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班调休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调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加班和调休。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在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四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工作视为加班。
第三章加班审批程序
第五条计划加班:根据工作计划需加班者,须于加班前一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六条应急加班:由于特殊原因需临时加班者,须在加班日当日或次日(当日或次日为非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填写《加班工作记录单》,经直接上级补签后方能予以确认记录。
第七条员工加班须经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八条未按要求填写、审批或未按时提交《加班工作记录单》的,人力资源部不予确认记录,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九条每月人力资源部将《加班工作记录单》进行汇总核对并计算加班工资。
第四章加班调休与加班工资
第十条双休日加班原则上在加班当月或次月进行调休,调休填写《调休申请单》,调休程序为员工及部门副经理须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签字,部门
经理以上人员须经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签字。确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的,可适当延长至六个月内调休。
第十一条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倍日工资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固定工资部分计算。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加班工作记录单
2、调休申请单
加班工作记录单
调休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