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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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0]88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0]88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情况的通报(莆政办〔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2009〕1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4月1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人员上网检查了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67个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网上公开情况。

同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汇总本辖区内单位的年度报告,并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截至3月31日,合计共有264个单位已上网公布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占应公开单位总数的84.3%。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年度报告公开情况(一)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情况为了认真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1月12日前将本级、本部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申和规范。

1月12日前,荔城区、秀屿区、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外经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林业局、档案局、国税局、地税局、体育局、统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局、药监局、规划局、农办、口岸海防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处、人防办、城管执法局、国资委、残联、地震局、气象局、水文局、民宗局、莆一中、莆田学院、进修学院、附属医院、疾控中心、第一医院、农机总站、二轻联社、公路局、农业局、海事局、莆田调查队等59个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莆政综[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8〕10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日莆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2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坚持从低水平起步,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

(二)坚持政府推动、财政支持、部门协调;(三)坚持基本保障,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四)坚持自愿原则,参保城镇居民权利与义务对等;(五)坚持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补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渠道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政府对特困群体的缴费给予重点补助;(六)坚持属地管理;(七)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市级统筹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总量平衡,适当调剂”。

在全城区范围内实行统筹。

第四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市财政、公安、民政、教育、卫生、经贸、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决定莆政〔2016〕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精神和要求,市政府组织对2015年前(不含2015年)发布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意见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予以公布。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莆政〔2003〕1号)等4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测绘管理办法的决定》(莆政〔2009〕36号)等30件继续有效需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

三、《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实施意见的决定》(莆政〔2009〕39号)等130件宣布予以废止或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00件)2. 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0件)3. 宣布废止或宣告失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30件)莆田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9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400件)序号发文字号文件标题1莆政[200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莆政[2003]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活动实行举报有偿制度的通告3莆政[2008]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中心城区道路客运站搬迁的通告4莆政[2008]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式加盖的通告5莆政[2009]3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决定6莆政[2009]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修改关于进一步对全市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决定7莆政[2009]7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屿作业区北片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8莆政[2009]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头作业区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9莆政[2009]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10莆政[2009]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划定海域临时用海范围内禁止采砂的通告11莆政[2010]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罗屿作业区及周边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12莆政[201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13莆政[2011]3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乱张贴、乱涂写的通告14莆政[201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湄洲湾北岸海域禁止采砂的通告15莆政[2012]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16莆政[2012]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17莆政[2012]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18莆政[2012]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石门澳区域及周边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的通告19莆政[2013]5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渣土车安全监管的通告20莆政办[2003]3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1莆政办[2003]5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22莆政办[2003]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莆田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3莆政办[2004]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4莆政办[2004]20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的通知25莆政办[2005]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生委、财政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26莆政办[2005]1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7莆政办[2005]15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住建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莆政办[2005]2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9莆政办[2006]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用水定额的通知(试行)30莆政办[2006]6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31莆政办[2006]9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税收管征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32莆政办[2006]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33莆政办[2006]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妇女扫盲教育工作的通知34莆政办[2006]18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强市战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35莆政办[2007]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36莆政办[2007]5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37莆政办[2007]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名牌再提升工程工作意见的通知莆政办[2007]10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厅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39莆政办[2007]11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40莆政办[2007]15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41莆政办[2007]1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驻莆部队随军家属工资待遇的通知42莆政办[2007]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政府采购部分通用项目实行网上竞价询价采购意见的通知43莆政办[2007]17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通知44莆政办[2007]2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全面推行科学婚检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5莆政办[2008]1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46莆政办[2008]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47莆政办[2008]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48莆政办[2008]5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登革热防控方案的通知49莆政办[2008]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区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改装实施方案的通知50莆政办[2008]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的通知51莆政办[2008]8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52莆政办[2008]12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实施意见53莆政办[2008]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名命名和推广标准地名的通知54莆政办[2008]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有粮食企业流通设施拆迁严格审批规定的通知55莆政办[2008]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实施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的通告56莆政办[2008]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57莆政办[2008]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58莆政办[2008]1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59莆政办[2008]1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60莆政办[2008]16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电力设施安全与林木协调发展若干意见61莆政办[2008]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集体林木采伐指标分配使用管理的意见62莆政办[2008]17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划北岸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市直征纳税人的通知63莆政办[2009]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向莆铁路(莆田段)、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福厦铁路莆田站疏站道路(莆阳大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64莆政办[2009]3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65莆政办[2009]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事考试通用规范(试行)的通知66莆政办[2009]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规划实施建议书的通知67莆政办[2009]8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改关于贯彻〈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68莆政办[2009]1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9莆政办[2009]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70莆政办[2009]12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71莆政办[2009]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72莆政办[2009]1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73莆政办[2009]1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实施管理的通知74莆政办[2009]15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妈祖城核心区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75莆政办[2009]16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76莆政办[2009]16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77莆政办[2009]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78莆政办[2009]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强犬类管理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79莆政办[2010]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地价调节机制的通知80莆政办[2010]2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81莆政办[2010]2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82莆政办[2010]3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方案的通知83莆政办[2010]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意见的通知84莆政办[2010]3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S201荔城段(黄北第二通道)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85莆政办[2010]4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暂行)的通知86莆政办[2010]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抵押物评估登记工作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意见的通知87莆政办[2010]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88莆政办[2010]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和复核求办理工作规则的通知89莆政办[2010]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90莆政办[2010]8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91莆政办[2010]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的通知92莆政办[2010]10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溪下游三期荔涵段防洪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93莆政办[2010]1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推动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94莆政办[2010]1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采集和对比工作方案的通知95莆政办[2010]1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社会保障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9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心城区摩托车等车辆限制通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97莆政办[2010]16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金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98莆政办[2010]17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接收生活垃圾有关事项的通知99莆政办[2010]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对口援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00莆政办[2010]18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101莆政办[2010]18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102莆政办[2011]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的实施意见103莆政办[2011]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104莆政办[2011]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自然灾害避灾点建设的通知105莆政办[201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10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第三产业主要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107莆政办[2011]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108莆政办[2011]5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109莆政办[201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110莆政办[2011]7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111莆政办[201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112莆政办[2011]8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113莆政办[201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114莆政办[2011]10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的通知115莆政办[2011]11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116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117莆政办[2011]11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规范发展城市菜农早市和便民服务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18莆政办[2011]1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119莆政办[2011]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医疗保障待遇若干意见的通知120莆政办[2011]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解决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医疗保障待遇若干意见的通知121莆政办[2011]12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22莆政办[2011]14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123莆政办[2011]1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的通知124莆政办[2011]1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125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强认证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126莆政办[2011]16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27莆政办[2011]16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128莆政办[2011]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实施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129莆政办[2011]17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央企、民企、外企项目管理的通知130莆政办[2011]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管理的意见131莆政办[2011]19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132莆政办[2011]19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管理的通知133莆政办[2011]20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通知134莆政办[2011]20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教育强乡镇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135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136莆政办[2011]2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137莆政办[2011]23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138莆政办[201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39莆政办[2012]6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140莆政办[2012]8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方案的通知141莆政办[2012]11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142莆政办[2012]15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143莆政办[2012]1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市发改委监察局关于莆田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144莆政办[2012]17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莆田市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2]18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146莆政办[2012]19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147莆政办[2012]21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海域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148莆政办[2012]2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独女、二女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149莆政办[2012]23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储备地块报批及开发成本初审实施方案的通知150莆政办[2012]23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151莆政办[2012]23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152莆政办[2012]24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153莆政办[2012]24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关于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154莆政办[2012]2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莆政办[2012]24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56莆政办[2012]25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莆田花蛤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57莆政办[2012]25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莆田鲍鱼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158莆政办[2013]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市造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的通知159莆政办[2013]1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莆田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0莆政办[2013]2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161莆政办[2013]3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攻坚计划的通知162莆政办[2013]4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莆田市规划局关于莆田市创新规划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163莆政办[2013]5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县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64莆政办[2013]6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65莆政办[2013]66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交通、水利、港行工程投资建设及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等五类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6莆政办[2013]6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167莆政办[2013]6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168莆政办[2013]7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169莆政办[2013]79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对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的通知170莆政办[2013]10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县级慈善机构建设的通知171莆政办[2013]12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的通知172莆政办[2013]12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173莆政办[2013]125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

莆田医疗健康城规划方案

莆田医疗健康城规划方案

莆田医疗健康城规划方案1. 简介莆田医疗健康城是由莆田市政府出资兴建的一座以医疗健康为主题的综合性城市。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亩,总投资额为50亿元人民币。

2. 规划理念莆田医疗健康城是以“创新、高效、协同、共享”为核心理念,秉承“以人为本,医疗为魂”的出发点,旨在打造一个现代化医疗健康城市。

在整个规划设计中,注重园区的景观、生态、环保、安全和城市化水平,并通过运用现代化技术和人性化的设计,将莆田医疗健康城打造成一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现代化医疗中心,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3. 规划概述莆田医疗健康城计划在5年内分三期建设,并将旅游、医疗、文化等产业结合起来,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3.1 第一期规划第一期规划将占地500亩,主要规划建设国家级厅级医院、普通诊所、医疗器械厂家展示厅、商业消费等配套设施。

3.2 第二期规划第二期规划占地300亩,将建设基础性综合医院、住宅小区、医疗研究基地和特色街区等。

其中,基础性综合医院将配备先进的设备,同时提供高水平专业的医疗治疗服务。

特色街区则将是集医疗、商业、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街区,面向居民,也面向游客。

3.3 第三期规划第三期规划的占地面积200亩,将建设国际会议中心、高端医院、研究机构等。

同时,还计划建设生态型景区,将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和城市美学融合在一起,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旅游体验。

4. 设计理念4.1 环境友好型在规划设计中,莆田医疗健康城注重生态与环保,遵循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重视园区的环境保护和景观美化,为市民创造一个美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4.2 信息化型莆田医疗健康城的建设不仅仅是一座城市,还是一座信息化的城市。

为此,在规划设计中,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智慧城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4.3 人性化型在莆田医疗健康城的规划设计中,人性化作为一项重要的理念,将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和感受,注重人与自然的融合。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2•【字号】莆政综〔2010〕10号•【施行日期】2010.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莆政综〔2010〕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为适应莆田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需要,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分工合理,竞争有序,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实现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省政府《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编制《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

一、现状分析(一)区域概况莆田市位于福建中部,境域北连福州,南接泉州,西依戴云山脉,东南濒临台湾海峡。

陆域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现辖1县4区2个管委会,46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57个居民委员会,968个村民委员会。

2008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12万人,农业人口247.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80.7%。

其中常住人口284万人,城镇人口131.49万人,农村人口152.51万人,人口密度757人/平方公里,全市65岁以上人口26.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9.3%。

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09.96亿元,财政总收入52.78亿元,财政总支出45.44亿元,卫生事业拨款7811.27万元,占1.7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4•【字号】莆政综〔2009〕129号•【施行日期】2009.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09〕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省政府批转的《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2011年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部署的五项重点改革要求,至2011年,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合计保持在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简化药品流通环节,提高基本药品报销比例,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加强列入年度计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以街道和城区为单位覆盖面基本达到100%。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5〕8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5〕89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莆政办〔2015〕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6日莆田市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0〕54号),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农村发展的现状和实际,制定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年(2015年-2017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农村区域按照城乡规划进行建设、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是现代城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激发农村基层社会活力,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拉动农村投资和消费;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繁荣农村文化;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建筑物名称的通知-莆政综[2011]16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建筑物名称的通知-莆政综[2011]16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建筑物名称的通知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9-2010年度建筑物名称的通知(莆政综〔2011〕1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为规范地名名称的使用,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莆田市地名管理规定》、《莆田市建筑物(群)名称管理规定》,现将2009-2010年度经审核登记的51个建筑物名称予以公布。

今后任何单位、任何出版物使用地名时,均须以此为准,不得使用未经审批的建筑物名称。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附件:2009-2010年度建筑物名称登记一览表序号建筑物名称所在位置建设单位注册时间备注1苍然小区位于涵江区涵东街道苍然社区宫下路639号。

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苍然社区2009-04-272008年12月之前项目,原项目名称为涵江旧城东区苍然片区。

2梅园雅居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太平社区雷山路198号。

福建省莆田市建设实业总公司2009-04-292008年12月之前项目,原项目名称为梅园二期及周边改造。

3兴安名城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学园中街与东园西路交汇处,分A区、B区、C区、D区。

莆田市世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06-182008年12月之前项目,原项目名称为世全兴安名城。

4吉祥楼位于城厢区龙桥街道筱塘社区文献西路1035弄6号。

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吉祥楼业主委员会2009-06-25业务委员会自发组织申请,便于物业管理。

5新南小区位于城厢区凤凰山街道新塘社区广化路800号。

3.张亦兵-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化应用

3.张亦兵-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信息化应用

类 机构4家,皮肤病防治院2家,精神病

防治院4家,康复机构、急救中心、血 站、医科所各1家
按 规 模
三级医院3 家(含部队医院1家),二 级医院14家(含部队医院1家,民营7 家),民营医院23家、门诊部50家、 诊所169家,乡镇卫生院 41家,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8家;村卫生所1005个,社
区卫生服务站10个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医疗服务体系
医疗保障体系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管运 理行 体机 制制
投 入 机 制
价 格 形 成 机
监 管 体 制
人 才 保 障






息 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莆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背景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基于区域平台的信
息化应用
莆田市卫生局 张亦兵 2012年6月
主要内容
1、莆田卫生概况 2、莆田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背景 3、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介绍 4、基于平台的信息化应用 5、平台优势和效益
1、莆田卫生概况
截止2011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42个
按 疾控机构 7 家,监督机构 5家,妇幼
1、项目CT部分由移动建设; 2、建设费用由移动全额投入; 3、项目涉及的各卫生单位采取 统谈分签的形式与移动签线路租 用协议,向中国移动支付线路使 用费。
合作优势
实时服务
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以完整的服务支持体系构成了全 方位、全天候的立体服务网络、7×24小时的人工服务 ,以人性化的客户服务理念满足集团客户多样化、个 性化的需求。

莆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莆田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11-27】【来源:】【浏览量:135 次】莆政综〔2009〕11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莆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三条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等及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控制第五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城市用地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其中大类10类,中类46类,小类73类。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居住用地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用地宜相对集中布局,形成相应规模居住地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社区(组团),规模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居住用地分级规模(二)居住地区级以下(含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市政公用等七类设施,其配置应符合表(二)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关于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关于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关于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10•【字号】闽政[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关于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卫生厅制订的《2011~2015年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根据该规划要求,于2011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

要切实落实规划要求,着力扩大医疗资源,加快构建分工协作双向转诊机制,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一月)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我省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全省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一)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1.居民健康水平:200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2.2‰,死亡率6.0‰,自然增长率6.2‰,婴儿死亡率7.70‰,孕产妇死亡率22.67/10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320.45/10万。

疾病监测显示,全省医院住院病人按疾病系统分类前五位顺位为: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循环系统疾病、肿瘤疾病;城市居民死亡原因前五位顺位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农村居民死亡原因前五位顺位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中毒。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莆政综[2014]65号•【施行日期】201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4〕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20日莆田市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形成以市三家三甲医院为龙头,县级医院为支撑,乡镇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所为网底的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14年底,全市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全面开展综合改革,其他医院、卫生院也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1.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3•【字号】莆政综〔2009〕132号•【施行日期】200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的通知莆政综〔2009〕1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建设局制定的《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一、规划背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建设及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市的城乡建设步伐全面提速,特别是城乡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也要看到,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和农村还有一定数量的旧住宅、旧民居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齐全,有的甚至已经成为危房。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减少和避免危旧房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大我市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提升城乡整体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闽政办[2009]25号和闽建房[2009]9号等文件精神,莆田市建设局委托莆田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莆田市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作为指导我市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依据和参考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25号);(四)《福建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编制2009~2011年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建房[2009]9号);(五)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莆政办[2009]81号);(六)《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2月25日);(七)《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09年10月);(八)《莆田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2006年7月);(九)《莆田市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2008年6月);(十)《莆田市统计年鉴2006年·2007年·2008年》;(十一)《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990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20日修正);(十二)省、市其他相关指导法规和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1]196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1]196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1〕19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尽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8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市、县(区、管委会)两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动工建设城厢区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秀屿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年底前拆除仙游县西苑、钟山和大济卫生院、秀屿区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峤卫生院D级危房,并加快基础建设。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在2012年底实现每个村居有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各县(区、管委会)要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编制部门会同卫生部门按照省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标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统筹安排,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核定机构编制:甲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1名卫技人员,乙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1.1名,丙类卫生院每千人口配备1.2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名居民配备3名全科医师,2名公共卫生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配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莆政综[2009]17号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26
【实施日期】2009.02.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莆政综[200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性指标
2. 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约束性指标
3. 2009年莆田市下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计划主要指标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性指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0•【字号】莆政综[2007]218号•【施行日期】2007.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莆政综〔2007〕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快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

经研究,现将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制定的《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十日附件:莆田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莆田市卫生局、莆田市发改委、莆田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闽政〔2006〕43号),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闽卫基妇〔2007〕24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莆田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莆政办[2007]1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

第一章现状分析我市现有总人口302万人,街道办8个,社区居委会57个,居民总数为34万多人。

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涵江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服务人口26万多人,房屋建筑面积9103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214人,其中医师106名,护士57名,取得省级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8人,省级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11人。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21•【字号】莆政办〔2016〕109号•【施行日期】201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6〕10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于2016年6月20日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21日莆田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 号)精神,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通过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通路、构建急慢分治格局、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二、工作目标2016年,各县(区)出台相应的推进方案并稳步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2017年全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分级诊疗机制,县(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65%。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适应分级诊疗制度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的批复-莆政综〔2015〕1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的批复-莆政综〔2015〕1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
的批复
正文: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的批复
莆政综〔2015〕15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的请示》(莆国土资[2015]11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经营性项目用地计划管理,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公开出让计划。

二、该出让计划批准后,由你局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具体组织实施。

你局应严格依照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地块的公开出让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三、在项目出让实施过程中,如需对出让计划进行调整,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莆田市2015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计划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附件:
——结束——。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2]10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2]10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医疗集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2〕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为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步伐,整合我市公立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福建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闽政办[2011]87号)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组织架构设立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和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

莆田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以莆田市第一医院为核心(发起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以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为核心(发起人)。

按照积极而又稳妥推进的原则,由各相关医院自愿申请,经集团核心医院研究(集团成立后,则由集团董事会研究),报市卫生局批准,通过购买、兼并、托管、联合等形式加入医疗集团。

医疗集团按照改革需要,创新内部管理体制,综合设置机构,细化功能定位,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运行效率,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管理制度。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莆田协和医院为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批复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莆田协和医院为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批复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莆田协和医院
为定点康复医疗机构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06.19
•【字号】莆人社文〔2018〕223号
•【施行日期】2018.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莆田协和医院为定点
康复医疗机构的批复
莆田协和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申报工伤康复机构工作的通知》(莆人社〔2014〕175号)和《福建省统筹地区工伤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对贵院医疗康复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符合工伤康复基本条件。

经研究决定,同意你院纳入我市工伤康复医疗协议服务单位。

你院应与莆田市社会劳动保险直属中心签订“工伤康复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请严格按照人社部《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2013年修订)执行。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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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莆政综〔2010〕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为适应莆田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需要,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分工合理,竞争有序,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实现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省政府《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编制《莆田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年)》。

一、现状分析(一)区域概况莆田市位于福建中部,境域北连福州,南接泉州,西依戴云山脉,东南濒临台湾海峡。

陆域面积4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现辖1县4区2个管委会,46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57个居民委员会,968个村民委员会。

2008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12万人,农业人口247.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80.7%。

其中常住人口284万人,城镇人口131.49万人,农村人口152.51万人,人口密度 757人/平方公里,全市65岁以上人口26.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9.3%。

200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09.96亿元,财政总收入52.78亿元,财政总支出45.44亿元,卫生事业拨款7811.27万元,占1.7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436元。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分析1.2008年莆田市人口出生率12.6‰,死亡率6.4‰,自然增长率6.2‰,婴儿死亡率为7.1‰,孕产妇死亡率15.5/10万。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008年为351.98/10万,病死率0.049%,死亡率17.25/10万。

全市居民期望寿命达到73.52岁,其中男性71.13岁,女性75.46岁。

2.2008年患病病种城市居民依次是高血压、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鼻咽炎、急慢性胃肠炎、脑血管病、糖尿病;农村依次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鼻咽炎、急慢性胃肠炎、高血压、流行性感冒、类风湿性关节炎。

死因顺位接近大城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替代传染性疾病成为居民的主要死因。

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

3.医疗服务需求: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8.9%,其中城市22.2%、农村17.7%,居民慢性病患病率为20.0%,其中,城市28.3%、农村17.1%,居民两周就诊率为14.5%,其中城市12.7%、农村15.2%,居民年住院率为6.8%,其中城市7.1%、农村6.8%。

(三)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1.医疗机构。

2008年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28家,其中综合性医院18家(公立医院8家,民营医院9家,股份制医院1家),专科医院11家(口腔医院1家、眼科医院3家、美容医院1家,妇产医院2家、其他专科医院3家)、中医院2家,妇幼保健院3家,皮肤病防治院2家,肿瘤防治院1家,精神病防治院4家,康复医院1家,急救中心1家,采供血机构1家,护理院1家,乡镇卫生院4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门诊部53家,医务所(室)19家,诊所192家,村卫生所(室)965家。

2.医疗床位。

2008年全市现有编制床位数5873张,其中县及县级以上医院 3669张,乡镇卫生院1686张,千人均床位数1.88张。

3.卫生人力。

2008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6562人,其中医生数2869人(中医师数696人),注册护士数2271人;另有乡村医生2341人。

千人均卫技人员数2.1人、医生数0.9人、中医师数0.2人、注册护士0.8人;平均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数0.9人。

4.医疗设备。

全市医院共有SPECT1台,CT10台,MRI3台,DSA1台,LA1台。

5.医疗服务状况。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008年门急诊人次数497.24万人次,住院人数21.31万人次,平均开放病床数4260张,实际占用总床日数137.55万张,病床周转次数50.03次,病床使用率89.5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13天、住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30.40万天。

居民人均就诊次数1.82次,年住院次数0.75次/千人口。

每名医生(含乡医)年均承担1082.6诊疗人次,每名医生年均承担74.3住院人次。

市、县(区)、乡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具备诊治各种常见病、多发病或疑难病的能力,一般疾病均可在境内得到有效治疗。

从我市医疗资源实际服务状况来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快速增长,就医观念的改变,大量的病人就诊于中心城市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导致这些医院超负荷运作,部分科室需加床、排队、预约。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1.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教育知识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树立“健康消费”的观念,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将成为一个新的医疗保健服务对象群体;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将呈现多样化,医疗服务既要保障基本医疗,又要满足特殊医疗需求;重大传染病仍在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非典、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的防治不能有丝毫放松,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医疗救治水平亟待提高;受环境和不良生活方式的影响,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防治任务仍十分艰巨;人口老龄化的形成,要求尽快建立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和康复体系;口腔保健和口腔疾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儿童和妇女保健是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重要保障,应受到高度重视。

2.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莆田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日臻完善,医疗技术得到了提高,医院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得到了改善,居民就医环境得到优化。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的制约,我市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卫技人员的分布仍不尽合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医疗资源城乡之间分布不协调。

我市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医师数、护师(士)数等指标均未达到《福建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标准,而且城乡差距悬殊,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医疗设备更显突出,造成病人流向不合理,城市医院人满为患,压力增大,同时也造成了乡镇卫生院设备闲置,床位使用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

(2)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不顺,设置布局不合理。

由于条块分割、部门所有的管理体制、医疗机构的设置通常按行政区划设立,各自为政,主观随意,使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缺少客观规划,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功能重叠和低水平的重复设置导致了卫生服务整体效益不能很好发挥。

现有的一些医疗机构多集中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城镇,造成了不正常的医疗竞争。

(3)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

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不健全,部分乡镇卫生院千方百计向医院模式发展,不能准确定位,贪大求全;村卫生室由于政府补贴不足,病源不足,且技术力量薄弱,个别处于瘫痪状态。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有待发展。

(4)医疗机构投资渠道单一。

国有医院仍占主体地位,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虽多,但级别低、规模小,医疗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局面尚未完全形成。

(5)医院功能分级模糊,病人就医理念需要引导转变,常见病、多发病过度集中于大医院就诊。

医院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淡化了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的功能定位。

人民群众存在盲目性,有限的医疗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6)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

城市卫技人员高级、中级人员比重偏大、初级人员比例较少,缺乏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不能满足维持医院持续发展的要求;乡镇卫生院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中、高级卫技人才匮乏,设备少,技术不配套,功能服务不到位,个别卫生院执业医师人数严重不足。

医护比例倒置,影响了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7)医疗救治体系仍不完善。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急救网络体系的建设有待完善。

(8)医院内涵建设有待加强,宗旨意识亟待提高,医德医风建设有待完善,迫切要求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设置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市区域内居民和流动人口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通过政策引导,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和加强其综合服务能力,避免医疗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缺不足。

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设置和布局,建立适应莆田市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性原则,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分级医疗原则,合理规划医疗服务体系中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定位;坚持整体效益原则,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整体功能,合理配置,局部要服从全局,避免重复设置和资源浪费;坚持公有制主导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医疗资源投资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可及性原则,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为居民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

(三)目标我市医疗机构设置的总体目标是构建适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2015年,全市每千人均卫技人员达到3.5人,每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6人,每千人均注册护士达到1.2人,每千人均床位达到3.0张。

三、规划意见总体思路是:在城市,逐步形成以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构成的服务网络;在农村,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近几年,政府主要办好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能够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需要,代表区域医疗技术水平的医疗机构,如:区域内最有实力的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布局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鼓励现有医疗机构重组、整合、优化医疗资源;鼓励发展各种形式的民办医院,引导民营和外资医疗机构发展。

(一)医疗机构1.综合医院①三级医院:立足于承担疑难危重病的诊治任务,医、教、研结合,建设好重点和相关学科群,成为全市范围的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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