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执行难的表现及原因分析
执行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执行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近年来,执行难的问题不仅严重困扰了法院的工作,也已成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关注、最有意见的热点问题。
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应有的司法权威,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而且导致了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缺乏保障,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危害十分严重。
执行难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领导和各级政法机关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为此专门发布了中发[1999]11号文件,明确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对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执行年”\“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执行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近阶段,执行难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当前执行难的主要表现1.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当事人之间因权益纷争而涉讼的案件大量增多,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债务人越来越少,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2.有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置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置对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于不顾,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能拖则拖,能避则避,有的甚至暴力抗拒执行,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
3.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部门及个人,为了金钱、人情、关系,或从地方及部门利益出发,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予配合,甚至多方阻挠。
二、执行难的形成原因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形成决非一朝一夕之事,其成因也决非一种,而是众多社会原因、历史原因混杂一处,经过长时间“发酵酿造”而成的。
1.现行法律的缺陷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因素。
如民事诉讼法对权利人申请执行规定的期限较短,短的六个月,长的也只有一年。
因此,当事人为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即使明知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
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吴振芳 郭纪阳 王洪臣 在我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各级政府,从总体上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政机关制定的各项政策,使政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因此,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科教文化发展进步。
但是,直至目前,我国在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阻碍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所定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科技教育事业的进步。
一、我国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曲解政策。
群众把下级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对政策的曲解,形象地比喻为“歪嘴和尚念经”。
即,“上边的经是好经,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
曲解政策的表现为原政策的“走样”、“变形”。
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执行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低。
政治、业务素质低,理论水平低,理解能力差,对某项政策的精神实质吃不透,因此,把本来正确的政策理解歪了。
贯彻起来也就自然“走样”、“变形”。
曲解政策的本质,就是对某项政策的扭曲。
严格地说,在理论上就是对某项政策的修正。
但是,这种修正,不是恶意地对某项政策的歪曲、篡改和否定,如前所说,是因为执行者理论水平低、理解能力差所致。
但是这种对某些政策的曲解,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二)截留政策。
群众把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某项政策的截留,形象地比喻为“肠梗阻”,或“中间梗阻”。
截留政策的表现为“断章取义”、各取所需。
即,某项政策中,凡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有用有利的政策内容,则传达、贯彻、执行;凡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无用无利的政策内容,则不贯彻、不执行,甚至不向广大群众传达。
截留政策的本质,就是对某项政策的肢解。
产生的原因,是政策执行者的“小团体利益、局部利益、地方利益”使然。
从理论上说是颠倒了“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的关系,损害了“国家、全局、中央”利益,满足了“集体、局部、地方”利益。
论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政策执行是政策方案被采纳之后,把政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制定的许多公共政策都比较符合现实情况,在得到较好执行的地方,政策的效果比较明显。
然而,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着诸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导致政策目标不能有效实现乃至与完全落空的情形,不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政策敷衍执行。
主要是指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故意只做表面文章,只搞宣传而不研究实际情况,不采取可操作性的执行措施,不落实执行政策的组织、人员、资金。
政策执行主体或者被动等待上级的新政策,或观察上级是否要严肃执行,或旁观其他部门是否认真执行。
在阳奉阴违敷衍塞责之后,政策执行容易错失最佳时机,从而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目标的实现,是严肃的公共政策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例如现实生活中某些地方政府口头上支持中央政策,或以书面形式表态,但没有按照中央政府的期望做任何事情;有些部门、有些地区对上级政策虎头蛇尾、前松后紧,敷衍塞责、延宕推拖,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有时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政策选择性执行。
一项公共政策往往是由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目标的若干本分组成的,一些地方政府、单位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选择对自身“有利”的规定执行,不利的内容则有意弃之不用;更有甚者,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
“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极大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作者:宋庆森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7年第3期政策是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手段,也是执政党实现执政意图的重要举措。
政策的落实是一个包含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监督等在内的系统性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会影响政策的效果。
要想发挥政策的最大效能,就要清醒认识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剖析政策落实难的原因,整体把握政策执行难的对策路径。
一、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形式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但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政策执行主体不作为;另一个是政策执行客体不配合。
(一)政策执行主体不作为一是选择性执行。
政策是调整人们利益关系的手段,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
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政策的组织者、执行者,他们对政策的认识和把握,直接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
现实中,有的职能部门从自身部门的利益出发,对自己部门有利的政策就高度重视、积极实施,对于本部门不利的政策,就千方百计地找借口、设障碍,使政策得不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的领导干部拈轻怕重,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有困难的不执行,有阻力的慢执行;有的领导干部只是从自身的政绩出发,执行政策一味地向上看,上级领导高兴的就执行,不高兴的就不执行。
二是照搬式执行。
政策具有长期性、阶段性、整体性的特点,政策的贯彻落实必须符合本地区的实际。
现实中,有的地方不注重研究地方的实际,只要是上级的政策,就全盘照搬,不看实际、不计成本地强硬推行,给当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带了极大的损害;有的职能部门照搬照抄文件上的要求,不注重调查研究,找不到政策落实的适当方法和有效载体;有的领导干部一味地迷信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将别的地区、别的单位的经验生搬硬套到本地区,造成了政策与现实严重脱节。
三是附加式执行。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个别执行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故意附加设置一些障碍,使政策作用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有些部门故意附加政策落实标准,把一些惠民政策变成收费政策,让百姓花钱买实惠;有些部门故意抬高政策落实的门槛,把全民性的政策变成了一部分人的政策,群众只能部分地从政策中受益,损害了百姓的权利和利益,违背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有的领导干部把个人的意愿强加到政策中去,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非法利益。
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1. 执行是相关部门管理的重要环节,决定了相关部门的形象和效能。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常常会看到执行不到位的现象,这是一个普遍存在并且严重影响着相关部门治理水平的问题。
2. 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环境保护的执行不力,导致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食品安全监管不严,导致了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等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是相关部门管理水平的问题,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问题。
3. 造成执行不到位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相关部门官员的部分责任心不够强,严重影响了的有效实施。
有些相关部门官员只是图个虚名,不愿承担责任,导致执行效果差。
4. 其次是制度机制方面存在漏洞,监督不到位。
在我国的管理体制中,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很难形成联动的监督机制,导致了执行的失灵。
5. 同时,社会治理体系的不健全也是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社会上的监督力量不够强大,导致了相关部门官员可以一意孤行,不受制约。
6. 执行不到位给社会带来了不利的后果,对于相关部门来讲,执行不到位会导致相关部门形象的受损,影响相关部门的稳定和合法性。
对于社会来说,执行不到位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7. 针对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我们应该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相关部门官员应该增强责任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其次,要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横向和纵向的监督,建立起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最后,要加强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培育更多社会监督力量,推动相关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8.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相关部门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
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相关问题亟待解决。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这一问题,加强执行力度,提高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对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
对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调查分析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政府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着政府和群众的难题。
执行难不仅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政府形象的稳定性,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较大的不稳定性。
本文将从执行难发生的背景原因、执行难的表现、产生执行难的原因以及消除执行难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供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促进涉政府案件的顺利执行。
一、执行难的背景原因1.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缺乏统一标准。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缺乏统一标准是涉政府案件执行难的主要背景原因之一。
此类案件具有特殊性,所以在执行时条款较为繁琐,法律规范也缺乏统一性,不同地区对涉政府案件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这就给执行难提供了一定的操纵空间。
2.社会管理机制和体制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动,涉政府案件也日益增长,社会管理机制和体制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尤其是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地方政府、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等情况,涉案当事人常常会遭到各种压力干扰,甚至出现让步和保护的情况。
3.社会治理理念的落后。
还有一类涉政府案件发生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这部分地区社会治理理念的落后使得执法者无法对速度快、方式巧妙的被执行人进行有效的制裁。
这就导致了第三个执行难的背景原因。
4.交叉利益和人情关系的干扰。
在涉政府案件执行过程中,个别涉案当事人或其关系人员会因交叉利益和人情关系强行干扰执行,导致执法人员调取资料、查封抵债、拍卖等等法定程序无法顺利进行。
二、执行难的表现1. 被执行人故意拖延执行时间。
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法故意拖延执行时间、影响执行进度和执行成效。
例如,拒不配合调查、抗拒执行、拖延出示财产证明等。
2. 被执行人假扮无财产。
涉政府案件的被执行人常常会假扮自己无财产,或者把财产隐瞒,以规避执行,导致执行难。
3. 被执行人抵债、逃离。
有些被执行人即使法院已经执行到了一定阶段,他们还是不断抵债和逃匿,这就使得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中国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虽然国家在制定政策方面有所改进,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就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并分析这些问题的成因及相关的影响。
首先,政策执行中的法律问题。
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政策立法的不明确,二是缺乏细节规定,三是立法实施不畅。
政策立法的不明确,指的是政策立法没有被明确地完成,表述不清楚,而且政策细则有可能被忽视或解释得含糊不清;缺乏细节规定,指的是政策立法没有细化到实施程度;立法实施不畅,指的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法律空白,不能得到充分的表达和保障。
其次,造成政策执行不畅的社会问题。
中国政府实施政策时,其本质是要在社会中促进某种社会变革,因此,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等因素会影响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社会结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有不同的演变路径,也有不同的实施效果。
社会问题的影响,通常从道德观念、社会文化价值取向、社会关系等方面体现出来。
例如,某些国家政策会遭受社会道德观念的压力,而社会文化价值取向则影响政策实施的高低,社会关系也会影响到政策的受欢迎度。
最后,政策执行中的政府问题。
如果政府不能协调社会关系,缓解社会矛盾,政府的政策实施也将受到影响。
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缺乏有效的执法和绩效考核,政府的政策实施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受到抵制和挫折,结果可能导致政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此外,政府部门的缺乏共识也会影响到政策实施,一些政府部门会对一些政策有分歧,导致政策实施和管理不利于实施。
综上所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难。
从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和政府问题三个方面来看,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挑战,无论是法律法规上的模糊不清,还是社会问题的抵制和挫折,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等等,都会导致政策实施的失败。
因此,政府应当重视政策的执行,加强立法的细化,增强社会的观念,加强政府的统一性,从而有效的实施和完善政策,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分析政策执行不到位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它可能导致政府决策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从而影响社会、经济和人民的福祉。
原因分析如下:缺乏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在监管和执法方面可能存在不力的情况,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例如,监管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员和资源,无法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充分监督和检查。
此外,执法力度不足也会导致违法行为不受到严格惩罚,让那些违反政策的人逍遥法外。
不完善的政策设计和实施有时政策本身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全面考虑各种情况和利益冲突,从而容易出现漏洞和争议。
此外,政策实施的措施和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困难和延误。
缺乏合作与沟通政策执行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如果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政策的执行就会受到阻碍。
例如,不同部门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导致政策执行中的摩擦和障碍。
公众意识和参与不足公众意识和参与对政策的执行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公众对政策内容和目标不了解或不支持,政策的执行就会遇到困难。
此外,政府对公众意见的倾听和采纳程度也会影响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构。
如果政府部门对政策执行失职不受到追责,就会缺乏动力和压力来保证政策的有效执行。
此外,监督机构的监管不力也会导致政策执行失效。
综上所述,政策执行不到位可能由多个原因造成,包括缺乏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完善的政策设计和实施、缺乏合作与沟通、公众意识和参与不足,以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构。
为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改进政策设计和实施,促进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并加强公众意识和参与,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构。
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地原因和对策研究
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地原因和对策研究一、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1.资金短缺: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时可能会面临资金的短缺问题。
政策的执行通常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例如用于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以满足这些需求时,政策执行就会受到限制。
2.行政效率低下: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低下是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政策的执行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层层配合和务实的工作态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为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充分、工作流程繁琐等问题,导致政策执行的速度缓慢。
3.官僚作风弊端:官僚主义是导致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官员们只注重手续和过程,缺乏对政策结果的关注和追踪,导致政策执行的效果不佳。
4.利益关系复杂:地方政策的执行常常需要协调各种不同利益的关系,当其中一方利益受到牵制时,政策执行就会受到阻碍。
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拆迁、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往往导致政策执行难以推进。
二、地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对策1.加强财政支持:为了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强政策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等方式,确保政策执行所需的资金到位。
2.提高行政效率:地方政府应该加强政府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可以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提高政府部门的执行效率。
3.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对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对执行不到位的政策进行追责,形成政策执行的压力和动力,增强政策执行的能力。
4.强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问责机制,对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保证政策能够落地生根。
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督,加大对失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政府的监督能力。
5.完善利益调整机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确保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第一篇: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浅析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近年来,民商案件中执行“难”问题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推进,法院的执行案件数量激增,这对原本就已堆积的大量的得不到实际执行的案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利益的实现,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最终途径是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审判的保障,衡量一个地方司法是否公正,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生效的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
近年来,各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执行战役,零点行动,执行年”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为此,本文就执行难的原因进行如下浅析。
一、执行难的原因分析1、一些当事人法制观念淡漠,致使人难找,财产难寻,被执行人利用法律空隙逃避债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生效以后由于当事人的法制观念淡薄往往采取逃避的方式,外出打工或全家外逃下落不明,或将可供执行财产转移阻挠法院强制执行,或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采取以死相要挟等暴力手段阻碍执行。
2、公民、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负责人,负有协助义务的单 1位和个人法制意识低下,不能全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设臵障碍,甚至拒绝履行协助义务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致使案件执行错过了最佳执行时期。
3、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
一些案件因涉及到地方某个部门或企业时,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
4、申请执行人不积极主动提供线索,举证不力,致使案件无从执行。
5、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不够完善,对当事人起不到震慑作用,形成恶性循环是执行难的原因,有的当事人宁可被法院拘留,也不愿意履行法律义务。
二、克服执行难的有效措施1、必须提高执行人员的综合素质。
执行人员的素质高低是决定执行工作的关键,首先执行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才能使执行工作迎刃而解。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申论
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申论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长期存在并备受关注的议题。
政策执行是政府将制定好的政策落实到实际行动中的过程,是政府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常常面临一系列问题,影响着政策的效果和社会的发展。
首先,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执行力不足。
一些政策虽然经过精心设计和制定,但由于执行主体缺乏相关经验、能力或资源,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政策执行力不足的表现包括执行主体对政策目标理解不足、执行过程中出现频繁的变更和调整,甚至出现执行中断等情况,从而影响政策的实际效果。
其次,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存在的问题是执行主体的失责现象。
执行主体对政策执行中的责任心不强,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责任不明确,责任追究不到位等情况屡见不鲜。
这种失责现象严重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也降低了政策执行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另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不透明度也是一个常见问题。
政策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往往缺乏透明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执行的不公正,执行结果的公众评估缺乏客观性,政策执行的过程缺乏公众监督,从而降低政策执行的公正性和效果。
此外,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官僚主义现象也时有发生。
一些执行主体过分追求程序化、繁文缛节,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执行结果不符合政策初衷,执行效率低下,政策执行的效果受到质疑。
官僚主义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和执行效果,也削弱了政策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解决。
政府应加强执行主体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政策执行的执行力和效率;明确执行主体的责任,强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责任的追究;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促进政策执行的公正和公信力;避免官僚主义,简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只有政策执行的问题得到解决,政策的效果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社会的发展才能得到更好的推动。
浅议我国民法执行难问题
浅议我国民法执行难问题第一篇:浅议我国民法执行难问题浅议我国民法执行难问题摘要:民事“执行难”,是困扰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得一个突出问题, 曾引起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密切关注和火热的讨论。
对民事“执行难”之产生原因和对策的研究有许许多多。
但是现今民事“执行难”却仍然为司法系统之顽疾, 成为司法机关特别是民事执行机构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成为胜诉一方当事人惴惴不安的心头之石。
因此, 我们有必要从新的角度来反思一下民事“执行难”现象之本质及其根本的解决之道, 重新审视司法系统特别是民事执行机构在解决民事“执行难”这一问题中所应扮演之角色和地位。
关键词:执行难,原因,对策正文:法律的真谛在于法律的实现,作为法律实现途径之一的民事执行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民事执行难是困扰司法工作的难题之一,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对司法公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中的腐败。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
“执行难”已经引起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普遍关注。
“执行难”的表现第一,近几年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交往的不断增多, 当事人之间因权益纷争而涉讼的案件大量增多, 但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债务人越来越少, 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法院工作的运行体系虽实行了审立、审执、审监的三权分立, 但执行队伍相对薄弱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审执分离机制还很不完善, 执行乱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 某些审判人员审执不分, 审结的案件既不移送执行, 也不告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 致使大量可以及时执行的案件错过执行的黄金时间,逐渐形成了悬案、难案, 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
第二, 有些被执行人法制观念淡薄, 置生效的法律文书于不顾, 置对方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于不顾,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 能拖则拖, 能避则避, 有的甚至暴力抗拒执行, 致使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
政策落实难的表现、原因及对策
( 二) 政 策执 行客体 不配合
一
是漠视 政策 。 对于党 和国家 的方针 政策 , 要想
二是 照搬式执行 。政策具 有长期性 、 阶段性 、 整 贯 彻落实 到实处 , 就需要 群众 的广泛 呼应与配 合 。 现 体 性 的特点 ,政策 的贯彻 落实必 须符合本 地 区的实 实 中 , 有些群众对政策不想 了解 、 不 愿 了解 , 虽然 国家 际 。现 实 中, 有 的地方不 注重研究地 方 的实 际 , 只要 组 织人编写 了大量 的政策解 读类书籍 , 但很少有人 主
了解 , 就会 对政策产 生误 解 。现实 中 , 有 的群众认 为 民众往往对 自己的利益关 注过多 , 对他人 的利益相对
所有 的政策都 是为 了少 数有钱人 和有权人 利益制 定 漠视 。 这些状况 的存在 , 给政策 的落实带来 了很大 的
的, 自身不可能从政 策 中获得多少 益处 ; 有 的群 众认 阻力 。 为, 政策 的执行都是 领导干部 的事 情 , 政策执行 不好 都是相关部 门和相关领导 的事情 , 与百姓没 有什么关 表、 司法 部 门的事情 , 百 姓监督不会起 到任何作用 。 表现为两 种 : 一类是直 接抵抗 , 另一类 是间接抵抗 。
了政策执 行主体 整体上 功能作用 的发挥 。在管 理体
贯 彻落实 ; 有 的领 导干部拈 轻怕重 , 在执行政策 过程 策 的效力不能及 时 、 有效 地发挥 出来 , 影 响了群众对
中, 有 困难 的不执行 , 有阻力的慢执行 ; 有 的领导干部 政策 的信心 。
只是从 自身的政绩 出发 , 执行 政策一 味地 向上看 , 上
级领导 高兴 的就执行 , 不高兴 的就不执 行 。
是上级 的政策 , 就全盘照搬 , 不看实 际 、 不计成本地强 动购买这类图书 ; 对于各地政府组织的各类政策宣传
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教学文案
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请你分析中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一、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主要问题是:1、政策敷衍指公共政策执行者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将政策束之高阁, 阳奉阴违, 敷衍塞责, 从而使政策变成了一纸空文, 根本谈不上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具体目标。
2、政策选择执行一些政策执行主体往往对政策“断章取义、为我所用”, 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 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 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 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3、政策附加政策附加的主要特点是执行者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 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 自行其是, 谋取私利, 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
4、政策歪曲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 从而导致政策失真, 甚至被替换为与原政策完全不同的“新”政策。
5、政策抵制公共政策执行者对现有的政策不认同、不接受, 从而产生抵制情绪, 使公共政策不能够执行到位, 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6、野蛮执行公共政策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滥用行政手段的现象,有的公共政策执行人员对执行对象动辄命令、强制, 使执行对象从心理上和行为上难以接受。
行政手段在执行中扭曲变形, 演变成野蛮执行, 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1、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
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合理。
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一个前提条件, 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 有漏洞可钻。
政策是否存在缺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一是策是否合理;二是政策本身是否明晰;三是政策是否“前后左右”协调一致;四是政策是否多变。
2、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 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 这表现在: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由于历史种种原因, 一些政策执行者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 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 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
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政策执行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政策执行是政府将政策目标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过程,它是政策落地的关键环节。
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常常源于政策设计不合理或者缺乏实际操作性。
政策的目标和措施需要具体、明确,能够被执行者理解和操作。
如果政策目标过于模糊或者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者难以确定具体行动方向,导致政策执行的困难。
此外,政策设计上的不合理也会导致执行问题,如政策目标与现实情况相悖,缺乏政策调节机制等。
其次,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还包括组织协调不力。
政策执行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的合作与协调,如果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就容易出现政策执行中的碎片化和重复工作。
政策执行涉及不同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博弈,如果没有有效的协调机制,就会导致各部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第三,政策执行中常常存在督导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政策督导和监管是确保政策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常存在督导不到位、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这可能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督导机制,或者监管部门能力不足,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降低了政策执行的效果。
第四,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政策执行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和责任落实,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常常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对政策执行置之不理或者推诿责任。
这可能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资源和能力不足,也可能是由于地方政府对政策目标和措施的理解和认同不足,导致政策在地方层面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社会参与和沟通不畅也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个问题。
政策执行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还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如果社会参与渠道不畅、民众意见得不到充分表达,就难以形成政策执行的广泛共识和支持。
此外,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不畅也会导致政策执行效果的下降,信息不对称和理解偏差会影响政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略论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
略论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近年来,我国法院执行难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司法领域的一大难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国法院新收的执行案件达478.8万件,执行到位的案件仅有269.2万件,执行率仅为56.2%。
在这种情况下,探寻当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一、原因分析1.财产不足一些被执行人拖欠债务的原因在于财产不足,无法支付债务。
此时,法院前来执行也无法解决问题。
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很多借款人原本就财政困难,借贷时也缺乏充分考虑,自己的生后并没有做好好规划。
一旦出现经济问题,家庭财产不足,就会发生债务无法归还的情况。
2.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执行手续的法规比较分散、庞杂,各地执行标准也不一,很多情况下出现法律空白,导致执行难的情况。
此外,执行程序繁琐复杂,执行的难度增加,给被执行人的逃避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因此,应加强有关执行的法规,完善相关的法律手续。
3.人才不足执行人员需上门执行,不少时候,当执行员与被执行人互动时,会遭到对方的威胁或阻挠,这就需要执行人员有相关的经验和技能。
而这些经由是高居的、不断练习和摸索出来的,因此,人才的稀缺也是影响执行能力的主要原因。
二、对策分析1.修订法规,加强执行法律的规范性、权威性是保障执行成功的前提,目前有关执行手续的法规比较分散、庞杂,各地执行标准也不一,这样就会出现法律空白,导致执行难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加强有关执行的法规,完善相关的法律手续。
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效率司法机关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收集各种局部信息和调查身份证明、不动产、车辆、活动轨迹、财产信息中,因此信息化的建设不可或缺。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这样可以提高执行的效率,减少执行的难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力量。
3.不断提高人才素质和执行能力执行人员需要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能,才能够在实际执行中更好地发挥其实际作用。
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原因
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原因(一)政策“先天不足”,质量不高政策执行难首先要反省公共政策的质量,政策本身的质量高低与政策执行的效果紧密相关。
因为“执行”不会单独存在,它必须以“决策”为依据,如果政策质量不高,又怎么能指望执行出好结果呢?政策质量不高,表现在:1.政策目标的多元性和不一致性,导致政策执行难。
有的政策有不止一个目标,如果目标之间相互促进,一个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另一个目标的实现,则目标之间就不易发生冲突;如果目标不一致,当一个目标的实现会影响到另一个目标的实现时,就表现为政策的执行难。
2.政策方案烦琐,受惠幅度小,导致执行难。
如政府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有诸多硬伤。
首先是手续烦琐,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要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的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费用。
庙多神仙多,给大学生的创业带来人为不便。
其次是优惠力度偏小,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是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指各种等级证书的工本费、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事实上,要鼓励大学生创业,除了要“减费”,更要“减税”。
再次是优惠政策执行时间短。
创业的周期性较长,特别是前期市场调查、资金筹措、人员招聘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优惠时间短将挫伤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
3.政策方案缺少可操作性,导致政策执行难。
针对基础教育乱收费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的问题,前两年教育部办公厅曾要求各地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0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
但从执行的情况看,可以说作用不大,公办高中挤占计划内指标招收择校生、收取高额择校费等问题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在很多地方还相当严重。
“三限”政策本身先天不足,比如,“三限”政策规定公办高中不得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有关择校的费用,但是公办高中收取择校费都是以“家长自愿捐资助学”的名义进行的,而按照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6第12条“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的规定,公办高中此举完全合法,因为谁也没逼迫家长在自愿捐资助学协议上签字,造成教育部的上述规定难以贯彻执行。
当前我国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_霍海燕
收稿日期:2004-01-13作者简介:霍海燕(1955-),女,河南郑州人,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从事公共政策研究。
2004年第4期(总第119期)理 论 探 讨T HEORET ICAL IN VEST IGA T IONN o .4,2004General .No .119当前我国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对策霍 海 燕(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政策执行是政策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和落实的保证。
政策执行的结果既是检验政策是否科学的基本标准,又是后续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政策的分配功能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的政策执行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各种改革政策纷纷出台,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忠实执行中央政策,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政策出台多,利益调整力度大,政策在执行中更容易出现变形、走样,偏离政策目标的现象。
因此,加强政策执行研究,对于提高政府的政策执行能力,保证政策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政策执行;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04)04-0087-04 一、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项政策执行得好坏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政策环境;政策执行人员;政策目标群体,即政策对象。
政策执行人员是政策执行的主体,是政策得以实施的关键。
政策能否贯彻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与他们密切相关。
本文主要从政策执行人员的角度分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替代执行替代执行是指执行人员在执行政策时采取偷梁换柱的做法,执行与上级政府的政策不相一致的政策方案,使原有的政策方案难以得到贯彻实施。
替代执行根据替代的程度不同又可分为完全性替代和部分性替代。
完全性替代只保留了原政策的一些表面现象,使政策方案全部发生了变化。
部分性替代保留了原政策的一些内容。
替代执行的最大特点是政策的变异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政策执行难的表现及原因分析1摘要:本文讲述了政策执行的定义以及过程;政策执行难的表现。
主要的叙述了其表现之一现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并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
也讲述了社会中农民工的讨薪之难,国家对其所做出的反应,显示出政策执行的难。
还涉及到行政强制执行的成功解决“拆迁难”的问题,即缓解了政策执行难的一方面。
关键词:执行难,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利益冲突,执行局正文:政策执行,可以界定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试验、实施、协调和监控等各种行动,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实现既定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政策执行过程有:1.政策执行的准备阶段——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认知;做好组织准备,进行物质准备,制定执行计划;2.政策执行的实施阶段——政策试验,全面推广,指挥协调,监督控制;3.政策执行的总结阶段——绩效评估,追踪决策。
现今存在着政策执行难的问题,公共政策执行难不仅仅是执行环节的问题,它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评估、反馈等一个政策周期的所有环节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执行难的表现有不执行;强调本部门情况特殊和困难;扭曲或走样;部分执行;替代式执行、粘附式执行、选择式执行、象征式执行、观潮式执行、照搬式执行。
首先有一个最明显的执行难的表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个现象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附加条件的执行。
在这种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往往会添加一些原政策所没有的东西,而添加的这些东西往往是不合理的,但执行者为了自身1的利益把它们加进去,使这些不合理的东西变成了合理的可行的,这样也就会影响原定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土政策"。
第二,象征性的执行。
我国政策制定、执行属直线网络系统,这个系统正常运转必须按照一定规则来,下级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所作决策,必须维护上级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意见、有看法可以利用正规渠道和方式反映,但同时也必须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执行,这是政策执行的最高准则,但是在我国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很多象征性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现象。
第三,改其实质、曲解其义的执行。
这种现象往往是由于政策执行者根据自身有利的部分予以实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导致政策无法得到真正地贯彻落实。
第四,表面一致、阳奉阴违的执行。
当执行机关执行的政策对自己的利益有损害的时候,他们就会制定表面上与上级政策一致,实际却相违背的实施方案。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当前普遍存在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一种极其不良的现象,对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性、树立政府公信力、有效的完成政府职责危害极大。
江苏省常州市铁本钢铁公司一案,就是这一现象中最突出的一例。
在苏、锡、常三市的排位中,常州一贯为老三。
为了赶超苏锡二州,为了壮大地域经济,常州市委市政府罔顾中央禁令,违规上马一个规模将超过宝钢的特大型钢铁项目。
如果不是中央及时觉察,果断的让它下了马,这颗定时炸弹一但爆炸,将引发我国钢铁行业的大地震,给国家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
国2务院明文规定:上500亩的用地审批必须通过中央,可他们的对策是:化整为零,改头换面,蒙混过关。
结果使六千多亩良田荒芜,上百亿贷款血本无归,许多人锒铛入狱。
(①)由此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于国于民都是有害无益的。
像常州市委市政府是为了地方利益而与中央对着干,是没有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入领会而犯的决策性的错误。
这种为保护地方利益、局部利益、行业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全局利益、国家利益的歪风一定要制止住。
这种现象的产生及其长期存在,在我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客观原因:㈠利益冲突导致社会政策执行失控。
①2《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薄见》来源:焦点中国网政策的实质是对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和规范,促进整个社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代表和维护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或国家利益。
在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不同的利益主体存在着利益差异和不同的利益取向,而社会政策无法使不同阶层和个人,不同地域和部门的利益都得到表达和满足。
各个政策参加者都力求获得最大利益,把自己的损失减到最低程度,这样,利益就成为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驱动力,政策能否得到落实,与各方的利益密切相关。
由于本位主义和利益至上的驱使,下级机构对与上级的政策,总是以自己利益的损益作为对策参数。
㈡社会政策运行机制不健全且政策本身具有缺陷。
社会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政策制定、执行、监控形成既相互融合又相互独立的运作机制,而我国的社会政策在制定、执行机制及监督机制上都存在着极大的欠缺,有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导致社会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化、民主化程序,政策执行不力,监督软弱。
各级机构的职责不清使政策执行机关相互推诿或互不买帐;执行机构间缺乏沟通协调,使政策目标得不到合理的了解和整合,不能迅速、准确地传递和实施;政策执行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法制约束,使社会政策执行情况得不到及时检查,对造成政策失控者缺乏严厉惩处,从而使政策执行中的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防治和纠正;党政不分使社会政策之间发生抵触,相互重叠、矛盾,从而造成下级政府左右为难,难以准时、准确地贯彻执行中央的社会政策。
㈢社会政策执行者的素质存在缺陷。
一个合格的政策执行者应该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以及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政策水平,能够协调、沟通各种利益关系和取得社会政策执行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总之,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政策调控体系,以便弥补市场的不足和纠正市场的失灵,使得政策执行起来更加容易。
其次就是最近几年社会中出现的一个现象——农民工讨薪之过程艰难,没有一个完整的政策系统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5年来,为了讨薪,郭增光找过包工头40多次,先后登门劳动监察大队14次,区法院11次,市中院3次。
他还去过市政府、人大、建委、劳动局,以及信访、农业3、劳动保障等十多个部门。
然而,几乎没有一个部门和单位主动作为、援手相助。
“原本一起简单的拖欠工资案,竟由于多方推诿扯皮而旷日持久”。
尽管近年来国家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做了不少努力,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也都相继出台了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规定。
但是,农民工维权成本依然居高不下。
这里可以看出政策最后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即中国政策执行难的结果。
不少农民工维权案例展示了这样一条维权难的“线路图”:在家务农—经人介绍出来打工—未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资被拖欠—四处投诉、告状无果……应该说,缺乏依法维权意识甚至对法律一无所知是导致农民工维权难的重要因素之一,很多农民工出了问题甚至都不知道该告谁。
但当他们走上诉讼之路后,遭受诉讼之累却难以胜诉或者好不容易胜诉了但又遭遇执行难的案例,仍是不胜枚举。
(②)我想其中的深层原因就是有关部门没有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农民工维权的前期关口把不好,维权成本就降不下来”,还有“中国的法律法规本身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有效、可行”等等,都迫使我们必须从制度设计层面反思,我国政府还应该出台什么样的政策,使得政策执行时更顺畅。
我们政府应该更加重视维护民工的权益,把政策彻底的执行到底。
再者就是行政强制执行是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适当地解决了执行政策难的一部分问题。
当前,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也成了困扰和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也是政策执行难的表现之一。
少数群众因利己思想作祟,个人主义严重,往往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此,适当运用行政强制执行来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难”问题,也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2003年5月,这个区在泰山片区高新区扩园建设中,有1户居民无正当理由,拒不拆迁其在该片区的居住房,区国土局、拆迁办等部门经过数十次协调均3②《社评: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期待完善的制度安排》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日期:2006-12-21无法解决,致使该片区建设拖延较长时间无法进行,这不仅给建设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周围多户居民的正常拆迁。
区政府以申请法院执行为原则,区有关行政部门执行为补充,运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强制执行权,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在反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对这一“钉子户”,依法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在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下,半天内执行完毕。
其余居民受到很大震动,在接到区政府限期拆迁决定书后,如期搬迁,使一场拖了半年多未能解决的问题,终于在法律面前迎刃而解。
政府依法作出的决定得到了贯彻执行,严格依法行政得到了体现。
(③)政府应充分发挥法制、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作用,促进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政策执行也不会太难了。
因此针对社会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个人认为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第一,完善政府决策体制及决策咨询系统。
中央政府适度放权,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力,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层次目标分明的决策系统,既要保证地方政策与中央政策目标、方向的一致性,同时又能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在行政政策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同时继续完善政策咨询机构,真正形成一个综合多学科专家、多种优秀人才的大型智囊机构。
更为重要的是,尽早建立民间的政策咨询机构,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形成信息市场,从而在社会政策中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在社会政策实施中坚4决贯彻原则性、灵活性和整体性的原则。
在执行政策中,要坚持政策的原则立场,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其要求,全面、良好地实现政策的目标。
在不违背政策原则精神和坚持政策方向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实施方法,从而使政策更适合各个地方特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使政策更加完善,使政策目标得到迅速而全面地实现。
同时,在社会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把政策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看待,注意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应,各级政府机构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关系,协调好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的关系。
③〈由一起行政强制执行拆迁案例想到的…>来源:依法治市综合网日期:2005-07-20第三,全面提高社会政策制定者及实施者的素质,建立完善的社会政策实施责任制。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地方各级政府人员的政治、业务、能力素质,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整体观念、法律观念及责任意识,从而使他们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或我希望我国能够建立一个独立地执行局,来执行政府所有的政策并推广下去。
执行局是设在部门内部的准行政机构,其主要构成要素是框架文件和首席执行官。
执行局均在中央各部制定的政策和框架文件下履行职责,框架文件是主管部长和执行局负责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或工作合同,文件规定机构存在的目的和目标,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首席执行官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职责的资源配置,雇员工资和人事安排的约束条件等,一般有效期为三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