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社区民间组织 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xx

太原科技大学文社科系教授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1]社区要和谐,首先要考虑居民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生活是否方便,社区民间组合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方便居民的生活。

一.社区民间组织的兴起与类型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城市兴起了社区服务活动,逐渐发展成为社区建设的热潮。其背景是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单位制度逐渐解体,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单位逐步将原来包揽的社会职能剥离出来;事业单位在政事分开和社会化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逐渐将自己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职能归还社会,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社区开始成为城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依托和运作平台。

随着社区建设热潮的兴起,人们意识到,民间组织也就是社会力量,是社区建设与发展中与政府、个人并立的“第三种力量”。[2]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率先出现了民间组织,如志愿者协会、业主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夜巡联防队、康复互助组等公益性志愿组织,拳操队、外语角、读报会、老年书画组等群众文化活动团体。这些组织由社区居民自发组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以社区区域为主要活动范围,具有自发性、群众性、区域性特征。在社区建设中,在发展社区民主、社区互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工作专业化、整合社区资源、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其中的社区民间服务组织更是承担了许多政府不能承担的服务功能。

在当前的社区发展水平条件下,社区民间服务组织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社区福利类。如社区托老所、社区敬老院、社区公共活动场馆、社区公益服务中心、社区公益服务站等从事社区公益事业的自发组织。二是维护权

益类。如社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社区环境保护协会等自发组织。三是志愿类。如社区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四是社区服务类。

如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保”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服务和为社区广大居民生活便利提供低偿服务的便民利民组织。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目前社区民间组织弥补了社区公共服务的不足,成为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它们参与服务的内容与范围越来越广,逐渐成为创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依靠力量。

二.社区民间组织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方面的作用

社区民间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居民需求,开发多种类型的服务项目:

第一、"为各类弱势人群提供良好的照顾。各类弱势人群是指在经济、社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而存在着种种生活困难的人群,例如,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社会优抚对象等。一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陪伴或照顾服务,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帮助服务;为少年儿童提供社区照顾服务;为贫困者提供就业服务,这些服务都使社区居民生活在更加和谐的环境中。

第二、"为普通居民群众提供日常生活服务。普通居民群众在生活中有着大量的服务需求,如对社区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和硬化要求;加强社区进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要求;各种类型的家政服务要求;幼儿托管服务、社区教育服务要求等。针对这些要求,一些社区成立公共服务中心,下辖财务部、家政维修部、养老服务部、社区保障服务部、法律服务部等,通过选举产生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承担社区公共服务任务。

第三、"保障居民生活权益。社区业主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保护协会、环境保护协会等自发组织就是社区居民提供利益诉求的平台,这些组织保护了居民的正当权利,保障了居民权益的实现,也使社区管理者有了与社区群众沟通的桥梁。

(2)建立服务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组建一支责任心强、服务水平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是社区服务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从社区人员中选聘人员进行培训,使之掌握专业技能,成为家政、养老等服务组的成员,并统一了服务标准,给社区居民提供放心服务。

(3)制定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公共服务中心本身承担着管理职能,他们可以制定内部措施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反馈制度,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服务对象可随时反映服务情况;二是建立回访制度,管理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根据回访记录,对服务人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工资。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凡是社区民间组织比较发达的地区都是社区服务搞得比较好的社区,居民生活在这样的社区里,各种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从而精神愉快,生活的质量较高。

三.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方法

社区作为政府地方行政管理的依托和平台,担负着“在共谋和谐中,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民间组织”[3]的重要任务。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区工作者开始有意识地培育民间组织,建立一些基本组织,如社区爱老组织、社区志愿者协会、社区矫正组织等。这些组织是龙头,由它们带动开展活动,形成示范效应,增加团体组织,扩大活动范围,承担社区服务的职能。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方法为:

(一)积极引导建立民间组织

组织相关人员对社区居民的客观需求和民间组织已有资源及潜在资源进行深入调查,分析问题,寻求对策。在充分把握社区群众需求、社区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地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各种类型的民间组织。

(二)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为了使民间组织的发展健康有序,社区要坚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对于已经建立的民间组织,要求其在社区登记备案,以便于进行管理。现在许多民间组织并没有履行登记手续,有的社区对究竟有多少民间组织都不太

清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登记的门槛高,收费多而帮助少,甚至出现建立一个民间组织要在民政部门登记,需要办理七个证的事情[4],这严重阻碍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在近几年,有些地方采取备案登记方式,对达不到注册登记条件,但群众生活又确实需要,并在社区服务和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的民间组织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这可以为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三)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定期组织人员对民间组织进行评选和表彰,由此促进当地民间组织的发展,形成一批骨干民间组织,相互交流经验,分析研究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应当怎样发展。要坚持培育与监督管理并举的方针,本着自愿举办、总量控制、重点培育的原则,从社区广大居民的客观需求出发,努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运作有序的民间组织完整体系。达到环境宽松、政策到位、设施完备、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监督有力的目标,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督促民间组织定期开展活动。社区工作者应定期了解民间组织情况,督促民间组织开展活动,有的活动可以多一点,有的活动可以少一点,但必须定期活动,因为定期活动是民间组织持续发展的直接反映。

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前景与政策建议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全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中说:

“当前民间组织发展正面临难得机遇”。[4]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社会格局的形成,政府职能转换的速度不断加快,一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逐步下放到社区中。在这种形势下,社区民间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解决社会矛盾、承接政府职能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并将在经济社会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但现在它的培育和发展还处在初创阶段,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引导不及时,经费不足,以及内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的政策建议:

一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摆到重要位置。从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出发,根据社区民间组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