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标准管理规程完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目的
建立一个技术转移的标准管理规程,规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2. 围
牵扯到技术转移的相关过程。
3.责任人
质量管理部、生产技术部、QA部、QC部、仓储部、财务部、注册部相关负责人。
4. 容
4.1 定义
药品技术转移是指将药品的知识、技术以及相关联的产品和工艺过程从研发方或持有方转移到接收方的过程。
4.2 应用围
技术转移应用的围包括
首次转移:产品从研发阶段转入生产阶段,企业委托严
二次转移:已上市产品转移到公司
4.3 实施流程
4.3.1 建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
由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商)和接收方共同组建药品技术转移项目
组,项目负责人应由接收方担任。交接负责人为注册部,转移小组的人员构成
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方面:
◆研发部门(转移方)
◆生产部门(转移方/接收方)
◆质量部门(转移方/接收方)
◆物资管理部门(转移方/接收方)
◆工程部(如适用)(转移方/接收方)。
4.3.2 建立项目计划和进度表
转移过程中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建立进度表和各项转移任务的职责;协调并跟踪
项目的进程。
4.3.3 技术文件准备和传递
项目负责人应与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或原生产厂)联系获取必需要的文件
资料和样品以及帮助,包括:
●注册文件中的化学、生产和工艺控制部门
●原料供应商和标准
●产品和药品包装样品
●对产品和/或生产工艺、产品检验的技术培训。
4.3.4 变更控制
转移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启动工厂的产品变更控制,并进行法规符合性评估以及差距分析。
4.3.5 转移项目
转移项目过程中质量管理、生产技术及物料管理部门需获取的相关信息分别
为:
质量部门
●转移方(研发单位或部门/原生产厂)和接收方之间的生产合同技术容;
●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控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分析方法验证或分析方法转移以及稳定性研究方案。
生产部门
●生产处方、生产规程及工艺流程图
●制备工艺验证方案;
●图纸(如冲模、铝塑板图纸)建立批号、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包装设计和样品试机;设备和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
●设施及公用系统能力和资格确认。
物料管理部
●原辅料供应商信息、审批;
●包装材料供应商信息、审批;
●准备用于试机的包装材料样品。
4.3.6 验证
验证作为技术转移一部门,接收方在技术转移开始阶段就应该着手考虑验证。
技术转移验证应考虑以下方面:
4.3.6.1 系统确认(例如设备、设施、通用工程、自控、计算机)
接收方应比较转移过来的工艺过程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与目前具备的设
备、设施间的差异。确定是否需要新购置或改造现有设备设施。对购置或
改造现有设备设施进行系统或单元水平评估,如果属于对质量体系直接影
响或关键系统就应该进行安装、运行、性能确认。
4.3.6.2 清洁验证
质量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理解所转移工艺过程的清洁知识(清洁方
法、清洁溶剂、残留物质等)。并评价所转移工艺过程的清洁要否影
响目前清洁验证状态,如果确认对当前清洁验证系统状态有影响则应进行
清洁验证。
4.3.6.3 分析方法验证
对采用药典收载的方法应至少进行系统适应性确认。
集团部间的技术转移,在进行分析方法转移,比较转移方和接受方实验
室的设备和能力,按照既定的方案两方共同进行样品检验和分析方法传
递。
4.3.6.4 集团外部进行的技术转移,应进行分析方法验证。
4.3.7 工艺验证
首先检查工艺验证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包括设备、设施、系统确认、清洁验证策略、分析方法验证。然后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确定预验证批次以及验证的围和方法。
4.3.8 批准上市
完成所有转移任务并提交申报资料,待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以进行市售产品的生产。
4.3.9 技术转移项目流程图
5.附件/附表:附表2份
《注册品种生产、检验申请表》
《品种工艺交接确认表》
6.历史修订
注册品种生产、检验申请表
品种工艺交接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