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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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2.03•【字号】皖自然资测函〔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县级节点建设。

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大推进、指导和监督所辖县(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已建成的县级节点应加强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二、明确职责定位。

省自然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处承担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

省测绘总院(测绘局)负责省级节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与更新维护。

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指导与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本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三、细化职责分工。

省级节点负责除市、县级节点数据更新维护范围以外的全省数据更新,汇总、整合,形成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数据集,建设并维护省级统一门户,为市、县级节点一体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面向省直部门及省属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

市、县级节点做好本级节点数据维护范围内的数据加工与更新,及时向省级节点汇交;建设并维护市县级统一门户,面向本级行业部门和单位推广应用。

鼓励市、县级节点持续扩大数据维护范围,县级节点建设确有困难,可着力做好数据维护范围内的数据加工与更新工作,并在市级节点集成门户入口。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介PPT课件( 17页)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介PPT课件( 17页)

平台建设内容
--分级建设,协同服务
主节点(国家级地理信息服务机构):
国家级公共地理框架数据(1:5万-1:100万)建设与维护更新
主节点服务系统、门户网站;平台总体服务与用户管理系统
主节点数据存贮和服务软硬件环境、安全保密系统
主节点网络接入(联通各分节点、相关国家部委及专业部门)
政策研究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 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 地理信息要素细化分层与要素保密界定方案
主节点搭建
公共地理框架数据集建设 在线服务系统建设 网络互联试验,协同服务机制探索
省市试点
初步确定11个试点省区,已经启动平台建设Biblioteka 总体进展情况数据规范
《地理实体数据规范》 《地名地址数据规范》 《电子地图数据规范》 《高程数据规范》 《影像数据规范》 《数据维护与更新规范》 《数据保密处理技术规定》
1:100万 1:100万 1:25万更新 1:5万核心 1:100万 1:25万更新 1:5万核心
范围 全球 全国 全国 哈尔滨 全球 全国 31省会 哈尔滨 全球 全球 全国 全国 全球 全国 全国
主节点主要功能
2维、3维地图浏览 门户网站
查询定位
开发接口
专题信息挂接与分析
GIS系存统 在的突出问题地及理信解息公共决服务方平台案

7、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
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8、有些事,不可避免地发生,阴晴圆缺皆有规律,我们只能坦然地接受;有些事,只要你愿意努力,矢志不渝地付出,就能慢慢改变它的轨迹。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提出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为建议人),应当向自然资源部或者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建议材料。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建议材料的,应当提出意见并转报自然资源部。

二、建议人报送的建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议人基本情况;(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详细数据成果资料及公布的必要性说明;(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获取的技术方案、质检报告及数据验收评估等有关资料;(四)审核需要的其他资料。

建议人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的,可以不提供建议人基本情况。

三、自然资源部对建议人提交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公布的必要性;(二)提交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可靠性与科学性;(四)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是否符合国家利益,是否影响国家安全;(五)与相关历史数据、已公布数据的对比。

四、自然资源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意见、公布部门等进行会商。

通过审核的,向国务院上报公布建议;未通过审核的,将审核结果告知建议人。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在公告中注明审核部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自然资源部2020年3月12日(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

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

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23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1•【字号】市政府令〔2023〕294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3〕294号《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8日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赵豪志2023年1月11日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2013年5月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公布根据2018年2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2022年12月8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生态保护提供服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及其管理(不含军事测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大数据、保密、通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增强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数字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第六条鼓励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和进步,支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促进测绘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上海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

上海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在智慧城市中的应用
服务模式 ,加快 建设上海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实
现对上海多尺度 、多 时相 、多分辨率 、多类型地理 空间 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在线服务 ,就显得尤为迫切。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 台 ( 简称 “ 地理信息平 台” )
是 以基础地理 空间信息资源为基础 ,以地理空间框架数 据为核心 ,利用 现代信息服务技术 ,建立一个面向政府
管理模式创新 三大特点 ,提 平等推进 信息服务平台在 智慧 城
市建设 中应用的具体建议 。
关键 词 :智慧城市 ;地理信息 ;公共服务 ;云平 台 中图分类号 :P 2 0 8 文献标 识码 :A 文章编号 :2 0 9 5 . 1 3 2 9 ( 2 0 1 3 ) 0 3 . 0 0 6 3 — 0 3
三个方面入手 :

实现信 息动态透明采集获取 ,通信网、互联 网、电信 网 等多 网融合 而成 的泛在 网络 ,实现信息 的广泛安 全传 输 ;公共服务层基于基础设施层建立 的各类基础和专题 信息资源 ( 包括人 口、法人 、空间地理等 )、决策分析 软件资源等服务平台 ,为各类智慧应用提供资源交换共 享决分析服务 ,地理信息平 台属于公共服务层 ;应用层 基于服务平 台构建 ,包括产业经济、城市管理 、社会民 生 、人文环境等方面的应用 ,如智慧规划 、智慧城管、 智慧物 流 、智慧社 区等 专业应用 ,而地 理信息 平 台可 以提供 数据 及时更新 、运维统 一管理 、实 时在 线 的地 理信 息服务 ,既提 高效率 ,又节 约成本, 是智慧应 用的
建议政府信息化管理以及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研究出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非涉密业务信息系统应统一利用地理信息平台不应重复获取地理信息资源和建设地理信息平台已经建成的也要逐步通过整合改造统一到平台上从而把全市地理信息应用统一到平台上使其成为政府管理系统以及政务资源信息公开的基础支撑平台

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其应用方案

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其应用方案
• 丌断扩展(用户、数据、功能…)
长效-难
• 更新机制、动态维护、经费保障
项目特征
普遍问题
平台VS应用
• 平台只是半吊子工程 • 平台+应用才是一揽子工程
建设VS推广
运营维护
• 建设丌难,推广应用丌易, 需要配套相应的法规、制 度和机构,需要手段和措 施
• 平台是有生命力的,应该 丌但自增长、丰富和完善
创新与特点
技术创新
功能开发插件化。热插拔,实现快速灵活 的功能集成及用户授权
用户体验个性化。个性化的资源编目、图 层渲染、系统定制
界面设计专业化。不与业的视觉设计公司 合作,深入应用RIA技术
应用系统定制化。丌仅仅是界面定制,定 制后下载源代码继续深入开发
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其应用实践
基于平台的物联网应用
物联网支撑平台及其应用
感知信息“一张图”
物联网消息中间件
信息接收
物联网共享应用
事件处理
富客户端展示
Sensor Client for Flex
数据汇集
物联网消息中间件
级联推送
事件管理
服务管理
传感设备
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其应用实践
基于平台的移动办公应用
综合市情/地理国情电子图典
规划管理
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解决方案
城信所的足迹
国家地理 数字城市 信息公共 地理空间 服务平台 框架
自然资源 和空间基 础地理数
据库
政务地理 信息共享
平台
行业共享 平台
天地图



10多年、100多个城市、600多个“数字城市”相关电子政务应用案例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高效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理信息的建设维护、共享应用、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市统一的、权威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在该平台下开展本部门的专业应用,不得重复建设。

第四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

第五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使用,应当遵守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服务,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水平。

第七条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平台的总体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其中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平台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维护和推广应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综合协调,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建库、管理、维护工作,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的更新、管理、维护与发布.(四)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及各部门开展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在线地图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数字衡阳市县一体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

数字衡阳市县一体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
版本数据浏览
按数据类型、比例尺、 版本预览数据,并显示 版本更新的范围
按版本数据分发
各类数据均按版本下发, 满足数据现实性与历史 性需求
2 生产与管理—以任务为核心的数据生产
2 生产与管理—数据存储及更新方式
数据类别
DLG数据
DOM数据 DEM数据 专题数据
比例尺/类型
1:250000 1:50000 1:10000 1:2000 1:500
以SDE中的镶嵌数据集进行存储管理
版本更新
以SDE中的镶嵌数据集进行存储管理
版本更新
按专题数据的原始结构,在SDE中存储管理
空间数据在SDE中存储管理 处理后数据在PostgreSql+Lucene中存储使用
版本更新 追加更新
矢量数据在SDE中存储管理、文件型数据存储在文件服务器上 版本更新
在SDE中存储管理,与对应的数据关联
1:10000 1:5000 1:2000
1:10000 1:2000
全部矢量
地名地址数据
新型数据 元数据
模型三维 倾斜摄影 街景数据
DLG元数据 DEM元数据 DOM元数据
存储管理
更新模式
在SDE中按照数据标准模型,以不同比例尺分别存储管理(包 含现势数据和历史数据)
要素级更新(500、 2000) 版本更新
1 标准—以基础测绘数据标准为例
文本
标准
存储模型 符号库
配图模版
2 生产与管理—基础测绘数据
生产—任务为核心
任务下发
按图幅、行政区划、范 围下发生产更新任务
任务提交
按增量更新内容提交任 务,并完成质检
任务增量更新
按增量更新的方式更新 数据,可以回溯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3.12.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
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第30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系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高效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理信息的建设维护、共享应用、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市统一的、权威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在该平台下开展本部门的专业应用,不得重复建设。

第四条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

第五条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使用,应当遵守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页脚内容1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服务,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水平。

第七条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平台的总体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其中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平台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维护和推广应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综合协调,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建库、管理、维护工作,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的更新、管理、维护与发布。

(四)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及各部门开展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在线地图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9.29•【文号】国测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测发〔201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现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7年9月29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测绘成果管理制度,加强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集约化管理,推动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提供、使用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以下简称“非密成果”),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国家局”)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建、交换共享形成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提供和使用,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密成果,是指由中央财政投资、国家局及其所属单位组织生产、履行定密程序后确定为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

非密成果主要包括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业务形成的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信息、图件、报告。

第四条非密成果提供和使用应当遵循目录管理、分类保管、按需提供、鼓励使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局测绘成果管理司负责非密成果提供和使用的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局相关司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非密成果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目录第六条非密成果实行目录管理制度。

《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解读

《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解读

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总体要求①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要求和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的总体部署;②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和 2020 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③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全国数字高程模型(DEM )自然资源监测数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数据库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数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自然资源业务管理信息化自然资源监管分析智能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方式集成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自然资源系统内与国家有关部门)自然资源数据社会化服务自然资源数据共享与服务空、天、地、海一体化调查监测地质云3.0海洋立体观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一体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字化自然资源网络与信息化安全自然资源信息化统筹2020年自然资源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要点贯穿数据来源(基础测绘工作)、数据整合、系统建设(基础信息平台、政务管理系统、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信息化统筹及信息化安全。

二、深化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集成与应用2018年3月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解决空间自然资源管理“政出多门”的体制机制问题。

基于自然资源管理和发展需求,契合统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融合完善、扩建新建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监管分析等自然资源政务管理系统,初步形成一体化的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

自然资源政务审批一体化:机构改革,对应原有的业务审批信息化成果亟需有效融合、扩建新建,尽可能利用现有成果的同时,保证扩建新建成果能够保证与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并具有完善的接口对接及数据共享服务。

自然资源业务管理信息化:部分原有的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网络化应用信息化成果已经基本成熟,能够满足常规业务办理提升效率的功能,但是部分业务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天地图2020版,新在哪?

天地图2020版,新在哪?

天地图2020版,新在哪?近⽇,⾃然资源部发布公告,启⽤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2020版,天地图互联⽹访问地址:天地图既是政府服务的公益性平台、产业发展的基础平台,⼜是⽅便群众的服务平台、国家安全的保障平台。

天地图2020版在数据更新⽅⾯,主要更新了2⽶分辨率遥感影像1000万平⽅千⽶、优于1⽶分辨率遥感影像537万平⽅千⽶;更新了道路、⽔系、居民地和地名地址等地理信息;更新了1:25万公众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交通、⽔系、居民地、地名地址等数据层的分幅下载服务;更新了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录81.9万条,总数达到517万条。

在功能优化⽅⾯,所有省级节点实现了统⼀标准基础服务、统⼀应⽤程序接⼝、统⼀域名设置规则、统⼀门户界⾯样式;优化了联动更新功能,提升了节点联动更新效率;国家级节点新增⽤户数据存储和可视化功能,⽀持⽤户在线制作个性化地图,升级实时地理编码引擎服务,新增全球三维地形和三维地名应⽤程序接⼝。

1强强联⼿打造三维能⼒天地图2020版新增的全球三维地形和三维地名应⽤程序接⼝(API),是武⼤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基于GeoGlobe产品联合研发的最新成果。

2吉奥地理信息基础平台GeoGlobeGeoGlobe是武⼤吉奥⾃主研发核⼼成果之⼀,不仅拥有全⾯的GIS跨平台能⼒,⽽且能够提供全链条多源异构的数据管理,同时具备⼆三维⼀体化强⼤的GIS功能。

天地图三维电⼦地图模块是基于GeoGlobe三维浏览器端产品研发的,它是⼀款轻量级的⽆插件、跨平台、跨浏览器、跨终端的“零”客户端三维产品,基于WebGL硬件加速图形可视化渲染技术,⽤户⽆需安装插件即可在Web上创建三维地图,适⽤于Windows、Linux、中标麒麟等国内外主流操作系统,⽀持IE、Chrome、FireFox 等多种浏览器。

其主要特征表现如下:简单便捷·使⽤流畅GeoGlobe WebGL三维产品是⼀款部署简便,应⽤⽅便的三维客户端开发平台。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8.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各市州自然资源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4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9号),持续推进我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称为“天地图”)市级节点一体化建设,提升“天地图”公众版市级节点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认识“天地图”的地位和作用“天地图”是基础性、公益性、服务性、保障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向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空间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窗口,既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提供空间地理信息支撑,又为全社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天地图”可以通过在线调用、前置服务、开发专题应用系统等方式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天地图”公众版通过门户网站提供在线地图、标准地图、成果目录、开发资源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天地图”政务版基于政务专网为政府部门提供政务地理信息服务。

各市州要进一步理清本级“天地图”发展思路,认清天地图与商业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差异性,立足自然资源部门数据资源优势,创新数据融合更新模式,以“天地图”公众版为窗口,统筹测绘成果目录、标准地图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对外发布,扩大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天地图·甘肃”公众版省市一体化建设全省14个市州初步建成“天地图”公众版市级节点13个,临夏州正在建设,其中8个市级节点(分别是陇南、定西、白银、平凉、庆阳、甘南州、武威和张掖)委托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建设,服务器托管在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机房,由省级进行平台的运维工作,5个市级节点(酒泉、嘉峪关、兰州、天水、金昌)自行建设。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更新探究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更新探究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更新探究1.山东正元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1012.山东省经纬工程测绘勘察院有限公司山东济南 250014摘要:本文从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更新的主要作业方法及流程方面,对框架要素的更新进行优化建设,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措施,也对后期相关数据的入库和成果的更新及利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关键词: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框架数据、更新1、引言为推动建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的长效更新机制,结合相关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更新的通知,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定期更新工作,及时在线发布。

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为基础,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

结合动态变化数据级更新技术、提出了一套系统化的数据更新方案,完成了地理信息框架和实体数据、电子地图等多源数据的快速更新需求,在数据生产模式和更新效率方面都有所突破,提高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使用价值,持续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据支撑。

2框架要素数据更新2.1模型转换及数据融合对于采用已有大比例尺数据的情况,对数据进行模型转换,以使数据符合框架数据标准,包括数据分层组织、要素的属性项以及要素的分类代码等内容。

其中,依据规定的数据分层、数据层属性结构和要素分类代码对数据源进行模型转换,形成符合规定的数据模型。

数据模型转换完成后,与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进行融合,以融合后的框架数据为数据源进行更新。

2.2内业判读采集以正射影像数据为依据,基于融合后的框架要素数据,参考专题资料,进行内判采集更新要素的图形信息及属性信息。

2.3外业调查对于专题资料无法获取的信息,外业对重要要素的属性进行调查,主要包括街道名称、水系名称等内容,其中城市街道名称(含新建道路)全数调查。

实地调绘前对内业判绘的数据进行分析,做好内外业技术上的沟通,以保证地形图要素(包括图形要素和属性信息)表达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5•【字号】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0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0日起施行。

市长2020年11月5日常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发展功能,维护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不含军事测绘)、使用测绘成果、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基础测绘、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管理等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指导。

辖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并接受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市场监管、新闻出版、国家安全、保密、网信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服务智慧城市建设。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地理信息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理信息服务,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化发展。

对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进步和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立足公共服务 推动开放共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解读

立足公共服务 推动开放共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解读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在实际工作中,平台发布的数据大多是公众版测绘成果,有效推动了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应用。

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办法》,细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应用推广等活动,确保其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厘清定位、统一思想认识的需要。

10年来,平台发展定位、运行模式、技术路线等几经变化,加之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导致有些地方对平台认识不统一、定位不准确。

与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商业网站不同,“天地图”提供的是公益性、基础性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平台发展定位、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突出公共服务定位和一体化建设模式,强调平台专门集中向社会公开基础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领域专题地理信息的政府网站职责,推动地理信息数据的开放共享。

三是确保平台稳定运行的需要。

目前,平台运行总体稳定,但有些节点数据更新缓慢,甚至个别省市级节点偶尔会停止服务。

同时,平台重复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数据更新不同步、不共享,重复发布基础底图服务,有些节点甚至存在网络安全隐患等。

因此,有必要通过制定《办法》,总结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坚持系统观念,明确各级节点运行维护、联动更新要求,共享数据、软件系统和支撑环境,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整合基础地理信息,注重提供公共服务“天地图”是平台的品牌标识,平台简称为“天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对《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总结十年实践,促进平台可持续发展据了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2010年上线以来,已建成了1个国家级节点、31个省级节点、300余个市县级节点。

截至目前,平台总门户网站地图访问日均约5亿次,已有注册用户12万余个,支撑各类应用系统7万余个,发布各类地理信息资源目录信息570多万条,在助力政府管理、支撑企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的若干思考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的若干思考

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的若干思考
黄蔚;张红平;徐永;王振
【期刊名称】《测绘通报》
【年(卷),期】2024()4
【摘要】天地图是政府部门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集成了海量地理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权威、标准、统一的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技
术的发展,各领域对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天地
图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新时期天地图建设需要着力解决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手段三者间的准确耦合问题。

重点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模式与总体架构在新技术条件下的持续演进,持续完善地理信息资源从离散、离线到集成、在
线的服务模式,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地理信息资源开放与共享体系。

【总页数】6页(P145-149)
【作者】黄蔚;张红平;徐永;王振
【作者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208
【相关文献】
1.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关键技术与工程实践
2.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创建发展及战略价值
3.应对地理信息在线服务需求建设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打造具有综合地理信息服务能力的新平台——《新
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解读5.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负责人解读《新一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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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1)

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1)

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1)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提升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2021年6月16日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四川省地理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办法》,以及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应用推广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四川省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政府网站。

第四条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包括省级节点和市县级节点。

省级节点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在四川的省级分节点,简称“天地图四川”;市县级节点按照“市县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按照“天地图市县级行政区域名称”的规则命名。

各级节点汇聚、整合本地区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逐级向上融合共享,并集成上级节点提供的相关功能与服务。

第五条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坚持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六条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自然资源部四川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省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以及对市县级节点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负责省级节点卫星影像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市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节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本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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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2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我部制定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相关单位从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应用推广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各类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动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的政府网站。

三、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级节点、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组成。

国家级节点是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汇聚、整合全国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并为地方节点提供统一的基础底图、应用程序接口、目录发布、用户管理等功能与服务。

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汇聚、整合本地区各类地理信息公共产品,逐级向上融合共享,并集成国家级节点提供的相关功能与服务。

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工作坚持全国统筹、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协同服务、安全可控的原则。

五、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承担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以及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卫星影像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国家级节点海洋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更新维护。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本级节点的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和应用推广。

六、“天地图”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品牌标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为“天地图”。

国家级节点命名为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省级节点按照“省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按照“天地图省级行政区域名称”的规则命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节点命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为“天地图兵团”。

市县级节点按照“市县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按照“天地图市县级行政区域名称”的规则命名。

若市县级节点简称与省级节点简称重名,则按照“天地图市县级行政区域全称”的规则命名。

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据更新、运行维护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内容主要有:
(一)在线服务数据集,包括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地理实体数据、地名地址数据、遥感影像数据、三维数据,以及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可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其他地理信息数据;
(二)在线服务软件系统,包括门户网站系统、应用程序接口、在线服务基础系统、目录发布系统、用户管理系统等;
(三)运行支撑环境,主要包括网络接入系统、存储备份系统、服务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相关配套系统等。

前款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形势发展、技术进步和用户需求适时调整。

九、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严格遵守地图管理相关规定,正确表示国家版图,保证地图不出现错绘、漏绘、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等问题,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行一体化建设模式,各级节点应当充分共享有关数据和软件系统。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规定省级(兵团)节点、市县级节点的具体分工和建设内容,上下联动,集约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鼓励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着力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在线服务数据集的加工、整合与更新工作,并依托所在地省级(兵团)节点门户网站提供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十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部署在互联网上的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其中天地图网站(略)为总门户。

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发移动客户端、小程序等,实现“一源多终端”服务集成,便于用户使用。

十二、各地应当充分利用基础测绘、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相关测绘地理信息重大工程或者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获取的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在线服务数据集。

鼓励各地建立地理信息要素变化快速发现机制,丰富数据来源,及时在线联动更新关键、重要信息,不断提升地理信息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十三、各地应当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保障机制,明确运行维护单位,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本级节点长期稳定运行。

鼓励创新运行维护保障模式,探索建立运行维护服务社会化机制。

十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之一,负责专门集中向社会公开基础地理信息、自然资源领域可进行空间可视化表达的专题地理信息。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应当设置本级节点入口链接,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地理信息及其服务。

鼓励各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以外的专题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协调机制,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或者发布在线专题地理信息服务。

十五、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地理信息,应当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相关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审查,不得公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安全。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或者更新数据涉及地图的,应当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确保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和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十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服务实行无偿使用制度,其中专业用户需进行注册。

节点运维单位应当制定网站服务条款,明确免责情形。

对于大规模占用网站资源的使用行为,节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确保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高效运行。

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前置服务的方式提供使用的,节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报相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十七、各地应当通过典型示范、媒体宣传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用户深层次应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各地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推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对接,在线共享各类地理信息数据与服务。

十八、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指导节点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建设、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规定,健全安全防护体系,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做好日常巡检、监测预警、数据管理和备份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本级节点风险评估,及时整改问题,化解安全风险。

发现网络安全攻击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应对。

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基于安全、隐私等理由,提出修改、删除地理信息的需求,节点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应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理。

十九、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应当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技术创新与集成,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交流,会同地方节点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十、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下一级节点建设与应用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促各地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应当会同地方节点运行维护单位加强运行监测,每季度向自然资源部上报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

二十一、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细则。

自然资源部所属有关单位应当制定落实本办法的具体措施。

二十二、此前关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有效期五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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