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社区民间组织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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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8.10.30•【字号】云民民〔2018〕77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云民民〔2018〕77号各州、市民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表达诉求、规范自律、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大力培育发展我省社区社会组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

为推动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再过5到10年,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支持措施更加完备,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二、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一)降低准入门槛。

符合法定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到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其中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民政部门要通过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审核效率、结合社区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范本等方式优化登记服务。

对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对规模较小、组织较为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村)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2024年社区工作计划安排

2024年社区工作计划安排

2024年社区工作计划安排一、总体目标2024年社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和谐、活力、共融的社区,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具体目标包括:加强社区管理体制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感。

二、社区管理体制建设1. 完善社区管理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2. 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动居民自治,促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3.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共同解决社区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社区服务水平提升1. 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中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2. 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全面、便捷的健康服务。

3. 加强社区教育服务,提高居民的教育水平和素质。

4. 引入互联网技术,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5. 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的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四、社区文化建设1. 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举办居民参与度高的社区文化节庆。

2. 提供多种文化培训和教育,培养社区居民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

3. 支持社区艺术团体和文艺社团的发展,举办精品文艺演出。

4. 建设社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丰富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五、社区居民参与意识和归属感增强1. 加强社区居民教育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文明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2.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和工作,增强居民的自主管理能力。

3. 建立完善的居民意见反馈机制,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居民关注的问题。

4. 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六、工作推进机制1.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和效果。

2. 推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任务,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3. 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申论热点: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措施

申论热点: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

做好社区服务⼯作对于提⾼居民⽣活质量、扩⼤就业、化解社会⽭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推进社区就业服务。

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

结合居民物质⽂化⽣活需要开发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就业稳定性。

探索建⽴信⽤社区、创业培训与⼩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员⾃谋职业和⾃主创业创造条件。

建⽴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待遇的相关⼈员尽快实现就业。

(⼆)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

加强企业离退休⼈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作,加快⽼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络建设。

具备条件的地⽅,可开展⽼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员公寓。

充分发挥劳动保障⼯作平台的作⽤,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三)推进社区救助服务。

加强对失业⼈员和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产⽣活中的实际困难。

进⼀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服务业。

⼤⼒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

(四)推进社区卫⽣和计划⽣育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量参与,建⽴健全以社区卫⽣服务中⼼(站)为主体的社区卫⽣和计划⽣育服务络,以妇⼥、⼉童、⽼年⼈、慢性病⼈、残疾⼈、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育技术服务和⼀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

⼤⼒培养社区卫⽣服务技术和管理⼈员,加强对社区卫⽣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2024社区孵化社会组织培育总结

2024社区孵化社会组织培育总结

2024社区孵化社会组织培育总结一、引言社区孵化社会组织是指在社区环境下,通过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社区居民参与社会事务,提高社区的发展活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2024年,我市通过实施社区孵化社会组织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本文将对2024年社区孵化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进行总结,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孵化社会组织计划提供参考。

二、工作总体进展2024年,我市共计孵化了30个社区社会组织,涵盖了教育、环保、健康、文化等多个领域。

在培育过程中,采取了政府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1. 社区空间建设:通过申请政府经费,为社区孵化社会组织提供了免费的办公场所。

这对于刚刚成立的社会组织来说,减轻了资金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2. 资金支持:设置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为社会组织提供启动资金和运营资金支持。

此外,还协调了企业和民间资助,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3. 专业培训:组织了一系列培训活动,包括组织管理、项目申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通过培训,提升了社会组织的专业素养,提高了组织能力。

4. 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提供了更多的合作机会。

社会组织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也增强了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尽管在2024年社区孵化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 资金不足:社区孵化社会组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和民间资助,且资金总量有限。

这导致一些有潜力的社会组织无法得到充分的支持,限制了社区社会组织的规模和发展。

2. 人才缺乏:社区孵化社会组织需要具备专业的组织管理和项目策划能力的人才。

然而,目前社会组织人才匮乏,导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运作水平不高。

3. 可持续发展难题:社区孵化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长期面临的难题。

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社会组织往往难以与政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导致服务项目频繁更替,难以积累经验和形成特色。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精)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精)

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近年来,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已成为社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业务内容包括社区养老、再就业、城乡环境、托幼、体育健身、生活帮扶等,从邻里和谐相处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到下岗再就业的关乎民生的大事,在整合社区资源、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丰富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拓宽社区建设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健全机制,提供政策支持从居民需求出发,制定培育机制。

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下合力、部门联动,社区牵头、居民参与”为工作方针,以居民需求为起点,以培育发展为重点,以登记备案为手段,紧密结合社区的特点,按照“需求的全面性调查、服务的个性化标准、资源的信息化管理”机制,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三个摸清”,即通过调查研究,要摸清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的数量、类型、分布等具体情况;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和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摸清群众的需求;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影响和制约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突出问题。

按照“需求的全面性调查、服务的个性化标准、资源的信息化管理”的工作原则,理清工作思路,将社区内的居民急需的服务项目、可为民服务的人员、可利用的服务设施进行梳理,分类建档,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奠定基础。

强化功能入手,健全保障机制。

要制定《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通知》,对工作内容、工作责任、工作步骤、工作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让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有理有据。

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起步艰难的问题,我们在尽力扶持的同时,要把政策用好、用实、用出效果,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津政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津政发(2006)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推动天津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加强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基层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全面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追求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正在加紧实施。

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使之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同步,这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客观需要。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标志。

加强社区建设,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新风尚,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提高天津城市文化品位具有重要作用。

(三)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社区与居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社区服务个性化、多样化和人性化,这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和谐度

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和谐度

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和谐度摘要:社区民间组织在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自治、维护社区稳定、提升社区文明程度、扩大就业渠道、创新福利模式等方面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目前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资助不足、自主性发展不够以及自身发展能力不强等原因,使社区民间组织的作用发挥受到了很大制约。

为此,必须通过提高认识转观念、完善法规明地位、围绕服务建组织、加大扶持促发展,健全制度强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康巴什新区为例)。

关键词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公共服务一、社区民间组织的定义、种类及作用社区民间组织是指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或居民个人为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利用民间资源自愿自发举办的、以本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场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为宗旨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的社会组织形式。

近年来,随着康巴什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的不断加快,作为建立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有益尝试以及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深化发展的重要载体的社区民间组织应运而生,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截至目前,新区经核准登记注册的社区民间组织共有37家,其中文体活动类27家,教育医疗类1家,公益慈善类6家,行业协会类3家,会员人数达500余人。

当前,新区社区民间组织主要有5种类型:一是承接公共职能和公共事务类,如协助政府开展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社区一站式服务;二是文化、教育、体育活动类,如社区老年协会、居民文化活动中心、各类拳操队等;三是社区服务类,如残疾人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四是慈善救助类,如爱心慈善超市、爱心救助站等;五是志愿服务类,如社区党员志愿者和党员义工。

上述组织以其立足社区、贴近居民、组织灵活、服务便捷的活动特色为城市文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也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化解了很多难题,带来了很多便利。

社区服务的内涵,特点、原则及服务内容

社区服务的内涵,特点、原则及服务内容

社区服务特征与原则
社区服务特征与原则
社区服务原则
社区服务特征与原则
社会方向
特殊群体 为重点
从人为本
2 社区 3 服务
原则
1
4
5
社会效益 为主
因地制宜
社区服务特征与原则
社区服务内容
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
社区服务内容
社区服务内容
1 一般家居生活服务 2 社区环境综合治
理服务
3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4 社区生活服务
开创社区服务新格局 当前我国社区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定位不明确,身份 暧昧,最显著的问题是社区居委会与政 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①在实际 工作中,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的“指 导”往往成了“领导”,使居委会组织 出现行政化倾向,居委会工作膨胀; ② 在考核上,政府部门为了促进居委会更 好地承担政府的工作,实现政府的工作 目标,往往以考核、评比代替工作上的 指导,以考核、评先进为指挥棒左右居 委会的工作精力投向。这些考核、评比 由不同政府部门提出,缺乏统一的协调 管理,造成了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多头 重复管理。
二、通过社工和义工推动社区服务的专业化。借鉴上海等地的成 功经验,对社会工作者进行能力培训,通过一套科学的评判程序进行 资格认定,壮大专职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政府通过向社区购买服务或 购买岗位的形式,聘请专职的社工到社区服务领域,运用他们专业的 知识进行更好的服务。,并根据社工的能力等级、受理事务的数量和 完成质量来支付劳动报酬。与此同时,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志 愿者队伍,对志愿者进行一定的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服务知识,在 居家养老、邻里互助等方面进行“义工”服务。社区居委会在年底对 那些表现突出的义工进行表彰,以激励义工的工作积极性。

社区考试基础知识及重点试题

社区考试基础知识及重点试题

一基础知识1.2.社区的概念: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3.4.社区的基本属性: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5.6.社区的基本类型:单位型社区,小区型社区,板块型社区,功能型社区;7.8.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地域,人口,区位,组织机构,生活方式,社会心理要素;9.10.城市社区的范围指: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11.12.社区设立的依据: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13.14.社区的成立,撤销和调整是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15.16.社区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17.18.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人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文明小社会的过程;19.2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21.22.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区域发展;主体参与;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党政推进;民主自治;渐进创新;的八项原则;23.24.城市社区建设包括: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治安建设.25.26.加强社区建设的意义:加强社区建设,实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步骤;27.28.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规划;指导;扶持的作用;29.30.社区单位在社区建设的地位,职责,原则,权利及义务答:社区单位是平等参加社区自治活动的主体;应当遵守所在社区的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参加社区各项活动;社区单位应当本着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支持社区工作,向社会无偿,低偿或有偿提供服务资源;社区单位有权对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31.32.今后五年到十年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1要适应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起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的新型社区,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2以拓展社区服务为龙头,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增加服务的发展项目,促进社区服务网络化和产业化,努力提高军民生活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3加强社区管理,理顺社区关系,完善社区功能,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4坚持政府指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33.34.社区的基本权利:一是社区自治权;主要包括:民主选举全,社务决策权,日常管理权,财务自主权,摊派拒绝权,内部监督权;二是社区协管权;具有协助城建,城管,房产,卫生,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管理与社区有关事务的权力;三是社区监督权,维护社区成员合法权益,代表社区成员对煤气,环卫、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进行评议;二重点考试题一、填空题1、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3、社区组织机构由社区党支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任期均为三年;4、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需要可下设民政事务、治安调解、服务保障、计生妇女、经济发展等工作委员会;5、社区成员代表包括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驻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根据西安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加选举方式、户代表选举方式和居民自愿登记选举方式;7、“社区义工制”是指在规定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在不索取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区服务,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自愿每年度完成定量社会义务服务的工作制度;8、社区“31365工作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我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具体措施;其中社区“31365工作法”中的第一个“3”指“三位一体”,即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服务站;9、社区工作“三必查”指: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民情民意、政府公共服务10、社区服务“六必访”指:流动党员、生病住院、红白喜事、邻里纠纷、刑满释放、家庭困难;11、社区走访“五必问”指:孤寡老人、下岗失业、失学儿童、流动人口、残疾人员;12、社区事物“五必记”指:居民意见、新L访接待、安全防范、重大事项、好人好事;13、社区“三有一化”,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措施,其内涵是: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有人管事;加强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做到有钱办事;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做到有场所议事;整合社区资源,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14、2010年我区深入实施“一网一话一册”社区便民工程;其中的“一网”指的是碑林社区网;“一话”指的是;“一册”指的是碑林区便民服务手册 ;15、2010年碑林区在全区开展“星级社区”创建和考评活动;其目标任务是:力争到2015年全区 40% 的社区达到“五星级”, 60% 的社区达到“四星级”, 80% 的社区达到“三星级”标准;16、所谓“双拥”工作,就是地方党委、政府的拥军优属和军队的拥政爱民两项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简称;17、民政优抚工作是指优待、褒扬、抚恤工作的统称;18、现役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是:烈士 40个月工资,牺牲军人 20个月工资,病故军人 10个月工资;19、民政工作中提出的“三无对象”指的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人;20、老年法是在 1996年8月29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自1996年 10月 1 日起施行;21、老年法规定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包括老年人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22、“六个老有”的具体内容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23、老年人持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可享受优待条件;其中65岁至69岁老年人可半价游览省、市旅游景点和公园;7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游览省、市公园和旅游景点 ,就医免缴挂号费;24、西安市9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贴的标准为90—9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 210元;25、碑林区“夕阳关爱工程”作为政府的“十件好事”,每年为 200户“鳏寡孤独病残” 的高龄贫困老人提供家政扶助服务;26、目前西安市城六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为每人每月 230 元;2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28、办理城市低保的时限是:民政部门自接到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30 日内结束;29、临时救济是指本区常住人口的低收入家庭因重大疾病、突发性事件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政府为其提供的临时救助措施;30、医疗救助分为大病住院救助和慢性病门诊救助两种;二、判断题1、社区建设是前提,社区自治是主题,社区服务是目的;∨2、推进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3、异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4、大灾、特大灾害由区政府直接负责救灾工作; ×5、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能够维持城市居民在正常条件下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的平均支出水平,它表现为人们只购买绝对必需的生活资料;∨6、无特殊原因,不按期领取保障金超过三次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7、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到指定的部门办理老年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办理优待证;∨8、我区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调整为260元;×9、救灾工作的原则是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部门负责;∨10、赡养人对老年人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精神上慰藉等主要义务;∨11、对于在最低生活保障核查收入过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定,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不应予保障;∨12、我区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民主评议、阳光管理、文明服务”,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出即出”; ∨13、居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14、居民自治的内容由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及其任务所决定;∨15、社区建设既不是一种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一种单纯的民间活动,而是各类社区主体、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过程;∨三、单项选择题1、我国的优抚工作制度是AA、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B、政府、单位、群众三结合;C、企业、政府、个人三结合;2、什么是在乡老复员军人AA、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后国家未安置过工作的;B、1949年10月1日前入伍的,复员后国家未安置过工作的;C、1945年8月8日前入伍的,复员后国家未安置过工作的;3、根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政府及其派出机关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是:BA、管理与监督;B、指导与被指导;C、领导与被领导;D、监督与被监督;4、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可由哪个部门决定:BA、民政部门;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D、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5、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DA、地方性自治组织;B、社区居民的管理、服务和教育组织;C、社区居民的群众性非正式的自治组织;D、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6、社区建设的核心是AA、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管理;B、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服务;C、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教育;D、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我监督;7、社区建设重点解决好A的关系和衔接问题;A、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民主自治;B、驻街企业与居民群众;C、物业公司与业户;D、居民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8、对B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优待证;A、60;B、70;C、80;D、90;9、救灾法律制度属于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的范畴,在民政工作中属于AA、社会保障类;B、救灾救济类;C、最低生活保障类;10、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A;A、230元;B、240元;C、250元;D、260元;11、办理城市低保,须在申请人提出之日起 C 日内办结审批手续;A、10;B、20;C、30;D、40;12、我国管理民间组织的基本方针是 AA、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B、严格审批,严格管理;C、自然发展,宏观管理;13、社区民间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程序 BA、提出申请、准备资料、民政登记B、提出申请、民政备案C、提出申请、准备资料、事业单位登记局登记14、属于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注册资金为 DA、1万元B、2万元C、3万元D、5000元15、在申请婚姻登记时,当事人应当提供的材料有 DA、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单位证明B、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居委会证明C、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照片、派出所证明D、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照片16、2009年我区光荣地获得 A 的荣誉称号;A、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陕西省民政工作先进区B、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陕西省民政工作先进区C、全国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区、陕西省民政工作先进区D、全国双拥工作模范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四、多项选择题1、优抚对象包括以下哪几种人A、B、C、DA、现役军人及家属;B、革命伤残军人;C、复员退伍军人;D、革命烈士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2、“三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A、B、CA、父、母、抚养人、夫、妻无劳动力和生活收入的或虽有一定生活收入,但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的;B、子女未满18周岁或虽满18周岁因读书或伤残而无生活来源;C、弟、妹未满18周岁且必须是依靠军人生前供养的;D、子女身体健康且已成婚但收入过低;3、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A、B、C、DA、以人为本、服务居民;B、资源共享、共驻共建;C、责权统一、管理有序;D、因地制宜、循序渐进;E、锐意进取、开拓创新;F、方便群众、服务生活;4、进过10年的社区建设工作,当前我区社区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A、B、C、DA、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优抚对象的社会福利服务;B、面向下岗失业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C、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D、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E、面向社区群众的群众文化体育服务;F、面向社区单位的后勤社会化服务;5、社区建设中理顺A、B、C、D个关系A、理顺政府依法行政,政府指导社区依法自治的关系;B、理顺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关系;C、处理好社区组织内部关系,社区居委会和党支部、驻地单位、社区居民的关系;D、处理好社区政府公共服务和居民自我服务的关系;6、社区建设的“四自”功能包括 A、B、C、DA自我管理; B自我教育; C自我服务; D自我监督;7、自然灾害分为 A、B、C ;A、中小灾;B、大灾;C、特大自然灾害;D、旱灾;8、城市居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为 A、B、C、D、E ;A、户主申请;B、入户调查;C、张榜公布;D、审查复核;E、审核批准;9、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确定范围为 A、B、 D、E ;A、各类工资、奖金、退休金、基本生活费;B、股息、利息、租金等其他财产性收入C、各类保险金、救济金、赡养费、抚扶养费;D、自谋职业收入;E、大、中专院校、技校读书或学徒的其奖学金、生活津贴等收入;F、对领不到最低工资、最低离、退休费和生活费的在岗职工、离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退休人员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有关标准计算其“应得收入”;10、“三无对象”的内容为 A、B、DA、无生活来源;B、无劳动能力;C、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D、无法定赡养或抚扶养人;11、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A、B、C、DA、坚持依法管理;B、坚持统一登记管理;C、坚持双重负责、分散管理;D、坚持稳步发展,提高内在质量和素质;12、以下属于社区工作服务站工作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A、C、D、F、HA、社区人口统计B、社区义工服务C、社区居民医保D、育龄妇女“三查”E、社区“闲事长”F、社区劳动保障G、发展社区便民网点H、残疾人救助I、社区家长学校J、文明市民学校K、妇女庇护室四、简答题1、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我国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其作用是:1居民委员会是发展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居民委员会是国家基层政权的依靠力量;3居民委员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4居民委员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2、西安市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是什么1推选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2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3制定社区换届选举办法;4选民登记;5提名推荐确定候选人;6竞选演说;7正式召开大会进行选举;3、什么是社区“31365”工作法社区“31365”工作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我区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措施;“3”---即理顺社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街道和社区的指导,促进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运作,在全区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区工作服务站“三位一体、并驾齐驱”的社区工作新机制;“1”---即深入实施社区“一居一品”服务计划;找准适合本社区发展模式,对照“星级社区”创建标准,按照“一居一品牌”、“一居一特色”的要求,激发社区的创新意识,将特色做足做强;“365”---即在社区内全面推行“三必查、六必访、五必问、五必记”工作法,形成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民情民意、政府公共服务“三必查”;流动党员、生病住院、红白喜事、邻里纠纷、刑满释放、家庭困难“六必访”;确保孤寡老人、下岗失业、失学儿童、流动人口、残疾人员“五必问”和居民意见、信访接待、安全防范、重大事项、好人好事“五必记”;4、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中主要任务有哪些1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主要任务是推进社区就业服务;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推进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推进社区安全服务;2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主要是支持社区居委会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指导社区居委会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3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主要是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4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主要任务是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5、2009年民政部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1进一步健全以基层群众自治为基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2进一步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3进一步繁荣以增强社区凝聚力为宗旨的城乡社区文化,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4进一步加强以城乡统筹为重点的社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5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农村社区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6、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方式有哪些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方式有:政府购买服务;设立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建设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开展老人日托或全托服务;公寓式服务;邻里互助、老年互助服务;时间储蓄;7、城市生活困难居民如何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对象认定方法1由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直接受理低保申请;或者受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委托,受理低保申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全部上交街道办事处,不得自行作出不予受理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决定;2入户调查存录原始资料;入户调查和邻里走访应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记录祥细、真实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以备街道和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时查验;3民主评议、公示应规范;民主评议参加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当场公布结果;评议结果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街道办事处;一般情况下,张榜公示的范围应限于低保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4区民政局接到街道上报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予以审批;获得批准的返回街道进行公布无异议的,通过街道办事处发给保障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8、城市低保其他各项救助都有哪些对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均可申请以下四个方面的救助:1医疗救助;2教育资助;3临时性救助;4廉租房补助;9、核实家庭收入可采取哪几种办法1个人申报法;2入户调查法;3单位、邻里走访法;4行业评估法;5低保议评小组评议;同时也可采用信函索证法、部门协同法和跟踪消费法;10、什么是社区“一院一图、一户一档”社区管理模式即以社区固定建筑和房屋为载体,按照居民的居住状况、家庭成员构成,全面收集和掌握人口信息,不断完善社会管理和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一种新型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模式;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社区基本情况“图档结合、一目了然”;二是人口基本信息能够全面掌握;三是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针对性强;四是各类工作台帐清晰、相互联系,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11、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团结和带领社区群众共同建设社区的能力;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推动社区工作的能力;正确分析复杂问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以人为本、锐意创新,持续发展的能力;运用现代技术提供社区综合服务的能力;12、“居务公开”制度包括哪些内容1本季度居委会的工作情况;2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底数以及本季度居委会财务收支的具体情况;3计划生育工作情况;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张榜公布的内容;。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18•【字号】黑政发[2007]75号•【施行日期】2007.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7]75号)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就业机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快构建社区服务体系(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城乡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创新社区服务方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

全面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不断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积极支持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社区开放服务设施,鼓励居民个人、社区民间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兴办社区服务业,实现服务资源最佳配置。

3.公益优先,注重信誉。

优先发展公益性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商业化服务,提高社区商业化服务信誉。

4.因地制宜,分类发展。

按照社区间的发展程度、服务类型和居民群众需要差异,提供多元的服务方式、手段和内容,使服务更贴近居民生活实际。

(三)社区服务主体。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区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区

LegaI syst e m A nd Soci e婶圜圈圈圆圈蹩....竺塑墅!f叁垒』圭塾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区杨咏梅陆明星摘要社区社会组织是一种优化配置社区资源和社区居民需求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力量。

本文在对昆明市五华区苏家塘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建设居民自治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009.0592(20l O)l l-188-02腾尼斯提出,传统社区向现代社会转变,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社区共同体的消失,人们之间的情感联结日益松散。

如何重构社区内居民的情感联系,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成为可能,成为当前社区建设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种有效载体就是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居民通过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既提升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又为推进民主进程提供了可行的方案。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界定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成立或参加的,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为目的,以社区为主要活动范围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①当前中国社会组织中,媒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最多,仅就民间组织的数量而言,根据民政部民间管理组织管理局统计,截至2005年底中国共有登记的民伺组织319762个,其中社会团体17l150个,中央级社会团体1688个,占O.99%,省级社会团体2l l l9个,占12.33%:地市级社会团体53080个,占31.01%;县级社会团体95263个,占55.67%。

由于法律对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门槛过高,很多组织还没有登记,因而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地方性社会组织和全国性社会组织数量。

@二、苏加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实践(一)社区简介苏家塘社区地属’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属于一个地缘型社区,地域约1.7平方公里,居民总住户5548户,合计总人口数约为16000余人,辖区内有14个居民小区,32个公共户单位,其中学校4所、幼儿园2个,是一个“六多”的居民社区,即拆迁户多、低保人员多、残疾人多、吸毒人员多、报损企业多、空巢老人多。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

社区社会组织总结XX街道社会组织情况汇报近年来,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及其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愈来愈大。

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协调政府与个人的关系,而且可以在组织社会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下面汇报一下本街道社会组织发展情况。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目前,全街已进行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XX个。

其中,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X个,备案社会组织XXX个,其中:街道级X个,事业单位X个,村、社区XXX个(维权类X个,活动类X,慈善类X个,服务类X个)。

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主要有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志愿者协会等。

有的村成立了法制服务站、治保协会,治安巡逻队,有的社区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站、帮困爱心协会、社区居民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协会,部分村、社区、单位还成立了具有特色的协会,如XXXX协会、XXXX协会、XXXX中心、XXXXX社团等。

社会组织负责人主要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成员一般由两委会成员组成,极少数组织是由特长的群众组成。

二、社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同时,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学校等,调解民间矛盾、宣传法律知识、进行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法律培训、走进社区,让老百姓学习法律知识等,这些组织为龙潭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出了一份力。

三、社会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由于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具有XXX特色的组织较少,发挥应有作用的不多;部分组织有名无实,带有一定的政府条目,一级一级延伸,基层只负责备案或登记。

2、社会组织与日常工作联系不紧密。

许多社会组织都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来成立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联系起来,这样使得社会组织作用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3、有些组织成立了,也配了办公设施,但是群众参与的力度和热情不高,比如XXXX,按照3A级标准建设和管理,有独立办公用房,配齐了电脑,电视,床铺,活动室,还有专门工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养老等服务,但是老人生活观念难以转变,服务设施再好,还是没有自己的家好,很少有人光临。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彦淖尔市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巴政发[2009]2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巴政发〔2009〕25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发挥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居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全区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5号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内党发〔2008〕18号),参照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我市城镇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巴彦淖尔的要求,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体活动为载体,以示范创建为手段,抓住党的建设这个关键,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工作水平,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我市城镇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不断推进工作的合力;坚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立足实际,创新发展。

总体目标是: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等基础设施条件,使临河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国平均发展水平,其它旗县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区平均发展水平;启动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完善社区功能,推进居民自治,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把我市的社区基本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努力把临河区争创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其它旗县所在地镇争创为全自治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镇。

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的政策建议

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的政策建议
社 区 民间组织得 到 迅速 发展 ,已
使政府的角色定位从现在的全能
服务 型 转变 为宏 观 管 理 型 为 主 , 即将实施 社 区管理 的 区 、街 、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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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分析

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分析

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分析——以雨花台区为例雨花台区民政局杨彬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我国社会生活发生了许多引人瞩目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和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出现了众多公益性、群众性、自发性、志愿性的社区民间组织。

国内外社区建设的实践表明,社区民间组织在推进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任务。

一、社区民间组织的功能定位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在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自治、拓展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意识、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区力量、活跃社区文化、推进公益事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日益显现出其独特的优势,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1.加强政府与公众沟通, 增强社区的凝聚力社区建设启动以来,由于社区成员与社区没有明确的、紧密的利益关系,加之参与渠道不畅通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如何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课题。

利益是参与的重要驱动力,当社区成员感到社区与其利益息息相关、又有渠道参与、参与后又能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积极参与社区事务。

而社区民间组织的成员源于社区居民,是最接近社区居民的群众组织,社区民间组织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充分发挥其“粘合剂”功能,既能够合法、有序地表达不同群体的意愿,也有利于形成和扩大社会共识,使更多的社会成员认同、接受新的社会规则,帮助政府扩大有效的制度供给。

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 为社区成员充分参与社区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可以充分动员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发展, 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性, 主动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和事务, 实现社区成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

反过来, 通过广泛的社区参与, 可以使政府、单位、群众组织三方和居民之间互动协调, 实现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9.04.30•【字号】宁党发[2009]30号•【施行日期】200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09]30号2009年4月30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农村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强化社区功能,对于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使其依靠自身力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让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村社区化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满足农村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为目标任务,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社区化建设,以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形成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取向的乡村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合民[2013]259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合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合民〔2013〕259号)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新站区社会事业局:近年来,我市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兴起,全市共登记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46个,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091个。

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社区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维护社区安全、促进社区和谐等诸多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现将《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民政局2013年9月22日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发展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展居民自治路径、推动居民自治工作,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幸福合肥,现就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社区居民自治和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依法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党的领导的原则。

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为抓手,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建设。

--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据国家社会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将社区社会组织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推行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登记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坚决取缔违法社区社会组织。

--服务社区的原则。

民政办公室工作总结5篇

民政办公室工作总结5篇

民政办公室工作总结5篇篇1一、背景本年度,民政办公室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致力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通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报告将全面回顾和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二、工作内容及成效(一)社会救助工作本年度,我们深入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过加强宣传、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等措施,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同时,积极推行救助创新,拓展救助范围,特别是对孤儿、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人的关爱救助力度显著增强。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我们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开展老年人需求调研,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位一体的服务格局。

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养老服务。

(三)婚姻登记与收养工作在婚姻登记方面,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完善婚姻登记制度建设,优化登记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文明婚俗,有效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

在收养工作方面,严格审查程序,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社会组织管理我们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政策扶持、开展业务培训等措施,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防范非法组织活动。

(五)社区治理与建设在社区治理方面,我们积极推动社区民主自治,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同时,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

在社区建设方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社区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部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知度不高。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延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7•【字号】延政发[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延政发〔2007〕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服务功能,建设和谐社区”为主题,全面开展延安“和谐社区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需求,特别是对居民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2、坚持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分开。

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放大社区服务职能。

3、坚持社会化服务。

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

4、坚持多渠道投入。

在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的基础上,以市、县区两级财政支持为主,各有关部门共同投入;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费随事转”制度;鼓励社区组织通过有偿服务增加收入,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社区服务,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筹资机制。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社区“一部三室三站一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最低生活保障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户外健身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型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体系。

关于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成为了各地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不仅能够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还能够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提出关于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

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是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基础工作。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

还可以采取建立政府与社区服务机构合作的模式,共同推动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通过建设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提供更全面的社区服务,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应促进社区服务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需要充分整合和共享各类社会资源。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社区服务资源管理平台,整合社会各方资源,提高社区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整体服务水平。

政府还可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促进社区服务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提升整个社区的综合服务水平。

应提升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社区服务人员作为城市社区服务的主体,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技能培训和提升机制,加强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还可以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第四,应加强社区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

健全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是提升城市社区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

政府可以依托现有的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志愿者团体等,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社区服务机构和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管和指导。

还可以建立社区服务评估和考核机制,引导社区服务机构不断改进服务模式和提升服务质量。

应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与管理。

社区居民是城市社区服务的受益者和参与者,其参与程度对于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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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提高社区服务水平xx太原科技大学文社科系教授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1]社区要和谐,首先要考虑居民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生活是否方便,社区民间组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方便居民的生活。

一.社区民间组织的兴起与类型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城市兴起了社区服务活动,逐渐发展成为社区建设的热潮。

其背景是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单位制度逐渐解体,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单位逐步将原来包揽的社会职能剥离出来;事业单位在政事分开和社会化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逐渐将自己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职能归还社会,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社区开始成为城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依托和运作平台。

随着社区建设热潮的兴起,人们意识到,民间组织也就是社会力量,是社区建设与发展中与政府、个人并立的“第三种力量”。

[2]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率先出现了民间组织,如志愿者协会、业主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夜巡联防队、康复互助组等公益性志愿组织,拳操队、外语角、读报会、老年书画组等群众文化活动团体。

这些组织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范围,具有自发性、群众性、区域性特征。

在社区建设中,在发展社区民主、社区互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工作专业化、整合社区资源、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而其中的社区民间服务组织更是承担了许多政府不能承担的服务功能。

在当前的社区发展水平条件下,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社区福利类。

如社区托老所、社区敬老院、社区公共活动场馆、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社区公益服务站等从事社区公益事业的自发组织。

二是维护权益类。

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社区环境保护协会等自发组织。

三是志愿类。

如社区志愿者和义工组织。

四是社区服务类。

如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服务和为社区广大居民生活便利提供低偿服务的便民利民组织。

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目前社区民间组织弥补了社区公共服务的不足,成为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它们参与服务的内容与范围越来越广,逐渐成为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社区民间组织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社区民间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居民需求,开发多种类型的服务项目:第一、"为各类弱势人群提供良好的照顾。

各类弱势人群是指在经济、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存在着种种生活困难的人群,例如,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社会优抚对象等。

一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陪伴或照顾服务,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帮助服务;为少年儿童提供社区照顾服务;为贫困者提供就业服务,这些服务都使社区居民生活在更加和谐的环境中。

第二、"为普通居民群众提供日常生活服务。

普通居民群众在生活中有着大量的服务需求,如对社区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和硬化要求;加强社区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要求;各种类型的家政服务要求;幼儿托管服务、社区教育服务要求等。

针对这些要求,一些社区成立公共服务中心,下辖财务部、家政维修部、养老服务部、社区保障服务部、法律服务部等,通过选举产生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承担社区公共服务任务。

第三、"保障居民生活权益。

社区业主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环境保护协会等自发组织就是社区居民提供利益诉求的平台,这些组织保护了居民的正当权利,保障了居民权益的实现,也使社区管理者有了与社区群众沟通的桥梁。

(2)建立服务队伍,统一服务标准。

组建一支责任心强、服务水平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是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从社区人员中选聘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掌握专业技能,成为家政、养老等服务组的成员,并统一了服务标准,给社区居民提供放心服务。

(3)制定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公共服务中心本身承担着管理职能,他们可以制定内部措施来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反馈制度,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服务对象可随时反映服务情况;二是建立回访制度,管理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根据回访记录,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工资。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凡是社区民间组织比较发达的地区都是社区服务搞得比较好的社区,居民生活在这样的社区里,各种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从而精神愉快,生活的质量较高。

三.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方法社区作为政府地方行政管理的依托和平台,担负着“在共谋和谐中,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民间组织”[3]的重要任务。

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区工作者开始有意识地培育民间组织,建立一些基本组织,如社区爱老组织、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矫正组织等。

这些组织是龙头,由它们带动开展活动,形成示范效应,增加团体组织,扩大活动范围,承担社区服务的职能。

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方法为:(一)积极引导建立民间组织组织相关人员对社区居民的客观需求和民间组织已有资源及潜在资源进行深入调查,分析问题,寻求对策。

在充分把握社区群众需求、社区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地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各种类型的民间组织。

(二)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为了使民间组织的发展健康有序,社区要坚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对于已经建立的民间组织,要求其在社区登记备案,以便于进行管理。

现在许多民间组织并没有履行登记手续,有的社区对究竟有多少民间组织都不太清楚。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登记的门槛高,收费多而帮助少,甚至出现建立一个民间组织要在民政部门登记,需要办理七个证的事情[4],这严重阻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

在近几年,有些地方采取备案登记方式,对达不到注册登记条件,但群众生活又确实需要,并在社区服务和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的民间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这可以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三)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定期组织人员对民间组织进行评选和表彰,由此促进当地民间组织的发展,形成一批骨干民间组织,相互交流经验,分析研究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应当怎样发展。

要坚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本着自愿举办、总量控制、重点培育的原则,从社区广大居民的客观需求出发,努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运作有序的民间组织完整体系。

达到环境宽松、政策到位、设施完备、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监督有力的目标,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督促民间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社区工作者应定期了解民间组织情况,督促民间组织开展活动,有的活动可以多一点,有的活动可以少一点,但必须定期活动,因为定期活动是民间组织持续发展的直接反映。

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前景与政策建议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全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中说:“当前民间组织发展正面临难得机遇”。

[4]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社会格局的形成,政府职能转换的速度不断加快,一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逐步下放到社区中。

在这种形势下,社区民间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解决社会矛盾、承接政府职能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并将在经济社会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但现在它的培育和发展还处在初创阶段,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引导不及时,经费不足,以及内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的政策建议: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摆到重要位置。

从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出发,根据社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的类型、数量、质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或给予相应的财政资助或补贴,引导社区民间组织向社区养老、医疗救助、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方向发展。

二是以备案登记为手段,加快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

对那些能够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特别是居民急需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适当降低门槛,在注册资金和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登记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对符合登记条件,由于规模较小而没有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要积极做工作,纳入登记管理;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要按照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搞好备案登记,以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

三是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抓好社区民间组织的典型培养和推广。

结合各街道(社区委)实际,区分层次,重点引导,培育能在管理社会事务、提供社区服务、扶危济困、救助赈灾和丰富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社区民间组织。

要按照“推进养老类、做实维权类、完善救助类、繁荣文化类、深化教育类、规范活动类、壮大服务类”的分类管理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扶持、培育、发展和规范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建立、完善民间组织管理制度框架。

按照“体系完善、程序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包括初审服务、现场勘验、注册登记、注销变更、年度检查、重大活动报告、行政告诫、立案调查、依法处罚、信息入档、负责人培训等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全面提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通过举办民间组织负责人、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活动的能力。

把民间组织的自律与诚信建设贯通于民间组织的全年管理监督和各项活动中。

定期举办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倡导,推动民间组织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增强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度。

组织民间组织开展社会奉献公益活动,树立民间组织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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