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挂靠免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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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挂靠免责协议

1. 协议背景

为了保障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权益,便利其参保手续办理,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个体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特制定本协议。

2.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社保个人挂靠的免责事项,详细规定挂靠人与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社保参保事宜的顺利进行。

3. 协议双方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挂靠人:(以下简称“甲方”)

•挂靠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4. 挂靠内容

甲方向乙方申请个人挂靠,即将个人身份挂靠至乙方单位,以达到享受乙方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的目的。

5. 免责事项

乙方作为挂靠单位,以下免责事项应得到甲方的知悉和理解: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以乙方实际缴纳的金额为准,不涉及甲方个人及家庭成员其他收入的抵扣。

•甲方在挂靠期间如有社会保险投保年限不足等情况,不得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已向甲方做出明确说明,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甲方在挂靠期间如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超过社会保险报销范围时,乙方不承担超过社会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6.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需继续挂靠,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协商并续签。

7. 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如仲裁仍未解决争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条款

•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约定。

•本协议自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一份。

以上为《社保个人挂靠免责协议》的具体内容。请甲方和乙方在理解并同意协议内容后,按照上述事项进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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