外贸外汇管理权、物价管理权、对外开放权等权限; 下放了一部分部属企业; 发展了区域性横向联合; 注意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 等等。
这些改革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对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但是, 总的说来,我国在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基础要研究和探讨中央与地方关系就要追根溯源,先要了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基础,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主权”曾经是一个显赫的法学和政治学概念, 但是最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已经离当代社会渐行渐远。
和其它一度有用的概念一样, 主权理论也是人类思想作茧自缚的一个典范。
它起源于理论家面对集权专制的现实而自圆其说的虚构, 而后参与并影响了历史发展; 但在这个虚构已经过时的今天, 我们仍不时用它来束缚现实的发展。
集权与分权中国历史上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
集权与分权中国历史上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集权与分权:中国历史上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中国历史上,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始终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话题。
在中央政权集权与地方政权分权两种模式之间,不同的朝代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权力关系。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中国历史中集权与分权这一政治关系的演进情况。
一、集权与分权的理论基础集权与分权是政治学中的重要概念。
集权指的是政权由中央集中管理、掌控和行使,具有统一的权威和决策权;分权则强调政权权力的下放,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治权和管理权。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理念中,集权观念占据主导地位。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中国开始形成了明确的中央集权制度。
而分权的观念在相对较晚的宋朝得到一定的发展,逐渐影响到后来的政治体制。
二、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的演进1. 先秦时期:初步形成的中央集权先秦时期,中国政权以分封制为主,没有明确的集权体系。
各诸侯国按照封地的大小分别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自行管理本地事务。
然而,到了战国时期,秦国的崛起使得中央政府逐渐掌握了对地方政权的高度控制,最终形成了中央集权制度的模板。
2. 唐宋时期:政治中心与地方统治的相对平衡唐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对集权的朝代,但由于版图的庞大和统治的难度,唐朝政府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赋予地方官员一定的权力,以实现地方治理的有效性。
宋朝则在政策和措施上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权的分权倾向,通过设立监察系统和依靠地方士绅的力量,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的有效控制。
3. 明清时期:中央集权的巅峰与瓦解明朝建立时,借鉴了前代的制度,通过设立六部、铁骑、锦衣卫等机构巩固了政府对地方政权的掌控。
然而,随着明朝政治衰弱和地方割据势力的抬头,中央集权体系开始崩溃。
清朝虽然在刚开始的时候恢复了中央集权,但随着时局变迁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变革,清朝最终无法避免地方政权的独立性和权力割据的现象。
4. 近代以来:地方政权的重新分权与中央集权的重建近现代以来,中国政权关系的演进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态势。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摘要:中央和地方关系是与国家政治生活息息相关的,他体现了了国家国内政府间关系,并且决定着整个国家政府间关系的基本格局。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
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
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负责组织征收的收入,不是按财政体制计算的收入分成数。
关键字:财政收入、支出预算管理税收1 从财政收入方面来说1.1财政收入的概念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财政收入表现为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财政年度)所取得的货币收入。
财政收入是衡量一国政府财力的重要指标,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财政收入的充裕状况。
1.2财政收入的原则1.2.1发展经济,广开财源原则1.2.2兼顾三者和两级利益原则所谓“兼顾三者利益”是指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不能只顾财政收入的取得,还应将必要的财力留给单位和个人,以调动和发挥它们的积极性。
“兼顾中央与地方两级利益”是指国家财政在处理国民收入分配,并相应取得自身收入的过程中,应该同时兼顾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的利益关系。
按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的国家财政是分别由中央预算和地方总预算构成的两级财政。
两级财政有各自具体职能,也形成各自的利益关系,因此在组织财政收入时应兼顾两级利益关系。
1.2.3“合理负担”原则“合理负担”原则主要体现在税收中,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按纳税人收入的多少,采取不同的征收比例,实行负担能力强的多负担,负担能力弱的少负担,它通常采取不同的征税范围,不同的税率,减免税等方式来实现[1]。
实行合理负担,是实现企业公平竞争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财力的需要。
春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
春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政治格局以封建封地为特点,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也有着独特的特点和变化。
本文将以1200字左右的篇幅,探讨春秋时期中央与地方政权关系的历史背景、特点和影响。
一、背景与特点春秋时期,各诸侯国逐渐取代了原来的商王朝,各自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政权。
虽然中央周天子仍然存在,但其政权地位已逐渐衰弱。
这种政治格局导致了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首先,中央权力减弱,地方政权崛起。
封建政权的特点决定了地方政权在春秋时期的强大。
各诸侯国通过领地的掌控和军事力量的积累,逐渐开始独立于中央的控制。
他们在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具备相对的自主权,地方政权逐渐取得了实际的执政权。
其次,地方政权的削弱与强化形成鲜明对比。
春秋时期,地方诸侯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一些强大的国家,如齐、晋等,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军事手段,不断削弱其他国家的力量。
而其他较小的国家,则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强国侵略或合并。
这样的地方政权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
二、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演变春秋时期中央与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多次的变化和调整。
在此,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初创阶段。
在春秋初期,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关系比较紧密。
中央天子以礼仪的形式统治全国,约束各地诸侯的行为。
而地方对中央的忠诚度相对较高,比如可以参加中央的会盟、贡献物品等。
在这一段时间里,中央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统一力。
其次是分裂与混战阶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家力量的壮大,各地地方政权开始逐渐脱离中央的控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政权。
这一阶段,诸侯称霸,互相争斗,形成了频繁的战争状态。
此时的中央已经失去了对地方政权的有效控制,只能通过外交手段来维持一定的统一。
最后是统一与衰退阶段。
春秋时期后期,各地政权逐渐趋于稳定,一些强大的国家通过一系列手段逐渐统一了其他国家。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关系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中央集权指的是政权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地方自治则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
中央集权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
自古以来,中国的政治体制就以中央集权为基础,这种集权体制有助于统一国家、保持社会稳定和推动国家发展。
在一个庞大的国家中,中央政府具有统一决策、协调资源和推动改革的优势。
中央政府可以制定全国性的政策和法律,确保各地区的行为与国家的整体利益相一致。
然而,中央集权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地区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中央政府的统一决策可能无法充分考虑到各地的特殊情况和需求。
其次,中央集权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依赖过度,缺乏自主权和创新能力。
地方政府可能只是简单地执行中央政府的指示,而无法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决策。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逐渐推行地方自治制度。
地方自治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自主权和决策权,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和管理事务。
这种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地方自治也有助于减轻中央政府的负担,使其更加专注于全国性的重大决策和事务。
然而,地方自治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决策权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超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在行使自治权时注意与中央政府的协调和配合。
其次,地方自治需要地方政府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如果地方政府无法有效管理本地区的事务,地方自治就可能导致混乱和不稳定。
为了实现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良性互动,中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一方面,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地方政府的行为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需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自治的水平和质量。
历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概说
历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概说历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概说翻开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在正文的第一页就有这样一句话,“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常人亦感叹“天下治世少,乱世多。
”似乎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变化,概括起来不过是一治一乱、统一分裂的循环往复而已。
那么产生这种循环往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古人常用内外轻重来进行解释。
所谓“内”,指的是中央政府或中央政权,“外”则是地方政府或地方分权。
在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分权偏重时,就被称为“内轻外重”,反之则为“内重外轻”。
外重内轻可能会引发割据分裂局面,促使统一王朝走向分崩离析,这是汉唐两代末期的教训。
内重外轻虽无割据之忧,却使地方失去绥靖御侮能力,在内忧外患交加的情况下,就要导致亡国的危险,这是宋明的结果。
因此,古人追求的理想结果是内外相维,也就是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使地方有适度的分权,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内外相维是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一旦处置失当,就会失去平衡,不是向内轻外重滑坡,就是向内重外轻倾斜,因此,历史总是在循环不已。
当然每一个循环都不是简单的重复,二是吸取了前代教训以后的提高。
除了以内外作比喻,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还可以称为干枝关系、首尾关系、本末关系。
西汉中期削弱诸侯王国的措施叫做强干弱枝或大本小末,唐后期的藩镇割据被形容为尾大不掉。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影响一代王朝兴衰的重要因素。
在这里,我们试将历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分为两种结构模式,即分封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和郡县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这两种不同的关系结构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有时候两种结构又是并行的,为了简便,我们把历代的分封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单独作为一部分,而把秦以后的郡国体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作为另一部分分别进行简要的概述,以期对中国古代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有一个清晰的理解。
一、分封制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1.1分封与封建什么是分封?分封和封建是我们在回顾古代历史常见到的两个词,经常被混用,实际上,分封和封建是不同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12月
学术探讨
浅议我国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
文/黄晓晗
摘 要:对于中央政权的牢牢把握,历来是各个国家和执政党的首要任务。
建国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多次调整,由集权到放权,到再次集权,又到有步骤的下放权力。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央地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地方政权;中央政权;关系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2-0339-01
一、当代社会的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
中国自秦朝以来就是单一制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民族融合;但另一方面中央高度集权,忽略了地方的发展,从而对经济,政治,文化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于中央大权的牢牢掌控,自古就被君王视为第一要务,发展到今天,这是历史的延续。
只要国家存在,就会存在地方和中央的权力分配问题,并且各国都会根据自己的国情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所以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始终会处于不断调整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历了多次调整,由建国初期的中央高度集权,到20世纪5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放权又收权,再到改革开放以后的逐步下放权利,有步骤的扩大地方自主权,中央与地方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既合理分权又维护中央权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
首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权利,确保地方充分发挥积极性。
其次,强调在向地方分权的同时要维护中央权威。
再次,主张用制度建设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
通过这些改革和实践,地方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了地方的积极主动性,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但是,在放权的过程中,由于财政体制改革的不到位,导致中央政府财力不断下降,而地方政府财力不断扩大,形成“弱中央,强地方”的局面,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随之出现。
二、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及解决方法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权利的分配关系。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中央权力过于集中,这就会导致地方没有主动权,发展失去活力。
二是地方过度分权,必然会导致中央不能有效统领地方,地方权力的分散也是地区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重要原因。
具体来说,中央高度集权的状况依然存在,尽管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地方政府的自主权逐渐扩大,但中央高度集权的模式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
地方分权仍然是相对于中央的高度控制来说,地方的被动地位也没有改变,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并没有明确的划分。
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表现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由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限划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因此在中央向地方下放权利的过程中,就会出现那些原本属于中央统一控制的权利下拨给了地方,中央权利的弱化,导致宏观调控失去作用,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方的利益,违法乱纪,画地为牢,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
就如何协调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实现两者和谐发展,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中曾指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是一个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
”就我国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前提下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作发展。
其次,要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中心”的作用,中央政府是实现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主体,地方政府则是重要组成部分,有力的保障。
最根本的是要处理好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再次,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制化,当前我国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缺乏明文规定,中央政府的收权与放权也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中央与地方关系只有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才能使中央与地方的职权划分更加合理完善。
第四,要健全和完善对地方权利的监督,如果对地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不力,就会出现权利被滥用的危险,继而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
因此,要健全和完善地方的权利监控体系。
三、中央与地方政权和谐发展的意义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放权与收权,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辩证的关系,都产生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又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得到统一。
实现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和谐发展,对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
其次,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打造新型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再次,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基础。
第四,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是对长期以来吸取其他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历史经验的总结。
第五,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和谐发展,也是我国缩小地方贫富差距,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有力保障。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模式将会成为总的发展趋势。
我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具体实践以及借鉴其他国家的具体经验告诉我们,中央与地方两者之间并不是矛盾的,应该是合作的关系,因此实行中央必要集权与地方适度分权相结合将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建国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始终处于微妙的变化之中。
要在保证中央权威的前提下,从高度中央集权走向适度地方分权,建立中央与地方互助合作的新型体制,在新的形式下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作者简介:黄晓晗(1986.02—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09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7卷)[M].人民出版社,1999年.
[2]薄贵利.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M].吉林大学出版社,1991年.
[3]夏丽华.60年来中央与地方关系演进特点与当前的改革问题[J].郑州大学学报,2009年9月第5期.
2011.12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