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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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多种经营

【发文字号】漳政办[2012]218号

【发布部门】漳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9.04

【实施日期】2012.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

活动的通知

(漳政办〔201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漳州农产品地方特色,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扩大漳州食品行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第四届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之前,在全市开展“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的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有关参选参评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4日关于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充分展示漳州农产品地方特色,全面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扩大漳州食品行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第四届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之前,在全市开展“2012年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

一、活动意义

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评选活动,作为第四届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第十四届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借助强大农业会展的宣传态势与社会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漳州名、优、特产品的种类与特色,为漳州打造一张展示魅力、实力、活力的金牌伴手礼名片。其主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进一步推动漳州市农产品产业发展。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和推动,全面增强相关企业的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和营销意识,进一步提升漳州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进一步丰富漳州市旅游观光内涵。通过推出“漳州市十大伴手礼(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让全国及世界各地到漳州旅游的游客能够充分了解漳州的名、优、特产,融游、娱、购为一体,让漳州特产走出漳州,走向世界。

(三)进一步提升漳州市食品文化创意品位。伴手礼不只是商品,而且代表一个城市的特色与人情味。开展食品类农产品加工品伴手礼评选活动可以把文化产业的创意与传统产业、传统工艺结合起来,将一般商品层次提升到地区人文与创意文化。通过对名、优、特农产品加工品进行设计包装和推介,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漳

州城市文化品位的提升。

二、组织机构

1.主办:漳州市农办、经贸委、文广新局、旅游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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