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江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江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前言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的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江阴市实际情况,编制《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区域内土地利用方向,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在本区域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江阴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98753.5公顷。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三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章规划目标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第四章农用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第二节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第三节合理利用安排各类农用地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第一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与控制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第三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第六章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节基础性生态用地规模与布局第二节构建生态屏障廊道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第七章土地用途区及管制规则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土地整治规模第二节土地整治重点工程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第一节中心城区范围与发展方向第二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边界划定第十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区域概况第一条地理位置江阴市地处长江下游,位于北纬31°40′34″至31°57′36″,东经119°59′至120°34′30″,北有长江公路大桥与靖江市相连,南近太湖,有锡澄高速公路与无锡惠山区相接,东接常熟、张家港,西连常州。
常熟市城市防洪规划文本
第一章城市概况一、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一)、地理位置、面积、地形、气候常熟位于江苏省东南部。
市域处东经120° 33/〜121° 03/,北纬31 ° 31 /〜31° 50 ‘°东邻太仓,南接昆山、湘城,西连无锡、江阴,西北与张家港接壤,北濒长江,与南通隔江相望。
境域略成荷叶形,东西宽49公里,南北距37公里,全市总面积1264.39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江滩水域面积106.49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设15个建制镇和虞山林场。
市境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高程大多在3〜7米之间(吴淞基面,下同)。
望虞河、盐铁塘纵横贯穿全境,将全市分为虞西、阳澄、滨江三个片。
望虞河以西属虞西片,地势高亢,微有起伏,地面高程约5〜7米,称虞西平原。
望虞河以东,盐铁塘以北属滨江片,地势偏高,地面高程大都在5〜6米,称滨江平原.望虞河以东,盐铁塘以南称阳澄片,地势低洼,河湖密布,地面高程约2 .5〜4米,称阳澄圩区。
尚有顾山、福山诸丘、虞山等孤丘分散分布在境域西北和城西。
境内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季风环流是支配本地区气候的主要因素,气候温和,四季分明。
年最高气温38.2 ° C,最低气温-11.3 ° C, 年平均温度15.4 ° C。
年平均降水量1030.8mm年平均蒸发量1100mm 年平均无霜期243天。
境内降水量不但年内分配不均匀,年际变化也很大。
据常熟站实测资料统计,从1922年至今,年降水量最大为1694.2mm (1931年),最小为352.7mm (1922年),最大为最小的4.8倍;汛期降水量年际变化更大,最大为1005.1mm( 1931年),最小为180.3mm(1978年),最大为最小的5.6倍。
降水量年内分配也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汛期,6〜9月的降水量平均占年降水量的54%最大日降水量为220mm(1962年9月5 日),最大三日降水量341mm( 1962年9月4日〜6日)。
苏州市常熟市碧溪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基础题汇总2023
苏州市常熟市碧溪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基础题汇总2023(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姓名: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一、单选题1.李女士在丈夫陪同下向社会工作者小杨求助。
会谈后,小杨发现李女士具有抑郁症的典型症状,但从机构的服务范围来看,无法向其提供有效的帮助。
因此,小杨想把李女士转介给其他专业机构。
在转介前,小杨首先要征得()。
A.李女士丈夫同意B.督导同意C.机构同意D.李女士自己同意【答案】:D2.小美因丈夫出轨而伤心不已,患上了中度抑郁症。
在与社会工作者小杨的交谈中,小美说打算带着孩子一起离开丈夫,还表示现在活着真没意思,应该让丈夫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并恳请小杨为自己保密,此时,小杨做出伦理决定时,应优先遵循的伦理原则是:A.隐私保密B.保护生命C.当事人自决D.最小伤害【答案】:B3.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工作中通常要与各种组织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以便协同解决社区问题。
关于与组织交往的做法,正确的是:A.在合作过程中尽量了解各自的共同利益所在B.根据组织之间的关系变化随时调整自己组织的形象C.努力说服持不同意见的组织认同自己组织的立场D.避免通过中间组织与其他组织交往【答案】:A—1 —4.社会工作者小万围绕“老年友好社区”建设目标开展系列服务。
从承担资源筹措者角色看,小万应开展的工作是()。
A.撰写社区无障碍设施配套状况调查报告B.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老人兴趣小组活动C.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活动D.协助居委会联合企业改造老年活动中心【答案】:D5.下列属于居务公开形式的是()。
A.公开栏B.法制讲座C.文艺演出D.培训课堂【答案】:A6.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A.监督B.领导C.指导D.领导与监督【答案】:A7.下列不属于城市社区建设内容的是()。
A.组织开展本社区经常性和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B.促进本社区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提高人均收入C.开展面向社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的生活救助和福利服务D.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答案】:B8.某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楼道内存在乱贴小广告、卫生无人打扫等问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苏政复[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08〕36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的请示》(苏府呈〔2008〕3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常熟市沙家浜镇总体规划(2006-2020)》。
二、沙家浜镇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沙家浜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交通便捷、生活舒适的江南水乡旅游名镇。
三、合理确定镇区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10年,镇区人口规模为6.3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到2020年,镇区人口规模为10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以内。
统筹安排镇区发展方向,中心镇区近期向北发展,远期向西、向南扩展。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以尤泾河、语濂泾、金桩浜、河东街、河西街、河北街、倪家弄为中心向两侧延伸40至50米,总面积约9.3公顷。
加快制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明确具体保护范围、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严格控制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项目,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五、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发展低能耗、无污染产业。
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布局,以长江为水源实施区域供水,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
适时调整优化镇村布局,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湖泊和生态湿地。
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是沙家浜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整完善目标 (5)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7)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第四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第一节保护目标 (13)第二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3)第三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14)第五章土地用途区 (16)第六章建设用地管制区 (18)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调整 (20)第八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保障措施 (22)第一节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22)第二节强化实施政策保障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作背景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和《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函〔2016〕182号)》相关内容,以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对《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
第二条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的系列要求和园区管委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和标杆。
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持规划的科学性和现势性。
常熟市土地利用变化及其驱动力分析
19 90年和 2 0 0 0年 3期 1 10 0 :0 00土地 利 用 专 题 数 据 、
15 0 0 : 0 地形 图 、 实 地 调 查 数 据 、统 计 年 鉴 和 文 献 资 0
料等 。
1 3 数 据 处 理 .
13 1 制作 常熟市土地 利 用专题 图 首先将 各 种数据 .. 统一投影 坐 标 ,投 影 方 式 为 双 标 准 纬 线 等 面 积 圆锥 ( le )投影 ,采 用 的椭 球体 为 K aosy 球体 ,主 Abr s r vk 椭 s 要参数包括中央经线 10 E,原点纬线 l 。 1。 2 ,第 一标准
驱动力。
关键词 :土地 ;土地利用 变化 ;驱动力 ;常熟市
中图分类号 :F 9 . 2 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 3 2 0 )O -0 9 4 0 81 1(0 9 1 7 - 6 0 0
S u n La d Us n t i i g Fo c si a g h t t dy o n e a d IsDrv n r e n Ch n s u Ciy
摘要 :利用专题数据 分析 了常熟市 2 0世 纪 8 0年代 、9 0年代 和 20 0 0年 的土地 利用 变化 情况 ,并对其 驱动 力因 子进行 了探 讨。结果表 明 :常熟 市以耕地为主的土地资源供 求失调 ,人增地 减趋势 明显 ,且 随着社 会经济 水平 的提 高,土地利 用程度不 断加深 ,人 口、经济、农 业结构调整 、政 策和交通是影 响常熟 市土地 利用 变化 的主要
many u t ae a d i l c l v td ln wee mb l n e T e r n o o uain i c e sn a d ol d ce sn s o vo s W i t e i r i aa c . h te d f p p lto n r a ig n s i e ra i g wa b iu . t h h i r v me to o ile o o c lv l t e e p ott n d g e fln sd e e e o t u u l. o u ain, e o o mp o e n fs ca c n mi e e , h x li i e r e o a d wa e p n d c n i o sy P p lto a o n c n my,
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常国资委2022)
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常国资委2022)常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结构、方式、时序和优化其空间布局,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保持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总体要求,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以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
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建设用地,统筹计划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统筹城乡用地,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重要产业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用地需求。
准确研判房地产市场变化,科学安排房地产用地,合理确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2.节约集约用地。
把节约集约作为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更加完善的土地出让方式,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和加大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有保有压。
三、计划指标(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2年度常熟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473.2公顷(7098.6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1.商服用地。
供应计划为9.6公顷(144亩),占计划总量的2.03%。
2.工矿仓储用地。
供应计划为248.9公顷(3732.8亩),占计划总量的52.6%。
3.住宅用地。
常熟水土保持报告
常熟水土保持报告一、概述常熟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北部,东经120°41′,北纬31°40′。
地处江苏省长江入海口的中心位置,是世界著名的海丝发源地和中国大运河的出发点之一。
常熟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十分重要,对于保护当地的农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对常熟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分析当地面临的水土保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水土保持问题分析1. 步骤一:调查分析在对常熟地区进行详细调查后,我们发现以下主要水土保持问题:土壤侵蚀、水资源过度开发、植被覆盖不足等。
2. 步骤二:问题分析2.1. 土壤侵蚀常熟地区的土壤侵蚀问题主要由以下因素引起:地形起伏较大、雨水冲刷力强、人类活动不合理等。
土壤侵蚀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田减产,还可能引发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
2.2. 水资源过度开发常熟地区面临着水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主要由于人口增长、农业用水量大、工业用水需求等因素。
过度开发导致水源减少,地下水位下降,给农田灌溉、城市供水等带来困扰。
2.3. 植被覆盖不足常熟地区的植被覆盖率较低,主要由于人为因素导致土地退化和植被破坏。
植被覆盖不足会导致土壤暴露,进一步加剧土壤侵蚀问题。
3. 步骤三:问题影响上述水土保持问题对常熟地区产生了严重影响:农田减产、干旱灾害频发、生态环境退化等。
这些问题不仅威胁当地的农业经济,还对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常熟地区的水土保持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加强土壤保持措施为了减少土壤侵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植被恢复计划:加强植被的恢复和保护,通过大面积的植被覆盖来减少土壤侵蚀。
•构建防护工程:在容易发生土壤侵蚀的地方,可以采取建设沟渠、挡土墙等防护工程的方式来保护土壤。
•改变农业经营方式:合理调整种植结构,采取合理施肥措施,避免过度利用土地和侵蚀土壤。
2. 合理管理水资源为了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水资源的供需状况,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
常熟甸桥村曹家湾拆迁计划表
常熟甸桥村曹家湾拆迁计划表一、背景介绍1.1 常熟甸桥村概况常熟甸桥村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是一个充满着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古村落。
曹家湾是该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村里最为繁华的地区之一。
1.2 拆迁计划的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的需要,常熟市政府决定进行曹家湾地区的拆迁工作,以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二、拆迁范围2.1 曹家湾拆迁范围曹家湾拆迁范围包括村内的商铺、住宅以及部分公共设施,总共涉及面积约100亩。
2.2 拆迁原则拆迁工作将依法进行,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和法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拆迁计划3.1 拆迁时间安排拆迁工作将于2022年开始,预计历时一年完成。
具体拆迁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整。
3.2 拆迁补偿方案政府将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被拆迁人进行合理的补偿。
具体补偿方案将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屋面积、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与被拆迁人进行充分协商。
3.3 安置安排政府将为被拆迁人提供合适的安置方案,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安置方案将考虑被拆迁人的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因素,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
四、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4.1 社会稳定维护政府将加强与被拆迁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4.2 安全保障措施政府将制定详细的拆迁施工方案,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进行。
在施工期间,将加强安全巡查和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五、环境保护和城市更新5.1 环境保护措施政府将加强对拆迁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拆迁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政府还将进行相应的环境修复和恢复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5.2 城市更新规划曹家湾拆迁后,政府将根据城市更新规划,对拆迁地区进行重新规划和开发。
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打造一个更加现代化和宜居的城市空间。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1. 引言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的发展进行全面、系统和长远的规划,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
本文档将对常熟市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2. 规划背景2.1 城市概况常熟市位于中国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地处长江三角洲腹地,东临东海,南连太湖,总面积约为1256.9平方公里,人口约为142.5万人。
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实现常熟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1.建设宜居城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改善居民环境和生活条件;2.产业升级和转型: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3.交通体系优化: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和便捷性;4.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加强生态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5.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满足居民生活和发展需求。
3.1 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空间布局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涉及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筑物密度、功能区划等方面。
常熟市的城市空间布局将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布局:根据区位条件和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城市各功能区域的位置和规模;•整体协调:统筹考虑城市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城市空间布局的整体平衡;•分区分类:根据土地利用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将城市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产业区、交通区等不同类型的区域;•留白保护:划定生态环境保护区和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
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关系到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和便捷性。
常熟市的交通规划将优化城市交通体系,主要包括:•道路建设:提高城市的道路网络密度和质量,改善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完善轨道交通、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服务;•酝酿交通:优化城市停车配套设施,提升停车管理水平;•自行车交通:发展自行车交通,并提供相应的自行车道和停放设施。
常熟南部新城生态专项规划
一、规划概况南部新城位于常熟市正南方向,是江苏常熟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主要组成部分。
南部新城规划面积77.48平方公里,西拥18平方公里昆承湖,沼泽湿地、水网纵横,具有良好的生态基础、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
随着主城空间的不断扩张,南部新城正逐步成为常熟经济的重要增长级、发展新引擎,是常熟实现由“沿江时代”到“环湖时代”跨越式发展不可或缺的平台,也是常熟实现宜居生态城市的重要契机,标志着南部新城的规划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规划主要以《常熟市南部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为依据,进一步优化、深化用地布局,确定土地使用的功能结构,引导城市建设,整合土地资源,控制基本建设,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时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技术依据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南部新城总体规划一致:北至三环路、富春江路、白茆塘,东至四环路,南至锡太一级公路、昆承湖东南岸、金象路、久隆路,西至苏常公路,总面积为77.48平方公里。
三、规划战略以生态和谐为目标,以绿色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城市复合生态系统构建为模式,以水系水网生态基底为特色,充分利用生态技术,创造资源节约利用、环境友好和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示范新区。
建设“以水为韵、以水为魄、以水为神的都市新水岸•江南新水乡•中国新水城”。
四、分期目标近期(2013-2015):明显提升南部新城的环境质量。
重点解决地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问题,营造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确保居住者的身体健康。
中期(2016-2020):整体构建南部新城的生态安全网络。
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建成一个空间布局紧凑、生态交通引导、绿色建筑普及、智慧产业创新、低碳市政支撑的生态新区的完整格局。
远期(2021-2030):全面达成南部新城的生态文明。
倡导生态精神文明,建成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样板,争创国家级智慧产业与生态产业创新基地、生态建筑展示中心。
五、生态指标体系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同时满足大规模新城建设过程中对生态本底的保护要求,本次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城区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为南部新城构建了生态指标体系。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简本1开发区规划概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开发区”)位于江苏省常熟市碧溪镇,于201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开发区发展目标为:通过有效的政府引导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依托本地区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功能齐全、配套完善、港城协调、富有特色的现代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高端型制造业基地、新兴产业发展基地、绿色生态产业新城。
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开发区第二产业在传统支柱产业基础上,集中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装备制造、电子机械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业、商贸金融业、研究与研发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新区与开发区服务业的互动,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支撑水平。
本次评价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常太边界,西至浦江路,南至碧白塘、扬子江大道、建新塘、通闸路及通港路,北至长江,总面积为59.74平方公里。
2开发区开发现状开发区自设立以来遵循“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高产出”的准入门槛引进入区企业。
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实施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排放。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并优化能源结构,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为开发区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
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总体都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开发区在环境管理上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工作,成立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中心,编制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0年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已经形成生态工业雏形,2011年6月经环保部同意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整体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开发区生产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近25年常熟市土地利用变化及驱动力研究
根 据 研 究 区 18 9 4年 、9 9年 和 20 19 09年 的影 像 解 译 数 据, 用 A C I 利 R G S软件 提 取 出 3年 土 地 利 用类 型数 据 , 制 作 并
了 3个 时期 的土 地 利 用 现状 图 ( 1~图 3 。 图 )
国 耕地 一 目地 口 林地 口 居 民点 用 地
粮 食 安 全 等 问 题 将 日益 严 重 。张 京 红 等 利 用 19 9 4年 、9 9 19
数据统计 , 得到 3年各土地利用类 型面积 数据 , 形成 以该 G S I
软 件 为 支撑 平 台的 常 熟 市 1: 2 5万 土 地 利 用 遥 感 动 态 调 查
数据库。
2 结 果与 分 析 2 1 常熟 市土 地 利 用现 状 .
化, 又反作用于区域经济发展。所 以, 人们越来越关注土地利
用 变 化 问题 。 国家 对 土 地 利 用 的宏 观 调控 手 段 也 日益 从 紧 , 试 图 通过 人 文 因素 对 土 地 利 用 的 合 理 引导 , 进 区域 土 地 可 促 持 续 发展 , 而促 进 区域 经 济 、 态 、 会 等全 面 可 持 续发 展 。 从 生 社
常熟拆迁方案最新
常熟拆迁方案最新引言拆迁是城市发展中常见的现象,常熟作为江苏省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近年来也在不断进行拆迁工作。
针对常熟拆迁方案,根据最新的资料和政策,本文将对常熟拆迁方案最新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背景常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之一,经济发展迅速。
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大和现代化的要求增加,拆迁成为常熟市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环节。
拆迁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涉及到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利益平衡,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工作。
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常熟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拆迁方案,以保障拆迁过程的合法、公平和有序进行。
主要政策包括:1.拆迁范围: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拆迁范围,确保拆迁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补偿标准: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补偿。
3.安置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等。
4.人文关怀:注重居民的生活和生活环境改善,提供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服务。
5.法律保障:依法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稳定和安全。
常熟市政府对拆迁流程进行了规范和规定,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般而言,拆迁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规划筹备:政府部门开展拆迁的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制定拆迁方案。
2.征收公告: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告知居民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
3.协商补偿:政府与居民进行补偿协商,协商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费用等。
4.签订合同:政府与居民达成补偿协议,签订合同。
5.搬迁安置:政府根据拆迁方案进行搬迁安置,提供房屋或货币补偿等。
6.财产评估:政府对居民财物进行评估,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7.整理交接:政府协助居民整理财物,移交拆迁区。
拆迁效果经过多年的拆迁工作,常熟市取得了一系列的拆迁成果。
拆迁工作对城市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包括:1.城市改造:通过拆迁工作,改善了城市的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2.增加用地供应:拆迁释放出大量土地资源,为城市的新建项目和扩张提供了充足的用地。
国土资发〔2006〕307号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详见附件2)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
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
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
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
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强化土地规划控制规范建设用地行为
4、几个特例
1、规划期间需改变用途的未利用土地按 其适宜用途,分别划入各土地用途区;规 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未利用地可不划区。 2、拟复垦、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不得划 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应划入村镇建设用 地控制区,管制分区中也归到限制建设区 范畴,可以保留,不能翻建、扩建。 3、公路、水工建筑、特殊用地(殡葬) 等存量建设用地,作为限制建设区。
强化土地规划控制 规范建设用地行为
常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2月
第一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
一、规划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 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 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 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 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 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 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用途使用土地。
五、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
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要求进 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 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 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 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 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 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 不得超过10亩。 引导设施建设合理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 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 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可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 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 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简本1开发区规划概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为“开发区”)位于江苏省常熟市碧溪镇,于201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由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开发区发展目标为:通过有效的政府引导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依托本地区的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功能齐全、配套完善、港城协调、富有特色的现代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为:开发区科技创新中心、高端型制造业基地、新兴产业发展基地、绿色生态产业新城。
开发区产业定位为:开发区第二产业在传统支柱产业基础上,集中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生产、装备制造、电子机械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业、商贸金融业、研究与研发为主的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新区与开发区服务业的互动,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支撑水平。
本次评价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常太边界,西至浦江路,南至碧白塘、扬子江大道、建新塘、通闸路及通港路,北至长江,总面积为59.74平方公里。
2开发区开发现状开发区自设立以来遵循“低污染、低能耗、高效益、高产出”的准入门槛引进入区企业。
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实施了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经管网收集进入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标准排放。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
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并优化能源结构,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燃料,为开发区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
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总体都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开发区在环境管理上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工作,成立了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中心,编制了《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0年开发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验收,已经形成生态工业雏形,2011年6月经环保部同意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整体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开发区生产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常熟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整合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以下简称为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4、《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5、《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7、《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发[2000]17号)8、《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要点〉的通知》(苏建规[2002] 35号)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0、《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1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1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规[1994]36号)1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规[1994]533号)14、《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15、《苏锡常都市圈规划》16、《苏州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17、《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18、《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19、《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常熟岸段水域利用规划报告》(2002)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1、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以促进常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中心,提出合理的发展战略,并在空间上加以落实。
2、满足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协调城乡整体发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5)第三节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7)第三章规划目标 (9)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9)第二节控制目标 (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 (11)第五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13)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13)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 (13)第三节合理利用与保护其他农用地 (14)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5)第二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15)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18)第五节保障重点基础设施用地 (18)第七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第一节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21)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21)第三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 (23)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23)第二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23)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4)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 (25)第十章土地综合整治 (27)第一节推进土地整理 (27)第二节开展土地复垦 (27)第三节适度开发宜农后备资源 (28)第十一章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29)第一节强化镇(街道)规划目标调控 (29)第二节各镇(街道)土地利用规划 (2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33)第一节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政策 (33)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33)第十三章附则 (35)附表 (3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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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常熟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三月目录一、总则 (1)(一)指导思想 (1)(二)基本原则 (2)(三)规划依据 (3)二、主要指标安排 (6)(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6)(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 (6)(三)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6)(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 (7)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8)(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0)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一)优先划定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13)(二)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13)(三)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14)(四)保护措施 (15)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8)(一)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 (18)(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1)六、规划流量指标安排及其归还情况 (24)(一)规划流量指标安排 (24)(二)规划流量指标归还安排 (24)七、与“三优三保”衔接情况 (27)(一)工作进展 (27)(二)规模衔接情况 (27)(三)布局衔接情况 (27)八、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29)(一)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29)(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重点 (29)(三)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30)(四)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1)九、各镇土地利用调控 (32)(一)分类落实各项规划调控指标 (32)(二)明确各镇(区)土地利用方向与指标 (32)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情况 (39)十一、规划实施保护措施 (43)(一)深化落实规划管理共同责任 (43)(二)深化多规融合相互协调衔接 (43)(三)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44)(四)探索耕地保护新方法 (44)(五)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44)(六)加大土地生态建设保护力度 (45)一、总则为更好的保障“十三五”时期常熟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提升,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统一部署,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文件要求和《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相关内容,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常熟实际情况,开展《常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本调整方案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各项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
本调整方案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调整范围为常熟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下辖的虞山镇、梅李镇、海虞镇、碧溪新区、古里镇、沙家浜镇、支塘镇、董浜镇、尚湖镇、辛庄镇。
土地总面积127631.59公顷。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以“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重点实施符合常熟实际的“创新驱动、民生优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文化提升”五大发展战略。
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育生态为主线,统筹经济发展新常态与土地利用,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协调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强化规划管理和土地用途与空间管制,构建城乡一体化用地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升级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继续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政策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局部调整完善现行规划,细化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保护优先、量质并举。
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贯彻落实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控。
3.节约集约、优化布局。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注重存量挖潜和低效用地改造,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合理保障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用地需求。
4.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构建并不断完善促进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用地政策机制,统筹配置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
5. 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布局等相关专业规划的协调衔接,强化规划自上而下控制,不断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三)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5)《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
2.政策规章(1)《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江苏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4〕54号);(7)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号);(8)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4〕78号);(9)《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10)《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函〔2016〕182号);(11)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苏州市“三优三保”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446号);(12)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深化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发〔2015〕28号);(13)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优三保行动管理的通知》(苏府〔2015〕70号);(14)《苏州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市农业〔2015〕18号)。
3.技术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2010);(4)《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5)《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
4.技术资料(1)《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常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4)《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5)《常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常熟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规划。
二、主要指标安排(一)耕地保有量调整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
到2020年,常熟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9299.32公顷,比2014年耕地保有量减少6422.35公顷。
规划期内应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积极防治和复耕灾毁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到2020年,常熟市基本农田保持在40887.51公顷,比2014年实际划定的基本农田减少4936.81公顷。
规划期内应稳定基本农田数量、严格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三)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全面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设用地空间得到合理拓展,科学发展用地得到有效保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
1.总量指标到2020年,常熟市建设用地总规模39440.00公顷,比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601.52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400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5440.00公顷。
2.增量指标常熟市新增建设用地601.52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8.90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2.62公顷;规划流量指标1153.33公顷。
3.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47平方米。
4.流量指标归还常熟市共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1505.72公顷,确保至2020年足额归还流量指标1153.33公顷。
(四)其他规划指标调整积极推进园地改造增效,加强林地保护和建设,到2020年,常熟市园地稳定在3221.26公顷,林地稳定在744.9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538.9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403.98公顷;土地整治补充义务量403.98公顷。
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围绕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立足资源条件和发展需要,坚持以供给引导需求,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以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着力协调用地关系、缓解用地矛盾,平衡各业用地需求,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和优化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结构。
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60733.8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0298.95公顷,农用地占总面积比例由2014年的47.59%调整为2020年的47.25%;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8838.4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440.00公顷,建设用地占总面积比例由2014年的30.43%调整为2020年的30.90%;其他土地面积由2014年的28059.2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7892.64公顷,其他土地占总面积比例由2014年的21.98%调整为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