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单位私家车管理暂行规定
公务小车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公务小车用车管理制度范本公务小车用车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规范车辆管理,确保公务小车的正常运营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机关的公务小车辆的日常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公务小车辆的管理应遵循便民、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当按照公务活动的需要合理配备公务小车辆,并明确使用范围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公务小车辆的申领和配车第五条机关应设立公务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所有公务小车辆的申领、配车、报废等事宜。
第六条机关要定期评估核实公务小车辆的需求,根据需要制定合理的公务车辆配备计划。
第七条机关申请公务小车辆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领使用。
第八条公务小车辆配车时应考虑使用频率、工作性质、部门需要等因素,合理分配。
第三章公务小车辆的使用管理第九条公务小车辆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违规行驶、私自改装、夜间使用等。
第十条公务小车辆使用人员应具备驾驶资格,并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
第十一条公务小车辆维修保养应按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机关应制定公务小车辆使用计划,明确公务活动的路线、时间和目的。
第十三条公务小车辆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填写,包括出车时间、行车里程、目的地等。
第四章公务小车辆的管理责任第十四条机关公务小车辆的管理责任由车辆管理机构负责,包括车辆保管、维修、保险等。
第十五条公务小车辆的驾驶责任由使用人员负责,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公务小车辆的使用责任由机关领导负责,要做到合理使用、严格约束。
第十七条公务小车辆的报废由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公务小车辆的监督和考核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对机关的公务小车辆进行经费管理监督,确保公车用款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监察机关应对公务小车辆的使用进行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机关应定期进行公务小车辆的使用效益评估,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2023年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
2023年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使用私家车的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使用私家车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对员工使用私家车的行为进行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车辆要求第四条员工使用私家车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没有限制使用的规定。
第五条私家车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和排放标准。
第六条私家车必须经过年检合格,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第三章行驶管理第七条员工使用私家车时,应严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维护交通秩序,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员工使用私家车在外出办公或执行任务时,应按照公司安排的行程时间和路线行驶。
第九条员工禁止违规行驶,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员工需经公司同意,方可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出差,否则将不得报销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不向员工提供私家车购置及使用的费用补贴。
第十二条员工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出差时,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出车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示。
第五章保险管理第十三条员工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出差时,必须购买足够的商业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
第十四条如果员工使用私家车在公务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配合公司相关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备案管理第十五条员工使用私家车应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包括车辆信息和驾驶证信息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私家车使用档案,记录员工使用私家车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员工如果更换私家车,则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并提供新车的相关信息和证件材料。
第七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和本规定的员工,公司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条对于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员工人身或车辆损失的,员工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范文一、车辆归属及使用范围1. 公司内部所有私家车辆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
2. 私家车仅限公司员工在工作或公务需要时使用,禁止用于个人娱乐、购物等非工作目的。
3. 私家车使用范围限定在工作所在城市范围内,禁止私自外出城市或长途旅行,除非经公司批准。
二、车辆使用权限和申请流程1. 公司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私家车使用权限,并提供必要的出行计划和目的地信息。
2. 使用权限需由部门经理或上级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
3.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私家车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三、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1. 私家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所属部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洗车、加油、更换机油等。
2. 员工在使用私家车前应进行简单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出行。
3. 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所属部门,以便进行维修和保养。
四、车辆安全和事故处理1. 私家车驾驶员应具备合格的驾驶技能和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规定。
2. 发生车辆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拨打事故处理电话,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理,保障人身安全和事故现场的安全。
3.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所属部门报告。
五、车辆保险和责任承担1. 公司将为所有私家车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2. 发生车辆事故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驾驶员个人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或其他附加保险,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保障。
六、违规行为和处罚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私家车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绩效奖金、记过处分等。
2. 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公司交通安全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公司将依法追责,并可能解除其驾驶权限或终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1. 私家车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行政单位轿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轿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公务活动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行政单位轿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科学合理,高效节约;(三)安全第一,保障有力;(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行政单位购置轿车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预算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购置。
第五条轿车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性价比高、性能优良的车型。
第六条轿车购置审批程序:(一)各部门提出购置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预算;(三)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轿车购置后,应及时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并建立车辆档案。
第三章轿车使用第八条轿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务出行优先,非公务出行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三)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超速、疲劳驾驶;(四)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接送私人朋友等非公务活动;(五)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拼装、改色。
第九条轿车使用审批程序:(一)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申请;(二)办公室审核;(三)领导班子审批。
第十条轿车使用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超支。
第四章轿车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轿车维护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二)及时更换零部件,确保车辆安全可靠;(三)驾驶员应掌握车辆基本维护知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四)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五章轿车报废第十二条轿车报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二)车辆因事故等原因导致无法修复;(三)车辆技术性能严重下降,已无法满足公务需求。
第十三条轿车报废程序:(一)提出报废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三)领导班子审批;(四)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维护成本,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经济、安全、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效率和安全。
第四条机关单位车辆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做到资料齐全,记录真实。
第六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强化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八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监督,保障车辆使用人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第九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保险证等相关资料,做到一车一档。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登记,确保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对新购车辆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保证车辆合法上路。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定期检查和更新车辆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调度记录,做到车辆有序调度。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安全记录,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及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加强车辆使用统计分析,为车辆使用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处置程序,对报废、出售、租借等车辆处置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行为。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明确车辆使用权限,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预约制度,提前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达到驾驶要求。
第二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规范车辆使用审批。
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报销制度,有效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管理机关单位的用车,规范用车行为,提高用车效率,节约用车成本,保障用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机要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福利彩票和发奖金管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自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车辆配备、使用范围、使用权限、管理职责、操作程序等。
第三条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用车管理办法,加强用车管理。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保险、年检等工作。
第二章用车配备和使用范围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用车数量和种类,确保办公和工作需要。
第六条机关单位用车应当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和工作需要,严禁损坏、占用用车私用、超范围使用用车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用车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车辆,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第八条机关单位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规定的行车时间行驶,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
第九条机关单位用车不得擅自外借他人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用车管理权限第十条机关领导对用车的管理负最终责任,对用车的安全、维护、维修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对违规使用车辆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机关领导对车辆的配备和使用权限进行审批,并对车辆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四章用车管理流程第十三条用车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使用申请流程,明确使用车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车辆。
第十五条用车申请单应当包括出车地点、时间、路线、用途等信息,并应当于出车前纳入车辆使用计划。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返回后及时上报使用情况。
单位私家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私家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使用私家车的人员。
第三条单位私家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规范使用;3. 效率优先,服务至上;4.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单位私家车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单位私家车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本制度;2. 负责车辆使用、保养、维修、保险等工作;3. 监督车辆使用情况,确保行车安全;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单位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私家车时,应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使用单位私家车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驾驶技能,持有合法驾驶证;3. 无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记录。
第八条使用单位私家车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车辆整洁,按规定进行保养、维修;3. 不得将车辆用于非法经营、私用;4. 因私用车时,应向单位缴纳相应费用。
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使用单位私家车的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四章车辆保养与维修第十条使用单位私家车的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车辆保养和维修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遵循车辆制造商的保养和维修要求;2. 选用正规维修机构,确保维修质量;3. 保养和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使用单位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单位。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保护现场,协助调查;2. 按照事故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3. 及时处理事故,确保不影响工作。
县委办行政科小车管理制度范文(2篇)
县委办行政科小车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指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一管理制度1.派车规定1.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可用车,项目领导可直接安排司机,但司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1.2司机严禁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1.3未经办公室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
2.工作规定2.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自己办公室待命,并接受办公室安排临时性任务。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出车或外出归来时,应立即到上级领导处报到。
2.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
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2.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造成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2.4司机保证____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及时在办公室备案。
2.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2.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2.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晚上必须把车放项目部院子。
2.9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下班后喝酒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
行驶时精神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谈笑风生。
3.0不得开车比拼赶超,道路条件不好的,应减速慢行。
3.1注意保持车辆的经济驾驶,节能减排。
3.车辆维修保养3.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5篇)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一、车辆管理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
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
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
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
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
车辆使用费按____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
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及单位驾驶员。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高效使用,合理调配;(四)节约开支,廉洁自律。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四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购置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二)对拟购置车辆进行调研,比较其性能、价格等因素;(三)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四)签订购车合同,办理购车手续。
第五条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报废车辆安全、环保。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六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驾驶员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二)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保养;(三)车辆使用应优先保障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事;(四)驾驶员应合理使用车辆,避免浪费。
第七条车辆调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公务需求,合理调配车辆;(二)优先保障重要公务,兼顾一般公务;(三)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空驶里程。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险第八条车辆维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上报;(二)车辆维修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维修质量;(三)维修费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车辆保险应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并按时缴纳保险费。
第五章车辆档案管理第十条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修、保险等方面的资料。
第十一条车辆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车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汽车使用行为,提高汽车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和驾驶员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下辖的所有汽车的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机关单位全职驾驶员和其他人员开车的情况。
第三条机关汽车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使用公共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汽车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进行行车计划和安排。
第六条机关汽车使用应当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
第七条机关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应当依法保护车辆的技术信息、隐私信息和注册信息,严禁泄露。
第二章机关汽车的使用管理第九条机关汽车的使用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车辆的合法使用。
第十条机关汽车使用应当以公务、工作需要为目的,不得私自使用或将车辆外借给他人。
第十一条机关汽车使用前应当进行合理安排和审批,明确使用车辆、行车路线、出发时间、乘车人员等事项。
第十二条机关汽车使用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行车证件和保单,确保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机关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当及时报警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机关汽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机关汽车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有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维修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机关汽车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包括车辆维修记录、行车记录、事故记录等。
第三章机关驾驶员的管理第十七条机关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资格证书,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培训。
第十八条机关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尊重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行车安全。
公私车辆管理制度
公私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公私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护车辆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公私车辆的管理,包括本单位购买和领用的公务用车和私家车。
第三条公私车辆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车辆使用情况、车辆维护、车辆安全等因素,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私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的权限和责任,规范车辆的使用和保养,做到严格管理、安全使用。
第二章公私车辆的类型和用途第五条公私车辆分为公务用车和私家车两种类型。
公务用车指由本单位购买或租赁、用于公务需要的车辆,包括专用车、办公用车等。
私家车指由单位职工或领导自行购买或租赁的车辆,仅用于私人出行。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出差、接送客人、代办公务等。
私家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外出办事、私人出行等。
第七条公务用车和私家车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合理使用,不得违规使用和挪作他用。
第三章公私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第八条本单位应指定专门的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公私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信息登记、车辆保养、车辆安全等。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申请和审批,并记录在车辆使用登记簿中。
第十条私家车的使用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酒后驾驶、酒后乘车等违规行为,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四章车辆的保险和安全第十二条本单位购买的公务用车应按照规定购买车辆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事故或损坏,应及时报警和处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三条私家车的所有者应定期进行车辆年审和保险,确保车辆合法上路和安全行驶。
第十四条公私车辆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防盗、车辆维护等。
第五章车辆的使用和费用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费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如加油、修理、停车费等。
单位职工私家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职工使用私家车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以申请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1. 因工作需要,公务出行无法使用公共交通工具;2. 赴外地参加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3. 参与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4. 因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公务活动。
第五条不得使用私家车进行以下活动:1. 个人生活出行;2. 购物、娱乐等活动;3.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使用流程第六条职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使用私家车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至单位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办公室接到申请后,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车辆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车辆使用时间,确保车辆使用效率。
第九条职工使用私家车时,应携带单位开具的公务出行证明,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章费用报销第十条职工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应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报销。
第十一条职工使用私家车进行公务活动,应如实填写《单位职工私家车使用登记表》,于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办公室。
第五章车辆管理第十二条职工应保持车辆整洁、完好,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三条职工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十四条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单位成立私家车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十七条对在公务活动中,因车辆使用不当造成事故的,职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轿车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轿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轿车管理工作,提高单位轿车使用效率,加强对单位轿车的日常管理,保护单位轿车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轿车指的是由单位购置并承担维护、保险以及使用费用的车辆,包括公务车辆、工作车辆等。
第三条单位轿车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切实维护单位轿车的正常使用权益。
第四条单位轿车管理应当依法、科学、合理、公开进行。
第五条单位轿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规范管理操作,保障管理效果。
第六条单位轿车管理应当注重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加强对单位轿车的保护和维护。
第二章轿车购置与报废第七条单位轿车的购置应当根据需要合理规划,符合单位发展规划,并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单位轿车的购置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购置。
第九条单位轿车的购置应当经过招标采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条单位轿车的维护和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单位轿车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单位轿车的报废应当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确保合法合规。
第三章轿车使用和保管第十三条单位轿车的使用应当符合单位工作需要,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单位轿车的使用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和技术,能够熟练驾驶车辆。
第十五条单位轿车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惜车辆,确保车辆安全性。
第十六条单位轿车的使用人员应当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保证出行安全。
第十七条单位轿车的保管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单位轿车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车辆,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轿车维护与保险第十九条单位轿车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工作应当包括车辆内部和外部的维护。
第二十条单位轿车的维修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不得私自维修。
第二十一条单位轿车的保险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并保持有效状态。
第五章轿车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单位轿车管理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人为管理部门主管领导。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模版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私家车的使用及管理,保障公司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涉及公司私家车的使用及管理。
三、车辆使用权限1. 公司私家车的使用权限仅限于公司工作需要,禁止用于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工作目的。
2. 员工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车辆使用许可方可使用公司私家车。
3. 员工在使用私家车时,须妥善保管车辆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四、车辆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私家车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行车路线及时间安排,确保按时到达目的地。
2. 员工需按照交通法规驾驶,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3. 员工不得使用私家车进行非法活动或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4. 员工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等,保持车内环境良好。
5. 员工需定期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液、轮胎气压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五、车辆维修与保养1. 员工在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保养时,应及时联系公司指定的维修服务机构进行处理。
2. 维修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对于员工因违反使用规定而导致的维修费用,应由员工自行承担。
3. 员工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如更换机油、保养空调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六、车辆保险与事故处理1. 公司将为公司私家车购买保险,员工需确保车辆保险有效,并随车携带相关证件,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进行处理。
2. 如发生事故,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3.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员工应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继续损失或事故扩大。
七、车辆归还与交接1. 员工在使用完私家车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归还车辆,并进行交接手续。
2. 归还时,员工须将车辆交接给指定人员,并确认车辆的完好与数量。
3. 对于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损坏,员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私家车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私家车的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车辆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私家车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私家车的管理原则是安全、便捷、节约、公平。
第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停车场、保险、维修等服务,以方便员工使用私家车。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车辆准入规定第六条:公司员工使用私家车需提供相关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发票等,并按照公司要求登记备案。
第七条:私家车应符合国家相关车辆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私家车的型号应符合公司规定,不得使用超过一定年限的老旧车辆。
第九条:私家车不得用于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甚至停止使用私家车的权利。
第三章停车管理规定第十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停车场,员工停放私家车时,应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
第十一条:私家车的停放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停放费用。
第十二条:私家车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时,应按照规定将车辆钥匙交给停车管理员,由管理员负责停放和取车。
第十三条:在公司停车场停放私家车的员工,应妥善管理和保管车辆,不得将车内贵重物品暴露在外。
第四章保险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车辆保险服务,员工需购买合适的车辆保险,保障车辆的安全。
第十五条: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员工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赔付手续。
第十六条:私家车的保险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费用。
第五章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私家车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员工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备用车辆。
第十八条:私家车的维修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第十九条:私家车的维修由公司指定维修点进行,员工不得私自选择维修点进行维修。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停用私家车的权利。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单位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三)节约使用、提高效率;(四)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车辆购置计划由机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预算情况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优先选用国产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务出行需求,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使用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
(二)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公务出行应合理规划路线,避免浪费时间和燃油。
(四)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用于私事,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五)车辆使用结束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九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二)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三)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四)车辆报废前,应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报废车辆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条车辆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以下程序:(一)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应提出报废申请。
(二)报废车辆应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
(三)报废车辆应办理相关手续,上缴报废证明。
(四)报废车辆所得款项,应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机关单位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单位车辆的使用管理1. 车辆的申请使用(1)机关单位内部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车辆时,需提前填写《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用车的目的、时间、路线等相关信息,并报送给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批准车辆的使用。
2. 车辆的分配和预约(1)车辆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车辆的合理分配。
(2)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在车辆使用申请表上预约所需车辆的时间,车辆管理部门根据预约情况进行车辆的安排,并通知相关人员。
3. 车辆的使用注意事项(1)车辆使用人员需按照交通规则行车,并确保车辆的安全。
(2)车辆使用人员需保持车内卫生,禁止在车内吸烟、饮食等行为。
(3)车辆使用人员需及时保养车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4)车辆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禁止私自携带物品。
4. 车辆使用的责任和违规处理(1)车辆使用人员需对所使用的车辆负责,如车辆出现损坏或故障等情况,需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赔偿相应损失。
(2)如发现车辆使用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私自挪用车辆或滥用车辆等行为,将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扣减绩效等处罚措施。
二、机关单位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管理1. 车辆保养计划(1)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制定车辆保养计划,并进行定期保养。
(2)车辆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检查车辆的发动机、轮胎、刹车等部件,并及时更换油品、雨刮器等耗材。
2. 车辆维修和事故处理(1)车辆管理部门应与合作的维修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车辆出现故障时能及时维修。
(2)车辆发生事故时,车辆使用人员需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三、机关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1. 车辆资料归档(1)车辆管理部门对每辆车辆进行登记和归档管理,包括车辆购置合同、保险合同、年检证明等相关资料。
单位私家车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私家车,包括单位职工个人所有并用于单位工作的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单位职工个人所有并用于单位工作的车辆,需向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第五条车辆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1. 车辆登记表;2. 车辆行驶证、驾驶证;3. 车辆保险单;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登记车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车辆方可使用。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使用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第八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行车安全;2. 合理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3. 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审批制度。
第九条车辆使用需经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审批内容包括:1. 使用时间、地点、事由;2. 车辆使用人;3. 费用承担。
第十条车辆使用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按时归还车辆,不得无故拖延;3. 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4. 保持车辆整洁,不得损坏车辆。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2. 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3. 选择正规维修厂,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保养应由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安排。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五章车辆报废与更新第十四条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时,应由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报废。
第十五条车辆更新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车辆使用需求,由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第一篇: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为了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方针,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汽车配备使用中攀比高档的倾向,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对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部长级以上(不含部长级)干部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
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
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三)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
现已使用的轿车超过上述标准的,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借机更换,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今后应使用国产轿车。
现已使用的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档豪华进口轿车,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中纪发[1994]5号)精神,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
其他进口汽车凡有条件调换的应一律调换,确有困难的可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条件时再更换国产车。
(四)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的专车,属中央党政机关的,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备或批准配备;属地方党政机关的,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配备或批准配备。
各部门和地方不得擅自为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或调换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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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私家车管理行规定
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结合单位实际,特
制定私家车管理暂行规定。
一、员工使用私家车,应向科级单位如实申报、进行登记。
二、
员工使用的私家车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各项规
定方可上路行驶,包括应符合《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应当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
应当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并
结合实际投保其他相应的险种等等。
三、员工驾驶私家车必须证、照齐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禁令,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识别防范各种风险,实行预防性驾驶,做到安全行车。
四、
使用私家车员工必须签订并严格执行
“私家车交通安全承诺
书”
,主动参加“周一”
HSE
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教
育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员工不得驾驶私家车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
六、
员工驾驶私家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
因交通事故导致
自身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七、
员工使用私家车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局级单位、
处级单位关于
私家车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
八、
员工使用私家车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达到规定里
程后及时到专业地点进行车辆保养,避免车辆带病上路。
九、私家车应配置灭火器材,定期更换急救药品;避免在车内时
吸烟、点火。
十、私家车停放在本单位院内的,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严禁
在院内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试车、学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十一、员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私家车发生被盗、损坏、灾
害等事故,一律由员工本人自行处理,与单位无关。
十二、
科级单位和各基层队要建立员工私家车管理台帐,
实行动
态管理,
将私家车纳入日常安全教育,
加强对使用私家车员工的安全
教育、日常管理。
为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私人机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本职工作和单位利益不受影响,房地产公司特制定私家车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认真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单位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努力做到安全行车。
二、员工使用的私家车必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方可上路行驶,包括应符合《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应当按规定期限接受检验;应当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并结合实际投保其他相应的险种等。
三、员工驾驶私家车必须证、照齐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禁令,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认真识别防范各种风险,实行预防性驾驶,做到安全行车。
二、严格遵守单位关于不准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从事生产和公务活动的规定。
如有违反,完全属于个人意愿和行为。
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三、驾驶私人机动车辆上班,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提供的停车位和准许停放车辆的其他场所,不准乱停乱放,停车期间车辆被盗或其他损失,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若造成本人伤亡不符合工伤办理条件的,员工本人和家人、亲属不得无理取闹,并扣发6个月个人安全奖。
五、若因私人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不当而产生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若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等,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员工本人必须同意接受单位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六、员工驾驶私人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
24小时内主动将事故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保证不因事故影响工作或让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七、严禁私人机动车辆用于单位生产和公务活动,不到下班时间不能动车,上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动车必须向本单位提交书面请假条。
八、私家车因交通违章、肇事给公司日常工作带来影响和损
失或被拘留等给公司造成一票否决的,一次处罚个人1000-3000元。
此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抚矿集团房地产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