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的成都经验
成都旧城改造”中土地出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模式探索
摘要在房地产市场不断趋于成熟,房地产投资前景普遍看好以及城区经济招商环境不断改善的情况下,通过旧城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满足居民对住房质量的需求,同时推动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稳步前进,正成为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强化自身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日益引起房地产企业等社会各方的关注。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创新城市建设方式,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改善房地产投资软硬环境,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参与旧城改造,使城市化进程和旧城改造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果。
在旧城改造过程中,政府逐渐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各地实情的土地出让模式,形成了日益完善的土地出让政策,使从划拨、协议出让到公开招、拍、挂等土地出让程序越来越趋于规范化。
但是,不可置否的是,当前各地应用的土地出让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推动我国土地出让管理自我完善。
本文以成都市近年来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为研究案例,详细分析了成都市土地出让模式和出让政策,重点分析了当前土地出让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此同时,本文利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对美国、英国、芬兰等国家的土地出让模式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在对国外的建设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基于全生命周期、土地综合收益和带设计方案的土地出让模式以及土地出让管理对策。
强调政府不仅应该从经济效益考虑土地出让模式更应该从社会效益方面制定土地出让决策。
本文研究相关决策者制定出合理的土地出让模式提供借鉴和参考,使得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特色。
关键词:旧城改造;土地出让;出让模式目录摘要 (1)1.导论 (1)1.1研究背景及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2国内外研究综述 (1)1.2.1国外文献综述 (1)1.2.2国内文献综述 (3)1.3研究思路 (5)1.4研究创新 (6)2.旧城改造土地出让相关理论分析 (6)2.1相关概念界定 (6)2.1.1 旧城改造 (6)2.1.2 土地出让 (8)2.1.3 土地出让模式 (8)2.2土地出让相关理论 (9)2.2.1 资源配置理论 (9)2.2.2 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失灵理论 (10)2.3现行“旧城改造”中土地出让模式(带设计方案土地出让方式及其实证研究) (11)2.3.1 招标出让 (11)2.3.2 拍卖出让 (11)2.3.3 挂牌出让 (12)3. 成都“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12)3.1成都“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现状 (12)3.1.1 成都“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政策 (12)3.1.2成都“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实施情况 1500 (15)3.2成都“旧城改造”过程中土地出让出现的问题 (19)3.2.1 土地出让政策设计不合理 (19)3.2.2 重视经济利益,缺乏综合效益的评估 (19)3.2.3 土地出让金分配管理缺乏科学性 (20)3.2.4 政府角色定位不清 (21)4.国外“旧城改造”中土地出让经验 (21)4.1美国的土地出让方式 (21)4.2英国多样化的土地租赁方式 (22)4.3芬兰的土地年租制 (23)4.4国外土地出让方式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24)5成都“旧城改造”土地出让模式的选择 (25)5.1土地出让模式的选择的依据 (25)5.1.1 土地出让方式的适用条件 (25)5.1.2 土地出让时的考虑因素 (25)5.2成都“旧城改造”土地出让模式的构建 (27)5.2.1 全生命周期的土地出让模式 (27)5.2.2 重视综合效益的土地出让模式 (27)5.2.3 带设计方案的土地出让模式 (29)6. 完善成都“旧城改造”土地出让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30)6.1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完善的土地出让制度体系 (30)6.1.1采取土地出让预告制度,筹集拆迁资金 (30)6.1.2建立土地需求者准入制度 (31)6.2加快土地出让市场机制建设 (32)6.2.1 强化政府监管作用发挥统筹协调职能 (32)6.2.2 明确拆迁补偿标准建立价格调整机制 (32)6.2.3 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土地市场主体交易行为 (33)6.2.4 建立合理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 (34)6.3推进政府监管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34)6.3.1 建立高效的土地出让行政管理体系 (34)6.3.2 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公开制度 (35)7.结论 (36)致谢 (1)参考文献 (2)1.导论1.1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衣食住行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应然与实然分析——兼论成都市统筹城乡改革实践
成 的且 能对 产权 关 系实行 有效 组合 、 调节 、 护 的制 保 度安 排 。它是 一 种基 础性 的经 济 制 度 , 不 仅 独 自 它
能 , 土地 产权 长期 存 在 的产权 主体 虚置 、 能不 完 而 权 整、 收益不 规 范 、 转 不 顺 畅 等 问 题 , 了制 约农 村 流 成 经济 发展 的主 要 障碍 。作 为全 国统筹 城 乡综合 配套 改革试 验 区 的成都 , 行 了广 泛 深 入 的思 考 和 理论 进 准备 , 最终 确定 以农 村 土地产 权 制度 改革 为 突破 口, 加 快 明 晰 产 权 归 属 , 进 产 权 顺 畅 流 转 。笔 者 自 推 20 0 8年 深入 改 革 试 点 , 历 了 改 革 中 的 前 后 变 化 , 亲 参 与 了多项 改 革方 案 的 碰 撞 , 认 了改 革 实 践 与改 确 革 目标之 间存 在 的差 距 , 改革 毕 竟 是 一 项 庞 大 的 但 系统工 程 , 涉及 打破 一 些 千年 沉 淀 下 来 的 农村 旧有 制度 , 难免 会在 改革 过 程 中 出现 应 然 目标 与 实然 结 果 不一 致 的情形 , 者不 端 浅陋 , 改革 中的一 些做 笔 对 法 提 出 了粗 略见 解 , 力求 对改 革有 所裨 益 。
A u . 01 g 2 0
农村 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应然 与实然分析
— —
兼论成都 市统筹城 。 乡改革 实践
洪 运
( 川大 学 经济 学 院, 川 成 都 四 四 60 6 ) 1 0 5
摘 要 :归 属 清晰 、 责 明确 、 转 顺 畅 、 护 严 格 ” 建 立 现 代 产 权 制 度 的 必 然 要 求 , 中 以 成 都 市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为 实 “ 权 流 保 是 文 例 , 过 对 农 村 土地 产 权 确 权 、 权 流转 以及 配 套 政 策 等 方 面 的应 然 目标 与 实 然 结 果 进 行 对 比 分 析 , 出 了 改 革 实 践 中存 有 争 议 通 产 指 的数 个 问题 , 议 改 革 应 以 当她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为基 础 , 度 调 试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步 调 , 序 渐 进 达 到 改 革 的 最 终 目标 。 建 适 循
成都2008-18文件
成府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文号:成府发〔2008〕18号签发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签发时间:2008-02-29 生效时间:2008-02-29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加强耕地保护,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精神,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是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突破口,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根本之策和长远之计。
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体系。
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现实耕种的土地和居住的房屋及土地颁发房屋和土地权证,并允许其流转,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贯彻成委发〔2008〕1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在现有法规框架范围内,需探索和创新的工作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通过依法确权,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二是通过完善政策和健全机制,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流转。
三是建立完善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取得的收益用于解决“三农”问题。
四是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原则,合理设置项目区,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和异地置换使用。
五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办法,通过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建立耕地保护新机制,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提高农民保护和耕种土地的积极性。
城镇化的“土改”路径——以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实践为例
针对性地 推 出促进 农 地 流转 的 政策 与 措施 , 步 实 逐
现农地 配置 的市 场化 。
合; 通过农 业招商 项 目 , 推进 农 业 向规模 化 、 约化 集
经营集 中 ; 通过 城乡建设 用地增 减挂钩 , 寻找农地转
用渠道 。
结合 成都统 筹城 乡改革实践 , 本文 归纳 、 括 出 概 现行体 制下 已具 操 作性 的农 地 市 场化 流 转路 径 : 农
进 农业规 模经 营 ;5 农户 从 集 体获 得分 红 、 公 司 () 从
获得土地 租金 、 自己的务工 收入 。 或 成都 远郊 的蒲江县 、 郫县等 县多试验 了“ 农地 整 合, 规模 经 营 ” 的统 筹 城 乡 发 展 策 略 。通 过 土地 整 理 、拆 院并 院” 中心 村 ( “ 、 聚居 点 ) 设 , 进农 地整 建 推
为 中国城 镇 化 的关 键 。然 而 , 国城 乡土 地 “ 元 我 二 性” 与农村集 体土地 产权 的“ 分设性 ” 使得 我 国城 乡 ,
土地 资源 的配置与 流转 并 不通 畅 , 因 此导 致 了农 并 村剩余 劳 动力转移 的 困难 。 土地 制度 导致 的城 乡 生 产要素 流转阻滞 , 已成 为我 国城镇 化 进程 滞 后 于 经 济发展水 平 的重 要 原 因 。为此 , 论 界 有 关通 理
国 的城 镇 化 进 程 。作 为重 要 的 生 产 资料 , 农村 土地 配置 仍 然要 回 归 市场 渠 道 , 这是 市 场 经 济 的 基 本 要 求 。 成 都 统 筹 城 乡改 革
实践 表 明 , 国 家现 有 土地 制度 框 架 下 , “ 权 ” 在 在 确 基础 上 , 通过 适 时 、 有针 对性 地 政 策调 整 与 改 革 , 用地 、 地 转 用 以及 农 地 农 农 经 营 权 的 让渡 都 可 逐 步 采取 市场 定 价 途径 实现 土地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
周其仁 地权再变革
周其仁:地权再变革农民并不是没有财产,只是过去实行的体制导致了农民有财产也不能获得收入文│周其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当前经济的一个主要矛盾是城市化加速过程中土地资源配置的矛盾。
借鉴成都经验,重要的是通过法律确定农民土地转用的权利,推动土地市场化的流转。
这样既可以保护耕地面积,又可以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益,还可以抑制政府的土地财政政策,缓和社会矛盾,可谓一举数得。
农地转用是焦点从过往经验看,工业化占GDP 30%的时候,城市化可能达到50%,一半人进了城。
如果城市作分母,工业化作分子,系数是1.5-2个单位。
但是中国的情况很特别,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
原因很简单,就是中国过去实施的是计划体制,对要素流动有很多的束缚,造成了城乡的巨大差距。
等到开放,要素虽然流动了起来,但是原有的土地制度在适应城市化过程中还存在严重滞后,土地制度方面存在三个圈圈,它们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先看两端的两个圈圈。
一边是农村的集体土地,基本上是农业基地,生产的是中国人无论怎么发展都离不开的农产品(5.34,-0.05,-0.93%)。
这是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奠定的基础,通过土改分地、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完成的。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种地的积极性长年没有解决,所以改革之后就把这个制度做了一个变动:地还是国家或集体的,但是长期承包给农民去经营、管理并使农民受益。
现在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基本确立了这样一种制度,即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或集体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归农户。
在这个圈圈里面,农业土地不构成人口流动的障碍,农民可以把土地转让出去,让给别人去做,他自己到城里打工。
在土地制度的另一端,政府手里有国有土地,归国有企业调拨使用。
因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是全民的,刚一开放的时候外资到中国要落地还引发了麻烦。
1987年进行了调整,国有土地所有制不变,但是使用权可以批给市场用,可以转让,解决了这一问题。
两端的这两个圈圈,应该说尽管制度上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但是大体上可以适应中国城市化加速的要求。
土地及其制度改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探索和实践
( 一) 成都 土地 制度 改革 实践 。 2 0 0 7年 , 成 都 市 被 国 家 批 准 为 统 筹 城 乡
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 区 , 在 土地管 理体 制 、 机 制 上进 行 了大 胆 探 索 ,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取 得 了很 大
进 展 。 主 要 有 以下 几 个 方 面 : 一 是 统 筹 城 乡 规
倔睛 碍宪专 考2 0 1 3 年第7 期( 总第2 4 9 5 期)
土 地 及 其 制 度 改 革 在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中 的 搽 察 和 宾 践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发展学院 金 鑫
摘
要: 土地及其制度在统筹城 乡发展 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近 些年 , 各地在土地管
理体制、 机制上进行 了大胆 的探索, 推动 了统筹城 乡的发展 。随着我国工业化、 城 镇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 越来越多 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和流转, 因征地 、 流转而引起 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已演变成一个严 重的社会 问题。推进改革、 加快土地制度创 新才能有效解决问题。 关键词 : 统筹城 乡发展 ; 土地征用; 土地流转
权 、 集 体 建设 用 地 使 用 权 、 房 屋 所 有 权 的 确 权
各 种不 同甚 至 对 立 的 观 点 一 定 程 度 上会 使 改革
之路更 符 合 现 实要 求 , 更 加作 , 为 保 障农 村集 体 经济 组 织 和农
民 的财 产 权 益 提 供 了 重 要 基 础 。在 此基 础 上 。 鼓 励 农 民承 包 土 地 流 转 。结 合 农 村 土 地 整 治
中共 十 七 大 以 来 , 各 地 在 统筹 城 乡 发 展 中 ,
充分 发挥 土地 的基 础支 撑 和保 障作 用 , 加 强 和改 进 土地管 理 , 积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探 索 之 路 注 定 是 充 满 争 议 。 当然 , 社 会 上 和 理 论 界 的
“新土改”升格成都模式
城 乡统一 的土地交 易平 台 ,推动集 体土 设 用地减 少 “ 钩 ” ,农用地 专用 、土 挂
而成都 市 目前 的改革 做法就 是 ,
目前 ,成都 市 已经取 得比孥
好 的效果 。都江 堰市 向峨 乡党
格 、流 转顺 畅 、符合 市 场 经济 规 律 的现 代 农村 土 地产 权 制度 ,充
分 发 挥 市 场 调 节 和 配 置 资 源 作
用。
书记 付岷 涛介 绍 ,向峨 乡运用多 后重 建土 地政 策解决 住房 重建 题 ,在充 分尊重 村 民意愿 的基秘
府主 办 ,成 都市政府 承办 ,全国 各省 区 市和 副省级城 市国土 资源 部门官 员及 有 关学 者参加 。研 讨会 就 “ 最大限度凝 聚 共识 ,争取形 成制度 成果 ,更好地推 进 统筹城 乡土地 管理 制度改革 ”达成 了共
识。
国土 资源 部规划 司司长 董祚继在 接 受媒 体采访 时表示 : “ 在土 地管理 制度 改革方 面 ,有必要提 出成都模 式这一 概
CtI i 大城事 ・ y 创造
十七 届三 中全会 后 ,土地 管理制度 改革迅速 在各地 推进 ,而作 为统筹城 乡
综合 配套改 革试验 区的成 都市 ,其改 革
经验 正在被 总结提升 ,并 开始作 为一种 模式被借鉴 。 目前 闭幕 的 成 都 统 筹 城 乡土 地 管
理制度 研讨会 由国土 资源部 和四 川省 政
上 ,通过 土地综 合整理 ,向峨 兰
这 一 改 革 的 核 心 是 还 权 赋 有 自己解决 问题的能 力 ,充分 发挥 农民 展 。 群众 的首创精 神和主 体地位 ,目的是 通 过 对 农 村土 地 确 权 、颁 证 并 允 许 其 流 试验攻坚 转 ,逐 步实现 城 乡土地 “ 同地 同权 ” , 推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努力从根 本上解 决 “ 农 ”问题 ,加 快 统筹城 乡综合 配套 改革试 验总 体方案 》 三 ( 下称 《 体方案 》 ), 《 体方案 》 总 总
制度创新激活土地资源——成都市锦江区城乡统筹的别样方式
成都市锦江 区城 乡统筹的别样 方式
■ 赵 全
◎要破 解 农村 发 展 资金 匮乏 的 颈 ,仍 还 是只 有 把 目光 转 向农 村 广 大农 民身上 才 最现 实
再照此模式简单复制了。成都其他区、
县见 “ 五朵 金花 ”成功 了,便都 纷纷 效 仿 。然 而 ,市场 毕竟有 限 。要都一 哄而
首次 成 功 出让 了 两宗 集体 建设 用 地使 用
经 相 关 权 贼 部 门 评 估 ,三 圣 “ 增 权 。今 年 ,则 又肩 动 实施 了更 大 规模 的 如 果能够 把宝 贵 的十地 资源 利用 增减 挂钩 ”项 目,共归 还挂钩 指标 起来 ,让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 ,在流 减 挂 钩 ” 项 目所 产 生 的经 济 效 、生 “ 态效 益 、社会效 益十分 巨大 。除大大 7 .5 。 1 6亩 7 动中被充分盘活 、增值 ,变成越滚越大
5 0 J人民 论坛
责 编 刷 哩 笛
“ 减 挂 钩 ”与 大统 筹 、大 集 增 更令 人痛 心 的 是 ,还有 不 少被 浪 费 闲置 作 ,并于1月 1 日通过公开挂牌交易, 1 0 中 、大流 转
了。
以启动农村脱贫致富的土地资本 ,甚而
除 、农 民宅 基 地置 换 和 _地 综合 整理 T 十
民宅 基地 ) 面 的建 筑物 都拆 除掉 ,复 配 套 齐 全 、环 境 优 美 的新 型社 区 ,并 建 组 和 市 委 、区委 、市 局 主 要 领 导 的 充 上 垦整理成 良田沃土 ,尔后 ,再将这些新 立起长远长效增收致富 的新机制 。尤为 分 肯 定 与 认 同 。 四川 省 委 常 委 、成 都 增减 挂 钩 ”所 产 生 的周 市委书 记李春城 存市委政 研室 的调 研 增 的耕地指标 ,统一拿到城市规划发展 可 喜 的是 , 由 “ 区 去进行 土 地 指标 置 换 ,就好 了 。因为 转 指标 ,用 于符 合 城市 详 细控 制 性规 划 报告上 批示道 : “ 这是结 合城郊 结合 区域 的 “ 新 区” , 地 被依 法 征为 国 建 部实 际的有益探 索 ”。 ( 作者 为四川 如 此一 来 ,便 既可 以保持 全 区农 用 耕地 有 后 ,再 采 用 “ 拍挂 ”方式 出让 ,所 省 成 都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锦 江 分 局 党 组 书 招 总 量不减 少 ,又能 够把 这 些 土地 指标 拿 到 城市 建设 用 地市 场 上去 拍 卖 ,其 间必 得 士 地 收益 ,竞 可获 得 数 以亿 元计 的 记、 局长 ) 锄 丰 厚盈 利 。存 财 政没 有 投入 一 分钱 的 将 产生 出难 以估量 的 巨额 经 济 收益 。不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成都市和河南省为例
入公 司或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从 事 生 产 活 动 的 工 资 性 收
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事实上农 民转包的不是耕地
“ 转居 上楼 ” 实现宅 基地 的集约 利 用 , 将宅 基地 综合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0 7
整治 后剩余 出来 的 建设 用 地 , 以指 标 的方 式 通 过 市
场化 途径 置换 到城镇 和工 业开发 区使 用 。这 种建 造 集 中居 住 区供农 民居住 的“ 拆 村 并居 ” 模式 , 成 为 成 都市 政府 推 进 农 村 非 农 用 地 市 场 化 改 革 的 主要 形
约 出来 的一部 分农 村 建设 用 地 , 通 过 土 地 市场 的媒 介, 置换 成价 格更 高 的城 市建设 用地 指标 , 以满 足工 业 化 和城镇 化建设 的需 要 。二是基 于农 村宅 基地粗 放利用 的 现状 , 通 过 新 型 农 村 社 区建 设 , 即让 农 民
权 的前 提下 , 成都 市鼓 励农 民在 自愿 原则 的基础 上 , 将 属 于 自己 的承 包耕 地 以市场 化形式 转包 给公 司或
1 . 1 成都 土地 改 革模式
地 经营 使用权 流转 有利 于在保 持农 村基本 经 营制度
的前提 下实 现农业 规 模 化 生 产 , 有利 于 提 高 农业 生 产竞争 力 。
第二 , 推进 农 村非 农 用 地使 用 市 场 化 改 革 。农 村非农 用 地主要 包括 集体 建设用 地 和农 民家庭宅 基
成都经验的启示
成都经验的启示周其仁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不单单用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方法平衡城乡收入的差距,关键是启动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实验,让土地集聚集中带来的级差收益在分配方面更好地兼顾城乡利益平衡。
这个经验对全国很多地方都很有价值改革无可避免会引起既得利益与观念的重大调整。
成都的实践表明,在充分释放级差地租潜力的基础上,各方利益总有希望达到一个新的平衡。
从全国的情况看,城乡统筹形势非常艰难。
2003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是3.29倍。
中央花了很大力气取消农业税、增加农业投入、增加财政的转移支付。
到了2008年,城乡收入差距的倍数不降反升。
在这一背景下,成都倒出现了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开始缩小的迹象,从2003年的收入差距2.65倍降为2008年的2.61倍。
为什么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都没有达到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反而在成都能出现呢?我们发现,成都的主要做法是:不单单用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方法平衡城乡收入的差距,关键是启动了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实验,让土地集聚集中带来的级差收益在分配方面更好地兼顾城乡利益平衡。
这个经验对全国很多地方都很有价值。
“土地级差收益规律”是一所伟大的学校。
在城乡统筹土地管理方面,比较重要的科学规律就是级差地租,这是一所很伟大的学校,就像我们过去说的价值规律一样。
成都实践的一个启示就是:要充分认识和利用土地的级差收益,利用土地为城乡统筹服务。
土地仅仅因为位置的不同,就有截然不同的价格。
其基本规律就是经济活动具有内生的集中集聚规律——人口、劳动力、技术、资本集聚以后,就可以大规模提高分工水平和收入。
这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只要扩大经济规模,集聚和集中就一定会发生。
由于集聚的作用,具有优势位置的土地资源就会被需求拉动而提升价值。
一般的规律是:离城市中心位置越远土地价值越低,越往中心集中,土地价值就越高。
我们对这个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已经有了历史性的突破。
改革开放以后,土地级差收益规律开始发挥作用,特别是国有土地实行招拍挂后,公开的土地市场使得土地的价值显现出来,土地收益为城市化、工业化提供了重要的资本来源。
破冰之行――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团破冰之行一一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胡萃(成都市青白江区国土资源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这实际上是在肯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要求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反观中国的“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仍然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两大目标上,因为它们是解决农村经济问题的基础,而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之一就在于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成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破冰之行成都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大背景下,一直致力于推动农村市场化改革,实现农村资产资本化,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
2008年10月13日,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之际,成都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农村产权综合性市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向农村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提供了有效平台。
产权交易所成立当日就有12个项目签约,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林权的流转,共流转土地面积近两万亩【¨。
随着青白江区城厢镇万柳村村长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上签字,全村3500亩土地全部流转给了四川西南科联种业有限公司进行玉米种植。
村支书说:“土地流转后,村民得到的每亩约1000元的保底租金要比以前增加近600元,村民还将被安排在成都黑金果业公司打工挣钱,剩余劳动力则在培训后安安心心外出打工,不必像以前还为农忙担心。
”彭州市桂花镇沂水村也签下了首批农村产权流转合同,村支书说,按照合同规定,村民们今后不仅不用再辛苦下田种地,而且每年可以按照每亩坐收700斤大米的价格获得流转费[I-2]。
目前,交易所的主业是为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科技应用和转化、农村经济组织股权、其他农村产权流转和投融资服务等项目的流转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专业服务。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0]59号的政策解读1、什么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民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2、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金土地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农房建设"部署,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
也是成都市推进农村工作的"四大基础工程"之一,是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一项重大基础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通过整理农村农用地、开发未利用地,整治道路、沟渠,进行坡改梯,台地整理,平整土地,小田并大田,改良土壤,增加农村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村土地的排灌条件和耕作条件;二是通过复垦农村零星、分散、闲置的建设用地为耕地,可以增加农村有效耕地面积,在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城镇规划区建设,减少建设新占用耕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通过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配套水、电、路、视讯等基础设施和体育、休闲、文化、医疗、就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为城乡居住实现生活同质化奠定基础;四是通过利用土地整治后良好的耕作和排灌条件,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3、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度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0]59号,简称59号文件。
以还权赋能为主线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简评成都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 是 土地 征用 补偿 制 度还 存在 重 大缺 陷 , 被 征地 农 对
民 的补 偿标 准 仍然 较 低 , 重 要 的是助 长 了滥 占耕 地 更 现 象 , 民无 法 以 自己 的土 地权 利 主动 参 与并分 享 工 农 业 化和城 市 化 的利 产业 化进 程 。在 加速 发展 现 代农 业 的宏 观 战略 下 , 如 何 加快 农 用 地流 转 , 进 农 地 适 度 规 模 经 营 , 推 已经 成 为 当前 农村 发展 面 临的一 个越 来越 紧迫 的 问题 。 就
益 流 失和 管 理失控 ,使这 方面 的矛盾 不断 趋于 尖锐 。
对 农村 集体 建设 土地 流转 市场进 行规 范 。
项 创举 。但 家庭 承包 制 带来 的土地 分 散化 、 碎化 零 些 矛盾 与 问题 , 近年 来表 现得 尤 为 突 出。搞 活 农村
经营 , 以及 土 地 产权 主 体 和 客 体 的模 糊 性 , 导致 了 也
一
土 地 的流 转和 强化 耕地 保 护 , 已成 为 当前农 业 和农 村 发 展 的必然 趋势 , 也是 统筹 城乡 发展 的关 键环 节 。 由于 土 地 产 权 没 能 明晰 界 定 以及 使 用 权 交 易 市 场 缺 失 , 得农 地超 小 规模 、 使 细碎 化 地 分散 于农 户 问 。 因而 ,中 国的 农地 经营 呈现 出 3个 最主 要 的特 征 : 一 是 均分 化 , 即农 地承 包权 、 用权 均 等地 分 配到 农户 , 使 这 是造成 纯 农户 户均 农 地经 营面 积 过小 的根 本 原 因 ; 二 是流 转 难 , 即农 地承 包 权 、 用权 转 让 的交 易 费 用 使 过 高 , 地难 以 由边 际 收益低 的用途 让渡 到 边 际效 益 农 高 的用 途 , 是 造 成农 地 不 能 实 现集 中化 、 模 化 经 这 规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1.04.13•【字号】成国土资发[2011]80号•【施行日期】201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1〕8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显化农民土地资产的价值和权益,实现"还权赋能",构建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发挥农民集体和农户的主体作用(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农民集体和农户。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可由农民集体和农户以村为单位或者多村联合申报;也可由农民集体和农户委托投资者、政府土地整治专业机构等申报立项,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筹集方式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自行筹资实施,也可寻找投资者。
(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民集中居住区点位选址、建房方式、房屋户型、收益分配、权属调整等重大事项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
(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归属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主决定。
农民集体和农户自行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归农民集体和农户所有;农民集体和农户委托投资者、政府土地整治专业机构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归属由双方合同约定。
二、完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五)建设用地指标的来源。
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理废弃农村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预留给农民集体的发展用地,经验收合格节余的建设用地面积,为建设用地指标。
统筹城乡发展与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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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u yo h i t rjc f r p ry R g t R fr i u a e si h n d td n tePl oe t o e t ih s eo m R r l a C e g u oP oP n Ar n
土地 。
中 图分 类 号 : F 0 . 3 11
文献 标 志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10 4 7 ( 0 1 0 0 5 0 0 9— 44 2 1 )5— 0 5— 7
Co r i a e v l pm e t i ba n o d n t d De eo n n Ur n a d Rur lA rm t yta o eub naes tem jryo esns a eeif m ee p e t f a aespo oe b t fh ra ra , h a i f aat c nb n f o o r u d h t ot p tr
统 筹 城 乡 发 展 与 创 新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 —
成 都 市 农 村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研 究
王 习 明
( 南 交 通 大 学 中国 西部 新 农 村 建 设 研 究 中 心 ,四 川 成 都 60 3 ) 西 10 1
关 键 词 :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创 新 ; 筹 城 乡发 展 ; 村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 地 集 体 所 有 制 ; 村 宅 基 地 ; 地 流 转 ; 统 农 土 农 土 成
都 市
摘
要 : 统 筹 城 乡发 展 , 须 根 据 城 乡一 体 化 发 展 要 求创 新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 成 都 市 自 20 必 0 8年进 行 农 村 产 权
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与国外经验借鉴
摘要:分析中国的土地问题,需要研究中国目前土地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内在逻辑,并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研判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已由此前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并取得了伟大的成就。
但是,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与目前的经济发展已经不再适应,并对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阻碍。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对目前的土地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目前的实践看,我国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试点,成都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之一,在过去三年的实验中,通过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我国未来的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做了有益的探索。
文章的第一部分,主要回顾了中国历史上土地制度的变迁以及当前中国的土地制度;文章的第二部分,探讨了我国目前土地制度面临的问题以及改革的必要性;文章的第三部分,探讨了几种不同的土地制度改革模式;文章的最后,我们在对国外一些国家的土地制度进行研究之后,指出未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方向的借鉴意义。
目录2011年1月5日 户籍制度改革专题 战略与发展部电话:执笔: 房祎 冯亮 审核:唐震斌邮箱:fengliang@国外土地制度借鉴及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一、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及当前中国的土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制度变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当前中国的土地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当前中国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当前中国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改革当前土地制度的重大意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模式评析与政策选择——以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
ga o eeom n,sm psvnkn s f oes n m l, n pPo e f ra rr due tergl rt ndvl et u su ee id dl, a e O eMa r eto ubn— a l s,h ua i p om y j r ul a n e -
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 背景与动 因, 着总结 了成都统筹城 乡综合 配套 改革试验 区土地 管理 制度 改革创新 的七种 接
模式 , 即城 乡用地 “ 一张图” 模式、 集体建设 用地使 用权流转模式 、 乡建设 用地 增减挂钩模 式、 城 土地 综合 整理模
式、 宅基地承 包地双放 弃一退 出模 式、 生态搬 迁模 式和耕地保 护基 金创设模 式 , 然后从 尊重农 民意愿 、 护农 地、 保 节约集约用地、 健康城镇化 、 解决三农 问题 、 可持 续发展 、 符合法理精神 和 以人 为本等八 个方面进行 了相 应的绩
。‘
效
在此基础上剖析 了成都 市土地 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的启示 , 出了统筹城 乡发展 中土地管理制度进 一步 提
改革创新的政策建议 。
关键词 : 乡统筹发展 ; 城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成都
中图分类号 :3 12 F 0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0 2— 7 3 2 1 )7— 0 1 0 10 95 ( 0 1 0 00 — 8
tee mo esa" eau tdb eid xsse fraa l n rtcin,ln s ne st ,t6h atyd v lp n f h s d l 1 vlae yt n e y tm rbel dp oe t e h o a o a dueitn i y I e l e eo me t l h o
新土改的成都路径
首创 集体 建 设 用 地 “ 、 拍 、 招
挂” 20 08年 1 O月 ,成 都锦 江 区 用
为 此 , 都 农 村 产 权 交 易所 搭 成
建 了土 地 指 标 交 易平 台。把 挂钩 涉 及 的拆 旧 、建 新 两 阶 段 分 开 处 理 ,
支持的耕地保护基金 ( 下称耕保基金 ) 制度 , 为农村资源的 大规模流转 ,
设 立 一道 保 护 耕 地 的 “ 火墙 ”。 防 耕保 基金 由 市县 两 级按 5 %比例 共 同筹 O
集, 专项用于实际承担耕地保护义务 的农户的养老 。 资金主要 来 自市县两 级政 府的部分土地 出让收益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费和耕地 占用
员 文摘
◆热点聚焦
成 都新 一轮 农 村 产 权 改 革 ,生 动 地表 达 了以 下 逻 辑 : 权 是 基础 , 转是 核 心 , 确 流 配套 是 保 障 。
新 土 改 的 成 都 路 径
上 篇 : 村产权 制度新 一轮 改革 农
改 革纲 领 : 还 权 赋 能 ” “
参 照 城 镇 居 民在 市场 经 济框 架 下 已获 得 的合 法转 让 权 ,成 都 明 确新
动农村土地 综合整治 , 大集体 土 加 份 , 公 司章 程规 定 , 享土地 出 按 分 而探 索 出一 条集体 建设 用地入 市
{ 地流转. 推动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 让收益。 “ 锦江模式” 便于规模化 流转的可行路径。成都土地制度改 } 促进城市化。 置。 集中建设用地, 实现土地级差收益 革的经验也表明, 从增加现存征地
成都土改的实质
我们再来 看作 为指标 的农 村建设 设用地数量 , 才使 得当前正处在快速城
体所有 的土地必须经 由国家征收才 能 用地 , 即由于 国家出台城 乡建设 用地增 市化进程 中的 中国城市 强烈感 受到建 变成 国有 建设用地并 因此进入 国有 建 减挂钩所 形成 的农村 集体建设 用地使 设 用地 的不足 ,即建设用 地的稀缺 , 才 设用地 市场 。 土地用途的变化是 与土地 用 情 况 。
他
山 之
石
F A z H A N ・ T A s H A N z H | s H I
、
一
当前学界一些人 以为仅仅是 改变土地制度 就可 以凭 空创 造
出 亿 万 财 富 的 想 法 , 实 在 是 太 幼 稚 了 。 口 ]
成 都 土 改 的 实 质
口 贺 雪 峰
今年暑假在成都调研土地制度 , 听
会有强烈 的增加建设用地 指标 的要求 。
征收相配套 的。 这一制度安排的核心是
当前 的中国, 早已过 了村村 点火 户 国家通 过增减挂钩 , 为地方政府 的城市
工业 向园区 建设用地提供 了一个渠道 , 地方政府才 让土地非农使用 的增值收益归公 , 即归 户冒烟的初级工业化阶段 ,
土 地 指标 可 以卖 钱 ?
而且城 市建设也无法再进行 政策来实现 价值本身就 是土地用 途管 地, 除用途 管制以外 , 还有 一个 重要 的 民的问题 ,
制的结 果。 正是不允许农村土地直接用 于非农用途 , 国家每年 限定城市新增建
要 占用 土地 。按现行土地制度 , 农 民集
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 成都 市大力开展农 6 3条规定 , “ 农 民集体所有 的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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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制度改革的成都经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成都市是国务院批准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3年以来,成都在科学发展、城乡统筹的纲领下,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探索,逆转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研究成都的实践经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组成综合课题组,在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题为《还权赋能:奠定长期发展的可靠基础》的综合报告与九份专题报告。
本项研究发现:成都统筹城乡的经济基础,是主动调整土地政策、改革征地制度,适当增加农民和农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收益的份额。
成都的改革可以概括为:增加现存征地制度的弹性,探索在非征地模式下配置土地,以确权为基础,为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全面改革征地制度准备条件。
一、引言城市化、工业化导致资源的积聚与集中,促进分工与经济效率的提高,刺激投资和消费的活跃,因而是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
在此过程中,非农业用途土地的市值急剧上升,成为城市化、工业化巨大投资的资本来源。
但是,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使农民和农村很少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既阻碍农民增收的步伐,又激化城乡矛盾。
同时,现存征地制度还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产生日益高昂的土地执法成本。
怎样全盘考虑、兼顾各方利益,有序调整土地政策、改革征地制度,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上决策日程的重大任务。
在地方层次,改革征地制度还面临更现实的约束。
这是因为,土地增值收益是维持行政运行的地方财政基础。
如何在这个现实约束条件下启动征地制度改革、调整城乡收入分配关系,夯实内需的基础,是一个难度极大的挑战。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地方的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的正确方针难以普遍见效。
以上背景,使成都的经验具有全局价值。
成都自2003年以来,在施政过程中运用地方性政策,特别是在综合改革试验的框架内,探索改变土地收益的传统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农民和农村在土地增值中的份额,为收窄城乡收入差距奠定基础。
成都经验表明,统筹城乡不仅不会妨碍或延缓城市化和工业化,而且可以有力地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健康发展。
关键是要在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和农民转移支付的同时,利用城市化加速的机遇,释放级差土地收入的巨大能量,把本来属于农民的财产权利和收入真正还给农民,经由土地合法流转,形成农民与各相关利益方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新格局。
二、增加征地制度的弹性成都的改革首先是在现行征地制的框架内启动变革。
成都通过贯彻“占补平衡”政策,根据土地利用的全域总体规划,对农村的田、水、路、林、沟、渠、村实行综合国土整治,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并获取来自城市的平均每亩2.5万元的占补平衡费。
这等于是将土地的综合整治作为城乡统筹的工作平台,使那些远离中心城区的偏远农村地区,也可以得到一笔当地根本无从筹措的建设新农村的资本,既增加了耕地存量和农民收入的流量,又显著改变了一批村庄的面貌。
在土地整治中,村庄整治的更高价值被发现出来。
经由宅基地和其他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置换到远高于“占补平衡费”的收入。
2006-2008年间,成都共实施了15个挂钩项目,节约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每亩平均收入达15万元,从而可以实现土地更为集约利用的高水平国土整治。
据统计,全市可增加后备建设用地达65万亩,相当于年占征用耕地数量的十几倍。
这说明,在征地制度之内也具有增加农民和农村收入的巨大潜力。
本报告认为,无论是土地整治还是村庄整治,都是在现行土地制度框架内发生的,是为征地服务并取决于征地总规模。
但是,这些做法增加了传统征地制的弹性。
首先,原来的国家征地没有商量和选择的余地,靠国家行政力强制执行,而土地整治与村庄整治,如果条件不优惠,就不能吸引农民和村庄参加;其次,农民和农村通过新增土地指标的交换,在不减少农村土地数量的条件下,可分享小部分城市地价,改善了原征地制的分配特性。
三、探非征地框架下的城市与工业建设像很多城市化、工业化急速发展的地方一样,成都也出现了很多未经征地、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发展城市与工业项目的事例。
如何处理这些自发的“法外现象”?是听之任之,或屡禁不止?还是仔细甄别、区别对待,从“无序”中仔细寻找秩序重建的因素,把某些法外的合理行为主动纳入法内?让我们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1、集体土地上的民营工业园。
地处青羊区和双流县的蛟龙工业港,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的一个总面积达5平方公里的民营工业园。
其基本模式是由工业园向农民集体承租土地,投资建设标准工业厂房后,再出租给中小企业。
由于每月付一些租金就可以用厂房,蛟龙模式受大批中小企业的欢迎。
至2009年初,该园区已引入500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了10万就业机会,年税收超过1亿元。
另一方面,被占地的农民并不像在征地制下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以年租或入股的形式,长期分享土地未来的增值。
由于各方接受蛟龙模式,当地政府顺势而为,主动调整了规划,要求园区补办相关手续,基本完成了工业园的合法化。
案例2、集体土地上的经营性住房。
距成都市区车程30分钟的郫县三道堰镇,是成都的水源镇,不能发展工业。
在缺乏财政投入与征地指标的情况下,当地自发形成了由本地居民出地、外来户出资,合盖三、四层小楼,然后分享楼层的“开发模式”。
镇政府提供规划、协调、颁证等服务,以抽取“市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来搞基础设施,走出一条“建房兴镇”之路,整个小镇面貌焕然一新。
但是,这些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哪个政府机关颁发,隐含着极高的制度风险。
案例3、灾后联建。
成都的灾后重建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
按照胡总书记关于“以城乡统筹的思路推进灾后重建”的指示,成都市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政策,其中包括“城乡联建”,即让灾区以外的个人或法人机构,通过在灾区投资开发有关商业性项目,帮助受灾农户重建家园。
直白的观察,就是受灾农户以部分宅基地的使用权换得联建方的建房资金;而外来投资方则在换得的土地上,按规划兴建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
地方政府在联建中,出台政策并提供规划、建筑质量把关、颁证等服务,免取一切税费,促进了灾区重建的加快进行。
对于没有投资潜力的灾区,成都则扩大上述“挂钩”的半径,以灾区重建新增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向靠近中心城区的地方以每亩15-20万元的水平交换重建资金。
成都市国土部门甚至完成如下构思:让类似三道堰的“商品房”房主,补交一笔款项来交换灾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完成俗称“小产权房”的有条件合法化。
案例4、集体土地入市,招、拍、挂。
成都市锦江区开创了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经招、拍、挂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给非集体成员用于商业用途的先河。
锦江区先组织了11个村级集体的股份公司,再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整理、开发、经营权委托给该公司,并由该公司再次委托给区农投公司进行融资。
土地在市场上挂牌出让的收益扣除了整治成本后,逐层返还最后分配给村股份公司的股东即农户。
这样按统一规划实现土地的集中整治与开发,既实现了土地级差收益的最大化,又使土地收益分配相对更为平衡。
2008年10月率先挂牌出让两宗地块,最终以每亩80万成交,农民和农村的收益远高于“占补平衡”或“挂钩”模式。
本报告认为,成都从实际出发,对“法外世界”的行为进行适当的区分,把符合城乡统筹、能够兼顾和协调的矛盾纳入地方政策与制度框架内给予规范的做法,表明改革征地制度可以尝试探索更多不同的路径。
这些案例也显示,城市化、工业化不一定非要把农村集体土地强制征为国有土地;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也可以推进城市化、工业化。
四、“确权”与还权赋能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在农民、集体和国家之间,缺乏清楚的权利界定,并带有先天的易变、模糊与互相侵犯的惯性,因此涉及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各种形式,都包含着难以避免的风险。
成都的应对之道,是为健康的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这就是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户使用权和全部房屋的农户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并在全面确权的基础上,推动农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承包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产权的规范流转,最终“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
我们认为,成都的“产改”不仅有助于规避改革中的风险,而且是为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奠定更可靠的制度基础。
成都在确权方面提供了可操作的创新。
譬如,根据都江堰市柳街镇的试点经验,由各村民小组从村内长辈或前任干部等熟悉历史、德高望重的人当中,投票选举“村庄议事会”成员,负责确权中疑难问题的裁决。
在技术上,则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国土调查的结果,加上现代版的“鱼鳞图”,用计算机技术将土地、人、房屋联系在一起,实现统一管理。
这样,平均每亩土地的确权成本可控制在10元以内,为大面积完成土地所有权到组、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到户的确权登记颁证,探明了道路。
在确权的基础上,再稳健地增加农民土地房屋产权的权能,启动多种形式的流转,保证农民利益不因为流转而被侵犯。
五、成都经验的完善成都的实践包含着一个清楚的逻辑,就是从“确权”走向全面的“还权赋能”、通过农村资源的合理流转来实现农民的更高收入。
不过,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
转型期间,“土地财政”仍然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力基础,征地仍然是城市化过程配置土地的主要途径,政府担负不同角色与职能之间的冲突仍难以完全避免。
报告认为,成都进一步的改革试验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普遍的、全覆盖的“确权”;第二,建立农村耕地、山林、建设用地与住房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的市场,以形成在更大范围内的价格发现机制;第三,改革土地税费制度,使政府的财政基础从单一依靠征地卖地所得,转向“普遍的资源(土地)税加合理的流转税”的新体制。
本报告最后提出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的思路:在国家征地制度的框架之内,用多种办法增加对农民的补偿,在征地制度之外谨慎地开辟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合法通道,然后逐步缩小国家征地范围,最终使市场机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