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隋朝、唐朝职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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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泊
南北朝的行政建置可谓架床叠屋,《隋书·杨尚希传》说:“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有鉴于前朝的弊端,隋朝初年大力省并行政区划。
隋朝行使州(后称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建制。(今)扬州在隋朝开国初年继续称吴州,开皇九年(589)改称扬州,州的行政首长称刺史。
我们今天生活的这块土地首次被称扬州,是从隋朝开始,为期十九年。
隋朝在军事要地设总管府,军事首长称总管。总管若称“总管刺史加使持节”,就兼理刺史职权,扬州在隋朝是仅次于长安、洛阳之外的第三大城市,所以扬州总管兼任吴州、扬州刺史。
大业三年(607),废扬州总管府,扬州改称江都郡,太守是一郡的军政首脑,太守下有通守和赞务两个副职,太守缺位时,由这两人行使军政事务。
扬州(后称江都郡)统县十六,在江北的有江阳、海陵、宁海、安宜、山阳、淮阴、盱眙、盐城、清流、全椒、六合、永福十二县,在江南的有句容、延陵、曲阿、武进四县。共有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四户。
唐前期,行政上实行州(郡)、县两级行政建置,(今)扬州先后称江都郡、兖州、邗州、扬州、广陵郡。
唐代初年,四方未靖,无暇东顾,于是任命长期割据江淮的农民军领袖杜伏威主管江淮军政事务以安其心,称东南道行台尚书令。后来杜伏威部将辅公祏起兵反唐,叛乱平定后,于武德九年(626),原设在(今)南京的扬州大都督府迁广陵城。此后,我们生活的这块土地在一千四百年里,被称作扬州、扬州路、扬州府、扬州市。
一、大都督府长史
唐朝的大都督府设大都督一人,由亲王、大臣、或已故王公贵族为之,是荣誉称号,本人也不在扬州。大都督府的实权在大都督长史,大都督府机构庞杂,大致有:司马、录事参军事、录事、功曹、法曹、士曹参军事、仓曹、户曹参军事、执刀、典狱、问事等属员。
唐职官制:扬州大都督长史是三品官阶,而俗称宰相的中书省、门下省、中书省三衙门长官也为三品官阶。扬州大都督长史往往带有宰相官衔(当时称“检校”),或由宰相外放,或任满后回京任宰相,由此可见其地位的重要。
唐承隋制,扬州大都督府所在地的扬州刺史由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理。
二、淮南节度使
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十道,淮南道统辖扬、楚、滁、和、舒、庐、光、蕲、安、黄、申、沔、寿,共十三州。辖境东临黄海,西抵今湖北省涢水,南距长江,北据淮河。每道设监察官一人,先后称存抚使、巡察使、黜陟大使,他们的职能是督察官员的非法行为,此时的“道”不是行政区,而是督察区。
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在原来十道的基础上,改划为十五道,淮南道辖境未变,每道置采访使,职能也未变。
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开始,玄宗让位肃宗,为了地方配合军方,加强军事能力,军、政、监察三者合一。至德元乾元元载(756),淮南道置淮南节度使,淮南节度使必然兼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也必然是淮南采访使(或曰御史中丞),习惯上只称淮南节度使,为一方军、政、监察首脑。开初辖境未变,后来几经调整,辖扬、楚、滁、和、舒、庐、濠、寿,共八州,管辖范围缩小至江淮之间的今江苏全部和安徽的东部。此时国家的地方行政建制是道、州、县三级。
“安史之乱”之后,扬州进入极度繁荣时期,扬州辖江阳、江都、六合、海陵、高邮、扬子、天长7县,最多的两次人口统计是:贞元年间(785-805),有户七万三千三百八十一,口八万七千六百四十七,平均每户六点四人。唐元和年间(806-820),有户四十六万九千五百九十四,这次统计有户无口,即以每户六点四人框算,大致有人口五十六万。(见《扬州市志·人口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