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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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文(4篇)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文(4篇)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报废及销毁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本制度依法保护民用爆炸物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使用、储存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3. 报废的程序及要求3.1 报废的程序(1)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发现或者得知民用爆炸物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到期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停止使用该爆炸物品;(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核实,并出具报废意见;(3)按照报废意见,主管部门负责对该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登记、封存,并出具报废证明;(4)报废证明应当明确注明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使用单位及原因等相关信息,由报废单位签字确认。

3.2 报废的要求(1)对于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进行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分析;(2)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者无法继续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3)报废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及时封存,防止泄漏和发生事故;(4)报废的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绝不得违法倾倒、销毁。

4. 销毁的程序及要求4.1 销毁的程序(1)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单位应当将报废证明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以申请销毁;(2)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废证明后,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并出具销毁方案;(3)主管部门根据销毁方案,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销毁;(4)销毁单位应当按照销毁方案进行操作,并出具销毁证明。

4.2 销毁的要求(1)销毁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2)销毁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场所和设备,确保销毁过程安全无误;(3)销毁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4)销毁单位应当对销毁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并妥善保管销毁证明和相关文件资料。

炸药器材的销毁制度范文(3篇)

炸药器材的销毁制度范文(3篇)

炸药器材的销毁制度范文1、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2、报告中应写明被销毁的爆破器材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时间和地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项目部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项目部安全质量部、爆破器材库和景洪市公安局;3、销毁场地应尽量选择在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如山谷、丘陵盆地、河滩等;4、场地周围____米内要清除杂草及其它可燃物;5、场地与周围的建筑、铁路、高压线以及通航河流之间,应尽量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6、销毁场地应修筑必要的道路,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7、场地应选择在居民区、建筑物的下风方向,以防因风大造成火势蔓延或销毁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居民区的污染和威胁;8、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区内设置安全警戒人员,销毁过程中,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9、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

炸药器材的销毁制度范文(2)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炸药器材的销毁程序,保障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为确保该制度能够有效执行,本制度将详细阐述销毁程序、责任分工和相关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炸药器材销毁的单位和人员。

三、定义1. 炸药器材:指一切已经过认定的爆炸性物质、零部件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炸药、雷管、引爆装置等。

2. 销毁:指将炸药器材进行安全处理,使其完全失去危险性。

四、销毁程序1. 确定销毁计划:销毁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人力、物力资源。

2. 安全设施准备:销毁单位应确保销毁地点具备安全设施,包括防爆门、防爆墙、消防器材等。

3. 安全清理:销毁单位应在销毁前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4. 销毁操作:销毁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炸药器材进行销毁操作,确保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5. 销毁记录:销毁单位应对销毁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包括销毁的炸药器材种类、数量以及操作人员等相关信息。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摘要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是为了确保安全、有效地销毁失效的爆破器材而设立的一套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讨论其重要性,制定和实施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1. 引言爆破器材是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不可少的工具,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爆破器材可能因各种原因出现失效。

失效的爆破器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进行及时销毁。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销毁程序,确保安全、高效地销毁失效的爆破器材。

2. 制定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重要性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对维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失效的爆破器材没有得到及时销毁,可能会导致事故发生,给人员和环境带来严重伤害。

因此,制定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可以帮助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 制定和实施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过程制定和实施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需要以下几个关键步骤:3.1 确定销毁流程和标准首先,需要确定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一般来说,这包括销毁前的检查、销毁的具体方法和销毁后的记录。

3.2 建立销毁责任制在制定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时,应该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各自的职责。

例如,负责检查和鉴定失效爆破器材的人员、负责具体销毁操作的人员等。

3.3 建立销毁日志和文件为了确保销毁过程的可追溯性,应建立相应的销毁日志和文件。

这些文件应包含销毁器材的型号、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

3.4 建立销毁设施和装备为了有效地销毁失效爆破器材,需要建立相应的销毁设施和装备。

这些设施和装备应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以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性。

3.5 培训和宣传制定与实施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前,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销毁流程和标准,并掌握正确操作方法。

4. 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在制定和实施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时,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4.1 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针对这个问题,应提供培训机会,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管理,确保社会安全和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1. 爆破器材:包括雷管、导爆索等;2. 弹药:包括各类枪弹、炮弹等;3. 烟花爆竹:包括烟火、爆竹等;4. 其他爆炸物品:包括炸药、爆破器具等。

第三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应当遵循安全、环保、规范的原则,确保销毁过程不造成二次污染和安全事故。

第四条负责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工作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销毁管理岗位,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销毁工作。

第五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费用由销毁单位承担,不得转嫁给他人或单位。

第七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工作应在具备销毁条件和设备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未经批准的地点进行销毁操作。

第二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分类和存放第八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和标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按照爆炸威力和敏感性进行区分;2. 按照产品型号和品牌进行区分;3. 按照过期日期和有效期进行区分。

第九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放置在专用的存放区域内,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安全。

存放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应设有专人负责守护和监管;2. 应具备喷淋、通风等应急设施;3. 应设置禁止吸烟、明火等警示标识。

第十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发现有损坏、泄露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封存。

第三章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程序第十一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程序分为申请审批、销毁计划和销毁操作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废旧、过期民爆物品销毁前,销毁单位应向地方公安机关提出销毁申请,申请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种类和数量;2.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存放地点;3. 废旧、过期民爆物品的销毁方法和时间安排。

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2篇)

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2篇)

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1、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民用爆炸物品,都应销毁。

2、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必须登记造册并编写书面报告。

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民用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领导从的书面批示进行。

3、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准许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其适用范围及有关规定参照GB6733-____〈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4、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5、用爆炸法和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

掩避体至民用爆炸物品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

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炸法或焚烧法销毁民用爆炸物品,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6、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民用爆炸物品。

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时,可用焚烧法销毁。

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8、销毁民用爆炸物品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2)是指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对煤矿爆炸物品进行销毁的规定和程序。

煤矿爆炸物品是指可能引发煤矿事故的爆炸性物品,包括易燃物、爆炸品、火药、雷管等。

这些物品的存在可能对煤矿安全构成威胁,因此需要进行销毁处理,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具体的煤矿爆炸物品销毁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文件,明确煤矿爆炸物品销毁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销毁的程序和要求。

2. 煤矿爆炸物品销毁需要经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核查和认定,确保要销毁的物品确实属于危险品。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废品销毁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民爆物品,是指民用爆炸物品、烟花制品、爆竹制品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四条民爆物品废品销毁应遵循安全第一、环保第二、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销毁过程安全、环保、高效。

二、废品登记与报告第五条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品登记制度,对废品进行统一登记造册,记录废品的品种、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第六条民爆物品废品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废品进行清理,并将废品情况报告给单位领导。

领导应责成专人负责处理废品,确保废品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七条民爆物品废品产生单位在报告废品情况时,应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将废品送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废销毁。

三、销毁场地选择与安全措施第八条销毁民爆物品应在专用空地内进行,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第九条销毁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 50 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

第十条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应建立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

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

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 50 米。

第十一条销毁过程中,应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销毁现场。

销毁后,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销毁方法第十二条销毁民爆物品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销毁方法。

第十三条敏感度高的起爆药(如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第十四条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处理制度1. 背景爆破器材是一种特殊的危险品,使用不当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于过期、已用或不合格的爆破器材,需要采取安全合法的手段进行销毁处理,以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同时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爆破器材销毁的流程和步骤,确保爆破器材在销毁过程中不会造成危险,同时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以此为渔。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爆破器材销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采矿、建筑、煤炭、石油、化工、军队、安保等相关领域。

4. 爆破器材销毁的方式爆破器材的销毁方式,应根据其类型、材质、规格、特点和数量等因素,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理。

常见的爆破器材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4.1 燃烧法燃烧法是将爆破器材用特殊设备进行高温燃烧处理。

这种销毁方式适用于大型、难以拆除或无法拆除的爆破器材,可有效杀灭其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同时可以获得能源。

4.2 酸碱法酸碱法是利用化学物质对爆破器材进行化学反应,将其化解为无害物质的销毁方法。

但是,酸碱法需要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化学反应产生的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4.3 拆卸法拆卸法是将爆破器材进行分解和拆卸,将其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分离处理,最终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但是,拆卸法需要注意对拆卸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5. 爆破器材销毁的流程在进行爆破器材销毁之前,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和分类、选择适当的销毁方式、制定详细的销毁计划和防范措施。

在此基础上,进行如下步骤进行销毁。

5.1 提交销毁申请对于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需要提交销毁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报告和证明材料,陈述销毁的原因、目的和销毁计划等信息。

5.2 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是对销毁方案进行安全性评估,考虑销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实用版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实用版

YF-ED-J619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井下炸药库积存不能使用的炸药50公斤、雷管500发时,要及时申请报废。

第二条所有报废炸药、雷管都必须返厂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矿)火工办写出书面报告,制订安全措施,经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和项目部(矿)有关单位、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第四条由专职安全员(保管员)把需销毁的炸药、雷管分别用专箱(包)、专
罐从井下库房押送到地面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贸易部,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厂家专用车辆运回厂家。

第五条办理手续:单位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分别报分公司保卫部门、到雷管厂家签协议。

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厂家销毁,并由厂家出具销毁证明。

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模板

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模板

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模板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合理管理民用爆破物品,确保其使用和销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定,订立该制度模板。

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用爆破物品的报废和销毁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防止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使用、存放、报废和销毁民用爆破物品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管理标准3.1 采购和登记•全部民用爆破物品的采购必需经过合法渠道和渠道合作单位,并确保获得相应的许可和证书。

•各部门必需建立民用爆破物品的登记台账,准确记录爆破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时间等相关信息。

3.2 存放和保管•民用爆破物品必需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的专用库房中。

•库房必需有明确的出入口,并设置特地的安全警示标识。

•库房内必需保持乾净,爆破物品要分区域、区级、品级、存放位置进行分类存放。

•每日上班前,库房管理员必需进行库房巡查,确保库房内的安全和乾净,并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

3.3 报废程序•任何民用爆破物品显现以下情况之一,都需要进行报废处理:–已过期或超出有效使用期限;–外观严重损坏或变形;–经过鉴定存在品诘责题等。

•拟报废民用爆破物品的部门必需填写《民用爆破物品报废申请表》,描述报废的原因、报废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存放位置。

•报废申请表必需经报废物品的责任部门审批,并提交企业职能部门备案。

3.4 销毁程序•确认报废并经过审批后,企业职能部门将协调相关单位对民用爆破物品进行销毁。

•销毁单位必需具备爆破物品销毁资质,并依照法律法规执行销毁工作。

•销毁单位必需供应销毁前与销毁后的证明料子,并加盖销毁单位的公章,交由企业职能部门备案。

4. 考核标准4.1 引入考核机制•企业应建立民用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工作的考核机制。

•对参加爆破物品报废及销毁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绩效评估,以激励合理使用和正确处理民用爆破物品。

4.2 考核指标•指标一:报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报废而使用民用爆破物品的情况。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在日常的爆破作业中,我们经常面对需要销毁失效的爆破器材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爆破器材的销毁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关于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相关内容。

失效爆破器材的定义所谓失效爆破器材,是指那些由于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或贮存,未能保持其原有的爆破性能或安全性能的爆破器材。

对于这类爆破器材,必须进行及时的销毁,以避免给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风险。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的必要性失效爆破器材如果不及时销毁,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例如,如果失效的炸药长时间保存,可能会导致燃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给周围的人员和物品带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及时销毁失效爆破器材是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的程序对于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检查在销毁失效爆破器材之前,必须对器材进行彻底的检查,判断其是否失效。

对于失效的爆破器材,应该记录下来,并制定相应的销毁计划。

步骤二:选择销毁方式对于失效爆破器材的销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例如,可以将炸药和雷管一起放入水中,或者将其破坏掉,以确保其不再具备使用价值。

步骤三:销毁在选择好销毁方式之后,必须对失效爆破器材进行销毁。

在销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因为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步骤四:整理及记录在销毁完失效爆破器材之后,要对现场进行整理和清理,并记录下销毁的详细情况,以备日后参考。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失效爆破器材的安全销毁,必须建立相应的销毁制度。

具体操作包括:制订销毁计划在检查到失效爆破器材之后,应当及时制订相应的销毁计划。

销毁计划应当明确包括销毁方案、销毁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便于统一管理和监督。

建立销毁组织为了确保失效爆破器材的安全销毁,应当成立专门的销毁组织,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操作。

销毁组织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经验,并按照相应的销毁计划进行销毁。

建立销毁档案在销毁失效爆破器材过程中,必须建立相应的销毁档案。

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1.库内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火药、雷管达到规定数量要登记造册,进行清理,并向矿有关领导提出申请,集中销毁。

2.爆破器材销毁前,必须认真选择销毁场地,拟订销毁方案,经主管工程师签字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方可进行。

3.爆破器材销毁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并请当地公安机关、本单位保卫、安监人员参加,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4.每次销毁变质过期失效火药不得超过100公斤,雷管不得超过500发;库内变质和过期失效火药数量不得超过100公斤,雷管不得超过500发。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和随时销毁废药、废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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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在爆破工程中,爆破器材是必不可少的工具。

但是,一旦这些器材失效或过期,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隐患。

因此,建立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加强失效爆破器材管理,对于保障工程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失效爆破器材的分类失效爆破器材是指由于使用寿命、保存环境等因素导致已经不能够正常使用的爆破器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胶管:胶管失效后很容易被撕裂或者发生泄漏,造成严重爆炸事故。

2.导火线:导火线失效后极易出现断裂现象。

3.空气枪:由于装药时间不稳定,容易引起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的方法为了加强对失效爆破器材的管理,避免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需要对失效的爆破器材进行销毁。

目前失效爆破器材的销毁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化学销毁:是目前处理失效爆破器材的主要方法之一。

它将失效器材放入燃烧器中进行燃烧,使其快速氧化分解,消除了其危险性。

2.机械销毁:主要包括压碎、切割、焊接等方式。

这种销毁方法不但安全简便,而且成本低廉,因此更加适合大规模的销毁行动。

3.气体销毁:是通过将失效器材放入蒸发炉或淬火炉中进行气化,以此达到快速销毁器材的目的。

这种方法需要消耗气体,成本相对较高。

建立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建立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失效器材分类标准,将不同种类的失效器材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2.确定失效器材的保管人员,并明确其责任与义务,保障失效器材的安全回收和销毁。

3.定期检查失效器材的存储环境,对失效器材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未失效的器材及时清理,以免造成浪费。

4.建立失效器材溯源机制,保留器材的使用情况、质保单、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于追查责任和溯源。

5.定期对失效器材的销毁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销毁意识。

总之,建立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对于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经济浪费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5篇)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一、过期失效的民爆产品,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民爆产品是一项危险性操作,作业前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民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场地选择:1、销毁工作必须在专用空地内进行。

应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

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2、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____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

3、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则炸毁和烧毁场地,均应建置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

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

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____米。

注意起爆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混存。

五、销毁方法的选择:1、敏感度高的起爆药(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2、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

注意:性质不同的火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烧;雷管和导爆索不准用烧毁法。

3、禁止采用掩埋法处理各种报废的爆破器材。

六、销毁方法:l、炸药的炸毁法:一次的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

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应尽量采用电点火起爆法起爆,也可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

但导火索的长度不宜太短,以____米为宜,导火索应从下风方向铺向销毁地点。

2、雷管销毁法:可在野外小坑内进行,其上面须放一定数量的合格炸药。

用电火起爆法或导火索起爆法引爆。

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1000发。

销毁电雷管前,要将脚线剪下,将雷管装入包装盒后,再放入土坑。

3、炸药烧毁法: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____公斤,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____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应小于____米。

其方法是:将废炸药铺成长条,厚约2厘米,宽15--20厘米。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恐怖攻击事件的不断加添,失效爆破器材的处理愈发凸显紧要性。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作为一个紧要的制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的实施将可有效确保公共安全和提高国家反恐本领。

然而,目前我国的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尚未完善,缺少必要的细则和规范,影响了其实现的效果。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认真介绍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和其缺陷,并提出一些改进措施,以便加强这一紧要制度的实施。

一、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失效爆破器材是指那些由于老化、损坏、过期、使用不当等原因,已经不能发挥其预期爆破效果,但仍具备肯定的不安全性。

这些失效的爆破器材假如被恐怖分子取得并加以利用,将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威逼。

为了降低这种危害,各国都建立了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并通过一系列规定来确保这些器材能够得到适时销毁或安全存储。

在我国,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管理部门是公安局,其规定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失效爆破器材的实在类别和数量应当在核实后记录在册,由专人负责保管和销毁。

2.销毁器材的方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采纳机械、化学或其他方法彻底销毁。

3.销毁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销毁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可达到彻底销毁的效果。

4.销毁过程应严格掌控,防止气体、液体、固体等残留物质或副产品造成二次污染或危害。

二、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的缺陷尽管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反恐的角度上是特别必要和举足轻重的,但其本身也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1.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

对于失效爆破器材的种类、数量、保管和销毁等方面的细则和规范并不完善,存在肯定的不确定性。

2.现行的销毁方法比较简单、传统,难以完全确保彻底销毁。

特别是对于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爆破器材,现有的销毁方法完全无法达到好的销毁效果。

3.人手不足,机构缺少配套设施,面临着管理混乱、资源紧张、效率低下和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往往难以适时销毁失效爆破器材。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2]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2]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内的爆破器材的安全和合规销毁,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失效爆破器材的销毁流程,保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下属的所有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器材的购买、使用、维护和销毁。

3. 定义•失效爆破器材:指因损坏、过期、丢失或无法正常使用而需要销毁的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销毁:指对失效爆破器材进行合规、安全的销毁过程。

4. 管理标准4.1 购买和记录•所有购买的爆破器材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渠道和凭证。

•每一笔爆破器材的购买都需要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器材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

•购买的爆破器材应储存在指定的安全存放场所。

4.2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存放的爆破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可正常使用。

•发现爆破器材出现损坏、过期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时,需及时标记为失效,并从使用环节中移除。

4.3 失效爆破器材的销毁申请•相关部门如发现爆破器材失效,需填写失效爆破器材销毁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如照片、检测报告等。

•申请表应包含失效爆破器材的详细信息,如名称、型号、数量等。

4.4 安全存放•失效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指定的安全存放场所,禁止随意堆放或遗留在无关区域。

•存放区域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保证爆破器材不会受潮、受热、暴露在明火或其他危险环境中。

4.5 安全销毁•所有失效爆破器材销毁都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销毁过程中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销毁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具,确保销毁操作的安全和有效。

•销毁后的爆破器材残片必须完全销毁,禁止任何形式的复用。

4.6 销毁记录和备案•对每一次失效爆破器材的销毁,都需记录销毁时间、销毁人员、销毁方式等相关信息。

•销毁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并按要求进行归档备案。

5. 考核标准5.1 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相关部门需制定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节销毁审批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的销毁要按《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条销毁前要编写申请销毁表,内容为被销毁爆炸物品的名称、数量、销毁原因、方法、场地和时间;第三条申请表由公司人秘保卫科负责编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审查批准,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第二节销毁范围第一条仓库内变质和过期的民用爆破器材;第二条爆破作业单位退货和公安机关查处收回的违规民用爆破器材,退货和收回的爆破器材原则上当天收回,当天销毁,一律不准进入公司产品库。

第三条销毁程序和方法第一条人秘保卫科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品销毁记录,每次均应清点民爆器材的数量、账物应一致,并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共同签字;第二条销毁时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场地,在销毁场地四周应设置警戒区;第三条销毁工作不应单人进行,必须具有专业知识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具体负责实施;第四条销毁电雷管和导爆管时,销毁人员要远离起爆场所;采用电雷管起爆的爆炸场地,不应设在有射频电源、高压电网和其它有电磁波干扰源的地方;第五条采用炸毁法时,引爆一次最大药量不应超过2Kg;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200Kg;炸毁法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第六条采用溶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耐,应使民用爆破器材全部溶解,最后还应捞出其中的不溶解物另行处理;第七条采用化学分解法销毁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使民用爆破器材达到完全分解,其溶液应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后再排入下水道;第八条待销毁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在阳光下暴晒。

严禁将销毁不彻底的民用爆破器材随地散失和任意处理;第九条严禁在夜间、暴风、雷雨、大雪、大雾和风向不定等恶劣的天气进行销毁作业;第十条销毁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不准留有未爆、未燃尽的爆炸物品,现场不准留有未熄的明火;第十一条现场人员参与销毁的主要操作人员在销毁记录上签字后撤离。

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2)一、总则为了规范民爆物品销毁工作,有效防止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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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23027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失效爆破器材销毁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井下炸药库积存不能使用的炸药50公斤、雷管500发时,要及时申请报废。

第二条所有报废炸药、雷管都必须返厂销毁,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条项目部(矿)火工办写出书面报告,制订安全措施,经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和项目部(矿)有关单位、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第四条由专职安全员(保管员)把需销毁的炸药、雷管分别用专箱(包)、专罐从井下库房押送到地面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贸易部,办理好交接手续,由厂家专用车辆运回厂家。

第五条办理手续:单位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分别报分公司保卫部门、到雷管厂家签协议。

分公司保卫部门、后勤供应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厂家销毁,并由厂家出具销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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