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战略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证券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战略分析
(一)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大勾画了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国资本市场正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一系列重要改革创新相继破题。近年来,尤其是2012年以来,我国证券行业创新进入了观念转变快速、思想动员广泛、创新活动高涨的时期,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行业松绑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突破相结合的发展态势。
大力推动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国内证券公司打造在国际上有一定有竞争力综合券商的提出了更高要求。
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和发展,需要全行业、全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近年来,全行业各参与者创新热情高涨,创新产品和业务不断涌现,行业规模稳步提升,取得了长足进步。
共同建设好基础产品,共同开发更多适合不同投资者特点的金融工具,推出更多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差异化交易机制,营造更加健康的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环境。
第一,正确的行业定位决定了行业创新的发展方向。金融行业创新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证券行业作为金融领
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应当充分发挥全行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全力服务
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证券公司应回归资本中介本位,
拓宽并购融资渠道,创新并购重组支付手段,为并购重组提供资产定价、
资金融通等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市场化并购重组,促进加快行业
整合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大局。
第二,制度的创新,给行业提供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当前,证券市场创新步伐很快,但也存在配套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特别是上位法盲点问题。例如,《证
券法》对“证券”这一核心概念,既没有采用定义方式,也没有采用列
举方式进行界定,而是以适用范围作为替代且范围狭窄,但随着资产证
券化、资管产品等创新产品的不断涌现,证券的种类与范围大量增加,
这些均有必要纳入《证券法》进行调整,凸显顶层制度设计的重要性和
迫切性。同时,创新产品和业务的日趋复杂多元,对如何识别风险,建
立有效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差异化的流动性服务机制等基础制度
也提出迫切的要求。建议进一步加快法制建设,藉《证券法》修订契机,
注重统筹规划,以发展的眼光拓宽“证券”的范围,为创新提供法律支
持和拓展空间;尽快完善基础性制度,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投资者分类
和产品分级标准,完善产品发行、销售、转让等规则体系,规范创新发
展。
第三,基础产品丰富,结构合理是行业创新的基石。证券行业的业务创新,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转变,都建立在相对丰富和完备的产品结构上。各机构
共同建设好基础产品,共同开发更多适合不同投资者特点的金融工具,
推出更多满足不同投资者需要的差异化交易机制,营造更加健康的证券
行业创新发展环境。
第四,高效、安全的信息技术给行业创新提供保障。现代证券行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行业创新发展离不开安全高效的技术保障。近年来,全行业持续
优化技术基础设施,先后在交易系统、通信系统、信息系统、监察系统
等方面实现了一系列新的创新,推出了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综合业务
处理平台上线以及个股期权模拟交易等。目标是通过推进各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的整合优化,在保障核心交易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对证券行业
创新活动提供快速、灵活、高质量的支持服务。
第五,独立的、轻型化分支机构组织给行业发展带来新活力。证监会于2013年3月发布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取消了分支机构设立的
主体资格、地域和数量的限制,不具体限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范围。
同时,加强了对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合规控制的要求,鼓励证券公司结
合自身特点,遵循市场机制,在竞争中打造核心竞争力。协会于2012
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允许
证券公司在符合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上自主决定IT技术配置和营业部
技术框架。2013年3月,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
登记结算公司发布了《证券账户非现场开户实施暂行办法》,允许在符
合开户流程、投资者教育到位、客户资料真实完整、客户回访制度有效
落实的前提下,放宽客户非现场开户限制。目前,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
立和非现场开户工作已经平稳开展。各分支机构由于证券公司各业务部
门在各地的灵敏触角,全面协助业务部门的相关业务。
(二)
第一,经纪业务由传统低附加值的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2012年12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暂行规定》,截至13 年3 月底,
已有近40 家券商取得业务资格。目前券商可提供的金融产品涵盖了货
币市场、资本市场、债券市场、实业、PE 和期货等,已极大托管了居
民财富增值渠道。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的扩大,给券商向客户提
供全方面财富管理提供基本的起步条件。我国居民金融资产70%以上
是现金和存款,将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是我国资本市场由间接融资转向
直接融资的关键。目前各大券商都在利用自身资源整合的能力,积极搭
建各自财富管理平台。主要通过整合公司内外资源,以投资顾问服务为
主体开展综合金融服务,以高效率的资金结算和便捷的支付功能为基础,
构筑集聚客户资产的开放式资金通道,逐步形成以产品加咨询驱动为主
的收费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综合”、“集成”和“支付。
第二,中小企业私募债为中型地方券商提供发展新机遇。从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情况来看,承销总额排名前十位的主承销商中,只有三名属于大
型券商(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排名前十),其余均为中型券商,
尤其是地方性券商,在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具有特别的优势,如东吴证券、
齐鲁证券、浙商证券和华创证券等。
虽然目前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较小,按照券商收取1%的佣金费率测算,仅可为券商提供1%左右的收入。但是长期来看,在政策推动
下,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有望获得爆发性增长,可以为中型地方性券商
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提高中型券商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变证券公
司市场格局。
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对证券公司内部结构梳理和业务拓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纵向——完善投行业务链:目前投行的主要业务仍是IPO
及企业债、公司债等,项目相对而言较大,成功率较低。而中小企业私
募债虽然单个项目利率低,但是项目审批周期快,发行简单,可以“以
量抵价”,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券商投行业务的知名度。另外,对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