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关于印发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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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董事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农商行董事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规范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长办公会议事原则。

1.依法议事的原则。

2.权责统一的原则。

3.集体讨论、董事长决策的原则。

4.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三条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范围。

1.传达董事会、上级部门有关决定、重要指示、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3.拟定公司员工薪酬方案、考核奖惩方案。

4.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融资计划、财务预决算。

5.讨论研究涉及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6.通报和研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事项等。

7.讨论需提请董事会决定和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8.研究有关人事事项。

9.其他需要董事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第四条董事长办公会议的召开。

1.董事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也可由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2.董事长办公会由董事长召集主持,或由董事长委托行长召集和主持。

3.董事长办公会的出席人员:董事长、行长、其他本行班子成员及中层部门总经理。

与会议内容相关的其他人员,可由董事长确定列席会议。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会前请示董事长同意。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1.办公室是董事长办公会议的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议题搜集、送审、下发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和整理存档,并负责会议决定有关事项的督办。

2.董事长办公会议题,由董事长确定。

行长可提前向董事长或通过办公室提交需董事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的有关议题;各部门可向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建议,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

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3.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提议人应会前研究,提出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董事长办公会会议通知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参会人员,并提供相应的会议资料;紧急情况由办公室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董事长或主持人在会上作出说明。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会议事规则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并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增进董事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合作。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的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执行本规则的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第三条开会通知应当提前制作,并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会议规则等内容。

第四条会议应当拟定会议纪要。

纪要应当简洁明了,确保全部董事都同意。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五条农村合作银行的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领导机构,其成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具有相关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并应当确保不同领域的代表得到妥善的代表。

第六条董事应当履行职责并秉持银行的利益。

在履行职责的同时,须保证保密性及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会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主席宣布会议开始;2. 依据会议议程逐项开展讨论;3. 对决议进行投票表决;4. 主席宣布会议终止,撰写会议纪要。

第九条会议的讨论应当由主席主持,主持人应当保证议事秩序,按照议程进行讨论,不得任意更改议程或违反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

第十条对于紧急情况下的决定,可通过提案征求董事意见,通过一致同意快速作出决策。

第四章投票表决第十一条投票表决应当有正式会议和正式会议纪要,所有董事均有权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投票结果以出席董事简单多数决定,其中表决的有效票多数同意的决定为有效的。

第五章纪律第十三条董事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保持秩序,不得进行其他会议成员的攻击、辱骂,做出其他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第十四条如有董事违反条款行为,主席应当及时出面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取消其参与会议的权利并召开新一次董事会议。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董事,可对其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变更和解释,应当在董事会议上进行,经过表决通过后生效。

《农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行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设立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关联交易的确认、管理、审查和批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第三条本规则对本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本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本委员会由不低于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组成,但不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主任委员、委员经董事长提名任免,董事会表决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任期届满,除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外,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本行董事会应根据本行《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商业银行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本行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董事会是本行法定的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是本行的常设权利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本行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本行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第五条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三〕审议本行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四〕制订全行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聘任和解聘本行行长,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行长,决定其报酬,并授予行长、副行长的受权范围;〔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八〕拟定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九〕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年应至少召开四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行长提议时。

董事会闭会期间,由董事长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八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展,并载明召集事由、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须有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农商银行关于印发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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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商银行董事会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为实现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可持续发展,确定本行的战略定位,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本行章程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并制订本职责及议事规则。

一、组织机构董事会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兼任,副主任委员及其他成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文予以明确。

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工作职责(一)组织拟定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处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态势和竞争动态等进行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信息咨询;(五)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经验进行调查研究,为提升本行综合竞争力提供借鉴;(六)对本行形象进行设计和推广,督促经营层研究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金融新产品;(七)根据经营情况、绩效分析,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请经营层予以重视并要求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八)对其他影响本行发展的重大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会议应指定一名成员负责对议事和形成决议的过程作详细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簿年终应统一移交本行综合档案室存档。

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必须保密。

四、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的信息报告,及时了解本行发展战略规划相关情况。

五、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并抄报监事会。

六、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加强与监事会、经营层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效实施。

七、经董事会同意,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行承担。

XX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正确决策,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XX农商银行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结合本行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董事会构成及职权第三条本行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法人董事5名,职工董事4名,其它社会自然人董事4名。

董事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本行利益,经董事会认定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侵害本行利益的,自该认定做出之日起该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直至该董事被罢免。

第四条本行设董事长1名。

董事长由董事提名,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

董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五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和职责:(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本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包括本行股息政策和其他给予股东的分红)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其他改变或重组注册资本的方案或发行债券的方案;(七)拟定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八)制定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九)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行长、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十一)审议批准本行的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重大关联交易及重大财务事项;(十二)制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十四)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十五)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十六)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对本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经营业绩、重要合同、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合规状况、经营前景和对监管意见的整改情况等报告;(十七)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十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本行章程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商银行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职能,根据《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本行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授权发挥战略决策职能,并对本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包括行长、监事长、副行长、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信息部、风险部、合规部门主要负责人。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失去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人兼任战略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订本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审定后负责分解落实;(二)负责审定本行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并指导计划分解下达和组织监督实施;(三)研究国家经济政策、区域经济发展和金融创新状况,为农商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和策略的制定提供政策性依据;(四)负责制订涉及本行发展的重大事项的解决方案;(五)负责审议本行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六)负责审议本行管理方面的研究成果,研究决定本行战略投资、员工教育培训规划、企业形象能力建设等重大事项;(七)负责按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董事会授权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主任委员投赞成票的方能通过。

《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议事方式、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本行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对本行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第一节董事会第四条本行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确定。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X名,执行董事的人数不应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审查后行使职责。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 除独立董事外,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计算,连选连任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董事应有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知识能力以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二)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三)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四)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制订本行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八)制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组织形式方案;(九)审议批准本行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十)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十一)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十二)审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制订本行《章程》修改方案;(十四)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十五)聘任或解聘向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六)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十七)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十八)听取并审议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检查行长的工作;(十九)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二十)组织各董事就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并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最后将考核结果提交监事会进行评价;(二十一)本行《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运作,加强董事会会议的效率和决策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农村商业银行最高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其管控和监督职能。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进行决策、审议、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召开、决策、监督等事项的组织和运作。

第四条本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进行、公开透明、高效务实。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以法定人数进行,经过符合法定程序的任期,由监事会监督。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按照议程、材料和决议的准备、讨论、定稿、表决等程序进行。

第二章会议准备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材料,由董事长及时确定和通知各位董事。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由董事长负责制定,并及时送达各位董事。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确定后,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发放会议材料,并提前确定材料的送达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会议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密。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应当充分考虑各位董事的合理需求,确保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会议。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和运作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根据议程及时召开,确保会议时间的充足和集中,不得随意取消或延期。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明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十四条董事长有权决定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嘉宾和列席人员。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议程逐项进行讨论,讨论中可以就具体问题进行询问、解释和讨论。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倾听和尊重各位董事的意见,并就争议问题进行适当的辩论和沟通。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保证各位董事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执行有效的主持和时间管理。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确保各项决策在公开、透明和合法的原则下进行,并及时记录会议中的重要讨论和决策。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按照法定人数进行表决,并确保决议的正确执行。

第四章监督和评价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决策活动进行监督,并向全体董事会成员报告其监督情况。

XX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银行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农商银行董事会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为提升服务三农的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建立三农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根据本行章程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下设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并制订本职责及议事规则。

一、组织机构
董事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兼任,其他成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文予以明确,必要时可以设立三农业务总监,原则上具有三农工作经验或行业背景的委员应不低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拟定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和目标;
(二)组织制定年度三农业务经营目标,并督促抓好落实;
(三)组织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规划,构建合理的三农金融服务人才队伍;
(四)组织制定三农金融服务激励性绩效考核政策;
(五)组织制定三农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政策、内容和流程。

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或本行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详细披露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本行官方网站上至少保留近两期三农金融服务专题报告;
(六)在组织制定三农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建立三农金融业务风险预警和评估制度;
(七)组织落实所有持股比例在1%及以上的自然人和所有企业法人股东在持股期间作出支持本行加强三农金融。

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xx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监事会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第三条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3名。

第四条监事会履行下列职权:(一)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利益时,要求其纠正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五)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七)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提起诉讼;(八)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工作;(九)对董事、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或职责。

第五条本行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

监事长应当由专职人员担任,至少应当具有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监事长由监事提名,以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

第六条监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二)组织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三)审定、签署监事会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五)列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六)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应该履行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监事会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向本行相关人员和机构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和机构应给予配合。

农商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农商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xxxx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农商银行(以下简称“xxxx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方式、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及《xxxx农商银行章程》(以下简称“xxxx农商银行章程”)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xxxx农商银行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本规则对xxxx农商银行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第一节董事会第四条 xxxx农商银行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

其中职工董事X名、独立董事X名.第五条董事会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xxxx农商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xxxx农商银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xxxx农商银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次级债方案。

(六)制订xxxx农商银行重大收购、收购xxxx农商银行股份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xxxx农商银行一般银行业务范围外的重大对外投资和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重大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每年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

(九)决定xxxx农商银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xxxx农商银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xxxx 农商银行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xxxx农商银行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xxxx 农商银行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政策。

《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行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本行《章程》规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负责本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本规则对本委员会全体委员、列席本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本委员会由不低于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组成,但不包括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主任委员、委员经董事长提名任免,董事会表决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本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任期届满,除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外,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本行《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本行董事会应根据本行《章程》以及本工作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行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行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农商行理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商行理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商行理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农商行(以下简称“本联社”)法人治理,确保理事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根据《农商行章程》(以下简称“本联社《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理事会在法律法规、本联社《章程》和社员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联社及社员社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银行业监管机构的有关人员、本联社主任按章程规定为理事会会议的列席人。

根据工作需要,由理事长决定是否邀请副主任或其他非理事人员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成第四条本联社理事会由13名理事组成。

本联社职工中担任理事的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20%。

本联社的理事依据省联社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举产生。

理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经理事会明确授权,向理事会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省委、省政府考察推荐,由理事会提名,经全体理事2/3以上选举产生,报中国银监会核准任职后履行职责。

第六条对于严重失职或违纪的理事,要按程序罢免其理事资格。

第七条理事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认定为严重失职或违纪:(一)银行业监管机构认定失去理事资格的;(二)泄露业务机密,严重损害本联社合法利益和社会形象的;(三)履行职责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的;(四)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的;(五)为他人担保贷款造成风险的;(六)应当报告有利害关系而隐瞒不报造成理事会决策失误或损失的;(七)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损害社员社利益,导致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八)不履行理事会决议、决定,年度内参加理事会少于二分之一,明显不作为的。

第八条严重失职或违纪的理事进行罢免的程序:(一)理事会组织调查,理事会召开会议审议,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决认定应当罢免的,形成理事会提案;(二)将理事会提案提交社员大会审议表决,作出罢免决议。

第九条当省联社理事因退职、死亡等原因,不能履行理事职责时,应视为自动失去理事资格;如果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失去社员代表资格时,本人应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理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理事表决通过后,提交社员大会审议表决。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农村合作银行章程》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到位,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㈠董事长认为必要时;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㈢独立董事提议时;㈣监事会提议时;㈤行长提议时。

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下发与会议议题相关文件文本。

临时董事会议召开3日前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㈠会议日期和地点;㈡会议期限;㈢事由及议题;㈣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出席会议的受托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第七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对不履行职责或不能履行职责的董事,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董事会应通知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非董事行长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第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㈠负责召集股东代表大会,并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㈡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㈢决定本行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入股及投资方案;㈣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㈤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㈥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分支机构设置;㈦制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㈧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信贷、财务和审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㈨批准聘任或解聘支行行长;㈩审议批准本行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财务事项、重大资产处置方案等;(十一)拟订本行分立、合并、解散的方案;(十二)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十四)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或股东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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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银行关于印发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职责及议事
规则模版
农商银行是中国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成员银行之一,是一家以服务农村、支持农民的金融机构。

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使命,农商银行设立了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
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本文将针对农商银行的董事会下设七个专
门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说明。

一、各专门委员会职责介绍
1.战略规划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并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方向和策略。

同时,委员会还负责监测公司的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战
略规划。

2.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在银行业务中风险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以及现场检查,评估风险水平并制定风险控制及应对策略。

3.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计工作,对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提出审核意见。

在审核过程中,该委员会还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情况,控制公司内
部审计风险。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员工的薪酬与考核制度管理。

该委员会将公司员工的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相结合,制定考核标准与薪酬体系,保证公司员工的激
励机制与公司策略目标的协调性。

5.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治理进行监督,看到公司各项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并提出监督报告及建议。

同时,该委员会还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查核,保障
广大客户利益。

6.战略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战略投资项目的审议,包括投资计划制定、投资组合构建和风险管理等,确保战略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方向和要求。

7.稽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检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并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委员会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整改建议,
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二、委员会议事规则模板
1.委员会召集
委员长负责向委员会成员发出委员会会议通知,并邀请出席会议。

在召开委员会会议前要预定会场、设定议程并汇总相关资料。

2.会议程序
1)主席主持会议并阐述议事的目的和议程,并简单介绍与议事有关的重大信息和重要文件
2)审议合法性和参会人员的身份
3)将会议记录交给出席委员会会议的成员审核并签署。

会议记录将会成为会议记录本的一部分。

3.表决原则
表决原则是必须遵守的,除非特别情况,如有两个以上的委员提交否决意见,则该议案被否决,同时,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委员提交弃权意见,则该议案被视为未表决。

如果表决结果为否决,则主席对表决结果作出说明并说明调查的方法,以确定下一步
应采取的行动。

4.资料保密
在委员会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可能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

委员会成员必须保持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机密性,并且不得向非成员人员透露此种资料。

5.书面决议
书面决议是委员会表决委员会议或者采取决策的一种方式。

它可以替代委员会会议,并由所有委员签署认可后视为正式表决决议。

书面决议适用于紧急情况或没有必
要进行现场会议的特殊情况,所有委员将收到书面决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三、结论
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农商银行设立董事会下设七个专门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措,有利于增强公司内部的战略规划和控制体系,为公司的发展
提供保障。

同时,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委员会工作
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各方面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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