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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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预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建筑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顺利通过,最大限度消除完工工程质量缺陷,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细则。
1.2 术语定义
竣工预验收——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单位组织的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前,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质量检查验收评定。
1.3 管理原则
公司成立工程竣工预验收小组,如下:
组长:公司质量分管领导
副组长: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
成员: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和工程管部人员;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和项目质量总监;各专业分包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
2.1 分工
2.1.1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分工:质量保证部、工程部、科技部
2.1.2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分工:质量保证部、科技部
2.1.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分工:质量保证部
三、管理内容
3.1 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及预验收流程。
3.2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①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项目部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应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③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④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⑤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齐全。
3.3 工程竣工预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符合预验收的项目应在预验收前15天向公司质量保证部书面申请预验收。
②公司质量保证部收到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后,对符合竣工预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公司工程、质量、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组成预验收组进行预验收。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预验收组。
工程竣工预验收流程
③工程竣工预验收现场工作程序
a项目部、专业分包单位分别汇报工程概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项目自行检查验收情况;
b审阅工程档案资料;
c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d对工程施工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填写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形成书面工程竣工预验收意见及整改要求(需要时),预验收报告存档于公司质量保证部。
3.4 工程竣工预验收的同时,应进行竣工项目法务评价工作,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竣工项目法务评价工作完成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3.5 公司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建立工程竣工预验收档案(台账及有关验收记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预验收时间、预验收小组人员、验收评价意见、能够显示预验收组成员及预验收过程的照片等信息,并随工程质量月度报表上报质量管理部。
四、监督与检查
4.1 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公司各项目质量月报中的工程竣工预验收信息进行检查考核,发现有违反本细则情况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公司《工程质量保证与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2 公司质量保证部将工程竣工预验收情况纳入对公司各项目质量管理年度业绩考核内容。
五、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1、预验收组及预验收照片
注:验收组参加验收的照片,不少于5张,照片部位至少应包括地下室、主体结构、屋面、机房、室外等。
2、工程概况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4、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注:除表中注明外,其他抽查项目由预验收组协商确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注:1、对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2、观感质量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作为本表附件。
6、分部工程预验收现场抽查
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涉及的分部工程均应现场抽查。
7、住宅工程实测实量抽查
注:1、抽查房间不少于5%,且不少于5间。
2、每间每个指标实测实量不少于5个点,合格率80%以上,该指标合格,记录“合格”,抽查合格率少于80%,或存在超出最大偏差范围1.5倍的检查点,该指标记录“不合格”。
3、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8、工程竣工预验收遗留的整改问题及商定解决办法
9、预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